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4篇)
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4篇)
在現在社會,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4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
1、實驗管理人員必向學生介紹各種藥品的特性,對有毒、有害、有腐蝕性的藥品必須著重強調,在開展活動或使用實驗器具前,教師要講清操作要領和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及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的方法,並在教案中做文字記錄。
2、學生在開展活動過程中要按教師講的要領操作,不許隨意使用或品嚐藥品,有事或對活動有異議的必須向教師報告。
3、學校實驗室應遵守《化學危險品管理條例》等法規,按有關部門規定,加強對易燃、易爆、放射、劇毒等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學校危險化學品使用人員應經過安全培訓,熟知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及其安全防範、救治措施,並嚴格按照技術規範要求開展實驗。除教學正常使用的少量化學試劑外,各種危險化學品應存放在危險品庫或專用危險品櫥櫃內,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對危險化學品的領用、消耗,學校應隨時登記,建立檔案備查。存放各種危險化學品的倉庫要設在遠離教室、宿舍、食堂以及水源的地方。
4、學校應按規定在實驗室(專用教室)配齊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暢通,保證滅火器械規格正確、功能有效,有關管理人員必須熟悉使用滅火器等消防設施。
5、學校要加強對校園計算機網路的管理,防止反動、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內容影響學生。
6、實驗室(專用教室)要有電源箱,內建自動空氣開關,嚴禁使用刀閘開關。
7、管理人員組織學生有序出入,對號入座,認真填寫使用登記。
8、管理人員關閉電源、鎖閉門窗最後離開。
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2
一、實驗室使用制度
1、學生要在任課教師或實驗教師帶領下有秩序地進入室內,並在指定座位就坐。
2、室內要保持肅靜,嚴禁喧鬧。
3、實驗儀器、試劑和裝置,未經教師允許不得隨意動用。
4、認真聆聽教師講解實驗目的、步驟、儀器效能,實驗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
5、嚴格遵守實驗操作規程,切實注意安全;發生意外事故要及時報告領導。
6、節約用水用電和藥品,愛護儀器裝置,故意和因違反操作規程而損壞儀器者,要照價賠償。
7、廢渣、廢液要倒入指定容器內,不得將含酸、含鹼等有害溶液倒入下水道。
8、實驗完畢後必須切斷電源,關閉水源、熄滅火源,將儀器擺放整齊,經教師檢查驗收後方可離開。
9、室內一切物品,未經教師允許,一律不得私自帶出。
10、保持室內整潔衛生,實驗課後,值日人員要負責清潔。
二、實驗室裝置管理制度
1、各種裝置均應建帳,設專人負責,保持帳物相符;每半年對全部裝置進行一次核查,確保帳物相符。
2、新購裝置必須履行驗收手續,驗收合格後方得建帳。
3、新進裝置在使用前必須熟讀說明書,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
4、所有裝置均有專人責任,責任者應對裝置的安全,維護與保養負責。
5、實驗室的裝置,要建立使用記錄和維修檔案。
6、定期對裝置進行保養,平時進行小保養,學期末進行一次中保養,年終進行一次大保養。
7、裝置發生故障或損壞時要及時報告,及時修理,保持高標準的裝置完好率。
8、精密貴重儀器發生故障,需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共同研究分析後方可得動手修理。
9、精密貴重裝置一般不外借,特殊情況外單位借用時由主管校長批准,校內各單位借用時由相關科組長批准。
10、凡人為造成裝置丟失、損壞的,應視具體情況責成裝置責任人部分或全部賠償。
11、儀器裝置按分類編號,定位存放、佈局規範、陳列美觀、整齊清潔。做好防塵、防潮、防壓、防擠、防變形、防熱、防曬、防磁、防震等工作。
12、嚴格按有關安全規則操作實驗,做好安全用電、防火、防盜、防毒、防爆、防汙染等安全防範工作,危毒藥品必須專櫃放置,嚴格取用制度,要保證人員和儀器裝置安全。
13、一般藥品與腐蝕性、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要定廚、定位存放,做到“物清、帳清、資料清、標誌清”。並囑咐學生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動手,做好防患工作。
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3
一、實驗室必須按“四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要求,建立健全以實驗室負責人為首的各級安全責任制和各種安全制度,加強安全管理。
二、實驗室內的電氣裝置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安全用電規定,大功率教學儀器裝置用電必須使用專線,嚴禁與照明線共用,謹防因超負荷用電著火。
三、定期檢查儀器裝置,保持儀器裝置效能良好,貴重儀器裝置應設專人負責妥善保管。
四、實驗室管理人員必須掌握本室的教學儀器效能和操作方法,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五、實驗室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劇毒化學藥品,在實驗分析時,不得使用助燃物和明火,注意防火防爆。
六、實驗室門鎖鑰匙要落實專人管理,嚴防丟失、配製。嚴禁挪用、損毀實驗室內的消防設施和器材。
七、保持室內清潔、整齊,實驗教學工作完後,注意關好門窗,斷電斷水,檢查實驗室內儀器裝置是否完好,方可離人。
八、凡因保管不當、違規操作、工作失職發生火災、事故、被盜造成損失,應追究主要安全責任人和當事人的責任。
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4
一、學生實驗守則
1、請按照時間安排準時進入實驗室。
2、請不要帶入與實驗無關的各類用具及雜物。請保持安靜、整潔的實驗環境。
3、請自覺遵守實驗室的各項規章制度,聽從實驗室管理人員和教師的安排。
4、實驗過程中裝置出現故障時,請不要擅自處理,並請立即報告實驗室管理人員。
5、實驗完畢時,請按指定位置擺放實驗物品,把工作凳排列整齊,有序地離開實驗室。
6、學生操作實驗過程中,請不要隨意更換實驗配置,堅決杜絕盜取配件等行為。
7、請愛護實驗室的各種裝置。
二、實驗教學工作流程
1、系各教學單位在學期末由教研室提交下一學期教學實驗、實訓的課程名稱,實驗、實訓專案名稱和專案數,在開學前一週將實驗、實訓的教學進度(到教學周)及要求上報到系教學管理部門和實驗中心稽核,由繫上報學校教務處。
2、實驗室根據學院教務、教學部門下達的實驗、實訓教學任務書,教學計劃進度表和教學日曆,執行實驗、實訓教學任務。
3、調、停、加課申請手續。實驗教師在教學過程中,確因某些情況需要調動、暫停、增加實驗課的,需所在系開具調課通知單,主管教學的系主任簽字並蓋章,遞交實驗中心主任稽核。
4、因重大節日、學校活動或其他全校性事務所造成的.實驗課停課,除教務處要求需要補課外,實驗室原則上不接受教師個人補課申請。
5、教學計劃外使用實驗室。凡教學計劃外需要使用實驗室的,需填寫申請報告,在學期第一週遞交實驗中心主任稽核簽字。
6、有關任課老師開學後將課程的實驗教學大綱,實驗教材或實驗指導書交實驗室,實驗室根據實驗、實訓內容的要求做好裝置和軟體的準備工作,認真做好準備實驗。
7、實驗課前任課老師到實驗室熟悉和準備實驗、實訓內容,實驗課由任課教師負責組織和指導實驗,實驗室工作人員積極配合指導教師進行實驗,保障儀器裝置完好,水、電、網路暢通,注意安全和學生的管理,使實驗、實訓順利進行。
8、實驗、實訓結束後指導教師和實驗室工作人員認真填寫實驗日誌記錄。
9、學生認真完成實驗、實訓報告,交任課教師批改作為平時成績。任課教師將批改後的實驗報告和成績交實驗室備份存檔。
10、教學計劃外專案(教學實踐改革專案和開放性實驗)的成果、作品、實驗報告備份交實驗室保管並統計上報。
三、裝置資產管理制度
1、實驗室資產主要包括教學軟體、固定資產裝置、低值耐用品、易耗品和傢俱。它是完成實驗教學、科學研究任務的重要物質保證。
2、實驗室資產裝置的管理使用實行崗位責任制,由實驗室主任指定專人(物管員)管理,物管員對所管理的實驗室資產負責。
3、實驗室對新購進的教學軟體和資產裝置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數量和質量(包括附件及資料)的驗收,如遇不合格的情況,立即報告資產管理部門,聯絡換、退、賠等工作。
4、資產裝置管理要做到手續完備,賬目清楚,妥善安排物資的存放地點和存放方式,科學管理器材,並經常進行檢查,保證庫存物資完好無損。
5、按照有關制度規定,辦理低值耐用品、易耗品的購進,領借用手續,認真及時登記賬目。拒絕一切不符合規定的領、借用要求。
6、實驗室的主要儀器裝置要制定相應的操作規程和使用方法,並嚴格認真執行。學生初次進行實驗操作,教師應給予必要的指導,對不遵守操作規程者,實驗室工作人員有權制止其使用。
7、實驗指導教師和實驗室工作人員應熟悉儀器裝置效能,熟練掌握基本操作技能,具有一定的維修保養知識。實驗前後應檢查所用儀器裝置是否完好,工作結束應整理擺放好所用儀器裝置。
8、儀器裝置應定時進行保養維護,尤其是電子產品要定期加電測試,做好防潮、防黴、防塵工作。儀器裝置如發生故障或損壞,應即時進行維修。需送校外修理的報實驗中心主任批准,辦理相關手續。
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5
1、實驗室是師生進行實驗教學的場所,實驗室內一切裝置,必須經常保持良狀態。儀器裝置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據為已有。
2、實驗室儀器室由專人管理,實行管理人員負責制。管理人員有權對違反規章制度的人和事進行批評和提出處理意見。
3、儀器裝備應及時補充,及時驗收、登記。任何時候都要做到儀器室、學校上級主管部門帳冊相符和帳冊實物相符。
4、儀器裝置按分類編號,定位存放、佈局規範、陳列美觀、整齊清潔。做好防塵、防潮、防壓、防擠、防變形、防熱、防曬、防磁、防震等工作。
5、一切儀器裝置的領用、外借、歸還必須透過管理人員,必須辦理登記手續並檢查儀器完好情況。教師領用必須提前填寫“實驗通知單”便於準備,使用完畢,及時歸還、登出。外單位借用必須經學校主管領導批准。
6、經常維護,及時保養,做好防鏽、防腐、防蟲、防毒等工作,儘量減少儀器損耗。
7、愛護儀器裝置,出現故障要及時修理,損壞儀器要及時查明,並根據情節及時處理。嚴格報廢審批手續。開展自制教具、學具和課外科技活動。
8、建立和健全儀器裝置和實驗教學檔案制度,妥善儲存好儀器帳冊、產品說明書、使用登記冊、實驗情況記載表等有關資料。
9、嚴格按有關安全規則操作實驗,做好安全用電、防火、防盜、防毒、防爆、防汙染等安全防範工作,危毒藥品必須專櫃放置,嚴格取用制度,要保證人員和儀器裝置安全。
lo、一般藥品與腐蝕性、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要定廚、定位存放,做到“物清、帳清、資料清、標誌清”。並囑咐學生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動手,做好防患工作。
11、在實驗中違反操作規則而造成儀器裝置損壞的,應照價賠償,遵守實驗操作規則發生損壞的,酌情處理。每次實驗課結束後,實驗教師要認真核對儀器裝置數量與完好情況,並做好相關記錄。
12、學期初,實驗教師要根據課程標準擬定學期實驗計劃,完成大綱規定的全部演示實驗和學生實驗。實驗室要對全體師生開放,充分發揮儀器裝置的使用效益。
13、定期對在教學過程中損壞的儀器裝置進行維修,無修復價值的應辦理報損登記登出手續,並註明損耗程度及原因。學期末,實驗教師要對實驗儀器裝置進行整理清點,擬報填補計劃。
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6
1、實驗室由專人負責實驗室裝置及人身的安全。
2、加強四防(防火、防盜、防水、防事故)。
3、來實驗室工作的人員,必須有實驗室工作人員在場或經過上機操作培訓與考核。
4、實驗前要全面檢查安全,實驗要有安全措施。若儀器裝置在執行中,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5、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存放在安全處,嚴禁帶電作業。
6、如遇火警,除應立即採取必要的消防措施滅火外,應馬上報警(火警電話為119),並及時向上級報告。火警解除後要注意保護現場。
7、如有盜竊和事故發生,立即採取措施,及時處理,不得隱瞞,應及時報告主管和保衛部門,並保護好現場。
8、實驗工作人員在檢測前必須熟悉檢測內容、操作步驟及各類儀器的效能,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並作好必要的安全防護。
9、進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質或有腐蝕性物質操作時,應戴好防護手套、防護鏡。
10、實驗室內使用的空調裝置、電熱裝置等的電源線,必須經常檢查有否損壞,移動電氣裝置,必須先切斷電源。電路或用電裝置出現故障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後,方可進行檢查。
11、實驗室應配有各類滅火器,按保衛部門要求定期檢查,實驗室人員必須熟悉常用滅火器材的使用。
12、實驗室內不準吸菸和吃食物。
13、高壓氣體鋼瓶的存放應滿足實驗環境條件的規定。
14、下班前,實驗室人員必須檢查操作的儀器及整個實驗室的門、窗和不用的水、電、氣路,並確保關好。
15、與實驗室無關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隨意帶入實驗室。
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7
1、實驗前,學生要認真預習實驗內容,明確實驗目的、要求和步驟,掌握基本原理,並寫出預習提綱。
2、學生進入實驗室,按編定的小組就位,未經教師許可,不得調換小組,不得動用儀器和藥品。
3、保持室內安靜、整潔,做到步輕、聲低,嚴禁高聲喧譁,不準做與實驗無關的事,不得私自帶火柴、打火機等進實驗室。
4、認真聽講,實驗時必須按照步驟、操作方法、注意事項進行。
5、實驗必須遵守實驗規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發生,如有危險現象,應立即報告指導老師和實驗員進行處理。
6、實驗完畢,清潔好儀器,排列整齊,收拾乾淨,經指導老師和實驗員驗收允許後方可退出實驗室。
7、愛護儀器,節約藥品,損壞的儀器要及時報告,填寫《儀器裝置損壞報告單》,並按《儀器裝置損壞賠償制度》進行賠償。
8、在老師指導下注意用水、用電及化學藥品的使用安全,出現不安全故事及時向老師報告。
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8
一、實驗室要保持安靜,自覺遵守紀律,按班級有秩序地入座,不經教師允許不得擅自擺弄教學儀器,藥品和模型標本等教學裝置
二、做實驗前,要認真檢查所有儀器,藥品是否完好,齊全,如有缺損應及時向教師報告,予以調整補齊,未經教師宣佈開始不得擅自進行實驗.
三、實驗藥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藥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觸傷口,實驗時所產生的有毒或蝕性廢物,汙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嚴格按環保部門規定處理,嚴禁隨地拋棄.
四、實驗完畢後,要認真清點整理好教學儀器,藥品及其它裝置,玻璃儀器要刷洗乾淨,擺放整齊,並向教師詢問儀器,藥品禁止使用情況及問題,經教師或實驗教師驗收並得到允許後,再放好桌凳關閉門窗,方可離開實驗室.
五、要愛護公共財物,小心使用教學儀器和實驗裝置,注意節約藥品和水電。
六、實驗室內的儀器,藥品,模型標本和其他裝置未經實驗教師許可不準帶出實驗室。
七,熟悉滅火器材,砂箱以及校醫藥箱等的放置地點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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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實驗前,學生要做好預習準備。
二、在實驗過程中,要仔細觀察各種實驗的情況。作好記錄,認真填寫好實驗報告。要求自己清楚,資料、曲線、表格應該按規定格式填寫、描述。在規定時間內上交。
三、實驗時應注意安全,使用玻璃儀器時,當心割破手指。使用易爆、易燃、蝕性、有毒性試劑時,應該、聽從指導老師的指導,嚴格操作步驟。防止以外事故的發生。
四、用過的藥品、試液應集中到在規定的桶內,不得亂倒亂拋,保持實驗室的清潔、衛生。
五、實驗完畢後,洗乾淨所用過的實驗器材並整理好,擺放整齊。
六、室內要儘量做好防塵、防潮、防磁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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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加強我校危險化學品的消防安全監督、管理,保障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生命安全,《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本制度所稱的危險化學品,是指用於教學實驗易爆、易炸品、、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溼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蝕品等。
二、對危險化學品的保管、使用和廢棄處置,必須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有關法規執行,危險化學品專用鐵皮櫥要設定明顯標誌,裝置和安全設施應當定期檢測。
三、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應當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性,在實驗室、庫房等場所設定相應的監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洩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裝置,並按照國家標準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保證符合安全執行規定。
四、劇毒化學品的儲存、使用單位應當對劇毒化學品的儲存量和用途如實記錄,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者錯發誤用。發現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者錯發誤用時,必須立即向學校報告。
五、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實現三人管理制度。
六、使用危險時要有借出和歸還登記
七、對危險品,要做定期檢查,要求包裝完好,標籤齊全,標誌明顯。實驗中的廢水、廢液、廢包裝,以及其他殘存物,應做妥善處理,不要亂仍亂放,以防發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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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由實驗室保管的教學儀器(包括裝置器材、材料等)需移出實驗室使用時,應嚴格按本制度執行。
2、任課教師因教學需要的儀器、材料等物品,由教師本人到實驗室辦理借用手續,在借用儀器時要仔細檢查和了解儀器的完好程度使用完畢,由教師本人將所借用的物品送還實驗室,由實驗員檢查驗收後,登出借用手續。
3、實驗室要有儀器借還登記冊,內容包括借還的時間,儀器數量、儀器完好情況,借用時領取人要簽字,歸還時實驗員要登記。
4、校內有關部門或人員因非教學需要借用儀器,應由教務(導)主任批准簽字後,才能辦理借用手續。
5、非教育單位不得借用。兄弟學校之間因教學急需借用儀器時要憑單位介紹信並經主管校長批准簽字後才能辦理借用手續。
6、學生因課外科技活動需要借用教學儀器時,收輔導教師代為借用並負責按時歸還。
7、教學儀器外借後應及時歸還,每學期末必須將儀器全部交回實驗室,對到期不還者,由批准人員負責追回。
8、歸還的儀器如有損壞現象,借用人要說明原因,能夠修理的待修好後再辦理交還手續,不能修理的,待查明原因,按有關規定處理後再辦交還手續並註明處理意見。
9、對不合理的借用,實驗員有權拒借,以保證實驗教學的正常進行。
10、下列儀器、裝置不準向外借出:
(1)實驗室用於維修儀器用的儀器、儀表、工具等;
(2)新購進的,未進行驗收的儀器;
(3)損壞後未修好的儀器;
(4)學生分組實驗用的儀器;
(5)不宜搬運的較精密的儀器;
(6)消耗性材料及易碎儀器,如藥品、玻璃儀器等;
(7)危險品,易燃、易爆品。
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2
1、儀器室要有通風、遮光設施,經常保持清潔衛生,並保持合理的溫度和溼度。
2、各種儀器要在櫥內整潔科學存放,儀器表面要保持清潔、乾燥、無塵。儀器、裝置、動植物標本、原材料不能與化學藥品同放。要防止化學藥品潮解揮發。
3、加強精密儀器的質量管理,如驗收、實驗效果、故障、維修保養等均要做記錄。
4、根據說明書的要求,做儀器的定期保養
5、實驗儀器出現故障或發生損壞,停止使用,能修則修,不能修由實驗員和學校領導處理。
6、教學儀器維修的原則是:保證實驗教學的正常開展:維修費不超過儀器原有價值的54%。
7、為保證維修工作的正常進行,準備室應有符合標準的工作臺和全套的維修工具。
8、實驗室應設儀器維修與保養記錄冊。每次維修與保養均有記錄,貴重儀器的維修記錄應存入儀器的技術檔案。
9、維修所需材料、元件的購買,由總務處負責,經校長批准後採購,費用記入消費品賬。
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3
一、由於下列主觀原因造成儀器裝置損壞、丟失的應予賠償。
1、不按制度、操作不按規範進行操作使用儀器裝置。
2、未掌握操作技術和未了解儀器效能而輕率動用。
3、教師、實驗人員指導錯誤或不及時,保管人員保管不當。
4、粗心意、操作不慎。
二、由於下列客觀原因造成儀器裝置損壞丟失的可不賠償。
1、正常使用中發生合理的自然損壞。
2、經過批准試用的複雜儀器裝置。
3、由於其它原因造成的意外損壞。
4、由於缺少必要條件,雖經努力仍未能防止的損失。
三、屬於下列情況,可按損失值酌情處理。
1、遵守制度,因偶爾疏忽造成損失後,能主動如實報告,積極設法挽救損失且認錯較好的。
2、區域性損壞可以修復的,賠償修理費用。
3、損失零配件能夠修配的,可以賠償零配件的價值。
四、賠償處理許可權按學校有關制度執行。
化學學生探究分組實驗安全操作制度
(一)嚴禁學生以手(包括皮膚)接觸,以口嘗或以直接嗅聞任何化學藥品。
(二)欲鑑別藥品之氣味,只可用手在容器開口土方輕輕招拂。
(三)如有藥液溢位,應立即用水洗淨。如遇酸類或其它蝕性藥液滅及衣物而浸至皮膚,應立即除去衣物,以淋浴器沖洗。
(四)經如熱之玻璃儀器或其它未能確知溫度之器具,於充分冷卻前不可用手觸控。如需移動,須使用挾持器具。
(五)以試管加熱物質時,不可將試管閉口朝向自己或他人。
(六)以水浴器加熱可燃性或揮發性溶劑時,應在排氣櫥內為之,絕不可用火焰直接加熱或將盛裝此等溶劑之容器置於火焰近旁。
(七)實驗中如發生意外燃燒,應立即以溼抹布或細沙熄滅,必要時應使用滅火器。如遇衣服著火,應立即沖水熄滅或就地打滾。
(八)如有藥液(品)進入眼睛,應立即用洗眼器清洗。
(九)操作有機化學實驗時,應將椅子置於桌下(不用)採立姿操作。
(十)實驗準備室嚴禁學生進入。貼有「危險!」標誌之裝置與器具切勿接近。
(十一)嚴禁學生在沒有化學老師在場指導之下,私自進入化學實驗室,操作化學實驗。
(十二)學生應熟讀各種安全規則,並應確知實驗室急救藥箱、消防器材、救護裝置等之位置與使用方法。
(十三)因不慎打破之玻璃器血,其碎片處理須小心且要集中放置於指定容器內。
(十四)學生不可擅自取用非實驗相關藥品,更不可私自更改藥品。
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4
實驗室儀器裝置首先要使用的目的是為保證實驗教學的正常開展,兼顧科學研究活動,對損壞丟失儀器裝置,要進行必要的賠償。
一、在使用儀器裝置的過程中,預先已瞭解該儀器裝置的原理及功能,明確熟悉操作過程,並有使用經驗或有對該儀器裝置使用過的人在場指導下,發生儀器裝置的故障(無法避免的情況下),無需賠償,但應及時彙報給主管教學主任並查明原因。
二、不熟悉所使用的儀器裝置原理及功能以及操作程式,無使用該儀器裝置的經驗又無對該儀器裝置懂行的人在場指導而使用,發生儀器裝置的故障或損壞,屬於責任事故,應對損壞的儀器裝置進行賠償。
三、屬於專職保管的儀器裝置因保管不善、疏於職守而發生儀器裝置丟失者應予以配賠償。
四、對於借出的儀器裝置發生丟失,應由所借人賠償。
五、學生實驗課時所用的儀器裝置,應當在有經驗的實驗指導教師指導下使用,否則按此條款三規定應予賠償。
六、對所保管的儀器裝置(指專職保管人員及借用儀器未還者)由於疏於維護而發生儀器裝置損壞者亦應賠償。
七、賠償金額小視儀器價值、使用年限及其他具體情況由實驗室主任報系主任研究後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