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施工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現如今,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施工安全技術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第一條專案部進場後應根據本專案工程施工特點,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制定相關的路基、路面、橋涵、防護等方面的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和有關一般工程、施工準備階段、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橋涵工程、高處作業、雨季施工、冬季施工、夜間施工過程中等主要安全技術控制要點。

  第二條專案部進場後,工程技術人員在編制施工階段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必須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且必須符合國家和地方以及行業的有關安全技術標準,並有安全管理人員參與意見,經過專案總工審批後生效。

  第三條對於特殊和危險性大的的工程必須在施工前單獨編制《專項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如:爆破、吊裝、水上和水下作業、深坑、施工臨時便橋等,方案一定要有依據,嚴格標準,有計算過程、有詳圖、有說明等,並經公司總工程師稽核,報監理、業主審批。

  第四條嚴格實行逐段技術交底制度:

  一、各分項工程開工前,專案總工要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情況,向各分項、各工區、各施工隊負責人進行詳細的書面交底,並向參加施工的全體從業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同時做好每次的書面技術交底記錄。

  二、兩個及兩個以上施工隊或工種配合施工時,分項負責人要按工程進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各工區、施工隊或班組負責人進行交叉作業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三、各工區、施工隊負責人每天要向本工區(施工隊)的從業人員進行施工要求、作業環境的安全交底,工程量大、技術複雜、連續多天從事一項工作的,要進行書面交底。

  第五條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措施的檢查驗收制度。專案總工應指派工程技術人員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情況進行驗收籤認。專案經理每月要親自帶隊到現場檢查一次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由專案測量、試驗、檢測、工程、機械、材料、路基、路面、橋涵(防護)等分項負責人分別就自己分管的專案進行驗收籤認。

  第六條特種作業等各類安全關鍵崗位的人員均應具備相應的技術等級和從業資格。

  第七條專案部專(兼)職安全員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把各類安全技術費用計劃、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安全技術交底書、安全技術措施和設施裝置、材料以及安全防護用品的檢查驗收單、合格證、施工隊伍和從業人員的資格證書、技術等級證書等安全技術資料進行回收、分類、整理和保管工作。

  第八條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對日常安全檢查負責。日常檢查中,對存在的隱患不加以指出、不責令整改的或隱患既不整改也不向領導或上級主管部門彙報的,一旦因此發生事故的,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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