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小區車輛管理方案範文

物業小區車輛管理方案範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開展,時常需要預先開展方案准備工作,方案是為某一行動所制定的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和安排等。方案應該怎麼制定才好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物業小區車輛管理方案範文,歡迎大家分享。

物業小區車輛管理方案範文1

  為切實加強小區物業管理,維護業主生活秩序,確保小區各種車輛進出停放有序和安全,特制定本辦法:

  一、各種車輛指業主自行購置的機動車、摩托車、腳踏車和業主臨時帶回的機動車需要停放小區並委託管理的過夜車輛。

  二、物業管理車輛的職責範圍:凡屬小區業主需要長期和臨時停放的各種車輛,只要小區條件允許(停車有泊位),小區物業管理人員均應積極協調,儘量給予安排,最大限度為業主提供方便。

  三、業主要充分理解小區條件受限的客觀實際,支援配合小區車輛的停放管理工作。

  四、進入小區的各種機動車輛均應按規定的行駛路線限速行駛,不得逆行,不得擠佔人行道、綠地,不得在小區內按喇叭等,影響住戶休息;不得在停車場和小區範圍內洗車、修車及清掃車上的雜物,人為製造垃圾影響環境。

  五、停放車輛,要注意行人,小孩玩耍的意外,保持車輛前後左右的距離以防撞碰;自覺在規定的車位整齊停放並確保不影響其他車輛、行人透過。

  六、車輛停放後,駕駛員必須鎖好車門,將防盜系統調至警備狀態,車內不得存放貴重物品和危險物品,否則發生問題,後果均由業主自負。

  七、業主的摩托車、腳踏車統一到指定地點(車棚、位)停放時,應主動到物業公司(看車點)辦理車輛登記手續(包括車名、新舊、戶主等),即時領取停車牌。車輛進出、停放均需出示停車牌,否則發生丟失物業公司不予負責。

  八、確因沒有機動車位時,物業人員應做耐心解釋,勸其自行安排車輛停放。對不聽勸阻者,造成車輛丟失、損壞等問題物業公司概不負責。

  九、物業人員在小區的工作受物業公司領導,受業主的監督,並定期給予打分,對不稱職且給業主造成應由物業人員負責的責任,物業公司有權給予罰款,造成嚴重損失的解除其合同。

  十、凡由物業公司安排在小區內停放的車輛,業主每月應向物業公司交納一定費用,機動車每個車位每天2元,摩托車每月每車6元、腳踏車每月每車3元。所收費用用以解決服務人員的工資和夜間生活補助。

  十一、各種車輛的服務費每月初由物業公司統一派人收取,並出具正式收據,看車點的工作人員不得擅自收費。

  十二、各小區的停車位,由所在地的物業公司與業主協商共同劃定,確需規劃車棚的由物業公司擬製計劃、方案,由業主主管部門和xx物業總公司審批後修建。

物業小區車輛管理方案範文2

  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小區機動車的停放與行駛,維護小區環境,保障小區內各方的合法權益,根據xxx《物業管理條例》、《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區域機動車停放管理暫行規定》和《浦東新區住宅物業管理區域機動車停放收費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小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由金橋灣清水苑小區(以下簡稱:小區)業主大會討論透過,委託小區物業公司組織實施。

  物業公司對車輛的管理是履行《物業管理合同》,小區內所有車輛使用人應接受物業公司車輛管理人員(以下簡稱:車管員)的行駛管理與停放引導。

  第三條小區車位實行有償使用,車輛使用人在小區泊車應交納停車費。小區車輛管理制度。停車費收入歸小區全體業主共有。物業公司應有專人進行停車費管理,公開賬目,並定期結算與公示收支情況。根據維修基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停車費收入在扣除車輛管理成本和業主大會授權使用的費用後的結餘部分納入小區維修基金賬戶,每年一次分攤到業主賬戶。欠繳或侵佔停車費是損害全體業主利益的行為。

  第四條將小區業主共有的停車位供車輛使用人停車的行為關係,不含有對車輛保管的義務與責任。提供良好的停車條件,營造有序的活動場所是小區各方共同努力的目標。

  車輛進出管理

  第五條小區安裝停車場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系統)實行車輛智慧化管理。小區車輛管理制度。所有車輛進出小區必須持清水苑小區車輛ic卡(以下簡稱:ic卡)刷卡通行。車輛在透過大門道閘時必須一車一杆逐一進出,不得尾隨前車衝卡。

  第六條ic卡分為月卡、充值卡和臨時卡三種。實行一車一卡制。ic卡不得轉讓或一卡多車。車卡不一致的車輛不準進出小區。

  第七條月卡僅限小區居民及小區內單位工作人員持有,申辦車位登記手續時領取,在有效期內使用。

  第八條實行來訪車輛登記制度。來訪車輛應登記後領取臨時卡,刷卡進入。駛離時在小區出口處驗卡後交卡付費。小區居民和單位也可以選擇使用充值卡,以免每次現金繳費驗卡和進入登記的麻煩。固定車位車主不得使用充值卡。來訪車輛當天再次進出小區憑繳費收據免繳費。

  第九條前來小區執行公務的警車等車輛後出入小區可免繳費。

  第十條領取月卡和充值卡需繳押金20元,無卡或ic卡遺失、超期和損壞的車輛無法進出小區,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ic卡遺失、損壞應支付損失費30元。

  第十一條非小區居民接送幼兒園入托幼兒的車輛不能進入小區。各類大中型車輛,裝載有毒、易爆易燃等物品的車輛不經允許禁止進入小區。

  第十二條小區車位滿位,車管員應及時告示並拒絕其他外來車輛進入小區。

  車輛行駛管理

  第十三條小區主幹道實行單向行駛。長島路北大門為進口,只進不出;臺兒莊路西大門為出口,只出不進。司機必須依照交通標識的指示路線行駛,不得逆向而行。

  第十四條為了保持小區的安寧,小區內車輛不準鳴喇叭;晚間行車禁止使用遠光燈;小區道路上不得試剎車、練習駕車、修理或清洗車輛等。

  第十五條進出小區內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5公里。

  車輛停放管理

  第十六條車位的設定。停車位分為固定車位與臨時車位二種,統一編號。固定車位標有車牌號,供小區居民和單位工作人員停車。臨時車位無車牌號標誌,主要供外來車輛停車。

  第十七條車輛的停放。小區車輛必須停放在指定的固定車位或臨時停車位內。未經車管員同意,來訪車輛不得佔用固定車位。車位內不得停放腳踏車、電動車或堆放其他物品。

  第十八條車位的申請。無欠費記錄的車輛使有人,小區居民可持房產證或房屋租賃合同、車輛行駛證或購車發票等到物業公司辦理固定車位申請登記手續;小區內單位工作人員持工作證或單位證明、車輛行駛證或購車發票辦理固定車位申請登記手續。

  按登記先後順序,先到先得原則安排車位。每套住宅居民只能擁有一個固定車位。對確需第二個固定車位的居民戶,經批准後可以申請登記,按第二個固定車位的停車費標準繳費。但無車位居民應優先考慮。

  第十九條車位的登記。車位申請確認後,車位使用人應及時辦理登記手續:簽訂車輛停放協議,繳費,領取停車證(置於車輛擋風玻璃右側內)與ic卡。手續辦理不完備不能領取停車證與ic卡,也不得使用固定車位。

  第二十條車位的變更。變更固定車位使用人僅限本戶居住人,經物業公司同意後並按規定辦理變更手續。

  第二十一條車位的退還。車位為全體業主的共有資源,業主產權轉讓、租賃戶更變等,應及時到管理處辦理退還手續,不得擅自轉讓車位。一旦發現,將收回原使用車位並取消雙方車位申請資格。車位退還後如再次申請須另行申請登記。

物業小區車輛管理方案範文3

  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小區機動車的停放與行駛,維護小區環境,保障小區內各方的合法權益,根據xxx《物業管理條例》、《xx市住宅物業管理區域機動車停放管理暫行規定》和《住宅物業管理區域機動車停放收費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小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作為本小區車輛秩序管理的依據。小區全體住戶、外來訪客及物業工作人員等必須共同遵守。

  第二條本辦法由xx小區(以下簡稱:小區)業主委員會討論透過,委託小區物業公司組織實施。小區內所有車輛使用人應接受物業公司車輛管理人員(以下簡稱:車管員)的行駛管理與停放引導。

  第三條小區固定車位實行有償使用,固定車位進行公開拍賣。車輛使用人在小區泊車應交納停車管理費。

  第四條物業公司負責停車區域環境衛生及秩序維護工作。對違反規定、亂停亂放的車輛發生的損失由車輛所有人自行負責。

  車輛進出管理

  第五條小區安裝停車場智慧管理系統實行車輛智慧化管理。所有車輛進出小區須持xx小區車輛IC卡(以下簡稱:IC卡)刷卡通行。車輛在透過大門道閘時必須一車一杆逐一進出,不得尾隨前車衝卡。所有車輛駕駛人員皆應主動配合車管員的指揮引導,不得隨意停放,堵塞路面,壓臺階,壓綠地,造成損失由車主負擔。

  第六條IC卡實行一車一卡制。不得轉讓或一卡多車。車卡不一致的車輛不準進出小區。

  第七條IC卡僅限小區居民及小區內單位工作人員持有,申辦車位登記手續時領取,在有效期內使用。

  第八條外來車輛臨時進出、停放小區實行登記制度。來訪車輛應登記後領取臨時卡,持卡進入。駛離時在小區出口處驗卡、車、卡一致,交卡後通行。

  第九條外來車輛進入、停放小區超過半小時的收取車輛管理費,不足半小時的不收費。前來小區執行公務的警車等車輛出入小區可免繳費。

  第十條領取IC卡時需繳押金100元(退卡時退還押金),IC卡遺失或損壞的,應及時補辦。補辦時應繳成本費100元。

  第十一條非小區居民接送幼兒園入托幼兒的車輛不能進入小區。各類大中型車輛,裝載有毒、易爆易燃等物品的車輛不經允許禁止進入小區。

  第十二條小區車位滿位,車管員應及時告示並拒絕其他外來車輛進入小區。

  車輛行駛管理

  第十三條小區設東西兩個大門供車輛進出,司機必須依照交通標識的指示路線行駛。

  第十四條為了保持小區的安寧,小區內車輛不準鳴喇叭;晚間行車禁止使用遠光燈;小區道路上不得試剎車、練習駕車、修理或清洗車輛等。

  第十五條進出小區內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5公里。車主應謹慎駕駛,減速慢行,避免碰擦,注意避讓行人和非機動車輛。

  車輛停放管理

  第十六條車位的設定:停車位分為地下固定車位、地上固定車位、地上臨時車位三種。固定車位標有編號,供車位所有者使用。臨時車位無標誌,主要供外來車輛臨時停車。

  第十七條車輛的停放:小區車輛必須停放在指定的固定車位或臨時停車位內。未經車管員同意,來訪車輛不得佔用固定車位。車位內不得停放腳踏車、電動車或堆放其他物品。

  第十八條車輛進入小區時應保持道路、停車位清潔,避免油漬等汙染;禁止使用小區綠化澆灌公共水資源清洗車輛,自家用水洗車,請及時清理洗車造成的汙染。

  第十九條停放小區(車庫)的車輛,停放完畢後,業主必須將車門鎖好,並將車內的貴重物品、重要檔案、現金等隨身攜帶,若放在車內出現丟失造成損失由個人自負。小區內停放的車輛應自行保險,物業公司只提供停車場地租賃和秩序維護服務,對車輛任何破壞丟失現象均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車主有特殊要求,可另選擇停車服務,單獨簽署協議。

  第二十條小區居民可持房產證或房屋租賃合同、車輛行駛證或購車發票等到物業公司辦理IC卡申請登記手續;小區內單位工作人員持工作證或單位證明、車輛行駛證或購車發票辦理申請登記手續。

  違規處理管理

  第二十一條小區車輛管理以疏導為主,處罰為輔;由物業公司管理為主,業委會積極支援,居民和車輛使用人主動配合。

  第二十二條有下列行為者,報請xxx門處理:故意將車輛停放在小區大門口或通道上堵塞交通的;車輛在小區內行駛途中或停車時發生意外,造成人員受傷、車輛或其他財物損壞且協商無果的;故意損壞或盜竊他人車輛及財物的;車輛使用人不服從門崗勸阻和解釋,企圖強行闖入小區的。

  第二十三條有下列行為者,收回IC卡,停止使用固定車位或禁止車輛來訪:經查確係偽造或仿冒、出售或轉借IC卡的;不服從車管員與保安勸阻而多次違規停車或行駛的。

  第二十四條因停車或行駛不當,造成小區公共設施、草坪和道路損壞的,由車主照價賠償。

  第二十五條對在小區內超速行駛、鳴喇叭、使用遠光燈、練習駕車等行為,車管員應及時予以制止。制止無效時,應將違規車輛的車牌號及違規情節報告物業公司管理部備案,並對該車輛使用人進行公開警示或限制該車輛進入小區。

物業小區車輛管理方案範文4

  1、小區停車場實行日夜24小時值班制度,由小區秩序維護員負責管理,車輛可以隨時進出、停放。

  2、本小區停車場實行有償使用,車主須憑車輛進出小區的磁卡(月卡或一次性卡)進入停車場。

  3、車輛進入車輛進入停車場應一停二慢,必須服從管理員的指揮和安排,取得管理員同意後方可進入。

  4、車輛停放車輛停放時必須服從管理員指揮,注意前後左右車輛的安全,在規定位置上停放,並與周圍車輛保持適當距離,不得對其他車輛的進出和其他車位的使用造成阻礙,車主必須鎖好車門,調整好防盜系統至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須隨身帶走,車主停好車輛後須立即離開停車場,不得在他人車輛旁停留。管理員應指揮車輛停放,檢視車輛有無上鎖,有無外部破損,應通知車主並登記,不服從指揮、亂停放車輛的按照交通亂停放車輛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停車場車位分固定車位和非固定車位,車主按類使用車位。

  5、駛離車輛駛離停車場時應注意周圍車輛的安全,緩慢駛離,並在出口處向管理員交回停車牌,管理員核對牌號相符,收回停車牌、收取停車費後方可駛離。

  6、管理員值班期間應認真負責,熱情服務,不得會客、喝酒、睡覺,不得離開,不得讓親朋好友和其他無關人員進入停車場,嚴格核對駛離車輛的牌號,對車主的合理要求應給予滿足。管理員交接班時應辦理交接手續,核實停車場車輛內登記記錄相符,並列簽字交接。

  7、停車場內不得試剎車、練習車、修理車輛,禁止裝載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險品的車輛停放。

物業小區車輛管理方案範文5

  為更好履行本公司物業服務責任,切實維護交通秩序,規範車輛停放管理,維護相關業主權益,解決本小區車輛日益增多、車難管和停車矛盾日趨加劇的問題,確保小區安全、有序、整潔,營造更加宜人的居住環境,根據本小區實際情況需要,特制定如下各項管理規定:

  1、本小區車輛管理實行“一車一卡”方式,由本小區業主攜帶有效駕駛證、行車證、保險證等相關證件到物業服務中心辦理車輛出入登記手續,並辦理車輛出入小區通行卡,為控制外來車輛進入小區停放,只對本小區業主辦理。

  2、原則上禁止大貨車、大客車進入小區停放。對強烈要求進入小區停放車輛,經物業服務中心許可後,按物業服務中心指定,停放在小區相對偏僻位置停放。

  3、對運送裝修材料及搬運傢俱(家電)的貨車經許可方能進入。外來車輛(訪客)進入小區必須領取小區臨時通行卡,領卡時付10元押金,出小區時按物價部門核定收費標準對車主實行多退少補;執行任務或其他特種車輛除外;

  4、車輛進入小區後,請按物業服務中心規定有序停放。減速慢行,禁鳴喇叭;禁止裝有易燃、易爆、劇毒或汙染性物品車輛進入小區;計程車進入小區經門崗許可後才能進入,但必須領取小區臨時通行卡並付卡片押金;

  5、本小區地面車位車輛停放不設專用固定車位。禁止車輛停放在消防登高平臺,佔用消防通道。由於佔用通道所引起的一切責任及後果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6、安全駕駛,文明停車。禁止車輛在小區亂停亂放、越線停車或佔用通道及出口影響別人通行,一經發現後,將採取勸告、拖走、報警等相關措施,由此帶來的費用全部由肇事車主承擔;

  7、車輛停放時,請按規定有序停放,關好門窗,拿走車內貴重物品;禁止將小區車輛通行卡轉讓他人;

  8、地面停車位及地下停車場對業主申請進入停放的,先到物業服務中心繳納停車服務費用(按縣物價部門審批的標準執行)、簽訂《停車服務協議》。停車服務費服務內容包含:維護、維修和更新停車位必要的設施,維持停車位的公共秩序、衛生和公共照明,相應管理人員的工資、稅費等。不包含:車輛被盜搶、玻璃破碎、車身劃痕、其他部位損壞等財產損失費用。如業主需本公司承擔此項費用的,請事先宣告,簽訂書面協議,費用另計,並辦理相關險種。

  9、車輛在小區出現意外後,請業主在第一時間內報警或請物業服務中心代為報警,通知公安機關介入調查解決。物業配合公安機關調閱監控,提供線索。

  10、小區車輛進出不受時間限制,進入小區車輛車主要愛護停車位(停車場)的消防、供水、供電、通訊、路沿石等一切公共設施,不慎損壞照價賠償,造成嚴重事故的將追究法律責任;

  11、進入小區停車位(場)停放車輛業主,停車時請注意場地衛生,禁止將車內垃圾、飲料瓶(罐)隨手扔在停車位(場)邊上;禁止將故障車(殭屍車)長時間停放在停車位(場)上。經物業服務中心查實後,將聯絡交警部門對該車強制拖走,物業不承擔任何責任;

  12、購買架空層車位及地下停車場專用車位的業主,請遵守購車位時與開發公司(物業公司)簽訂的購買協議或合同,禁止業主私自在架空層(地下停車場)中間隔牆、加設圍欄、改變用途;如業主不遵守約定需改變車位(車庫)用途的,房產開發公司(物業公司)有權利採取制止、勸告、拆除措施,並由此引發的相關費用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13、如有因不交納相關費用或其他糾紛故意損壞道閘、歐打管理人員、封堵小區出入口等惡劣行為者,本公司將報告有關部門依法追究肇事者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

物業小區車輛管理方案範文6

  目的:

  為制定轄區車輛管理制度,規範工作流程,最佳化轄區交通結構,特制定本方案。

  適用範圍:

  轄區車輛管理

  一、專案概況

  xx花園位於杭州市濱江區政府西南,建築面積約29萬方,佔地面積140餘畝,共有住戶1494戶,小區內有雙車環形車道。專案配套地下停車庫一個,共規劃車輛停車位1216個,車庫設進出口共4個,路面臨時停車位21個,小區設南西北大門3個,南門為行人大門,北門,西門可進車輛,西門為車輛進出主門,主要進出小區住戶車輛,北門為輔門,主要進出外來車輛以及運貨,其中西門車庫進出口在小區西門南側位於小區外圍,其他進出口均在小區內。

  二、人員配置方案

  車輛管理負責人1人秩序維護隊長兼

  車輛管理員3人外聘,3班2運作

  車庫門崗3人車管員兼

  停車場巡邏人員4人秩序維護隊巡邏崗兼

  三、方案實施步驟

  針對當前xx花園車輛管理現狀,初步設想方案實施步驟如下:

  第一步:逐步引導,使人們觀念開始轉變,西門為正門。

  第二步:將北門和西門進行分化,西門主要進出住戶車輛和臨時車輛,北門主要進出送貨搬家車輛。

  第三步:與開發商協商地下庫闢出約100個臨時停放車位。

  第四步:規劃臨時車位的分佈。

  第五步:公佈停車方案和臨時車位分佈圖。

  第六步:逐步規範路面停車,路面一律不得停車,所有住戶車輛一律停入地下庫臨時停車位,路面臨時車位只做臨時外來車輛停放用,搬家送貨車輛不得滯留小區,所有裝修單位,裝修工車輛一律不得進入小區。

  第七步:政府部門報批,依據物價批文實施停車收費。

  四、管理制度

  單有良好的停車場庫,如果沒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同樣不能把車輛管好。健全的管理制度應該包括:門衛管理制度、車輛管理規定等。

  一、車輛管理負責人職責

  1.依法循章對住宅區、交通、車輛進行管理。

  2.負責按物價部門收費規定收取車位管理費。

  3.熟悉掌握住宅區車輛流通情況,車位情況,合理佈署安排,優先保證業主使用車位。

  4.負責監督和落實員工崗位職責,對員工進行日考核,填寫《員工日考核表》。

  5.負責每日工作檢查,並填寫《車輛管理日檢表》。

  6.負責對外協調與聯絡,處理車輛管理方面的問題和客戶投訴。

  7.負責對員工進行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8.負責對員工進行崗位培訓,並做好培訓記錄。

  9.定時向管理處主任彙報工作。

  二、車輛管理員的職責及紀律

  (一)車輛管理員的.職責如下

  1.負責對停車場(庫)的汽車,摩托車,以及腳踏車庫的腳踏車管理。

  2.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服從統一安排排程。

  3.按規定著裝,佩戴工作牌,對出入車輛按規定和程式指揮放行,並認真填寫《車輛出入登記表》。

  4.遵守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不擅離職守。

  5.按規定和標準收費,開具發票,及時繳交營業款。

  6.負責指揮區內車輛行駛和停放,維持小區交通、停車秩序。

  7.負責對小區道路和停車場的停放車輛進行巡視檢視,保證車輛安全。

  8.負責停車場(庫)的消防以及停車場(庫)、值班室,崗亭和洗車臺的清潔工作。

  (二)車輛管理員的紀

  1.儀容整潔,遵守《儀容儀表規定》。

  2.執行公司文明禮貌用語規範,講究文明服務,禮貌待人。

  3.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時禁止喝酒、吸菸、吃東西:不準嘻笑、打鬧,不準在值班時會客、看書報、聽廣播,及做其他與值班職責無關的事。

  5.愛護各種器具,不得丟失、損壞、轉借或隨意攜帶外出。

  6.依法辦事,廉潔奉公,堅持原則,是非分明。

  7禁止在公司所管物業範圍內打麻將;不準借娛樂為名搞變相賭博。

  8.團結互助,禁止鬧糾紛;不說髒話,不做不利團結的事。

  9.遵守《員工宿舍管理規定》,不得帶人留宿,來客留宿必須經管理處分管主任(或房管員)批准。

  三、門衛管理制度

物業小區車輛管理方案範文7

  為規範小區車輛管理、創造良好的公共秩序,保障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結合小區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規定:

  第一條所有出入小區的車輛,必須遵守《古井豐水源車輛管理規定》。停車需按規定繳納相應的費用,服從物業工作人員的管理,愛護綠地及其他公共設施。(費用繳納按照物價部門的核定標準收取)

  第二條物業管理處與車主之間是車位有償使用關係,所收取費用為車輛泊位費(地下車庫除外)。

  第三條車輛停放人可以與停車管理者訂立停車管理服務合同,可以約定車輛基本情況、雙方的權利義務、收費價格、管理責任、管理期限以及違約責任等內容。

  車輛停放人對停放的車輛有保管要求的,另行簽訂保管合同。

  第四條所有車主必須到物業管理處登記詳細資訊,以便可能發生車窗沒關、車門沒鎖、車輛擦碰及其他情況時能夠及時通知到車主。

  第五條為杜絕外來車輛在小區內穿行、停放,所有車主均需到物業管理處辦理通行證,非本小區業主車輛進出小區必須到物業管理處登記並辦理小區臨時通行證,收取押金200元,交還小區臨時通行證後退還押金,憑證進出小區。小區內車輛限速5公里/小時,禁止鳴笛,夜晚應關閉遠光燈。

  第六條為了您和他人的方便及節約車位,車輛請有序靠近停放,輕開車門,以免碰傷其他車輛。離開前確認已帶走貴重物品、開啟駐車制動、鎖好車門、車窗。

  第七條車輛停放時嚴禁阻礙其他車輛通行、碾壓綠地、佔用小區消防通道等。

  第八條車輛停放為業主自用小型車輛,禁止載重兩噸以上貨車和17座以上客車停放。

  第九條小區內嚴禁學車、修車、試剎車及無證駕駛。

  第十條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物品及無商業保險的車輛進入小區。第十一條嚴格按規定路線行駛,支路車讓幹路車先行,拐彎車輛讓直行車先行。第十二條為了小區的美觀和管理規範,請將腳踏車、電瓶車、摩托車停放在指定的地下車庫,禁止停放在樓道內、單元門口、道路上,對因未執行本規定造成的損壞或丟失,物業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為維護高層住戶本單元其他業主的公共利益,嚴禁透過電梯上下電瓶車、摩托車,物業公司有權對透過電梯上下電瓶車、摩托車的行為進行制止。

  第十四條為維護廣大業主利益,對不按規定停車、不合理使用車位車輛,物業有權禁止其車輛停放,根據車輛登記聯絡車主,並要求其按照規定停放車輛,無法聯絡或者不聽從物業要求的,物業有權將違規車輛拖離現場,有關費用由違規車主承擔。

  良好的公共秩序和優美的環境要靠廣大業主和物業企業共同創造,為保障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請車主理解、支援物業管理人員的工作,並認真遵守《古井豐水源車輛管理規定》。

物業小區車輛管理方案範文8

  為維護小區交通秩序,保障車輛、行人安全,確保居民正常的生活秩序,特制定本規定:

  一、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小區的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外來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駛入。

  二、內部車輛出入小區要出示出入證,外部車輛(含機動車、家用車、板車、小貨車)不得隨意出入小區,特殊情況需進入,司機應配合門崗填寫臨時出入證。

  三、嚴禁在小區主幹道、消防通道(門崗至辦公樓、辦公樓至明志小學西門)停放車輛。

  四、車輛進入小區,司機必須減速慢行,機動車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摩托車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禁止鳴喇叭,注意往來車輛及行人安全,嚴禁超車。

  五、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及各種腐蝕性等物品的車輛進入小區。

  六、計程車不得駛入小區,遇有乘載老、弱、病、殘及攜帶過重物品,視情況放行,但必須及時離開。

  七、車輛載貨駛防離小區,必須有相應證明,屬貴重物品,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須由住戶到值班室辦理手續,方可放行。

  八、除執行任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救護車)外,其他車輛一律按本制度執行。

物業小區車輛管理方案範文9

  1.目的:

  加強小區停車場的管理,保障私人車位使用權不受侵犯,保障停車有序和安全。

  2.適用範圍:

  適用本小區車輛管理。

  3.引用檔案:

  質量手冊

  4.職責:

  保安服務部按《車輛通行、停放收費辦法》為小區住戶提供車輛停放車位服務,並做好登記和宣傳工作。

  保安服務部的車管員、保安員負責日常的車輛停放秩序、車輛安全管理。

  保安服務部主任負責對車管員、保安員工作監督與檢查。

  5.工作程式:

  對使用小區各種車證車輛管理:

  保安服務部每年根據住戶租用車證期限,到期發放《車位續租通知單》,通知住戶到經營管理部辦理續租、換證、收費手續。

  住戶續租車位、更換停車證要填寫《機動車位登記表》並請住戶將車證放在明顯處。

  對持有小區車證的車輛進入小區時,由保安門崗確認其合法性後,打手勢放行。

  每日20時至次日6時前,持小區車證的車輛進出小區時,須在《機動車進小區登記表》、《機動車出小區登記表》中進行登記。

  每日6時至20時前持小區車證的車輛進出小區時無須登記。

  無證車輛管理:

  此類車輛是指各大公司辦理公務,探親訪友者所乘車輛。

  無證車輛進入小區時,保安人員問清去向,所辦何事,填寫在《機動車進小區登記表》、《機動車出小區登記表》和《會客證》,並告知司機不能佔用私人車位,如果佔用,必須在17:00前離開,以免影響個人使用。

  此類車輛未經保安保安服務部同意一律不得在小區過夜。

  搬家、拉物車輛管理:

  住戶搬家需到經營管理部填寫《出小貨物登記單》,將大件物品填寫在物品名細專案內,經門崗驗證無誤後方可放行。

  住戶委託他人協助搬家、搬物時,需在《出小區貨物登記單》受託人專案中填寫姓名及證件號碼。

  住戶拉物出小區時,由門崗確認合法性(指確實時住戶本人)由門崗填寫《出小區貨物登記單》由住戶簽字,即可放行。

  除以上程式外,小區內車輛管理執行《車輛管理規定》。

  停車場的標識:

  地面停車位的標識:地面停車場由交通管理局劃制的長5m,寬的車位線,噴制車位號。

  地下車庫的標識:在入口處掛有限高的標誌牌,車位線和車位號同地面停車場相同。

  在工作過程中,使用《物業管理服務規範用語》。

  6.支援性檔案與質量記錄:

  《車輛管理規定》

  《地下車庫車輛管理規定》

  《機動車車位登記表》

  《機動車出小區登記表》

  《機動車進小區登記表》

  《地下車庫車輛登記表》

  《出小區貨物登記單》

  《會客證》

物業小區車輛管理方案範文10

  一、《規定》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遼寧省城市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機動車停放管理。以下三種情況不適用該《規定》:

  1、非住宅用途,如寫字樓、商場等地下及周邊範圍內機動車停放;

  2、沒有物業公司管理服務的區域;

  3、非機動車輛的管理,如腳踏車、電動腳踏車等。

  二、為小區業主提供停車位成為有關單位的義務

  《物權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但隨著小區私家車不斷增多,規劃用於停車的車位逐漸不能滿足小區業主的需要,停車難困擾著業主和物業管理服務企業。為解決這一難題,《規定》第三、四明確了公安機關有協助指導業主大會和物業服務企業在住宅區周邊為小區業主設立臨時、夜間機動車車輛停車位的義務,由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管理。

  三、《住宅區機動車停放管理規約》是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管理的依據。

  該《管理規約》不同於物業服務合同,是由建設單位或業主大會依據《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制定的,委託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管理,委託費用由需要停車位的業主承擔。

  四、受委託的物業服務企業有如下義務:

  1、安排一定數量的車輛管理員。車輛管理員應盡職盡責,做好巡視記錄和交接班記錄,嚴禁擅自離崗;文明執勤、熱情服務,及時指揮車輛停放,維持車輛停放秩序。

  2、畫明專用停車位的停車線,保持道路通暢,場地清潔衛生。指揮專用停車位的機動車輛在指定的車位停放。

  3、指揮無專用停車位的業主及外來人員在臨時停車位停放車輛。

  4、指揮車輛在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停放,不得對其他車輛的進出和其他車位的使用造成障礙。

  5、嚴禁指揮將車輛停放在消防通道上。

  6、在日常巡視過程中發現業主有亂停亂放行為時,物業服務企業及管理員要及時勸阻。對勸阻無效的,要立即向業主委員會、社群委員會、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五、小區車主義務

  物業管理區域內車主有要愛護停車位內的消防、供水、供電、通訊等一切專用裝置和公用設施的義務。不慎損壞時需按價賠償,若造成嚴重事故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物業小區車輛管理方案範文11

  為做好香格里拉小區車輛管理工作,為廣大居民營造一個安全、文明、舒適的生活環境,為了做好車位安排工作,在廣泛徵求業主意見的基礎上,經馮莊社群、香格里拉小區業主委員會、麗嘉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商議,確定香格里拉小區車輛管理方案如下:

  一、車位確定的方法

  1)地面車位不對外開放,已報名業主經物業公司稽核,業主委員會監督方可參加搖號,東區27個車位,西區42個車位進行搖號,西區預留3個做為臨時停車位,供來訪車輛使用。

  2)公開透明操作,社群指導、業主委員會監督、物業公司執行。

  3)車位申請登記時,需提供房產證或承租合同、業主身份證影印件及車輛行駛證影印件。

  4)車位按搖號前後順序安排車位,按戶為計算單位,選定後,車主需要繳納一年的停車服務費,欠繳物業費的業主請結清費用並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停車服務協議後方可取得使用權。

  二、車輛日常管理

  1、取得車位使用權的業主車輛進出一律刷卡通行,外來車輛進入小區,須經門崗登記,接受秩序維護員的指揮和安排。並按市物價局、市房管局相關檔案規定繳納臨時停車費,營運車輛進入小區必須經門崗登記和同意,並不得在小區內滯留。

  2、進入小區的車輛,應服從秩序維護員的指揮和安排,不得在小區支幹道、車行道、消防通道隨意停放車輛,不得跨騎路牙輾壓綠化草地、損壞路牌、各類標識及其他公用裝置,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造成嚴重事故的,將追究其經濟和法律責任。

  3、車輛進入小區禁止鳴笛,應減速慢行,避免發生意外

  4、車輛停放後,車主應隨身攜帶好貴重物品,鎖好車輛車門,設定好防盜系統。

  5、車輛帶貨出門,必須有相應證明,屬貴重物品,大件物品或搬家時必須由業主到管理處填寫物品出門單,領取放行條,經門崗查驗後方可離區。

  三、附則

  1、對於違章停放的車輛,物管處有權聯絡相關職能部門協助處理,清理費用由車主承擔。

  2、本規定只適用於車輛進入小區後行駛、停放的秩序維護,不承擔車輛等其他義務,如發生意外由xxx門處理。

  3、當地面臨時停車位飽和時,其餘車輛不得進入小區,自行在小區外尋找停車位。

物業小區車輛管理方案範文12

  管理處負責業主(住房)的車輛管理,小區車輛行駛停放,管理處經理負責協調指導停車場(庫)的管理工作,車管安防員負責車輛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體管理。

  1.對進入停車場車輛的管理規定

  ①進入停車場的車輛須具備一切有效證件,包括行駛證或待辦理證明、保險單等,車輛號牌應與行駛證相符,待辦車輛應與待辦證明相符。

  ②進入停車場的司機,須按進出場各種程式辦理停車手續,並按指定的車位停放。

  ③車輛停放後,司機須配合安防員做好車輛的檢查記錄,並鎖好車門窗,帶走貴重物品,安防員沒有幫司機保管物品的義務。

  ④進場車輛嚴禁在場內加油、修車、試剎車,禁止任何人在場內學習駕駛車輛。

  ⑤進場車輛和司機要保持場內清潔,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廢雜物,禁止在場內吸菸。

  ⑥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⑦禁止超過停車場限高規定的車輛、集裝箱車以及漏油、漏水車輛進入停車場。

  ⑧進場車輛如不服從安防員指揮,造成本身車輛受損時,後果自負。

  2.小區(大廈)交通車輛行駛停放管理規定

  ①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小區的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

  ②車輛不準在小區內長期停放,臨時停放按《車輛保管統一收費標準》繳費。

  ③小區內車輛行駛停放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後左右車輛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④停放好車輛後,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至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隨身帶走。

  ⑤機動車輛在本區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km/h,嚴禁超車。

  ⑥機動車輛在小區內禁止鳴號。

  ⑦不準在小區任何場所試車、修車、練車。

  ⑧不準輾壓綠化草地,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不準損壞路面及公用設施。

  ⑨不準在人行道、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機動車輛只能在停車場、庫或道路上劃線停車位內停放,非機動車必須停放在腳踏車棚或保管站。

  ⑩除執行任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救護車)外,其他車輛一律按本規定執行。

  3.停車場(庫)管理規定

  ①停車場24h值班,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和崗位職責。

  ②停車場(庫)內按消防要求設定消防栓,配備滅火器,定期檢查,由車庫崗負責管理使用。

  ③在停車場(庫)和小區車行道路須做好行車線、停車位(分固定和臨時)、禁停、轉彎、減速、消防通道等標識,並在主要車行道轉彎處安裝凸面鏡。

  ④在停車場(庫)出入口處設定垃圾桶(箱),在小區必要位置設路障和防護欄。

  ⑤機動車進場(庫)時應服從安防員指揮,遵守停車場(庫)管理規定,履行機動車進出車場(庫)有關手續,按規定繳納保管費。

  ⑥集裝箱車、以上的貨車(搬家車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車、拖拉機、工程車,以及運載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的車輛不準進入小區。

  ⑦不損壞停車場(庫)消防、通訊、電器、供水等場地設施。

  ⑧保持場(庫)內清潔,不得將車上的雜物和垃圾丟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時,車主應立即處理。

  ⑨禁止在停車場(庫)內洗車(固定洗車臺除外)、修車、試車、練車。

物業小區車輛管理方案範文13

  一、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小區的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外來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駛入。

  二、小區內車輛行駛停放要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後左右車輛安全,在規定位置停放。

  三、非業主車輛不得在停放在小區過夜,若臨時滯留必須停放在車棚內指定位置。

  四、非機動車輛必須按規定的位置停放,嚴禁在消防通道及樓宇內隨意停放。

  五、凡因不遵守車輛停放規定而造成車輛損傷或遺失,後果自負。

  六、內部車輛出入小區要出示出入證,外部車輛出入小區時,司機需要自覺出示行駛證,由值班員履行登記手續。

  七、車輛進入小區,司機必須減速行駛,禁止鳴喇叭,注意往來車輛及行人安全。

  八、機動車輛要本區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摩托車時速不得超過10公里,嚴禁超車。

  九、停放好車輛後,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須隨身帶走。

  十、進入車輛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及各種腐蝕性物品。

  十一、不準在小區內任何場所試車,修車、練車。

  十二、不準碾壓綠化土地,不準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不準損壞路面及公用設施。

  十三、不準在人行道上、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機動和臨時車輛只能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機動車輛必須放在自己的停車場)。

  十四、計程車接送小區住戶,上下客後必須馬上駛離,不得在小區內招攬客人。計程車司機屬來訪客人,必須正常辦理探訪手續。

  十五、車輛帶貨駛離小區,必須有相應證明,屬貴重、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須由住戶到管理處辦理有關物資放行手續,方可放行。

  十六、除執行任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救護車)外,其它車輛一律按本制度實行。

物業小區車輛管理方案範文14

  一、車輛管理規定

  車輛停放是精神文明的重要體現,xxx物業服務處應向業主、使用人做好宣傳工作,共同勸阻、制止亂停放現象的發生。自覺到指定停車泊位停車。

  1.對xxx專案的業主、使用人和單位的車輛進行詳細的登記,並建立車輛檔案(車輛型號、車牌號碼、顏色等),對已登記備案的車輛發給xxx專案出入通行證。

  2.為業主臨時停車提供方便,xxx專案設有地面停車場,並採取按次收費辦法。

  3.長期使用停車泊位的業主、使用人和單位,可到xxx物業服務處辦理停車泊位租賃手續。

  4.對業主、使用人已租賃的泊位,xxx負責做出相應控制,確保停車方便。

  5.各種車輛不得在xxx專案道路上隨意停放,臨時進入xxx專案的機動車應在指定地點停放,嚴禁車輛在道路交叉口停放。

  6.停放在停車場的所有車輛,車主必須關好車門、車窗,帶走貴重物品。車場管理人員如發現車輛門窗未關好等情況,應及時通知車主,防止車內物品丟失。

  7.停車場只提供場地、車位有償使用,不負責車輛的保管,如車輛丟失或損壞,停車場不負責賠償。

  8.車輛進入xxx專案應減速慢行,最高時速不得超過xxx專案限速標誌的規定,進出車場時遇對面行來車輛,應做到先出後進。

  專案停車場不準學習駕駛機動車,嚴禁試車和隨意鳴喇叭。

  10.對進入xxx專案的計程車同樣實行計次卡出入,夜間22:00以後,謝絕計程車進入xxx專案。對外來人員乘坐的計程車應謝絕入內。

  11.對進入xxx專案的車輛應維持一定的清潔度,保證不汙染道路;5噸以上大型機動車未經xxx物業服務處許可,不得進入xxx專案。車輛停放必須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後、左右車輛的安全,不得停放在綠化帶和人行通道上。

  12.裝載裝修材料的車輛進入xxx專案,應停在規定場地裝卸材料,不得影響xxx專案交通,裝載裝修材料的車輛駛離xxx專案還需出示業主的書面證明,方可駛離。

  13.對所有進出xxx專案的車輛都應實行憑車輛出入卡進出,門崗需在卡上寫清車輛進出的時間、車牌號碼及門崗保安的姓名或工號,並在值班記錄上做好外來車輛的登記工作。

  14.應妥善保管好在使用中的車輛出入卡,必須保證有具可查,不能有流失現象發生。

  二、停車場守則

  為規範停車場的使用及管理,營造規範的購物環境,制定本守則。

  1、月租車的車主應於每月月底前繳交各種費用;停車卡專車專用,不得轉借他人。

  2、臨時停放車輛先收費,出場時驗發票後放行。

  3、月租車的車主只可將車輛停在其所屬月租車位範圍內。臨時停放車輛必須按車場保安員指定地點停放。

  4、停車場只能作為停車之用,不能用作維修車輛、儲存貨物或其它用途。

  5、車場內嚴禁吸菸,嚴禁在車場內加油。

  6、載有易燃、易爆,或有毒、危險品的車輛不得在車場停放。

  7、在車場內必須按限速行駛和按車場指定路線行車。

  8、在車場內行車必須注意安全,以免損壞停車場設施和其它車輛,如有損壞,xxx物業服務處有權向損壞者索賠。

  9、車主如遺失停車卡,應馬上通知xxx物業服務處,xxx物業服務處會於收取一定的手續費後補發新的停車卡。

  10、本處不負責保管隨車物品。

  11、車主如違反車場守則,xxx物業服務處有權拒絕其車輛停放;此外,xxx物業服務處可隨時修訂此《停車場守則》。

  三、xxx物業服務處裝卸貨物管理規定

  裝卸區域的位置:

  1、1/F東面裝卸區設在1/F東門入口外;

  2、-1/F北面裝卸區設在1/F西北面的位置;

  裝卸區的使用範圍:

  1、1/F東面裝卸區是提供給“xx家居”的貨物裝卸使用;

  2、-1/F西北面裝卸區是提供給“xx超市”及其商場等貨物的裝卸使用;

  裝卸區的管理:

  1、商場裝卸貨物時,必須在指定的裝卸區內進行裝卸貨物,不得阻塞通道;

  2、所有裝卸的進出車輛必須服從商場的統一管理,不得亂停亂放;

  3、不得在商場的入口處,樓梯、平臺或任何通道或電梯內留置任何貨物、物品、箱櫃等將上述地方阻塞。

  4、一切貨物、物品只能在xxx物業服務處指定的時間,及在特設的貨物裝卸臺,通道及電梯裝卸和運送。

  5、商鋪內的傢俱,裝置及裝置等搬離該商鋪前,須事先取得xxx物業服務處的書面同意,憑xxx物業服務處發出的放行條從指定的出口搬出。

  6、使用電梯運送貨物時:

  ①、不得超載超長或運送危險物品。

  ②、運送液體貨物需用容器裝好以防洩漏。

  ③、粉狀貨物需用密封袋裝好以防外洩。

  ④、貨物若為尖銳物品應墊好,避免刮花電梯。

  7、當裝卸貨物高峰期,貨物和車輛較多時,必須遵守商場貨物裝卸區管理人員的現場指揮,進出車輛必須掃次序排隊進出。

  四、車輛管理工作標準

  1.道路線型、斷面與整個建築群體佈置相協調;

  2.車行道通暢,出、入口標誌明顯;

  3.外來車輛未經許可,不可進入;

  4.進入停車場內的車輛,均服從物業公司管理;

  5.凡裝有易燃、易爆、劇xxx或有汙染物品車輛或噸以上貨車,一律不準駛入;

  6.駛入停車場的車輛均需減速,時速不超過15公里,無鳴笛現象發生(救護車、警車、救火車除外);

  7.停車場內的所有車輛均納入物業公司管理範圍,作到車證齊全,見證/票放車;

  8.車輛管理人員禮貌待人、熱情周到;

  9.車輛管理員熟知車主姓名、車型、車牌號、鋪號、車位;

  10.車輛管理人員隨時巡查車輛停放情況及車輛的車況,遇有門未鎖、燈未關、漏油、漏水等現象發生時,10分鐘內通知車主;

  11.停車場內無貨物堆積、道路阻塞現象;

  12.停車場內地面無水、無油、無汙、無紙屑、無煙頭等雜物;

  13.停車場道路平整無坑、無尖銳物、無金屬釘狀物;

  14.停車場內有明顯禁菸標牌,且消防器械及設施均配備齊全,使用功能完好率100%;

  15.轄區內交通事故年發生率不超過2%,丟失事故發生率為0%;

  16.地下停車場光線明亮,能見度高,目測距離50米以上;

  17.臨時停放車輛收費率100%;

  18.每車位文字檔案齊全、資料準確率100%;

  19.外來進出車輛有登記,完成率100%,準確率100%。

  五、停車場班長職責

  1、接受主管的直接領導。

  2、領導下屬詳細記錄車輛進出情況,認真檢查,有效阻止危險品進入停車場。

  3、熟悉停車場的建築設施及固定車位的情況。

  4、熟悉停車場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安全應急方案。

  5、迅速、妥善處理好社會性事件、事故、並及時向上級彙報。

  6、組織、指導下屬參加各項培訓。

  7、在工作中要運用禮貌用語文明服務,積極為顧客解決各種困難,提供方便。

  8、主持每日的班前、班後會議,認真做好工作日記和記錄,做好交接班工作。

  9、完成上司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

  六、停車場值班員職責

  1、積極指引車輛安全駛入車位停車。檢查並提示車主鎖好車門窗,並詳細記錄車輛進出時間,車況及車牌號。

  2、做好對機動車的監護及車場的安全巡邏工作。

  3、按規定對地面停車場收取車輛管理費,並做好票款的交接、保管工作。

  4、提示司機嚴格遵守停車場的安全管理規定和使用規定。

  5、嚴格杜絕停車場內有明火作業的情況發生。

  6、認真檢查停車場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保持正常使用狀態。

  7、對車場周圍的施工情況進行管理,避免因施工影響到xxx專案的正常停車秩序。

  8、阻止未經許可或未辦理停車位的機動車輛使用車庫。

  9、阻止裝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車輛駛入停車場,發現問題應立即向班長或主管報告。

  10、阻止無關人員,閒散人員(包括非工作需要的員工)穿行車庫、逗留。

  11、對停放一天以上的車輛要記錄,並報告班長和主管。

  12、嚴格禁止在停車場內停放非機動車和存放貨物。

  13、認真做好當班各種記錄,並做好交接班工作。

  14、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

  七、交通意外事故的處理預案

  保安員在發現交通意外事故或接到交通意外事故報告求助時:

  1、應立即用通訊裝置報告保安主管發生交通意外事故現場的具體位置;

  2、留在現場或迅速趕赴現場維護交通秩序和保護現場,搶救傷者;

  3、對重大的交通意外事故須請示保安主管進行支援。

  4、保安主管接到報告後立即報告保安部經理,並迅速趕赴現場參加搶救;

  5、調遣指揮門崗保安員維護現場秩序、交通秩序;

  6、送重傷者到醫院搶救;

  7、報交警大隊事故組(電話120):

  ——事故發生的時間及地點;

  ——事故造成的傷亡及損失情況;

  ——已送搶救情況。

  8、保安部經理接報後立即趕赴現場,根據事故的需要,調派車輛進行搶救,並報交警事故組和公司總經理。

物業小區車輛管理方案範文15

  為了維護小區交通秩序,保障車輛、行人安全,制定本制:

  1、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小區的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外來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駛入。

  2、小區內車輛行駛停放要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後左右車輛安全,在規定位置停放。

  3、非業主車輛不得在小區內停放過夜,若臨時滯留必須停放在指定位置。

  4、非機動車輛必須按規定的位置停放,嚴禁在消防通道及樓宇內等隨意停放。

  5、凡不遵守小區內車輛停放規定及管理人員的指揮,發生一切事故,後果自負。

  6、本小區車輛出入小區要出示出入證,外部車輛出入小區時,由值班人員履行登記手續,並服從本小區管理人員指揮。

  7、車輛進入小區,司機必須減速慢行,禁止鳴喇叭,注意往來車輛及行人安全。

  8、停放好車輛後,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必須隨身帶走。

  9、進入本小區車輛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及各種腐蝕性物品在本小區停留。

  10、不準在本小區任何場地試車、修車、練車。

  11、不準碾壓綠化帶,不準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不準損壞路面及小區內一切設施。

  12、不準在人行道上、車行道、消防通道停放車輛(非機動車必須服從管理人員指定的停放位置)。

  13、計程車接送小區住戶,上下客後必須馬上駛離,不得在小區內招攬客人。計程車司機屬來訪客人,必須正常辦理探訪手續。

  14、車輛帶貨駛離小區,必須有相應的證明,屬貴重、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須由住戶登記簽字放可放行。

  15、除執行任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救護車)外,其它車輛一律按本制度執行。

  16、本小區車位首先滿足在本小區長期居住的業主停放車輛,非本小區業主的車輛,不管與其小區業主任何關係不予提供車位。

  17、本小區車位在滿足本小區業主停放的情況下,有多餘車輛可以安排臨時車輛停放,停放費按本物業規定收取。

物業小區車輛管理方案範文16

  一、小區機動車輛管理制度。

  為加強對小區機動車輛的管理,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停車資源,確保車輛遵章行駛、有序停放,創造一個優美、寧靜的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2、小區機動車輛泊位分為地下車庫、地面車庫、地下車位和地面車位。對已出售給業主(使用人)的車庫或車位,小區物業服務中心每月向其收取管理費;對無出售或不能出售的車位,實行有償租用,地下車庫或車位的月租費,根據市場價核定,不另收管理費;地面停車位的收費標準參照《杭州市區住宅小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執行,即:住宅小區業主(使用人)停放的私家小型客貨車包月費每輛100元整、住宅小區業主(使用人)停放的公車包月費每輛150元整,不另收管理費;對在小區臨時停車不超過1小時的,免收停車服務費。超過1小時的,每輛每4小時2元整,不足4小時按4小時計算。每天(連續24小時)停車服務費,每輛超過6元的,按6元收取。對長期租用車位的業主(使用人),小區管理處應每年與其簽訂一次租用合同。

  3、對已出租的車位,小區物業服務中心負責做出已出租的標識,並設有專人管理,阻止和勸解其它車輛佔用此車位。地面可出租的車位,優先出租給就近居住的業主,如就近業主不租,可租賃給其他業主。

  4、已購置車庫的業主,應自覺將車輛停入庫內;臨時進入小區的機動車輛,應按車管員指定的地點停放;所有車輛均不得在小區道路上隨意停放;尤其禁止車輛在道路交叉口停放。對外來臨時進入小區的車輛,執勤門崗應做好詢問登記工作,發放臨時出入證,必要時還應及時與業主取得聯絡,在徵得業主同意後方可進入。

  5、擁有車庫的業主(使用人)在車輛入庫後,應及時關閉車庫門;停放在停車場的車輛,業主(使用人)離開後,須及時關閉車門、車窗,不要將貴重物品遺留在車內。車管員和保安員如發現車輛門、窗未關好,應及時通知車主,以防止車內物品失竊。停車場僅提供停車場地,並要求車管員和保安員加強巡視檢查,如出現車輛丟失或車內物品被竊,應積極配合車主查詢並提供其它幫助,但不負賠償責任。

  6、對業主(使用人)的車輛,車輛管理員應堅持對其車輛的門、窗及外表狀況實行日常檢查和每月大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實施,並做好必要的記錄,發現問題應及時告知業主(使用人)。

  7、小區道路和停車場嚴禁學習駕駛、試車,不得無故使用車載報警器,嚴禁隨意鳴喇叭。

  8、對進入小區載有業主的計程車須換證通行,對載有外來人員的計程車應謝絕入內。夜間22:00後,謝絕計程車進入小區。

  9、對從小區駛出並攜帶較貴重或大量物品的非業主車輛,執勤門崗有權進行檢查或要求做出說明。

  10、大型貨車、客車原則上不容許隨意進入小區,如遇特殊情況需進入,因提前申請並徵得小區物業服務中心的同意。

  11、小區應設立機動車輛行駛標識,包括:行駛方向、行駛路線、限速、限高、禁鳴、禁菸火等,業主(使用人)須遵章執行,出入大門應各行其道或先出後進。

  12、車輛管理員和保安巡視員應確保行駛通道和消防通道的暢通,要做到管理有序,無亂停、亂放車輛的現象。對隨意亂停或侵佔已購(租)車庫、車位業主利益的車輛,實行廣大業主輿論監督、保安管制和社群交警共同管理的方法進行。

  13、對所有進出小區的非業主車輛和計程車實行憑車輛出入卡進出,執勤門崗必需在卡上註明車輛進出的時間、車牌號、所訪業主姓名、執勤門崗姓名,並應妥善保管好出入卡,不得丟失。

  二、摩托車和非機動車的管理。

  1、小區如設有停車棚,應作好明顯標記。存放車輛的業主(住戶)必須按規定有序地停放車輛。

  2、腳踏車出入小區大門時須下車推行。

  3、外來人員的摩托車和腳踏車原則上不得進入小區。

  4、小區治安巡邏員要認真履行職責,發現車輛停放不整齊要及時整理。

  5、業主腳踏車不得停放在單元樓道內。

  三、地下車庫(位)管理規定。

  為確保地下車庫交通安全、道路暢通,車輛遵章行使、有序停放,特制定本規定:

  1、嚴格遵守市交通管理規定,遵守各項車輛管理制度,確保“安全第一”的原則。

  2、車庫通道內禁止停放任何車輛。

  3、車庫通道、消防通道內禁止堆放任何雜物,確保車庫通道和消防通道暢通。

  4、車庫內必須配備各種安全設施和標誌、配備消防器材。

  5、禁止把任何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帶入地下車庫。

  6、禁止任何外來車輛、閒雜人員進入地下車庫。

  7、嚴禁任何貨車、卡車、大型車輛進入地下車庫。

  8、車輛出入地下車庫時,必須按規定的指示標識行使。

  9、車輛進入地下車庫後,必須停放到自己的車庫(位)內,嚴禁佔道停放,私佔他人車庫(位),嚴禁壓線停放。

  10、車庫內禁止鳴喇叭,限速行使,遵守車庫停車標識,禁止塗改或覆蓋車庫內原有停車的標識和號碼。

  11、車輛進入地下車庫停放後,必須關好車輛和車庫門窗。

  12、嚴禁在車庫內清掃、清洗車輛及進行車輛維修、保養工作。

  13、定時對車庫進行清掃,定時開啟車庫內風機進行通風換氣。

  14、定時對車庫進行巡邏檢查,對停放不到位、佔道停放等車輛進行糾正。

  15、因過失損壞他人車輛、公共設施等行為的,責任人應照價賠償。

物業小區車輛管理方案範文17

  一、行駛規定

  1.噸(含)以上貨車(搬家等特殊情況除外)、座(含)以上客車以及載有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品的車輛禁止進入小區;

  2.車輛在小區內行使時速不得超過公里;

  3.禁止鳴笛、練車等影響或危害業主生活秩序的行為;

  二、停放規定

  1.小區臨時停車位採取(方式)停放;

  2.外來車輛(可以或不得)進入小區;

  3.擁有車庫或車位的車輛(可以或不得)佔用臨時停車位;

  4.凡進入小區的車輛要停放到車庫、車位或臨時停車位內,禁止停放在消防通道、消防登高面和草坪上。

  5.防盜報警器應儘量使用靜音,以免影響他人生活和休息;

  三、收費規定

  1.臨時停車卡收費標準;

  2.停車收費標準;

  3.允許外來車輛進入的,外來車輛收費標準;

  4.執行公務或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災搶險車、救護車、市政工程搶修車等特殊車輛免費。

  四、其他規定:

  物業經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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