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營養餐管理制度(精選5篇)

小學生營養餐管理制度(精選5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小學生營養餐管理制度(精選5篇),歡迎大家分享。

  小學生營養餐管理制度1

  為切實加強學校食堂食品衛生安全,確保師生就餐文明有序,進一步提高食堂飯菜質量和服務品質,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教師陪餐制度。

  1、 教師陪餐由學校統一安排,全體參與,定人定席。

  2、 陪餐教師必須與學生同吃同散,並妥善安排學生輪流值日,及時收好碗、擺好凳、抹好桌。

  3、 陪餐教師必須管好各席學生文明就餐,有序進入食堂,不大聲喧譁,不搶菜,不挑食,不浪費(要求學生飯能吃多少打多少),不亂扔(要求學生飯菜不扔到地面,收桌時剩飯剩菜統一倒到潲水池),並保證有要事而滯後就餐的學生有菜吃。

  4、 陪餐教師要主動了解學生口味,並及時反饋學生意見,收集好學生對食堂工作、生活的建議,以便學校及時改進。

  5、 陪餐人員有權檢查食堂餐具消毒情況,確保師生就餐絕對安全。

  6、 陪餐教師要高度負責,確保學生就餐安全、有序,對無故缺陪者,每次扣20元,同時,對該桌學生有以上違反文明就餐行為者,扣該桌陪餐教師10元/次,如果學生就餐不文明造成重大後果的,將全部追究無故缺陪餐教師的責任。

  小學生營養餐管理制度2

  為貫徹落實上級教育主管部門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檔案精神,體現以人為本的辦學宗旨,切實加強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確保學生的就餐安全,現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領導幹部陪餐制度。

  4月1日,由教育部、市場監管總局和國家衛健委聯合印發的《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正式實施,明確要求中小學、幼兒園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應由學校相關負責人與學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記錄,及時發現和解決集中用餐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自學校開設學生午餐以來,我們蓼蘭小學一直實行學校領導幹部教師陪餐制度,學生的每一餐,都有班主任教師陪同。現在,學校將“陪餐制”形成規範的制度,每天每餐不僅有班主任教師陪餐,還有領導幹部的“陪餐”。教師陪餐,最關注的是學生午餐秩序、用餐習慣、食品安全等,而領導陪餐則不限於此。領導幹部陪餐,不僅交流學生對飯菜的口味、質量等內容的直觀評價,還會聆聽學生對學校工作、生活的反饋意見,對於發現的問題不僅僅是記錄,還有整改。

  1、陪餐人員由當天的值日教師組成,由當天行政值日安排就餐人員,每天早餐、中餐按時在學校食堂陪餐。

  2、陪餐教師要及時主動了解學生情況並及時反饋學生意見,收集對食堂工作、生活的意見和建議,並及時報告學校以便及時改進。

  3、每次陪餐人員必須提前30分鐘進入食堂,首先檢查食品衛生,然後檢查飯菜質量,檢查時採取一看,二聞,三嘗的工作流程,所嘗飯菜必須與學生飯菜完全一樣,確定無任何問題才能向學生出售,應在登記表中作好記錄,若有不良反應,迅速上報學校,同時阻止他人不得食用,不得將食品帶出食堂。

  4、陪餐人員要檢查食堂所有餐具是否消毒、是否嚴格執行飯菜留樣管理規定。

  5、未經學校安排其它人員不得進入食堂陪餐。

  6、陪餐人員要高度負責,以確保學生的就餐安全。否則,追究陪餐人員責任,違反法律法規按有關規定執行。

  小學生營養餐管理制度3

  學校食堂是學校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直接關係到學校師生身心健康和學校教學秩序正常進行的大事。為確保食品安全、營養,根據有關要求,制定本制度。

  1、食堂每餐必須指定一名以上校級領導、食堂管理人員、教師、從業人員代表進行陪餐。陪餐人數的多少應根據就餐學生人數而定,陪餐人員負責對當餐食堂飯菜的外觀、口味、質量等進行認真評估、負責對食堂從業人員工作情況進行監督,負責徵求就餐學生的意見和建議,負責做好陪餐記錄。

  2、制定好陪餐記錄,內容應包括日期、餐次和飯菜的品種、感觀評價、學生反饋意見、發現的問題和整改情況、陪餐人簽名等。

  3、陪餐人員應做到“五同”,即、同窗口、同價格(餐費自理)、同時間、同排隊、同餐飲。陪餐人員在用餐的同時還要肩負著學生在餐廳內的秩序、安全等管理。

  4、陪餐人員就餐後發生頭暈、嘔吐、腹痛、 腹瀉、嗜睡等明顯症狀,應立即向有關領導報告,並對當餐同類食品就餐學生進行跟蹤觀察。

  5、陪餐人員應嚴格履行職責,對不認真記載陪餐記錄或無故不到者給予批評教育。

  6、食堂管理人員應認真聽取陪餐人員的意見和建議,對提出的問題進行整改。

  7、學校主要負責人每週應至少陪餐一次。

  小學生營養餐管理制度4

  為確保我校食堂食品安全,進一步提高食堂飯菜質量和服務水平,保障師生在食堂的飲食安全,根據教育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衛健委聯合釋出《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有關要求,明確中小學幼兒園應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定期開放校園食堂,接受家長和社會監督,建立負責人陪餐制度。

  1、建立行政領導和班主任輪流陪同學生就餐。每天早、中、晚餐,按時在指定食堂陪餐。未經學校安排其他人員不得進入食堂陪餐。

  2、每次陪餐人員必須提前30分鐘進入食堂。換好專用服裝,佩戴好一次性帽子和手套,進入餐廳首先檢查食品衛生,然後檢查飯菜外觀、口味、質量等進行認真評價,檢查時採取一看,二聞,三嘗的工作流程,所嘗飯菜必須與學生飯菜完全一樣,若有不良反應,迅速上報學校,同時阻止他人不得食用,不得將食品帶出食堂。在確定無任何問題後才能向學生出售。同時負責對食堂衛生環境、從業人員工作情況等進行監督,負責徵求就餐學生的意見建議,發現的問題和整改情況,陪餐記錄必須由陪餐人員在本次陪餐後詳細記載,存檔備案。

  3、陪餐人員就餐後發生頭暈、嘔吐、腹痛、腹瀉、嗜睡等明顯症狀,排除自身身體原因的,應當立即向校長報告,並對當餐同類食品就餐學生進行跟蹤觀察。

  4、陪餐記錄由學校統一印製,內容包括日期和餐次,飯菜的品種名稱、外觀、口味、質量等的直觀評價,學生反饋意見。

  5、陪餐人員對以下情況應當立即指出,並要求食堂管理人員及時整改糾正:

  ①食堂衛生環境較差、物品擺放雜亂的;

  ②食堂防蠅、防塵、防鼠設施不足的;

  ③食堂工作人員未穿戴工衣、工帽,未戴一次性餐用手套或用專用工具直接接觸待出售食品的,以及其他不符合從業人員職業行為要求的;

  ④飯菜口味過淡或過鹹的;

  ⑤飯菜加工距銷售時間過長的;

  ⑥餐飲用具未按要求消毒的;

  ⑦其他應當及時整改糾正以確保食品安全衛生的情況。

  6、陪餐人對以下情況應當立即制止,並督促食堂管理人員及時採取相應措施:

  ①食堂待出售飯菜未採取防蠅措施,出售前受到蚊蠅嚴重汙染的;

  ②食堂製作涼拌菜或提供冷飲的;

  ③上餐剩飯菜下餐繼續加工銷售的;

  ④土豆有發青、發芽現象未充分去除的;

  ⑤土豆未充分煮熟燒透的.,冷凍食品未達到中心加工溫度的;

  ⑥飯菜有發黴變質等感官問題的;

  ⑦飯菜有明顯的口味異常;

  ⑧飯菜質量較差,學生反映突出的;

  ⑨其他危害學生食品安全衛生的情況。

  ⑩陪餐人員要檢查食堂所有餐具是否消毒、是否嚴格執行飯菜留樣管理規定。

  7、陪餐人員應嚴格履行職責,對不認真記載陪餐記錄、不及時指出整改問題的,由學校給予批評教育;對危害學生健康的安全問題不能及時發現或不及時制止、出現明顯中毒或感染症狀不及時報告,造成惡劣後果的,由學校行政會辦會處理。

  8、陪餐人員因故不能陪餐的,應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由學校領導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員陪餐,並做好相關工作。

  9、食堂管理人員應認真聽取陪餐人員的意見和建議,對提出的問題及時整改落實。

  10、校長每學期應至少陪餐四次(每月一次),同時要加強對食堂陪餐情況的檢查,定期通報檢查情況。

  11、為了更好做好食堂服務與師生的工作理念,後面還會考慮邀請家長到學校食堂一起就餐,及時發現和解決用餐問題。提前給家長下發邀請函,家長攜帶邀請函在學生下課前到達學校事務處,與陪餐班主任到食堂就餐。家長、學校陪餐的班主任和學生同在食堂視窗打飯,並在指定的陪餐桌上與學生一起就餐。陪餐過程中發現問題與當日陪餐幹部和食堂負責人及時交流,就餐結束後,在記錄上留下寶貴意見和建議。

  陪餐制度的執行,將進一步加強和規範食堂的管理,提高我校食堂飲食營養與安全的保障水平,確保食品安全,保證學生健康飲食,關注學生健康成長。

  小學生營養餐管理制度5

  學校為讓在校學生吃得舒心,家長放心;確保食堂食品安全,進一步提高食堂飯菜質量和服務水平,保障師生在食堂的飲食安全,根據上級有關要求,制定教師在學校就中餐繳費、陪餐制度。

  1、學校教師必須在學校就中餐,且與學生同標準繳費、同時間就餐、同標準就餐,並做好陪餐記錄。

  2、陪餐教師負責對食堂衛生環境、從業人員工作情況等進行監督,負責徵求就餐學生的意見建議並向後勤管理人員彙報。

  3、陪餐人員負責維持食堂學生就餐時的秩序和紀律。

  4、陪餐人員對以下情況應當立即指出或制止,並要求食堂管理人員及時整改糾正:

  ①食堂衛生環境較差的;

  ②食堂防蠅、防塵、防鼠設施不足的;

  ③食堂工作人員未穿戴工衣、工帽,女工作人員留長髮、戴首飾的,未戴一次性餐用手套或用專用工具直接接觸待出售食品的,以及其他不符合從業人員職業行為要求的;

  ④飯菜口味過淡或過鹹的;

  ⑤飯菜加工距銷售時間過長的;

  ⑥四季豆未充分煮熟燒透的,土豆有發青、發芽現象未充分去除的;

  ⑦飯菜質量較差,學生反映突出的;

  ⑧其他應當及時整改糾正以確保食品安全衛生的情況。

  5、陪餐人員就餐後發生頭暈、嘔吐、腹痛、腹瀉、嗜睡等明顯症狀,排除自身身體原因的,應立即向校長報告,並對當餐同類食品就餐學生進行跟蹤觀察。

  6、陪餐人員因故不能陪餐的,應及時向學校報告,由學校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員陪餐,並做好相關工作。

  7、食堂管理人員應認真聽取陪餐人員的意見和建議,對提出的問題及時整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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