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進出校園機動車輛管理制度(精選5篇)
學校進出校園機動車輛管理制度(精選5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學校進出校園機動車輛管理制度(精選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校進出校園機動車輛管理制度1
1、學生腳踏車必須停放在本班劃定的區域內,並把腳踏車鎖好。不能將雨具、手套、書包等物品存放在腳踏車上。
2、腳踏車要停放整齊。每天由學校領導和門衛進行檢查。
3、腳踏車進出校門必須下車推行,在校內不準騎車。
4、學生騎車,必須遵守交通規則,注意騎車安全,不可載人。
5、對故意損壞他人腳踏車,竊取腳踏車零件,一經查實,從嚴處罰。
6、教師上下班騎車、駕車須遵守交通規則。
7、出、入校門時,遇學生上下學要讓學生先行,騎腳踏車的教職工要下車推行,機動車輛要減速慢行,進入校園嚴禁鳴笛。
8、教師車輛進入校園須停在指定位置,不得亂停亂放。
9、無駕駛證者不得駕駛機動車。
10、如在校園內駕駛機動車造成學生傷害、公物損害由機動車駕駛人承擔全部責任。
11、教師駕駛車輛要確保良好的休息、足夠的睡眠,以充沛的精力和體力保證安全行車。
12、校外車輛需進入校園的先到門衛處進行來訪登記,門衛同意放行的車輛要按指定地點停放好。陌生車輛一律不得進入校園。
13、在校園內發生交通事故,要立即向主管領導報告。
學校進出校園機動車輛管理制度2
為了確保校區的正常秩序和學校及教職工車輛的順利通行,防止校區內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對進入我校的車輛作如下的'管理制度:
一、校門衛二十四小時派保安值班,保障車輛進出暢通。
二、學校車輛(包括教職工及其家屬私人車輛)憑出入證隨時可進出校門。
三、家長車輛只有在開學報到或放假等學生集中到校、離校時間以及每週星期五下午五點以後等時間內可以進入校區,其他時間一律禁止進入校區。
四、到校進行公務往來或探親訪友的車輛,原則上不允許進入校區,如確有需要,須相關部門或教職工向保安人員打招呼,經同意並經登記領取出入證後方可入校。
五、上級領導到校車輛,經登記後,在學校有關領導或部門統一引導下可進入校區。
六、各種運送物資的車輛,須在保衛科進行登記,辦理出入證,並在規定的時間內(早上7:00以前、中午12:30至2:00、晚上18:00至19:00)可以進入校區。
七、嚴禁計程車任何時候進入校區。(除本校教職工看病、購重物等特殊情況外)
八、凡准許入校的車輛均要減速慢行,限每小時五公里以下。嚴禁鳴喇叭和亂停亂放。要服從管理,停放有序……
九、嚴禁在校區內無證駕駛或練習駕駛機動車。
十、嚴禁在校門內外通道上停放各種車輛,確保校門的暢通。
以上規定,自頒定之日起實行,希望全體師生、家長、來賓遵守。對無理取鬧者,保安人員有權進行處理,對違反規定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其責任。
學校進出校園機動車輛管理制度3
1、學生騎腳踏車到校,要到德育處辦理手續。
2、進入校園內的腳踏車、摩托車、小車,實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車輛持有者必須按學校規定,分別停放到指定的車棚、場地去,嚴禁亂停亂放。
3、車輛進棚必須自行加鎖,整齊停放。車簍內不要存放任何個人用品。
4、在校園內一般提倡推車行走,騎車者應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5、不準任何人偷騎他人車輛,未經本人同意開他人車鎖的視為偷竊行為。
6、發現腳踏車被盜,失主應及時報告校門衛室、政教處、總務處協同查處。
學校進出校園機動車輛管理制度4
為規範校園車輛行駛秩序,強化治安管理,維護校區教學工作及生活等各項秩序,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1、所有車輛(包括校車、工作用車、施工用車及經批准進入校區的其他車輛),在校園內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服從學校工作人員指揮。
2、校外單位車輛進入校園,必須主動接受門衛查詢方可入校。
3、車輛進入校區後須注意行車安全,減速慢行,不得鳴號;禁止在校園內練習駕駛或試車、驗車。
4、校內車輛應停放在指定地點。
5、施工用車、垃圾清運車應注意清潔衛生,防止拋、灑、滴、漏。
6、禁止學生在校園內騎腳踏車,教職工和學生使用的腳踏車必須停放在腳踏車棚內。
7、家長會等大型活動車輛管理按學校制定的臨時方案實施。
8、凡違反上述規定者,由學校職能部門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並視情節處理。
9、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學校進出校園機動車輛管理制度5
為規範校內車輛管理,確保車輛出入校園和校內停放安全,我校根據本校實際情況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本校教職工上班開車進入校園,必須先到總務處辦理車輛出入證和地下車庫過閘射頻卡,每卡交押金100元。出入證和射頻卡僅限教職工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否則學校有權收回。如發現出入證或射頻卡丟失,請及時告知總務處並按制度補辦。
2、外來車輛原則上不得進入校園,如有特殊情況,需經相關領導同意並在門衛室登記後方能入校。
3、車輛進入校園後,需按規定線路行駛,且車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本校教職工車輛全部停放至地下車庫,外來車輛需按規定位置停放。
4、所有車輛嚴禁進入塑膠場地和致味館,否則罰款200元/次。
5、校內舉辦大型活動或上學、放學高峰等特殊時段,學校有權禁止車輛出入校園。
6、車主停放車輛時,應將門窗鎖好,並將貴重物品隨身攜帶。否則,造成損失由車主自行承擔。
以上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行,本制度解釋權在校長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