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轉讓協議書

農村土地轉讓協議書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需要使用協議的場合越來越多,協議的簽訂是雙方或數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協議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農村土地轉讓協議書,歡迎大家分享。

農村土地轉讓協議書1

  轉讓方(即承包方、流出方,以下簡稱甲方):

  1、農村集體:

  戶代表數: 戶

  2、負責人: 職務:

  3、負責人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即受讓方、流入方,以下簡稱乙方):

  、單位:

  2、法定代表人:

  3、單位地址:

  4、法人居民身份證號碼:

  為了明晰產權,辦理林權過戶手續,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本著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對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地,透過公開協商方式,按照法定程式,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特訂立本轉讓補充合同。

  一、荒山荒地名稱、坐落、面積和用途

  荒山荒地名稱:(小地名)。合同標的為荒山荒地承包經營權(是指荒山荒地的佔有、使用、收益和依法處分權)。

  坐落:

  面積: 畝(大寫)

  四至界限為: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詳細四至界限見本合同附件1

  的附圖。

  用途:本合同轉讓的荒山荒地必須用於林業生產,未經縣級以上

  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准,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於非林建設。

  二、流轉方式、期限和承包費及支付方式、時間

  以轉讓方式承包,承包期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承包費經雙方商議確定為:每畝每年計 元,共畝,應支付承包費合計 元(大寫: )。承包費每年支付一次,一次支付 元,每年承包費必須於 月日以前支付。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發包的荒山荒地屬本集體所有。

  2、依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費。

  3、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監督、指導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

  用途合理利用荒山荒地,制止非法損害承包地的行為。

  4、執行 林地利用總體規劃,辦理徵收、徵用、佔用的補償事宜。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二)

  甲方的義務。

  1、於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權屬清楚、未設定擔保的荒山荒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及時向縣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權屬變更登記,並幫助乙方申領林權證;第三人對本承包地主張權利的,由甲方負責處理,並不得影響乙方的權利。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維護乙方承包的荒山荒地的佔有、使用、收益權及承包經營權的依法流轉權,承包後所種植的林木所有權;

  4、承包期內,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和收回承包地。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義務。

  (三)乙方的權利。

  1、於本合同生效之日接受荒山荒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在甲方的配合、幫助下向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領林權證。

  2、對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權,依法登記取得林權證書後,其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轉;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受干涉。

  3、對承包期內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的行為進行抗辯,依法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4、享受國家有關扶持、優惠政策;承包經營地被依法徵收、徵用、

  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四)

  乙方的義務。

  1、維持承包荒山荒地的林業用途,未經有權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准,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於非林建設。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承包地。不斷加大對承包土地的投入,提高其生產能力,提升其使用價值,依約推進開發利用進度;不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地內開荒、採石、取土、建窯等,不進行破壞性、掠奪式開發、經營,不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採伐林木應有計劃地依法進行;制止在野外違章用火行為,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和病蟲害、林木盜伐事件,應積極採取措施,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3、服從、支援 林地利用總體規劃,接受甲方依法進行的監督和指導。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義務。

  四、合同期內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開發後資源收益的處置:

  五、合同期滿時,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開發後資源資產的處置: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當善意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規定且無免責事由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大寫:);若造成損失的,應當採取補救措施,履行減損義務,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由守約方決定。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以下條件成就時,可以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經雙方協商一致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社會公共利益;

  2、發生不可抗力以致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義務;

  3、乙方主動放棄承包期或喪失承包經營能力且自願要求的。

  (二)以下條件成就時,應當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乙方不依照合同交付承包費;

  2、乙方破壞性、掠奪性經營,或拋荒,或擅自改變林地用途,經甲方制止無效的;

  3、承包林地部分或全部依法轉為其他建設用地;

  4、一方違約致使承包合同無法履行或已無履行必要;

  5、承包合同期限屆滿。

  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應提前60天書面通知對方,若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賠償損失。

  八、爭議的解決

  本承包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調解;若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事項

  1、本承包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經勐烈鎮人民政府鑑證後生效,不因甲方承辦人或負責人及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影響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

  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 各執一份,本村民委員會

農村土地轉讓協議書2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轉讓方(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憑祥鎮前進村新逢屯 受讓方(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廣西玉林市玉州區城北街道高山村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經營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憑祥市南山村蘇崇均後面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

  地塊名稱:

  坐落(四至):東至:南至: 西至:

  面積:約備註:( 地)

  第三條 轉讓費

  1、補償金獲得方式:甲方一次性獲得轉讓補償金。

  2、乙方自願接受甲方提出的實際轉讓補償金,乙方並獲得土地的承包權或使用權。

  3、支付方式:現 金

  4、支付時間:日

  5、支付土地承包權轉讓金:元)。

  第四條 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本土地承包經營權須經發包方同意,甲方自願在本合同生效時同時終止與發包方所建的承包關係。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根據本合同獲得該土地承包經營權,同時依法建立與發包方新的承包關係,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義務。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如轉讓土地被國家依法徵收、佔用造成經濟損失,所有補償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7、乙方受讓後有自主經營權,甲方對該土地無任何權利義務,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阻撓乙方的經營。

  第五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之後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根據守約方具體經濟損失情況確定。

  第六條: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2種方式解決:

  1、 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生效條件

  1、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轉讓承包經營權土地的發包方同意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農村土地轉讓協議書3

  轉讓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本協議甲方為本協議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之合法擁有者,並同意轉讓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本協議乙方同意受讓本協議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現甲乙雙方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本協議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事宜,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1.總則

  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_________》及其它有關規定,參照國內和_________市各開發區的通行慣例,由甲方向乙方轉讓_________號地塊內的部分土地使用權,用於乙方興辦_________。

  1.2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土地使用權轉讓及與土地使用權轉讓相關的所有法律、法規、規章及_________與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以下簡稱“出讓協議”)。

  2.雙方法律地位及有關檔案

  2.1 甲方系經國家批准成立,負責_________土地開發和經營管理的經濟實體,具有中國法人資格。

  2.2 乙方系經_________國政府批准成立,從事生產經營_________的經濟實體,具有_________國法人資格。

  2.3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檔案: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影印件)。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檔案:

  (1)投資審批部門簽發的專案批准證書(影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乙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影印件)。

  3.甲方的確認與保證

  3.1 甲方確認並保證,甲方有權轉讓本協議所定地塊,並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協議的完全能力。

  3.2 甲方確認並保證,在乙方實際獲得本協議所定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之前未設定任何抵押、債權或債務,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權益。

  4.場地位置和麵積 甲方向乙方轉讓_________號地塊內的部分土地使用權,作為乙方的工業建設用地。該場地面積共計約_________平方米(以土地管理部門勘測定界的面積為準),其地理位置詳見《場地位置示意圖》。

  5.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

  5.1 本協議第4.1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為自乙方申領的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自乙方領取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日起,前款所述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5.2 在轉讓期限內,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6.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和付款方式

  6.1 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_美元,_________平方米合計為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前款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總額最終以土地管理部門勘測定界的面積和前款所述的土地單價的乘積為準,並實行多退少補。

  6.2 本協議雙方簽字後,乙方須按下述時間要求付清前條規定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 本協議雙方簽字日後_________天內,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本協議簽字日後_________日內,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餘額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乙方應將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銀行帳號:_________

  7.場地交接

  7.1 甲方應於乙方按本協議第6.2條規定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後_________日內,將本協議第4.1條所定場地交付乙方使用。場地交接時,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應在場地交接單上簽字,以示場地交接完畢。

  7.2 甲方應於場地交付日期前____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進行場地交接。若乙方不按甲方書面通知所載日期進行場地交接,逾期超過_________天的,視作乙方認可本協議第4.1條所定場地已交接。

  7.3 在乙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甲方交付用地,乙方具備申辦土地使用權證的全部條件後,由乙方向有關土地主管部門申辦土地使用權證,甲方將積極協助乙方領取土地使用權證,並向_________市房地產登記處辦理登記手續。

  8.場地基礎設施、條件

  8.1 除另有說明外,本協議所稱基礎設施包括以下部分:

  (1)供電、供水、電訊、煤氣設施管道;

  (2)雨水、汙水管道及介面;

  (3)道路。

  本協議所稱基礎設施管線的介面的含義如下:

  (1)雨水、汙水管道的接入點;

  (2)經專業管線單位確認的本協議第4.1條所定埸地周邊的其他基礎設施管線的接入點。

  8.2 本協議第4.1條所定場地為將按該地塊的平均自然標高經過平整、拆除地面建築物和/或構築物、無地下公用設施的_________用地。

  8.3 乙方專案建成投產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雨水、汙水管道的介面、以及其他基礎設施管線和道路。

  乙方在受讓地塊內建設施工時,場地應具備供水、供電、進出道路及場地平整之條件,同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好有關臨時用電、用水、電話接入使用的申請和批准手續,從介面引進紅線內的工程費用和容量費用由乙方承擔。

  基礎設施管線介面以上(包括介面)的公用設施部分由甲方建造,並承擔全部費用;需要向有關部門辦理各類手續的,由甲方負責。

  8.4 基礎設施管線介面以下(包括與介面的銜接部分)的乙方自用設施部分由乙方建造,並承擔全部費用。

  乙方使用供電、供水、電訊、煤氣、雨汙水排放等配套設施,應向有關公用事業單位申請辦理,甲方應提供必要協助,貼費(增容費、初裝費)、接裝費及所需器材和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8.5 乙方在本協議第4.1條所定場地內進行建設時,不得損壞該場地周邊道路及其地上、地下各類公用基礎設施。乙方建設造成該類設施損壞的,應負責恢復原樣,並承擔全部費用及賠償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8.6 未經權利人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開挖、佔用本協議第4.1條所定場地以外的任何土地,如需臨時佔用本協議第4.1條所定場地以外的土地和道路,須得到政府主管部門或有關土地使用者的同意。

  8.7 在轉讓期限內,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協議第4.1條所定埸地內的邊緣地帶敷設熱網管線,並向甲方提供施工方便,但具體實施方案甲方應與乙方協商。

  9.其它權利和義務

  9.1 乙方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不少於總建安工程量的_________%,並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竣工。

  9.2 在轉讓期限內,乙方對依據本協議所取得使用權的土地,有權連同建築物依法自行處置,包括轉讓、出租和抵押。上述事實的發生,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及上海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並不得與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和本協議的有關規定相牴觸。上述事實發生時,乙方須將有關法律檔案送交甲方備案。因上述事實的發生而產生的土地使用權後繼者、受讓者,都是本協議所規定的乙方權利和義務的承受人。

  9.3 乙方在本協議第4.1條所定場地內興建的一切建築和設施,包括改建、擴建等涉及交通、通訊、消防、環保、環衛、綠化等方面的,由乙方報請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批准後實施。乙方的上述活動應符合經政府主管部門批准的_________區的有關規劃、_________建設單位規劃、建築管理公約及各類管理要求。

  9.4 乙方依據本協議9.1條所定內容轉讓、出租本協議第4.1條所定場地時,再受讓人投資興辦的專案須符合_________區產業導向和整體規劃等要求。

  9.5 本協議第4.1條所定場地邊界以外的公共衛生、綠化養護、市政養護等事項由園區管理機構承擔,乙方應按_________區市政市容管理機構公佈的有關規定向甲方交納管理費。該管理費應為合理之費用。

  9.6 凡涉及土地使用權轉讓、再轉讓、繼承、出租和抵押及有關建築物、附著物的產權變更等的所有經濟協議、契約、憑證等必須進行登記的檔案,均應按有關法規的規定辦理登記。

  9.7 轉讓期限內,乙方應按規定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繳納土地使用金。

  10.續期與協議終止

  10.1 本協議第4.1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後,乙方欲繼續使用協議所定場地而甲方仍擁有該場地的土地使用權的,乙方可以申請續期。

  乙方申請續期的,應符合下列各項條件:

  (1)續期的書面申請至遲於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前_________年送達甲方;

  (2)投資審批部門同意乙方延長經營期限的批准檔案於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前_________個月送達甲方。

  10.2 乙方提出續期申請後,甲方在轉讓期限屆滿前不得就本協議第4.1條所定場地的租用或使用權轉讓事宜對任何第三方作出有法律約束力的承諾。

  10.3 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後不續期的,乙方應將本協議第4.1條所定場地完整地交還給甲方。因乙方原因使得甲方不能支配該場地的,乙方應按當時的價格繼續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用。

  10.4 本協議第4.1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後,乙方欲繼續使用協議所定場地而甲方屆時不擁有該場地的土地使用權的,乙方可以直接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續期。轉讓期滿後,乙方不續期的,地面建築物及附著物的處置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11.違約責任

  11.1 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甲乙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構成違約:

  (1)在乙方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後,甲方未按本協議第7.1條規定的時間提供場地的;

  (2)乙方對本協議第4.1條所定場地的使用和處置與“出讓協議”、_________區建設單位規劃、建築管理公約及本協議的有關規定相牴觸的;

  (3)乙方未按本協議第10.3條規定將本協議第4.1條所定場地交還甲方的;

  (4)雙方違反本協議其它條款的(逾期付款不適用本條款,按照11.4、11.5條處理)。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發生上述違約事項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日計算,方法如下:

  (1)日違約金為_________美元;

  (2)違約天數=自違約事實發生之日起至糾正之日止日曆天數;

  (3)違約金金額=日違約金×違約天數。

  11.2 違約造成的另一方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違約方還應支付超過違約金部分的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根據經濟損失的程度據實計算,共同核定,也可以由雙方共同委託具有專業權威的第三方核定。

  11.3 違約金、賠償金至遲應於明確違約責任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償付;違約事實於償付當日及其之後仍在延續的,違約方應繼續支付違約金、賠償金直至違約行為終止。

  11.4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應視為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額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滯納金。

  (1)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的;

  (2)任何一方逾期支付違約金、賠償金。

  11.5 乙方逾期付款,除依本協議第11.4條規定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額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外,若出現下述情況,同時應以下列方式承擔責任:

  (1)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超過_________天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並將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詳見本條第(3)款);但本款前述情況發生時,經乙方書面要求,甲方書面同意可給予乙方寬限期,寬限期自乙方付款逾期第一日起計_________個月,寬限期內,乙方仍應根據本協議第11.4條之規定向甲方支付前述逾期付款而產生的滯納金。

  (2)寬限期內,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的,自逾期之日起,甲方就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並將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詳見本條第(3)款)。

  (3)本條第(1)、(2)款所述甲方扣除乙方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具體辦法為:甲方將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扣除協議總額的30%及本協議規定的滯納金、違約金後餘額退還;同時,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違約賠償。

  11.6 如果乙方不能按本協議第9.1條之規定的期限完成建設工程量的,乙方可至遲在建設期限屆滿之日前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延建書面申請,且延期不得超過_________年。

  除經甲方書面同意或不可抗力事由引起的遲建外(不可抗力的解釋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頒佈的法律為準),自9.1條規定的建設期限屆滿之日起,超出_________個月以內的,罰以本協議轉讓金總額的_________%,超出_________個月不到_________年的,罰以本協議轉讓金總額的_________%,超出一年不到二年的,罰以本協議轉讓金總額的_________%,超出_________年未完成的,由甲方無償收回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以及地塊上全部建築物或其它附著物。

  11.7 違約事實發生後,守約方有權選擇終止或繼續履行本協議。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協議的,無論違約方是否已實際支付了違約金或/和賠償金,違約方均應繼續履行本協議。

  12.不可抗力

  本協議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本協議時,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地的公證機構出具。雙方可按不可抗力對履行協議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協議,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協議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協議。

  前款所稱自然災害僅指嚴重水災、火災、颱風以及地震等自然現象引起的災害。

  13.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3.1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3.2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本協議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並按其仲裁規則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4.保密 事先未經本協議對方的書面同意,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協議的全部或部分條款,一經查實,披露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5.以往協議 本協議的效力超過甲乙雙方以往就本協議第4.1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事宜或與其相關的事宜所達成的協議,上述協議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失效。

  16.其它

  16.1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協議進行修改。在修改檔案生效前,雙方仍應按本協議規定的內容履行。補充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辦理公證手續後生效。

  16.2 本協議(包括協議正本、附件及補充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辦理公證手續後生效,公證費用由雙方各自承擔。

  16.3 本協議生效後,國家或_________市修改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或頒佈新的法律法規對本協議有追溯力的,雙方應及時修訂本協議,以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16.4 下列檔案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區建設單位規劃、建築管理公約;

  (2)場地位置示意圖;

  (3)雨水、汙水管道介面圖;

  (4)_________區市政基礎設施使用和保護管理辦法。

  (5)“出讓協議”(影印件)。

  16.5 乙方可以自由決定以美元或人民幣支付本協議6.1條所定土地使用權轉讓金,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由乙方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人民幣兌美元的匯率,按付款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人民幣兌美元的賣出與買入價的中間價計算。若付款當日無交易,則以付款前上一個交易日的中間價計算。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發生其它費用的,與前款同。

  16.6 本協議用中文和_________文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字如有不同的解釋、理解或不符時,以中文字為準。

  16.7 本協議雙方用電報、電傳和傳真傳送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自用上述方式傳送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內,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本協議中所列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即為甲、乙雙方的收件地址(本協議一方或雙方改變其通訊地址的,應於改變之日起_________天內通知協議的另一方)。

  16.7 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農村土地轉讓協議書4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_____鄉(鎮)村組_______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專案)____________生產經營。

  地塊名稱:_________坐落(四至)_________地塊數(塊)________面積(畝)__________質量等級______(肥力水平)備註_______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_____年,即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轉讓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年限)。

  三、轉讓費

  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_____元。對甲方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該地塊的補償金為_____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下列第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採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__________和方式為_____。(為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採用實物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_____。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_____。(為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____年___月____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_____。(雙方須提請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發包方、雙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鑑證,乙方應向甲方出具乙方簽名的轉讓土地交付收據)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轉讓認可手續,在合同生效後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據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辦理有關手續。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並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8、其他約定。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___。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____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轉讓承包經營權土地的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鑑證、備案後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鑑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簽章)

  日期:____年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月____日

農村土地轉讓協議書5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 鄉(鎮) 村組 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專案)生產經營。

  地塊

  名稱坐落(四至) 地塊數(塊) 面積(畝) 質量等級

  (肥力水平) 備註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年,即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轉讓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年限)。

  三、轉讓費

  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 元。對甲方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該地塊的補償金為 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採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為年月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採用實物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 。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為年月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甲方應於 年月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雙方須提請所在地鄉(鎮)人民政

  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發包方、雙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鑑證,乙方應向甲方出具乙方簽名的轉讓土地交付收據)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轉讓認可手續,在合同生效後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據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辦理有關手續。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並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8、其他約定: 。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八、爭議條款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轉讓承包經營權土地的

  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鑑證、備案後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鑑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住址:住址:

  簽約日期:年月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單位(簽章):鑑證日期年月日

  注:本合同所稱轉讓是指承包方有穩定的非農職業或者有穩定的收入來源,經承包方申請和發包方同意,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讓渡給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戶,由其履行相應土地承包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轉讓後原土地承包關係自行終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內

農村土地轉讓協議書6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鄉(鎮) 村 組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由乙方自主生產經營。

  地塊名稱

  坐落(四至):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備註:沙荒地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年,即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讓費

  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 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

  。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甲方書面通知交付。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本土地承包經營權業經發包方同意,甲方自願在本合同生效時同時終止與發包方所建的承包關係。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據本合同獲得該土地承包經營權,同時依法建立與發包方新的承包關係,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乙方受讓後有自主經營權,甲方對該土地無任何權利義務,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阻撓乙方的經營。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任何一方均不得違約,不得終止合同。如有違約要賠償守約方全部損失。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2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轉讓承包經營權土地的發包方同意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址:住址:

  發包單位(簽章):

  簽約日期:年 月日

  寫明當事人、土地坐落、面積、四至界限、用途即可。

  1、互換人姓名、住址、身份證號碼;(必須是戶主)

  2、互換原因可以簡單列明;

  3、互換土地的各自地塊、位置、面積;(註明四至範圍)

  4、互換土地期限:應約定在本輪土地承包期限內;

  5、互換土地交接時間、方式;

  6、互換土地上的附著物處理方法;

  7、違約責任;

  8、互換土地生效時間、方式;

  9、簽訂互換協議時間。

  土地使用權互換協議書(注:規範用語)

  甲方:戶主姓名某某,男,身份證號:000000;戶主妻子姓名某某,女,身份證號:000000(注:按協議或是合同規則,男女平等,列舉清楚防止一方抵賴從而讓簽訂協議無效,對該土地使用權屬也有份額的子女也應列上,別怕毛煩就避免大毛煩)。

  乙方:同上格式。

  經甲、乙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土地使用權互換協議:

  一、原屬甲方承包使用在(某地名)的土地,總面積XXX平方米(權屬界限:東、南、西、北面各接抵某某家土地,東西長X米、南北寬X米)。

  (注:地形不規則的,能寫明東北至西南對角斜長X米、東南至西北對角斜長X米)

  二、原屬乙方承包使用在(某地名)的土地,寫法同上。

  三、現甲、乙雙方自願互換,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互換生效;一方如有反悔的,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XXXX元,並承擔違約給對方造成的一切財產損失。

  四、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某某某、某XX、XXX(加手印) 二O一一年XX月XX日

  乙方:某某某、某XX、XXX(加手印) 二O一一年XX月XX日

  見證人:某某某、某XX、XXX(加手印) 二O一一年XX月XX日

  互換土地合同一般應當包括以下條款:1、雙方當事人的姓名、住所;2、流轉土地的名稱、坐落、面積、質量等級;3、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4、流轉土地的用途;5、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6、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7、違約責任。

農村土地轉讓協議書7

  原承包方姓名(以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

  現承包方姓名(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公平、合法原則,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自願就甲方從本集體承包的土地向乙方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自己承包土地塊,地名和四至界線分別為:東鄰:________ 、西鄰:__________、南鄰:_________ 、北鄰:_________ 共計畝非基本農田轉讓給乙方經營。

  二、轉讓費為每畝 元,合計 元。乙方於二0一四年年底前支付百分之四十(40%)轉讓費,於二0一二年年底前支付百分之六十(60%)。

  三、轉讓期限為二輪土地承包期的乘除年限 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本合同約定為土地經營權徹底轉讓,自訂立本合同起甲方與集體的土地承包關係終止,乙方與集體建立新的土地承包關係,有關土地的權利、義務全部由乙方享有並承擔。

  五、因國家的惠農政策,發放的補貼(包括糧食直補款)及其它優惠歸乙方所有。

  六、乙方對轉讓土地擁有完全獨立的經營權,有權自主決定種植、養殖安排,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七、乙方因經營需要,可以對土地進行合法流轉,可以進行平整、開發、利用並取得收益。乙方要求辦理變更手續,備案登記及建設工程申報,甲方應當協助辦理。

  八、轉讓期滿後,按國家的農村土地政策需要延包或重新發包的,由乙方與集體組織訂立承包合同繼續承包土地,甲方放棄並且不得干涉乙方承包、延包。因轉讓土地經營權屬發生糾紛,或他人非法干涉由甲方負責處理。

  九、乙方轉讓土地後如遇政府徵收、徵用土地,徵地補償款歸乙方所有,因徵地產生的優惠優政策及待遇也由乙方享有,乙方有權按轉讓土地面積領取集體的其它補償、補貼。

  十、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解除。一方違約向守違約方承擔責任 。 十一、甲、乙雙方簽字生效,一式四份,甲方執一份,乙方留存兩份,交村裡備案一份。

  甲方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公證人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轉讓協議書8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0

  1.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_____承租甲方_____廠房一處路東廠房一間配房4間地址______________租賃期限為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金為_____元/年,押金_____元。乙方搬進之後開始計算房租,押金充抵房租。

  2. 經雙方協議在_____支付房租,若乙方未在指定日期內付清房租,合同終止。

  3. 甲方提供水電,電力負荷應在30千瓦以上能保證乙方正常運轉,乙方在使用期間水電費自付,負責維修保養。

  4. 乙方付清租金後,甲方不得干預乙方自主經營,乙方在經營期間,所產生的一切不良後果由乙方承擔。

  5. 乙方租賃本廠間,不得非法經營,不得出租 ,轉讓 ,買賣場內一切設施如改變屋內設施必須經甲方同意,必須經甲方同意方可進行改造。合同期滿後乙方須恢復甲方原貌(衛生,房屋,井水電等)一切設施,如有損壞丟失從押金中扣除。

  6. 若遇國家或集體徵用土地,或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洪澇,地震,打架鬧事,地震等)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甲方不賠償乙方任何經濟損失,不良後果由乙方承擔,本合同終止,甲方按乙方實際租住日結算乙方租賃費。

  7. 在租賃期間,乙方不能從事非法有汙染的商品生產,如有非法經營,後果自負。

  8. 被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或按手印生效。

  9.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聯絡電話 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農村土地轉讓協議書9

  出賣方:(簡稱:甲方)代表人:

  購買方: (簡稱:乙方) (簡稱:丙方)代表人:

  為了互惠、互利、平等原則,經甲、乙、丙三方反覆協商,甲方自願將本社土地 現達成買賣合同如下:

  一、甲方將本社土地 畝賣給乙方億有,每畝價額為 元(大寫:萬元正)。

  二、付款辦法:

  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60%的土地款,付丙方一次性40%的土地款。

  三、甲、丙方出賣土地四至界限: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四、甲、丙方將土地出賣給乙方後,乙方在所買的土地上有 自主經營權,甲丙方不得以任何 理由干涉乙方自主經營權。

  如甲、丙方阻止、干擾乙方自主經營,造成後果由甲、丙方 承擔全部責任。

  五、違約責任:

  甲、乙、丙方任何一方違約,則按賣價總金額的兩倍賠償對方。

  六、本合同經甲、乙、丙三雙自願達成,無任何欺哄行為。系甲、乙、丙三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永不翻悔,經甲、乙、丙三方簽字捺印後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轉讓協議書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於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住宅、工業、綜合和商業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保證透過土地掛牌形式把該地塊轉讓給乙方,並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於等於__________,綠化率不少於__________%,土地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為__________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拆遷安置費、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議書,且已辦好土地掛牌手續並在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後_______天內支付;第二期,付清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在乙方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取得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後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

  4、為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丙方同意提供兩宗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擔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詳見成國用()字第__________號和成國用()字第__________號),抵押擔保的範圍與甲方承擔的責任的範圍相同。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後______天內到當地土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機投鎮________畝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止。

  5、該專案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願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稅費返還及政策協

  調。專案開發結束並經審計後,專案淨利潤率超過_______%的,超過部分淨利潤乙方同意與甲方五五分成。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_______畝土地的公開掛牌處理事宜,並承諾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甲方願意雙倍返還定金,計_______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二點一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_____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並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應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四、其他

  1、在掛牌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稅等均由甲方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6、本協議一式六份,三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農村土地轉讓協議書11

  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甲方畝地轉讓給乙方。並達成以下協議:____________

  一、轉讓土地四至

  東至______為界,西至______為界。

  南至______為界,北至______為界。

  二、轉讓土地面積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面積為畝。

  三、轉讓金額

  本次轉讓金額按每畝(______)計算,共計_______元整,作為徵地補償費。由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

  四、其他規定

  1、乙方在付清協議規定款項後,所取得的土地所有權自行轉讓給他人,甲方不得干預。

  2、若乙方需要辦理土地所有權手續時,甲方須無條件協助辦理,並不再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3、若國家或政府等其他部門佔用該地塊時,由於乙方已經付給甲方徵地補償費,所以因土地所得的一切補償費及其他收入全部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五、轉讓期限

  由於本次轉讓,乙方已一次性付給甲方土地補償費,因此,轉讓期限為永久。

  六、違約責任

  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單方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雙倍損失。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公證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農村土地轉讓協議書12

  甲方名稱:乙方名稱:

  (承包方)(受讓方)

  地 址: 地 址: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

  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本著自願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甲方採用xx方式將其承包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農業用途,用於非農生產,合同雙方約定:xxxx

  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x年,從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 日止。

  四、流轉土地的種類、位臵、面積、等級:甲方將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x 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具體位臵(名稱、四至)。(可具體列表說明,並附土地現狀平面圖)。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以現金(實物)支付。乙方每年(時間,或一次性)

  支付甲方x元/畝,(或實物x公斤/畝),合計x元(或實物x公斤)。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二)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

  (二)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有下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二)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三)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

  (一)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二)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土地、破壞地上附著物的;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或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調解解決。不同意調解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協商向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服仲裁決定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鄉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轉讓合同或專業生產經營專案流轉合同,應以原發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受讓方) 乙方簽字:(承包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委會批准或備案意見(蓋章):

  x年x月x日

農村土地轉讓協議書13

  轉讓方(甲方):寧茶芬,女65歲,漢族,農民,小學文化,宣威市人,住落水鎮黃路村委會6組。

  受讓方(乙方):徐應碧,男40歲,漢族,農民,小學文化,宣威市人,住址同上。

  經雙方在一起平等協商,由甲方將權屬自己位於本村“陶家田”約0.12畝土地使用權作價11600元(大寫:壹萬壹仟陸佰元整)永久轉讓歸乙方所有,特將有關事項擬訂如下。

  一、該地不計準確面積,該地四址界線:東至王世擴地埂;南至王繼偉地埂;西至公路;北至徐應碧地交界。

  二、乙方將上述轉讓費於20xx年12月5日當面一次性付清甲方後,該地經營權、管理權、收益權、佔有權、處置權一切完滿權屬當即歸乙方所有。

  三、乙方對該地權屬成立後,土地如因國愛徵收,土地徵收被償費及國家給的優惠安置待遇由乙方享受。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各方保留一份,雙方均系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簽字後當即生效。

  甲方: 乙方:

  見證人:

  20xx年12月5日

農村土地轉讓協議書14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甲方 畝地轉讓給乙方。並達成以下規定;

  一、轉讓土地四至;東至 為界,西至 為界 南致 為界,北至 為界。

  二、轉讓土地面積;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面積為畝。

  三、轉讓金額;

  本次轉讓金額按每畝()計算,共計 元 整,作為徵地補償費。由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

  四、其他規定;

  1、乙方在付清協議規定款項後,所取得的土地所有權自行轉讓給他人,甲方不得干預。

  2、若乙方需要辦理土地所有權手續時,甲方須無條件協助辦理,並不再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3、若國家或政府等其他部門佔用該地塊時,由於乙方已經付給甲方徵地補償費,所以因土地所得的一切補償費及其他收入全部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五、轉讓期限

  由於本次轉讓,乙方已一次性付給甲方土地補償費,因此,轉讓期限永久。

  六、違約責任;

  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單方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雙倍損失。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公證人: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轉讓協議書15

  甲方 ,漢,現年 歲,生於月日,家住縣鎮 村 組,身份證號碼: 。

  乙方 ,漢,現年 歲,生於月日,家住縣鎮 村 組,身份證號碼: 。

  甲、乙方經協商,就甲方位於 村 組(小地名 )的平方米農村土地轉讓給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土地共 (其中靠寬 米,至向外延伸米)的經營使用權永久轉讓給乙方。此塊土地的具體四界為以 為參照,上至 ,左抵 ,右至

  2、甲方保證此塊土在轉讓之前的經營使用權合法屬於甲方,且無任何糾紛及債務抵押,否則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一切損失。

  3、乙方的轉讓金支付按照每平米 萬元。甲方在支付轉讓金是,乙方應立即將該土地實際交付乙方,同時繫於該土地的一切權利也一併移轉給甲方。在以後因政策等原因應續簽承包使用合同時,甲方必須就相關簽訂事宜協助配合乙方辦理。

  4、今後乙方需要甲方協助辦理在該土地上建房等相關的事宜時,甲方均不得拒絕、推諉、拖延等,否則必須支付該轉讓金雙倍違約金給乙方,並且賠償乙方相應的損失。

  5、甲方向乙方承諾,現轉讓的土地屬於基本用地以外的土地,如出現第三人追索的事宜等,需雙倍支付乙方給付的土地轉讓金及賠償相關損失。

  6、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必要雨水汙水的排出場地和必要的通行道路。

  7、本協議簽定後,乙方先支付萬元給甲方。餘款在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好相關轉讓手續後,乙方一次性全部付清。

  8、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民委員會存檔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9、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處理。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村委會主任: :

  年月日 年月日

  見證人簽字:

  作者:餘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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