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廉政承諾書的範文

工程廉政承諾書的範文

  專案執行單位(甲方):

  施工單位(乙方):

  工程專案名稱:

  工程專案地址:

  為加強鐵路工程建設中的廉政建設,規範、約束甲乙雙方的行為,防止違法、違紀和不廉潔問題的發生,保護雙方合法權益,特訂立本保證書。

  一、甲方義務

  1.不向乙方索取或接受乙方任何形式的賄賂。

  2.不向乙方授意以任何形式弄虛作假套取工程款。

  3.不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貴重禮品等;不接受乙方提供的公款旅遊和高消費健身、娛樂等活動;不參加乙方組織的有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等活動;(黨員個人承諾書)不在乙方報銷應由本單位或個人承擔的費用。

  4.不向乙方違規推薦分包單位、施工隊伍和工程材料、裝置等生產廠家、供應商;不要求乙方為自己親友的經營活動提供便利條件。

  5.不接受乙方無償提供使用的勞務、交通和通訊工具、高檔辦公裝置等;不接受乙方的任何獎金或其他經濟利益。

  二、乙方義務

  1.不以任何形式向甲方。

  2.不接受甲方授意或自行以任何形式弄虛作假套取工程款。

  3.不給甲方或其工作人員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貴重禮品等;不為甲方提供公款旅遊和高消費健身、娛樂活動;不利用宴請等活動影響甲方工作人員公正執行公務;不為甲方報銷應由甲方單位或個人承擔的費用。

  4.不接受甲方違規推薦的分包單位、施工隊伍和工程材料、裝置等生產廠家、供應商;不為甲方親友的營利活動提供便利條件工程廉政承諾書範文工程廉政承諾書範文。

  5.不向甲方無償提供勞務和交通工具、通訊工具、高檔辦公裝置等;不向甲方贈送任何獎金或其他經濟利益。

  三、違約責任

  為保證雙方權利義務的履行,做如下約定:

  1.雙方不履行其第1項義務, 構成犯罪、違紀的,依據鐵道部《鐵路建設單位考核暫行辦法》和濟南鐵路局《建設專案執行單位和管理機構管理試行辦法》規定,暫停甲方組建專案管理機構資格一年或扣減考核分數,並將索賄人員清除出建設管理隊伍。乙方在(約定時間內)不得進入濟南鐵路局建設市場交易,並由濟南鐵路局建設主管部門透過媒體向社會公佈。甲方向乙方索賄,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數額由雙方約定,以下同);乙方主動向甲方,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因犯罪、違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採取主動行為先行違反義務一方承擔。

  2.雙方不履行其第2項義務,構成犯罪、違紀的,依據鐵道部《鐵路建設單位考核暫行辦法》和濟南鐵路局《建設專案執行單位和管理機構管理試行辦法》規定,暫停甲方組建專案管理機構資格一年或扣減考核分數,並將授意人員調離建設管理崗位工程廉政承諾書範文文章工程廉政承諾書範文。乙方在(約定時間內)不得進入濟南鐵路局建設市場交易,並由濟南鐵路局建設主管部門透過媒體向社會公佈。甲方授意乙方弄虛作假而違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乙方自行弄虛作假而違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因犯罪、違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採取主動行為先行違反義務一方承擔。

  3.甲方向乙方索要或主動要求乙方提供甲方第3項義務所列錢物和活動,構成違紀的`,依據鐵道部《鐵路建設單位考核暫行辦法》和濟南鐵路局《建設專案執行單位和管理機構管理試行辦法》規定,暫停甲方組建專案管理機構資格一年或扣減考核分數,並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乙方主動向甲方贈送、提供乙方第3項義務所列錢物和活動,構成違紀的,由濟南鐵路局建設主管部門在局內對其通報批評,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

  4.雙方均違反保證條款約定的各自第4、5項義務,經查證屬實的,採取主動行為先行違反義務一方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並由濟南鐵路局建設主管部門在局內對其通報批評。

  雙方不履行各自上述義務,構成犯罪和違紀的,由司法機關和有關執紀部門按管轄依法依紀處理,所認定的事實和處理結果作為承擔約定違約責任的依據。

  四、違約責任追究

  1. 甲乙雙方自覺履行本保證書並互相監督,一方不履行保證條款的,另一方有權利和義務進行舉報。

  一方主動舉報另一方,舉報方不承擔上述約定的違約責任,全部由被舉報方承擔,但不免除各自應負的法紀責任。

  2.由於雙方單位或工作人員個人行為造成違約的,雙方單位承擔上述約定的違約責任。

  3.雙方在履行保證條款中發生爭議,一方有權向對方的上級單位主管部門和執紀部門反映並要求幫助解決爭議工程廉政承諾書範文承諾書

  4.違約方應在有關部門對不履行保證條款的行為做出處理或結論後(約定時間)天內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雙方有義務將對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情況通報對方。

  五、本廉政保證書有效期為雙方簽署之日起至本工程專案竣工日期止。有效期內發生的違約事實,有效期後發現的也適用本保證條款。

  六、本廉政保證書是工程施工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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