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環境保護局公開服務的承諾書

縣環境保護局公開服務的承諾書

  為了進一步落實行政問責辦法、首問責任制、服務承諾制和限時辦結制四項制度,強化依法行政,轉變工作作風,落實公正執法,改善服務態度,提高辦事效率,勐臘縣環境保護局對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作出如下承諾:

  1、加強隊伍作風建設,實行良好服務。大力倡導八個方面的良好風氣,秉公執法,廉潔從政,令行禁止,文明禮貌,實現幹部作風的'根本轉變。以良好的精神風貌服務群眾,文明接待每一位前來我局辦事和環境投訴的人,做到來有迎聲,問有答聲,走有送聲;接待熱心,詢問耐心,處理誠心。

  2、完善政務公開,實施陽光工程。凡涉及環保部門的行政審批,行政事業收費,行政處罰等事項的法律依據、辦事程式、審批時限、審批結果等一律向社會公開。將建設專案環評審批結果、“三同時”驗收情況及時公佈,接受社會監督。

  3、實行行政問責、首問責任制、服務承諾制和限時辦結制,提供全程跟蹤服務。凡前來我局辦事的外單位人員和群眾,由第一個被問到的工作人員負責全程跟蹤服務。對申請行政許可、業務諮詢和辦理其它事項的,我們將依法依規對所申請或諮詢的事項作出說明、解釋,提供比較準確、可靠、全面的資訊。

  4、提高服務質量,縮短辦事時間。進一步清理和簡化辦事程式,減少環節,簡化手續。對建設專案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時限比法定時間縮短一半,即環評報告書、環評報告表、環評登記表審批時限分別在30日、15日、7日內完成。一般環境汙染投訴48小時內到現場,7日內出具調查處理結果和意見。

  5、廉潔勤政服務,做到文明執法。全體環保工作人員嚴格遵守公務員“八條禁令”,執行國家環保總局“六項禁令”和“六個不準”。所有執法人員實行掛牌上崗,亮證執法,文明服務,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7、嚴格紀律管理,實行“四項制度”,執行責任追究。當事人違背承諾的,我局將按相關制度規定追究責任,視情節分別給予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崗位調整、辭職辭退處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同時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追究相關領導責任。

  以上服務承諾,歡迎社會各界予以嚴格監督,並請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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