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後延時作業管理制度範本(通用6篇)

課後延時作業管理制度範本(通用6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課後延時作業管理制度範本(通用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課後延時作業管理制度1

  根據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教育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中小學生課後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和區教育局的檔案精神,從本學期起,我校將實行課後看護服務。為確保師生在課後服務期間的程式規範,保證學校工作的有序進行,提高實效性。特制定以下課後服務管理制度。

  一、服務教師的基本職責:

  ①、服務教師每天要清點人數。

  ②、服務教師按學校安排帶領學生到規定地點進行活動。

  ③、服務教師必須提前做好計劃,備好課,有充分的準備,避免放養式管理。

  ④、活動中,服務教師必須密切關注學生活動狀態,確保學生安全。

  ⑤、課後服務時間,如遇突發狀況,教師必須及時做出處置,必要時向學校領導彙報,由學校啟動應急預案。

  ⑥、課後服務結束後,服務教師須親自將學生送到校門口,學生全部走後才離開。

  二、服務教師考勤方面:

  1.凡是未請假擅自不參與課後輔導者。

  2.凡是一月內請假五次者。

  3.凡是一週內活動遲到三次者。

  4.凡是中途擅自離開者。

  在行政領導檢查,發現服務教師違反以上條款,將定為不合格等級。

  三、服務教師記律方面:

  1、在輔導期間玩手機,在教室裡接打電話。

  2、糾結校外人員,到校進行商業行為。

  3、不服從行政領導管理,教導處安排。

  4、在活動開展時體罰學生。

  在行政領導檢查,發現服務教師違反以上條款,將定為不合格等級。

  四、校級領導檢查人員、時間安排:

  星期一:程東

  星期二:童金花

  星期三:邵雪青

  星期四:鄭強輝

  星期五:周煥

  五、課後服務安全方面:

  1.教職工要認真執行學校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2.教職工請假不事先辦理手續的;請假期滿未辦理續假手續,而又無故超假的;無正當理由不接受組織和領導交給的工作任務的;不服從工作調動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3.教師嚴格執行課堂常規,規範課堂行為。

  4.在看護期間行政人員必須加強課間巡視工作。

  5.學生在校期間遵守學校日常規定。

  6.嚴禁學生與社會閒散人員接觸,遠離陌生人,以防受騙。

  7.上課期間禁止學生外出走動,不得隨意進其它班級。

  8.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嚴禁學生乘坐“三無”車輛。

  9.嚴禁學生在校進行危險性遊戲。

  10.嚴禁學生動用學校電器、開關等,防止人生事故發生。

  11.如遇特殊情況,學生未能參加當天的課後看護,需提前向班主任或看護老師請假。在看護期間,學生不準私自離校,私自離校發生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課後延時作業管理制度2

  為確保師生在課後服務期間的程式規範,保證學校工作的有序進行,提高實效性,特制定以下課後服務管理制度。

  一、相關人員職責

  原則上全體教師參加課後服務工作,由各年級組安排教師服務日期。教師不得擅自離崗或缺勤,校長室每天安排2名行政領導值日檢查。

  1.課後服務教師職責:

  (1)服務教師依據不同接領時段名單清點學生人數,按學校安排,帶領學生到規定地點進行活動。

  (2)服務教師必須提前做好計劃,有充分的準備,避免放養式管理。

  (3)在課後服務過程中,教師必須密切關注學生活動狀態,確保學生安全。

  (4)課後服務時間,如遇突發狀況,教師必須及時做出處置,必要時向當天值日領導彙報,由學校啟動應急預案。

  (5)課後服務結束後,服務教師須親自將學生送到校門口,學生全部走後方可離開。

  2.值日教師配合工作:

  (1)按照《教師值日崗位職責》中要求的時間點,護送學生出教室到接送點,不要提前或推遲。值日教師在接送點陪學生到下班前2-3分鐘左右,才可組織剩餘同學整隊帶回到門衛處(遇下雨天時,值日教師下班前把教室裡剩餘學生整隊,直接帶到勞技教室)。

  (2)原則上,教師在放學後不留學生補缺補差。如出現滯留情況,以“誰留誰負責”的責任,教師要負責和家長事前溝通好接送時間,並把滯留學生送到課後延時服務點,做好交接。

  3.班主任配合工作:

  (1)要求家長按照選擇的放學時間點和校車,保證及時到校接領學生。

  (2)家長如未能按時接送,需要在第一時段放學前電話聯絡班主任,確定接領時間點。

  (3)提醒值日的學生,16:10前完成值日,不滯留學校,錯過接送時間,及時聯絡家長,併到課後服務班級等候。

  二、課後服務管理要求

  1、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課後服務管理工作小組。

  組長:蔣利民

  組員:陳健(副校長)、魯曉傑(總務主任)、宋琴(德育教導)、鮑菊平(衛生老師)、保安隊長、各年級組長。

  2.時間節點及要求:

  ①週一~週四:

  (1)15:05—15:40

  開展快樂30分,15:40值日護送教師清點隊伍,統計當天看護學生數,將參加課後服務的學生帶到指定教室。其餘學生帶到指定地點離校。

  (2)15:40—17:30

  服務教師清點當日學生數,學生集中指定班級開展作業輔導,17:30看護教師將學生帶到指定地點離校。

  (3)17:30之後如果還有個別滯留學生,帶到門衛處進行交接。

  ②週五:

  週五放學後—17:30

  服務教師清點當日學生數,學生集中指定班級開展作業輔導,17:30課後服務教師將學生帶到指定地點離校。

  每天2名負責行政領導參與課後服務,在不同離校時間到學校正門口,維護學生秩序,開始安全看護。如遇下雨天,到室內看護點等候。

  課後延時作業管理制度3

  為切實落實各級關於做好學生課後服務以及青島市小學生課後校內託管工作的相關要求,保證課後服務工作的順利進行,提高實效性,特要求校內課後服務指導教師遵循如下要求:

  一、熱愛本職工作,認真遵守學校的各項管理制度,注重教書育人,為人師表,言傳身教,遵守師德,正確引導和教育學生。

  二、嚴格規範課後服務的內容和形式。做好託管基本服務,看管學生自習、組織開展適合的藝體社團活動等。堅決防止將課後服務變相成為集體教學或“補課”,不得組織存在較大安全風險的活動。做好商業廣告、商業活動進校園排查工作。

  三、做好各項課後服務準備工作,做好學生管理和課堂、課間及課後紀律管理工作。

  四、每次校內課後服務都要對學生進行點名簽到,發現學生未及時到課應及時瞭解情況,彙報給班主任並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絡,瞭解情況並記錄。

  五、課後服務結束後,蔣卓怡整理整齊,做好教室衛生,關好門窗,電燈和多媒體斷電。

  六、課後服務結束後,應帶領學生路隊到校門口與家長簽字進行交接,等家長接走學生後方可離開學校;家長未及時來接的學生應將其帶回學校,並與家長及時聯絡,保證孩子在校安全。

  課後延時作業管理制度4

  為確保師生在校課後服務的一切安全,保證師生身心健康發展和學校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以下課後服務安全管理制度。

  1、參與課服教師要認真執行學校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2、參與課服教師如有事請假,一定要提前做好調課安排,辦理請假手續的,無正當理由不接受組織和領導交給的工作任務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3、參與課服教師要嚴格執行課堂常規,規範課堂行為,課服期間有問題,及時與值班領導和學生班主任取得聯絡。

  4、課服管理員必須加強巡視工作,加強學生消防安全意識,嚴禁學生動用學校電器、開關等,防止人身事故發生。

  5、嚴禁參加課服學生與社會閒散人員接觸,遠離陌生人,以防受騙。嚴禁課服時間外出走動,不得隨意進其它班級。

  6、如遇特殊情況,學生未能參加當天的課後服務,需提前向班主任或課服老師請假,私自離校發生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課後延時作業管理制度5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全國、全省、全市教育大會精神,積極回應廣大家長對中小學生課後服務的迫切需求,根據教育部和教育廳相關檔案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總體要求

  中小學課後服務是發揮中小學校在課後服務中的主渠道作用,利用中小學校在管理、人員、場地、資源等方面的優勢,在規定教學任務之外開展的便民服務,是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外負擔、促進中小學生健康成長,幫助家長解決後顧之憂的重要舉措,是教育為民服務、政府為民辦實事的民生工程。各區、縣(市)和學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從“以人民為中心”的高度出發,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和擔當意識,切實做好中小學生校內課後服務工作。

  二、基本原則

  (一)學校為主體原則。校內課後服務的實施主體是中小學校。對於家長要求在校外另行實施的,學校要主動提醒家長選擇有資質、有保障的課後服務機構。

  (二)自願選擇原則。中小學校要充分徵求家長意見,主動向家長告知服務方式、內容、時間、場地、師資、費用等事項,由學生及家長自願選擇。不得以任何方式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參與,嚴禁以任何方式拒絕或推諉學生參與。

  (三)規範服務原則。圍繞培養學生興趣愛好、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科學合理確定服務內容及形式。

  (四)公益普惠原則。建立完善成本分擔機制,採用學校支援、家長合理分擔執行成本的做法,堅持公益導向,不得營利。鼓勵有條件的地區以財政投入為主,為學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務。

  (五)穩妥推進原則。統籌考慮城鄉差異、學段差異、地域差異等因素,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把好事辦好。對確實不具備條件但有課後服務需求的,區、縣(市)教育部門要積極協調學校、社群、校外活動中心等資源,做好課後服務工作。

  三、課後服務物件

  義務教育階段在校學生,優先保障殘疾兒童、留守兒童、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建檔立卡困難家庭子女等亟需服務群體。

  四、課後服務內容和形式

  學校圍繞幫助學生培養興趣、發展特長、開拓視野、強化實踐、提升能力,提供豐富多樣的課後服務。義務教育階段要重點落實我市“體藝2+1專案”的實施要求,開放體育、藝術場館,提供各類體育藝術器材、設施,開展體育、藝術專案培訓和輔導,組織體藝特長認定,落實每天鍛鍊一小時。各中小學校也可充分利用課後服務時間,結合學生個性特長、興趣愛好加強學生綜合素質、實踐能力培養;可根據學生實際因材施教,開展答疑解惑活動學科拓展訓練,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個性發展,並切實加強創新拔尖型人才培育。但不得利用課後服務時間開展集體教學,不得上新課、補課和考試訓練,不得加重學生課業負擔。

  小學階段:一、二年級以團隊活動、體藝活動、課外閱讀、實踐活動、手工操作類作業輔導為主,不得借課後服務佈置書面家庭作業。三年級以上以體藝活動、課外閱讀、作業輔導、興趣小組、科技創新、團隊活動、綜合實踐為主。

  初中階段:以體藝活動、作業輔導、答疑解惑、課外閱讀、興趣小組、綜合實踐、科技創新、團隊活動為主,對學有餘力的學生進行拓展提升、對學困生進行補缺補差。

  五、課後服務時間

  小學、初中階段每天課後服務原則上不超過三節課時間(包括午間和下午放學後),結束時間原則上不晚於18:00。

  特殊情況需報教育主管部門核准。

  六、課後服務組織方式

  (一)利用自身資源開展課後服務。師資以本校教職工為主,向其發放合理報酬。學校師資力量不足的,可以臨時聘請退休教師、體育教練、文藝科普工作者、能工巧匠、非物質文化傳承人等校外專業人員參與校內課後服務,臨時聘請人員應具備相應資格,學校依法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按合同或協議支付勞動報酬和保障相關待遇。

  (二)聯合公益組織開展課後服務。積極動員社群、志願者團體等公益組織力量,到校開展課後服務工作。學校提供場地、設施等條件,公益組織提供經費、師資等支援。

  (三)引入社會機構開展課後服務。確因學校師資力量不足、但學生有需求的課後服務專案,可以以購買服務的方式引入具有專業資質和良好社會聲譽的社會機構參與校內課後服務工作。學校與社會機構簽訂合同,並按雙方協議組織實施。

  (四)組織優秀教師開展課後服務。市教育局組織名校長、名師、骨幹教師、教研員,透過長沙線上學習中心,定期開展專題講座、主題報告、線上答疑、個性輔導等,免費服務學生課後個性學習需要。

  七、課後服務實施流程

  各中小學要按照學生申請、班級稽核、學校立項、統籌安排的原則制定實施方案,並報教育主管部門備案。以學期為節點,以需求為依據,分專案混班編排,開展針對性課後服務,滿足學生個性化需求。

  (一)摸底調查,徵求意見。學校對本校功能室、儀器裝置、活動場地、師資等及區域內實踐場地、企業或裝置等資源進行摸底調查,建立工作臺賬。根據摸底調查結果設計課後服務學生意向調查表,廣泛徵求學生課後服務需求。

  (二)編制目錄,告知家長。學校結合學生需求和校內外資源,依據學段和學生年齡結構,編制課後服務內容目錄,並透過家長會等形式將開展課後服務的時間、內容、安全保障等事宜告知家長。

  (三)學生申請,班級稽核。按照學生申請、班級稽核、簽訂協議、學校統一實施的原則,班主任和任課教師根據學生自身實際指導學生選擇適合自身發展的課後服務專案或內容,確保課後服務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四)統籌規劃,分類實施。學校依據學生申請,在充分考慮可利用的校內外資源的基礎上,依據學段和學生年齡結構,分類組織實施,並根據服務條件的變化及學生需求對服務內容進行動態調整。

  (五)加強研究,不斷完善。學校要將開展課後服務工作納入校本教研,密切聯絡綜合實踐活動、體育、美育、勞動教育、社團等工作,開發課後服務內容,形成相應的精品課程,推動課後服務工作深入開展。

  八、加強組織管理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縣(市)教育行政部門要進一步強化擔當、落實責任,制定本地校內課後服務工作的具體實施細則,統籌規劃各類資源和需求,努力形成課後服務工作合力。各學校要對教師開展課後服務、學生參加課後服務的過程進行監管,要對每種課後服務的人數、內容、時間、形式等進行檔案資料留存,做到過程清楚,有案可查。要加強對課後服務問題研究,創新服務模式,不斷提升課後服務質量。

  (二)做好經費保障。各區、縣(市)教育行政部門要積極爭取資金支援,不斷完善經費保障機制。可根據課後服務性質,採取財政補貼、收取服務性收費或代收費等方式籌措經費。設定服務性收費的,應當堅持成本補償和非營利原則,具體收費事項按市發改委、市教育局檔案執行,每生每期只能收取一次費用,收取的費用必須建立專賬,專款專用,專項用於課後服務工作方面的開支,嚴禁挪作他用。嚴禁以校內課後服務名義亂收費。

  (三)切實保障安全。要堅持把學生安全管理放在首位,不斷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確課後服務人員責任,加強對師生安全衛生意識教育,強化活動場所安全檢查和門衛登記管理制度,制定並落實嚴格的考勤、監管、交接班制度和應急預案措施,切實消除在場地、設施裝置、消防、食品衛生、安全保衛等方面的安全隱患,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四)爭取社會支援。充分發揮學校家長委員會的優勢,鼓勵家長自願參與課後服務管理並提供相關支援。積極爭取社會各方支援,鼓勵無條件向學校捐贈專業器材、圖書資料,提供經費支援和各類志願者活動。要加強宣傳,推動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援校內課後服務工作的共識,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五)嚴格監督管理。各區、縣(市)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校內課後服務工作的指導、監管。嚴格上下學制度,嚴禁縮短教育教學活動時間,杜絕名不副實的課後服務。嚴禁將放學後的課後服務時間作為正常教學時間集體上課。對成建制上課的、以各種形式變相集體教學或補課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嚴禁學校和學校引進的第三方機構重複收費,堅決禁止、嚴肅查處學校、家委會、社會團體等公益組織違規補課和借校內課後服務之名亂收費等行為。加強對參與課後服務的社會機構資質稽核和監督管理工作。學校要定期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告方案及執行情況。

  各區、縣(市)教育行政部門和省、市直中小學校,市管民辦中小學校、子弟學校要將開展中小學生校內課後服務工作有關情況報市教育局,每年6月30日和11月30日將相關紙質材料交學生工作處,電子稿發至郵箱:。

  課後延時作業管理制度6

  為加大對中小學生校內課後服務工作的管理力度,創新完善社會服務體系,解決我市中小學生校內課後服務需求,緩解學生家長實際困難,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中小學生課後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基一廳〔20xx〕2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中小學生校內課後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桂政辦發〔20xx〕144號)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充分認識校內課後服務工作的重要性

  開展中小學生校內課後服務,是培養學生興趣愛好、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幫助家長解決按時接送學生困難的重要舉措,是進一步增強教育服務能力、解決家長後顧之憂,使人民群眾具有更多獲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各級各有關部門和中小學要立足於辦人民滿意教育的高度,切實做好中小學生校內課後服務工作,為廣大學生和家長排憂解難,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二、校內課後服務工作基本原則

  (一)量力而行原則。中小學應根據實際確定是否開展校內課後服務。鼓勵和支援有條件的學校利用閒置設施向學生提供早餐、午餐和午間住宿等校內課後服務。嚴禁將非閒置的教室、功能室改造為食堂和午間住宿場所。

  (二)自願參加原則。學生是否參加校內課後服務,由學生和家長自願選擇,任何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強迫學生參加校內課後服務。

  (三)公益惠民原則。校內課後服務堅持公益普惠性,不具備條件但又有校內課後服務需求的地方,鼓勵探索政府和學校支援、家長合理分擔執行成本的做法;有條件的地方應以財政投入為主,免費為學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務。不得以營利為目的。

  (四)民主管理原則。校內課後服務由學校統一組織或參與實施,服務方式、服務內容、安全措施、費用標準等事項要公開公正,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

  三、校內課後服務內容

  校內課後服務工作要遵循教育規律和學生成長規律,有利於培養學生的興趣愛好,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校內課後服務時間主要是正常上課日的早上、中午和下午課後,不含晚上及週末、節假日、假期等休息時間。校內課後服務內容主要是向學生提供早餐、午餐、午間住宿等服務,以及安排學生做作業、自主閱讀、體育、藝術、科普活動、團隊活動、娛樂遊戲、拓展訓練、開展社團及興趣小組活動、觀看適宜兒童的.影片。堅決防止將校內課後服務變相成為集體教學或“補課”。

  四、校內課後服務方式

  開展校內課後服務,應堅持以學校為主,校外機構或社會培訓機構為有益補充的模式。對校內具備條件且有課後服務需求的學校,應充分發揮師資、管理、資源等優勢,切實做好課後服務工作。學校提供早上、中午時段課後服務的,在“早餐+午餐+在宿舍休息”方式的基礎上,探索“早餐+午餐+在教室休息”、“早餐+午餐+在校內開展文體、自修類活動”等多種服務方式。

  對校內確實不具備條件但課後服務需求強烈的學校,要積極發揮校外機構(校外活動中心)和社會上有資質的培訓機構的專業優勢,在充分徵求家長意見的基礎上,積極探索校外機構或社會培訓機構與學校合作開展校內課後服務。

  五、校內課後服務執行管理機制

  (一)校內課後服務材料報送

  舉辦校內課後服務的學校在每學期開學前1周內將校內課後服務籌備情況報告主管教育部門。各縣區教育部門在每學期開學1個月內將轄區學校開展校內課後服務材料彙總報市教育局和市發展改革委。材料清單如下(其中:下列2、3、4項材料僅在首次舉辦或有變更時提供):

  1.籌備情況報告(包括學校名稱、地址、學校建築消防備案情況、消防器具配備情況、教職工消防培訓情況、服務專案、收費標準、服務時段安排、設施裝置和管理人員配備、內部管理體制、課後服務人員勞務報酬發放標準、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情況)。

  2.課後服務管理制度:

  (1)課後服務管理機構以及工作職責;

  (2)課後服務經費管理制度;

  (3)課後服務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4)傳染病防控管理制度及應急預案;

  (5)課後服務管理人員工作制度;

  (6)課後服務准入和退出管理制度;

  (7)課後服務協議書。

  3.提供早餐、午餐、午間住宿的學校,還需提供以下材料(核驗無誤後留存影印件):

  (1)宿舍建築工程消防驗收合格證明材料(不設午間住宿的學校不需提供此項材料);

  (2)學校食堂統一配餐的,提供《餐飲服務許可證》或《食品經營許可證》、從事餐飲服務人員的《健康證》;

  (3)由有資質的餐飲服務企業供餐的,提供《營業執照》、《餐飲服務許可證》或《食品經營許可證》、從事餐飲服務人員的《健康證》、《稅務登記證》;

  (4)收費公示。

  4.學校引進社會信用良好的校外機構、社會培訓機構參與校內課後服務的,提供以下材料:

  (1)學校與引進機構簽訂的合作協議;

  (2)引進機構合法設立的證照或檔案(核驗無誤後留存影印件)。

  (二)校內課後服務經費來源

  開展校內課後服務的學校,根據所具備的條件提供早餐、午餐、午間住宿等課後服務的,由家長合理分擔服務成本。學校按照不高於當地發展改革部門核定的最高限額確定收費標準,報當地發展改革部門進行收費審批,嚴格按核定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嚴禁學校以校內課後服務名義違規亂收費。

  校外機構、社會培訓機構與中小學校合作開展課後服務的,可以在堅持公益性的前提下,由校外機構或社會培訓機構作為收費主體,學校提供必要場所和設施裝置支援,家長合理分擔服務成本。服務專案、收費標準要根據參與學生人數、服務內容、課時、課後服務人員勞務報酬和設施裝置損耗、維修等成本,按照不高於當地發展改革部門核定的最高限額確定收費標準,報當地發展改革部門進行收費審批,按規定進行公示。

  (三)校內課後服務經費管理

  學校、參與校內課後服務的校外機構和社會培訓機構要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建立專項管理賬目,專款專用,定期公示收支情況,自覺接受學生及家長的監督;不得挪用服務專案經費,嚴禁學校、參與校內課後服務的校外機構和社會培訓機構以校內課後服務名義違規亂收費。審計部門和教育部門要定期對學校校內課後服務經費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督查。

  (四)校內課後服務勞務報酬發放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要積極創設良好的校內課後服務政策環境。校內課後服務人員的勞務報酬由學校結合本地勞務水平,制定校內課後服務崗位勞務報酬標準,合理發放。鼓勵和支援中小學教職工在按質按量完成正常職責工作任務後,參與校內課後服務工作並取得相應的勞務報酬。

  建立健全教職工參與校內課後服務工作報備制度。參與校內課後服務工作的教職工經所在學校同意後,報本級教育主管部門備案。備案內容包括個人基本情況、本職崗位職責、參與課後服務工作的機構、勞務報酬收入等。教職工參與校內課後服務工作取得的收入不納入學校績效工資範疇。教職工參與由中小學舉辦的早餐、午餐、午間住宿等校內課後服務收費專案的,勞務報酬從學校收取的專項費用中列支。教職工參與由校外機構或社會培訓機構舉辦的校內課後服務的,勞務報酬由舉辦機構按規定從收取的費用中列支。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在中小學校內開展食宿類校內課後服務的納稅人,按規定享受相關稅收優惠。

  (五)校內課後服務安全管理

  各縣區教育部門要建立健全校內課後服務安全管理制度,明確課後服務人員責任,加強師生衛生教育、安全教育和法治教育;加強與政法、公安、衛生健康、市場監管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強化校園及周邊安全隱患排查,切實消除交通、場地、消防、食品安全、安全保衛等方面隱患,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學校、參與校內課後服務的校外機構和社會培訓機構要強化活動場所安全檢查和門衛登記管理制度,制定並落實考勤、監管、交接班制度,建立學生意外傷害、食品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傳染病疫情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校園周邊交通壓力較大、校門前交通易擁堵的學校在開展校內課後服務時可積極探索“錯峰放學”或“彈性離校”。

  參與校內課後服務的學生家長要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服從學校管理,按時接送學生。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嚴格管理。各縣區要建立政府統籌、部門監管、社會參與的校內課後服務工作機制,明確部門職責,落實工作責任。教育部門要牽頭做好校內課後服務工作的管理和協調;公安部門要加強對學校安全保衛工作的監督指導;財政部門要加強校內課後服務資金監管,規範財務管理;衛生健康部門要監督和指導學校做好傳染病預防、控制等工作;應急管理部門要加強學校消防安全的監督指導;審計部門要定期對校內課後服務經費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督查;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收費專案與收費行為的監管,監督和指導學校做好食品衛生與安全管理。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要切實落實屬地責任,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定期開展專項檢查,確保學校安全穩定。各中小學要成立校內課後服務組織機構,充分發揮家長委員會的作用,制定工作方案,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任何單位或個人違反規定擾亂教學秩序的,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二)充實隊伍,最佳化服務。各縣區要加強校內課後服務隊伍建設,廣泛動員優秀教師和人員,吸納民間藝人、能工巧匠、非物質文化傳承人、“五老”人員、大學生志願者等參與校內課後服務工作,提升校內課後服務能力。學校及相關機構要對參與人員嚴格把關,杜絕道德敗壞、品行不端人員混入校內課後服務工作隊伍,要明確參與課後服務工作人員的條件和工作要求,與其簽訂服務協議和安全責任狀,加強培訓,明確各自的權利與義務。

  (三)加大宣傳,凝聚共識。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各有關部門和中小學要加強校內課後服務工作的宣傳,要大力宣傳校內課後服務是一項惠民生、得民心的民生工程,在全社會形成關心支援校內課後服務工作的共識。要及時總結推廣校內課後服務的成功做法和先進經驗,積極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七、附則

  (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可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定本縣區中小學生校內課後服務工作的具體實施辦法。

  (二)如國家、自治區對校內課後服務工作有新的規定,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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