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採伐承諾書範文
林木採伐承諾書範文
篇一:林木採伐更新承諾書
林 木 採 伐 更 新 承 諾 書
一、嚴格按照《林木採伐許可證》批准的地點、四至、範圍、株數、蓄積、樹種、採伐方式、期限進行採伐,不超面積、株數、蓄積採伐。
二、嚴格採伐秩序,林木採伐作業結束,及時清除伐區內剩餘物,並報告市、鎮街林業工作人員進行現場驗收,如超伐或異地採伐,承擔《森林法》、《森林法實施條例》規定的法律責任。
三、嚴格按照《森林法》的規定,在規定的時間、地點、樹種、苗木規格、完成更新造林任務,成活儲存率達到90%以上,如未按規定標準完成更新任務,按照《森林法》第四十五條、《森林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之規定接收處罰:(1)不再發放許可證;(2)責令限期完成造林更新任務;(3)逾期未完成的,處應完成造林任務所需費用2被罰款(楊樹造林費按每畝400元計算);(4)連續兩年未完成更新任務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它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四、採伐更新要求
此承諾書一式三份:市林業局、鎮街農業綜合服務中心、採伐戶主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鎮街林業主管人員:簽字
社群(村)負責人:簽字
採伐更新單位(個人):簽字
年 月 日
篇二:林木採伐安全承諾書
林木採伐安全承諾書
為了確保軫溪鄉的林木採伐安全,預防採伐事故的發生,確保廣大林農及全鄉森林資源安全,我向軫溪鄉政府作出以下承諾:
一、嚴格遵守林木採伐管理規章制度,憑證採伐林木,堅決服從村委會和農業服務中心管理安排;
二、絕不無證採伐、無證經營木材,不超採伐許可證規定範圍採伐林木,不無證運輸林木;
三、做到不強買強賣木材,不請老、弱、病、殘、智障人員從事木材採伐、運輸作業,杜絕工人帶病、帶傷進行採伐、搬運木材、不請病車、無證車運輸木材,不在危險路段裝運木材。
四、採伐人嚴禁將火種帶入林區,如不按規定而引發森林火災,一切後果自負。
五、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按時參加林業部門組織的法律、法規培訓和相關會議,提高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
六、定期向鄉農業服務中心彙報近期動態。
承諾人:
年月日
篇三:申辦採伐林木審批承諾書
申辦採伐林木審批承諾書
鎮(鄉)人民政府:
本單位(人)於 年月日向貴部門申請辦理 事項審批,並按照規定要求遞交了相關申請材料。現就有關事宜承諾如下:
1、本單位(人)已認真學習了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瞭解了該項審批的有關要求,對有關規定的內容已經知曉和全面理解,承諾自身能夠滿足辦理該事項的條件、標準和技術要求。
2、本單位(人)承諾完全按照貴部門在“天津市行政許可服務網上辦事大廳”公佈的申請材料要求和標準,提交了全部申請材料。
3、本單位(人)承諾所提供的申請材料實質內容均真實、合法、有效。
4、本單位(人)承諾所提供的紙質申請材料和電子申請材料內容完全一致。
5、本單位(人)承諾主動接受有關監管部門的監督和管理。
6、本單位(人)承諾對違反上述承諾的行為,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及承諾,被撤銷行政審批決定所造成的經濟和法律後果,願意自行承擔。
7、本單位(人)承諾以上陳述真實、有效,是本單位(人)真實意思的表示。
承諾人簽字(蓋章):
承諾時間: 年 月 日
注:
1、本承諾書一式兩份。一份由審批部門存檔,一份由申請人儲存。
2、審批進件時,提交的該承諾書必須經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網上申報的,在網上錄入承諾人姓名,領取決定書時,將承諾書籤字並加蓋公章後,連同申請材料一併遞交。
3、自然人作為申請主體的,必須由其本人簽字;法人或其他組織作為申請主體的,必須由其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
4、申請人在作出承諾前,必須仔細閱讀,準確理解承諾書的內容,然後作出承諾,並在承諾書上簽字蓋章。申請人一經簽字、蓋章即被視為作出承諾。
5、橫線處,請填寫辦理的具體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