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約保證承諾書兩篇

履約保證承諾書兩篇

  篇一:履約保證承諾書

  我方承諾如中標將嚴格按照下列招標檔案中規定的履約保函格式及要求出具履約保函

  投標代表簽字:

  投標單位蓋章:

  履約保證函格式

  開立日期:

  保證函號:

  保證函金額:

  受益人:

  茲開立本保證函作為(下稱賣方)與_________________(下稱買方)為(下稱工程)提供 (下稱貨物)於年 月 日簽訂的 號合同的履約保證函。(下稱銀行)謹此無條件地、不可撤消地承諾,在收到買方陳述賣方違約的書面通知後,本行將向買方支付人民幣元:

  a) 賣方未能忠實地履行所有合同檔案的'規定和雙方此後可能作出的並同意的修改、補充和變動,

  包括更改或修補貴方認為有缺陷的貨物(以下簡稱違約)。只要貴方確定,無論賣方有何反對,本行將憑貴方的書面違約通知,立即(不超過本行收到貴方通知的5個工作日內)以該通知中規定的方式向買方支付 元人民幣。

  b) 本保證金下的任何支付應為免稅和淨值,不論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提出扣減現有或未來的稅費、關稅、費用或扣款,均不能從本保證金中扣除。

  c) 本保證函的規定構成本行無條件的、不可撤消的直接義務。

  d) 本保證函在賣方與買方簽訂的合同規定的合同裝置保證期期滿後30天(2012年1月31日)內有效。

  e) 本保證書失效後請退還本行。(開立行名稱) (開立行代表簽字)

  篇二:履約保證承諾書

  本保證金作為 河南泰匯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投標人名稱)就 平輿縣陽城等四個鄉鎮土地整治專案(二期)工程施工 專案(招標編號:2013-GC-G-026)所簽定合同的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額中標金額的10% 。

  1、承包人保證在收到中標通知書的同時,向發包人提交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金額為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十(10%)。履約保證金將在工程竣工並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並簽署書面合格報告後的三十(30)日內,其餘額退回給承包人,不計利息。

  2、履約保證金應為轉賬或現金。

  3、如果此時存在合同爭端並且未能解決,那麼履約保證金有效期應延長到上述爭端最終解決且理賠完畢後終止。

  4、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更換專案經理和技術負責人。假如更換未經批准,將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違約金。更換專案經理扣除10000元違約金。更換技術負責人扣除5000元違約金。

  投標人名稱(承包人): (單位公章)

  銀行賬號:

  開戶行地址:

  開戶行電話: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籤 字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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