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員工考勤制度(通用5篇)
食堂員工考勤制度(通用5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食堂員工考勤制度(通用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食堂員工考勤制度1
食堂保潔工勤人員考勤按照指紋打卡、臉部識別打卡和紙質考勤相結合的方式。凡未打電子考勤且無紙質考勤說明和記錄的均視為曠工。凡忘記打卡又無支撐材料證明(請假條、病例等)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一、指紋打卡要求
1、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到指定位置打卡。
2、打卡時,指紋機顯示打卡人姓名和工號並語音提示“謝謝”才表示操作成功。不要聽見“謝謝”就離開打卡機,一定要看清是否是自己的姓名和工號;如打卡機出現別人的姓名,重新再打,直到顯示自己的姓名為止;連續多次打不上卡,本人做好記錄,報給組長,組長每週五下午報至後勤處辦公室,做好紙質考勤記載,並重新採集指紋。
二、紙質考勤要求
1、以下兩種情況可以採用紙質考勤的方式:一是因事因病請假,寫好請假條,經過科長簽字同意的;二是手指嚴重脫皮以及臉部無法識別,實在打不上卡的。
2、請假人員每週攜帶請假條到後勤處辦公室填寫紙質考勤異動表。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供紙質考勤支撐材料,事後補辦的,一律無效。
三、請假要求
特殊情況因事、因病必須提前請假,經科長批准後才能認可並報後勤處辦公室備案。請假經批准後可請人頂班,頂班人報酬由請假人支付。因直系親屬紅白喜事請假的按學校相關規定發放工資,未請假的按礦工處理。
四、處罰規定
1、在學校規定的工作時間內無故遲到、早退在一個小時以內,累計兩次記曠工半天,當天超過一小時記曠工半天,當天超過兩小時記曠工一天。超假、未請假或請假未批准而離崗人員一律按曠工處理。
2、每礦工一次罰款100元,每離崗、遲到、早退一次罰款50元。
3、對無視工作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或擅自離崗礦工,經教育警告仍不改正,一個月之內曠工3次,或一年曠工累計6次,或一次礦工達兩天以上者學校予以辭退。
4、上班期間串崗或做與工作無關事情的按曠工處理。
食堂員工考勤制度2
為維護正當的工作秩序,樹立良好的職工形象,努力為師生服務,特制訂以下制度:
一、全校職工應按照學校的要求按時上班,統一時間下班。工作時間均應在工作崗位,不遲到,不早退,中途不擅自離崗。有事離校須請假。
二、凡學校要求教職工參加的會議、集會和活動,均屬考勤範圍,如出現無故遲到、早退或無故缺席的,均作遲到一次處理。有事不能參加的須請假。
三、因公、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班的均應請假。批條的許可權如下:半天以內向食堂副主任請假;半天及以上向食堂主任請假;一天以上向校長請假;如遇特殊情況,事先無法請假的,事後應充分說明理由補假,否則按礦工處理。
四、考勤結果處理:
1、每月遲到、早退、中途離崗總時間在一小時以內作請事假半天論處,時間正在一小時以外、三小時以內作請假一天論處。
2、事假一天扣30元;病假一天扣10元,10以上每天扣20元,住院病人酌情按有關檔案精神辦理。
3、國家規定的婚假一般7天,喪事1—3天(含直系親屬),不影響工資和獎金,若經批准同意延長的假期作事假處理。4、凡礦工的,一天者扣100元;二天者,扣發當月獎金;三天者,予以解聘。
食堂員工考勤制度3
為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能,增強服務意識和責任意識,加強考勤工作,嚴格勞動紀律,落實崗位職責,保證飲食服務中心各項工作順利開展,參照《河池學院教職工考勤管理暫行辦法》(院政發[2010]91號檔案精神,結合中心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工作時間規定
1.員工工作時間按中心規定的各食堂班組、各崗位人員上、下班時間實行;
2.員工上、下班實行按指紋考勤制度,上班提前30分鐘、下班晚30分鐘刷卡均為有效,30分鐘以上為無效考勤(東三食堂接待、服務員守廂的除外),刷卡時無法識別的,應在10分鐘以內報告管理人員,凡上、下班不刷卡的,按曠工處理。
3.凡遲到、早退(含開會)10分鐘以內的,扣發業績獎10元,11—20分鐘的扣發業績獎20元,21—30分鐘的扣發業績獎30元,30分鐘以上的按曠工半天處理;
4.無故曠工半天的,扣發業績獎50元;無故曠工1天的`,扣發業績獎100元,只發放當月效益獎80%;無故曠工2天的,扣發業績獎200元,只發放當月效益獎50%;無故曠工3天(含3天)的作自動離職處理,並取消當月全額績效工資。
二、請假規定
(一)事假
1.員工因處理私事,不能正常上班的,可請事假。請事假應到中心辦公室填寫請假條,經相關負責人簽字同意後方能離開,如因臨時有特殊情況來不及書面請假的,應儘可能電話請假並在事後及時補辦請假手續。(因病、直系親屬生病需要照顧的,事後以醫院證明補假條)
2.當月請假1—3天(含3天)或累計到3天的,由所在食堂班長簽署意見後,報中心主任批准交中心辦公室備案;當月連續請假或累計4—29天(含29天)的,除中心領導簽署意見外,須報後勤管理處分管領導批准,交中心辦公室備案。請假期間扣發相應天數的基本工資和業績獎,並且請假每天扣發當月效益獎的10%(每月按25個工作日計算);
3.連續請假30天(含30天)以上的,中心作自動離職處理,並要求本人寫辭職報告書;
4.員工請事假原則允許本班員工之間互調公休或頂班的辦法補回上班時間,互調公休或頂班須徵求當事人的同意;
5.員工請假期滿後,不按時回到崗位上班的,按無故曠工處理;
(二)病假
1.員工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可以請病假;
2.請病假應持有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疾病證明書;
3.請病假應寫書面請假條,因病情或特殊情況來不及寫書面請假條的,應儘可能電話請假,並在事後持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疾病證明書補辦請假手續;
4.當月請假1—3天(含3天)或累計到3天的,由所在食堂班長簽署意見後,報中心主任批准交中心辦公室備案;當月連續請假或累計4—29天(含29天)的,除中心領導簽署意見外,須報後勤管理處分管領導批准,交中心辦公室備案。請假期間扣發相應天數的基本工資和業績獎,並且請假每天扣發當月效益獎的5%(每月按25個工作日計算);員工在上、下班途中或上班期間因意外受傷請病假的,在病假期間只發基本工資,停發相應天數的績效工資。
5.員工請病假最長時間為30天(含30天),30天后不能正常上班的,勸其自動離職;
6.員工病假期滿後,不按時回到崗位上班的,按無故曠工處理。
(三)婚假
1.員工請婚假應提前告知中心領導及本班組班長,以便提前調整工作安排;
2.員工請婚假應填寫請假條;
3.婚假一般為3天,男25週歲以上,女23週歲以上員工初婚為晚婚,晚婚增加婚假至4天;
4.員工在規定的婚假期間內不扣任何工資、獎金,超過婚假期的,超過規定時間的天數按請事假處理。
(四)生育假
1.女工生育假、計劃生育假、配偶生育護理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2.女工生育假、計劃生育假、配偶生育護理假期間只發基本工資,停發績效工資。
(五)喪假
1.員工請喪假應寫請假條;
2.凡屬直系親屬的(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的(公、婆)、撫養者以及和本人一起生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需由本人料理喪事的可享受3天喪假,如需到外地喪葬的,乘車在4小時以上的,另加路程假;
3.在寒暑假時間處理喪事的,不另給喪假;
4.員工在規定喪假期間內不扣任何工資、獎金,超過規定的喪假時間,超過部分按事假處理。
(六)其他
1.請病假、產假的均含公休假日和法定節假日;
2.請事假、婚假、喪假不含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3.請假理由經查明是否編造欺騙組織的,將按曠工處理。
三、以上規定如遇政策調整,按調整後的政策執行。
四、本辦法由飲食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五、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食堂員工考勤制度4
為使員工考勤真實規範、工資發放公開公正,以穩定員工隊伍,確保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據中心《社會用工收入分配辦法》等有關規定,運用人力資源管理系統,結合中心執行實際,確定本辦法。
一、員工考勤
(一)考勤起始時間
1、學期執行:根據中心盤點辦法,中心考勤週期與食堂結算期一致,定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2、假期:結合學校及中心放假規定,中心下發放假通知的起始時間為假期考勤時間。
(二)考勤表生成
人力資源部每月25號之後在人力資源管理系統下發考勤模板,各部門、食堂月底之前上報當月考勤情況,人力資源管理員(經理助理)製表,部門負責人確認,人力資源部稽核透過,生成系統考勤表,由各部門自行列印生成紙質考勤表。
考勤表上報時間及手續
1、學期執行:紙質考勤表需由人力資源管理員(經理助理)、部門負責人、中心分管負責人簽字後月底前交人力資源部。
2、假期:系統製表及上報時間由人力資源部根據中心放假安排另行通知,紙質考勤表簽字流程同上。
二、工資發放
(一)工資表編制時間及系統手續
1、學期執行:人力資源部在人力資源管理系統下發工資模板,財務核算部下發食堂工資製表總額,各部門、食堂在每月的11—15日完成工資表製表及提報工作。在人力資源管理系統中,人力資源管理員(經理助理)製表,部門負責人確認,人力資源部、財務核算部稽核透過,由財務核算部統一列印紙質工資表。
2、假期:開學一個月後編制社會用工工資表。
(二)工資表公示時間
食堂、加工廠由財務核算部領取工資表,每月的16—17日在指定的公示欄公示2天。
(三)工資表簽字時間及手續
紙質工資表各部門、食堂每月的18日,由中心分管負責人、中心主任及書記簽字。如遇特殊情況,時間順延。
(四)食堂、加工廠工資表公示地點
以上辦法,由人力資源部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各部門、食堂要嚴格執行,杜絕員工考勤和工資發放弄虛作假行為。如有違者將嚴肅追究其相關責任。
食堂員工考勤制度5
(一)嚴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堅守工作崗位,服從組織安排,遇事要請(銷)假,未經同意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二)樹立全心全意為員工服務的思想,講究職業道德。文明服務,態度和藹,主動熱情,禮貌待人,熱愛本職,認真負責。做到飯熟菜香,味美可口,飯菜定量,食品足稱,平等待人。
(三)遵守財經紀律。員工就餐一律收(繳)飯菜票,禁止收取現金。炊事人員按規定每月交繳就餐費,嚴格登記手續。任何人在食堂就餐須按規定標準收費。不得擅自向外出售已進庫的物品。
(四)堅持實物驗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結,帳物相符。每月盤點一次,每月上旬定期公佈帳目,接受員工的監督。
(五)愛護公物。食堂的一切裝置、餐具有登記,有帳目,不貪小便宜,對放置在公共場所內的任何物件(公家或個人),不得隨便搬動或拿作它用。對無故損壞各類裝置、餐具者,要照價賠償。
(六)做好炊事人員的個人衛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換、勤洗工作服,工作時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無健康合格者,不準在食堂工作。
(七)計劃採購,嚴禁採購腐爛、變質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八)安排好員工就餐排隊問題,縮短排隊時間,按時開膳。每天制定一次食譜、早、午、晚餐品種要多式樣,提高烹調技術,改善員工伙食。對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時就餐和臨時客餐,可事前有預約和通知。
(九)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防止事故發生;嚴禁隨帶無關人員進入廚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嚴格按規定放置,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食堂工作人員下班前,要關好門窗,檢查各類電源開關、裝置等。管理員要經常督促、檢查,做好防盜工作。
(十)加強管理,團結協作,嚴格執行各類規章制度,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