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服務單位環境管理承諾書
餐飲服務單位環境管理承諾書
本著對社會和人民群眾負責的精神,為加強本餐飲服務單位的環境管理,做到既維護居民環境權益,又維護好本餐飲服務單位合法經營、依法經營的權利,特在此鄭重承諾:
一、本餐飲服務單位周邊無環境敏感點,所在地空氣質量良好,區域內水環境、聲環境、生態環境總體良好,不存在嚴重的`環境問題。
二、本餐飲服務單位將採取積極措施防治油煙、汙水、餐廚垃圾、噪聲(特別是廚房風機等引起的低頻噪聲)汙染對附近居民的居住環境造成環境汙染:
1、油煙經專用煙道(不與通風管道、住戶煙道相連通)排放,專用煙道排放口高度高於其所在建築物主樓的頂層或遠離本建築物,且排放口設定和方向應當避開易受影響的建築物;
2、按照環保部門要求配套安裝與經營規模相匹配的油煙淨化設施,確保穩定達標排放,在經營期間不擅自拆除或者閒置油煙淨化設施。定期對油煙淨化設施進行維護保養,保證油煙淨化設施正常運轉,並儲存維護保養記錄;
3、經營場所排放的噪聲不超過區域環境噪聲標準,封閉直接面對居民樓的門窗、排風扇等,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設定警示標誌,嚴禁用餐人員在23時至次日8時內高聲喧譁、產生噪音,影響周圍居民正常休息。
4、不將殘渣、廢物和餐廚垃圾直接排入小區生活汙水管網,產生的汙水採取隔油、殘渣過濾等處理措施,達到規定的汙水排放標準後排入城市汙水管網。
三、自覺接受社會和輿論的監督,積極配合餐飲管理部門對本單位的監督檢查,不斷提高法律意識和誠信意識,做到合法經營、誠信經營。
若違反承諾或者作出不實承諾的,本餐飲服務單位自行承擔由此導致的相應法律責任。
承諾單位簽字:
法人代表/負責人簽字:
承諾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