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節假日食品安全整治策劃方案

2018節假日食品安全整治策劃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整治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盛州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相關精神,按照“政府領導、部門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工作格局和“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的工作方針,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思想,充分認識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長期性、複雜性及重要性,深入實施食品放心工程,切實加強重大節假日期間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消除食品安全隱患,維護社會穩定,促進我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整治目標。堅持集中整治與制度建設、嚴格執法與科學管理、打假治劣與扶優扶強相結合的原則,在加強日常監管的同時,強化重大節假日期間專項整治,著力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及不安全隱患。透過專項整治,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行為,消除食品安全隱患,增強人民群眾的食品消費安全感,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

  二、重點和範圍

  緊緊抓住食品源頭汙染治理、生產加工、流通和消費四個環節,深入開展專項整治。整治重點單位包括:農業、畜牧業投入品生產經營單位,規模以上畜禽產品養殖單位、農產品種植基地、水產養殖單位,初級農產品加工單位,食品及食品新增劑生產加工、經營單位,以及集體食堂、飯店、農家樂、學校周邊飲食攤點等餐飲單位。重點品種包括:奶製品、肉類、食用油、豆製品、大米、小麥粉、飲料、酒類、兒童食品、保健食品和其他質量安全問題突出的農副產品等。重點區域是城鄉結合部和農村集貿市常

  三、具體任務

  各鄉鎮、各部門要根據節假日期間食品消費特點,進一步明確整治工作的`具體任務和措施,紮實開展專項整治。

  (一)農業部門要積極推進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和產品認證工作,引導農民進一步規範種植行為;要深入開展農資市場和農藥殘留專項整治,加大蔬菜農藥殘留的抽樣檢測力度,嚴厲打擊違法制售農資和非法使用農資的行為,堅決防止農產品源頭汙染。

  (二)質監部門要加大對食品生產企業、加工點、小作坊的整治力度,嚴格落實食品准入制度,全面開展食品新增劑備案工作,強化監督抽查,對不具備生產條件和生產不合格食品的違法行為及時進行查處,對違法情節嚴重的企業要依法吊銷有關證照,進一步強化企業的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意識和安全意識,全面提高食品質量和安全保障水平。

  (三)工商部門要加強對農村集貿市嘗食品批發單位、超市、副食店和流動攤販的監督檢查,進一步完善落實食品購銷臺帳、不合格食品退市、質量承諾、索證索票和散裝食品標籤標識等制度,加大食品假包裝、假標識、假商標整治力度,依法嚴厲打擊經營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無生產廠家、過期黴變等假冒偽劣食品的違法行為。

  (四)衛生部門要加大對集體食堂、學校食堂及學校周邊飲食攤點、餐館、農家樂的整治力度,嚴查全縣餐飲經營單位證照是否齊備,從業人員健康證是否合法有效;嚴厲打擊使用各種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和濫用防腐劑、色素等食品新增劑的違法行為,嚴格落實索證索票制度;加強農村自辦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透過宣傳指導,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食品衛生知識和安全知識,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發生。

  (五)商務部門要加強生豬定點屠宰場的監管,嚴厲打擊私屠濫宰行為;穩步推進“萬村千鄉”市場工程,積極推行食品流通現代化。

  (六)畜牧部門要開展畜禽產品違禁藥物濫用及藥物殘留整治,引導畜禽養殖戶進一步規範養殖行為,嚴厲打擊違法制售和非法使用獸藥、飼料的行為,防止畜禽產品源頭汙染;嚴格畜禽上市檢疫制度,堅決打擊製售注水肉、病害肉的違法行為,確保重大節日期間畜禽肉品食用安全。

  (七)教育部門要積極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知識進校園活動,進一步提高學校師生的食品安全意識和能力;要切實加強學校食堂管理,嚴把食品採購、驗收、加工、貯存等環節,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發生。

  (八)糧食部門要緊緊圍繞“放心糧油”認真開展專項整治,以大米、麵粉、菜油為重點品種,加強糧油市場的監管,杜絕陳化糧、變質糧油流入市常

  (九)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要結合重大節假日期間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際,進一步整合監管資源和執法力量,統籌協調好重大節假日期間的食品市場檢查整治,確保整治取得實效。要嚴格節假日期間值班制度,及時報告、處理食品安全事故,確保全縣人民群眾節假日期間飲食安全。

  (十)各鄉鎮人民政府要結合各地實際,認真制定節假日食品市場整治方案,做到目標、責任明確。要組織人員深入各村(居)委會、自然村,對食品批發單位、副食店、食品加工作坊、酒廠、學校食堂、餐館、飲食攤點、農家樂和飲用水水源、供水點、集貿市場等逐一進行檢查,及時排除食品安全隱患。要切實加強農村自辦宴席的申報登記和監管工作,並嚴格執行節假日值班制度,確保轄區內人民群眾飲食安全。

  四、時間安排

  (一)3·15期間(3月10日至3月20日);

  (二)州慶期間(4月5日至20日);

  (三)高考、中考期間(6月1日至7月10日);

  (四)火把節期間(8月1日至8月10日);

  (五)野生菌美食文化節期間(7月至8月);

  (六)中秋、國慶期間(9月15日至10月10日);

  (七)元旦、春節期間(2011年12月20日至2011年2月15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鄉鎮人民政府和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在重大節日期間要認真履行職責,切實加強對本轄區、本部門食品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要結合各地實際和部門職責,認真制定節假日食品市場整治方案,做到目標、責任明確,並積極組織開展節日期間食品市場專項整治,加強食品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確保廣大人民群眾飲食安全。

  (二)建立食品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各鄉鎮人民政府和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對不認真履行職責,監管不到位的鄉鎮和部門,予以通報批評;對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給當地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重大損害的,要嚴格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三)加強協調配合,形成綜合監管合力。在嚴格按照分工履行職責的同時,鄉鎮與部門之間、部門之間要加強溝通協調,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合力;要依法嚴厲打擊製售假冒偽劣食品違法行為,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四)加強宣傳教育,營造氛圍。各鄉鎮人民政府和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採取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形式,利用趕集、節假日等機會,大力宣傳食品安全科普知識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食品安全意識和能力。

  (五)切實加強資訊溝通,按時報送工作情況。各鄉鎮人民政府和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圍繞整治重點認真開展專項整治工作,並將整治工作總結按時報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具體報送時間見《**縣2011年重大節假日期間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報送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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