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師生安全管理制度(精選6篇)
學校師生安全管理制度(精選6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師生安全管理制度(精選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學校師生安全管理制度1
小學生的交通安全是學校、家庭乃至整個社會安全工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確保我校全體師生的交通安全,保障我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我校師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成立學校交通安全組織領導機構:
由校長擔任學校交通安全領導小組組長,學校後勤服務部、德研部等安全主管部門負責日常安全管理,各年級組、各組室為學校的安全管理基層機構。各負責人為學校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全校教職員工人人為學校安全責任人。
二、學生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1、加大力度,防範交通事故
(1)積極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切實加強領導,把防範交通安全事故的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切實抓好防範交通安全事故工作,並保持安全工作的一貫性、長效性;全員參與,防範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
(2)層層落實,進一步提升防範事故的責任意識。校長為第一責任人,校級領導幹部為主要負責人;班主任老師,任課老師為具體的責任人,全體教職員工都是責任人。將責任落實到人,齊抓共管,把防範交通安全事故的工作落到實處。
(3)深入開展宣傳教育,提高全員安全意識。交通安全要堅持預防為主,預防要以教育為主。學校以多途徑、多形式加強宣傳教育,努力增強全體師生安全第一的意識,提高全體師生的安全素質。
(4)加強學生的常規訓練,學習如何應對突發事件的知識技能,努力提高他們應付突發事件的生存能力,這對防範安全事故是非常必要的。
2、學生上學放學的交通安全
(1)學校要堅持對學生交通安全意識的培養,要經常反覆宣傳交通安全知識,宣傳交通安全規則,養成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的良好習慣,要採取多種方法和生動活潑的形式教會學生識別交通訊號。
(2)學校要對使用不同交通工具上學、回家的學生,分別進行交通安全教育。
對乘車的學生,進行乘車安全教育;不搶上、不搶下,等車停穩以後才能上、下車,上、下車時不能使用跳躍動作,要小心不被車門掛住衣服或書包。乘車時,頭、手或身體的任何部位不能伸出車窗外,不能往車窗外扔東西。如上車已沒有座位,站立時要穩住身體重心。
3、加強校園內的交通安全管理
(1)在人員眾多的校園十字或丁字路口以及陡坡拐彎處設立車輛慢行的警示牌。
(2)規範校園內機動車輛的停放地點,規定車輛在校園內的最大行駛速度。
(3)規定校內再建工程的施工車輛不能在師生上學或放學的人流高峰期在校園內行駛。
(4)嚴禁校外無關車輛在校園內行駛,校外車輛必須徵得學校管理部門同意,方能在校園內行駛。
三、交通安全應急處理預案
由於我校交通狀況比較複雜,加之路上機動車輛與日俱增,且不排除駕駛機動車輛的人員的違章操作,交通事故頻頻發生,嚴重威脅了我校師生的生命安全。為確保我校教育秩序的穩定和師生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我校交通安全應急處理預案。
1、在上學期間,一旦發生學生交通安全事故(無論在校內還是校外),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必須迅速趕赴現場,及時撥打120或110,組織臨時搶救和保護現場,並立即通知其家長。
2、如果交通事故較為嚴重的,應立即向交警大隊電話報告。配合交警大隊作好案件調查處理工作,並書面向教育局報告事故的發生的時間、地點和原因等。
3、及時穩定全校學生的情緒,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和教學秩序的混亂,同時要即時作好交通安全的.再教育工作。
4、學校領導及時安排有關人員看望病人,瞭解病情並作好病人家長的安慰工作,積極支援交警大隊的處理工作而後協調好病人與保險公司的賠付事宜。
學校師生安全管理制度2
1、組織師生外出參加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遊、秋遊、公益活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制定周密的計劃和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長辦公會研究透過並經市教育局稽核同意後方可實施。
2、每次活動應有具體的責任人,並注意人員年齡、性別、身體狀況等因素的合理搭配。
3、活動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
4、來往交通工具應向專業運輸部門租用,遵守乘車安全要求,活動前應要求營運部門對執行車輛進行安全檢測。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預防意外事故發生的應急預案,並報教育主管部門備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傷事故發生。
7、活動地附近有河流、水庫的,組織力量和安全措施不足或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嚴禁讓學生下水。
8、凡外出參加活動,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必須對活動全過程進行監控。落實安全責任,嚴格實行事故責任追究制。
學校師生安全管理制度3
一、組織師生外出活動(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遊、秋遊、參加公益活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計劃和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後方可實施。組織到外地或較遠活動的需經縣教育局審批。
二、每次活動應有具體的責任人,注意人員年齡、身體狀況搭配。
三、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
四、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應向專業運輸部門租用,遵守乘車、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營運部門對車(船)進行檢修,簽定《安全責任書》。
五、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
六、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傷事故發生
七、活動地附近有河流、水庫的,沒有組織措施或不具備安全條件的,不能讓學生下水。
八、凡外出參加各種活動,學校領導及安全小組成員必須對活動全過程進行監控。
九、在活動中實行責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學校師生安全管理制度4
我校大型活動和校外活動種類較多,主要有“六一”兒童節、藝術節、其他有關大型集體活動等。各類活動在規模、時間、環境、場所、形式、內容、組織、安全知識教育、事故預防和處置等各方面特點又各異。為了確保學校師生在參加大型活動和校外活動時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制定計劃,嚴格審批
學校每組織一次大型活動或校外活動,都要嚴格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在事前擬定詳細計劃和方案,堅持“誰組織,誰負責;誰批准,誰負責”的原則,並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嚴禁組織小學生參加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商業性活動。
二、健全機構,分工負責
成立活動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實行分工合作制,明確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三、認真研究,製作預案
學校每組織一次活動必須制定安全工作預案,預案包括活動時間、地點、路線、參加人員、配備要求、交通工具、餐飲和住宿安排、活動總負責人、各環節中的專項負責人、各班級(小組)負責人、以及安全事故應急措施和活動獎懲措施等。
四、活動前的安全準備
1、活動前熟悉環境,勘查活動場所。
2、在時間安排上儘量做到提前預約,並注意選擇適宜時間和天氣。
3、根據季節性氣候和氣象局的天氣預報,提示活動參與者採取必要的預防措施。
4、積極主動與公安、交通、醫療、餐飲等部門聯絡,爭取各方面的協調配合。
5、所需交通工具及駕駛員的選用必須符合國家規定,嚴禁聯絡使用農用車、貨運車、船違章載人。
6、準備行動電話、話筒、哨子、隊旗等聯絡工具。
7、準備適量的急需藥品。
五、活動前進行專項安全教育
六、活動中加強安全防範措施
1、保證各個環節上安全負責人堅守崗位。
2、出發前和到達目的地後以及返校前、後都要注意清點人數,避免走失學生。
3、要以班級為單位,有秩序地安排進場和退場。
4、在活動過程中保證活動的秩序,嚴禁學生在場內嬉戲、追逐、打鬧或大聲喧譁。
5、使各種安全設施裝置處於應急準備狀態,對其他安全隱患及時發現及時排除。
七、活動結束後,做好安全工作彙報總結,完備安全檔案資料。
學校師生安全管理制度5
為確保學校舉辦師生大型集會教育活動中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上級業務部門要求,針對我校安全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各部門組織師生大型集會教育活動,在前期準備工作中必須把保障師生生命安全措施落實到位,熟悉安全應急預案。
二、師生大型集會活動前,組織部門領導要向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彙報舉辦活動的時間、地點、參加年級學生人數,安全保障措施,經批准方可實施。
三、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在批准組織單位實施前,要對活動場所進行認真考察,結合場所的實際情況,對保障措施進行認真地稽核、分析、完善,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禁止舉辦大型集會活動。
四、大型集會活動安保措施要努力做到嚴密、周到、可靠、可操作。
五、大型活動進行之前,組織部門領導要向全體參會師生講清本次活動可能出現不安全因素,規避方法。
六、開展校外大型活動,如,社會實踐、教育基地參觀、公益勞動等,組織部門必須在學生出校前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要與社會組織部門及有關部門溝通協商,通力合作,努力做到萬無一失。
七、任何部門或個人不許隨意組織師生大型集會活動。安全措施不落實或不向安全領導小組織彙報,擅自舉辦大型活動,取消其組織者的資格,並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學校師生安全管理制度6
學校安全工作事關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事關教育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也是涉及千家萬戶的頭等大事,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安全教育意見與精神,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制訂如下安全教育制度:
一、安全和安全教育措施學校規章
1、組織保證
(1)成立安全和安全教育領導小組,由校長擔任組長,副校長擔任副組長,各處室一把手為成員,全面領導學校安全和安全教育工作。
(2)建立義務消防隊和護校巡邏隊。
2、制度保證
(1)建立安全會議制度。安全領導小組咬定期組織召開有關安全的會議,建立安全問題月檢查制度,每月組織一次安全檢查。隨時對各種安全隱患進行認真的觀察和分析,及時提出處理辦法及措施;對發現的問題立即進行整改。
(2)建立安全責任制度,層層簽訂安全協議,把安全工作的每個環節落實到人,所有教職工實行ldquo;一崗雙責rdquo;。
(3)實行安全責任追究制。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根據責任大小,由學校或上級給予組織處分,並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構成犯罪的(包括不作為的犯罪、過失性犯罪),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置。
(4)建立安全報告制度。每個師生都有義務及時向校長、副校長或者德育處、班主任以及其他教職工報告正在發生、已經發生或可能發生的安全問題。重大安全問題由主持學校工作的領導直接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緊急情況下可直接報告110、119、120。
(5)進一步完善和落實《行政24小時值班制度》、《學生管理制度》、《寢室管理制度》、《食堂、小賣部衛生和食品安全制度》、《六條禁令》、《水電和校產管理制度》、《門衛制度》、《化學藥品管理制度》、《處室值班制度》、《校園巡邏制度》、《樓道安全管理制度》、《醫務人員監督食堂、小賣部食品衛生的制度》、《傳染病防治制度》。
3、物質保證
(1)以防為主,及時消除裝置、設施存在的安全隱患。
(2)在醒目、便捷的地方設定足夠的消防栓,覆蓋半徑不大於50米,重點防火建築增掛乾粉滅火器。
(3)保證校園圍牆、門窗、門衛室等能有效防止學生違規出校。
(4)電器、電線要隨時維護或更換,防止漏電和短故障發生。
(5)校園道路保持通暢、平坦,花臺、看臺等設施的邊角一律倒稜倒角,防止傷人。
4、加強宣傳教育,強化安全意識。
(1)利用全校師生大會、職工大會、升旗儀式、主題班會、安全課、家長大會、宣傳櫥窗、廣播、分發安全教育資料、張貼標語等途徑廣泛宣傳上級有關安全安全工作的法規和重要指示精神,讓師生明確安全的重要性與緊迫性,強化師生安全意識。同時,具體宣講防止食物中毒、防止觸電、防火、防雷、防洪、防雹、預防車禍等方面的知識,以及自救、救護知識,嚴禁下河洗澡。
(2)班主任是學校安全工作和安全教育的主力軍,首先上好安全教育課,《中學生安全知識》要做到人手一冊。要結合學校實際,組織師生學習安全知識,使學生在三年內掌握較系統的安全知識並學會在各種場合下的自救方法。
(3)定期召開家長座談會,爭取社會各方面的支援和幫助,建立學校、社會、家庭結合的安全教育網路;
(4)利用每年的安全教育宣傳週活動,強化安全教育,提高師生的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職責
為確保安全和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實處,明確安全職責,增強防範意識,特明確崗位責任。
1、校長職責
(1)對學校安全工作負總責,制訂切實可行的安全工作制度,制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加強對各職能部門的督促檢查,落實安全制度。
(3)定期召開會議,專題研究有關安全工作新情況、新問題,保障學校安全,做到警鐘長鳴。
(4)切實解決學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隱患,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
(5)建立嚴格的師生外出活動報批制度。
(6)分管副校長(校長助理)協助校長完成上述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2、德育處職責
(1)利用升旗儀式、宣傳櫥窗、報告會等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安全知識,增強師生安全意識和自救能力;
(2)督促和指導各處室、班主任和所有教職工學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並加強維護和管理,保證即時使用。指導、督促值周教師做好食堂、校門、課餘活動場所安全秩序以及車橋一帶的交通安全工作。
(3)管好門衛室,嚴格執行進出校門制度,嚴防社會危險人員進校滋事。
(4)督促醫務室做好食品衛生監督和防疫工作。
(5)負責全校清潔衛生工作。
(6)組織好義務消防隊,對所有成員定期進行消防培訓和演練。
(7)抓好學生宿舍防火、防盜工作。
(8)消除學生酗酒現象,防止打架鬥毆,嚴格執行六條禁。
(9)查禁學生攜帶刀具和其他容易給人造成傷害的器械進入學校。
(10)加強對學校安全保衛人員的教育和管理。
3、班主任職責
(1)配合德育處,利用安全課、班會等形式做好學生的安全知識教育和自、救、救護的訓練工作。
(2)加強班級管理,重視課間和課餘管理,消除打架鬥毆現象。
(3)加強對班級學生及活動場所的安全檢查,確保活動安全,不組織存在安全隱患的活動。
(4)防止學生攜帶、收藏刀具和其他容易給人造成傷害的器械。
(5)對心理上有疾病的學生加強教育和開導,必要時採取特殊管護措施,並及時向學校反映情況。
(6)加強與家長的聯絡,及時互通學生在校內和校外的有關情況,爭取家長的有力配合。
4、教務處職責
(1)組織各年級組任課教師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提高警惕,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採取措施或報告相關部門。
(2)有計劃地組織教師開展課堂教學滲透安全教育。
5、總務處職責
(1)經常進行校舍各種裝置設施的安全檢查,確保裝置設施安全可靠,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或向領導報告。
(2)加強財產和經費的安全管理,防止失竊。
(3)加強學校用電安全,定期對用電裝置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維修和整改。
(4)確保施工安全。
6、教職工職責
(1)嚴格組織課堂教學,活動課周密考慮安全因素;
(2)嚴密注意學生動向,切實履行安全教育責任,杜絕自己管理範圍內的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
(3)文明執教,嚴禁體罰與變相體罰,保障學生身心健康,對由此導致的學生傷亡、出走等後果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4)上午、下午、晚上上最後一節課的教師要按指定位置做好樓道安全工作。
三、安全常規
1、校內安全
(1)嚴禁攜帶管制刀具和一切用於傷人的利器、鈍器進入學校,不帶易燃易爆物品進校。
(2)自覺維護校園環境的安全,不拿掃帚、棍棒、彈槍等戲耍。
(3)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公共場所秩序。
(4)在校時間學生不得擅自離開校園,有事需請假同意後方可離校,並在規定時間內返回。
(5)住校學生必須遵守學校制定的住校學生紀律,不得私出學校和夜不歸宿。
(6)同學之間不打架、不罵人,有問題及時報告老師。
(7)學校食堂、小賣部禁絕腐爛、變質等食品出售,保持師生食用品安全、清潔、衛生。
(8)教室、宿舍內嚴禁學生私裝電器,嚴禁用明火。
2、校外安全
(1)不玩火,不玩電,不玩水,不玩遊戲機;
(2)謹慎用火,野外不用火,未成年人不參加森林火災撲救。
(3)注意講究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防疫病蔓延。
(4)在家聽父母長輩教導,不做不安全之事,離家外出需及時告知家長。
3、交通安全
(1)上、下學行路時靠右行走,不走危險的近路,不奔跑,不擁擠,不狂耍,按時到校,及時回家。
(2)上課時間,機動車不準進入教學區。
(3)腳踏車在校內只能推行。
(4)注意防備道路附近山體滑坡、泥石流、山洪等自然災害,雷雨天不要到大樹和突兀的建築物下避雨,還要注意防止路面冰雪滑倒。
4、師生集體外出活動安全
(1)建立師生集體外出活動提前報告制度,經校長同意後方能實施;提倡徒步遠足,乘車只能使用證照齊全的車輛;
(2)活動前學校對活動地點、設施、交通等安全措施周密部署,精心組織,確保安全。
5、校舍、設施安全
(1)班級任課教師要時刻注意教室及周圍環境的安全,一旦發現隱患,立即採取隔離措施;及時報告。
(2)嚴格執行行政24小時值班制度和節假日值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