研究生調劑承諾書範文

研究生調劑承諾書範文

  研究生調劑承諾書

  本人 (准考證號: )自願調劑到大學自籌經費攻讀 專業碩士學位,我已仔細閱讀《大學XX年碩士學位研究生(含mba)招生調劑辦法》,同意本調劑辦法的各項規定,自願按研招辦調劑程式辦理調劑手續,交納調劑保證金1000元。

  承諾人(擬調劑考生)簽名(列印無效):

  代 辦 人 籤 名: (本人辦理可不填)

  代辦人與調劑人的關係: (本人辦理可不填)

  收件單位:

  說明:如透過郵局寄保證金,請透過普通匯款辦理,匯款單備註欄務必註明考生姓名、擬調劑專業和聯絡電話。寄款人辦理完結匯款手續後將郵局出具的匯款憑證(回執單)和調劑承諾書一併傳真至(自動傳真)。

  XX年4月 日

  大學研招辦對“調劑保證金”的.特別說明:

  為保障考生的利益,維護學校招生工作的正常秩序,遵循誠信原則,凡擬調劑到我校的考生均須交納調劑保證金1000元,此“調劑保證金”不是我校的收費專案,僅作為學校與考生間的相互承諾。學校承諾按教育部規定的120%左右的複試比例差額複試,學校在同意收取考生調劑保證金、考生按要求完成調劑程式後,學校必須允許該考生參加複試,同時,考生交納調劑保證金且按要求完成調劑程式後,有權到擬調劑專業參加複試。

  (1)在出現以下情況後,我校承諾全部退還考生調劑保證金:

  a.考生參加複試但未成功,在複試後即可退還;

  b.考生參加複試且複試成功,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在考生入學報到時退還;

  (2)在出現以下影響我校招生工作程序,使我校無法按時完成招生任務的情況後,調劑考生承諾放棄退還調劑保證金:

  a.我校同意該考生參加複試,但因該考生本人原因不參加我校複試的;

  b.複試成功被錄取後,考生自願放棄錄取或沒有按學校要求入學報到的;

  c.考生未提供資訊缺漏或提供了錯誤、虛假資訊而影響考生複試或錄取的;

  d.因考生本人的原因造成不能參加複試或入學的其它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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