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企業員工的獎懲制度

關於企業員工的獎懲制度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關於企業員工的獎懲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關於企業員工的獎懲制度1

  一、總則

  (一) 目的:

  為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鼓勵員工長期為公司服務,獎勵為公司做出貢獻的員工,特制定本制度。

  (二) 範圍:

  公司全體員工

  (三) 職責:

  行政綜合部負責本規定製定、修改、廢止、解釋之起草工作;總經理負責本規定製定、修改、廢止、解釋之核準工作。

  (四) 簽署生效:

  本制度自總經理簽署之日起生效。

  二、程式

  (一) 工齡服務獎:

  1. 員工每工作滿一年,月工資上浮50元的工齡工資。以此類推,上限為10年。

  (二) 年度優秀團隊獎:

  1. 評選標準:

  ①本部門工作高效完成,無拖沓及工作延誤現象出現;

  ②在部門工作進度、部門內各項工作等關鍵節點把控嚴格,盡全力、想辦法保證工作進度及順利執行,保障公司戰略經營計劃、業績的不斷提升;

  ③候選部門年度考核業績必須是80分(含)以上;

  2. 評選物件:公司各部門(以部門為單位)

  3. 評選流程:

  年度考核業績在80分(含)以上的部門依據本獎項要求填寫申報材料,如有相關工作成果可作為附件一併提交,經行政綜合部稽核,總經理批准;

  4. 獎勵標準:獎金3000元 。

  (三) 年度“優秀員工獎”:

  1. 評選標準:

  ① 保持積極的工作態度,對公司忠誠並具有奉獻精神。 ② 本職工作突出,對公司發展能提出合理化建議。 ③ 全年無警告以上懲處。

  ④ 用心做事,誠信做人,得到各部門同事的認可。

  ⑤ 全情投入,勇於挑戰,全力達成目標,工作完成出色;能換位思考,協作意識強,表現出高品質的工作水準。 ⑥ 工作滿一年(含)以上員工;

  ⑦ 個人年度業績考核必須是85分(含)以上;

  2. 評選物件:公司全體員工;

  3. 評選流程:

  由部門內部推薦並填寫申報材料,如有相關工作成果

  可作為附件一併提交,經部門負責人同意(推薦)、行政綜合部部稽核,總經理批准;

  4. 獎勵標準:獎金1000元,晉升一檔工資。

  (四) 特別貢獻獎:

  1. 評選要求:

  ①在公司經營和內部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績,工作成果對公司經營業績及未來發展有重大作用或對管理有重大價值。 ②對本公司有顯著貢獻的特殊行為;對提高本公司的聲譽有特殊功績;

  ③創新的專案或建議被公司採納、實施,對公司業務的發展或提高,對節省經費、提高效率或對經營合理化的其他方面做出貢獻者;

  ④對本公司可能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損害能防患於未然,制止或減低損失;

  ⑤遇到突發事件,如災害事故等,能臨機應變,不懼風險,救護公司財產及人員脫離危難;

  2. 評選物件:全體員工

  3. 評選流程:

  各部門負責人或本人依據貢獻事實填寫申報材料,如有相關工作成果可作為附件一併提交,經行政綜合部稽核,總經理批准;

  4. 獎勵標準:500—10000元,晉升一檔工資,職務晉升優先。

  (五) 特別榮譽獎:

  1. 評選標準:

  在各類比賽或評選活動中獲得名次,為公司贏得榮譽。

  2. 評選物件:公司全體員工

  3. 評選流程:

  個人依據自己所獲獎項進行申報,填寫申報材料時須附獲獎證書(章)、參賽(評)原稿,經部門負責人確認、行政綜合部稽核,總經理批准。

  4. 獎勵金額:

  ①國際性比賽(評選):一等獎 20000元,二等獎15000元, 三等獎 10000元,入圍(選)獎 5000元;

  在國際性刊物發表文章 5000元。

  ②國家級比賽(評選):一等獎 15000元,二等獎10000元, 三等獎 5000元,入圍(選)獎 1000元 ;

  在國家級刊物發表文章 3000元。

  ③省部級比賽(評選):一等獎 10000元,二等獎8000元, 三等獎 3000元,入圍(選)獎 1000元;

  在省部級刊物發表文章 1000元。

  ④市(廳)級比賽(評選):一等獎 5000元,二等獎3000元,三等獎 1000元,入圍(選)獎 500元;

  在市(廳)級刊物發表文章 500元。

  ⑤集團內部比賽(評選):一等獎 1000元,二等獎500元, 三等獎 300元;

  在集團或縣級刊物發表文章按公司創作獎勵標準再次獎勵。

  (六) “好人好事”獎

  1. 評選標準:

  ① 見義勇為、捨己救人

  ② 熱心公益、志願服務

  ③ 拾金不昧

  2. 評選物件:全體員工;

  3. 評選流程:

  個人或者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經人力資源部稽核,總經理批准;

  4. 獎勵金額:200-20000元

  (七) 創作獎勵:

  1. 評選標準:

  ①積極創作,用文字、圖片或書法美術作品表達對公司的熱愛和感恩之心;

  ②所創作作品由公司組織專家評分,得分在80分以上,並在公司網站或內刊上發表;

  ③所創作作品必須為員工本人原創作品。

  2. 評選物件:全體員工

  3. 評選流程:

  員工每月28日以前將所創作作品交行政綜合部,由公司組織專家評分,得分在80分以上的由行政綜合部在公司網站

關於企業員工的獎懲制度2

  1、員工在每月無遲到,早退,請假等情況,凡屬於滿勤的均獎勵100元全勤獎

  2、為優秀員工獎者,獎勵100元。(按全面表現評定,如無表現優秀者當月獎金存入專項資金)

  3、網咖鼓勵員工多提合理化建議,使網咖效益明顯提高探索改革被網咖採納的(需提交書面文字)保護網咖利益,積極與壞人壞事做鬥爭,避免網咖損失,可領取30-200元的的獎金.

  4、重大節假日加班雙倍工資計算.

  5、每班每月享有公司充值到員工會員號60小時上機費。

  6、貢獻獎不限時間、名額及崗位。為網咖贏得榮譽或作出貢獻,由網咖視其貢獻大小作出獎勵。如拾金不昧、降低水電運營成本等。

  7、若要申請假期,必須提三天申請,特殊情況必須得到經理允許,否則不予批准

  (未經許可當曠工處理)請假需得到管理者的簽字

  員工額外福利

  員工福利待遇滿半年工齡並續簽合同的員工每半年工資增加50元。 (即為一年後的每半年給予長薪一次)

  節假日福利待遇:

  ㈠ 三八婦女節由網咖發給每位女員工紀念品一份

  ㈡ 五元旦當班員工發加班費20元。

  ㈢ 端午節、中秋節員工每人補助伙食費8元,春節從除夕到初三每人每餐標準不低於15元,除夕晚餐標準不低餘100元

  ㈣ 初初初三上班員工雙倍工資計發。

  ㈤ 所有員工生日,網咖發給20元紅包一個,以示祝賀。(從專項資金里扣出)

  ㈥ 每月有一次員工聚餐。(從專項資金里扣出)

  專項資金解釋

  員工專項資金的積累存入須知

  老闆200元/月 店長/經理 100元/月

  領 班 30元/月 網管/收銀 30元/月

  員工專項資金用於網咖員工遇到如(生日,傷病,聚餐,等其他困難)等情況支出.

  員工專項資金任何個人沒有支取使用權.員工資金僅代表員工與員工間的關懷.

  凡對以上有所不明可向(店長/經理)詢問

  新員工培訓規程

  1目的

  為規範員工進廠培訓和上崗考核,使新員工儘快適應公司需要,企業儘快發揮新進員工聰明才智,達成雙方的相互認知和協調統一,特制訂本規程。

  2適用範圍

  適用於新進公司員工的培訓和聘用資格考核。

  3職責

  3.1人力資源部負責新員工培訓的歸口管理及組織公司相關制度的培

  3.1.1質量部負責產品質量知識的培訓。新員工獎勵制度及新員工培訓規程新員工獎勵制度及新員工培訓規程。

  3.1.2安技處負責企業安全知識的培訓。

  3.2綜合部負責介紹公司相關情況,員工行為規範以及辦事原則和程

  序的培訓。

  3.3保安部負責新員工吃苦耐勞和團隊協作精神的訓練工作。

  3.4各生產車間負責新員工熟悉本車間的工藝流程。

  4具體規定和要求

  4.1公司介紹(責任部門: 新員工獎勵制度及新員工培訓規程來自適用範圍

  適用於新進公司員工的培訓和聘用資格考核。

  3 職責

  3.1 人力資源部 負責新員工培訓的歸口管理及組織公司相關制度的培

  3.1.1質量部 負責產品質量知識的培訓。

  3.1.2安技處 負責企業安全知識的培訓。

  3.2 綜合部 負責介紹公司相關情況,員工行為規範以及辦事原則和程

  序的培訓。

  3.3 保安部 負責新員工吃苦耐勞和團隊協作精神的訓練工作。

  3.4 各生產車間 負責新員工熟悉本車間的工藝流程。

  4 具體規定和要求

  4.1 公司介紹 (責任部門:綜合部 4課時或1天)

  4.1.1 公司的地理位置:公司地處湖北省公安縣。

  4.1.2 公司生產的產品:公司生產各種型號的汽車齒輪和前後橋。

  4.1.3 公司組織機構和部門職責的介紹。

  4.1.4 公司的採購網路和營銷網路的介紹。

  4.1.5 公司透過的質量認證的介紹。

  4.1.6 公司的發展思路:

  透過股權轉讓工作,公司引入新的股東,新股東為公司帶來了新的發展思路和運作機制,大大促進了公司業務的發展。新員工獎勵制度及新員工培訓規程安全管理常識。

  1、主導業務:汽車零部件的生產與經營。

  2、路橋建設。

  3、城市基礎設施。

  4、房地產開發。

  5、高科技領域。

  4.1.7 公司的創新機制:

  透過資產重組,公司的主業將會更加突出,並將在新的業務領域面臨更大的發展機遇,切實轉換經營機制,以創新促發展,公司必將迎來一個嶄新而輝煌的明天。

  1、管理創新。

  2、技術創新。

關於企業員工的獎懲制度3

  1總則

  1.1為明確獎懲的考核標準、依據和程式,使獎懲公開、公平、公正,更好地規範員工的行為,鼓勵和鞭策廣大員工奮發向上,防止和糾正員工的違法失職行為,保證順利的實現企業和員工的發展目標,特制訂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2獎懲的原則

  2.1獎懲的原則。

  2.1.1獎懲有據的原則:獎懲的依據是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及工作目標等。

  2.1.2獎懲及時的原則:為及時的鼓勵員工對公司的貢獻和正確行為以及糾正員工的錯誤行為,使獎懲機制發揮應有的作用,獎懲必須及時。

  2.1.3獎懲公開的原則:為了使獎懲公正、公平,並達到應有的效果,獎懲結果必須公開。

  2.1.4有功必獎,有過必懲的原則:嚴防公司員工特權的產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員工應人人平等,一視同仁。

  2.2員工的表現只有較大地超過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夠給予獎勵,達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視為員工應盡的責任,不應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獎勵。

  2.3員工的表現應達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當員工的表現達不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給予相應懲戒。處罰的原則是從輕不從重,目的是:防微杜漸、懲前毖後。

  2.4為處理員工因違紀過失或責任過失行為而填寫的表單為過失單。處罰和懲戒通知單必須知達本人,對於不合理、不公平的懲罰,員工有申訴的權利。

  2.5對員工獎懲採取拖延、推諉或不辦等方式的管理人員,人力資源部應及時提出處罰建議,下達(責任過失單)。

  3獎勵

  3.1獎勵的目的在於既要使員工得到心理及物質上的滿足,又要達到激勵員工勤懇工作,奮發向上,爭取更好業績的目的。

  3.2獎勵的方式分經濟獎勵、行政獎勵和工作本身的獎勵三種。

  3.2.1經濟獎勵包括加薪、獎金、獎品。

  3.2.2行政獎勵包括通令嘉獎、記功、記大功。

  3.2.3工作本身的獎勵:授予先進員工、先進職員等稱號、職務晉升、調整合適的工作崗位、加重工作任務和擴大工作職權(特別述職)、參與某層級別的決策等。

  3.2.4按程度不同依次為通令嘉獎、獎金(獎品)、加薪、記功、記大功、職務晉升。

  3.3以上三種獎勵可分別施行,也可合併執行。

  3.4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嘉獎,並頒發獎金200元,直接予以發放獎金。嘉獎通報全公司。

  3.4.1工作努力、業務純熟,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3.4.2領導有方,使業務工作拓展有相當成效者。

  3.4.3預防事故或搶修工程使正常經營不致受到較大影響者。

  3.4.4增收節支1萬元(含)以上,5萬元(不含)以下者。

  3.4.5品行端正,恪盡職守,堪為全體員工楷模者。

  3.4.6其他對公司或社會有益的行為,具有事實證明者。

  3.4.7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並事假者。

  3.4.8經“員工合理化建議審議委員會”評審等級為c級的合理化建議,在應用中取得效果者。

  3.5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記功,並頒發獎金500元,直接予以發放獎金。記功通報全公司。

  3.5.1全年能超額(10%—30%)完成上級下達的工作任務者。

  3.5.2策劃、承辦、執行重要事務成績顯著者。

  3.5.3對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者。

  3.5.4積極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減低成本確有成效者。

  3.5.5遇有災變或意外事故,能夠奮不顧身,不避危難,極力搶救並減少公司損失者。

  3.5.6增收節支5萬元(含)以上,10萬元(不含)以下者。

  3.5.7檢舉揭發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為,為公司挽回形象或財產損失者。

  3.5.8維護公司安全,積極採取措施排除險情,確有實效者。

  3.5.9透過自身努力,避免了質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裝置設施事故者。

  3.5.10全年累計獲嘉獎三次者。

  3.5.11連續三年,完成本職工作,無任何劣跡者。

  3.5.12對維護公司榮譽、塑造企業形象方面有較大貢獻的,因個人行為受到社會贊同和輿論表揚者。

  3.5.13經“員工合理化建議審議委員會”評審等級為b級的合理化建議,在應用中取得較好效果者。

  3.6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記大功,並頒發獎金1000元,直接予以發放獎金。記大功在全體員工大會上宣佈。

  3.6.1全年累計獲記功三次以上且未受到懲戒處理者。

  3.6.2在工作或技術上大膽創新,並取得顯著經濟效應。

  3.6.3全年能超額(≥30%)完成上級下達的工作任務者。

  3.6.4增收節支10萬元(含)以上者。

  3.6.5承擔巨大風險,挽救公司財產,較3.5.5款表現更為突出者。

  3.6.6連續三年,年終考核列為優等者。

  3.6.7對維護公司榮譽、塑造企業形象方面有重大貢獻者。

  3.6.8透過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質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裝置設施事故者。

  3.6.9經“員工建議審議委員會”評審等級為a級的合理化建議,在實際應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創造重大經濟效益者。

  3.7對為公司建設與發展作出巨大貢獻者,經公司董事會研究另行給予“公司特別貢獻獎“。

  獎勵內容和獎金額度由董事會一事一人一議,公開通報獎勵。

  3.8任用與提升員工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受過獎勵的員工,對德、才兼備者還可破格提升。

  3.9獎勵事項如為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獎金按參加人數以一定的比例分配。

  3.10凡與本職工作有關的獎勵,由其直接上級提出,凡與本職工作無關的,由見證人提出,均需填寫嘉獎單。獎勵的核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批准人為總經理。獎勵實施的辦理見員工獎勵程式。

  4懲戒

  4.1懲戒的目的在於促使員工必須和應該達到並保持應有的工作水準,懲前毖後,從而保障公司和員工共同利益和長遠利益。

  4.2按照規定的標準(規章制度、崗位描述、工作目標、工作計劃等)檢查員工的表現,對達不到標準的員工,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4.2.1檢查員工遵守公司的各項工作紀律、規章制度的情況,一切違反有關紀律、規章制度的行為構成違紀過失,填(違紀過失單)。

  4.2.2考查員工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標、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凡對本人負有直接責任或領導責任的工作造成損失的情節視為責任過失,填(責任過失單)。

  4.3懲戒的方式有經濟處罰與行政處分兩種。

  4.3.1經濟處罰分為罰款、扣發工資(獎金)、減薪。

  4.3.2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撤職、辭退、開除。

  4.4以上兩種懲戒可分別施行,也可合併施行。

  4.5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為違紀,罰款10元。

  4.5.1遲到、早退在半小時之內者。

  4.5.2不按規定穿著服裝或佩掛廠牌者。

  4.5.3在辦公場所、修理場所吸菸者。

  4.5.4在車間吃東西者。

  4.5.5上班時間閒聊說笑者。

  4.5.6在上班時間離開辦公場所20分鐘以上,未在記事板上標明去向者。

  4.5.7不遵守考勤規定,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兩次者。

  4.5.8同事間互相說髒話、粗話者。

  4.5.9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衣冠不整、奇裝異服影響公司形象者。

  4.5.10各人工作機臺及工作環境欠整潔,經指正後而不知整理者。

  4.5.11在工作場所赤足,赤膊,穿拖鞋者。

  4.5.12參會人員遲到者。

  4.5.13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隨意堆放雜物者。

  4.5.14破環車間,廠區,住宿區域的環境衛生者。

  4.6各部室第一負責人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為違紀,並罰款20元。

  4.6.1未能及時傳達、執行公司下發的檔案者。

  4.6.2在所管轄區域內,有長明燈、長流水者。

  4.6.3下班後所轄區域或窗戶未關,所用電器(空調等)電源未切斷者。

  4.6.4本部室及所轄區域環境衛生髒亂差者。

  4.6.5部室內發生重大事情,如物品丟失等,未能及時上報有關主管領導者。

  4.6.6對本部室員工進行行政檢查不力者。

  4.6.7本部室員工,一週內有五人次(含)違反4.5條規定者。

  4.7對具有4.5條、4.6條所列行為(4.6.7除外)的當事人,由檢查人員當場填寫員工過失單(對具有4.6.7款規定的當事人,由人事部開具懲戒通知單),當事人簽字後,檢查人員將過失單送交人事部,由人事部填寫(懲戒通知單)。(懲戒通知單)一式三聯,人事部留一聯,轉會計室一聯,轉當事人直接上級一聯,由當事人直接上級負責落實,知達當事人。

  4.8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以警告處分,並給予100元經濟處罰,如造成損失並負賠償責任。警告通報全公司。

  4.8.1因疏忽造成工作錯誤或儀器、裝置損壞,情節輕微者。

  4.8.2一個月內兩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4.8.3檢查或督導人員不認真執行任務者。

  4.8.4故意拖延或藉口搪塞上級指派的工作者。

  4.8.5妨害現場工作秩序、妨礙他人工作者。

  4.8.6工作時間,非招待客戶或業務關係酗酒者。

  4.8.7同事之間相互謾罵吵架者。

  4.8.8下班後在廠內大聲喧譁者。

  4.8.9培訓曠課,或培訓補考不合格者。

  4.8.10上班時間私自接聽私人電話者。

  4.8.11私自留客在員工宿舍留宿者。

  4.8.12替代他人刷考勤卡或唆使他人代刷考勤卡者。

  4.8.13浪費材料或不愛護公物,屬情節尚輕者。

  4.8.14不按規定填寫報表或工作記錄者。

  4.8.15不按規定報不良或廢料者。

  4.8.16塗寫牆壁、機器裝置或任意張貼檔案影響觀瞻者。

  4.8.17私自移動消防設施者。

關於企業員工的獎懲制度4

  一、 對於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職工,經批評教育不改的,應當分別情況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經濟處罰:

  (一)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有完成生產任務或者工作任務的;

  (二)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指揮,或者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鬥毆,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三)翫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或者違章指揮,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財產遭受損失的;

  (四)工作不負責任,經常產生廢品,損壞裝置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五)濫用職權,違反政策法令,違反財經紀律,偷稅漏稅,截留上繳利潤,濫發獎金,揮霍浪費國家資財,損公肥私,使國家和企業在經濟上遭受損失的;

  (六)有貪汙盜竊、投機倒把、敲詐勒索以及其他違法亂紀行為的;

  (七)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職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二、 對職工的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開除.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的同時,可以給予一次性罰款。

  三、 對職工給予開除處分,須經廠長(經理)提出,由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討論決定,並報告企業主管部門和企業所在地的勞動或者人事部門備案。

  四、 對職工給予留用察看處分,察看期限為一至二年。 留用察看期間停發工資,發給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應低於本人原工資,由企業根據情況確定。(註解:關於留用察看人員待遇問題,現按一九八四年十一月七日《勞動人事部關於解決留用察看人員經濟待遇問題的通知》執行。)留用察看期滿以後,表現好的,恢復為正式職工,重新評定工資;表現不好的,予以開除。

  五、 對於受到撤職處分的職工,必要的時候,可以同時降低其工資級別。

  給予職工降級的處分,降級的幅度一般為一級,最多不要超過兩級。

  六、 對職工罰款的金額由企業決定,一般不要超過本人月標準工資的百分之二十。

  七、 對於有第十一條第(三)項和第(四)項行為的職工,應責令其賠償經濟損失。賠償經濟損失的金額,由企業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從職工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金額一般不要超過本人月標準工資的百分之二十.如果能夠迅速改正錯誤,表現良好的,賠償金額可以酌情減少。

  八、 職工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企業有權予以除名。

  九、 給予職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一定會議討論,徵求工會意見,允許受處分者本人進行申辯,慎重決定。

  十、 審批職工處分的時間,從證實職工犯錯誤之日起,開除處分不得超過五個月,其他處分不得超過三個月。

  職工受到行政處分、經濟處罰或者被除名,企業應當書面通知本人,並且記入本人檔案。

  十一、 在批准職工的處分以後,如果受處分者不服,可以在公佈處分以後十日內,向上級領導機關提出書面申訴.但在上級領導機關未作出改變原處分的決定以前,仍然按照原處分決定執行。

  十二、 職工被開除或者除名以後,一般在企業所在地落戶。

  如果本人要求遷回原籍,應當按照從大城市遷到中小城市、從沿海地區遷到內地或者邊疆、從城鎮遷到農村的原則辦理。

  符合本條規定的,企業主管部門應當事先同遷入地的公安部門聯絡。遷入地公安部門應當憑企業主管部門的證明,辦理落戶手續。遷回農村的,生產隊應當准予落戶。

  十三、 受到警告、記過、記大過處分的職工在受處分滿半年以後,受到撤職處分的職工在滿一年以後,受到留用察看處分的職工在被批准恢復為正式職工以後,在評獎、提級等方面,應當按照規定的條件,與其他職工同樣對待。

  十四、 對於弄虛作假、騙取獎勵的職工,應當按照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

  十五、 對於濫用職權,利用處分職工進行打擊報復或者對應受處分的職工進行包庇的人員,應當從嚴予以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關於企業員工的獎懲制度5

  第一節 總則

  第一條 為嚴明紀律,獎勵先進,處罰落後,調動員工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經濟效益,物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對員工的獎懲實行以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

  第三條 本制度適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 董事會監察委員會和公司監察部負責監督本制度的貫徹實施。

  第五條 本制度適用於未註明條款的其他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節 獎勵

  第六條 本公司設立好下獎勵方法:

  1、大會表揚;

  2、獎金獎勵;

  3、晉升提級。

  第七條 對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應當給予獎勵:

  1、遵紀守法,執行公司規章制度,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事蹟突出;

  2、一貫忠於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全年無出現事故;

  3、完成計劃指標,經濟效益良好;

  4、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為公司採納;

  5、全年無缺勤,積極做好本職工作;

  6、維護公司利益,為公司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有功;

  7、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蹟突出;

  8、節約資金,節儉費用,事突出;

  9、領導有方,帶領員工良好完成各項任務;

  10、堅持自學,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任職期內取得中專以上文憑或獲得其他專業證書;

  11、其他對公司作出貢獻,董事會或總經理變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員工有上述表現符合《晉升制度》規定的,給予晉升提級。

  第八條 獎勵程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單位提名;

  2、監察委員會或監察部會同勞動人事部稽核;

  3、董事會或總經理批准。其中,屬董事會聘任的員工,其獲獎由監察委員會稽核,董事會批准;屬總經理聘任的員工,其獲獎由監察部稽核,總經理批准。

  第三節 處罰

  第九條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經批評教育不改的,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扣除一定時期的獎金、扣除部分工資、警告、記過、降級、辭退、開除等處分:

  1、違反國家法規、法律、政策和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2、違反勞動法規,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的;

  3、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指揮,或無理取鬧,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執行董事會決議及總經理、經理或部門領導決定的,干擾工作的;

  5、工作不負責,損壞裝置、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6、翫忽職守,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

  7、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公司資財,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8、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9、貪汙、盜竊、行賄的受賄、敲詐勒索、賭博、流氓、鬥毆,尚未達到刑事處分的;

  10、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1、洩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戶介紹給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紹費的;

  12、散佈謠言,損害公司聲譽或影響股價穩定的;

  13、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14、有其他違章違紀行為,董事會或總經理應予以處罰的。

  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條 員工有上述行為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按上條規定承擔應負的責任外,按以下規定賠償公司損失:

  1、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下(含5萬元),責任人賠償10%-50%;

  2、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由監察部或監察委員會報總經理或董事會決定責任人應賠償的金額。

  第十一條 各企業領導發現本企業員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條規定的行為時,應及時向監察部或監察委員會報告;員工也可向上述部門檢舉、揭發任何人的違紀違章行為,要求處理。

  第十二條 監察部或監察委員會接到報告、檢舉、揭發,應即報經總經理或董事會批准後進行調查處理。

  調查完畢,監察部或監察委員會提出《處理意見書》呈報總經理或董事會批准,交有關部門執行並通知受分人。

  第十三條 給予員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應當慎重決定。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一定會議討論,徵求有關部門意見,並允許受處分人進行申辯。

  第十四條 調查、審批員工處分的時間,從證實員工犯錯誤之日起,開除處分不得超過2個月,其他處分不得超過1個月。

  第十五條 對員工進行處分,應書面通知本人,並記入檔案。

  第十六條 處分決定不服的,允許按監察制度規定提請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的,允許向上級主管機關申訴。

  第十七條 受處分的員工,在處罰事項未了結之前,不得調離公司(公司宣佈辭退、開除的除外)。

  第十八條 受處分的員工,能改正錯誤,積極工作,在1年內彌補經濟損失或完成利潤指標的,經所在單位提議或本人要求,監察部或監察委員會稽核後呈報總經理或董事會批准,可酌情減輕或免除處分。

關於企業員工的獎懲制度6

  第一條:為維護公司的勞動紀律和各項制度,保障公司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激勵員工的敬業精神,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我司全部員工。

  第三條:獎懲類別:

  1、獎勵——獎金、書面嘉獎、記功、記大功、晉級、升職;

  2、處罰——罰款、書面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辭退。

  第四條:公司對於表現傑出或在工作任務等方面有顯著成績的員工將分別酌情給予獎金、書面嘉獎、記功、記大功、晉級、升職等榮譽,並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公告。

  第五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獎金獎勵(每次30~50元,並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

  1、工作積極、忠於職守、遵紀守法、文明禮貌、模範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和政策者;

  2、工作勤奮,出色完成工作任務者;

  3、認真完成本職工作,工作成績優秀者;

  4、對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於未然,確保公司人員及財物安全者;

  5、樂於傳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者;

  6、拾金不昧者;

  7、其他情況應該給予獎金獎勵的。

  第六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書面嘉獎一次(含獎金100元,並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書面嘉獎等同一次記功):

  1、積極維護公司榮譽,在客戶中樹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2、認真勤奮承辦、執行、或督導工作得力者;

  3、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其建議被公司所採納者;

  4、超額完成產量等指標,並能保證工作質量者;

  5、維護公司的規章制度,對各種違紀行為敢於制止、批評、揭發者;

  6、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保護公共財產,防止事故發生與挽回經濟損失有功者;

  7、嚴格按照本公司規章制度執行遵守,符合5s標準併為他人楷模者;

  8、對社會做出貢獻,使公司獲得社會榮譽者;

  9、其他情況應該給予書面嘉獎獎勵的。

  第七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記功一次(含獎金300元,並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記功等同一次記大功):

  1、對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等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者;

  2、對工作流程加以簡化,並切實可行者;

  3、為公司經營管理、質量提出好的建議和方針,以及可行性改革方案為公司帶來經濟效益的;

  4、策劃、承辦、執行重要事務成績顯著者;

  5、超額完成公司利潤計劃指標,經濟效益顯著者;

  6、努力節約費用開支,降低成本,提高利潤效果明顯的;

  7、工作認真,表現出色,為公司創造較大經濟效益的;

  8、積極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減低成本確有成效者;

  9、其他情況應該給予記功獎勵的。

  第八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記大功一次(含獎金500元,並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記大功自動晉升一級工資):

  1、在工作或技術上大膽創新,並取得顯著經濟效應者;

  2、年終被評選為公司級以上優秀員工者,為公司樹立了良好信譽的; 共5頁,當前第1頁12345

  公司員工獎罰條例

  員工獎懲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1條 (目的)

  根據國家職工獎懲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深圳市政府有關的勞動法規和政策,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第2條 (適用範圍)

  本細則適用於公司所有正式員工。

  第二章 責任與許可權

  第3條 (責任與許可權)

  3-1 對在公司生產經營工作中做出特殊貢獻的員工給予榮譽稱號鼓勵和物質獎勵;對違

  反公司管理制度、勞動紀律及在生產、經營工作中給公司造成損失和侵害公司利益的員工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公司員工獎懲激勵考核制度公司員工獎懲激勵考核制度。

  3-2 此規則的解釋權歸行政及人力資源部。

  第三章 運營程式

  第4條 (獎勵)

  對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應當給予榮譽稱號鼓勵和獎金獎勵。

  4-1 在完成生產、經營和工作任務,提高產品產量、質量,拓展銷售渠道,改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生產工藝技術水平等方面,有特殊貢獻的或發明創造取得顯著成績的。

  4-2 提出合理化建議或透過技術革新在提高工作效率、節約公司資財和能源等方面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的。

  4-3 保護公司財產,防止或挽救事 公司員工獎懲激勵考核制度來自為維護公司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和治安環境,勇於向破壞行為作鬥爭,有顯著功績的。

  4-5 因其它特殊貢獻應當給予獎勵的。

  榮譽稱號和獎金分為以下三等:

  等級 獎金額

  一 等 1500元-3000元

  二 等 800元-1500元

  三 等 300元-800元

  公司員工獎勵制度

  一目的:為了表揚先進,激勵後進,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獎勵涉及物件:公司所有員工。公司員工獎懲激勵考核制度文章公司員工獎懲激勵考核制度出自領導有方、業務推展有相當成效者;

  (3) 參與、協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 遵規守紀,服從領導,敬業楷模者;

  (5) 主動積極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減少成本開支,節約資源能源的員工;

  (6) 拾金(物)不昧者。

  員工處罰制度

  目的:為了促進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更好執行,嚴肅工作紀律,特制定此制度。

  處罰涉及物件:公司所有員工。

  處罰方式:

  (1) 通報批評;

  (2) 一次性罰金;

  (3) 減薪;

  (4) 留用察看;

  (5) 辭退;

  處罰事項分類:

  1重量級處罰:

  1故意造成重大過失,造成重大損失;

  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後無條件辭退;需要時要承擔相應的民事或刑事責任,相關費用自理。

  2. 損失/遺失公司重要物品、裝置;

  1000元以上(含1000元)視經濟能力至少賠償原價的20%—50%,並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後辭退;

  500元—1000元(含500元)視經濟能力至少賠償原價的80%,並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後,留用察看;

  500元以下,無條件照假賠償,並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後減薪100元。

  3. 違抗命令或威脅侮辱上級領導;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100元—200元。

  4. 包庇職員舞弊,弄虛作假;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元。

  5. 洩露公司機密;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6. 品行不正,有損公司名譽;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7. 沒有及時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發生;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公司員工獎懲激勵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常識。

  8. 全年曠工達4天以上;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並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9. 在公司內打架,從事不良活動。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並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辭退。

  10、造謠滋事。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8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一般性處罰:

  1翫忽職守或督導不力而發生損失;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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