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收費管理制度
停車場收費管理制度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停車場收費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停車場收費管理制度1
為保證本停車場的公共秩序及安全,特制定管理規定如下:
一、本車場為小區內居民及訪客停放機動車輛提供服務,進入小區地下停車場的所有車輛都應遵守本規定。
二、享有認可停車位的車輛,應按規定及時繳納認可證費用。外來車輛應繳納臨時停放費用。
三、在本車場辦理固定泊位的車輛應辦理“車輛綜合保險”。
四、進場車輛,應主動出示停車證明,接受工作人員檢查。
五、按箭頭指示方向行駛,不得鳴號,按規定車位停放,限速5公里。
六、在本停車場停放車輛人員,均有責任維護車場各種交通標識和裝置設施的完好,並對意外損壞行為承擔賠償責任。
七、服從車輛管理員的排程和指揮,將車輛停在指定位置。享有固定停車位的車輛不得擅自停放在閒置車位,不得有妨礙其他車輛停放的行為。
八、不得堵塞消防通道、進出車路口,不得駛入人行道、草坪。
九、停車使用的`收費單據、證明及其他票據,所有權為車場,任何仿造均無效,發現後立即沒收並追究其責任。
十、不得在場內試剎車、練習或修理車輛,禁止裝載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險品的車輛停放。有滴漏機油等現象必須清洗乾淨。
十一、保持停車場的清潔衛生,車內垃圾應放置在車場指定的容器內,不亂丟雜物、隨地吐痰或在停車場內清洗車輛等,不得在停車場內起卸貨物或存放物品。
十二、嚴禁在場內加、放燃油和保養車輛,特殊情況,須經同意,並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十三、場內嚴禁遊逛、賭博、喧譁、打鬧和其他不宜進行的活動。
十四、車輛停泊後,應關閉發動機,搖上車窗、鎖好車門及行李箱,勿將貴重物品留在車內,車場出入卡要隨身攜帶。如因違反本規定引起車輛損壞、附件和車內財物丟失等,本車場概不負責。
十五、未經同意,任何車主不得隨意更改、轉讓車位。應做到車、位相符,否則按自動放棄處理。
十六、停車場管理員有權採取適當行為維護車場秩序,處理停車場發生的問題。
十七、不得刁難、辱罵和威脅車場管理員執行公務。
十八、本停車場只提供停放服務,停放以外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賠償義務。誠望各業主、司機對車場的管理予以支援,積極配合。
停車場收費管理制度2
一、停車場必須具有“五有”辦場標準,即有完善的開辦手續、有安全圍欄(圍牆)設施、有值班崗亭、有工作責任制度、有專職保管員,同時建立完善的小區停車場管理制度。
二、小區停車場管理制度中規定:停車場必須在出入口設立明顯的標誌,寫明停車場名稱、性質(白天、日夜)、類別等。
三、機動車保管場的各種管理制度及收費標準必須張貼在出入口明顯的位置,實行“三公開”制度,即公開保管場責任人、公開保管員姓名和照片、公開收費標準。
四、小區停車場管理制度規定:停車場必須備有消防器材,懸掛在場內各方便取用之處。
五、停車場只作機動車保管之用,車場內不得進行車輛維修、裝卸貨物、拉客營運、擺賣等經營活動。
六、小區停車場管理制度規定:停車場內不準搭棚住人,不準閒雜人員進入或滯留。場內須設定若干垃圾箱,並定期清潔打掃。
七、屬永久性固定停車場必須用油漆劃出停車位,並按位編號,臨時停車場也必須因地制宜,儘可能劃位和編號。
八、開辦摩托車保管業務的停車場必須統一集中保管,設立摩托車停放架,露天保管的必須搭建整齊規範的摩托車避雨棚,並按位編號。
九、停車場內所有車輛必須擺放整齊劃一,通道內嚴禁停車。裝載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車輛禁止進入場內保管。
十、小區停車場管理制度必須建立嚴格財務制度。健全票證管理,完善領用手續;票證要專人專管、日清月結。
停車場收費管理制度3
為確保本小區車輛安全,為住戶提供良好的車輛保管服務,特制訂本規定。
(一)本小區停車場實行日夜24時值班制度,由本小區保安部負責管理,車輛隨時可以進出、停放。
(二)本小區停車場實行有償使用,車主須憑車輛出入證進入停車場。
(三)本地下車庫分固定車位和臨時停車位,固定車位是向本住宅區業主提供,臨時停車位是供非本住宅區車輛停泊使用。
(四)固定車位按市物價局規定的封閉停車庫價格收取車位費,臨時停車位按市政府臨時停車收費標準收費。
(五)車輛進入:車輛進入停車場應一停二慢,必須服從管理員的指揮和安排,徵得管理員同意後方可進入,司機須向管理人員交驗該車的有效證件,由管理人員發給停車證,並登記停車牌號、車輛牌號、進入時間、外表配件是否齊全,以備停車場查閱之需。
(六)車輛停放:車輛停放時必須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後左右車輛的安全,在規定位置上停放,並與周圍車輛保持適當距離,不得對其它車輛的進出和其他車位的使用造成阻礙,車主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到警備狀態,車內物品及停車證必須隨身帶走,車主停好車輛後須立即離開停車場,不得在他人車輛旁停留。
管理員應指揮車輛停放,察看車輛有無上鎖、有無破損,如有破損,應知會車主並登記,不服從指揮、亂停放車輛的按照交通法規中亂停車輛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七)駛離:車輛駛離停車場時應注意周圍車輛的安全,緩慢駛離,並在出口處向管理員交回停車證,管理員核對牌號後,收回停車證,車輛方可駛離。
(八)管理中值班期間應認真負責,熱情服務,不得會客、喝酒、睡覺、不得離開停車場,不得讓親朋好友和其他無關人員進入停車場,嚴格核對駛離車輛的牌號,對車主的合理要求給予滿足。
停車場收費管理制度4
管理處負責業主(住戶)的車輛管理,小區車輛行駛停放,管理處主任負責協調指導停車場(庫)的管理工作,房管員監督、檢查,車管員負責車輛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體管理。
1、對進入停車場車輛的管理規定
①進入停車場的車輛須具備一切有效證件,包括行駛證或待辦理證明、保險單等,車輛號牌應與行駛證相符,待辦車輛應與待辦證明相符。
②進入停車場的司機,須按進出場各種程式辦理停車手續,並按指定的車位停放。
③車輛停放後,司機須配合車管員做好車輛的檢查記錄,並鎖好車門窗,帶走貴重物品,車管員沒有幫司機保管物品的義務。
④進場車輛嚴禁在場內加油、修車、試剎車,禁止任何人在場內學習駕駛車輛。
⑤進場車輛和司機要保持場內清潔,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廢雜物,禁止在場內吸菸。
⑥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⑦禁止超過停車場限高規定的車輛、集裝箱車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車進入停車場。
⑧進場車輛如不服從車管員指揮,造成本身車輛受損時,後果自負。
2、小區(大廈)交通車輛行駛停放管理規定
①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小區(大廈)的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
②車輛不準在小區(大廈)內長期停放,臨時停放按《車輛保管統一收費標準》繳費。
③小區(大廈)內車輛行駛停放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後左右車輛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④停放好車輛後,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至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須隨身帶。
⑤機動車輛在本區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km/h,嚴禁超車。
⑥機動車輛在小區(大廈)內禁止鳴號。
⑦不準在小區(大廈)任何場所試車、修車、練車。
⑧不準輾壓綠化草地,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不準損壞路面及公用設施。
⑨不準在人行道、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機動車輛只能在停車場、庫或道路上劃線停車位內停放,非機動車必須停放在腳踏車棚或保管站。
⑩除執行任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救護車)外,其他車輛一律按本規定執行。
3、停車場(庫)管理規定
①停車場必須有專職保管人員24h值班,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和崗位職責,管理制度、崗位責任人姓名和照片、保管站負責人、營業執照、收費標準懸掛在停車場(庫)的出入口明顯位置。
②停車場(庫)內按消防要求設定消防栓,配備滅火器,由管理處消防負責人定期檢查,由車管員負責管理使用。
③在停車場(庫)和小區車行道路須做好行車線、停車位(分固定和臨時)、禁停、轉彎、減速、消防通道等標識,並在主要車行道轉彎處安裝凸面鏡。
④在停車場(庫)出入口處設定垃圾桶(箱),在小區必要位置設路障和防護欄。
⑤機動車進場(庫)時應服從車管員指揮,遵守停車場(庫)管理規定,履行機動車進出車場(庫)有關手續,按規定繳納保管費。
⑥集裝箱車、2、5t以上的貨車(搬家車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車、拖拉機、工程車,以及運載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的車輛不準進入小區(大廈)。
⑦不損壞停車場(庫)消防、通訊、電器、供水等場地設施。
⑧保持場(庫)內清潔,不得將車上的雜物和垃圾丟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時,車主應立即處理。
⑨禁止在停車場(庫)內洗車(固定洗車臺除外)、修車、試車、練車。
停車場收費管理制度5
為有效管理校園車輛停放,確保校園停車秩序、校園寧靜,特制定本停車場的管理制度。
一、學校停車場由總務處負責管理。停車場的停車位只供機動車輛停車用,禁止擅自改變車位使用功能或從事除停車以外的其他行為。
二、所有機動車輛必須在傳達室登記備案,填寫車主姓名、車牌號、聯絡方式等。
三、原則上非本校人員須要把車輛停放在校門外兩側,有特殊原因者必須在傳達室登記。
四、所有駕駛人員要按劃線位置停放車輛,避免對其它車輛的進出造成阻礙。嚴禁在人行道停車。
五、車輛停好後,應鎖好門窗和調好防盜系統。凡現金、重要檔案、貴重物品須自行保管,學校停車場不負保管責任。
六、所有駕駛人員要自覺保持停車場內清潔衛生。
七、所有駕駛人員必須遵守限速、嚴禁酒後駕車等規定。
八、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進入停車場。
九、所有進出學校停車場的車輛要接受停車場管理人員的指揮。違反規定或不聽指揮者將拒其停放。
十、愛護場內建築物和裝置設施。若有損壞場內裝置或其他停放車輛者,當由肇事人負責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