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車間員工管理規章制度(精選6篇)
生產車間員工管理規章制度(精選6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生產車間員工管理規章制度(精選6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生產車間員工管理規章制度1
1、勞動紀律:
⑴員工務必遵守廠規廠紀,違反者按《違反廠規廠紀處罰條例》處理。
⑵員工上班應做到不遲到、早退,嚴格按照三班制的作息時間進入工作崗位,不到崗者作遲到處理,下班時間未到離崗者按早退處理,遲到一次罰款5.00元,早退一次20元。沒到下班時間不允許離開自己的崗位,更不允許站在門口喧譁,聊天,擅離崗著10元/次。
⑶上班時間不得串崗閒聊,不允許大聲唱歌喧譁,打鬧嬉笑,更不得擅自出廠或回宿舍,有事離崗務必向組長或車間主任請示,得到批准後方可離開,如擅自離崗被發現一次罰款20.00元。
⑷上班時不準坐凳,不得在工作時間內看報紙、雜誌,用手機發資訊,打遊戲,吃零食,抽菸,如發現一次罰款20.00元。
⑸有事須寫請假條,經班組長簽字後交車間主任批准,原則上每個班組請假不得多於2人,每月在三天休假後還需請事假的,車間需根據生產狀況安排簽署意見經厂部批准方可休假,不假而歸按曠工處理,每一天罰款50.00-100.00元。
⑹下班或吃飯時,須將自已機床上的日光燈與電風扇關掉,不執行者一次罰款10.00元。
⑺服從指揮,聽從安排,下級服從上級,個人服從組織,對車間、班組的安排如認為不合理,能夠越級反映,但不得頂著不辦或消極怠工,不得賭博或打架鬥毆,違者罰款50-100元,情節嚴重者推薦厂部給予行政處罰直至開除。
2、現場管理制度
⑴持續現場良好的工作秩序,創造亮麗、舒適的工作環境。
⑵用心參與“5S”管理活動,持續車間內的整齊、整潔。工作臺務必定位擺放,不得放置與生產無關的物料,廢品應放置在不合格品箱內,合格品與不合格品不得混放。
⑶在製品務必按性質區別放置,藍色的箱子放置良品,紅色的放置不良品,並做到班清班潔。
⑷所有在加工的在製品、合格品、不合格品等均須用標識牌標識。
⑸下班時每位員工務必按照“數控機床保養資料”進行清掃與保養機床。
⑹愛護公司財產,嚴禁在機床裝置上人為刻劃,留下痕跡,一經查實將給予50.00元的處罰。
⑺下班打掃衛生後,銅屑車應放在指定區域,並持續現場的整齊整潔,如發現違規放置者,將處以20.00元的罰款。
3、生產工藝管理制度
⑴生產工藝是確保產品質量的基礎,所有員工應遵守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
⑵嚴格按照圖紙施工,每班生產的第一隻產品務必經檢驗員確認後方可連續生產,生產過程中務必經常進行自檢,如發現批次報廢,發現一次罰款50.00元,並根據損失狀況進行賠償。
(3)員工在未經班組長或主任的允許下,不得擅自更改機床內的任何程式,一經發現,將處以50~100元的罰款。
(4)機床設定的引數與倍率嚴禁擅自改動,如發現擅自更改程式或引數的,發現一次處罰40.00元。如因其它人為原因造成機床損壞的,將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從嚴處罰500-1000元。
⑸機床啟動按鈕上的保護罩嚴禁擅自旋開操作,一經發現處罰當事人10.00元。
⑹芯棒加工產品時,扳手不得放在機床內部,一經發現將處罰20.00元,如因此而導致機床損壞的,將照價賠償損壞部件。
⑺棒料加工產品時,銅棒的長度不準超過主軸口部100mm,如發現違規操作者,一次處以50.00元的罰款,如因此而導致機床損壞的,將照價賠償損壞部件。
⑻機床加工產品時,務必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作業,如因人為操作不當導致刀具、夾具損壞的,應當照價賠償。
⑼車間所用螺紋規由班組長統一領取,交員工使用,如在使用過程中造成損壞或丟失的,當班員工將照價賠償。
4、獎懲制度
⑴獎勵制度
下列狀況下獎勵直接相關人員(獎金額報厂部批准50-500元)
a、制止了不合格品或不合格擴大化
b、超額完成生產任務者
c、在技術、質量、工藝上提出合理化推薦並確有成效者
e、對違反廠規廠紀,車間管理規定用心舉報經查屬實者
d、有其他突出表現者
⑵懲罰制度
a、影響他人工作者,一次罰10.00元
b、不按時完成生產任務者,將扣除未完成數的雙倍定額工資。
c、損壞公司財物者照價賠償,故意損壞者加罰100元
d、違反機加工車間管理規定的相關制度者
生產車間員工管理規章制度2
一、員工應該按時上班,上班時間衣著整潔。
二、禁止在車間吃飯、吸菸、聊天、嬉向鬧、吵嘴打架、私自離崗、竄崗等行為。
三、作業時間謝絕探,不做與工作無關或影響他人工作之事。禁止帶小孩或廠外人士在生產車間玩耍或濫動車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擔。
四、未經允許或與公事無關,員工一律不得進入辦公室。
五、任何人不得攜帶易燃易爆、易爛、毒品、濃氣味等違禁物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之物品進入車間。不得將私人用品放在操作檯上。
六、車間嚴格按照生產計劃排產,根據車間裝置狀況和人員,精心組織生產。
七、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裝置操作規程、質量標準、工藝規程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產品生產工藝或裝配方法。
八、員工在操作過程中發生異常現象時,及時向車間主任報告,經車間主任確認後,方可再行按要求進行。
九、作業人員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停止作業或者在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後,徹離作業現場。
十、在工作時間內,員工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正確使用儀器、裝置,在生產過程中要注意節約用料,不得隨意亂扔物料、工具,做到文明生產。
十一、車間所用器具、物料等,用完及時歸位,按指定地點放好。
十二、在生產過程中好、壞物料必須分清楚,必須做上明顯標誌,不能混料。
十三、堅持每天對運轉裝置、工作現場和所轄區域進行一次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
十四、掌握本崗位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的能力。
十五、必須如實做好車間生產記錄。業和違章指揮,應當予以拒絕。
十六、員工領取物料必須透過車間主任開具領物單,不得私自拿取物料。
十七、員工有責任維護環境衛生,嚴禁隨地吐痰,亂扔垃圾。
十八、下班時(或做完本工序後)應清理自己的工作臺面,做好裝置的保養工作。打掃場地和裝置衛生,並將所有的門窗、電源關閉。
十九、不得私自攜帶公司內任何物品出廠(除特殊情況經領導批准外)。
二十、對惡意破壞公司財產或盜竊行為(不論公物或他人財產)者,不論價值多少一律交公司總經辦處理。視情節輕重,無薪開除並依照盜竊之物價款兩倍賠償或送機關處理。
生產車間員工管理規章制度3
為更好的執行公司相關檔案,確保安全生產穩定執行、廠區衛生乾淨整潔,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衛生
1、按照公司規定,各班組認真完成各自班組區域地面衛生、個人裝置衛生,要求地面必須乾淨整潔、備用裝置衛生乾淨、工具擺放整齊。
2、每週生產部將不定時進行檢查各車間地面衛生及現場5S情況,對錶現較差的班組考核班長20元並責令整改,對於在規定期限內未及時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進行50元考核;對於檢查衛生保持較好的班長20元獎勵;班組內部獎勵考核由班長自行開展,安全科比較管理按規定另行統計計算。
3、生活區域衛生(中控室、樓梯間、廁所等)每個班未及時打掃或者打掃不徹底的考核班長20元。
二、上班紀律
1、上班期間禁止出現睡覺、刷影片、玩遊戲、長時間脫崗(30份鍾內)等嚴重違規違紀行為,按總公司制度結合現場管理要求,第一次直接考核200元,第二次500元並由生產科、辦公室約談,再次出現停工學習,扣除對應工資或勸退處理。當班期間,班長應關注巡檢人員狀態,保持溝通,確保人員巡檢安全;班員巡檢、外出或上廁所、就餐等應經班長同意或知曉,戴好手機或對講機等溝通裝置,禁止私自外出。
2、工作中、生活中發生異常情況可逐級上報,尋求幫助解決,禁止出現私下打架鬥毆的事件發生。當班期間出現打架鬥毆事件,考核雙方各500元,若因此出現人員受傷的視情節嚴重性另行處理。
3、上班期間若發現有人在中控室及樓梯間等生產區域抽菸行為的,考核200元,對於發現抽菸者並實名舉報的,獎勵舉報人50元,在防爆區和庫房等吸菸、帶火種情況視情節嚴重性罰款或開除。對於發現在防爆區重點抽菸者並實名舉報的,獎勵舉報人100元,造成事故發生的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三、現場巡檢
1、各班長認真督促班員現場巡檢,按每小時一次標準執行,若出現前端波動時間較長時,應加強排水頻率。因巡檢不到位導致工藝裝置、分析儀異常的如:壓縮機存在異響未及時發現、催化車間排水不及時導致過量氫儀表進水、排油不及時導致油進催化爐的、分析儀無氣量導致儀表損壞的,靜電除油電極絲斷裂等。視產生後果考核50-200元不等,造成系統停機的,考核500元。
2、對於巡檢發現隱患並立即上報且及時處理的,進行100-200元不等獎勵。
3、班組長每天未對現場進行巡檢的、巡檢不認真仔細的考核50元,對於每個月都巡檢認真仔細且善於發現問題並及時處理問題的獎勵50-100元。
4、交接班不清楚的不進行交接班,必須將本班現場問題處理完成後交接班,或交接班組雙方確定後協助處理,如交接班不清楚導致裝置停機的,生產科調查後按責任劃分進行處理。
四、工藝質量
1、當班期間班長操作出現氧含量在1.80%以下純度變壞的,按照公司制度考核班長200元,氧含量在1.80%-2.0%之間變壞的,考核班長100元,氧含量在2.0%以上變壞的免除考核。純度變壞都必須寫調節說明且在一小時內發至“生產異常群”,超過時間未傳送的外加20元考核,每次氧純度變壞由生產科調查曲線核實原因。由生產科統計每季度各班組氧純度壞次數,對未出現純度變壞班組班長獎勵200元,班員各獎勵100元。
2、班長逐步培養班員工藝操作,副操或者外操調節導致產品純度變壞的,第一次不考核,後續按50元每次考核。
3、重要安全工藝引數如:加氫爐溫度(A爐不低於100℃,不高於連鎖值20℃;B爐不低於50℃,不高於連鎖值20℃;加氫反應慣性控制在20℃以內)、過量氫含量較高(不超過2.0%)、空分系統未及時排水、精餾塔汙氮氣長時間不調節(30分鐘內)在300方/h以上的等;未及時進行調節的考核50元/次,造成裝置故障、安全事故的按情節嚴重性另行考核,其它原因由生產科分析處理。
4、因工藝異常操作(如閥門開關幅度太大、私自修改報警連鎖值)導致裝置突然跳機的,考核200元;導致系統緊急停機的考核500元。
生產車間員工管理規章制度4
一、勞動紀律
1、員工上班應著裝整潔,不準穿奇裝異服,不得穿拖鞋,一次罰款5元。
2、員工上班應做到不遲到、不早退,嚴格按照上班時間刷卡考勤進入工作崗位,不到崗者作遲到處理,下班時間未到離崗者按早退處理,遲到一次罰款5元,早退一次20元。沒到下班時間不允許離開自己的崗位,更不允許站在門口喧譁,聊天,擅離崗著10元/次。
3、員工每天上班開早會,不得遲到,一次罰款5元。
4、員工在開早會時須站立端正,認真聽領導講話,不得做一些與早會無關的事項。
5、上班時間不得串崗閒聊,不允許大聲唱歌喧譁,打鬧嬉笑,吵嘴打架,私自離崗,更不得擅自出廠或回宿舍,有事離崗必須向領導請示,得到批准後方可離開,如擅自離崗被發現一次罰款20元。(注:脫崗:指打卡後脫離工作崗位或辦私事;竄崗:指上班時間竄至他人崗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車間內禁止吸菸,吸菸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門外,不執行者罰款100元。
6、上班時不得在工作時間內看報紙、雜誌,玩手機,吃零食,睡崗的如發現一次罰款50元。
7、有事須提前寫請假條,不可代請假或事後請假,經相關領導批准,原則上每個班組請假不得多於2人。每月在四天休假後還想需請事假的',車間需根據生產情況安排簽署意見經相關領導批准方可休假,不假而歸按曠工處理,每天罰款50—100元。
8、上班和吃飯,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停工隨時關水關電。不執行者一次罰款10元。
9、下班前必須整理好自己崗位的產品物料和工作臺面,凳子放入工作臺下面,如發現一次罰款5元。
10、員工在工序操作過程中,不得隨意損壞物料,工具裝置等,違者按原價賠償。
11、服從指揮,聽從安排,下級服從上級,個人服從組織,對車間、班組的安排如認為不合理,可以越級反映,但不得頂著不辦或消極怠工,不得賭博或打架鬥毆,違者罰款50—100元,情節嚴重者建議厂部給予行政處罰直至開除。
12、不得私自攜帶公司內任何物品出廠(除特殊情況經領導批准外),若有此行為且經查實者,將予以辭退並扣發一個月工資。
13、對惡意破壞公司財產或盜竊行為(不論公物或他人財產)者,不論價值多少一律交公司總經辦處理。視情節輕重,無薪開除並依照盜竊之物價款兩倍賠償或送公安機關處理。
二、現場管理制度
1、員工有責任維護環境衛生,嚴禁隨地吐痰,亂扔垃圾。在生產過程中要注意節約用料,不得隨意亂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物件必須撿起。發現一次罰款5元。
2、積極參與“5S”管理活動,保持車間內的整齊、整潔。工作臺必須定位擺放,不得放置與生產無關的物料,廢品應放置在不合格品箱內,合格品與不合格品不得混放。發現一次罰款5元。
3、所有在加工的在製品、合格品、不合格品等均須用標識牌標識。
4、填寫裝置點檢表應認真,真實記錄,並對裝置進行清掃與保養,不執行者罰款10元。
5、每道工序必須接受車間品管檢查、監督,不得矇混過關,虛報數量,並配合品檢工作,不得頂撞、辱罵。發現一次罰款20元。
6、填寫記錄應真實、清晰、字型工整,不允許虛報,發現一次罰款10元。
7、愛護公司財產,嚴禁在機床裝置上人為刻劃,留下痕跡,一經查實將給予50元的處罰。
8、每天上下班打掃衛生,物品擺放要整齊劃一,地面無雜物,工作臺面禁止放個人物品,發現一次罰款5元。
9、衛生工具用完後須清洗乾淨放在指定的區域,工具不得亂丟,倒置、甚至損壞。發現一次罰款5元。
10、下班時(或做完本工序後)應清理自己的工作臺面,打掃場地和裝置衛生並將所有的門窗、電源、氣泵關閉。否則,若發生失竊等意外事故,將追究本人和車間負責人的責任。
三、生產工藝管理制度
1、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裝置操作規程、質量標準、工藝規程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產品生產工藝或裝配方法。如有違規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否則,造成工傷事故或產品質量問題,由操作人員自行承擔。
2、嚴格按照圖紙作業,每班生產的第一件產品必須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後方可批次生產,生產過程中必須對產品100%自檢,以避免不合格品流入下工序。如發現批次報廢,發現一次罰款50元,並根據損失情況進行賠償。
3、裝置只能本工序的員工進行操作,其他員工不得擅自使用,如因此而發生的產品質量問題,將雙倍考核,造成的裝置部件損壞,將由責任人照價賠償。
4、裝置加工產品時,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作業,如因人為操作不當導致部件損壞的,應當照價賠償。
5、生產過程中,如果遇到原輔材料、包裝材料等不符合規定,需及時報告車間領導處理,如繼續生產造成的損失,後果由車間各級負責人負責。
6、員工工作時無法按照工藝檔案執行時,需要及時提出由相關部門進行解決,不能強行工作。否則造成的問題嚴重時,由於員工知情不報將進行考核。
生產車間員工管理規章制度5
1. 車間員工提前5分鐘到崗並做好開工前所有準備。遲到早退1~10分鐘扣5元;11~60分鐘扣10元; 61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2. 上班中途員工外出必須向車間請假,經批准後方可離開,並打卡正確登記出入時間,否則按曠工處理。
3. 因事因病請假必須親自提前提出,病假無假條按事假處理,不得事後請假或他人代假,否則事假按曠工處理,病假按事假處理。
4.事假一天扣款40元(每小時5元),病假需憑正規醫院診斷書,不計工資。每月事假不得超過2天,超過時間按曠工處理。每月病假超過三天以上者,超過時間按事假處理。
5. 凡未請假或請假未獲批准而擅自離崗,不上班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6. 無故曠工一天扣80元(每小時10元)。當月曠工累計3日,全年曠工累計10日的,提請商務部予以辭退。
7. 因生產需要安排加班或臨時通知上班,不得無故推託,無特殊原因不加班者按曠工處理。
8. 上下班親自刷卡,不得託他人或代他人刷卡,否則每人次扣10元。
9. 下班前妥善處理當日生產的部件、產品,並清掃責任區。沒有擦機臺、清掃責任區者扣10元。
10. 離開工作崗位或下班後沒關閉責任範圍內的裝置、照明電源,下班後沒關車間窗戶者扣10元。
11. 任何人不得攜帶易燃易爆、易腐爛、毒品、濃氣味等違禁物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之物品進入車間,違者扣10元。
12. 員工不得在公司工作場所或工作時間內買賣私人物品,違者扣10元。
13. 工作時間,不得聽音樂、玩手機,接打私人電話不得超過5分鐘,通話時不得大聲影響他人工作。違者扣10元。
14. 員工於工作時間內,未經核准不得接見親友或與來賓參觀者談話,如確因重要事故須會客時,應經車間核准在指定的地點,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
15. 員工在作業過程中,必須保持1米以上的距離,不得擠坐在一起,違者扣10元。
16. 上班時必須穿工作服,坐姿端正,不得脫鞋、翹腿、左顧右盼,違者扣10元。
17. 禁止脫崗、串崗、溜崗、睡崗,違者扣10元。
18. 工作期間不得做與工作無關事情,生產現場禁止閒聊、吃食物、隨意吐痰、吸菸、喝酒、看書報、唱歌、吹口哨等。違者每次扣10元。
19. 個人責任區內有食品、餐飲具、包、化妝品、毛巾、衛生用品、書報、衣物、鞋、內地面有散落零件等,扣款10元。
20. 廢品、廢料未存放於指定區域,不合格品、待檢品、返修品、合格品無清晰明顯標識,扣10元。
21. 工具(鉗子、螺絲刀、電烙鐵、通路儀)、工位器具(週轉箱、週轉車、零件盒)、抹布、拖布、包裝盒、酒精等使用後未及時放回到原位,扣10元。
22. 不在本班組責任區內工作時,工作結束後未及時將工作地點清理乾淨,扣10元。
23.合格部件、產品不按時入庫,返修品不及時返修,不及時清理廢品、邊角料、工作垃圾(廢包裝盒、廢包裝箱、廢塑膠袋),在現場存放超過一天,扣10元。
24. 未對原料、部件、產品做好防塵,防潮措施,罩上塑膠袋或將其墊起,扣10元。
25. 不愛護公共環境,隨處亂仍果皮、紙團、瓜子皮等垃圾,扣10元。
26. 按規定填寫各種質量記錄,在工序流動中不允許揉搓、沾溼、撕毀、損壞和丟失。違者扣10元。
27. 不按規定使用放置工位器具、週轉工具,不按規定對裝置進行保養和維護,扣款10元。
28. 各崗位妥善保管生產工藝檔案(質量規定、操作規程),本崗位、責任區的檔案丟失、破損扣20元。
29. 不得怠工或煽動他人,不得打架鬥毆、聚眾鬧事,違者扣20元。
30. 禁止帶小孩或廠外人士在生產車間玩耍或濫動裝置,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擔。
31. 未經車間批准,禁止將原物料、半成品、裝置部件等物品帶出現場加工,違者扣20元。
32. 工作時間幹私活,扣款20元,用公司原材料做私活的按原材料價值的2倍賠償。
33. 全體人員要愛護公司財物、消防器材、生產工具和生產裝置,因生產而領用的工具自行保管,用後歸還,如有人為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
34. 有偷盜行為或擅自將公司財產佔為已有者,視情節輕重,無薪開除或送公安機關處理。
35. 塗改工票數字及虛報情況和數字者,一經發現,按10倍數量處罰。
36. 擅自拆除裝置的安全防護裝置,使用非本人操作的其他裝置,新員工未經培訓擅自使用裝置,扣款20元,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擔。
37. 因個人原因影響生產進度、影響發貨,扣款30~50元。
38.自責加工不合格品及將不合格品轉序者,按其對後續工序及成品質量的影響程度扣款30~50元。他責不合格品轉入本序而未發現且加工轉序者,按自責處理。
39. 因工作失誤造成生產過程中的質量事故者,視情節及認識態度及後果扣款50~100元。
40. 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安排,拔弄是非當面頂撞領導的視情況扣款50~100元,甚至提請主管領導解除合同。
41.違反操作規程,擅自更改產品生產工藝或裝配方法,造成工傷事故或產品質量問題,裝置損壞以及原材料浪費的,視情節況扣款50~100元,並且由操作人員自行承擔後果。
生產車間員工管理規章制度6
第一章:總則
1、目的:規範各類工具的保管、領用、以舊換新、移交、報廢程式,以避免工具的超標領用及調任無交接等現象。
2、適用範圍:員工使用工具的標準制定、領用、退庫、交接、報廢等。
第二章:工具發放標準的制定
1、操作工具的領用標準與最低使用期限由技術部統一制定與調整;
2、如果各標準需變動時,務必由使用部門向原制定部門提出,原制定部門修訂後向各部門重新下發。
第三章:工具卡的使用及管理
1、工具卡中設不同登記頁:領用各類工具時在相應登記頁上登記。
2、工具卡由各部門內勤保管,領用人領用工具時,到內勤處取卡,與領料單一齊送行政倉庫或業務倉庫領用。倉庫發料人員應在相應登記頁填寫領用工具的名稱、型號、數量並讓領用人簽字後返還內勤處。
3、工具的保管就應職責到人。部門應專設一卡,登記公用工具,並確定工具保管職責人。各職責人負責此工具的日常保管、正常損壞後換領等工作,並對工具的限期內損壞、遺失等負責。
4、行政及倉庫應專設工具帳目,對各部門各崗位各人員的工具領用狀況進行統計,以便和部門之間核對。
5、生產車間耗材類產品及勞保用品的登記納入“工具卡”統一管理。
第四章:工具的領用、更換及退還
1、工具領用條件:
A、操作工具首次領用,務必是在領用標準範圍內;
B、換領務必以舊(壞)換新。
2、工具領用程式:
A、工具為首次領用時,領用部門填寫“領料單”,註明用途和保管職責人,交部門負責人籤準後,由工具保管人到部門內勤處取“工具卡”,一併交倉庫人員領料。倉庫人員填寫工具卡並由領用人簽名後交內勤。
B、以舊(壞)換新領料時,使用部門應填寫“領料單”,取“工具卡”及原舊工具到倉庫換領。
C、原工具丟失或在最低使用限期內損壞,按第五章規定賠償後方可再重新領用。
3、工具交接或退還
A、有如下狀況:
a.調任交接。部門內或部門間人員調動,都應報人力資源處。人力資源處除辦相應人事調動手續外,應發給調動人員“工具移交表”一份,到部門內勤處取“工具卡”,登記表格,各工具應由部門經理確定移交、退庫還是繼續使用並簽名。調動人員持表與工具卡到業務與行政倉庫,請保管員核對,做如下處理並簽名確認。
Ⅰ如移交,則在原保管人工具卡上註明轉**人,接交人應取其“工具卡”交倉庫填寫並由接交人簽字確認;
Ⅱ如退庫,按以下B退庫手續辦理;
Ⅲ如繼續使用,則“工具卡”上相應專案不做變動,但工具卡上改變部門或崗位名稱,業務與行政倉庫統計表中,“部門”與“崗位”上做相應變動。
b.離職退還。人員離職,在其填寫“離職單”的同時,由人力資源處負責發給其“工具移交表”一份,到內勤處取“工具卡”填寫,部門負責人確定其工具是移交給接任人員還是退還倉庫並簽名。離職人員持表與工具卡到業務與行政倉庫,請保管員核對,做如下處理並簽名確認。
Ⅰ如移交,則在原保管人工具卡上註明轉**人,接交人應取其“工具卡”交倉庫填寫並由接交人簽字確認;
Ⅱ如退庫,按以下退庫手續辦理;
Ⅲ如工具限期內損壞或遺失,應按第五章規定賠償後,倉庫人員方可簽名。
B、退庫手續
a.工具需要退庫時,由工具保管人辦理紅字“領料單”,與“工具卡”一併送倉庫退料。倉庫保管應檢驗工具的完好性,如完好則在工具卡上登出相應專案,並簽字確認。如工具已經損壞,則拒絕其退庫。
b.由工具保管人取“工具卡”,與工具一併送倉庫退庫。倉庫保管在“工具卡”相應欄目中註明其退回日期,並簽名確認。
第五章:工具的檢查與賠償
1、倉庫人員收回舊工具時務必認真檢查,如仍可用,請領用人繼續使用。如可修復,可聯絡相關專業人員修復。如工具有舊品時(有必須損耗但不影響使用的產品),儘量請領用人領用可用的舊品。舊品領用只需以舊換舊,不需開領料單與填寫工具卡;工具領用須開領料並填寫工具卡。
2、公司總安全員負責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操作工具的保管狀況,行政倉庫保管人員負責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工具的保管與使用狀況。
3、如發現工具有未過最低使用期的損壞、遺失等影響操作的狀況,應責其在必須時間內補齊工具。方式有自已補購或賠償後重新領用。賠償標準:
A、工具或勞保丟失,由職責人賠償原價。
B、使用限期內損壞,以舊(壞)換新前務必賠償:
C.勞保用品,超過規定使用期一半的,按半價賠償;在規定使用期一半以內的,按原價賠償。
4、賠償與領用手續:職責人向倉庫說明狀況,由倉庫寫出損壞或遺失工具的價格證明後,到財務出納處繳款,然後憑收據到倉庫辦理損壞工具以舊換新手續,或遺失工具重新領用手續。
第六章:工具的借用
1、為方便不常用工具的借用,機修工段設部分常用操作工具備借,也可辦理臨時借用。
2、借用及歸還手續:
A、工具借用務必填寫“工具借用申請單”,說明借用時間、歸還時間、用途、保管職責人等,經部門負責人與倉庫所在部門負責人簽名後,方可借用。
B、倉庫保管員負責借出工具的催還,如有丟失或損壞,按上述賠償規定賠償。
C、工具歸還時,保管員在“工具借用申請單”上簽名確認。
第七章:舊品的報廢
業務及行政倉庫每半年整理一次報廢工具的清單,填寫“工具報廢申請單”,經倉庫負責人核實與部門經理批准後,方可對報廢工具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