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校生手機管理制度(通用9篇)

住校生手機管理制度(通用9篇)

  在現實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住校生手機管理制度(通用9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住校生手機管理制度1

  為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釋出的《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進一步最佳化育人環境,促進學生形成良好的行為習慣。根據中學生身心特點,學校將採取“家校合作”和“協同育人”的方式,加強對學生“律己利他”的教育,結合我校實際情況,依據《XX市XX中學章程》第一章第四條第一款、第六章第四十八條,現針對學生手機的使用做以下明確規定:

  手機作為一種移動即時通訊工具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誌。然而,由於手機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自控能力的薄弱,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有的沉迷手機遊戲,有的沉迷簡訊聊天,有的甚至用作考試作弊工具,衝擊了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影響了學生的學習生活,增加了家長的經濟負擔,損害了學生的身心健康。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學生的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學業進步和全面發展,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預防中小學生沉迷網路教育引導工作的緊急通知》和教育部等八部門聯合下發《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等檔案要求,現對在校學生手機的使用進行規範,具體辦法如下:

  第一條學校原則上不允許學生攜帶手機等電子產品進校園,如確實需要攜帶手機到校,應經本人申請,填寫《學生攜帶手機入校申請書》,家長簽字認可並在班主任處登記後,方可攜帶手機等電子產品進入校園。學生在進入校園後必須立即將手機等電子產品關機。

  第二條進入校園後按學校規定寄存在各班手機櫃中內保管(務必關機)。手機櫃由學校統一配置,每班配備兩把鑰匙,由班主任總負責,並指定兩名學生各管理一把。手機櫃鑰匙負責人負責每天收、發學生手機,放學後由負責人及時發放。學生如因請假等特殊原因需要提前取手機的應寫好申請便條,由班主任或科任教師簽名,老師同意後方可使用手機。鑰匙管理人憑此條方可辦理領機。除此之外,校園內一律禁止學生使用手機。

  第三條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聯絡的,可以借用班主任或任課教師手機,教師應提供方便。

  第四條學生考試期間,禁止隨身攜帶手機等電子產品進入考場,一經發現(無論開機與否)按考試作弊論處,視情節給予相應處分。具體處理參照《紀律處分條例》第十二條。

  第五條學生違反使用手機管理規定,按下列要求予以處罰。

  (一)學生違反規定,一經發現,任何教師都有權收繳其手機到班主任處或德育處,並報德育處備案,班主任應及時與家長反饋資訊。

  (二)第一次違規使用,手機交由班主任代管一週,班主任責令學生寫出書面檢討,並在班級對學生進行通報批評。

  (三)第二次違規使用,班主任代管手機一個月,一個月後由其家長領回手機,並對違紀學生給予警告處分,同時取消本學期的各類評優評先資格。

  (四)第三次違規使用,班主任代管手機至學期末,學期結束後由其家長領回手機,並對違紀學生予以嚴重警告處分,同時通知家長來校共同做好學生教育工作,處分結果記錄到學生學籍檔案。

  (五)第四次及以上仍發現違規使用,對違紀學生予以記過、留校察看等紀律處分。

  (六)拒不交出手機或因收繳而頂撞教師,視情節輕重按第(三)、第(四)第(五)款處罰。

  第六條不得利用班級、宿舍插座給手機等電子產品充電,一經發現,立即收繳,由班主任代管並通知家長,學期末由家長申請領回;對於屢次違規充電的將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

  住校生手機管理制度2

  為保護學生視力,防止沉迷網路和遊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根據教育部印發的有關檔案精神,我校將對學生使用手機進行嚴格管理,學生原則上不能將手機帶入校園,禁止帶入課堂。為落實管理要求,特制訂本制度。

  一.學生原則上不能將手機帶入校園。違者沒收手機,家長到校做說明。

  二.嚴禁學生將手機帶入課堂。違者一律沒收手機,家長到校做說明。

  三.個別學生特殊情況確需帶入的提前向班主任申請。須提交書面申請說明原因,學生和家長簽字,家長還需透過QQ或微信等方式向班主任留言,說明申請原因。學生到校後,手機交班主任管理或交門衛室放專用手機保管箱保管,保管責任人為班主任或當值保安。

  四.上課期間,家長有特殊情況需要聯絡學生,可透過班主任和任課教師聯絡,家長和學生也可透過學校公用電話0813-3950040聯絡.

  五.教師不得使用手機佈置作業,不得要求學生透過手機APP等方式完成在手機上完成作業。國家、省、市、區的相關平臺學習活動須按要求正常參加。

  六.各班主任和科任教師做好對學生合理使用手機的教育引導。

  七.動員家長以身作則,言傳身教,科學合理使用手機,不在孩子面前玩手機(必要的.電話簡訊聯絡除外),切忌自身沉溺於手機和網路,給孩子樹立一個良好的榜樣。

  八.加強管理和溝通引導。動員家長營造良好的家庭氛圍,關注孩子心理健康,防止孩子因為情感缺失等原因而沉迷於網路和手機遊戲。在對孩子的手機管理問題上,“疏堵”結合,講究方法,防止“打、罵、摔”等粗暴行為,避免發生不良極端事件。

  九.豐富課外生活。學校為學生開設各種社團活動,教師積極調動學生參加社團活動和課外活動。班主任和學科教師積極動員家長參加各種有益的課外活動,幫助孩子獲得成就感,促進身心健康發展。如:學畫畫、學寫字、學唱歌、學器樂、體育運動、親子郊遊等。

  住校生手機管理制度3

  手機作為一種移動即時通訊工具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誌。然而,由於手機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自控能力的薄弱,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有的傳播不良資訊,有的沉迷簡訊聊天,有的甚至用作作弊工具,衝擊了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影響了學生的學習生活,增加了家長的經濟負擔,損害了學生的身心健康。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學生的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學業進步和全面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1、學校禁止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以確保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

  2、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手機的檢查,對發現攜帶手機的學生,按不同情況視其情節處予以紀律處分,同時,責令學生寫出書面檢查,並通知家長填寫扣留單,由學校統一保管至學期末,學期末由家長領回手機。並取消評先評優資格。

  3、任課老師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並及時送交班主任、年級部或學工室,填寫扣留單。按上述第二條進行處理。

  二、細則與處分

  1、禁止學生在校園內任何場所、任何時間攜帶或使用手機。如有違反,第一次責令寫出書面檢討,並通知家長填寫扣留單,由學校統一保管至學期末,學期末由家長領回手機。同時給予通報批評,並扣行為規範5分/人次,同時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第二次違規攜帶或使用手機,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同時與家長、學生簽訂手機使用協議。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處分結果記錄學生學籍檔案。

  2、禁止在各類考試期間攜機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考試作零分處理,並給予記過處分,,同時扣行為規範分5分/人次。按上述第一條進行處理。

  3、嚴禁在校園內用手機等各類充電器充電,一旦發現,收繳相關物品,並對屢教不改者,給予紀律處分。

  4、本規定所有扣分納入學生行為規範管理、班主任目標考核。

  三、服務與保障

  1、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外界的通訊,由學校與電信部門配合,統一安裝固定電話提供通訊服務。學工室、年級部、班主任在必要時,為學生提供通訊服務。特殊情況需帶手機的學生,將手機交班主任保管,放假期間領取使用。

  2、學工室、年級部、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的引導和教育,讓學生認清利弊,切實解決思想癥結,明確學校在教學區、宿舍區禁止使用手機的意義。同時,學校要做好與家長的溝通工作,以取得家長的認同和配合。

  住校生手機管理制度4

  為保障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證學生的學習時間,規範學生的行為,讓學生正確使用手機,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經學校研究,對學生使用手機作如下規定:

  一、學生原則上不準帶手機進校。但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的、遵守手機使用規定的,在校園內可以使用手機。

  二、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必須遵守如下規定:

  1、學生帶手機進校要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並在班主任處登記好。

  2、學生手機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丟失,學校和班級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生在上課(含實驗課、自習課、早晚自習、集會等)期間、午休和晚上就寢熄燈以後,必須關閉手機電源(關機),此期間禁止使用手機。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用手機發、看簡訊息;玩手機(如看影片、聽音樂、看電子書籍、玩遊戲等)均視為違紀。學校教職工對違規使用手機的學生,要立即當場制止,進行批評教育,給予口頭警告並當場收繳手機。

  4、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熄燈後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5、違反規定被收繳手機的,其違規使用手機收繳後交班主任,期末由違規使用手機本人交書面保證書後由家長來校領回手機,並視其態度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借別人手機違規使用的同等處理)

  6、對於收繳手機時採取不合作、粗野的態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絕交出違規使用手機的,情節屬一般的,給予相關同學警告或嚴重警告的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記過或以上處分。

  7、學生在任何考試中,必須將手機關機並主動交監考老師,凡發現使用手機都均認定為作弊並收繳手機。

  8、用手機瀏覽不健康內容或聯絡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鬥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9、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或特定的部門(如公安等)聯絡的,可以報請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同意後,臨時使用手機。

  10、凡被收繳的充電器、資料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住校生手機管理制度5

  一、依據:

  1、本校《陽江市第一中學學生獎懲條例》第八條第4點“學生攜帶之物品足以影響學生專心學習或干擾教學活動進行者,教師或學校得暫時保管,必要時得通知家長或監護人領回。”

  2、本校學生獎懲考察實施要點及生活輔導實施需要。

  二、目的:

  為維護教師課堂教學品質及學生生活秩序管理,增進學生有效學習,並使學生放學後方便與家長聯絡,特定本辦法。

  三、手機使用規範:

  1、教學區域或休息時間,學生需將手機關機,不得接打或把玩手機。確有需要,可使用學校辦公電話或公用電話。

  2、非必要請儘量不要攜帶手機到校,以免造成不必要困擾。

  3、請勿攜帶價值昂貴手機到校,以免遭竊衍生困擾。

  4、嚴禁攜帶手機進入考場。

  5、學生在校每人只能使用一個手機號碼,學生更換手機號碼,須重新申請。

  四、懲戒辦法:

  1、未申請被查獲者,記小過一次,手機(含卡,下同)由政教處暫時保管至學期結束並記小過一次。

  2、違反使用規範第一條,手機由政教處暫時保管至學期結束並記警告一次。

  3、第二次違反使用規範第一條,手機由政教處暫時保管至學期結束並記小過一次。

  4、第三次違反使用規範第一條,取消申請攜帶手機到校權益一個學期,手機由政教處暫時保管至高考結束並記大過一次。

  5、違反使用規範第四條,取消申請攜帶手機到校權益一個學期,手機沒收,考試成績零分計算,全校通報,並依據情節輕重給予記過以上之處分,手機由政教處暫時保管至高考結束後由家長領回。

  完成申請手續,請將申請表繳回班主任電子登記後由交年級保管。

  住校生手機管理制度6

  手機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誌。然而,由於部分手機網路傳播不良和低俗資訊,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影響了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學習,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督促學生科學使用手機,特制定本規定。

  一、家長和學生都要認識到手機的利弊,科學理性對待併合理使用手機,提高學生資訊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

  二、有限帶入校園。

  學生原則上不準帶手機進校,確實因需要,經家長同意,可以帶入校園,禁止帶入課堂,通學生不建議帶手機到校。

  三、學生將手機帶入校園,必須遵守如下規定:

  1、學生提出書面申請,家長、班主任和年級組簽字同意,交學生科備查。

  2、學生於返校當天由班級安全員逐一登記,收齊手機交由班主任統一保管,班主任將手機上交情況反饋至家長群確認,禁止學生將手機帶入課堂。

  3、不允許因給手機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就寢在教室、寢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手機、電池或充電器由年級組代管。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根據法律追究相關責任。

  4、對於收繳手機時採取不合作、粗野的態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絕交出違規使用手機的,根據《長沙縣實驗中學紀律處分條例》進行處理。

  5、學生在任何考試中,必須將手機關機並主動交監考老師,凡發現帶入或使用手機都均認定為作弊,並按相關規定處理。

  6、學校提供公用磁卡電話為學生使用,地點分佈如下:啟智樓中廳每層2臺,尚志樓和睿智樓一樓各1臺,男生一棟2臺,女生3棟4臺,女生4棟2臺,北門門崗1臺。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或其他人聯絡的,可以報請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同意後,臨時使用手機。

  7、學生違規使用手機適應《長沙縣實驗中學紀律處分條例》,單次違紀進行“警告”處分,由年級組德育副主任進行批評教育,多次違紀,紀律處分累加,由學生科長進行誡勉教育,手機由年級組代為保管,借別人手機違規使用的同等處理。

  8、提倡積極健康的課餘生活,假期不建議使用手機,電子產品的使用時間每天不超過1小時。提倡綠色上網,做文明網民,因電子產品使用不當導致糾紛、違紀,同樣適應校級校規,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xxxxx中學

  20xx年9月1日

  住校生手機管理制度7

  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路和遊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根據教育部辦公序《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序函(20xx)3號)相關精神.並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此管理辦法。

  一、申請制度

  學生如有特殊原因確實需要佩帶和使用手機或電子手錶,應由家長提出申請.填寫《手機進校申請書》並簽訂申請書,班主任監督審批記錄後,學生方可將手機帶入在學校。

  二、攜帶制度

  1.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不允許使用手機、電子手錶等通訊工具。

  2.學生如有特殊原因確實需要佩帶和使用手機或電子手錶,經提出申請同意後可以攜帶。

  3.進校後將手機交給班主任老師,放到手機存放處。

  三、保管制度

  1.因特殊情況透過申請的學生,應該在每天早上到校後、主動將手機關機,然後交給班主任老師,放到手機存放處,下午放學前,由班主任老師交還給學生。

  2.各班班主任為相應班級的手機保管責任人,將保管的手機放到手機存放處。

  四、其它說明

  在校期間如果急需使用電話,可以到直接使用班主任或科任老師的私人電話,或到辦公室使用公共電話。

xxxxx中學

  20xx年9月1日

  住校生手機管理制度8

  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路和遊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廳函〔20xx〕3號)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包括電話手錶等通訊裝置)帶入校園。

  如離家較遠、父母繁忙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確實需要佩帶和使用手機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填寫《XX小學學生因特殊原因在校攜帶使用手機申請單》報班主任。

  二、班主任統一上報學校審批備案。

  學生進校後將手機交由班主任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放學離校時下發學生。班主任務必將學生手機妥善保管。

  三、上課期間,家長有特殊情況需找學生,可透過班主任或任課教師聯絡,下課後通知學生用個人手機聯絡家長。

  不攜帶手機的學生需要手機通話時,由老師提供方便。

  四、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手機的檢查,對不按規定私自攜帶手機(包括電話手錶等通訊裝置)的學生,責令其寫出書面檢查,並通知家長領回手機(包括電話手錶等通訊裝置),取消本學期評先評優資格。

  五、任課老師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並及時送交班主任。

  按上述第四條進行處理。

  六、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所引發的一切不良後果由本人承擔,並將在第一時間告知家長。

  七、學生違規攜帶的手機(包括電話手錶等通訊裝置)如有遺失,學校概不負責。

  住校生手機管理制度9

  為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保障和規範學校、教師依法履行教育教學和管理職責,保護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展,參照《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根制定本教育制度。本制度所稱教育管理,是指學校、教師基於教育目的,對學生在校階段手機違規違紀學生進行管理、訓導或者以規定方式予以矯治,促使學生引以為戒、認識和改正錯誤的教育行為。

  一、手機進校園教管的行為

  1.未經申請、審批,私自帶手機入校園的;

  2.手機帶入校園後不服從相關管理的;

  3.手機帶入課堂,擾亂課堂秩序、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

  4.利用手機進行非必要對外聯絡,或進行遊戲、查詢、計算、錄音錄影等;

  5.利用手機實施有害自已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行為的;

  6.其他手機使用違反校規校紀的行為。

  二、手機進校園教管的方式

  1.教師、學校發現學生違規攜帶、使用手機的,應當採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要求學生立刻停止違規行為;

  2.對於違規攜帶、受用手機的,可進行口頭批評,或責令做口頭、書面檢討;

  3.發現學生違規攜帶並藏匿的,應當責令學生交出並可以對可能藏匿物品的課桌、儲物櫃等進行檢查;

  4.教師、學校對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的情況,可以予以暫扣並妥善保管,在適當時候交還學生或家長;

  5.參照校規校紀、班規班紀相關條例進行教育管理;

  6.參照《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第八、九、十、十一條執行教育管理。

  三、手機進校園教管的要求

  1.學校或教師進行批評懲戒需嚴格遵守學校管理和師德規範要求,以規範學生言行,培養學生規則意識,養成學生自治能力為目;

  2.實施批評懲戒應當符合教育規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則,做到客觀公正;選擇適當措施,與學生過錯程度相適應;

  3.擬對學生實施懲戒的,應當聽取學生的陳述和申辯。如需實施較重的懲戒應當提前與家長取得聯絡,交換意見後執行;

  4.學校、教師可以組織學生、家長以民主討論形式共同制定相關管理規定或者班級公約,統一意見後實施。未經公佈的班級班規、校規校紀不得施行。學校、教師應當重視家校協作,積極與家長溝通,使家長理解支援和配合本管理制度的實施,形成合力。家長應當履行對子女的教育職責,尊重教師的教育懲戒權利,配合教師、學校對違規違紀學生進行管教。

  有特殊情況想申請帶手機或手錶的,請自行下載下圖申請表,在xx月xx日前上交給班主任老師,我們的制度將在xx月xx日起試執行。感謝您的支援與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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