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培訓機構安全管理制度(通用5篇)

舞蹈培訓機構安全管理制度(通用5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舞蹈培訓機構安全管理制度(通用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舞蹈培訓機構安全管理制度1

  1、非教學和訓練原因不得隨意進入。

  2、進入舞蹈室,應穿軟底鞋或舞蹈鞋,嚴禁穿硬底鞋入內。

  3、舞蹈室內嚴禁吸菸,不得隨地吐痰,不得亂丟果皮紙屑。

  4、舞蹈室內不準打鬧、追逐,運動時應注意他人所處位置,以免造成傷害事故。

  5、愛護室內一切設施裝置,如有損壞,按學校物資管理規定罰款,對蓄意損壞者,除賠償罰款外,應嚴肅處理。

  6、房室鑰匙應由舞蹈室管理人員保管,舞蹈室使用必須做好登記,用後驗收。

  7、使用部門使用完後,將器材裝置恢復原狀,並清除垃圾。

  8、離開時必須切斷電源,關好門窗,如因缺乏一定的安全措施而造成室內設施裝置損壞、遺失、被盜,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9、堅持衛生值日製度,保持室內一切設施的清潔衛生,由舞蹈室管理人員每天負責檢查、落實。

  舞蹈培訓機構安全管理制度2

  舞蹈教室系學校主要專用教室,是集教學、訓練、健身為一體的多功能場館,由體育組和音樂組共同負責管理。為加強教室的管理、安全工作,確保教學活動的正常進行,請廣大師生員工自覺遵守以下管理條例,服從相關人員的管理。

  1、按課程需要使用本教室,未經負責老師同意,任何人不準隨意進入。

  2、學生進入舞蹈教室上課或訓練必須先換鞋,將鞋子放在指定地點,並擺放整齊。

  3、愛護公物,不得亂摸亂動亂塗鏡子和地板,亂開音響裝置,不得坐在把杆上。

  4、嚴禁在舞蹈教室進食,不得攜帶食物和其它與學習、訓練無關的東西進舞蹈教室。

  5、舞蹈教室的一切裝置,未經老師同意,不得擅自挪用。

  6、必須保持舞蹈教室的清潔衛生,不亂丟紙屑等雜物。

  7、課程結束後,要關好門窗,切斷電源。

  8、舞蹈教室是教師對學生進行教學、訓練的專用場所,其它活動未經許可不得在本室進行。

  9、外單位人員未經許可請勿進入。若需使用場地,請與學校、體育組負責人聯絡,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後方可使用。

  10、違反上述規定,造成損失者,照價賠償。不聽勸告者,進行批評教育和處罰。情節嚴重者,校方給與相應的處分。

  舞蹈培訓機構安全管理制度3

  1、舞蹈房是學校音樂教學和培養學生藝術素質、發展學生個性特長的場所,非教學和訓練時間,學生或他人不得隨意入內。

  2、音樂教學和舞蹈訓練期間,負責教師必須對學生加強嚴格組織,要求學生愛護公物,嚴禁在地板、把手、鏡面及牆面上塗、刻、劃,禁止穿鞋底過硬或鞋底帶釘、金屬的鞋上地板。

  3、專職教師必須加強對舞蹈房內器材的管理,鋼琴、音響裝置等非專職教

  師不得彈奏和開啟。教學訓練結束,教師應及時關鎖門窗。

  4、保持室內整潔衛生,器材擺放整齊,地板堅持拖洗、鏡面應經常用乾淨抹布擦塵,非訓練期,鏡面應及時用簾布遮掩,鋼琴和音響裝置及時用防塵罩罩蓋。

  5、加強安全教育和管理,學生舞蹈練功和訓練中,教師應注重科學指導,加強保護措施,防止學生扭傷、摔傷。

  6、學生進入室內,更應加強文明守紀,服從教師組織安排,不喧譁、不吵鬧,禁止追逐奔跑,翻越把杆等不規則行為。

  舞蹈培訓機構安全管理制度4

  為確保師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證師生身心健康發展和學校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1、嚴守校門,嚴禁閒人自由進出校園,不得無故脫離崗位。

  2、注意觀察進出校園人員情況,嚴禁學生課間出校門。

  3、及時關鎖教學樓及大門,經常巡視校園,確保校內財產安全。

  4、如發現安全隱患及發生意外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和聯絡。

  5、節假日和放學後不準本校教師之外的一切人員進入校園。

  二、路隊安全制度

  1、每天上午、下午放學時,路隊輔導員及時清點人數,整理路隊。

  2、要放學補課,需得到家長的同意,誰補課誰負責學生的安全教育,並整好放學路隊。

  3、輔導員必須準時到崗,嚴禁擅自脫離崗位。

  4、教育學生遵守交通法規。

  三、課堂教學制度

  1、每堂課的科任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2、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準把學生趕出教室。

  3、規範課堂教學行為,檢查教學裝置設施。

  4、嚴禁遲進課堂或擅自脫離課堂。

  5、班主任如發現學生無故不上課,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學生家長。

  四、裝置設施檢查制度

  1、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2、學校值月、值日領導要每天檢查裝置設施情況。

  3、全體教職工要關注身邊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

  4、總務人員要及時維修、維護學校設施裝置。

  五、飲水安全制度

  1、保證水源安全衛生。

  2、經常給飲水桶清洗、流毒。

  3、教育學生有秩序地飲水。

  六、課間管理制度

  1、值日教師必須加強課間巡視工作。

  2、各班配備安全巡視員,監管同學的課間行為。

  3、教育學生課間不攀高、不跳臺階、不追跑,上廁所不擁擠、不做危險性遊戲等。

  七、集體活動安全制度

  1、學校舉行大型校內外活動,要有安全措施。

  2、班級舉行校外教育教學活動,必須得到校長審批同意。

  3、開展大掃除、義務勞動等活動時,班主任必須在場參與,佈置學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4、學校舉行遠距離或重大師生活動,必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報批。

  八、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嚴禁學生攜帶銳器、危險器具進校園,一經發現立即沒收。

  2、嚴禁學生攜帶如剪刀、小刀等銳器上體育課或活動課。

  3、學校綜合實驗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藥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九、用電安全制度

  1、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常識教育,不準隨意觸控電源和線頭等。

  2、班內要指定專人開關電源。

  3、教師在使用電器前必須檢查電源、線頭等。

  4、電源總閘安裝的辦公室人員在到校和放學時,及時開關閘刀。

  十、組織保障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2、健全安全工作責任制,確保安全工作落實到人,每學期要簽訂各類安全責任書。

  3、每學期對安全工作有明確分工,責任到人。

  4、定期排查不安全隱患。

  十一、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1、學校應在各類災害發生前做好資訊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為主動,實行全員監控。

  2、在遭遇不可預見的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有序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傳授遇災後的自救、互救辦法,培養學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5、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6、實行全員參與安全工作制度,不得迴避安全工作責任。

  舞蹈培訓機構安全管理制度5

  1、學校的法定代表人是本校安全事故防範的第一責任人,對本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2、學校工會依法組織教職工參加本校安全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教職工在安全方面的合法權益。

  3、採取多種形式,開展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宣傳,普及安全知識,增強全體教職工和學生的安全意識。

  4、學校安全工作的重點是抓防火、防盜、防校舍倒塌、防觸電、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校內外意外傷害的教育和防範工作。

  5、抓好學校安全工作的主要措施是: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和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建立安全工作會議和安全教育制度;提高安全防範意識,抓好各項安全制度的落實;制定必要的`安全應急預案、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學校安全網路體系;定期召開學校的安全工作專項會議;對學校門衛、財務室、教學樓、辦公室、實驗室、電腦房、電教室、圖書館、檔案室等教學重地和用電、用水設施提出安全防範要求;建立崗位安全責任制度;要把安全工作納入學校年度檢查、考核、評比內容。

  6、學校購置和使用的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質量,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

  7、學校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應當委託有相應資質的勘察、設計、施工和工程監理單位負責實施,確保建築工程質量和安全,符合國家的建築工程安全標準。

  8、學校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險物品應嚴格管理,規範使用。

  9、學校應當將容易發生火災以及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部位確定為消防安全的重點部位,設定明顯的防火標誌,實行嚴格管理。

  10、教職工下班時,應當切斷工作場所的電源。

  11、學校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順利暢通,定期對消防設施和器材進行維護、保養、更換。

  12、學校分管領導或衛生老師要定期組織食品衛生檢查,對學生加強飲食衛生教育,倡導學生建立良好的飲食衛生習慣,教育學生不買街頭無照(證)商販出售的不潔食品,不食用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

  13、按照學生不同年齡的生理、心理以及教育特點,建立和健全保障學生安全的各項管理制度。

  14、組織學生參加校外活動,要租用有資質的客運公司的車輛,中速行駛,嚴禁超載。

  15、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應當按照規定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16、學校對學生進行勞動技能教育以及組織學生參加公益勞動等社會實踐活動,要確保學生安全,嚴禁以任何形式、名義組織學生從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的勞動或者其他危險性勞動。

  17、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飲用水以及文具或者其他物品,要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做到衛生、安全。

  18、學校組織安排的勞動、體育運動等體力活動,不能超出學生一般生理承受能力,對不適應某種場合或某種活動的特異體質的學生,學校應當給予必要照顧。

  19、嚴禁教職工侮辱、毆打、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20、教職員工要在工作崗位上履行保護學生安全的職責,不擅離工作崗位。教職員工要可能危及學生安全的學生異常情況及時告知學校和家長。

  21、非學校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非學校及學校人員的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學校,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依傍學校圍牆或房牆構築建築物。

  22、學校每天安排人員對校內進行一次安全檢查,每月彙總一次檢查情況並報學校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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