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差旅費管理制度範本(精選6篇)
公司差旅費管理制度範本(精選6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差旅費管理制度範本(精選6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公司差旅費管理制度範本1
一、目的
為保證公司出差人員圓滿完成工作,並貫徹高效、勤儉節約的原則,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範圍
本規定差旅費是指公司員工在因公出差期間發生的車(機)票、交通費、住宿費、途中應酬費和伙食補助等相關費用。
三、管理原則
差旅費一律納入各部門預算管理,各部門應根據本部門工作計劃分別就本部門的差旅費編制標準預算。
四、審批許可權及支出標準
1、審批許可權:出差借款與報銷審批許可權按公司制度規定的借款/報銷審批許可權執行(見《審批許可權表》)。
2、乘車標準:
行政級別交通工具
飛機火車輪船長途汽車
副總裁以上級別(含)商務艙/經濟艙軟臥頭等艙據實報銷
部門總監經濟艙軟硬臥、硬座二等艙據實報銷
其它人員特批硬臥、硬座三等艙據實報銷
備註:表中所述特批係指由其主管上級(即直接審批領導)批准。
3、住宿標準:
a、員工出差地區有公司簽約酒店的,應透過行政部在簽約酒店預定住房,如無簽約酒店的地區,需經行政部協調辦理酒店住宿。
b、部門總監以下級員工原則上需選擇連鎖商務型酒店入住,如:如家快捷酒店。
c、同性兩人或兩人以上出差前往同一地點辦事的,應安排一同住宿,兩人住宿費按一人標準報銷。
4、交通費標準:(另行通知)
5、伙食補助標準:(另行通知)
五、具體規定
1、出差期間的招待費規定
a、出差期間的招待費包括工作用餐、招待客戶支出、為客戶購買禮品或招待客戶娛樂。
b、若出差人員外出用餐、招待客戶用餐或招待客戶娛樂應扣減當日補助。
c、出差期間為客戶購買禮品超過300元應附購買禮品的小票。
2、帶車出差或由接待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規定
a、自帶車出差或由接待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一律不得報銷市內交通費。
b、自帶車包括外租車輛、私人車輛、公司公用車輛。
c、外租車輛出差的需提供租車合同方能報銷;因業務需要架私人車輛出差的由直接領導審批可據實報銷;帶公司公用車輛出差的需附行政部的派車單影印件據實報銷。
3、員工到外地培訓、到公司所屬分公司出差的規定
a、員工到外地參加公司規定的培訓,若公司與培訓單位簽訂食宿協議,由公司或培訓單位負責食宿支出的,員工不享受伙食補助;若員工自理伙食費支出,則按公司標準發給伙食補助。
b、員工到公司所屬公司出差,當地提供用餐條件的,免除伙食補助。
六、報銷規定
1、報銷人員應在出差回來的當月持整理好的單據就此次出差發生的相關費用到財務部進行報銷,同時衝減出差發生的借款,報銷時間同員工日常費用報銷時間,如在規定的報銷期間內沒有報銷應提出說明,否則財務部有權對此次出差發生的借款在該員工當月的工資中扣回。
2、申請伙食補助的規定
出差人員申請伙食補助,應是一個完整出差行程,如出差行程為旅程:北京--上海--廣州,返程:廣州--北京,如報銷人員不能提供一個完整行程的原始單據,空缺行程所對應的伙食補貼應經部門主管副總裁或總經理特批方可發放,否則不予發放。
3、報銷憑證的要求
a、原始憑證的要求:報銷人員應提供真實、合法、完整的原始憑證,往返的車票(機票)應與出差期間相對應。出差期間的其他票據都應在出差時間段之內。例如從北京到上海出差,出差時間從20xx年12月3日到20xx年12月10日結束,這次出差所報銷的票據不能超出開始和結束時間。否則財務部有權拒收。
b、憑證提交的要求:各項費用的原始單據應按照類別的不同分別進行貼上,貼上時請按照從左到右的順序貼上。例如從北京到上海出差,分別發生機票、交通費、住宿費、業務招待費等,應按照機票和交通費為一類、住宿為一類、業務招待費為一類,分別貼上在不同的a4紙上。
c、對於出差期間給予的差旅費補助,需要提供相應金額的發票方可進行報銷(提供發票不限出差當地的發票,可以提供本地的發票)。
七、本辦法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八、本辦法自自公佈之日起開始執行,原公司有關差旅費的管理規定廢止。
公司差旅費管理制度範本2
為了更好地調動業務人員的極積性.保證公司出差人員在外工作與生活的基本需要,提高各類業務人員的辦事效率,有效控制差旅費用的支出,根據目前執行中存在的實際情況.特作部份適當調整,修定本辦法.從頻布之日起生效.原規定同時廢止
一、費用開支範圍和標準
1、總體原則:對出差人員的補助費、差旅費實行“包乾使用,節約歸己,超支不補”的原則。
2、開支範圍:包括出差地點的市內交通費、住宿費用、伙食費用、電話費用及其他零星費用開支.實行包乾制
3、執行標準:
(1)十堰市內及城區以及周邊五縣一市銷售出差補助150元/天,季度考核不透過者(0銷售業績)扣發1次補助。
(2)十堰市區以外城市180元/天.季度考核不透過者(0銷售業績)扣發1次補助。
(3)上海、廣東、北京地區銷售補助230元/天,季度考核不透過者(0銷售業績)扣發1次補助。
(4)公司報銷異地往返火車票、長途客車票,並以車票時間計算實際出差補助天數。
(5)招待客戶招待費用5個人以上不能超過500元,5人以下不能超過300元。特殊客戶需報董事長事前批准方可超標.不能先斬後奏
二、辦理程式及報銷辦法
1、省內(不含十堰城區)、省外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差旅費(備用金)借款單”,註明出差地點、事由、預計天數、所需資金,經部門主管稽核簽字,及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差旅費借款。
2、財務稽核人員根據簽有領導審批意見的差旅費報銷單,附有效出差單據,按費用包乾標準規定,經稽核後報銷差旅費。
3、凡與原出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天數、人數、交通工具的,需經領導簽署意見後方可報銷。
4、出差返回公司應在三天內報賬,超過三天報銷差費,每超過一天考核一天補助,一星期以上,不予報銷,後果自負。
5、出差借款,本著“前賬不清、後賬不借”的原則,延誤工作責任自負,(特殊情況由公司領導特批),對違反規定給予借款而造成賬務混亂的,追究財務經辦人的責任。
6、中午12時前離開本市按全天補助;中午12時後離開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前抵達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後返抵本市按全天補助。
7、出差人員應按最簡便快捷的線路乘坐車船,不得繞行。出差期間經領導批准順道回家探親、辦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參觀、遊覽,其繞行期間多支付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期間按事假考勤。
三、其他規定
1、十堰市內經營、或在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業務招待費,應事先經部長同意,並由公司領導簽署核准金額意見,方可執行。財務部依據報銷程式(原始單據註明:單位名稱及準確的日期、金額)稽核報銷。
2、出差人員應保留完整車票、住宿、招待費等費用票據作為核銷費用的依據。
3、隨公司領導一同出差人員費用由公司領導統一到財務核銷。
4、外出參加會議,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實行包乾辦法。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按標準予以補助。
5、出差人員預借差旅費最高限額2000元/次。
6、售後服務出差補助比照上述標準同級執行(發生的`運費及安裝除錯費用應計入銷售計價當中)。
四、本辦法自董事會透過之日起開始施行。
公司差旅費管理制度範本3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差旅費管理,提高經費使用效益,根據有關財經、稅收法規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各類員工出差的費用開支管理
第三條差旅費由長途交通費、市內交通費、住宿費和出差補助四部分組成。
(一)長途交通費:指出差人員乘坐飛機、火車、輪船、長途汽車等交通工具所發生的車、船、機票費和相關手續費。
(二)市內交通費:指出差人員到達目的地後,或在中轉地搭乘市內交通工具所發生的車船費用。
(三)住宿費:指出差人員因工作事由及路途限制,不能於當日返回公司所發生的住宿費用。
(四)出差補助:指出差人員在出差期間按規定標準發放的住勤補助和公雜費補助。
第四條公司員工出差需在公司OA系統屢行審批手續,中層及中層以下人員審批流程為:出差人員-部門負責人-主管副總,總經理助理及以上人員審批流程為:出差人員-主管副總-總經理。
出差必須執行批准的路線,繞道費用及非因工作需要的參觀、旅遊費用均由個人自理。
第五條出差人員發生的長途交通費、市內交通費、住宿費,在標準限額內憑正規發票報銷,超額部分由個人自理,出差補助根據出差時間和標準核發。董事長及總經理以上領導幹部因公出差的差旅費在合理、節約的原則下可據實報銷,不再發放出差補助。
第六條出差人員長途乘坐交通工具的準乘標準:
(一)董事長及總經理以上領導幹部因公出差可乘坐火車軟臥、高鐵、動車及輪船一等(廂、座)倉;總經理可乘坐飛機經濟艙,董事長可乘坐頭等艙(商務艙),其他人員乘坐飛機須經總經理或董事長批准。
(二)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及總經理助理因公出差可乘坐火車軟臥,高鐵、動車及輪船二等(廂、座)倉;中層以下人員出差可乘坐火車硬臥、動車及輪船二等(廂、座)倉;
(三)所有人員乘坐火車連續乘坐八個小時以上的或從晚上八時起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連續乘坐六個小時以上的方可購買同席臥鋪車票。
第七條出差人員到達目的城市後的市內交通必須乘坐公交或地鐵,不允許乘坐計程車或黑車。
第八條出差人員到各地區的住宿標準及出差補助標準如下:
表:
(一)公司員工出差實際發生的住宿費低於上述標準的,節約部分的差額補給個人,沒有住宿發票的不補,超過住宿標準的個人自理。出差同時到兩個級別市以上的住宿費按表列標準分別計算。副總及以上人員出差若有陪同人員的,准許一人住宿標準按所陪同人員執行。
(二)工作人員出差參加會議或培訓學習統一安排食宿的,按會務費或培訓費發票據實報銷,公司一律不再報銷期間的住宿費用及出差補助;若費用發票中不含食宿費用的,公司可按出差所在地標準予以補助。
(三)市場服務部各現場人員發放現場補助,每人每天補助8元,負責除錯及工程負責人每天補助15元(現場正常後取消)
第九條各部門若需帶車出差的必須填寫出差用車審批單並報總經理批准,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出差歸來結算車輛費用必須由辦公室稽核簽字確認。
第十條各單位要加強對差旅費的管理,一般業務儘量用電話或電子商務等形式聯絡,確需出差的人員,事先確定出差地點、任務、路線及時間,返回後主管領導要認真把關。出差期間,非因工作需要參觀學習、旅遊的費用,一律由個人自理。差旅費預算定額按公司檔案執行,原則上不得突破,若定額確實不足時,須逐級報總經理批准調整。
本制度自20xx年3月13日起開始執行,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落實,並接受審計,解釋權歸財務部。
公司差旅費管理制度範本4
出差人員必須嚴守厲行節約的原則,儘可能地降底差旅的支出,差旅費的報銷實行實報實銷,便必須獲得真實合法有效的票據。
1、出差人員必需按規定行程出差辦事,不按規定的行程擅自決定繞道改變行程的,發生的相關費用全部由當事人承擔。特殊情況需改變行程的,須提前請示總經理批准並報財務部備案,否則公司財務不予辦理相關報賬手續。
2、住宿費憑出差地住宿發票,在規定標準範圍內按實際住宿天數計算報銷。
3、出差人員到達出差目的地至出差住地往返應乘座公交車,如情況特殊可乘計程車,憑據按實報銷。自帶交通工具或接待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允許報銷交通費
4、不允許趁出差之便回家探親辦私事,如確有須要需事先請示總經理並獲得批准,並報財務部備案,其有關費用均由個人自理不許報銷。
5、凡總經理指定執行特殊任務前往外地出差的,其出差費用報銷按特殊情況實報實銷處理。
6、凡出差食宿等一切費用已由對方負擔的,均不再允許報銷各種費用。
7、實際出差天數超過原計劃天數的費用,需及時彙報總經理並經總經理批准,否則,財務部不予報銷。
8、外單位人員為我公司臨時辦事,其費用開支,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可實報實銷。
9、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費應先獲得總經理的批准同意,方可回來後憑據報銷。
公司差旅費管理制度範本5
第一章 總則
一、為了加強公司內部管理,規範公司財務報銷行為,倡導一切以業務為重的指導思想,合理控制費用支出,結合本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借款報銷程式
一、借款報銷的審批許可權
1.公司人員出差費用及日常費用支出須經總經理簽字;
2.各部門所有報銷單據必須經總經理審批。
三、借款流程
1.借款人員因公需要領用現金或支票時,應按規定填寫《借款單》,註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塗改)、支票或現金。經總經理稽核簽字。
2.借款人員執審批後的“借款單”到財務部,財務負責人根據公司的資金狀況確定是否予以支付。若支付,經會計制單、稽核,由出納按照批准金額予以支付;
四、借款管理規定
1.出差借款:借款人員借款後必須及時報銷。差旅費借款必須在返回公司上班之日起3天內辦理報銷及還款手續。
2.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週轉金等,借款人員應及時報帳,除週轉金外其他借款原則上不允許跨月借支。
3.各項借款金額超過5000元應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備款。
五、報銷管理程式
1.借款銷賬時應以借款申請單為依據,據實報銷,超出申請單範圍使用的,須經主管領導批准,否則財務人員有權拒絕銷帳;借款人員在任務完成之後要及時報銷,原則是前賬不清,後賬不借;
2.報銷時,報銷單上應註明所辦事由和用途,並附原始單據和發票,經總經理批准後到財務部報賬;
3.會計人員對報銷憑據的合法性、真實性、合理性予以複核;
第三章 差旅費報銷程式
一、費用標準:
直轄市
2.省會城市
3.縣級及以下
二、費用標準的補充說明
1.住宿費報銷時必須提供住宿發票,實際發生額未達到住宿標準金額,不予補償;超出住宿標準部分由員工自行承擔。
2.實際出差天數的計算以所乘交通工具出發時間到返京時間為準,12:00以後出發(或12:00以前到達)以半天計,12:00以前出發(或12:00以後到達)以一天計。
3.伙食標準、交通費用標準實行包乾制,依據實際出差天數結算,原則上採用額度內據實報銷形式,特殊情況無相關票據時可按標準領取補貼。
4.宴請客戶需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招待費,同時按比例(早餐20%、午餐或晚餐40%)扣減出差人當天的伙食補貼。
5.出差時由對方接待單位提供餐飲、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將不予報銷相關費用。
6.關於私事繞道的報銷規定:趁出差或調動工作之便,事先經公司領導批准就近回家省親、辦事,所發生的車票,一律按直線距離報銷,多開支的部分由個人自理,不發放繞道和在家期間的一切補助費;
7.出差期間市內交通費及業務招待費經公司領導審批財務稽核後報銷;
8.其他費用報銷標準按照有關規定稽核報銷。
第四章 交通費、通訊費報銷程式
一、交通費報銷管理規定
(一)費用標準:
1.員工因公需要用車可根據公司相關規定申請公司派車,在沒有車的情況下經行政部車輛管理人員同意後可以乘坐計程車
2.市內因公公交車費應儲存相應車票報銷。
(二)報銷辦法:
1、旅途中符合乘臥(從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而未乘坐臥鋪,特快按票價50%,其它列車票價60%予以補助。訂票費、退票費原則上不予報銷,如遇特殊情況需寫書面彙報,報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報銷。
2、對於自帶車輛人員,交通補助費予以取消(乘坐計程車辦事需經主管領導同意)。
3、乘坐的計程車費用不在報銷範圍之內,但下列情況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遠,沒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攜有鉅款或重要檔案須確保安全的;
(3)收、發貨物笨重,搬運困難或時間緊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執行特殊業務或夜間辦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況須請示部門主管同意後方可報銷。
2、通訊費報銷管理的規定
(1)為了兼顧效率與公平的原則,員工的手機費用的報銷採用與崗位相關制,即依據不同崗位,根據員工工作性質和職位不同設定不同的報銷標準,員工通訊費每人每月不得超過100元;銷售人員通訊費每人每月不得超過200元。
(2)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核定報銷金額。
第五章 報銷辦法
1.本人填寫好報銷單,經公司領導批准後由專人彙總統一交到財務部;
2.財務部按照規定核審後予以報銷。
第六章 附則
一、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二、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議討論透過並由董事長或其授權人簽字後生效。
三、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差旅費管理制度範本6
一、目的:
為使公司員工出差管理有序,特制定本規定。
二、範圍:
因公出差的領導及員工。
三、申請及批准:
1、員工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表》,辦理工作交接、且辦理好審批手續;
2、申請批准後應及時到財務部備案;
3、出差的稽核批准許可權如下:
3.1當日出差由部門經理批准;
3.2市外出差及遠途出差由部門經理稽核,總經理批准;
3.3出差途中因病,或遇意外災害,或因工作實際,需要延長時間,必須電話請示其主管領導,並獲批准。
四、出差補貼範圍及辦法:
1、總經理、副總經理出差標準:
1)、食宿標準:見附表一。
2)、交通補助:憑有效票據實報實銷,公司派車的將不予以報銷。
3)、其它報銷:
公關費、招待費等根據情況酌情報銷,涉及接待費,應在費用報告中註明被接待的客人及接待的目的。
2、部門經理及負責人
1)、食宿標準:見附表一。
2)、交通補貼:憑有效票據報銷火車票(臥鋪、動車、高鐵)、汽車及(公交車自理),酌情報銷出租車票。原則上不報銷飛機票。
3)、其它報銷:
公關費、招待應酬等費用經總經理審批後執行的,可實報實銷;涉及接待費,應在費用報告中註明被接待的客人及接待的目的。
3、普通員工
按附表一執行,經總經理批准執行的費用,可實報實銷。
五、出差規定:
1、出差必須是經領導派遣或事先申請方可執行。
2、原則上要按照預定時間準時返回,因私事延誤必須履行請假手續;所產生的費用自行承擔。
3、出差時間,必須遵守法紀法規,嚴禁滋擾生事,破壞公司聲譽,若有違反,將受公司嚴重處罰。
4、嚴禁假公濟私,以出差名義辦理私人事務。
5、出差歸來,須在3日內(週末除外)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若有特殊情況,必須向總經理及財務告之清楚。
6、出差期間,除因公需要,可向財務部申請借款。
7、和領導一起出差的,可享受同等待遇;報銷須據實執行,嚴禁虛報假報。
8、外出人員須將每日工作彙報以簡訊或郵件的形式向主管領導彙報。
六、出差報銷流程
1、報銷的審批許可權
1)、公司員工因公出差,自行墊付出差費用,出差返回的三日內,提交《出差費用報銷單》,經部門經理稽核簽字確認後,由內勤於每週一,週四統一交財務核算確認,然後由總經理審批簽字,最後到出納處報銷。如果員工因臨時出差等原因無法自行報銷,所有單據交由部門內勤協助辦理。
2、員工差旅費報銷標準。
1)、員工出差分“長途”和“短途”兩種,未出本地區且當天能往返的為“短途”,出差時間在一天以上的為“長途”。
2)、出差補助標準額
2.1)、員工出差不超過一日的視同正常出勤,因此產生的交通費用實報實銷。
2.2)、長途出差補助標準:(包含住宿費、交通費和膳食費)
出差標準現劃分為三級:總經理級別;經理級別;普通銷售人員;
注:住宿費,交通費按規定標準執行,超標自付。
3)、員工出差交通報銷標準
3.1)正常情況下實報實銷( 火車,汽車 ,輪船等),所有報銷需要正規發票,不能獲得發票的特殊情況需要註明詳細情況由部門經理和總經理簽字方可報銷。
3.2)如果因特殊情況出差需要乘坐飛機須經公司總經理批准方可乘坐。乘坐計程車的費用不在報銷之列。
3.3)銷售人員出差,經理級別每月話費補貼100元;其他人員每月話費補貼50元。
七、附則:
1)、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2)、本規定由綜合部制訂並負責解釋,報總經理核准後施行,修改或終止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