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內部安全消防管理制度(精選10篇)

酒店內部安全消防管理制度(精選10篇)

  在當下社會,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酒店內部安全消防管理制度(精選10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酒店內部安全消防管理制度1

  第一條

  為了加強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護賓客、員工和公共財產安全,以預防為主,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減少火災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結合酒店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酒店成立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酒店經理

  副組長:酒店副經理

  成員: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門經理

  第三條

  消防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規定》,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上級的有關規定。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佈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各種隱患,保證疏散通道暢通和消防設施處於完好狀態。

  第四條

  根據公司規定,酒店組建義務消防分隊,由副經理任隊長,隊員從在崗職工中選取。

  第五條

  義務消防分隊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酒店消防工作要求,負責消防知識的普及。

  2、按規定進行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3、瞭解本單位的重點防火部位和滅火方法。瞭解建築物的結構、消防水源及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配備分佈情況。

  4、火災初起時要積極組織人員疏散和實施滅火,並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5、熟悉火災應急處置預案,火情嚴重時立即撥打火警“119”電話報警。

  6、做到“三懂”、“三會”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火災的預防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三會”即: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四能”即: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整改隱患,能有效撲救初起火災)。

  酒店內部安全消防管理制度2

  為了加強和規範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充分保障酒店內旅客、員工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酒店特制定了以下制度:

  一、消防安全制度

  1、酒店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2、實行各部門崗位防火責任制,做到所有部門的消防工作,明確有人負責管理,各部門均要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3、酒店領導定期組織消防培訓、消防演習、各種消防宣傳教育的資料備案,全面負責酒店的消防預防、培訓工作。各部門須具備完整的消防報告和電器裝置使用報告等資料。

  4、酒店內有各種明顯消防標誌,設定消防門、消防通道和報警系統,配備完備的消防器材與設施,酒店人員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起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5、設立和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門衛、值班負責人、逐級防火檢查,用火、用電,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維護保養,統計好值班經理安全消防巡查記錄。

  6、對新老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特別是消防的重點部門,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7、酒店內所有區域,包括停車廠、倉庫、辦公區域、洗手間全部禁止吸菸、動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資的場地、倉庫,設定明顯的禁止煙火標誌。

  8、酒店內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管理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9、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如需要,必須由工程人員、電工進行操作,所有臨時電線都必須在現場有明確記錄,並在限期內改裝。

  10、酒店內部門開關必須有專人管理,每日的照明開關、冰箱開關等統一由專人開關,其他電力系統的控制由工程部負責。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門負責,則部門的管理人員和實際操作人員必須對開關的正確使用接受培訓。

  11、部門下班及工作結束後,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於關閉狀態。

  12、各種電器裝置、專用裝置的執行和操作,必須按規定進行操作。

  13、前臺、餐廳吧檯、及客房小酒店吧的射燈,工作結束後必須關閉,以防度過高引起火災。

  14、吧檯酒水及裝飾物的擺放要與照明燈、射燈、裝飾燈、警報器、消防噴淋頭保持一定間隔(消防規定垂直距離不少於50cm)。

  15、銷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只能適量存放,便於通風,發現洩漏、揮發或溢位的現象要立即採取措施。

  16、酒店內所有倉庫的消防必須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噴淋系統、消防器材的設施、通風、通道等設定。

  二、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1、值班經理,每天進行防火檢查,同時酒店經常組織小組不定時的檢查線路及電源,檢查中不留死角,確保不留髮生火情的隱患發現問題及時記錄整改。

  2、部門經理、主管每週要進行一次消防自查,發現問題及時彙報領導(口頭或書面材料)。

  3、對火險隱患,做到及時發現,登記立案,抓緊整改;限期未整改者,進行相應處罰;對因客觀原因不能及時整改的,應採取應急措施確保安全。

  4、檢查酒店員工相關的程式是否瞭解,是否熟知在緊急情況下,所應採取的切合實際的措施。

  以上規定希望各部門負責人及員工積極配合、嚴格遵守。

  倉庫、廚房特別注意事項

  倉庫

  1、倉庫的主通道寬度不少於2m,通道保持暢通。

  2、庫房中不能安裝電器裝置,所有線路安裝在庫房通道的上方,與商品保持一定距離。

  3、消防噴淋頭距離商品必須大於50cm。

  4、庫房中嚴禁使用明火,嚴禁吸菸。

  5、易燃易爆商品必須嚴格按規定存放,不能與其他商品混放。

  6、倉庫必須配備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位置附近不能存放商品與雜物。

  廚房

  1、燃氣使用部門定期對燃氣管道及燃氣具進行安全檢查,杜絕因設施及裝置的損壞、帶故障執行造成的安全隱患,發現損壞、鏽蝕立即採取報修和臨時有效防護措施,並及時上報安全部直至隱患消除。

  2、使用燃氣,須設有當班安全員,負責燃氣的當日監管工作。

  3、燃氣必須由專職操作人員使用,不懂燃氣知識,不得操作燃氣具。

  4、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對燃氣管道、閥門、開關、計量表、灶具私自拆改,如需要必須按程式報工程部進行改造。

  5、使用燃氣具必須嚴格按照操作程式進行,特別是點火程式,應按先點火後開氣的順序操作。

  6。不要將重物壓在輸氣管上。液化氣罐禁止碰撞敲打,嚴禁用火烤等方法對液化氣罐加溫。

  7、燃氣操作間必須保持良好的通風,發現燃氣外洩時,要採取應急措施,開窗、開排風扇,加大通風量,嚴禁吸菸、開燈、動火。

  8、使用爐灶時,要隨時有人看管,不得離人,防止中間火焰熄滅,漏氣遇火發生爆炸。點火時,必須遵循先點火、後開閥放氣的程式。

  9、經常檢查灶具及管道有無洩漏、軟管有無老化,發現漏氣應立即停用,開啟門窗,不準動火和電氣開關,同時報告供氣部門。

  10、對安全部門配置於燃氣使用區域內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安全檢查,不得挪用。

  酒店內部安全消防管理制度3

  酒店消防監控中心是酒店的首腦,酒店設立消防監控中心,隸屬保安部直接管理,負責對全酒店設施嚴格的消防監督和安全檢查工作。

  1、負責對全酒店員工進行安全業務知識培訓,開展防火宣傳教育。

  2、制定各種防火安全制度,督促部門貫徹落實防火安全措施;負責調查瞭解違反消防規定的情況,並提出處理意見,及時向保安部安全主管、經理及總經理保管情況。

  3、負責檢查酒店各部分防火安全情況及各種消防裝置、滅火器材,發現隱患及時督促有關部門進行整改。

  4、負責酒店每天消防情況報告消防主管,主管以書面報告給經理在工作例會上通報。

  5、負責調配補充消防滅火器材,配合有關維護保養公司定期對消防裝置進行檢測、保養、維修,發現消防裝置出現故障立即通知工程部儘快修復。

  6、負責24小時的消防系統、閉路電視監控系統和防盜報警系統的監控,發現問題立即採取有效的措施進行處理,並向保安部主管、經理報告。

  7、負責酒店動力部位的安全監督;負責制定重點的滅火作戰方案和組織演練。

  8、負責協助辦理酒店改造工程中消防設施的呈報審批手續。

  9、負責辦理進店施工單位人員臨時動火手續,並監督施工期間的消防安全。

  10、做好重要接待任務期間有關消防安全方面的工作。

  酒店內部安全消防管理制度4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消防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主要職責為開展本單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2、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

  3、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物件包括: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本單位各級領導及全體員工;

  4、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每半年開展一次;

  5、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應包括以下內容:

  (1)有關消防法律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效能、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人員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6)對特殊工種人員應進行專項培訓。

  6、新員工應經過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

  7、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應由專人授課,並製作教案,參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全體人員應做好學習記錄,對無故不參加者通報批評,並組織補訓。培訓過程中應採集現場照片和影像資料,並做好記錄,裝入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檔案;

  8、制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考核辦法,針對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內容每年至少組織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應組織補訓。

  二、消防安全例會制度

  1、消防安全例會由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召集、消防安全管理人配合組織召開;

  2、參加消防安全例會包括以下人員: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各部門負責人;

  3、消防安全例會每月召開一次;

  4、消防安全例會議題應包括以下內容:

  (1)各部門負責人彙報上月消防安全工作情況,針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提出整改建議、方案以及需要投入整改隱患的資金情況;

  (2)消防安全管理人傳達上級會議、檔案精神以及領導批示等;

  (3)總結近期消防工作取得的成績及不足,解決近期發生有關消防工作的重大問題;

  (4)消防安全責任人部署本月消防安全工作;

  (5)適時針對春防、冬防重點防火期以及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等重大節假日安排部署防火工作。

  5、會議應形成會議記錄(專人記錄),並裝入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檔案;

  6、消防安全例會應單獨召開,不能與其他會議合併召開。

  三、防火巡查制度

  1、酒店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時進行一次,對火、電源、客房、廚房等部位進行不間斷的巡查。班組交接班前,班組負責人應共同進行一次巡查;

  2、防火巡查應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門明確專人進行巡查;

  3、防火巡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狀態,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整;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關閉嚴密,防火捲簾下方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5)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是否在崗;

  (6)其它需巡查的情況。

  4、防火巡查應做好記錄,並在巡查結束後經當日值班領導簽字後存檔。

  四、防火檢查制度

  1、酒店各部門、班組每週應至少組織一次防火檢查。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全面防火檢查。每季應對建築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功能性檢查;

  2、周檢查應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門組織開展。月檢查、季度檢查應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開展,消防安全責任人參加;

  3、周檢查、月檢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火災隱患整改及防範措施落實情況;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3)消防水源狀況;

  (4)消防設施正常工作情況,滅火器材、消防安全標誌設定和功能狀況;

  (5)重點工種人員及其它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6)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7)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及其它重要場所防爆、防火措施落實情況;

  (8)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執行情況;

  (9)防火巡查開展情況;

  (10)其它需檢查的內容。

  4、季度檢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消防水泵啟動狀況;

  (2)自備發電機組切換功能;

  (3)最不利點消火栓壓力、出水量;

  (4)消防電梯迫降功能;

  (5)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末端放水情況;

  (6)手動和自動報警設施動作情況;

  (7)防煙排煙設施啟動情況;

  (8)其它消防設施是否處於正常工作狀態。

  5、檢查應做好記錄,並在檢查結束後經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後存檔。

  五、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安全疏散設施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管理,消防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為安全疏散設施管理的第一責任人,主要職責為對安全疏散設施進行維護、檢查、管理,保證完整好用;

  2、安全疏散設施種類包括:消防電梯、防火門、防火捲簾、疏散指示標誌、安全出口標誌、火災事故應急照明、火災事故應急廣播、聲光報警等;

  3、酒店應落實下列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措施

  (1)保證安全疏散設施設定齊全、功能完備;

  (2)應在明顯位置設定安全疏散圖示,在常閉防火門上設有警示文字和符號,在客房設有疏散指示圖示;

  (3)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禁止佔用疏散通道,不應遮擋、覆蓋疏散指示標誌;

  (4)禁止在疏散走道、樓梯間懸掛或擺放可燃物品

  (5)禁止將安全出口上鎖,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禁止在公共區域的外窗上安裝金屬護欄。

  4、消防安全管理部門應定期對安全疏散設施進行檢查,並做好記錄,在檢查結束後經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後存檔。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職責範圍和職責包括:消防設施的執行、維護、日常操作管理等;

  2、當發生突發事件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確認是否存在火警,如發生火情,應按照《自動消防設施操作人員火警處置規程》,根據火情啟動相應消防裝置及時進行處理,並立即通知本單位義務消防隊組織滅火,同時將情況上報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安全責任人,並立即撥打119報告火警;

  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數量應不少於2人,保證24小時值班,並應經消防部門培訓合格後持證上崗;

  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值班期間嚴禁睡覺、飲酒以及從事各種娛樂活動;

  5、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按時做好各種記錄,並在交接班時應做好交接。

  七、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管理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管理,消防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為消防設施、器材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2、主要職責是掌握本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的種類、數量、設定部位、功能和使用方法;

  3、消防安全管理部門應對本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的種類、數量、型號以及新購、報廢情況進行登記,並確定維護管理人;

  4、消防設施、器材的使用方法應制作圖示並分別貼上在消防設施和器材上;

  5、酒店對其配備的滅火器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由具備資格的維修單位實施的功能性檢查;

  6、酒店每年應由具備資格的單位對自動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功能測試;

  7、消防設施、器材的維修、檢測應做好記錄。

  八、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對火災隱患應採取措施整改。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人員應逐級上報至消防安全責任人;

  2、對公安消防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寫出火災隱患整改覆函,向當地公安消防部門申報復查;

  3、發現下列火災隱患,應責成有關人員立即改正,並做好記錄:

  (1)違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2)使用甲、乙類可燃液體、氣體作燃料的明火取暖爐具的;

  (3)違章用火、用電的;

  (4)客房內臥床吸菸的;

  (5)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鎖、遮擋、佔用,影響疏散的;

  (6)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或挪作它用的;

  (7)常閉式防火門關閉不嚴,防火捲簾下方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8)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9)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10)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行為。

  4、對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員,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對隨時可能引發火災的隱患或重大火災隱患,應將危險部位停業整改,並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防範措施。

  九、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酒店應加強電氣防火管理,採取下列措施:

  (1)增加用電負荷應辦理稽核、審批手續;

  (2)營業期間不應進行裝置檢修、電氣焊作業;

  (3)不應在營業區、倉庫區使用具有火災危險性的電熱器具;

  (4)非營業時間應關閉非必要的電器裝置;

  (5)停送電時,應在確認安全後方可操作。

  2、酒店應加強可燃物及明火設施管理,採取下列措施:

  (1)嚴格內部動用明火審批制度,落實現場監護人員和防範措施;

  (2)固定用火設施和大型用電裝置應確定專人負責;

  (3)酒店內禁止帶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客房內禁止使用蠟燭等明火照明;

  (5)服務區禁止使用溶劑汽油、可燃氣體做燃料的取暖爐具;

  (6)在客房的明顯部位應設定禁止臥床吸菸的警示文字和符號,制止住宿客人臥床吸菸行為,及時清除菸頭等雜物;

  (7)裝修施工現場動用電氣焊等明火時,應清除周圍及焊渣滴落區的可燃物質,並設專人監督,禁止在執行中的管道、裝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構件上進行焊接和切割;

  3、每年應由氣象部門對有關裝置進行防雷、防靜電檢測,並做好記錄。

  十、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制度

  1、酒店應建立義務消防隊組織機構;

  2、義務消防隊成員包括:消防安全管理部門成員,樓層負責人,全體員工;

  3、義務消防隊的職責主要是及時撲救本單位初期火災,當發生火災時,要迅速展開滅火行動,並維護火災現場秩序;

  4、義務消防隊要每季度開展業務技能學習,並開展滅火演練。

  十一、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滅火和應急疏散組織機構及職責:

  (1)指揮員:公安消防隊到達之前指揮滅火和應急疏散工作;

  (2)滅火行動組:按照預案要求,及時到達現場撲救火災;

  (3)通訊聯絡組:報告火警,迎接消防車輛,與相關部門聯絡,傳達指揮員命令;

  (4)疏散引導組:維護火場秩序,引導人員疏散,搶救重要物資;

  (5)安全防護救護組:救護受傷人員,準備必要的醫藥用品;

  (6)其它必要的組織。

  2、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式要點:發現火警資訊,值班人員應核實、確定火警的真實性。發生火災,立即向“119”報火警,同時,向單位領導和消防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報告,發出火災聲響警報;

  (2)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式要點:開啟火災應急廣播,說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線。組織處於著火層等受火災危脅的樓層人員,沿火災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疏散過程中,應開啟自然排煙窗,啟動防排煙設施,保護疏散人員安全。情況危急時,可利用逃生器材疏散人員;

  (3)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式要點:火場指揮員組織人員,利用滅火器材迅速撲救,視火勢蔓延的範圍,啟動滅火設施,協助消防人員做好撲救火災工作;

  (4)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程式要點:按預定通訊聯絡方式,保證通訊聯絡暢通。準備必要的醫藥用品,進行必要的救護,及時通知救護部門救護傷員;

  (5)善後處置程式要點:火災撲滅後,尋找可能被困人員,保護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部門開展調查。

  3、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演練一次;

  4、演練時應在酒店入口處設定帶有“正在進行消防演練”字樣的標誌牌;

  5、演練結束後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並做好記錄。

  酒店內部安全消防管理制度5

  第一條各職能部門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貫徹“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針,積極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二條酒店的法人代表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酒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三條各職能部門應當在公安消防部門和酒店保安部門的指導下,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第四條酒店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中的第六條規定的職責。

  第五條各部門應當確定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中第七條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屬酒店的消防安全重點部門,應當在公安消防和保衛部門的指導下,制定其相應的重點部門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條各部門應當按照消防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部門的特點,建立健全其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第八條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及個人,應當給予表揚和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因此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依照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本制度,對其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直接責任人,將視其情節的輕重,給予不同處罰。

  第九條本制度適用於規範和指導本單位的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國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規辦。

  酒店內部安全消防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消防安全管理,保護賓客、員工和公共財產安全,以預防為主,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減少火災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結合飯店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消防組織機構

  第二條單位成立消防領導小組

  成員如下:

  組長:利元勝總經理

  副組長:彭小豔經理、賀強保安隊長

  成員: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門經理

  第三條消防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規定》,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上級的有關規定。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佈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各種隱患,保證疏散通道暢通和消防設施處於完好狀態。

  第三章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職責

  1、在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酒店內部的消防工作。

  2、認真傳達、貫徹消防工作方針政策,完善本酒店的消防管理制度。

  3、有計劃開展教育和訓練,配備和管理好消防設施與器材。

  第四章員工消防安全職責

  1、酒店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參加義務消防隊和消防演練、火災應急演練。

  2、熟悉自己崗位的工作環境,操作的裝置及物品情況,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懂得消防裝置的使用方法。

  3、牢記消防中心電話號碼“119”,救火時必須無條件聽從消防中心和現場指揮員的指揮。

  4、嚴禁將貨物堆放在消防栓、滅火器的周圍,嚴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貨物,確保疏散通道的暢通和滅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發現異色、異聲、異味,須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領導,並採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6、當發生火災火警時,首先保持鎮靜,不可驚慌失措,迅速查明情況後報告。

  第五章防火管理制度

  酒店(含院內)動用明火必須執行下述規定:

  1、在酒店內任何部位動用電、氣焊。噴燈等明火作業,消防主管必須到現場檢查,一切防火措施齊全後填寫審批單,明確時間、地點、原因、方式、責任人、防護人和防護措施,經經理批准後方可動用。

  2、明火作業現場必須保證有兩人以上,其中一人負責監護,嚴禁一人進行明火作業。

  3、作業完成離開現場時,作業人和監護人要認真檢查,確認火種完全熄滅不能復燃後方可離開。

  酒店內部安全消防管理制度7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並複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範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並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效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裝置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裝置故障時,應及時報告,並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菸、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並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並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裝置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瞭解消防裝置的執行情況。檢視執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裝置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裝置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洩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裝置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並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並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範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並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隱患整改的覆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裝置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範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並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後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並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牴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於一米,垛與牆間距不小於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於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範要求採取防火防爆措施並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裝置、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後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裝置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裝置,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裝置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並經維修部確認後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裝置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並記錄。

  3、電器裝置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並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裝置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准,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後投入使用。

  6、電器裝置、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並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裝置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裝置,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採取防範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菸並張貼禁菸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菸的規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後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菸場所吸菸或處置菸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准,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准,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後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誌等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資訊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並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酒店(賓館)內發生火災時,立即組成火場指揮處,下設四個組:通訊聯絡組、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各組職責:

  通訊聯絡組:撥“119”向消防隊報警,同時通知其它各組人員到位,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車的到來。滅火行動組:利用酒店(賓館)現有的滅火器材組織滅火。

  疏散引導組:負責組織疏散人員離開火場,搶救受災物質。負責火災現場的警戒,及時疏散無關人員和車輛,保障消防車直接迅速進入火場撲救,維護火場滅火、疏散物資的良好秩序。

  安全防護救護組:做好火災現場安全防護工作,如有人員傷亡,及時撥打“120”搶救傷員。

  酒店內部安全消防管理制度8

  餐廳(廚房)是重點防火安全部門,人員集中流量大,為了加強管理,確保安全,制定本消防安全制度。

  一、定期對廚房工作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熟悉所配滅火器效能和使用方法,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逃生自救。所有廚房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燃氣使用操作規程》,《餐廳(廚房)消防安全制度》培訓合格,嚴格按照餐廳安全管理制度要求進行崗位操作。

  二、餐廳(廚房)要配備有合格上崗證的電、水、煤氣的維修工,經常對餐廳(廚房)的水、電、煤氣管道、閥門及爐具進行檢查,非專業人員不準擅自接、改拆電線、煤氣管道和電源、氣源。

  三、消防器材配備足夠,完好有效,放在固定的位置。不得以任何藉口封堵安全出口,佔用消防疏散通道,保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安全警示標誌醒目。

  四、進入廚房人員嚴禁攜帶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廚房內進行非食品生產及危害食品安全的操作。

  五、不準在餐廳(廚房)內亂扔菸頭、火柴棒,工作人員不準在庫房、操作間區域吸菸。

  六、每次開爐前,必須按《燃氣操作規程》,先檢查廚房所有燃氣閥門,確認全部關閉無誤後,與交班記錄核對,檢視廚房(包括明檔)區域無異常情況後。再按操作規範使用。

  七、廚房工作人員下班時,要認真檢查廚房區域安全情況,關閉門窗。切斷不用電源。拔出廚房機械、電器插頭(雪櫃除外)。全部煤氣閥門,並做下班安檢記錄。

  八、廚房員工要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使用明火,每班上、下班時都要對全部煤氣管道、管道閥門、爐具開關、淨化排風系統電源箱檢查一次並做安檢記錄,發現故障及時彙報。

  九、廚房工程施工需要使用明火、用電時,必須經過嚴格的申報審批程式,有專人負責安全的監控下使用。

  十、每天專人進行安全巡查,每週組織人員進行安全檢查,每月25日前組織管理人員進行安全大檢查。

  酒店內部安全消防管理制度9

  A、消防以防範為主,全體工程人員務必做到如下幾點:

  1.瞭解酒店所有裝修材料的特性以及毒性狀況;

  2.瞭解各種線路的佈局及分佈狀況、電源總閘及消防器材與水源的位置等。

  3.瞭解各營業部門的平面佈置及安全通道、周圍環境情況、建築特點。

  4.瞭解和熟練掌握在火災情況下的自救和營救方法。

  5.定期檢查各總電源開關及支路電源開關的可靠性,杜絕電器火災,確保在萬一發生火災的情況下,不會因電源問題導致火災面積的擴大。

  6.定期檢查和保養本部門的消防器材及營救物品如:繩索、架梯、手電等。

  7.定期檢查各部門裝置的使用保養情況,確保各種電器裝置及開關、線路的安全效能。

  8.備好各種建築圖紙及資料,以利及時處理各種意外事故的發生。

  B、當火災發生時,工程人員應做到如下幾點:

  1.在火警情況下能沉著冷靜,有較強的應變能力,能迅速協助保安疏散被困人員和撲滅火災。

  2.接警後在第一時間內(不超過1分鐘),迅速切斷事故部門的電源。

  3.排程一部分人帶好應急燈及滅火器,迅速趕到第一現場協助滅火(有防毒面具最佳)。另一部分人帶好粗繩索、高梯、趕往現場協助營救,留守一人在配電室值守,來應付各種意外事情的發生。

  4.遵循救人優先,滅火隨同進行的原則。

  5.救火時不要隨便與電線或電氣裝置接觸。特別要留心地上的電線,應將其用絕緣物品妥善處理。在各種特殊場合下,如若無法確切判斷線纜是否帶電,一律要作為帶電體來對待,以免混亂中有人觸電。

  C、小型火災事故現場的處理。

  1)有條不紊的檢查,徹底清除火災再次復燃的隱患。

  2)保護現場,調查並分析事故發生原因。

  3)清理現場,先清理比較危險的物件,比如容易墜落傷人的。

  酒店內部安全消防管理制度10

  目的:

  將消防安全責任落實到部門、班組及個人,確保人人都認真作好消防工作。

  為了嚴格執行各項消防法律法規制度,將各項消防責任落實到各個部位、各位員工,切實做好消防工作,保障酒店消防安全,制訂本制度。

  一、獎勵,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下列先進事蹟這一的部門、人員:

  1、對消防工作一貫重視,認真貫徹執行各項防火安全制度的;

  2、經常進行消防檢查,及時發現並排除火險隱患的;

  3、積極參加消防培訓活動,並提出合理化建議的;

  4、敢於制止違反防火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

  5、維護和保養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成績顯著的;

  6、及時開展消防宣傳,所屬員工未有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

  7、及時迅速將火災消除在萌芽狀態,避免火災發生的;

  8、發生火災時,積極勇敢參加滅火戰鬥的。

  二、懲罰

  1、有下列違反消防規定行為之一的,除勒令立即停止違章外對直接責任人及有關負責人處50-100元罰款及警告。

  A、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菸,尚未造成後果的;

  B、違反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尚未引起事故的;

  C、將安全出口上鎖或佔用、堵塞疏散樓梯、通道的;

  D、未經工程部及消防中心同意私自亂拉亂接電線,私自增加電器裝置的;

  E、消防重點部位值班人員脫崗、離崗、睡崗的;

  F、私自將消防器材挪作與撲救火災及搶險以外用途的;

  G、不按照《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的內容及規定限期消除火險隱患的;

  H、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I、謊報火警或者損壞消防電話及其它消防設施、裝置、消防安全標誌的。

  2、有下列違反消防管理行為之一者,將對直接責任人、有關責任人處於降職、留店檢視、辭退等處罰並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A、違章反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拒不改正的,尚未造成火災事故的;

  B、發現火警不報告,不處理聽之任之引發火災事故的;

  C、違章使用明火,在具有火災、爆炸場所吸菸造成火災事故的;

  D、撲救火災時,畏縮不前、退卻或延誤的。

  以上獎勵或處罰由本部門或保安部提出,報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批准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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