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帶責任擔保承諾書

連帶責任擔保承諾書

XX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承貴公司與 (下稱:借款人) 年 月 日簽訂編號為 《融資協議》約定,為確保貴公司的合法權益,依照誠實信用之原則,本人願以個人所有的財產,以無限連帶責任的方式,為貴公司提供保證。並在此謹作以下保證:

  一.本人同意上述《融資協議》的全部條款,並保證債務人能夠按期清償所有債務。

  二.本人同意對《融資協議》中債務人的所有債務向貴公司承擔無限連帶賠償責任:

  1.如債務人未按《融資協議》約定按期足額向貴公司支付由貴公司墊付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他費用、損失等(利息額計算至本人實際支付日)時,本人保證在貴公司代償之日起十五日內無條件將上述款項支付給貴公司。

  2.如債務人未按《融資協議》中的約定按期足額給付本息,本人保證在收到貴公司索款通知五日內,無條件代債務人支付本息、違約金以及損失等費用。

  3.如債務人未履行《融資協議》中約定的其他義務而給貴公司造成損失,本人保證在收到貴公司書面索款通知十五日內,無條件予以全部賠償。

  三.本人用於清償債務人欠付貴公司所有債務的資產和權益,包括但不限於:

  1.本人所有的資產和財產性權益(包括但不限於本人的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利息、股息、股權、紅利、財產租賃、財產轉讓等所取得現金、實物和有價證券);

  2.夫妻共同財產中減去對方基本生活費用(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規定標準)後的部份;

  3.本人因任職、受僱、履約等提供勞務,或將財產出租給承租人,或轉讓建築物、土地使用權等財產及轉讓其他財產,或許可各種特許權的使用,或作為個體工商戶進行生產和經營,或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等所取得的一切資產和權益以及從公司、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等。

  四.本人承擔無限連帶保證責任期間自貴公司代償之日起,直至債務人欠付貴公司的所有債務悉數清償為止。

  五.如本人未按前述約定履行無限連帶保證責任,而造成貴公司的其他經濟損失概由本人承擔。貴公司有權根據法律規定,透過法律程式追索所有應付款。

  六.如貴公司以其他形式間接履行《融資協議》,本人保證屆時無條件按照貴公司規定的格式另行出具保證書。

  七.本保證書是不可撤銷,出現下列情況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人,本保證書持續有效:

  l.本保證書中當事人的身份地位發生任何變化;

  2.本保證書中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停業、撤銷、解散、破產、無清償能力或變更名稱、住所、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企業性質或其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其地位、財力狀況的改變或與任何單位簽定任何法律檔案等事項;

  3.《融資協議》的任何補充、變更、修改。

  八.在所有債務尚未全部清償前,本人放棄取代貴公司債權人地位的一切權利,

  並保證:

  1.在所有的債務尚未全部清償前,債務人即使欠下本人任何款項或將任何 產或權益抵押、質押或轉讓給本人,本人將不與貴公司並列分享追討上述款項、資產或權益;

  2.非經貴公司書面同意,本人不能同時向債務人索取任何擔保或款項,否則貴公司有權要求本人將索取的權利和款項全部移交貴公司;

  3.在債務人發生破產或任何債務重整的訴訟時,本人如可從中取得任何資產或款項,所得的資產或款項亦作為代貴公司取得,並一經貴公司要求即全數交還,直至貴公司全數收回債務人欠付貴公司的所有債務為止。

  九.本人對依據本保證書規定所應付的一切款項,均不得提出任何扣除、抵銷或反索償的主張,亦不得附帶任何限制或條件,以保證貴公司實際足額收到本保證書規定的貴公司應得款項。

  xxx

  20xx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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