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專用倉庫管理制度(通用8篇)

危化品專用倉庫管理制度(通用8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危化品專用倉庫管理制度(通用8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危化品專用倉庫管理制度1

  一.目的

  為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和制度,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確保人員安全,特制定本制度,達到消除危害、安全生產的目的。

  二.適用範圍

  危化學品倉庫。

  三.注意事項

  1.化學品倉庫實行雙鎖制度,a鎖鑰匙由保管員儲存,b鎖鑰匙由主管副總儲存,業務部門需要領用時持領料申請單向主管副總申領領料通知書和b鑰匙,領料完成後交還鑰匙,並將領料回執送保管員處。

  2.人員培訓:危化學品倉庫工作人員應進行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對危化學品的裝卸人員進行必要的教育,使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操作。倉庫的工作人員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識之外,還應進行在危險品庫工作的專門培訓,熟悉各區域儲存的化學危險品種類、特性、儲存地點事故的處理順序及方法。

  3.危險化學品庫只允許化學品倉管人員能夠出入,嚴禁其他人員在未經化學品庫管員同意的情況下進入化學品庫。供應商及生產領料員提供或領取化學品時,應透過庫管員,嚴禁供應商及生產領料員擅自進入化學品庫

  4.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危險化學品庫,倉庫應設定靜電消除裝置。

  5.危險化學品庫應有明顯的標誌,標誌應符合相關國家標準的規定。

  6.化學品入庫時,應嚴格檢驗其質量、數量、包裝情況、有無洩漏等。化學品入庫後應採取適當的養護措施,在儲存期內,定期檢查,發現其品質變化,包裝破損、洩漏、穩定劑短缺等,應及時處理。庫房溫度、溼度應嚴格控制,經常檢查,發現變化及時調整。

  7.裝卸對人身有毒害及腐蝕性的物品時,操作人員應根據危險性,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品。裝卸高毒類的危險化學品必須佩戴防毒用品;裝卸具有腐蝕性的危險化學品時,必須穿防酸鹼服,戴防飛濺面罩。

  8.危險化學品裝卸前後,必須對車輛和倉庫進行必要的通風、清掃乾淨,裝卸作業使用的工具必須能防止產生火花,必須有各種防護裝置。裝卸、搬運化學危險品時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倒和滾動。

  9.廢棄物處理。禁止在化學品庫貯存區域內堆積可燃廢棄物品。洩漏和滲漏化學品的包裝容器應迅速移至安全區域。按化學品特徵性,用化學的或物理的方法處理廢棄物品,不得任意拋棄、汙染環境。

  危化品專用倉庫管理制度2

  一、為確保危化品倉庫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危化品庫房的建築設計應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範》等標準規範要求。

  三、危化品倉庫應根據儲存物品性質,配備足夠的、相適應的安全措施、消防器材。

  四、危化品倉庫應設明顯的防火等級標誌,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設施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五、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倉庫保管等部門要加強危險化學品倉庫的檢查和日常巡查工作,並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處理。

  六、制訂危化品入庫驗收制度,核對、驗收進庫物品的規格、質量、數量。無產地、銘牌、檢驗合格證的物品不得入庫。

  七、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堆垛)要採取杜絕火種的安全措施。

  八、危化品的領用,應嚴格控制,生產部應經常檢查核實。

  九、劇毒物品應單獨存放,必須實行“雙五”即雙人驗收、雙人保管、雙人發放、雙鎖、雙本帳的管理辦法。

  十、倉庫保管員應根據所保管的危險化學品的性質,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器具。

  十一、危化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

  十二、危化品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每日工作結束後應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

  危化品專用倉庫管理制度3

  化學危險物品庫房除嚴格執行倉庫安全管理制度外,必須嚴格執行以下規定:

  一、化學危險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專用儲存室(櫃)內,並設專人(經消防安全培訓合格後的持證人)管理,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進入庫房。切實做好以防火、防爆、防毒、防水、防事故為重點內容的安全工作。

  二、化學危險物品專用倉庫,應當符合有關安全、防火規定,並根據物品的種類、性質,設定相應的通風、防爆、防盜、洩壓、防火、防雷、報警、滅火、防曬、調溫、消除靜電、保護圍堤等安全措施。

  三、化學危險物品應當分類、分項存放,堆垛之間的主要通道應當有安全距離,不得超量儲存;遇火、遇潮容易燃燒、爆炸或發生有毒氣體的化學危險物品,不得在露天、潮溼、漏雨和低窪容易積水的地點存放;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物品和桶裝、罐裝等易燃液體、氣體應當在陰涼通風地點存放。化學性質或預防滅火方法相互牴觸的化學危險物品,不得在同一倉庫或儲存室記憶體放。

  四、加強通風吸塵等措施,使化學危險品不致達到爆炸濃度。所有電氣裝置和電氣照明裝置,必須採取有效的隔離封閉等防火防爆措施。

  五、化學危險物品、劇毒物品的採購和運輸,應嚴格遵守公安運輸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不得違章私自夾帶。

  六、嚴格出入庫制度,加強貨物入庫驗收和平時的檢查制度。對性質不穩定、容易分解、變質引起自燃或爆炸的物品,應該定期進行測溫、檢驗,高溫季節(暑假期間)應加強值班,注意每日的氣溫;適時開放噴水降溫,每日12時—13時,16時—17時測量庫內溫度,並作好記錄。如庫內溫度超過30℃,要特別注意觀察,確保安全,防止自燃爆炸。

  七、庫區和庫房內要經常保持整潔,對散落的易燃、可燃品和庫區的雜草應及時清除,用過的舊棉紗、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物品,必須放在遠離庫區的安全地點,妥善保管或及時處理。庫內嚴禁吸菸和使用明火。

  八、化學危險品倉庫,必須配備相應種類、數量的消防器材和設施以及通訊、報警裝置。倉庫管理人員應負責所配消防器材和設施的管理,確保消防器材和設施完好,並掌握所配備的消防器材和設施的效能和使用方法。

  九、危險劇毒物品的管理,必須指定有一定保管知識的專人負責,並採用雙人雙鎖制。並經常對有關使用和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採取勞動保護和安全措施,保證人身、物資安全。

  十、劇毒危險品的使用,必須經室主任審批,雙人簽名領用,一般限額一次用量。特殊情況,不得超過一日用量。必須做好使用記錄。在使用過程中,應嚴格控制和監督,對其領用、耗、剩、廢的數量必須詳細記錄。劇毒危險品的空容器、變質料、廢液、殘渣應妥善處理,嚴禁隨意亂拋。

  十一、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向校值班室、保衛部門報告,如發生意外情況,應立即向保衛部門報告,同時報警。

  危化品專用倉庫管理制度4

  為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嚴格做好各項管理工作和安全保衛工作,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特制定以下條例:

  1、對存有的危險化學品的各類、數量要進行認真登記,存放危險化學品的容器上要有“危險品”字樣或標記,存放專櫃且專人保管。

  2、危險化學品在入庫前要驗收登記,入庫後要定期檢查核對,做到雙人管理,雙人收發,雙人飲料、雙人記帳,雙鎖鎖門。

  3、實驗室保持通風良好,備有廢液桶、廢液缸、廢液處理池,防止有毒蔓延、汙染、擴散。

  4、指導學生正確規範地操作,接觸過有毒物品的手應及時清洗。

  5、實驗室內配備消防器材,嚴禁室內明火,工作人員離開實驗室時應切斷電源總開關。

  6、教師領取危險品必須填寫“危險品領用記錄單”,經主管領導簽字、實驗員簽字後方能領取,剩餘歸還實驗室,實驗員核銷用量,驗收簽字。

  7、危險品的報廢或購進,作非教學用或外單位借用,必須經學校負責人同意,並辦好手續方可。

  8、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以上規定,發現其他問題要及時上報。對違反者,學校將予以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將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危化品專用倉庫管理制度5

  根據《關於中小學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使用的通知》,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為確保危險化學品的安全存放、安全使用,學校經研究制定以下管理辦法:

  1、學校的危險化學品由化學實驗室管理,化學實驗室設危險化學品專櫃進行保管。

  2、危險化學品的保管實行專人專庫雙鎖管理,保管員應忠於職責,認真細緻,嚴格按照危險化學品的儲存,使用操作規程,嚴防偷盜、水災、火災等事故發生。

  3、危險化學品的使用不得離開實驗室且僅限於教學實驗使用,一律不準外私人借用,堅決制止危險化學品向外借和流向社會。

  4、危險化學品的採購必須經學校領導批准,入庫,管理和使用前後都必須有準確詳細的記錄,使用後剩餘部分應及時歸還。做到帳物相符。

  5、學校將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實驗室的安全生產危險化學品的管理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理,要求管理人員每月清點危險化學品一次,每次清點要有詳細記錄。

  6、危險化學品的範圍見國家化學藥品及化學試劑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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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倉庫必須制訂危險化學品入庫驗收質量標準,報質量管理部門審批、備案。

  2、本公司危險化學品產品入庫時,保管員按產品入庫驗收質量標準對產品進行檢查、驗收、登記,嚴格核對和檢驗產品的名稱、規格、安全技說明書、安全標籤、產品合格證、質量、數量、包裝,物品經檢驗合格方可入庫。產品質量和安全要求不合格的產品,退回生產車間。

  3、外購的危險化學品入庫時,保管員按訂貨合同規定的危險化學品質量標準對物品進行檢查、驗收、登記,嚴格核對和檢驗物品的名稱、貨源、生產規格、技說明書、安全標籤、產品合格證質量、數量、包裝要求、有無洩漏,物品經檢驗合格方可入庫。物品質量和安全要求不合格的,作退貨處理。

  4、對於包裝破損、包裝洩漏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及時經過安全處理,並作退貨處理。

  5、危險化學品驗收檢查根據物品的性質、批次、包裝情況確定。保管員負責對化學品的包裝、外觀質量和數量的驗收。對物品的質量檢驗,由質量檢驗部門再次進行,由保管員電話通知質量檢驗部門派人到庫房抽取樣品,進行質量檢驗。

  危化品專用倉庫管理制度7

  為加強對醫院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醫院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一、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二、危化品的採購原則上由使用部門或科室提出計劃,相應採購部門負責實施採購。危化品存放點應有醒目的`職業健康安全警示標誌,做到帳物相符,發現問題及時處置和上報。

  三、危化品的供應商應當具備危化品生產或銷售資質,其提供的產品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準和規範。嚴禁向無生產或銷售資質的單位採購危化品。危化品凡包裝、標誌不符合國家標準規範(或有破損、殘缺、滲漏、變質、分解等現象)的,嚴禁入庫存放。

  四、嚴格控制採購和存放數量。危化品採購數量在滿足生產的前提下,原則上不得超過1個月的使用數量。核定數量由醫院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根據往年每月平均使用量核定。

  五、建立危化品管理檔案,建立崗位職責、培訓教育、應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供應商以及危化品的日常安全管理,認真做好物資的檢驗和交付、使用、處置等完整記錄。

  六、危化品的存放應嚴格遵循分類、分項、專庫、專儲的原則。化學性質相牴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危險品不得同存一庫。對不同化學性質,混合後將發生化學變化,形成燃燒、爆炸,產生有毒有害氣體,且滅火方法又不同的化學危險品,必須分別貯存,嚴禁混合貯存。

  七、危化品及其用後的包裝箱、紙袋、瓶桶等,必須嚴加管理,使用部門或科室統一集中回收,按醫療廢物處置原則處理。不得隨意傾倒危化品及其包裝物。

  八、醫院危化品安全管理執行分級責任制管理,部門和科室負責人為安全管理責任人。使用部門和科室對危化品安全管理具體負責;職能部門包含藥學部、總務科、醫學裝備科對相應使用危化品科室進行每月定期督導、監管工作,並作出分析評價(質量控制),上報醫院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醫院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是醫院危化品安全管理部門,全面負責醫院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負責督促各職能部門做好危化品監管工作,定期分析醫院危化品安全管理情況。

  九、醫院將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納入目標管理,嚴格按照院科兩級目標責任對使用部門及職能監管部門進行考核。

  十、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相關制度或規定在本制度執行之日廢止。

  危化品專用倉庫管理制度8

  1、目的

  為了保障在危險化學品的生產、使用、儲存、運輸和處置過程中的健康和安全,防止環境汙染,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危險化學品的生產、使用、儲存、運輸和處置。

  3、職責

  3.1安全環保科是本制度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危險化學品的監督、檢查和回收處理。

  3.2銷售科和相關部門負責保管。

  3.3技術中心、質監科負責對危險化學品的技術指導。

  3.4各生產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保管、貯存和使用管理過程中的危害與環境因素識別,並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杜絕或降低危險化學品在保管、貯存和使用管理過程中對員工健康的威脅及對環境的汙染。

  4、工作程式

  4.1危險化學品管理的基本要求

  4.1.1危險品指《危險貨物分類與汽編號》(gb694486)中規定的物品,對其實施分類管理。

  4.1.2對危險品要按其性質危險程度、儲存數量、工藝條件特殊性及一旦發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後果等,按有關規定劃定危險等級,分類登記造冊,上級有關部門稽核批准後,實施管理。

  4.1.3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控制和管理危險物品生產、儲存、經營和運輸的地點、區域和線路,以及危險品的使用範圍。

  4.1.4對危險品的管理和操作人員要嚴格考核,配備技術等級高、有實際經驗、責任心強的人,經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後上崗,同時要登記造冊、建立安全檔案。

  4.2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和使用

  4.2.1生產和使用危險化學品的部門,應當根據危險物品的種類、效能、設定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監測、報警、降溫、防潮、避雷、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2.2盛裝危險化學品的壓力容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壓力容器的規定,並定期進行維護和檢驗,使用前後,必須檢查,防止火災、、中毒等事故發生。

  4.2.3生產和使用危險化學品,必須有安全防護措施和用具。

  4.2.4生產和使用危險化學品的部門和個人,必須遵守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4.2.5生產和使用危險化學品的部門,必須按照環保的有關規定,妥善處理廢水、廢氣和廢渣。

  4.2.6銷燬處理有易燃、、中毒和其他危險的廢棄化學物品,應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並經安全環保科、公司安全生產監察處等部門審批。

  4.3危險化學品的儲存

  4.3.1入庫的危險化學品應符合產品標準,收貨保管員應嚴格按gb190的規定驗收內外標誌、包裝、容器等,並做到賬、貨、卡相符。

  4.3.2危險化學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專用儲存室(櫃)內,並設專人管理。

  4.3.3庫存危險化學品應根據其化學性質分割槽、分類、分庫儲存,禁忌物料不能混存如:氧化劑物質不能與還原劑、有機物同存一庫。滅火方法相牴觸的物質,應嚴格按規定分類儲存。

  4.3.4庫存危險化學品應保持相應的垛距、牆距、柱距。垛與垛間距不小於0.8m,垛與牆、柱的間距不小0.3m。主要通道的寬度不於小1.8m。

  4.3.5危險物品露天堆場,應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物質、一般易燃物質、遇水燃燒物質、劇毒物質和濃酸不得露天堆放。

  4.3.6庫房應具有良好的通風、排風裝置及必要的避雷設施。

  4.3.7庫房內電氣設施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一般不準架設臨時線。

  4.3.8庫區的安全、消防、衛生設施,應根據危險性設定相應的防火、防爆、洩壓、通風、溫度調節、防潮、防雨等安全措施和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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