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供水衛生管理制度11篇

二次供水衛生管理制度11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二次供水衛生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二次供水衛生管理制度1

  一、總則:

  1.制定目的:

  1.1規範各公司安全(含消防)衛生、管理、保證人身及經營安全。

  2.適用範圍

  2.1本規則適用於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教育、環境衛生管理、安全檢查、電氣安全、職位安全操作規程、安全事故管理、安全檔案管理、勞保用品發放使用管理、消防與倉庫安全管理、安全衛生獎懲等安全衛生有關事項。3.權責單位:

  3.1總經理室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與起草工作。

  3.2總經理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的核準工作。

  4.管理單位:

  4.1總經理室稽核部門為本辦法之總公司管理單位。

  4.2各公司安全部門(行政單位)為本辦法各公司之管理單位。

  二、內容

  5.安全責任制

  5.1安全管理小組

  5.1.1為了統各全公司安全管理有關事項,成立各公司安全管理小組作為各公司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管理小組工作職掌如下﹕

  ①推行、宣導公司有關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②制訂月、季、年安全工作計劃,定期呈報(副)總經理,並負責推行、實施。

  ③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有嚴重事故隱患的,有權制止作業。並立即採取處理措施或報告該部門主管、經理直至(副)總經理。

  ④督導、協助有關部門制訂、健全安全的管理制度,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⑤負責各種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建立、完善各種事故檔案。並負責填報各項事故報表工作。每月對當月安全事故向G/M提出分析報告。

  ⑥接待並處理政府有關部門的安全檢查、來訪。

二次供水衛生管理制度2

  一、認真學習國家對二次供水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和要求,切實做好二次供水的衛生管理工作。

  二、持有效衛生許可證供水,衛生許可證懸掛於醒目位置。

  三、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培訓,取得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後方可上崗。

  四、二次供水設施應加蓋加鎖,防止飲水安全事件發生。

  五、保持周圍環境衛生,周圍10米內不得有汙物等汙染源。

  六、每半年至少對二次供水設施清洗消毒一次(全年不少於2次),並進行清洗消毒效果檢測。

  七、專(兼)人負責二次供水管理,管理檔案完善,各項資料齊全。

  八、當供水水質受到汙染時,應立即採取措施,並及時向當地衛生、供水部門報告。

二次供水衛生管理制度3

  1、每日做好二次供水水質檢測,檢測結果應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配備餘氯比色計,定期對池水進行餘氯測定,當池水餘氯含量低於0.05mg/L時,應及時投加消毒藥物,並做好記錄。

  2、做好水泵的輪換,每臺大泵、小泵分為兩組執行每4小時輪換制,每2天定期給電機、水泵新增潤滑油。做好輪換記錄,記錄內容包括輪換時間、壓力、電壓、電機溫度、電機水泵是否有異常,如有異常及時向水電科管理人員報告。

  3、負責供水管理,定期對設施周圍環境衛生是否整潔、水池周圍是否有汙染源、水池檢修入口是否加蓋上鎖、透氣孔、溢水孔是否運轉正常等進行巡查,如有異常及時向水電科管理人員報告。

  4、嚴禁閒雜人員進出水廠,做好水廠安全防護工作,如遇重大和突發問題及時向水電科管理人員報告。

  5、按衛生監督部門要求必須每年進行一次體檢,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工作。

  6、應配合對水池的定期清洗,隨時掌握及查詢供水裝置、儀表執行情況,瞭解水池(箱)及配套管道、閥門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向水電科管理人員報告,並協助維修人員維修。

  7、水電科管理人員隨時抽查各類記錄,如發現未按時輪換水泵、為及記錄的情況,將給予一定的處罰。

二次供水衛生管理制度4

  為確保二次供水水質,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範》,保護業主的身體健康,根據國家和市、區衛生行政職能部門的規定和要求,現結合我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認真學習國家和市、區衛生行政職能部門對二次供水的。法規

  和要求,切實做好二次供水的衛生管理工作。

  二,做到高、低水箱(池)周圍10米內、無工業、生活汙染,

  確保水質衛生。

  三,二次供水設施設專人管理,管理人員做到每年一次體檢和參

  加衛生知識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四,每天對二次供水設施進行兩次巡查和現場餘氯測定,有記錄備查,並做好環境清潔。

  五,二次供水設施的清洗、消毒工作,請專業清洗隊伍,每年清

  洗、消毒二次,並接受區衛生監督部門的抽樣檢測,確保水質安全衛生。

  六,積極、主動配合區衛生監督職能部門、加強對本單位二次供

  水設施的管理,並接受監督檢查。

二次供水衛生管理制度5

  為保證二次供水過程中水質的清潔,特制定如下衛生管理制度。

  1、二次供水水池定期由專業公司進行清洗,保持乾淨無汙物;

  2、從業人員必須持有《預防性健康體檢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並定期進行體檢;

  3、除專業人員外,其他人員一般不得進入水池;

  4、從業人員應嚴格按照清洗程式對水池進行消毒清洗,並作相應記錄;

  5、從業人員在水池內工作時著裝應符合衛生要求;

  6、保持水泵房內的整潔,以免灰塵等滲入水池;

  7、清洗完畢後,由相關負責人取水樣送有關政府部門化驗,確保水質完全符合要求。

二次供水衛生管理制度6

  1、二次供水設施及供應的飲用水必須符合國家《二次供水設施衛生規範》(GB17051—19xx)和《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範》(20xx)。

  2、二次供水設施的公共場所須建立用水衛生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值班人員。

  3、從事二次供水值班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工作,並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

  4、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飲用水衛生的疾病和病原攜帶者,不得直接從事二次供水工作。

  5、二次供水水池應封蓋加鎖,並保持二次供水設施周圍的環境衛生,水池的排氣孔溢流管孔應加裝砂網,水箱周圍不得設有汙水管線及汙染源。

  6、水池至少每年清洗消毒二次。從事清洗消毒人員必須取得衛生知識培訓證明及健康證明。

  7、當二次供水水質受到汙染時,應立即採取措施,並及時向當地衛生、供水部門報告。

二次供水衛生管理制度7

  市人民政府決定對《長沙市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衛生管理規定》作如下修改:

  1、文首及第一段導語修改為“為確保我市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水質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特作如下規定"。

  2、第一條中"在其設計和選擇使用的材料、塗料等都必須符合衛生要求和國家規定的有關標準"修改為"應保證在建設選址、設計、施工過程中及所使用的材料不使飲用水水質受到汙染,並有利於清洗消毒。"

  3、第二條中"建設單位應向所在區的衛生防疫部門申報,經檢測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現已投入使用的二次供水設施,也應向所在區的衛生防疫部門申報,經檢測合格後,方能繼續使用"修改為"建設單位應向設施所在地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申報,取得《衛生許可證》後,方可投入使用。"

  4、增加一條作為第三條:"直接從事二次供水的工作人員必須取得體檢合格證和衛生知識培訓證,方可上崗工作。以後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

  5、原第三條改為第四條,其中"應建立健全二次供水設施衛生管理制度,接受衛生防疫部門的`監督、檢測。水池、水箱應封蓋加鎖,周圍30米內無工業、生活汙染源。"修改為"應建立健全二次供水設施衛生管理制度,接受衛生行政部門的監督、檢測。水池、水箱應封蓋加鎖,周圍10米內無工業、生活汙染源。"

  6、原第四條改為第五條,其中,清洗消毒後須經衛生防疫部門檢測驗收,爾後方可繼續使用"修改為"清洗消毒後須經衛生防疫部門檢測合格,方可繼續使用"。

  7、原第五條改為第六條,其中"達不到標準的,衛生防疫部門要責令限期整改,到期仍達不到規定標準的,可以查封停止使用和處以罰款,"修改為"對違反本規定的單位和個人,衛生行政部門可根據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責令限期整改、停止使用或處以罰款;"

二次供水衛生管理制度8

  為確保二次供水水質,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範》,保護業主的身體健康,根據國家和市、區衛生行政職能部門的規定和要求,現結合我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認真學習國家和市、區衛生行政職能部門對二次供水的法規和要求,切實做好二次供水的衛生管理工作。

  2、做到高、低水箱(池)周圍10米內、無工業、生活汙染,確保水質衛生。

  3、二次供水設施設專人管理,管理人員做到每年一次體檢和參加衛生知識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4、每天對二次供水設施進行兩次巡查和現場餘氯測定,有記錄備查,並做好環境清潔。

  5、二次供水設施的清洗、消毒工作,請專業清洗隊伍,每年清洗、消毒二次,並接受區衛生監督部門的抽樣檢測,確保水質安全衛生。

  6、積極、主動配合區衛生監督職能部門、加強對本單位二次供水設施的管理,並接受監督檢查。

二次供水衛生管理制度9

  為確保二次供水水質,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範》,保護業主的身體健康,根據國家和市、區衛生行政職能部門的規定和要求,現結合我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認真學習國家和市、區衛生行政職能部門對二次供水的法規和要求,切實做好二次供水的衛生管理工作。

  二、做到高、低水箱(池)周圍10米內、無工業、生活汙染,確保水質衛生。

  三、二次供水設施設專人管理,管理人員做到每年一次體檢和參加衛生知識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四、每天對二次供水設施進行兩次巡查和現場餘氯測定,有記錄備查,並做好環境清潔。

  五、二次供水設施的清洗、消毒工作,請專業清洗隊伍,每年清洗、消毒二次,並接受區衛生監督部門的抽樣檢測,確保水質安全衛生。

  六、積極、主動配合區衛生監督職能部門、加強對本單位二次供水設施的管理,並接受監督檢查。

二次供水衛生管理制度10

  1、水池結構堅實、牢固、光潔、不滲漏、耐腐蝕;水池人孔必須加蓋加鎖,鎖匙由值班人員保管;水池溢流管口、通氣孔口應有防蚊蟲進入的不鏽鋼網;溢流管、排空管不得與下水道直接相連。

  2、水池每年至少由專業清洗公司清洗消毒二次,並取得市水質檢測中心水質檢測合格證明。在水質二次汙染高發期應適當增加清洗次數,定期投加適量消毒劑。

  3、水池管道、閥門定期維護,發現跑、冒、滴、漏現象,應立即組織維修、更換。非管理人員不得隨意開啟或關閉水池閥門。

  4、水池四周應保持清潔,定期消殺;周圍禁止設定旱廁或堆放垃圾堆。

二次供水衛生管理制度11

  市人民政府決定對《長沙市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衛生管理規定》作如下修改:

  一、文首及第一段導語修改為“為確保我市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水質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特作如下規定"。

  二、第一條中"在其設計和選擇使用的材料、塗料等都必須符合衛生要求和國家規定的有關標準"修改為"應保證在建設選址、設計、施工過程中及所使用的材料不使飲用水水質受到汙染,並有利於清洗消毒。"

  三、第二條中"建設單位應向所在區的衛生防疫部門申報,經檢測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現已投入使用的二次供水設施,也應向所在區的衛生防疫部門申報,經檢測合格後,方能繼續使用"修改為"建設單位應向設施所在地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申報,取得《衛生許可證》後,方可投入使用。"

  四、增加一條作為第三條:"直接從事二次供水的工作人員必須取得體檢合格證和衛生知識培訓證,方可上崗工作。以後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

  五、原第三條改為第四條,其中"應建立健全二次供水設施衛生管理制度,接受衛生防疫部門的監督、檢測。水池、水箱應封蓋加鎖,周圍30米內無工業、生活汙染源。"修改為"應建立健全二次供水設施衛生管理制度,接受衛生行政部門的監督、檢測。水池、水箱應封蓋加鎖,周圍10米內無工業、生活汙染源。"

  六、原第四條改為第五條,其中,清洗消毒後須經衛生防疫部門檢測驗收,爾後方可繼續使用"修改為"清洗消毒後須經衛生防疫部門檢測合格,方可繼續使用"。

  七、原第五條改為第六條,其中"達不到標準的,衛生防疫部門要責令限期整改,到期仍達不到規定標準的,可以查封停止使用和處以罰款,"修改為"對違反本規定的單位和個人,衛生行政部門可根據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責令限期整改、停止使用或處以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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