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電管理制度

防雷電管理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防雷電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目的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加強雷電災害防禦工作,防止或減少因雷擊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範圍

  適用於xx公司地表工業場地作業場所、裝置、設施。

  3職責與分工

  裝置能源部、安全部:負責監督本制度的執行。

  工區(選廠):為本制度的執行單位。

  4工作內容及程式

  4.1成立防雷安全領導小組,包括組長和組員,明確防雷安全生產責任人和具體的聯絡辦事人員。

  4.2制定雷電災害應急預案,在最短時間內做到組織領導到位、技術指導到位、物資資金到位、救援人員到位,確保高效妥善處理災情。

  4.3建立健全雷電災害報告制度,在遭受雷電災害後應及時向上級部門和氣象主管機構報告災情,並協助氣象主管機構組織做好雷電災害的調查、鑑定工作,分析雷電災害事故原因,提出解決方案和措施。

  4.4有專人負責關注氣象部門發出的雷暴預報,並及時告知有關部門和人員。

  4.5為確保防雷設施安全有效,各單位應加強對防雷設施的檢查維護,如發現防雷設施損壞的,應及時告知市(區)的防雷檢測所,儘快排除防雷安全隱患。在檢測報告、合格證失效前提前十五個工作日向防雷檢測所提出檢測申請,積極配合做好防雷設施定期檢測工作。

  4.6新建、擴建、改建的防雷裝置必須向市氣象主管機構報建,透過防雷裝置設計稽核後方可進行施工,投入使用前要經過防雷驗收合格。

  4.7要加強防雷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人員防雷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技能,制定相應的防範措施。

  4.8對違反法律法規導致雷擊責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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