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管理制度(通用15篇)

藥品管理制度(通用15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藥品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藥品管理制度1

  為杜絕不合格藥品流入市場,確保人民用藥安全有效,對公司經營藥品各環節不合格品進行有效控制提供準則,特制定本制度。

  一、質量管理部負責本制度的實施,對不合格藥品的處理過程實施監督;各相關崗位負責本崗位不合格藥品控制。

  二、不合格藥品是指:藥品內在質量、外在質量、包裝質量及標識不符合《藥品管理法》、相應的法定質量標準、《藥品包裝、標籤和說明書管理規定》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藥品,各級藥監部門發文禁止使用或收回的藥品,抽檢不合格及所有符合假劣藥條件的藥品。

  三、不合格藥品的確認由質量管理部負責,包括:

  1、採購來貨驗收時發現外觀質量及包裝質量不符合規定的藥品。

  2、在庫養護檢查和出庫複核時發現包裝破損、黴爛變質的及質量可疑的藥品。

  3、銷後退回經驗收人員驗收不合格的藥品。

  4、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抽檢不合格的藥品。

  5、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文通知禁止銷售使用的藥品。

  6、超過有效期的藥品。

  四、在入庫前驗收環節發現的不合格藥品,驗收員不得驗收入庫,應將不合格藥品

  存放於不合格品區(不屬質量原因拒收的存放於退貨區,掛購進退出標誌),同時填寫相關單據,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五、在養護、保管或出庫複核過程發現不合格藥品時,應立即停止銷售和發貨,同時報質量管理部。

  六、上級藥檢部門抽檢判定為不合格藥品或藥監部門公告、發文通知的不合格藥品,應立即停止銷售、發運,追回售出藥品,並將不合格藥品移入不合格品庫,待處理。

  七、不合格藥品按規定的程式報損和銷燬。

  八、已確定為不合格藥品仍繼續發貨銷售的,應按規定予以處罰。造成嚴重後果的,按《藥品管理法》規定予以處罰。

  九、對不合格藥品數量和金額較大的,應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及時制定預防措施。

藥品管理制度2

  1、危險品指易引起燃燒、爆炸或具有強腐蝕性、刺激性、放射性及劇烈毒性的物質。

  2、購買危險品應向合法的經營單位依法採購,不得向非法等經營企業採購。

  3、應當根據醫療需要按有關規定購進危險品,保持合理庫存。

  4、儲存危險品實行專人負責、專庫加鎖保管。庫存藥品必須按其易燃、易爆、腐蝕性等化學性質不同,分類保管,有儲存的安全防火、防盜措施,禁止攜帶火種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庫區。

  5、危險品應經常養護、按照儲存條件保管。

  6、銷燬過期、破損的危險品,應在相關部門監督下進行,並對銷燬情況進行登記。

  7、節假日前後,儲存的危險藥品必須進行清點、核對。

  8、凡因工作失職,違反操作規程而造成事故的,除賠償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必須按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

藥品管理制度3

  為了規範華南城搬運、裝卸工作的管理,給客戶提供完善優質的服務,現搬運部制定以下搬運工搬運裝卸管理制度,搬運工必須嚴格以下管理制度,如有違反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規定處罰.

  1.工作中搬運工必須穿著公司配備的工作服裝,若沒有穿工衣,發現一次罰款100元,再次違反者罰款200元,三次給予除名處理;

  2.小組之間應團結互助,不得發生任何衝突,若發現小組之間發生衝突或鬧事行為,立即給予除名處理;

  3.工作中不得收取工作以外的費用,不容許搬運工擅自抬高或降低價格,擾亂市場秩序,如發現此情況,第一次罰款100元,超過3次將給予除名處理;

  4.不容許搬運工在工作過程中對貨物挑剔,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如不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的調配,將給予出名處理;

  5.搬運工應做到24小時隨叫隨到,在合理的時間內到達搬運地點,不得延誤;

  6.搬運工必須每天按時上班,若遇特殊情況必須提前通知負責人,如擅自曠工,將給予一次100元的罰款;

  7.時刻牢記客戶至上的原則,做到三個第一,即:客戶第一、服務第一、安全第一,無論任何原因都不的與客戶發生爭吵;

  8.搬運貨物時應輕拿輕放避免貨物破損,嚴禁野蠻裝卸。如造成貨物破損照價賠償;

  9.搬運工應做到高效地完成客戶委託的裝卸工作,不的延誤時間。在搬運過程中遇到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向負責人彙報,徵求解決辦法。

  10.搬運工應愛護公物,妥善保管及使用公司的搬運裝卸工具,如丟失、損壞照價賠償;

  11.嚴禁偷盜行為的發生,一經查處立即給予除名處理;

藥品管理制度4

  一、為保證藥品質量體系的有效運轉並提供依據,以不斷提高藥品質量,根據《藥品管理法》、gsp認證等有關規定製定本規定,以確保藥品進、存、銷、過程中的藥品質量資訊反饋準確順暢。

  二、質量資訊包括以下內容:

  1、國家和行業有關質量政策、法令、法規等。

  2、醫藥市場的發展動態及新藥的市場動態。

  3、經營環節中與質量有關的資料、資料、記錄、報表、檔案等,包括藥品質量,環境質量、服務質量、工作質量等各個方面。

  4、上級質量監督檢查發現的與本部門相關的質量資訊。

  5、其他的藥品質量查詢、質量反映及質量投訴。

  三、質量資訊的收集必須準確、及時、實用、經濟。

  四、建立完善的質量資訊反饋系統,對異常、突發的質量資訊應以書面形式24小時內迅速向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有關部門反饋,確保質量資訊及時順暢傳遞和準確有效的利用。

  五、積極配合、相互協調做好質量資訊工作,確保藥品質量資訊做到及時傳遞、準確反饋。

藥品管理制度5

  1、目的:為確保購進藥品的質量,把好藥品的質量關,杜絕不合格藥品上櫃。

  2、依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等法律法規及實施細則。

  3、適用範圍:門店藥品驗收過程管理。

  4、責任:門店驗收員負責本制度的實施。

  5、內容:

  5.1、質量驗收人員應當具藥學或者醫學、生物、化學等相關專業學歷或者具有藥學專業技術職稱。從事中藥飲片驗收人員應當具有中藥學中專以上學歷或者具有中藥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5.2、藥品配送到門店應立即進行現場驗收,若不能當即查驗的應暫時放置待驗區,在當日內完成驗收,冷藏貯存藥品必須立即驗收,按規定條件貯存擺放;

  5.3、藥品驗收時驗收員必須依據送貨憑證,對進貨藥品逐個查驗。

  5.3.1、每個藥品的品名、規格、數量、效期、生產企業名稱、批號等逐一進行核對;

  5.3.2、對其包裝外觀質量進行查驗有無破損、汙染;

  5.3.3、仔細檢視藥品包裝說明書和標籤,發現有質量問題藥品應拒收並及時報告配送中心。填寫《藥品拒收報告單》並向公司質管科報告,及時辦理退貨相關手續;

  5.3.4、進口藥品除按規定驗收外,應有隨附加蓋公司質量管理科原印章的《進口藥品註冊證》(或《醫藥產品註冊證》、《進口藥材批件》、《生物製品進口批件》影印件)、《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或註明“已抽樣”並加蓋抽樣單位公章的《進口藥品通關單》影印件,或採用電子檔案進行轉移、存檔;

  5.3.5、進口藥品應有中文標籤,藥品證明應及時登記於“進口藥品口岸檢驗報告登記表”中,留存備查。

  5.3.6、中藥飲處片應有批次檢驗報告書。

  5.3.7、驗收冷藏藥品,需與配送人員進行冷藏藥品交接,確保配送工具符合冷藏藥品溫度要求,並記錄,驗收冷藏藥品需在15分鐘內完成。

  5.4、驗收合格後驗收人員應在送貨憑證上簽字,並標明質量狀況及驗收時間。

  5.5.藥店驗收員負責藥品電子監管核注工作,對20xx年4月1日後生產的並列入基本藥物的品種,未入網或未使用電子監管碼統一標識,一律不得入庫。符合規定的准予入庫,及時採集資料。發現不符合規定的藥品有權拒收。藥店驗收員,負責藥品電子監管核注核銷工作。

  5.6、送貨憑證應按非處方藥、處方藥、中藥飲片或按櫃按月分別裝訂成冊。送貨憑證儲存至少五年。

  5.7、驗收並記錄,至少儲存5年。

  6.相關表格:藥品拒收報告單、進口藥品口岸檢驗報告登記表

藥品管理制度6

  為加強臨床各科室急救備用藥品的管理,保證藥品質量,確保患者使用備用藥品的準確性和安全性,避免差錯事故與醫療糾紛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1、透過健全備用藥品管理制度,防止出現過期、變質藥品;

  2、避免貯備藥品數量過多影響成本控制;

  3、防止藥物貯存瓶/盒選擇不當而導致藥品療效下降;

  4、堵塞藥品管理漏洞。

  二、依據:《藥品管理法》。

  三、適用範圍:臨床科室

  四、內容:

  (一)、備用藥品品種、基數稽核。

  1、建立合適藥品貯存基數,由科室負責人根據各科疾病特點提交備用藥品備藥計劃,報醫務科和藥劑科共同稽核,由分管醫療院長籤批。備藥計劃既要保證臨床用藥需要,又要避免積壓。

  2、備用藥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區的實際需要儲存於科室及病區供臨床急救和週轉的必備藥品,備用藥品分為全院統一配置藥品和科室專科用藥,並固定品種及數量。

  3、統一配置藥品品種數量目錄由醫院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制訂,以常用和搶救藥品為主,品種數量不宜過多,科室專科備用藥品由科主任、護士長提出藥品的品種、規格、數量,醫院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稽核後到藥房領取,麻醉、藥品及高危藥品按規定審批後領取。

  4、科室備用藥品品種及數量審批後,原則上不再變動。因臨床需要,確需增加品種數量的,須書面寫明原因,列出變動藥品明細,上報醫院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審批後,方可變動。

  5、臨床各科室應指定一名責任心強、業務熟練的護士負責備用藥品的領用、保管、養護等工作,且每月自查一次。藥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小組對備用藥品管理情況每季度檢查一次,對存在的問題督促科室及時整改。

  6、科室備用藥品確認基數後科室應建立藥品登記本,每日清點,班班交接並有記錄,藥品應統一分類存放、擺放整齊、有序,用後及時補充,藥品始終處於完好備用狀態。

  7、科室備用藥品應嚴格按國家批准的藥品說明書所列貯存條件存放,嚴防藥品破損、黴變、失效。

  8、臨床各科室每月定期檢查藥品的有效期,並按日期調整使用,效期在六個月內的藥品,應列出明細表,科主任和護士長簽字後一併交至藥房進行更換。

  9、發現有標籤不清、破損、變色、混濁及有效期一個月內的藥品,應列出明細表並填寫《藥品過期失效銷燬申請單》報藥械科、財務科,由分管院長簽字批准後統一銷燬。過期失效藥品由科室做科室消耗支出。

  10、臨床各科室取消備用藥品必須由護理部、藥劑科稽核後退回藥房,藥房工作人員必須詳細檢查退回藥品的批號、有效期、外包裝等,特殊管理藥品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使用登記管理備用藥品:領取、使用要進行登記,記錄上應清楚地記載藥品的名稱、批號、規格、生產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況及使用後補充藥品的名稱、生產廠家、批號等內容。

  (三)、備用藥品的檢查

  1、科室護士長為所在科室藥品管理的第一責任人,監督科室藥品管理,明確職責,定期全面檢查科內藥品。

  2、檢查頻率:護士每天對科室所有藥品數量進行交接檢查,護士長不定期抽查並每月全面檢查1次,總護士長每月督查並記錄。

  3、建立《藥品質量檢查記錄表》,檢查者對檢查情況如實記錄。

  (1)、藥房人員每月不定期下病區抽查藥品管理情況,對於存在問題及時反饋給相應部門,做到層層把關。

  (2)、檢查內容:包括藥品數量、藥物有無變質、變色等質量問題及有效期,任何藥品貯存盒上都標有有效期限,便於檢查者核對。對於效期<6月且科內使用量少的藥品,及時提醒更換。

  (四)、備用藥品的使用:按照近期先出、先進先出、按批號發貨的出庫使用原則使用。

  (五)、備用藥品的擺放

  1、實行“一目瞭然”管理方法:藥品分類定位放置,通常將使用頻率高的藥物放在第一層,使用頻率少的藥物放在最上一層。

  2、所有藥品貯存盒/瓶外標識清楚,便於清點,標識上內容:藥品名、劑量、單位、基數量及有效期。

  3、基數藥品使用標誌:基數藥品未使用時正向,使用後反向放置,便於提醒及時補充,各班清點時一目瞭然。

  (六)、備用藥品的交接建立“藥品基數交接記錄單”。做到班班交接、賬物相符、確保使用需要。白班→夜班進行迴圈交接。

  (七)毒麻、一類藥品的管理

  1、制定嚴格的交接制度、建立合理貯存基數,專人定位定數、專櫃上鎖管理,實行班班交接,確保賬物相符,鑰匙隨身攜帶。

  2、建立“病區毒麻藥品使用登記本”,完善使用記錄。

  3、毒麻、一類藥品實行“日清日畢制”。

  4、領用毒麻藥品特殊要求:注射用的毒麻藥品、第一類藥品,須憑處方及空安瓿方可到藥房換取備用藥,由於人為造成安瓿破碎等意外情況,當事人需提交事情經過報告,並報科室護士長→總護士長→藥學部門負責人→分管院長。

藥品管理制度7

  一、藥品管理制度

  1、腐蝕性物品不能在電烘箱內烘烤;

  2、鈉、鉀、過氧化物及其他規定的藥劑應放在陰涼地方;

  3、潮解性藥品應當用畢就立即用石蠟或火漆封好,揮發性及易燃性物品用畢,應立即用石蠟或適當封料封好,須防止在可能著火的情況下不進行封口;

  4、強酸(如發煙HNO3、濃H2SO4、濃HCl)應當專門放置處理;

  5、對於劇毒藥品(Ag SO4、HgI2、HgSO4)應由專人負責保管;

  6、開啟濃氨水,鹽酸,硝酸,乙醚等藥品前,必須預先放在冰箱內冷卻,或先蓋上溼布,用冷水冷卻後,再在露天場所開動瓶蓋,操作者應戴上防風鏡,以免發生噴濺;

  7、水銀如灑在地上,應儘量清除乾淨,然後在殘跡或隙縫處撒上硫磺粉,以免日後水銀蒸汽中毒。

  二、玻璃儀器管理制度

  1、在使用玻璃儀器前,要詳細檢查儀器本身有無裂紋,聯接部位是否牢固,緊密;

  2、截開玻璃管必須用火將末端燒圓,以免劃破手指;

  3、量瓶與普通玻璃瓶不可直接加熱,溶解或放熱反應都能使之碎裂。

藥品管理制度8

  為加強醫療放射性藥品管理,保證經營藥品的質量。根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制定本制度。

  一、醫院醫療放射性藥品實行使用科室管理。

  二、醫療放射性藥品購入、請領和使用嚴格實行雙人簽字規定。

  三、根據醫療放射性藥品的特性,使用科室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

  四、未按照規定要求辦理的,嚴肅處理責任人。

藥品管理制度9

  一、為加強藥品處方的管理,確保企業處方銷售的合法性和準確性,依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二、銷售處方藥時,應由從業藥師對處方進行稽核並簽字或蓋章後,方可依據處方調配、銷售,銷售及複核人員均應在處方上籤全名或蓋章。

  三、處方必須有從業藥師簽名,方可調配;

  四、對有配伍禁忌或超劑量的處方,應當拒絕調配、銷售,必要時,需經原處方醫生更正後或重簽字方可調配和銷售。

  五、處方所列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六、處方藥銷售後要做好記錄,處方儲存兩年備查。顧客必須取回處方時,應做好處方登記。

  七、處方所寫內容模糊不清或已被塗改時,不得銷售。

藥品管理制度10

  一、教師的責任

  1、各科教師在課堂內外都有對學生護書培訓的任務,做好督檢查工作。

  2、按照使用的頻率和方式,可以將教材分為兩類:《語文》、《數學》、《英語》為一類,要求學生為課本包上書皮,《音樂》、《美術》、《品德與生活》等教材,可分年級直接存放在專業教室,或由科任老師負責整理儲存,並給教材編號,按學生的學號統一發放,下課時再由老師統一收回保管。

  3、每學期開學之前,各教研組長組織本學科教師對教材中變更的內容,做一插頁,加入舊教材,註明變動的地方及變動內容;對於變更的有關練習,也要做成插頁,加入《練習》中。

  4、定期引導學生對所使用的教材進行維護,經常在班級開展教材維護展評活動。

  5、學期結束時,由各科老師協助圖書室,作好有關教材的檢查回收工作。

  6、圖書室管理人員負責對收回的教材消毒整理,確保教材的整潔、統一、有序。

  二、學生的責任

  1、拿到教材後,先在書籤上寫下自己的姓名、性別、自己喜歡的格言警句。

  2、使用教材時,做到不亂寫、不亂劃、不標記、不折角,做課堂筆記和課堂練習時,要聽從任課教師的安排。

  3、經常對所使用教材進行維護,如:把折卷的書角伸展壓平等。

  4、在教材使用過程中,由於使用不慎,造成教材嚴重破損直接影響下次正常使用者,要自費購買一本新教材,並在書籤上寫清破損的原因;如造成教材丟失者,也要重新購買一本新教材,並在書籤上寫上丟失的原因。

  5、期末,教材交給圖書室統一管理驗收。如發現教材破損較為嚴重,影響到教材使用年限的,學生要按照教材定價賠付。賠付金作為教材維護基金,由圖書室統一管理使用。

藥品管理制度11

  為加強藥品及醫用耗材的採購、入庫、保管和出庫的管理,防止資產流失,減少損耗,保證質量,保障醫療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採購

  按照“面向臨床、服務患者”的要求,原則上既要滿足臨床需要,又要防止過量積壓,佔用流動資金。藥劑科根據醫院每月或每季度臨床業務用量和庫存量,擬定採購計劃,報分管副院長審批後,按照《醫院藥品及耗材使用目錄》,進行網上採購。嚴禁標外採購和自行採購或超計劃採購。採購毒麻藥品、新特藥品、鋼板及輸液管、透析器等無菌用品要嚴格程式,保證質量和安全。

  2、入庫

  藥庫保管員要按照採購計劃憑票入庫,同時認真核對品名、規格、產地、數量、有效期等,檢查產品包裝無毀損後,方可入庫。醫用耗材要查驗生產批准文號。嚴禁不合格藥品及醫用耗材進入倉庫。

  3、保管

  藥品及醫用耗材要按照其類別、劑型、理化性質和特殊儲存要求進行分類存放。24小時對倉庫的溫、溼度進行監控,需冷藏儲存的藥品要上牆提示標誌,必須進冰箱、冰櫃儲存。保管員每月對藥品、醫用耗材有效期進行查對,對接近失效的藥品及醫用耗材,必須提前6個月上報藥劑科長及分管副院長。領發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避免倉庫藥品及醫用耗材過期、失效、黴爛、變質。同時做好防火、防盜、防蟲、防鼠工作。庫房區域嚴禁吸菸,並雙人雙鎖保管。

  4、出庫

  藥房或臨床醫技科室領取藥品及醫用耗材,必須由科室負責人或科室指定專人到藥庫領取。先開出庫單,認真核對品名、規格、劑型、產地、單價及數量等,並確認無誤簽名後方可發放。嚴禁無票出庫或代領出庫。領取醫用耗材由臨床或醫技科室按月用量擬定計劃,報分管副院長審批後,方可開據出庫單。

  5、處罰

  凡違反上述管理制度,未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扣發當事人當月全部獎金;造成藥品及醫用耗材積壓、失效、被盜等直接經濟損失的,當事人承擔損失的30%-50%,扣發當事人當月全部獎金,直至離崗培訓或調離工作崗位。

藥品管理制度12

  1、目的

  為強化藥品質量安全監管,保障公眾用藥安全,實現藥品可追溯。依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藥品可追溯質量管理。

  3、內容

  3.1本公司藥品可追溯的方式:

  3.1.1藥品購銷票據、購銷存記錄作為企業重要的藥品追溯依據之一;

  3.1.2公司計算機資訊管理系統的購銷存記錄可作為藥品追溯的依據之一;

  3.1.3公司藥品電子監管管理上傳的資料可作為藥品追溯依據之一。

  3.2藥品追溯質量控制要求:

  3.2.1藥品購銷票據、購銷存記錄管理

  3.2.1.1企業在購進藥品時收貨人員根據採購訂單,核對隨貨同行單及到貨藥品,要求貨單相符,無隨貨同行單或貨單不符的應拒收。驗收人員按《藥品質量驗收管理制度》要求驗收藥品時,要核對隨貨同行單、發票,要求發票上的購、銷單位名稱及金額、品名應當與付款流向及金額、品名一致。無發票或票據與貨、款不一致的,報告採購部和質管部等待處理。

  3.2.1.2來貨隨貨同行單由質管部(驗收崗位)歸檔管理,來貨發票由財務部歸檔管理並與財務賬目內容相對應。要求票據憑證完整無缺,存放安全可靠,保證可追溯。

  3.2.1.3建立藥品購銷存記錄,包括藥品採購、驗收、養護、銷售、出庫複核、銷後退回和購進退出、運輸、儲運溫溼度監測、不合格藥品處理等相關記錄,做到真實、完整、準確、有效,實現藥品可追溯。

  3.2.1.4採購藥品之前需做好前置審批,首營企業、首營品種、供貨商資質、藥品合法性審批合格後,基本資訊錄入計算機資訊管理系統中,證件效期和經營範圍等資訊均可由計算機資訊管理系統自動跟蹤。採購員需在計算機資訊管理系統中制定採購訂單。

  3.2.1.5收貨員需對到貨藥品逐批收貨,核實運輸方式是否符合要求,並對照隨貨同行單和採購訂單核對藥品,做到票、帳、貨相符,並通知驗收員驗收。驗收員需檢查隨貨同行單及同批號檢驗報告書並按照驗收規程檢查藥品質量,防止不合格藥品入庫,收貨、驗收需在計算機資訊管理系統相應模組記錄結論後方可入庫。藥品在庫儲存過程,嚴格按照批號管理,按照養護操作規程定期養護,並實現計算機資訊管理系統效期自動跟蹤。

  3.2.1.6藥品銷售前需做好前置審批,銷售員需收集銷售客戶資質資料。按照客戶稽核規程稽核合格後,將基本資訊錄入計算機資訊管理系統,證件效期和經營範圍等資訊均可由計算機資訊管理系統自動跟蹤。銷售員需在計算機資訊管理系統中制定銷售訂單。儲運部門收到銷售指令後按照藥品出庫操作規程,做好藥品揀貨、複核、裝箱等工作,並在計算機資訊管理系統上完成出庫複核記錄,防止不合格藥品出庫。

  3.2.1.7藥品銷售如實開具發票,做到票、賬、貨、款一致。銷售發票存根由財務部歸檔管理。要求票據憑證完整無缺,存放安全可靠,保證可追溯。

  3.2.1.8藥品運輸按《藥品運輸管理制度》要求建立藥品運輸記錄,所有藥品送到收貨單位後,收貨方的收貨員依據“銷售清單”(隨貨同行單)清點藥品,無誤後收貨方在“銷售清單”(隨貨同行單)上簽字確認,收貨回執交公司集中存檔,實現藥品可追溯。

  3.2.1.9銷售退貨需由業務人員登入計算機資訊管理系統指定退貨申請,註明退貨原因,生成退貨通知單,收貨員確認到貨藥品與退貨通知單是否一致,並通知驗收員加倍驗收。定期向銷售客戶發出不良反應和滿意度調查徵詢,及時彙總處理客戶反饋資訊。質管部負責藥品質量查詢和質量投訴的處理工作,積極配合藥品召回等工作。

  3.2.2計算機資訊管理系統的管理:

  3.2.2.1建立能夠符合經營全過程管理及質量控制要求的計算機系統,實現藥品可追溯。在系統中設定各經營流程的質量控制功能,與採購、銷售以及收貨、驗收、儲存、養護、出庫複核、運輸等系統功能形成內嵌式結構,確保各項質量控制功能的'實時和有效。

  3.2.2.2透過計算機系統記錄資料時,相關崗位人員應當按照操作規程,透過授權及密碼登入計算機系統,進行資料的錄入,系統操作、資料記錄的日期和時間由系統自動生成,保證資料原始、真實、準確、安全和可追溯。

  3.2.2.3公司各操作崗位人員未經批准不得修改資料資訊,修改各類業務經營資料時,操作人員在職責範圍內提出申請,經質量管理人員稽核批准後方可修改,修改的原因和過程在系統中予以記錄。

  3.2.2.4電子記錄資料應當以安全、可靠方式定期備份,保證追溯資料安全。

  3.2.2.5公司定期稽核相關記錄和計算機資訊管理系統使用情況,確保本公司藥品流通正常有序,實現藥品可追溯。

  4.歸口部門:

  質管部、資訊部、採購部、銷售部、財務部

藥品管理制度13

  1、根據本院《基本用藥供應目錄》和藥品使用情況及庫存量,由藥庫保管員提出藥品採購計劃,經藥劑科主任稽核及分管院長批准後,由採購員執行,採購計劃應儲存至藥品有效期後一年,但不得少於三年。

  2、藥品採購員負責全院中成藥、中藥飲片、化學藥品、生物製品等的採購工作。

  3、藥品採購員根據採購計劃,按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制定相關規定進行採購。

  4、藥品採購員必須嚴格遵守《藥品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嚴禁向證照不全的企業購進藥品;嚴禁採購假藥、劣藥;嚴禁從個人手中採購藥品。採購人員不得擅自購入新品種,急救藥品、急用藥品例外,但事後應由原要求使用和科室補辦臨時用藥申請手續

  5、醫院藥品由藥劑科統一採購管理,其它科室不得自購、自制、自銷。

  6、藥品採購員應認真執行藥品價格政策和藥政管理的各種法規。嚴格執行藥品的進貨程式:由藥品採購員向供貨企業索取加蓋供貨企業原印章的《藥品生產許可證》或《藥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影印件、GSP或GMP證書影印件、藥品質量保證協議書,加蓋供貨企業原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簽名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原件(委託書應註明授權範圍及有效期限),加蓋企業原印章的本人身份證影印件;企業登記事項如有變更,應索取相應的變更材料。認真審查供貨單位及銷售人員的合法資格,稽核供貨單位生產(經營)方式和範圍及其質量信譽(證照齊全、供貨品種質量好,價格合理,重合同,守信譽,售前售後服務好)。

  7、購進首營藥品時,藥品採購員應及時索取相關資料。

  8、採購特殊藥品、新藥和危險品,應嚴格執行有關規定。進口藥品必須保留《進口藥品註冊證》影印件和首次進口的《藥品質量檢驗合格報告書》或《進口藥品通關單》。

  9、新藥採購按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制定的有關制度和程式採購。

  10、集中招標品種按有關規定採購。

  11、特殊用藥、搶救用藥、獨家經營品種,本院現有供貨渠道無經銷者,經藥劑科主任批准後可另闢渠道臨時採購,並備案登記,報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可納入常規供應商名單。

  12、對不合格藥品、數量短缺或破損品種,應及時與供應商或生產商聯絡退貨或協商處理解決。

  13、藥品採購員必須隨時掌握市場價格和供貨資訊,熟悉瞭解臨床用藥情況,把市場供應與臨床用藥有機結合起來。

  14、藥品採購員應注意改進採購工作流程和標準,定期向藥劑科主任提交採購報告。對首營藥品或缺貨藥品應及時通知相關人員和相關臨床科室,並不定期向藥劑科主任上報《首營藥品登記表》和《擬淘汰藥品彙總表》。

  15、在工作中,應嚴格遵守國家、行業、醫院制定的有關規定,不允許以任何形式索取、收受賄賂,嚴禁違法違紀行為。

  16、藥品採購員應接受院長、紀檢人員、審計人員對藥品採購活動的監督。

藥品管理制度14

  1、目的:為規範藥品銷售行為,依法經營安全合理銷售藥品。

  2、依據:《藥品管理法》、《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等法律法規。

  3、適用範圍:門店銷售過程質量管理。

  4、責任:門店銷售人員。

  5、內容:

  5.1、門店營業人員要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企業制定的管理制度,依法銷售藥品;

  5.2、門店應按照批准的經營方式和經營範圍經營藥品,不得在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店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場所儲存和超範圍經營藥品。不得為他人以本門店的名義經營藥品提供場所,不得銷售假劣藥品;

  5.3、凡從事藥品零售工作的營業員,必須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經培訓考核,同時對營業員進行健檢查,合格者方可上崗;

  5.4、門店須配備票據自動印表機和電子掃描槍,實現計算機網路管理。在櫃藥品實現條碼管理,銷售藥品時,營業員應為顧客提供自動印表機開具銷售憑證,銷售憑證應註明藥品名稱、規格、產地、數量、批准文號、批號、價格、金額等內容;

  5.5、處方藥銷售必須憑醫師處方,並經執業藥師處方稽核方可調配;含麻黃鹼複方製劑等國家有專門管理要求的藥品,每人每天購買量不超過2個獨立最小包裝;

  5.6、藥品銷售過程中應正確宣傳,不得誇大藥品功效

  5.7、不得采用搭售或買藥品贈藥品、買藥品贈商品等方式向公眾贈送處方藥或甲類非處方藥;

  5.8、不得采用郵購,網際網路交易方式直接向公眾銷售處方藥。

  6、相關表格:銷售憑證

藥品管理制度15

  目的:

  為強化部分高風險藥品質量安全監管,確保藥品真實、可追溯,保障公眾用藥安全,制定本制度。

  依據:

  《關於實施藥品電子監管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食藥監辦[20xx]165號);國家局《藥品電子監管工作實施方案》;《關於實施藥品電子監管工作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食藥監辦[20xx]153號);《關於保障藥品電子監管網執行管理事項的通知》(國食藥監辦[20xx]585號)。

  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藥品電子監管工作的管理。責任人:綜合辦公室、物流部、質量管理部、業務經營部。

  內容:

  1、公司應按要求配備監管碼採集裝置,並對所經營的藥品透過藥品電子監管網進行資料採集和報送。

  2、質量管理部驗收組負責對購進的《入網藥品目錄》中所列的藥品或銷後退回的此類藥品進行全面檢查與驗收,發現生產日期在20xx年10月31日以後的該類藥品,未入網及未使用藥品電子監管碼統一標識的,一律不得入庫銷售。符合規定的,准予入庫,並通知物流部採集入庫資料。

  3、物流部負責《入網藥品目錄》中所列藥品出入庫資料的採集工作。驗收組根據驗收情況,對符合規定的該類藥品辦理入庫手續,物流部在記帳前採集入庫資料,發現不符合規定的藥品,有權拒收。該類藥品出庫時,必須採集出庫資料。物流部應制定相關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確專人負責,並報綜合辦公室備案,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進行。

  4、系統管理員協助數字證書操作員負責本企業經營藥品的電子監管資訊維護與更新,核注核銷,並確保上報資訊及時、完整、準確。物流部應於當天工作結束後,在次日上午10時前將監管碼採集裝置交由數字證書操作員上傳前一天的出入庫資料,上傳完畢後,數字證書操作員將監管碼採集裝置交還物流部。

  5、綜合辦公室負責組織藥品電子監管方面的培訓工作,建立員工培訓檔案,並會同質量管理部做好此項工作的協調、督促和檢查。

  6、系統管理員負責起草監管碼採集裝置的操作規程,並對相關工作人員進行技術指導。

  7、數字證書操作員負責妥善保管所申請的數字證書,數字證書持有人的基本資訊發生變更應及時更新,不得轉借冒用。如有丟失,應立即向證書發放部門辦理掛失、登出,並重新申請。

  8、凡進入藥品電子監管網《入網藥品目錄》的品種,在產品外標籤上加印(加貼)藥品電子監管碼的無須到藥監部門備案,因此,質量管理部在稽核、驗收此類品種時,無須索要加印(加貼)藥品電子監管碼的藥品標籤備案資料。

  9、對進入藥品電子監管網《入網藥品目錄》的品種,質管、驗收、保管、養護、出庫複核等崗位的人員應加大檢查力度,發現有偽造、冒用、重複使用監管碼的,或發現監管碼資訊與藥品包裝上實際資訊不符合的,應及時報告公司質量負責人,經公司質量負責人稽核確認後,由質量管理部在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上報當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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