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豬代宰經營戶進場屠宰承諾書
生豬代宰經營戶進場屠宰承諾書
篇一:生豬代宰經營戶進場屠宰承諾書
為了規範我市肉品經營行為,加強生豬產品質量安全,保障人民群眾吃上“放心肉”,努力營造安全、衛生、放心的肉類食品消費環境,我市肉品批發經營戶鄭重做出以下承諾:
一、守法經營。我們將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嚴格按照生豬入場檢的規定待宰(須在下午6:00前進場靜養待宰),並具備生豬檢疫單和耳標,交易市場分銷單等手續,確保豬肉產品質量安全。
二、誠實守信。作為生豬代宰經營戶,我們將恪守職業道德,按照豬肉產品分片銷售區域要求,自覺維護豬肉產品正常流通秩序,嚴禁採取不正當手段惡意壓價銷售和菜市場場外交易行為。
三、實行追溯。為了配合菜市場規範化管理,實行嚴格索證索票制度,進入菜市場必須具備兩證兩章且票據齊全(即動物檢疫合格證、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動物檢疫合格印章、肉品品質檢驗合格印章),實行全程可追溯
四、嚴格檢驗。宰前、宰後實行嚴格的檢疫檢驗制度,嚴禁康復豬,病死豬進場屠宰,發現偽造、塗改生豬檢疫單,經查實立即報有關部門從重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五、規範管理。屠宰生豬當天原則上不存欄,確有餘留第二天首先宰殺,嚴禁存欄超過第三天,否則按每頭每天50元處罰,情節嚴重者除封欄外,停止進場屠宰資格。進場必須繳納屠宰押金,每天5頭以內押金1萬元,每天超過5頭押金2萬元
本經營戶誠懇接受相關部門及廣大消費者的'監督,歡迎社會各界人士提出批評意見。
二○xx年九月十日
篇二:生豬代宰經營戶進場屠宰承諾書
為了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確保消費者的利益不受損害,保護經營者的正當利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採取“市場開辦主體和進場經營者自律、工商部門監管、消費輿-論監督”三方聯動的措施嚴查、嚴管、嚴處,建立完善的場廠掛鉤、場地掛鉤,全面淨化市場環境,公司與經營者特簽定鮮肉銷售質量安全保證書如下:
一、經營者必需保證證照齊全,亮證經營;
二、嚴格執行檢驗檢疫制度,確保鮮肉質量安全;
三、堅決杜絕未經檢驗檢疫的鮮肉進入市場銷售;
四、經營者保證不得私屠亂宰,不得購買來路不明的病死豬肉進入市場銷售;
五、嚴禁以次充好,短斤少兩;
六、嚴禁腐爛變質的鮮肉進入市場銷售;
七、服從公司管理,文明經商,禮貌待客,不強買強賣;
八、保持市場和攤位的整潔衛生;
九、凡違背以上條款的經營者,情節較輕者,公司協同相關執法部門將所有產品集中銷燬,該經營者15日內不得從事鮮肉經營;情節嚴重者,公司協同相關執法部門將收繳所有產品集中銷燬,並移交相關執法部門嚴重處罰,同時取消該經營者的攤位資格,在本市場內永遠不得從事此行業。
xx縣城鄉物資交易中心 經營者: 法定代表人:
20xx年3月1日 20xx年 月 日
篇二:生豬代宰經營戶進場屠宰承諾書
為了生命健康,為了美好明天,為了家庭幸福,為了萬家團圓,我向班組鄭重承諾:
1、提高思想認識,做到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會安全、我能安全,用良心做工作、保安全。
2、積極參加安全活動,學習安全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技能和自身素質。
3、主動抓好崗位隱患防控和危險源辨識,消除現場隱患。
4、嚴守“三大規程”,自覺遵章作業,杜絕“三違”現象。
5、搞好自主保安和相互保安,杜絕人身事故,做到“四不傷害”。
6、倡樹文明行為,嚴格執行準軍事化。
7、嚴格執行“手指口述”與“崗位標準流程操作法”。
8、加強個人自律,做到安全誠實守信,不斷提升文明素養。
見證人:
承諾人:
**工區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