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保安承諾書

資訊保安承諾書

  為保障網際網路網路安全和資訊保安,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根據《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管理辦法》、《網際網路安全保護技術措施規定》、《廣東省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保護條例》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本單位(本人)在從事網際網路各項業務過程中,承諾承擔如下責任:

  1、本單位(本人)已熟讀以上法律法規,明確瞭解相關責任並嚴格落實相應安全管理制度和技術措施。

  2、本單位(本人)嚴格落實網路與資訊保安責任人24小時聯絡制度,確保公安機關能及時與本單位安全員(本人)溝通聯絡,對公安機關通報刪除的有害資訊,我網站立即執行;對公安機關的協查要求,我(單位)全力配合。並在本單位(本人)聯絡方式發生變更時,及時在備案系統中提交變更。

  3、若有違反上述承諾的行為,願意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自覺接受公安機關的安全監督、檢查和指導,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公共資訊網路安全監察部門的管理工作。

  單位名稱(蓋章)

  (個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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