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招聘的管理制度(通用7篇)

員工招聘的管理制度(通用7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員工招聘的管理制度(通用7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員工招聘的管理制度1

  一、總則

  我們依靠自己的宗旨、文化、成就與機會,以及政策和待遇,吸引和招攬優秀人才。在招聘和錄用中,注重人的素質、潛能、品格、學歷和經驗。聘用員工本著“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

  按照雙向選擇的原則,在人才使用、培養與發展上,提供客觀且對等的承諾。

  二、招聘計劃的制定

  1、用人部門應根據需要提前一個月向綜合部提交《人員需求申報表》(附表1),由綜合部稽核其是否超出人員編制。

  1.1在編制範圍內,如有職務空缺,則由綜合部按照《人員需求申報表》制定招聘計劃,由總經理批准;

  1.2招聘計劃的內容分為以下三部分:

  1.2.1招聘標準:確定受聘者的各項條件,如年齡、性別、學歷、工作技能及其他方面的要求等;

  1.2.2招聘人數:制定招聘人數時,應在充分考慮到原職工潛力的情況下,合理確定,嚴禁出現超編人員;

  1.2.3招聘方式:包括招聘方向、途徑、方法、程式等;

  三、招聘實施

  1、根據招聘計劃,綜合部將根據所需人員層次的不同選擇招聘方式和渠道,具體方式如下:

  1.1新聞媒介(網路、報刊、電視)釋出招聘資訊;

  1.2透過定期或不定期舉辦的人才市場招聘;

  1.3直接到各高校招聘;

  2、人力資源處對所有應聘人員資料進行整理、分類及初步篩選,及時反饋給各用人部門。各用人部門根據資料對應聘人員進行初步篩選,確定面試人選,由綜合部通知初選合格的應聘人員參加面試。

  3、招聘員工根據不同的應聘崗位常用的考核方法有面試、筆試等。

  4、主管級及以上應聘人員面試時由總經理、用人部門主管等人參與面試,對應聘者進行直接考核。主管級以下應聘人員由各部門主管、綜合部及相關用人部門負責人共同面試。

  5、面試考核流程

  5.1由應聘者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附表2),面試時應聘者需提供個人身份證、最高學歷證明、各種技能證書的原始證件;

  5.2根據需要進行面試、筆試等;

  5.3面試過程中,面試人員應作到以下幾點:

  5.3.1面試人員需要給人一種好感,能夠很快地與應職者交流意見;

  5.3.2要了解自己所要獲知的答案及知識點;

  5.3.3儘量避免有爭議的問題;

  5.3.4要尊重對方的人格;

  5.4面試人員分別填寫《複試意見反饋表》,待面試結束後,交綜合部備案;

  6、對於未能透過面試考核的應聘人員,應禮貌的回覆。

  7、應聘人員如透過面試考核,由綜合部彙總情況報總經理稽核通過後,通知錄用人員並確定到崗時間。

  員工招聘的管理制度2

  1.0目的

  為了規範公司招聘工作,做好員工管理工作,提高招聘的效力,特制定本制度。

  2.0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所有員工的招聘作業。

  3.0職責

  3.1人力資源部負責空缺崗位人員的招聘,應聘簡歷的整理,應聘者初次測評,並向用人部門推薦合格應聘者。

  3.2各用人部門負責對應聘者進行綜合測評。

  3.3總經理負責對關鍵崗位或主管及以上員工的綜合測評。

  3.4人力資源部負責本制度的編制、培訓及落實執行工作,總經理負責本制度的批准。

  4.0作業內容

  4.2相關事項說明:

  4.2.1人員需求申請作業:

  4.2.1.1透過人力資源部對公司崗位人員需求分析或因公司經營發展產生的人員需求,須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列入空缺人員需求計劃;因部門人員異動產生的人員需求,需由各部門部長上報,經人力資源部稽核確認,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列如空缺人員需求計劃。

  4.2.1.2各部門人員需求計劃經總經理批准後,由各部門向人力資源部領取《增補員申請表》,寫好後,交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空缺人員的招聘。

  4.2.2招聘作業:

  4.2.2.1人力資源部透過人才中介、招聘網站、報紙雜誌、現場招聘、內部選拔等途徑釋出招聘資訊。

  4.2.2.2人力資源專員負責應聘簡歷的整理、彙總、並報人力資源部長進行篩選。

  4.2.2.3人力資源部部長篩選的應聘簡歷確定面試人選,交招聘專員聯絡應聘者,安排面試。

  4.2.3面試作業:

  4.2.3.1人資源專員負責與用人部門主管商定面試時間,並聯系、通知應聘者。

  4.2.3.2人力資源專員負責應聘者的接待及安排相關負責人面試。

  1、生產員工(除配料等關鍵崗位以外)由人力資源部部長對應聘者進行初次測評,篩選合格者,向生產部門推薦,並由車間主任進行綜合測評,合格者再由生產部長考查,決定是否批准試用。

  2、配料等關鍵崗位人員由人力資源部初試,篩選合格者,車間主任複試,生產部部長及生產副總考查,合格者經總經理批准後試用。由人力資源部辦理相關手續。

  3、行政人員(除技術人員和營銷員以外)由人力資源部部長進行初試,向用人部門推薦初試合格者進行復試,複試合格者由主管副總考查,決定是否批准試用。

  4、技術員及營銷員則由人力資源部部長進行初試,篩選合格者,向用人單位推薦,經部門主管及主管副總複試,合格者由總經理考查,決定是否批准試用。

  5、部門主管及以上人員則由人力資源部部長進行初試,篩選合格者,由主管副總複試,複試合格者由總經理考查,決定是否批准試用。

  4.2.4面試結果處理作業:

  4.2.4.1面試合格者,則由人力資源部聯絡應聘者,確定報道日期,辦理相關上崗手續。

  4.2.4.2面試不合格者,則納入人才庫備用。

  5.0補充:招聘規則:

  5.1與部門主管有親屬關係的嚴禁在本部門任職。

  5.2與部門主管有利益牽連的嚴禁在其它部門任職。

  員工招聘的管理制度3

  為充分發揮人力資本的價值,規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強化招聘管理的各項工作,形成合理的用工用人機制,特制定本試行辦法,公司所有正式員工招聘錄用一律按此辦法辦理。

  第一條崗位聘用的原則

  1、公司增聘員工,採取內部競聘與外部招聘相結合的方式,並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辦理聘用手續。

  2、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透過全面科學的考評,擇優聘用。

  3、鼓勵員工積極參加競聘上崗,並在相等條件下,優先錄用內部員工;員工落聘的,不影響其原崗位的`工作。

  4、透過內部競聘充分調動員工提高自身能力、素質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有效發揮競聘的激勵機制,達到競爭出人才,競聘顯活力的效果。

  第二條用工申請程式

  1、出現用工需求的部門根據業務發展、工作需要和人員使用狀況,填寫《用工申請表》(見附件1),提出用人要求,並報總經辦審批。

  2、總經辦稽核用工申請,如申請部門的需求符合公司近期發展戰略與客觀實際,則同意,如不

  符合相關情況,由申請部門透過其他渠道協調解決,或由行政人事部進行人員調配。

  3、總經辦將已簽署意見的《用工申請表》交行政人事部制訂招聘計劃。

  第三條招聘選拔程式

  1、釋出招聘資訊。行政人事部根據用工需求,在總公司內部透過知會單及佈告欄,釋出招聘資訊。同時,透過網際網路、報紙或其他渠道對外發布招聘廣告。

  3、應聘者須填寫《職位申請表》,並提供有關學歷、學位、職稱等證明檔案。

  4、行政人事部視情況安排筆試及初步面試,具體內容根據職位要求和公司文化而定。

  5、行政人事部安排用人部門負責人與應聘者面試,對應聘者進行全面考核,形成考核意見。

  第四條在職員工必須在試用期滿以後才能參加其他職位的應聘,在公司工作未滿一年的,須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後方能參加應聘;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可以直接參加應聘,但必須服從組織的安排。

  第六條全部應聘檔案、表格、原始評分記錄等相關資料保存於行政人事部以供查驗。

  第七條本暫行辦法於20xx年三月十七日起實施。

  員工招聘的管理制度4

  第一條本公司所需員工,一律按照公開、公平、公正之原則公開面向社會招聘或內部晉升。

  第二條本公司聘用各級員工以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適合於工作崗位需要為原則。

  第三條新進員工的聘用,根據業務需要,由各部門填報《人才招聘申請表》報行政人事部統一安排招聘;行政人事部將在收到簡歷後進行簡歷篩選及初試,合格者行政人事部將安排相關部門經理進行復試,部門經理(主管)以上級別或有特別需求者須經過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第三次複試後方可錄用。

  第四條複試合格者行政人事部門將對其學歷證明等進行資格審查並通知其到會從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必檢專案有:肝功能、b超、心電圖等。經檢查有乙肝等傳染病、有重大病史的公司將不予以錄用。

  第五條新進員工透過稽核及體檢後,經公司領導簽署同意聘用意見後,由行政人事部辦理試用手續。

  第六條新進員工入職前應接受入職培訓,並辦理入職手續,包括但不限於以下資料:原單位的離職證明原件、填寫個人《員工情況表》、交登記照片4張、交身份證影印件2份、交學歷證書影印件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的影印件、領取門禁卡等手續,未領得門禁卡者不得進入公司工作。《員工情況表》必須在到職當日填寫,由部門經理寫明薪資待遇和使用期限後在當日送交人事部門備案。各分公司人事需每週向中搜總部人力資源部提報新員工入職情況。商務部員工須經過崗前培訓與考核後方可辦理入職手續。

  第七條部門經理及其他高階職員的招聘,由公司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提出申請,經分管副總裁批准後執行。

  員工招聘的管理制度5

  一、總則

  1、制度目的

  為了使本公司人力資源維持穩定,並滿足業務增長所需要的人才,強化提升人員素質,特制定此辦法。

  2、適用範圍

  凡本公司內人員增補之申請,均依照本辦法執行。

  3、權責單位

  (1)人事行政部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之起草工作。

  (2)總經理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之工作。

  二、增補規定

  1、增補申請時機

  (1)現職人員離職,其主管業務沒有人員接管。

  (2)業務增加,致使工作量加大,現有人力不足。

  (3)增加新的工種,現有企業內缺乏此工種人才或不足時。

  (4)因未來業務擴充套件,提早儲備人才。

  2、增補申請流程

  (1)用人單位需增補人員時,應先填制《人員增補申請單》並經主管籤核。

  (2)將主管籤核之申請單轉交人事行政部查核。

  (3)人事行政部查核後提交到總經理審批。

  3、招聘渠道

  (1)內部招聘

  公司技術、管理級以下的職位會在公司內部發布招聘資訊,內部選聘,由總經理核准。技術、管理級以上的職位不會公佈(包括技術、管理級的職位)。

  (2)外部招聘

  透過原廠、顧問的引薦、人才市場、媒體廣告、網際網路和大專院招聘優秀人才。

  三、注意原則

  1、增產未必須增員

  業務增加時應優先考慮是否可以透過提高效率的解決問題。

  2、因事設人,避免因人設事

  健全的組織架構,依照組織分級管理及崗位規範選用適當人選,做到人盡其才。

  3、定期定量而非隨心所欲

  做好人力資源預估工作,擬訂需求計劃,定期定量辦理。

  員工招聘的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公司新進員工的招聘管理工作,完善招聘管理體系,促進招聘工作的規範化、程式化,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集團所有崗位的招聘錄用。

  第三條:集團行政人事部為公司員工招聘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

  第二章招聘原則

  第四條:員工招聘實行下列原則:

  (一)編制控制,按計劃用人;

  (二)內部競聘與外部招聘相結合;

  (三)全面考核,擇優錄用。

  第三章權責劃分

  第五條:權責劃分:

  (一)行政人事部:

  1、負責集團招聘制度的制定、修訂、完善工作;

  2、負責招聘計劃的制定;

  3、負責招聘渠道的選擇及招聘廣告的釋出;

  4、負責招聘簡歷的篩選及面試的組織;

  5、負責應聘人員的招聘考核評價工作;

  6、負責實習員工的轉正考核評價工作;

  7、負責錄取人員的手續辦理及分配工作。

  (二)用人單位:

  1、參與面試;

  2、參與應聘人員的考核評價工作;

  3、負責實習員工的工作安排及考評;

  4、參與員工轉正的評審工作。

  第四章招聘計劃制定

  第六條:根據集團各單位定崗定員,用人單位每月制定招聘計劃,報行政人事部稽核經分管領導審批後實施招聘。

  第五章招聘錄用程式

  第七條:崗位類別:集團公司所有崗位按照崗位性質分為二類,分別為行政管理及後勤服務崗位、一線司乘技術類崗位。

  第八條:崗位招聘錄用程式:

  1、遵章守紀,服從公司安排;

  2、崗位職責掌握情況;

  3、根據工作職責標準要求開展工作及完成工作任務情況。(某某集團招聘錄用評分表附後)。

  第六章招聘管理規定

  第九條:公司三職等(含)以下行政崗位人員、一線後勤服務人眼試用期均為1個月(駕駛員、乘務員試用期為7-15天),四職等以上崗位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合格者錄用,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第十條:行政人事部負責人員招聘錄用的組織管理、監督、考核,原則上,對人員的招聘過程實行全過程參與,如因時間、地域等原因,不能夠參與招聘可由行政人事部委託用人單位招聘,受託單位及部門應嚴格按招聘程式及標準開展招聘,並接受行政人事部的監督,如發現受託單位及招聘人員違規違紀現象,要追究受託單位相關人員責任,對委託招聘事後行政人事部未按要求檢查稽核,發現問題追究行政人事部的監管責任。

  第十一條:公司招聘要嚴格按照年度定崗定員核定標準執行,若因工作業務量增加,需增崗位、增編人員,需履行人員增補籤批手續,如未履行籤批手續出現超員現象,扣除招聘部門及用人單位負責人工作考核分5分。

  第十二條:集團所有崗位招聘需嚴格按照崗位招聘標準、招聘工作流程進行。參與招聘人員不得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收受賄賂,一經發現,被錄用人員立即辭退。參與招聘人員視情節給予5-10分的處罰。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降職、辭退處理。

  第十三條:鄂市地區各級人員及某某、錫市地區四職等以上(含)行政人員由集團行政人事部統一組織招聘,某某、錫市地區三職等以下(含)行政人員、一線後勤服務人員由當地公司自行負責招聘,其他各用人單位除行政人事部委託外,不得私自開展招聘工作(包括一線員工)。如有自行招聘現象發生,扣除單位負責人考核分5-10分,所招聘人員予以辭退。

  第十四條:集團員工招聘錄用審批手續及其它未規定事項按《某某集團組織管理制度》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本制度從頒佈之日起執行,以前相關規定同時廢止。

  員工招聘的管理制度7

  第一條為規範員工招聘工作程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招聘原則

  招聘必須嚴格堅持“按需招聘、擇優錄用”的原則。

  第三條招聘計劃編制

  人力資源部定期根據公司人力資源的狀況及各部門的用人需求編制《年度/季度招聘計劃審批表》(見附表2),報分管副總經理、總經理批准後組織實施。其他各部門不得自行接收安排應屆畢業生、研究生到本部門實習或試用。

  第四條招聘申請

  各部門需新增員工時,應填寫《人員需求申請表》(包括:崗位、人數及任職要求等內容)(附表3),經分管副總經理簽署意見後,報人力資源部確定形成招聘或調配意見,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第五條招聘方式

  一、公司內部調配;

  二、面向各類大專院校招聘;

  三、面向社會招聘。

  第六條挑選應聘者

  一、公司每次招聘均要成立招聘小組,招聘小組由用人部門分管領導、用人部門負責人、人力資源部負責人組成,負責對應聘人員的篩選和麵試;招聘要害崗位人員、中高層管理人員,由總經理親自參與篩選和麵試。

  二、招聘小組對應聘資料進行收集,分類,歸檔,按照所需崗位的職位描述做初步篩選,挑選初步合格者,發出面試通知。

  第七條面試

  一、招聘小組根據招聘的崗位要求確定面試考題和實際操作的考核內容(詳見《公司員工招聘考試考核暫行辦法》)。

  二、招聘小組對面試人員進行面談、筆試和實際操作的考察,填寫《面試評分表》(附表4),標明對面試人員的評語及結論。

  第八條確定擬錄用人選

  一、招聘小組對所有面試人員作出評價,提出錄用或不錄用意見,報總經理審批。

  二、人力資源部對確定擬錄用人員,應及時發出《錄用通知書》(附表5);同時對於面試落選人員,人力資源部做好解釋善後工作。

  三、人力資源部安排擬錄人員填寫《員工入職登記表》(附表6),並通知公司醫務人員安排擬錄用人員到公司指定醫院進行健康檢查,擬錄用人員患有慢性疾病或傳染性疾病的,取消錄用資格。

  四、擬錄用人員經體檢合格後,人力資源部填寫《新增人員審批表》(附表7)及《新增人員工資審批表》(附表8),經分管領導及總經理批准後,交財務計統部存檔。

  第九條入職崗前培訓

  一、擬錄用人員經批准聘用後,人力資源部負責通知其在指定的時間內,攜《錄用通知書》和下列有關資料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入職手續:

  1、本人身份證、最高學歷證明、職稱證明、技術等級證明等有效證件原件及影印件;

  2、戶口、黨團關係轉移證明原件;

  3、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4、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5、個人免冠照片(黑白1寸1張,藍底彩色1寸1張);

  6、本市戶口人員還須提供《求職登記卡》或《失業證》;

  二、員工必須保證向公司提供的資料真實無誤,若一經發現虛報或偽造,公司有權立即將其辭退。

  三、由人力資源部會同用人單位對新員工進行為其1周的入職崗前培訓,具體操作按照《公司員工招聘考試考核暫行辦法》制度執行。

  第十條報到

  一、崗前培訓考試合格後,人力資源部按公司新員工管理工作流程辦理下列相關的報到手續:

  1、簽訂《保密協議書》(附表9)和《保密保證書》(附表10);

  2、發放工卡;

  3、通知辦公室安排新員工的食、宿問題。

  4、為新員工建立個人檔案。

  5、簽訂試用合同。普通員工試用期為1個月,對於技術、管理類等比較特殊的崗位,試用期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超過3個月。

  6、人力資源部填寫《招聘人員工作安排通知書》(附表11),安排新員工到用人部門報到。

  第十一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解釋、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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