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衛崗位職責及制度

門衛崗位職責及制度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門衛崗位職責及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門衛崗位職責及制度1

  1、宿舍門衛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學生管理部門的學生會客登記制度。宿舍區實行封閉式管理,未經批准,非本區學生和其他人員一律不準入內。

  2、白天學生上課期間,門衛人員應對宿舍區進行定期巡查,發現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時報告公寓辦,也可直接報告保衛部門。

  3、上課、上晚自修期間各樓房總門應加鎖關閉,對學生宿舍曬涼的衣服掉落地面,要及時拾回,並組織學生認領。

  4、學生進入宿舍區,要嚴加看護,防止陌生人趁機混入;學生帶物出門,要注意觀察,發現可疑之物要嚴加盤問。

  5、嚴格交接班制度,上班時間不得離開崗位,嚴禁請學生代班。

門衛崗位職責及制度2

  為加強對門衛的管理,創造一個安全、正常的教育教學環境,特制訂門衛考核細則:

  一、考核物件:學校門衛

  二、考核方法:

  設考核基本分為100分,根據校長室、綜合治理辦公室的檢查,按考核細則扣分,扣完為止。

  三、考核細則:

  1、門衛人員要著裝整潔,說話和氣禮貌待人,外來人員進校必須進行登記,出現外來人員任意進入校門的.,每次扣當班門衛10分,造成失竊等事故的100扣分

  2、本校教職工在工作時間進出校門,實行登記制度;在校學生途中出校門,必須持班主任或有關部門開據的出門證。違反上術規定的扣當班門衛10~20分;因失職而導致學生失蹤或學校財產損失的扣除100分。

  3、嚴格遵守工作紀律,門衛、值班人員當班時要嚴守崗位,不得遲到、早退或擅離工作崗位,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報告,失職者視情扣10~20分。

  4、禁止小商販或社會閒雜人在門衛工作區內逗留,機動車輛進出校門,應接受檢查,載貨出門須持有關部門出門證;攜帶物品出門須憑出門證。違反上術規定的扣當班門衛10~20分。

  5、值班人員要勤檢查、勤巡視,做好值班記錄,發現可疑情況要及時查報。未及時巡視的扣當班門衛10~20分。

  6、值班人員發現被竊、火情等要及時報警和處理。注意發現隱患和問題,防止各種事故發生,發現犯罪分子要奮力擒拿,迅速報告。未及時報警的每次扣當班門衛20分,造成損失的扣100分,有立功表現的加50分。廊下小學綜合治理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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