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診所藥品管理制度(精選6篇)

個體診所藥品管理制度(精選6篇)

  在當下社會,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個體診所藥品管理制度(精選6篇),歡迎大家分享。

  個體診所藥品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個體診所使用藥品和醫療器械的監督管理,保證人體用藥安全有效,維護人民群眾用藥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範。

  第二條本規範適用於轄區內已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個體診所。

  第三條市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主管轄區內個體診所的藥品、醫療器械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縣(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的個體診所藥品、醫療器械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本規範適用於個體診所藥品、醫療器械的購進、驗收、儲存、調配、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人員與培訓

  第五條個體診所的負責人及其有關人員應熟悉藥品、醫療器械管理法律法規,掌握藥品基本知識。

  第六條個體診所從事藥品管理、處方稽核、調配的人員必須是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或由已獲得臨床執業助理醫師以上資格及透過勞動部門技能鑑定、符合規定的藥學人員擔任。

  第七條個體診所負責人應負責涉藥人員藥品管理法律法規、專業技術知識的繼續教育培訓,並建立相應的檔案。

  第八條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人員必須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並建立健康檔案。精神病、傳染病或其他可能汙染藥品的疾病患者不得從事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

  第三章進貨與驗收

  第九條個體診所必須從具有藥品生產、經營資格的企業採購藥品,禁止從其他渠道採購藥品。對首營企業應稽核其合法資格,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索取供貨單位加蓋原印章的合法證照影印件。

  第十條購進藥品應逐批進行檢查驗收,並建立真實、完整的藥品購進驗收記錄。藥品購進驗收記錄必須註明藥品通用名稱、劑型、規格、批准文號、生產批號、生產廠商、有效期、供貨單位、購貨數量、購貨日期、質量狀況、驗收結論和驗收人員等項內容。購進進口藥品還應索取加蓋供貨單位質量管理機構原印章的《進口藥品註冊證》或《醫藥產品註冊證》和《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或《進口藥品通關單》影印件。供貨憑證和驗收記錄應至少保留兩年備查。

  購進醫療器械還應索取供貨單位加蓋原印章的《醫療器械註冊證》影印件,並建立購進驗收記錄。內容包括:產品名稱、生產企業名稱、產品註冊證號、型號規格、產品數量、生產批號、滅菌批號、產品有效期、供貨單位等。供貨憑證和驗收記錄至少儲存兩年備查。

  第十一條經檢查驗收不合格的藥品和醫療器械不得購進使用。發現假劣藥品或質量可疑藥品,必須及時報告當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不得使用或自行作退、換貨處理。

  第十二條個體診所應配備與經批准的診療、服務範圍相一致的藥品,制訂基本用藥目錄。常用藥品和急救藥品的範圍和品種按照省衛生廳和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確定的《省個人設定的門診部、診所常用及急救藥品目錄》執行。

  第十三條個體診所未經批准,不得擅自配製製劑。

  第十四條對特殊管理藥品應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儲存與保管

  第十五條個體診所的藥品、醫療器械的儲存條件應與診療活動相適應。儲存場所四周應平整光潔,屋頂、牆壁應無脫落物,不滲漏。並採取防潮、防凍、防蟲、防鼠及通風、避光等措施。

  第十六條個體診所必須配備與使用藥品相適應的藥櫃、藥架、底墊、冷藏櫃、溫溼度計等設施。藥品按不同儲存要求分別在常溫、陰涼及冷藏條件下儲存,相對溼度控制在45%-75%,並每日做好溫溼度記錄。

  第十七條個體診所儲存藥品的藥櫃、冷藏櫃內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第十八條藥品儲存放置必須分類定位,做到藥品和非藥品分開;內服藥與外用藥分開。

  第十九條個體診所應定期對儲存的藥品進行檢查養護,並予以記錄。對近效期藥品、醫療器械(指有效期6個月內)應加強管理,防止藥品、醫療器械過期失效。

  第二十條個體診所的藥品儲存場所應與生活、辦公、診療場所明確分隔,不得臨街設定藥櫃。

  第五章藥品使用與調配

  第二十一條個體診所應當憑本診所醫師處方使用藥品,不得無處方調配藥品。調配處方必須經過核對,對處方所列的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對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劑量的處方應當拒絕調配,必要時經處方醫師更改或者重新簽字,方可調配。

  處方調劑和藥品拆零所用的工具、包裝袋應清潔、衛生,發藥時應在藥袋、投藥瓶上寫明藥品名稱、規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內容。

  第二十二條一次性使用的醫療器械,不得重複使用,使用過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銷燬並做好記錄。

  第二十三條個體診所必須經常觀察本單位使用的藥品質量、療效和反應。發現藥品不良反應及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必須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和藥品監管部門報告。

  第六章制度與管理

  第二十四條個體診所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規範,結合實際制定和落實藥品質量管理制度,並定期檢查和考核,做好相關記錄。

  藥品質量管理制度應包括:

  (一)藥品和醫療器械購進、驗收管理制度;

  (二)藥品儲存、保管和養護管理制度;

  (三)處方調配和藥品拆零管理制度;

  (四)不合格藥品管理和質量事故報告制度;

  (五)特殊藥品管理制度;

  (六)藥品不良反應及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報告制度;

  (七)直接接觸藥品人員健康檔案管理制度;

  (八)從藥人員業務學習制度;

  (九)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銷燬處理制度;

  相關記錄應包括:

  (一)藥品購進驗收記錄;

  (二)藥品養護記錄;

  (三)藥品存放場所的溫溼度記錄;

  (四)不合格藥品處理記錄;

  (五)廢棄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的銷燬記錄;

  (六)從藥人員業務學習記錄。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個體診所必須按本規範加強藥品、醫療器械的質量管理,如違反本規定,予以限期整改、通報批評;如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將依法予以處罰。

  第二十六條本規範中個體診所是指個人設定的門診部、診所等醫療機構。

  第二十七條本規範所指的首營企業是指購進藥品時與本診所首次發生供需關係的藥品生產或藥品批發企業。

  第二十八條本規範自年6月1日起施行。

  個體診所藥品管理制度2

  一、為保證對藥品倉庫實行科學、規範的管理,確合理地儲存約品,保證藥品儲存質量,根據《藥品管理法》、《醫療機構藥品質量管理規範》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二、藥品儲存保管的基本工作職責是:安全儲存、保證質量、降低損耗、避免事故。

  三、倉庫保管人員的基本職責:

  (一)按照藥品不同自然屬性分類進行科學儲存,防止差錯、混淆、變質。

  (二)做到數量準確,帳目清楚,帳物相符。

  四、藥品倉儲保管應執行藥品儲存管理制度,並按主要劑型的儲存保管和養護要點做好在庫藥品的儲存保管。

  (一)藥品應按儲藏溫、溼度要求,分別儲存於陰涼庫或常溫庫、冷藏庫內。

  1、陰涼庫:溫度不高於20℃。

  2、常溫庫:溫度保持在0℃—30℃。

  3、冷庫:溫度保持在2℃—10℃。

  4、相對溼度:各庫房相對溼度保持在45%—75%之間。

  (二)藥品應依據藥品性質,按分庫、分類存放的原則進行儲存保管,其中:

  1、藥品與非藥品(指不具備藥品生產批准文號的物品)應分庫

  存放。

  2、內服藥與外用藥應分庫或分割槽存放。

  3、品種與外包裝容易混淆的品種應分割槽或隔垛存放。

  4、易串味的藥品、中藥材、中藥飲片、化學原料藥以及性質相互影響的藥品應分庫存放;危險品應與其他藥品分庫存放。

  5、藥品中的危險藥品應存放於危險品專庫。

  6、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開存放。

  7、不合格品應存放在不合格品專區內,按合格藥品管理規定進行管理。

  8、退貨藥品應存放在退貨區內,經質量驗收並確認合格品後再移入合格品區;經質量驗收為不合格的入不合格品區。

  9、藥品按品種、規格、批號、生產日期及效期遠近或分開堆垛,入混批堆碼,每一垛的混批時限為:藥品的產品批號或生產日期間間各應不超過一個月。

  10、近效期藥品即有效期不足半年時,應按月填報近效期藥品摧毀月報表。

  11、近效期藥品應掛近效期標誌。

  12、在搬運和堆垛等作業中均應嚴格按藥品外包裝圖示標誌的要求搬運存放,規範操作。不得倒置,要輕拿輕放,嚴禁摔撞。怕壓藥品應控制堆放高度,並定期翻垛。

  13、保持庫房、貨架的清潔衛生,定期進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盜、防火、防潮、防腐、防鼠、防汙染等工作。

  (四)藥品的貨堆應留有一定距離,具體要求如下:

  1、藥品垛與垛的間距不小於100cm。

  2、藥品垛與牆、柱、屋頂、房梁的間距不小於30cm。

  3、藥品與地面的間距不小於10cm。

  4、庫房內主要通道寬度不小於200cm。

  5、照明燈具垂直下方不準堆放藥品,其垂直下方與藥品垛之間的水平距離不小於50cm。

  (五)在庫藥品均實行色標管理,其中:

  1、黃色:待驗藥品庫(區)、退貨藥品庫(區)。

  2、綠色:合格藥品庫(區)、零貨稱取庫(區)、待發藥品庫(區)。

  3、紅色:不合格藥品庫(區)。

  (六)藥品入庫時應按照藥品入庫驗收制度,經過質量檢查驗收,並簽字或蓋章後辦理入庫手續。

  (七)藥品倉儲保管人員對貨與單不符、質量異常、包裝不牢或破損、標誌模糊等情況,有權拒收並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八)藥品倉儲保管人員應接受藥品養護員有關儲存方面的指導,掌握主要劑型的儲存保管與養護要點,做好倉間溫、溼度等管理,正確儲存藥品。

  (九)藥品出庫發貨時,應堅持檢查複核後出庫發貨。

  (十)藥品出庫發貨時,應做好出庫發貨複核記錄。

  (十一)對於銷後退回藥品,應按《退貨藥品的管理規定》做好退貨記錄與存放、標識等管理工作。

  (十二)根據季節、氣候變化,做好溫溼度調控工作,堅持每日上、下午各一次觀測並記錄《溫溼度記錄表》,並根據具體情況和藥品的性質及時調節溫溼度,確保藥品儲存質量。

  (十三)藥品倉儲保管人員每月底應定期做好庫存檔點工作,做到帳物相符。

  個體診所藥品管理制度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規定》,為加強我院藥品的庫存管理和資金流動,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為了保證庫房和藥房賬物的一致性,發現倉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並及時解決,以提高庫存管理的水平。

  二、適用範圍及盤點頻次

  本辦法適用於各庫房、各藥房及靜配中心二級庫的盤點。盤點分為定期盤點、不定期盤點、日盤點。定期盤點為季度盤點;不定期盤點是出現帳物異常情況下的組織盤點和醫院臨時下達盤點任務;點是對貴重藥品的盤點。

  三、職責

  3.1各倉庫和藥房負責人負責盤點作業前的到貨入庫及供貨清單出庫的帳物處理。

  3.2各倉庫和藥房負責人負責盤點的實施,對盤點過程中出現的差異分析原因,提出改進措施。

  3.3財務處人員負責每季度各庫房、藥房及靜配中心盤點表的列印、盤點結果錄入及調賬。

  3.4藥學部負責人負責對盤點過程的監督及對結果進行檢查與稽核。

  四、盤點時間

  每月最後一週定期盤點;出現帳物異常情況和醫院臨時下達盤點任務日盤時立即組織盤點,貴重藥品每日盤點。

  五、工作流程

  1.盤點準備

  1.1對倉庫和藥房進行整理,清理出藏在死角的物料、藥品和耗材。

  1.2對不合格品、過期藥品要劃出專門區域進行定置存放,並建立相應的電子帳;由相應的庫管員和藥房負責人進行後續處理工作。

  1.3對各種無包裝物料進行包裝,做好物料的標識。

  1.4確定盤點範圍,核對藥品和耗材,確保藥品、耗材和貨位一致,同時確認區域內的藥品、耗材與貨位標示是否相同。

  1.5對新參與盤點的人員進行培訓,熟悉盤點作業流程和各種單據。

  2.盤點實施

  2.1盤點表的發放

  2.1.1由盤點主管負責人負責盤點表的發放。

  2.1.2根據盤點人員的分工發放盤點表,盤點表按盤點人數發放,憑盤完的盤點表換新的盤點表。

  2.2實物盤點

  2.2.1盤點人根據盤點表上的藥品和耗材名稱找到相對應的貨位,先核對該貨位的名稱和藥品實物及盤點表上是否相符,如相對應的貨位上有不同品種的藥品名稱應立即轉移至藥品相對應的區域。

  2.2.2盤點時按照實物填寫,實物與帳物相符都打,不相符的“實盤數”欄填寫實物數量。

  2.2.3在盤點表中“實盤數”一欄中工整的靠左邊寫下盤點數字。如盤點表填寫錯誤,應用筆在原數字上劃一橫線,然後在其右邊寫下正確數字並簽名。

  2.2.4當一張盤點錶盤完後盤點人應在盤點人處簽名,並立即將盤點表交給本小組的盤點負責人,由盤點負責人對盤點表進行稽核。

  2.3盤點表的返還

  2.3.1各區域盤點負責人將稽核後的盤點表交到盤點工作點,換取新的盤點表。

  2.3.4盤點負責人對返回的盤點表稽核後,在盤點表返回時間處簽字確認,並交專人錄入系統,同時將新的盤點表發給盤點負責人。

  2.4盤點抽查

  2.4.1盤點表由兩人一組進行錄入,一人負責報數,一人負責錄入。當一張盤點表錄入完成後,由錄入人重新報數,報數人複核。

  2.4.2當一張盤點表錄入完成後,如盤點數字與系統數字不符,立即由專人負責核查。核查結果由核查人和盤點人共同簽字確認。

  2.4.3當盤點表返回後,立即安排人員對盤點結果進行抽盤,抽盤比例為盤點品種的10%但盤點數字與系統數字不符的藥品和耗材必須安排抽盤。

  2.5盤點結果確認

  2.5.1抽盤結束後,如帳物相符率為99.5%以上,盤點結果有效。

  2.5.2抽盤結束後,如帳物相符率為99.5%以下,貝卩針對問題區域進行擴大抽盤,直至帳物相符率為99.5%以上。

  3.盤點總結

  3.1如盤點結果合格,則將此次盤點結果與帳面數字核對,出具盤點總結報告。

  3.2盤點差異的處理,盤點工作結束後,所發生的差異、錯誤、盈虧分別予以處理,盤點差異的原因有錯盤、漏盤、計算錯誤;異常退貨、衝單,並且未入賬等。

  3.3整改措施:重新確認盤點區域,檢查是否存在漏盤、錯盤現象並重新計算;對未入賬的重新入賬;對無法查明的差異以調賬為主。

  3.4將盤點結果上報藥學部,藥學部上報主管領導稽核。

  六、獎懲

  盤點結果納入績效考核。

  1、盤點差錯率

  藥品盤點金額差錯率三0.5%。

  2、獎勵

  所有盤點差錯率在規定以下者,每人獎勵何差錯者(賬物相符率100%,每人獎勵50元。

  3、處罰

  藥品盤點金額差錯率超過0.5%以上者,每人罰款30元處理;差錯率超過1 %以上者,每人罰款50元處理,從當月績效中扣除。

  個體診所藥品管理制度4

  為規範醫院相關工作人員在藥品使用過程中的行為,保證臨床用藥的安全、合理、經濟,提高醫療服務質量,構建和諧的醫患關係,根據《醫療機構藥事管理暫行規定》、《處方管理辦法》、《陽江市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規範》等相關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醫生:應根據病人診斷結果為病人選擇合適的藥物,嚴禁醫生開大處方、亂開貴重藥品,實行大處方登記跟蹤制度。對不合理用藥的大處方,給予醫生業務警示,並處以一定的經濟處罰。

  二、藥學技術人員:應認真稽核處方,準確調配藥品,正確書寫藥袋或貼上標籤、包裝;向患者交付處方藥品時,應當對患者進行用藥交待與指導。藥學技術人員調劑處方時必須做到“四查十對”,認為存在安全問題時,應告知處方醫師,請其確認或重新開具處方,發現藥品濫用和用藥失誤,應拒絕調劑,並及時告知處方醫師,但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發代用藥品,對於發生嚴重藥品濫用和用藥失誤的處方,藥學專業技術人員應當按有關規定報告。

  三、護理人員:應做好最後把關工作,發現有不合理使用或其他失誤的應及時詢問相關人員並作處理。對規定必須做皮試的藥物應認真執行。患者出院帶藥,一律由護理人員代領送到床前,並詳細介紹藥品名稱及服用辦法。

  四、抗菌素的使用管理:要根據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實施細則,明確各級醫師非限制使用、限制性使用和特殊使用的許可權,嚴格處方行為,落實分級管理要求。同時要建立健全醫院促進、指導、監督抗菌藥物臨床合理應用的管理和評價制度,將藥物的`合理應用納入醫療質量和綜合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切實規範醫師的用藥行為。

  五、特殊藥品的使用:

  1、有麻醉處方權的醫生才可開具麻醉的藥品、第一類精神的藥品處方。

  2、處方的調配人、核對人應當仔細核對麻醉的藥品、第一類精神的藥品處方,簽名並進行專冊登記,對不符合規定的麻醉的藥品,第一類精神的藥品處方,拒絕發放。

  3、每張處方的麻醉的藥品、第一類精神的藥品數量不得超過規定的要求。

  4、麻醉的藥品注射劑型僅限於醫療機構內使用或者由醫務人員出診至患者家中使用。

  5、醫院使用放射性藥品必須符合國家放射性同位素衛生防護管理的有關規定。

  6、醫院供應和調配醫療用毒性藥品,憑執業醫師的正式處方。調配處方時,由配方人員及具有藥師以上職稱的複核人員簽名蓋章後方可發出。如發現處方有疑問時,須經原處方執業醫師重新審定後再進行配製。

  個體診所藥品管理制度5

  高危險藥品是指藥理作用顯著且迅速、易危害人體的藥品。為促進該藥品的合理使用,減少不良反應,制訂如下管理制度。

  一、高危險藥品包裹高濃度電解質製劑、肌肉鬆弛劑及細胞毒化藥品等,具體品種見附錄。

  二、高危險藥品應設定專門的存放藥架,不得與其他藥品混合存放。

  三、高危險藥品存放藥架應標識醒目,設定黑色警示牌提示牌提醒藥學人員注意。

  四、高危險藥品使用前要進行充分安全性論證,有確切適應症時才能使用。

  五、高危險藥品調配發放、注射劑稀釋和護士臨床使用實行雙人複核,確保準確無誤。

  六、加強高危險藥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進先出,保持安全有效。

  七、定期和臨床醫護人員溝通,加強高危險藥品的不良反應監測,並定期總結匯總,及時反饋給臨床醫護人員。

  八、新引進高危險藥品要經過充分論證,引進後要及時將藥品資訊告知臨床,促進臨床合理應用。

  個體診所藥品管理制度6

  1、按上級有關規定和醫院臨床用藥的實際情況,劃分為片劑單價1.00元以上者,針劑5.00元以上者列為貴重藥品管理範圍(包括自費藥品)。

  2、貴重藥品又分為一類和二類,一類貴重藥品須建立逐日消耗交班表和日清月結收支帳。

  3、凡屬一類貴重藥品,值班人員必須每日認盤點,填寫逐日消耗交班表,如有差錯和丟失現象按科有關規定酌情處理。

  4、統計員每日根據門診用藥消耗數量及時補充藥品,以保證臨床用藥,當日消耗的貴重藥品應及時登記入帳,並應帳物相符。

  5、自費藥品均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嚴禁自費藥品公費報銷的現象發生。

  6、貴重藥品如有自然破損,應按上級規定的報損制度執行,認真清點破損藥品,填寫藥品溢耗單,由科室負責人簽字方能上報財務,予以報銷。

  7、值班人員調配處方時,應計價準確,調配無誤,凡計價誤差大,或錯發及多發出的貴重藥,均按差錯登記處理。

  8、值班人員調配處方時,應計價準確,調配無誤,凡計價誤差大,或錯發及多發出的貴重藥,均按差錯登記處理。

  9、屬公費醫療的患者,應按公費醫療制度執行,嚴格控制和杜絕濫開大方的現象。

  10、貴重藥品應定期檢查有效期限,嚴防過期失效的藥品使用於臨床。

  11、凡屬生物製品的藥品均按要求冷藏儲存,易潮解和黴變的藥品應存放於乾燥通風處。

  12、嚴格執行藥品管理法,嚴防偽、假、劣藥混入。

  13、嚴格執行貴重藥品逐日消耗制度,貴重藥品每月盤點一次,並認真填寫盤點明細表,上報財務科。

  14、貴重藥品一律由調劑室按醫師處方發放,晚間急症病人所用藥品,次日須補辦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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