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轉讓車輛合同
私人轉讓車輛合同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私人轉讓車輛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私人轉讓車輛合同1
售車方(甲方):身份證號:
購車方(乙方):身份證號:
甲方將自己所有的一輛色牌汽車(車牌號:,發動機號:,車架號:,行駛證登記人:)於年月日轉讓給乙方,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人民幣____萬__千__百元整(¥________.00),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一致協議:
(一)自協議簽訂,甲方向乙方轉讓車輛、乙方向甲方支付購車款起,該車所有權歸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轉讓及報廢等權利。
(二)該汽車自本協議註明的轉讓時間以後,所出現的一切問題與甲方無關。
(三)該汽車自本協議註明的轉讓日期時間以後,乙方使用時如發生交通意外而產生的本人及他人人身傷害、財產損失或其他法律糾紛與甲方無關;
(四)該汽車在本協議註明的轉讓時間之前,甲方使用時如發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或其他法律糾紛與乙方無關;
(五)雙方約定於___年___月___日前甲方協助乙方過戶,車輛必須按合法的手續過戶,如不過戶,由乙方承擔車輛轉讓之日起一切法律責任及相關後果。
(六)該車以後辦理年審、保險等事宜由乙方承擔。
(七)該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簽訂時間___年___月___日,時間:___:___:___,雙方簽字後即時生效,雙方均不得違背以上各條款。
售車方(甲方)簽字:購車方(乙方)簽字:聯絡電話:聯絡電話:日期:___年__月___日日期:___年__月___日
見證人簽字:___日期:___年__月___日
私人轉讓車輛合同2
甲方:
乙方:
為了鼓勵乙方的工作積極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雙方就配車獎勵事項簽訂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方確認乙方符合甲方規定的銷售人員配車獎勵政策,將以下車輛提供給乙方無償使用,期限3年(自車輛實際交付之日起計):車輛商標/型號 ,生產廠商 ,車輛牌照號碼 ,車架號 。
二、乙方願意在享受購車貸款時與甲方簽訂期限不少於3年的勞動合同,並接受甲方對其工作績效的考核評估及管理。
三、就車輛使用/獎勵/轉讓等事項,雙方同意按照下述條款執行:
1、若乙方累計2年完成銷售回款指標1200萬元,甲方同意將已配車輛產權獎勵給乙方,將車輛過戶給乙方(車輛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以下同);
2、車輛無償使用期滿後,乙方若未能符合上一條款要求的,則雙方同意按照車輛的市場評估價格轉讓並過戶給乙方。
3、若乙方未滿服務期限因個人原因辭職或因業績原因/違紀等原因被辭退,甲方同意按按上款所述辦法將車輛計價轉讓並過戶給乙方。
4、乙方同意車輛轉讓款可以從購貨保證金/銷售提成獎勵/費用及工資中扣除。
5、若因甲方經營不佳而被收購重組、破產解散等原因導致乙方中途離職,則乙方應將車輛退還給甲方,乙方無需支付車款。
6、因不可抗力(如嚴重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突發性疾病等)而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可以視不同情形免除部分或全部責任,可不視為違約、但當事人(或其家屬)須及時將情況通報給對方,以最大程度減少對方損失。
7、作為乙方的.經濟擔保人,丙方同意在本協議履行中承擔乙方的連帶責任。
四、本合同未盡事項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蕭山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代表人(簽字):
丙方1(簽字): 丙方2(簽字):
私人轉讓車輛合同3
甲方(賣車方):
電話:
乙方(購車方):
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公平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買賣合同:
一、車輛型號和牌號
乙方購買甲方一輛_____,車牌號_____,顏色_____,車架號_____,發動機號_____,
二、價格和結算方式
車款是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小寫_____。甲方必須協助該車過戶,費用由方承擔,車輛檔案由方負責提檔並負責費用。
三、過戶手續內容
1、甲方必須向乙方保證此車來源正規,非盜搶或有經濟糾紛車輛,否則所有後果由甲方承擔,並退回乙方全部車款及其所發生的費用。
2、此合同簽訂前,該車所發生的交通事故,違章,經濟糾紛等任何問題均由甲方承擔,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3、此合同簽訂生效後,於過程中,所出現的一切問題與甲方無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該車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後發生的交通事故由方全權代理及領取所有保險賠款。
四、違約責任
甲方必須協助該車過戶。否則即是違約,如有違約,違約一方須賠償另一方人民幣元。所有違約金自違約之日起,自然歸屬另一方。
五、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