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單位安全生產承諾書

監理單位安全生產承諾書

  承諾書是承諾人對要約人的要約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書面形式。有關於監理單位安全生產承諾書,歡迎大家一起來借鑑一下!

  監理單位安全生產承諾書1

  茲有我單位**(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建設的(工程名稱)工程專案,我(總監理工程師姓名)作為監理單位的專案負責人,對該專案的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監理方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組織管理,對本專案安全生產組織實施本人做出如下承諾:

  一、經我單位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本人擔任該專案監理負責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加強工程專案安全管理,確保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本公司各項制度和操作規程在本專案上得到認真落實;本人對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理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

  二、本人持有符合規定且有效的執業資格註冊證書,在符合註冊許可範圍和聘用單位資質等級許可範圍內進行執業。認真執行《建設工程監理規範》和《建設工程專案管理規範》的規定,積極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按照規定和合同約定配備與工程專案規模、特點和技術難度相適應且具備相應資格和能力的監理人員,組建監理機構,履行監理職責,落實監理責任。保證各監理人員到崗履職,不使用不具備相應資格和能力的監理人員。

  三、本人不以他人名義執業,不讓其他人員借名替代,不超越許可範圍執業;不與建設、施工等單位串通、弄虛作假、降低工程質量。

  四、稽核與安全施工生產相關的設計、勘察資料和建設施工單位資料,稽核安全生產許可證、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崗位證書、特工種上崗證、起重機械合格證和人員上崗證等資料齊全、真實、有效。

  五、保證不轉讓工程監理業務,不與被監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單位以及建築材料、構配件和裝置供應單位有隸屬或其他利害關係。嚴格依照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設計檔案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設單位對施工質量實施監理,並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六、嚴格對進場建築材料、構配件和裝置進行稽核,未經簽字嚴禁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裝,施工單位也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七、對入場的新人員必須進行公司、監理部、專業組、三級教育,嚴把新人員安全生產素質關,入場的新人員必須經考試合格後方能上崗,並做好新人員入場前三級教育記錄入檔。

  八、積極組織編寫監理月報、監理工作總結,組織整理監理工作檔案資料。

  九、審查施工單位定期提交影響工程質量的計量裝置的檢查和檢定報告,安排監理機構人員對工程施工質量進行巡視。

  十、及時向建設單位提交質量事故書面報告,並應將完整的質量事故處理記錄整理歸檔。

  十一、對於組織編制監理規劃、審批監理實施細則、簽發工程開工令、暫停令和復工令等重要工作,保證不委託他人代替辦理。

  十二、嚴格落實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及有關材料的見證取樣送檢制度,組織對施工單位取樣、封樣、送檢工作進行見證。保證見證過程不弄虛作假。

  十三、嚴格審查施工單位報審的質量檔案資料,履行隱蔽工程、分部分項、竣工預驗收、竣工驗收等質量驗收職責。對審查、驗收不合格的,保證不予認可簽字。

  十四、嚴格審查施工單位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措施的針對性、有效性和可行性;嚴格稽核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方案符合建設工程強制性標準以及需論證的專家論證意見並督促完善後,執行專項施工作業開工報審制度。

  十五、嚴格督促和參加現場三方主體單位定期開展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標準檢查和改進,創造良好的安全文明作業環境條件;保證經常巡查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裝置、措施的現況,並提出改進意見,對直接影響工程質量安全的分部分項施工操作工藝或重大危險作業部位實施旁站監理。

  十六、保證在監理過程中發現安全事故隱患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並做好監理記錄,對存在嚴重隱患的及時下達《監理通知單》或《工程暫停令》。

  十七、定期召開監理例會,組織稽核施工單位的付款申請,簽發工程款支付證書,組織稽核竣工結算,審查施工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工程竣工預驗收,組織編寫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參與工程竣工驗收。

  十八、對建築施工企業實施的專案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督促建築施工企業及時整改各類安全隱患,對建築施工企業的專案自評材料進行稽核,並在《工程專案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表》中籤署意見。

  十九、願意接受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的檢查、考核、指導。保證對存在的問題和隱患按要求整改,並按規定接受處理。

  承諾人(簽名):

  身  份  證 號:

  單  位(蓋章):

  年   月  日

  監理單位安全生產承諾書2

  (建設工程名稱)的監理單位,對本建設工程質量承諾履行以下職責:

  一、工程監理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技術標準、建設工程監理規範、設計檔案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設單位對施工質量實施監理,並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二、監理單位應依據監理合同配備監理組成員進駐施工現場和需要的檢測裝置和工具。

  三、本工程使用或者安裝建築材料、建築物配件、裝置必須得到監理工程師的簽字認可,單位工程的驗收、隱蔽工程的驗收、工程款的支付及竣工驗收須得到監理工程師的簽字認可。

  四、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工程監理規範,採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等到形式,實施監理。

  五、該專案監理機構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全面履行監理合同,控制本工程質量、造價和進度,管理建設工程相關合同,協調工程建設有關各方關係;做好各類監理資料的管理工作,監理工作結束後,向本監理單位或相關部門提交完整的監理檔案資料。

  六、監理單位應對專案監理機構的工作進行考核,指導專案監理機構有效地開展監理工作。專案監理機構應在完成監理合同約定的監理工作後撤離現場。

  七、監理單位負責在工程監理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如因監理單位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監理人自行負責。

  八、監理單位不按照委託監理合同的約定履行監理義務,對應當監督檢查的專案不檢查或者不按照規定檢查,給建設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工程監理單位與承包單位串通,為承包單位謀取非法利益,給建設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與承包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九、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後,未徵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洩漏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

  (蓋章)

  年 月 日

  監理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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