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生活垃圾分類制度(通用8篇)

校園生活垃圾分類制度(通用8篇)

  在現實社會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校園生活垃圾分類制度(通用8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校園生活垃圾分類制度1

  為深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促進源頭減量工作,提高我園師生的環保意識,激發幼兒的創新能力,自覺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並以實際行動參與垃圾分類的宣傳,掌握垃圾分類、回收利用的常識。確保垃圾分類工作更好的落實實施,集團特成立以園長為組長的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由後勤隊伍負責具體落實持續開展好垃圾分類工作。

  一、裝置配備

  園區固定配備垃圾房1個,專門集中放置園內垃圾。

  每個辦公室及教室設定雙色垃圾桶1個,分別為可回收和其他垃圾;一樓擺放一組可回收垃圾箱;食堂內要設定廚餘及其他垃圾桶;垃圾房擺放垃圾收集箱,分別為其他、可回收、有害、易腐四種。

  二、定投規範

  生活垃圾由各班保育員做到“日產日清”,產生的垃圾分類後按規定時間投入垃圾收集箱;廢舊電池及廢墨等有害垃圾按規定時間放置在有害垃圾箱內;廚餘垃圾每天由食堂人員及保育員進行回收理。

  三、定投時間

  1.有害垃圾每週五下午15:30—16:00

  2.可回收垃圾每天下午15:30—16:00

  3.易腐和其他垃圾9:30—9:45;11:30—12:00;15:30—16:00

  四、管理人員及職責

  成立幼兒園專項垃圾分類工作小組。

  組長:園長鬚晶晶主要負責集團垃圾分類工作精神傳遞和指導。

  副組長:葉佳婷主要負責垃圾分類工作開展部署安排。

  園區主要管理人:王曉星和葉佳婷主要負責園區垃圾分類工作的管理督促。

  分類指導員:吳影、傅金麗主要負責垃圾分類工作的培訓、宣教工作的開展,定期檢查園內可回收資料的存放,提醒園區做好垃圾分類工作。

  分類監督員:周玫燕、鄭小惠、胡杭梅、周莉莉、付田君、吳豔仙主要負責園區具體垃圾分類實施工作。

  日常管理員:須晶晶、王曉星、葉佳婷、鄭慧、金賢、盧玉蘭、江旭雯,根據安排在園區進行集中垃圾分類點和班級、辦公等區域,進行垃圾分類工作落實情況的檢查。

  幼兒園垃圾分類工作不僅僅是教工做好分類投遞,同時還要宣傳引導幼兒和家長一起參與該項工作。一起為杭城潔淨明亮的藍天一起做出貢獻。

  校園生活垃圾分類制度2

  一、幼兒園垃圾分為四大類:

  垃圾分類和管理的原則:人人有責,加強管理,重在實效,持之以恆。

  1、可回收垃圾(指:玻金塑紙,廢舊傢俱,廢舊織物)。

  2、廚餘垃圾(指:易腐爛的含有機制的生活垃圾:剩飯剩菜、菜葉、果皮、茶渣等)。

  3、有害垃圾(指:廢舊電池、廢舊光燈管等)。

  4、其它垃圾(指:被汙染的紙巾,一次性快餐盒,菸頭等)。

  二、垃圾分類處理的辦法:

  1、幼兒園操場設定四大類垃圾箱,全園師生員工必須將垃圾放入相對應的垃圾箱內,各班各室設定垃圾桶,按要求分類投放處理。

  2、廢紙及廢紙品、塑膠飲料瓶以及能變賣的其它塑膠;易拉罐、玻璃瓶及能變賣的其它可利用的廢棄物均必須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室清掃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須統一集中倒入小區的大垃圾桶裡,由小區物業統一處理。

  4、廚餘垃圾:剩飯剩菜等由簽訂協議的東江環保股份有限公司每日清運。由廚房指定一名工作人員負責登記臺帳。

  5、有害垃圾由保安每日下班後投放至小區的大分類箱裡,由物業統一處理。

  三、垃圾分類處理措施:

  1、學校充分利用升旗儀式、班會、板報、櫥窗等形式做好宣傳教育工作,讓全校師生員工充分認真垃圾分類處理的優點,為保護環境、節約資源做到人人參與,人人有責。

  2、加強對分類垃圾的及時處理,後勤人員要按相關要求把好關並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反映,並提供垃圾分類設施裝置的物質保障。

  3、對本制度執行良好的集體或個人,學校每學期給予表彰和獎勵。

  校園生活垃圾分類制度3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校園生活垃圾精細化管理,強化源頭減量,提高師生環保意識和社會責任感,推進綠色生態校園的建設,根據《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上海市黨政機關生活垃圾分類減量導則》《關於建立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全程分類體系的實施方案》等法律、法規和相關檔案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校以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為目標,建立健全校園生活垃圾按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的全程分類體系,積極推進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和資源迴圈利用,創造綠色、生態的校園環境。

  第三條本校區域內生活垃圾的源頭減量、投放、收集、運輸、處置、資源化利用及其監督管理等活動,適用於本方案。本方案所稱的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視為生活垃圾的固體廢棄物。

  第四條校內單位和個人應當積極參與綠色生活行動,減少生活垃圾產生,履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義務,並承擔生活垃圾產生者責任。

  三、分類標準

  第五條校生活內垃圾分類標準按照《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中規定的四種類別進行分類。校園內施工產生的建築垃圾、綠化垃圾及實驗室廢棄物等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置,嚴禁混入生活垃圾投放。

  (一)可回收物,是指廢紙張、廢塑膠、廢玻璃製品、廢金屬、廢織物等適宜回收、可迴圈利用的生活廢棄物;

  (二)有害垃圾,是指廢電池、廢燈管、廢藥品、廢油漆及其容器等對人體健康或者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者潛在危害的生活廢棄物;

  (三)溼垃圾,即易腐垃圾,是指食材廢料、剩菜剩飯、過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綠植、中藥藥渣等易腐的生物質生活廢棄物;

  (四)幹垃圾,即其它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溼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廢棄物。

  三、職責分工

  第六條學校成立校園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統籌領導學校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秘書單位為後勤保衛處,具體負責日常組織協調工作。相關部門單位的主要任務職責如下:

  (一)後勤保衛處

  1、負責校園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相關制度檔案、工作機制及實施方案的擬定;

  2、對校內各單位垃圾分類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管理,組織開展面向校內相關人員的業務培訓。組建垃圾分類工作督導隊伍;

  3、統籌校園垃圾分類收容器配置,負責校園所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分類運輸的管理;

  4.負責與地方垃圾分類相關管理、業務部門的工作對接。

  (二)教師工作部、學生工作部,負責組織面向師生的垃圾分類教育、動員,結合志願社團,協助該項工作的開展。對違反規定的師生進行教育及處理。

  (三)後勤保衛處,負責監督和督促所管施工單位做好工程現場及臨時設施周邊的垃圾分類工作。

  (四)後勤保衛處,負責對違反垃圾分類管理有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身份查詢、影片資料留檔。

  第七條學校實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責任人制度,責任人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一)室外公共區域、學生宿舍、公共教學樓,物業公司、社會企業為直接責任人,食堂承包人為直接責任人,後勤保衛處相關監管辦公室為管理責任人。

  (二)教學、實驗、辦公樓宇,使用單位為直接責任人,物業公司為管理責任人。

  (三)工程現場及臨時設施周邊,施工單位為直接責任人,歸口管理單位為管理責任人。

  (四)校內商鋪等經營場所,物業為直接責任人,歸口管理單位為管理責任人。

  (五)校內舉辦大型活動時,校內主辦方為直接責任人(如無校內主辦方,校內承辦方即為直接責任人),保衛處為管理責任人。

  四、收容器配置

  第八條學校按照《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的要求,結合校內各區域出現生活垃圾的類別,相應配置垃圾收容器。

  (一)教學、辦公樓宇,一樓配置一組四分類垃圾收容器,定時開放,其餘各樓層配置幹垃圾/可回收物兩分類垃圾收容器。禁止帶入食物的樓宇(如公共教學樓、圖書館等)不配置溼垃圾桶。

  (二)宿舍樓宇,撤除樓宇下240L垃圾桶,及配置四分類垃圾收容器,由業務公司具體實施。

  (三)食堂,餐具回收區配置幹垃圾、溼垃圾、可回收物三分類垃圾收容器。

  (四)經營性商鋪,根據垃圾產生類別,配置相應垃圾收容器。

  (五)校園道路、室外公共區域,利用現有垃圾桶,重新張貼幹垃圾/可回收物兩分類標籤。

  五、投放與收運

  第九條落實生活垃圾分類“一嚴禁、兩分類、一鼓勵”(嚴禁將有害垃圾混入其他各類生活垃圾,做好日常幹、溼垃圾兩分類,鼓勵將可回收物透過售賣方式納入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或投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校內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用符合要求的垃圾袋或者容器分類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隨意傾倒、堆放生活垃圾。

  (一)學生和教工宿舍區

  宿舍內乾溼分離,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單獨放置。師生定時帶到集中垃圾箱房分類投放。房間內產生的生活垃圾,不得隨意丟棄到走廊、衛生間等公共區域。

  (二)教學、實驗及辦公樓宇

  物業公司指導師生分類投放,各樓層垃圾桶由物業公司及時收集,並定時放置到樓宇外指定位置,乾溼垃圾日產日清。

  (三)餐廳食堂

  師生用餐完畢後,應將餐具和垃圾統一帶至餐具回收處分類投放。外帶食物殘餘等溼垃圾也投至食堂溼垃圾桶統一處理。食堂溼垃圾對接上海疁域環衛公司日產日清,其餘垃圾按規定投放。

  (四)校內經營性單位

  校內經營性單位生活垃圾自產自清,分類收集後自行投放至垃圾房,不得將垃圾隨意傾倒、堆放。

  (五)校園道路和室外公共區域

  校園道路垃圾桶由物業公司負責清運,並進行必要的二次分揀,對於垃圾易滿溢時間及區域,增加清運頻次。

  第十條收集、運輸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對生活垃圾進行分類收集、運輸:

  (一)對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實行定期或者預約收集、運輸;

  (二)對溼垃圾實行每日定時收集、運輸;

  (三)對幹垃圾實行定期收集、運輸;

  (四)清理作業場地,保持生活垃圾收集設施和周邊環境乾淨整潔。

  具體清運地點和時間由主管部門確定並公佈。

  六、源頭減量

  第十一條各單位和個人應當積極使用有利於保護環境的產品、裝置和設施,提高再生紙的使用比例,減少使用一次性辦公用品。

  第十二條鼓勵到食堂用餐,鼓勵外帶時自帶餐具,校內食堂和各餐飲服務提供者不得主動提供一次性餐具,不得無償提供一次性餐具。

  第十三條餐飲服務場所應張貼節儉標識,提醒師生按需取餐,減少浪費。校內快遞單位應鼓勵包裝迴圈使用,促進快遞包裝減量化。

  第十四條學校鼓勵各單位、個人積極探索垃圾源頭減量的新方式。

  七、獎懲措施

  第十五條學校對各單位垃圾分類工作進行日常監督檢查和定期考評,對於工作效果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將給予表彰和獎勵。

  八、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廢舊傢俱和裝置等大件報廢物資應按照國有資產管理相關規定單獨堆放,由後勤保衛處報相關部門及時清運處理;大件裝置外包裝應由裝置採購單位及時處理。

  第十七條除上述生活垃圾之外的建築垃圾由施工單位外運,須設立集中臨時垃圾堆放點,並做好標牌告知施工專案、時間、建築垃圾清運頻次等資訊,由後勤保衛處監督、管理。

  校園生活垃圾分類制度4

  為了減少汙染,提高保潔水平,特針對垃圾管理與清運制定如下制度:

  一、按照我校:“一日三小掃,一週一大掃”的打掃制度,各班在打掃時收集的垃圾不得積存於教室、樓道、樓梯、校園清潔區域,必須及時運往垃圾臺,安全投放到垃圾臺內。違者,扣除班級衛生積分,周內不得評為衛生先進班級。

  二、各處室、年級組應安排衛生值日人員,每次上班以前打掃本辦公室內外衛生,垃圾及時運到垃圾臺,完全投放到垃圾臺內。違者,扣除考核成績,期內不得評為衛生先進單位。

  三、各教職工要堅持打掃宿辦室內外衛生。如在檢查中有積存垃圾,本人所任年級組不得評為衛生先進單位。

  四、教師灶、學生灶、開水灶等“三灶”產生的爐灰,必須隨產生隨清運,投放到垃圾臺後要用其他垃圾覆蓋,防止隨風飄灑。師生灶產生的蔬菜下腳料及剩飯、剩菜等食品垃圾必須在室外袋裝(或桶裝)暫存,每餐之後運往垃圾臺。違者,一次罰款20元。

  五、廁所糞便每月清運一次,垃圾臺垃圾每天清運一次,均由總務處負責。如果末能按時清運,一次扣發總務主任衛生獎20元,直至全部扣發。

  六、垃圾臺實行封閉管理,並由總務每月噴灑藥物,防止蚊、蠅、鼠等棲息繁殖,擴大汙染和危害。

  校園生活垃圾分類制度5

  為了使學生有一個優雅、舒適的學習環境,讓學生能夠安心的學習、生活、特制定一下管理制度。

  1、將垃圾進行分類、貯存、管理(教導學生將垃圾按照可回收,不可回收處理)。

  2、讓值日生每天將垃圾倒在垃圾臺內。

  3、值日生負責將紙屑燒掉,以免到處亂飛。

  4、垃圾臺管護實行衛生輪流管理制度,此制度打印發放到各個班級和教師手中。

  5、廁所糞便每月清運一次,垃圾臺垃圾每天清運一次,均由政教處負責。如果末能按時清運,一次扣發政教主任衛生獎20元,直至全部扣發。

  6、垃圾臺實行封閉管理,並由政教每月噴灑藥物,防止蚊、蠅、鼠等棲息繁殖,擴大汙染和危害。全體師生必須遵守,如有違犯,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校園生活垃圾分類制度6

  為規範學校食堂餐廚廢棄物的管理,杜絕食品安全隱患,保障師生身體健康,特制定餐廚垃圾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員要自覺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關法律規定,認真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職責,嚴格執行幫廚廢棄物處置管理規定。

  二、食堂必須按要求採購合格的食用油脂,嚴禁採購散裝食用油和非正規來源的食用油。

  三、餐廚廢棄物應當進行無害化處理,嚴禁將餐廚廢棄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廁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設施。

  四、餐廚廢棄物實行分類管理,分別處理。食品原料粗加工時產生的垃圾按生活垃圾入桶加蓋,由環衛工人轉送處置。潲水類垃圾,按規定倒入專用的潲水桶,按相關規定回收、登記。

  五、學校要與潲水類垃圾回收方簽訂回收協議,確保潲水類垃圾不流入“地溝油”加工坊。

  六、廢棄油脂類垃圾禁止銷售給個人用於廢油加工。

  七、餐廚廢棄物處置要安排專人建立臺賬。

  八、學校要加強對食堂食用油索證索票和食堂餐廚垃圾廢棄物處置工作的檢查督促,對不按規定處置餐廚垃圾的食堂工作人員,責令其立即改正,並給予處罰。

  校園生活垃圾分類制度7

  為確保校園環境清潔衛生,培養全校師生的環境保護意識,積極主動參與垃圾分類處理活動,養成良好習慣,建設文明綠色校園,特制定垃圾分類管理制度。

  一、學校垃圾的分類:

  1、可回收垃圾(指:紙類、塑膠類、金屬類、玻璃類等能變賣的垃圾)。

  2、食堂垃圾(指:剩飯剩菜,菜根菜葉、廢棄油指等)。

  3、有毒有害垃圾(指:廢舊電池、廢日光燈管、實驗室過期藥品、廢舊電器等電子垃圾)。

  4、不可回收垃圾(指:塑膠類、瓜皮果殼和其他清掃垃圾等)。

  5、綠化帶的落葉、雜草、草皮等垃圾。

  二、垃圾分類處理的辦法:

  1、學校在公共場所和主幹道邊同一位置設定垃圾箱,全校師生員工必須將垃圾放入相對應的垃圾箱內,各班各室設定垃圾袋(紙盒),按要求分類投放處理。

  2、廢紙及廢紙品、塑膠飲料瓶以及能變賣的其它塑膠;易拉罐、玻璃瓶及能變賣的其它可利用的廢棄物均必須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室清掃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須統一集中倒入學校指定的垃圾房內,統一由學校安排指定運送到制定的位置。

  4、食堂垃圾:剩飯剩菜等廢物由總務處指定專人集中處理,廢棄油脂由相關人員集中回收。菜根、菜葉等食品廢棄物集中到花圃填埋處理變廢為寶

  5、有毒有害垃圾和廢舊電子垃圾交總務處集中統一處理。

  6、落葉、雜草、草皮等清掃後集中到學校花圃統一填埋做堆肥處理。

  7、建築垃圾等由施工單位妥善處理。

  三、垃圾分類處理措施:

  1、學校充分利用升旗儀式、班會、板報、櫥窗等形式做好宣傳教育工作,讓全校師生員工充分認真垃圾分類處理的優點,為保護環境、節約資源做到人人參與,人人有責。

  2、加強對分類垃圾的及時處理,後勤人員要按相關要求把好關並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反映,並提供垃圾分類設施裝置的物質保障。

  3、對本制度執行良好的集體或個人,學校每學期給予表彰和獎勵。

  校園生活垃圾分類制度8

  在當今社會,環保意識越來越濃厚,合理的處理垃圾和促進環保對每個人都是十分重要的,學校要加強這方面的宣傳,讓師生充分了解其重要性。

  一、按照衛生管理制度切實做好每日日常衛生保潔,同時做好垃圾分類,建立分類方法。

  二、各班、各辦公室設定收集箱,標明“回收”、“不可回收”標誌。校園內設定分類回收垃圾箱。

  三、各班、各辦公室垃圾分類回收,並有明顯標誌。四、各班各辦公室每天放學前將不可回收垃圾統一放入不可回收垃圾桶箱。

  五、各班將收集的可回收廢品賣給廢品回收站,作為班級綠色環保行動基金使用。

  六、學校與環衛部門簽訂協議,定時來校清理不可回收垃圾。

  七、學校實驗室垃圾另作處理,並按照相應處理制度執行,保證垃圾處理安全、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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