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承諾書範文彙總六篇

消防安全承諾書範文彙總六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承諾書應用範圍愈來愈廣泛,承諾書必須由受要約人作出,只有受要約人才能取得承諾的權利,受要約人以外的第三人不享有承諾的權利。那麼一般承諾書是怎麼寫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消防安全承諾書6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消防安全承諾書 篇1

  為確保消防控制目標的實現,切實落實安全防火責任制,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我保證做到:

  1、不攜帶煙火進入車間,對身邊違章攜帶煙火或吸菸現象給予舉報或制止。

  2、嚴格履行崗位職責,對自己的消防責任區,按時巡檢,及時發現問題和隱患,並整改處理,做好記錄和上報;

  3、對責任區內的明火作業全過程監督檢查,杜絕現場的火險隱患,確保安全;

  4、檢查維護責任區內的消防器材、消防設施的完好和消防通道的暢通,熟練掌握消防器材設施的使用方法;

  5、檢查責任區內的易燃易爆危險品,按危險品管理要求分類存放,危險品庫的溫度、通風、防爆裝置、報警設施、消防器材等符合要求,專人值班,限量領用。現場使用專人監護,使用過程中不離開操作崗位,按要求退存;

  6、在責任區內嚴格執行班後斷電制度,明確各電氣裝置設施的責任人,隨時檢查電氣線路、裝置的安全執行狀況,不違章用電,對電氣火險隱患及時發現上報處理;

  7、對重點防火部位的控制因素全面檢查,根據實際情況隨時修訂控制措施,落實責任人,簽定責任書;

  8、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消防預案,積極認真地組織和參加消防演練或培訓,提高業務素質和技能,熟練掌握現場撲救、逃生和救護技術;

  9、積極參加消防創新和宣傳工作,提高消防管理水平和全員消防意識;

  10、出現火情及時到現場撲救和上報、處理,避免事故擴大,事故發生後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嚴肅處理,認真對待。

  如果因未履行本崗位消防職責,致使消防工作出現漏洞、失誤,導致事故發生,我願意接受處罰。若因工作嚴重失職造成安全責任事故,願下崗接受處理,造成嚴重後果的,我願承受相應的法律責任。

  責任承諾人: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承諾書 篇2

  為了加強本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確保消防安全,本場所將嚴格履行以下承諾:

  一、認真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明確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及其職責,強化消防安全管理,堅決防範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場所在使用或者開業前以及改建、擴建、重新裝修的,經消防部門行政許可後,方可投入使用或者開業。

  三、定期開展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營業期間堅持每兩小時開展一次防火巡查,營業結束時組織全面檢查,消除火種。

  四、營業期間不使用明火,不動火施工,不進行裝修改造。

  五、場所內不設定員工宿舍,不留宿從業或消費人員。

  六、嚴格按照國家規定設定消防設施、器材和疏散指示標誌,並經常維護保養,確保完好有效;不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及器材。

  七、營業期間堅決不佔用、堵塞疏散通道,不鎖閉安全出口,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八、加強用火、用電、用油、用氣的管理,不亂拉亂接電線,不違法使用、儲存、經營各種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品;營業期間堅決禁止在場所內燃放煙花、爆竹。

  九、場所內不採用聚氨酯泡沫塑膠等易燃材料或未經阻燃處理的軟包、地毯、沙發、窗簾等進行裝修,不在疏散通道、安全

  出口處裝設容易誤導疏散的玻璃、鏡子等。

  十、定期開展防火宣傳教育和滅火疏散演習,不斷提高員工的防火意識、自防自救常識和引導顧客疏散逃生的技能。

  十一、嚴格按照核定人數營業。

  本場所未履行以上承諾的,自願接受消防部門的處罰,發生火災事故的,自願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單位名稱:

  法人代表簽字(章):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承諾書 篇3

  本單位 (單位名稱)為進一步加強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更好地遵守國家及北京市的相關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在十七大消防安全保衛期間,做好單位內部消防安全工作,特鄭重做出如下承諾:

  一、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61號)、《北京市消防安全責任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消防法律、法規的要求,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行消防安全義務,落實各項防火安全職責和措施。

  二、加強用火、用電安全,不私拉亂接臨時電線,配電箱盒安裝保護裝置,不能裸露在外。

  三、確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暢通無阻,不在疏散通道上設定障礙。

  四、在經營活動結束後,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切斷電源。

  五、嚴禁帶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按照規定配置滅火器材,做好消防器材的維護保養,保證器材完整好用。

  以上系我單位做出的保證,我單位將信守承諾,若有違反上述保證內容,我單位將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北京市消防條例》等消防法規規定的相關法律責任。

  單位名稱(公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承諾書 篇4

  為保障本單位消防安全和公共消防安全,實現消防安全自查、火災隱患自除、法律責任自負,本單位向社會鄭重承諾:

  1、切實履行《消防法》規定的職責和義務,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和巡查,認真做好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的自查自改。

  3、按照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定消防安全標誌,定期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5、加強用火、用電、用氣和動火安全管理,嚴格火源控制。

  6、切實加強從業人員消防安全培訓,認真組織消防演練,增強組織和引導人員疏散能力。

  承諾單位 責任人

  年 月

消防安全承諾書 篇5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更好地遵守相關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特鄭重做出如下承諾:

  一、建立健全學校消防安全組織網路。完善消防安全各項規章制度,按照省《學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行消防安全義務,落實各項防火安全職責和措施。

  二、進一步加強消防宣傳和教育。深入推進消防教育進課堂,做到課時、教材和師資“三落實”,確保學生受教育率達到100%,努力提高學生消防意識及自護自救能力。

  三、全面排查治理學校的消防安全隱患。努力做到“七個立即”。即:

  1。封堵、佔用疏散通道和鎖閉、遮擋安全出口的,立即改正;

  2。宿舍和教室等公共區域外窗安裝影響人員逃生和應急救援金屬護欄的,立即拆除;

  3。違章使用液化氣等易燃易爆危險品和電爐等大功率電器的,立即清除;

  4。違章使用電器、私拉亂接電氣線路的,立即整改;

  5。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和事故廣播損壞的,立即修復;

  6。消火栓、滅火器具失效及自動滅火、自動報警系統損壞的,立即修復;

  7。出租校舍給外單位經營,消防安全設施不落實的,立即停止出租。

  以上系我校做出的保證,我校將信守承諾,若有違反上述保證內容,我校將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消防法規規定的相關法律責任。

  單位名稱(公章): 主要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承諾書 篇6

  為確保學校的消防安全和他人生命及財產安全,消除火災隱患。本人鄭重承諾在學校期間有義務、有責任遵守和執行以下規定,如有違反規定而造成消防安全事故願承擔相關的責任。

  1、認真學習消防安全的相關條例、規定

  2、自覺遵守《消防法》和學校有關師生消防安全管理的規定。

  3、愛護消防器材,自覺維護學校內公共消防裝置、標誌,不亂動滅火器

  4、不在學校內公共通道、走廊、消防疏散通道亂堆亂放雜物,保證公共通道、走廊、消防疏散通道的暢通

  5、主動制止破壞、盜竊、隨意亂動學校內消防裝置、標誌的行為,發現有以上行為的主動向校長室報告

  6、服從學校及各部門消防安全管理,積極配合學校組織的消防安全檢查和消防演習

  7、嚴禁在辦公室、宿舍記憶體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如液化石油氣、酒精、鞭炮、炸藥等),不使用明火

  8、禁止在辦公室點燃蚊香和使用蠟燭照明

  9、禁止亂拉亂接電源、存放和使用超大功率違章電器,按照“誰開誰負責關”的原則使用本人及班級電腦、電子白板、教學互動一體機等教學電器,節假日期間拔掉所有的電源插頭。

  承諾人: 老師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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