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財務審計自查報告

工會財務審計自查報告

  時光飛逝,如梭之日,辛苦的工作已經告一段落了,回顧這段時間的工作存在了許多問題,立即行動起來寫一份自查報告吧。那麼好的自查報告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工會財務審計自查報告,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工會財務審計自查報告1

  一、貫徹實施《工會法》和《實施辦法》工作的基本情況

  (一)認真做好政策宣傳和學習組織工作

  近幾年來,我院工會以貫徹實施修改後的《工會法》為契機,透過廣播、板報、專欄、校園網、會議培訓等多種媒介和形式,積極向廣大會員群眾和教職工宣傳《工會法》和《實施辦法》,在學院掀起了學習《工會法》、貫徹《工會法》、落實《工會法》的普法高潮。20xx年11月,《中國工會章程》(修正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學習培訓班,分管工會工作的學院領導王德位同志和學院中層幹部、院工會委員、分工會幹部、教代會組長等共61人參加了學習培訓班。培訓會上,分管院領導王德位、院工會主席鄭良忠,組織學習了《工會法》,宣講了《工會法》知識答題的相關內容。培訓班發放各種學習資料180餘份,並當場組織開展了《工會法》知識問卷答題。透過這些活動的開展,提高了學院黨政幹部的法律意識,增強了工會幹部的工作信心,提高了工作效率,讓職工深刻認識和理解《工會法》的重大意義和法律條文,營造了良好的學法、護法、守法氛圍。

  (二)加強組織領導,形成了良好的工會工作新格局

  學院黨政高度重視工會工作,認真貫徹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黨對工會工作的領導的通知》精神,切實加強和改善對工會工作的領導,注重工會領導班子建設,定期召開會員代表大會對工會領導班子進行換屆選舉,堅持按照《工會法》和《工會章程》的規定,選配群眾基礎好,有一定工群眾工作經驗的同志擔任工會主席和副主席,指定政策業務水平較高的院級領導分管工會工作,定期召開會議聽取工會工作彙報,研究工會工作的重大問題,按時足額撥付工會經費。堅持把貫徹落實《工會法》和《實施辦法》的重點放在全力支援工會依法組織開展工作上。

  (三)完善工會組織機構,加強組織建設

  目前我院的工會委員會和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是20xx年4月召開工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院工會委員會設主席、副主席各1人,委員9人。經費審查委員會設主任1人,委員6人。院工會下設有組織與民主管理、宣傳教育、女教職工、生活福利、文藝體育等五個專業委員會,每個委員會設主任1名,委員4名。

  我院現有17個部門分工會,每個分工會設主席1名,委員1~2名。

  現在正在辦理工會法人

  資格變動登記手續。

  (四)強化維權機制的建設,加大維權工作力度

  幾年來,學院工會始終堅持以依法維權,建立和諧勞動關係,維護校園和諧穩定大局為己任,高度關注教職工的切身利益,切實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積極參與學院改革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項的決策。相繼組織召開教職工代表大會或教職工代表團組長聯席會議,討論和審議通過了學院人事分配製度改革方案、新校區建設方案、教職工崗位聘任方案等一系事關學院建設發展和教職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規章制度。參與了教職工《聘用協議》、外聘員工管理辦法等制定等工作。積極參與勞動爭議和人事爭議調解,認真調查處理勞動人事爭議糾紛,維護學院和教職工雙方的正當權益和合法利益,為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促進校園和諧與穩定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工會財務審計自查報告2

  一、工會財務管理中出現的問題

  我市工會所轄13個區縣和3個開發區工會。近年來,各區、縣工會在加強財務管理工作方面進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問題, 主要表現在:區、縣財政劃撥工會經費尚未全部到位;部分割槽、縣工會財務預算管理粗放、預算約束不強、配套制度還不完善;鄉鎮、街道、社群及新建企業工會會計基礎工作薄弱等。這些問題與市場經濟形勢下工會工作的發展不相適應,其弊端日漸凸顯,亟待改善和加強。

  (一)財政劃撥工會經費不到位

  目前在我市十三個區、縣工會中,城三區及雁塔區工會財政劃撥工會經費相對解決得較好,其他區、縣或只解決區、縣工會機關人員的工會經費或定額劃撥經費,與足額劃撥相差甚遠,臨潼區及3個開發區至今尚未解決。

  (二)稅務代收的覆蓋面不夠廣

  稅務代收工會經費後,各區、縣及開發區工會的建會率及工會經費收繳率與以往相比有了大幅度提高,但仍然存在經費收繳空白點。據調查顯示,碑林區工會所屬基層單位已成立工會的有4000多家,而繳經費的只有1600多家,不到40%;雁塔區工會所屬基層單位已成立工會的有多家,而繳經費的單位只有 600多家,也只達到30%。

  (三)財務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經費支出隨意性較大

  有的區、縣多年來沒有制訂相關的財務制度,有的區、縣財務制度制訂的不全面、財務報銷及審批制度不明確,尤其缺少預決算管理制度,直接導致了經費支出隨意性大。決算情況表明,有的區、縣工會行政費、工會業務費超支達200%,有的經費支出不足預算的5%。有的開發區工會會計、出納一人擔任,不符合會計核算規定,財務管理基礎薄弱。

  (四)財務審批報銷制度不夠規範

  有的區、縣審批報銷程式中沒有會計人員稽核,經辦人直接讓領導簽字報銷,待會計人員作賬時發現問題,為時已晚。還有一些財務人員稽核把關不嚴,存在白條報賬及無效票據報賬的現象。有的未嚴格執行現金管理規定,支出時超限額使用現金,發放物品未附發放明細單。

  (五)鄉鎮、街道工會財務工作薄弱

  (六)人員素質不高,會計基礎工作薄弱

  有些區、縣工會財務人員不具備相應專業知識,業務水平低,人員變動頻繁,同時又身兼多職。加之有的財務人員責任意識不強,存在會計核算不及時、科目使用不準確、憑證裝訂不規範等現象。有的單位未制訂票據的管理、使用制度。收經費時每人一本收據,開出的`收據無人監督和管理,有的長達數年票據和錢無法收回,同時還存在提前開收據和票據丟失的現象。縣級文化宮的財務人員很少參加業務培訓,無法適應財務管理工作發展的需要。

  二、原因及分析

  (一)財政劃撥工會經費的問題

  地稅代收後,各單位的經費收入主要分為三大塊,即地稅代收經費、財政劃撥經費及自收經費。在財政劃撥工會經費問題上,各區、縣工會都不同程度地做了一些工作,但由於區、縣財政比較困難,加之我們的協調溝通工作也不到位,導致財政劃撥的工會經費不能全部到位。

  (二)工會經費收繳率不高的問題

  區、縣及開發區工會認為地稅代收後經費已經比原來多了,夠花就行,認為稅務局代收多少就收多少,收不上來也沒有辦法,催繳經費工作不到位。有些單位趁著稅務局抓的不嚴,工會經費想交多少就交多少,有些單位甚至不向稅務部門申報繳納工會經費。地稅代收工會經費的資訊化、網路化工作未步入正軌,財務人員每次對代收資訊進行手工分類及彙總,這樣就很難及時掌握應繳未繳及未足額繳納單位的資訊,工作效率不高。

  (三)財務管理基礎薄弱的問題

  一是多年來對如何管好、用好工會經費重視不夠,沒有制定相應的制度來確保工會經費的合理、有效使用;二是縣級工會財務人員大多缺乏專業知識,加之培訓工作未能跟上,因此,縣、區工會財務工作不能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

  (四)鄉鎮街道一級工會財務管理問題

  我市鄉鎮、街道工會工作範圍廣,肩負的任務重,人員編制少,非公企業多問題多。如工會經費開支由行政領導審批,工會經費無法正常保證,只能依靠區縣工會的補助等,管理起來困難很大。

  三、對策及建議

  (一)採取有效措施,提高代收經費收繳率及財政劃撥工會經費到位率

  各區、縣及開發區工會要克服地稅一代收就萬事大吉的思想,充分發揮收繳經費的主動作用,及時掌握基層單位的職工人數、工資總額情況。針對代收經費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採取與稅務局聯合下發催撥通知或與稽查局聯合檢查的方式,督促基層單位足額繳納工會經費,逐步減少收繳經費的盲區。要採取有效措施,加大財政劃撥工會經費工作力度,在調查研究,摸清底數的基礎上,向同級黨委和政府彙報,與同級財政部門進行協調,切實將財政統發工資的行政事業單位的工會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力爭全面實現行政事業單位計撥工會經費由財政統一劃撥。

  (二)加強領導,為財務人員履行職責創造條件

  各單位領導要切實加強對財務工作的領導,認真研究解決經費收繳、財務管理、資金使用中的重點和難點問題;要對存在的問題,逐一檢查,尋找差距,分析原因,制定措施,限期整改;要充分調動財務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為財務人員依法按章履行職責創造條件。

  (三)強化財務管理,建立健全工會各項財務制度

  制度重在管理,管理重在規範。市總工會財務部已針對檢查中存在的問題,制定了一系列強化區、縣工會財務管理的工作制度。要求各單位逐步聯絡實際建立和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符合當前工會財務工作實際的相關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財。

  四、加強檢查指導,提升鄉鎮、街道工會財務管理工作水平

  建議進一步加強對鄉鎮(街道)工會財務工作的檢查指導,根據基層單位的實際情況,25人以上的單位可單獨建立銀行賬戶,對這些單位進行規範管理。 25人以下的單位及聯合會可由行政代管,但必須保證工會經費的足額計提及獨立使用。充分發揮鄉鎮(街道)工會的承上啟下的作用,在縣級、鄉鎮(街道)工會、基層工會開展以非公企業工會為重點,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為主要內容的財務規範化建設達標活動,一級抓一級,一級幫一級,一級促一級,層層落實,促使工會財務管理水平上臺階。

  工會財務審計自查報告3

  根據《省總工會關於安排佈置全省工會財務工作大檢查的通知》精神,集團工會(以下簡稱“集團工會”)結合實際財務情況,嚴格按照通知中規定的財務檢查重點,對本級工會及所屬各基層工會的財務工作進行了認真檢查。現報告如下:

  一、財務工作情況

  (一)經費收繳

  集團工會高度重視工會經費收繳工作,不斷改革創新工作方式,加強經費的收繳工作。2011年,集團所屬各成員企業職工工資大幅上升,經費收入穩步增長。全年共上繳經費1,279,491.46元;集團工會收到省總反撥經費共993,289.44元,其中:產業留成319,872.76元;截止到2011年底返撥下屬各基層單位金額602,448.45元,剩餘未返撥金額已於20xx年下撥。

  (二)收支管理

  集團工會倡導在所屬基層工會中建立健全內部控制體系,按“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的原則,完善崗位責任制度和內部稽核制度,並建立嚴格的經費開支程式和堅持“一支筆”審批制度。做到管好、用好工會經費,保證資金使用符合法律規定;做到專款專用,經費使用合理。

  (三)會計管理

  新工會會計制度實施以來,集團工會及所屬基層工會順利做好新舊制度銜接工作,目前集團工會已全部執行新的會計制度。各級工會按照新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並做到會計賬簿設定齊全、會計記賬準確合規、資金定期核對等。

  (四)預算管理

  集團工會積極強化預算管理,嚴格按照《工會預算管理辦法》的規定要求各級工會編制預算及進行預算調整,並狠抓預算執行。下級工會上報預算時,集團工會嚴格進行審查監督,重點審查費用支出的合理性,以控制成本費用開支,提高經費資金使用效率。預算執行時,實時跟蹤基層工會的財務資料,密切監視預算的完成情況。

  二、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

  (一)經費收繳方面

  自從工會經費的收繳模式改為地稅代收後,經費收繳的效率得到了明顯提高,省總向基層工會反撥經費也更加及時高效。但在經費徵繳過程中,由於部分企業對各季度經費上繳徵期的不瞭解,經常出現經費上繳不及時,從而導致該部分企業工會經費反撥滯後延期的現象。

  20xx年集團工會將在各個徵期內及時督促集團所屬企業上繳經費,保證經費及時上繳和反撥。

  (二)制度建設方面

  在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方面,集團工會嚴格執行《工會會計制度》、《集團工會財務會計管理規範》,規範財務會計管理工作。但集團工會在具體業務方面缺少相應的管理制度,財務制度體系亟需進一步完善。今後,集團工會應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不斷建立健全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體系。

  工會財務審計自查報告4

  工會經費審計委員會對20xx年的經費收支情況進行了檢查和審計,現將審計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經對工會財務賬簿、原始單據進行審計,20xx年經費總收入105683.39元, 經費總支出0元,加上上年結餘 110432.42元,當年經費共結餘216115.78元。

  經費收入15039.79 元,其中行政撥款0元,總工會返上繳經費0元,會員交會費0元,救災捐款0元,其他收入643.57元。

  全年總支出0元,其中職工活動支出0元,工會業務支出0元,包括培訓支出0元;會議支出0元,維權支出0元,包括勞動關係協調支出0元;勞動保護支出0元;法律援助支出0元;困難職工撫慰0元;送溫暖0元。(支出實際上有產生,票據已上交,但由公司帳戶代付,個別沒有正式的發票)

  二、審計評價

  經對20xx年的憑證、單據進行審計,工會能遵守財經紀律和規章制度,做到財務、帳冊清楚,賬、表、憑證相符,經費合理開支使用,到目前為止未發現有違反經費管理制度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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