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責任制度(通用17篇)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通用17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篇1
一、社群消防工作應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制,社群居委會主任對社群消防安全工作負總責,並確定一名副主任具體負責社群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社群內物業管理公司和其他非消防重點單位應按公安部61號令的要求明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並履行各自消防安全職責。
三、社群居委會每年應和社群內每戶居民簽定居民防火公約,並檢查防火公約的落實情況。
四、社群居委會每年應和社群內非消防重點單位、個體工商戶和物業管理公司簽訂年度《消防安全責任書》。
五、實行承包租賃或者委託經營、管理時,當事人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或協議中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對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他建築消防設施應明確管理責任。
六、社群消防安全服務中心應負責《消防安全責任書》的年度考評並落實各種獎懲措施。
七、社群和各單位應在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的基礎上建立落實各個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明確各個崗位的消防職責和消防安全責任人。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篇2
消防安全職責
①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本酒吧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酒吧的消防安全情況。
②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准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③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④為本酒吧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①電工必須對本酒吧的電氣線路和電氣裝置的種類及效能,對電氣裝置效能未充分了解,禁止冒險作業。
②電工每日應定期檢查電線、電控制檯等裝置情況,檢查中發現問題,必須及時處理。
③除臨時施工用電或臨時採取的措施外,不允許架臨時電線,不允許亂掛燈、儀表工具等,應用安全的開關和插座,原電氣線路不得擅自更改。
④按規定對電氣裝置定期檢修保養,不用的電氣裝置線路要徹底拆除。
⑤使用電動工具時,有防觸電保護。
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①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②針對本酒吧的線路特點進行防火知識教育。
③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④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定消防安全標誌,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⑤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設定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篇3
第一條為了加強學校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事故危害,確保師生人身和國家財產的安全,保障教育、教學、生活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61號),結合《茅山九年一貫制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消防安全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學校、處室逐級防火安全責任制和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防火安全責任人,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學校校長是單位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組織、領導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主管副校長是防火安全管理人,全面負責部署和協調,定期分析,研究消防安全工作,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各項防範措施;校內各處室的行政第一負責人是本部門消防安全工作責任人。
第三條學校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是對學校日常消防工作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討論,並作出決策的機構。學校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安全辦)是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職能部門,全面履行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制定的消防安全工作職責,對校內各處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實施全方位的監督。校內各處室應接受安全辦的監督。
第四條學校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應當認真負責、忠於職守。因未盡職責,造成火災事故和損失的,根據國家消防安全的有關法規及學校的相關規定予以追究責任。
第五條對未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或違反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校內處室,學校對其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其他直接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
(一)消防安全責任人未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之一的:
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部門消防安全符合規定,全面掌握本部門的消防安全情況;
2.積極參加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人召集的有關消防安全工作會議,並認真傳達、佈置落實到全體師生員工;
3.將消防安全工作列入本部門的重要議事日程,與本部門的教學、教育、行政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4.確定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5.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不安全隱患的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整改火險隱患;
6.組織制定符合本部門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實施演練,為本部門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7.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8.積極參加公安消防部門和學校安全辦組織的消防知識培訓等活動;
9.建立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檔案;
(二)校內各處室(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1.違反消防法規定,儲存、運輸、銷售或使用、銷燬易燃易爆危險品,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2.在易燃易爆或具有火災危險性的場所違反禁令,吸菸或使用明火的;
3.埋壓、撞擊造成消火栓損壞,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非火警擅自動用消防器材的;
4.堵塞人員聚集場所和高層建築安全通道、出口的;5.有重大火災隱患,經公安消防部門通知,逾期不改正的;
6.指使或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冒險作業、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7.發生火災事故後,隱瞞不報或不如實反映火災情況、推卸責任的。
(三)學校消防職能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1.發現火災隱患不及時通知有關部門或個人整改的; 2.利用職務之便,為使用單位購買假冒不合格消防器材的。
第六條違反國家消防法規或學校消防管理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學校將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產停業或停止有關活動,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一)裝飾工程專案未經校安全辦備案,未報公安消防機構稽核或經稽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依法應當進行消防設計的建築工程竣工時未經消防驗收或驗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
(三)擅自降低消防技術標準施工,使用防火效能不符
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建築構件和建築材料;
(四)組織集體活動,活動場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不及時消除,不按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不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的;
(五)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或者線路、管線的敷設不符合消防安全技術規定的。
第七條因下列行為之一而造成火警或一般火災事故的,該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直接責任人先停職檢查,待事故原因查實後,學校給予相關責任人以黨政紀律處分,有損失的責令其賠償相應的損失。
(一)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或冒險作業的;未及時發現重大火險隱患的;對責令整改的隱患不予組織及時整改的;
(二)防火重點部位不按要求採取防靜電、雷擊等安全措施的;
(三)在室內外私拉亂接電源的,使用可燃、易燃材料的;
(四)違反禁令,在校園內流動吸菸、使用明火的;
(五)其他一切因存有僥倖或疏忽大意行為而造成的。
第八條若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的,有關責任人停職檢查,取消當年評先授獎、晉職晉級的資格,並取消年度考核獎。由公安消防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查清事故引發原因,依法追究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直接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因翫忽職守、失職、瀆職等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學校給予其黨政紀律處分。
第九條本制度由學校安全辦負責解釋。第十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篇4
為加強我校學生公寓消防安全工作,促進和諧校園的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必須遵循消防法律、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逐級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
二、學校要定期組織學生學習消防知識,開展防火安全教育,使學生了解公寓樓的消防設施、熟悉滅火器效能和使用方法、會報警、會疏散逃生、會撲救初起火災。
三、學校每學期要開展滅火技能演練,經常對宿舍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和巡查,交流學習消防安全知識。
四、學校要對學生宿舍進行經常性的防火檢查和巡查,糾正違章用火、用電和私拉亂接電線。
五、宿舍管理員要經常檢查消防通道、安全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定期對消防設施、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完好有效;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六、學校每年要開展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對成績突出的予以獎勵,對不負責造成損失的予以處罰和追究。
七、全體學生嚴格遵守《學生宿舍防火安全十不準》:
1、 不準私拉亂接電線;
2、 不準吸菸;
3、 不準佔用、堵塞疏散通道;
4、 不準在樓內焚燒雜物;
5、 不準攜帶汽油、煤氣瓶、煤油等危險化學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入舍;
6、不準使用“熱得快”等電熱器具;
7、不準使用酒精爐等明火器具;
8、不準擅自變動電源裝置;
9、不準宿舍無人不關電源;
10、不準損壞滅火器和消防設施。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篇5
一、總經理安全責任
1.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全公司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2.負責貫徹實施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
3.把安全生產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不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本公司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4.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要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做到“五同時”。
5.按國家有關檔案規定,落實公司安全措施經費,配齊安全管理幹部,健全安全管理機構。支援安全部門工作,行使安全否決權。
6.主持制定安全生產規劃,並納入公司總體規劃中。
二、分管安全生產副總經理安全責任
1.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規劃;審查批准安全生產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2.組織公司安全大檢查和重大傷亡事故的處理。
3.組織對公司屬各單位的安全培訓與考核。行使公司安全否決權。
三、分管其它工作副總經理安全責任
1.直接組織領導分管業務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2.督促分管的職能部門落實安全責任,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四、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安全責任
1.對本公司安全生產在技術上負全面責任。
2.負責制訂、稽核各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標準和防止事故的技術措施。
3.在組織科研、設計、施工、技術攻關、技術改造和生產過程中,根據國家及上級有關技術規範規定,認真組織安全衛生的科研和安全技術的應用。
4.參與重大事故的調查分析,組織技術力量對重大事故發生的技術原因進行分析鑑定。
5.負責分管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五、安全管理部門安全責任
1.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及專職安全員,對公司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工作負有監察管理責任。
2.協助領導組織開展公司的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工作,根據上級指示、要求提出貫徹執行的具體意見。定期、不定期研究預防傷亡事故和職業病趨勢及重大安全問題,提出改善安全工作的提議。
3.宣傳貫徹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職工安全生產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技術教育,組織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包括駕駛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年檢年審、辦證工作。
4.經常瞭解現場安全情景,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有關單位及時解決不安全不衛生因素,有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5.參與審查和彙總安全措施計劃,監督檢查安全經費合理使用情景。督促有關部門制訂和貫徹安全生產製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6.參與審查施工設計及施工計劃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參加工程開工驗收,發現不貼合安全、衛生規定的問題有權要求解決。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安全技術方面的技術革新,提高機械化、自動化程度,改善勞動條件,減輕勞動強度,消除安全隱患。
7.協助領導組織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大檢查,發現問題,提來源理意見,及時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8.指導所屬單位專(兼)職安全員的工作,監督各職能部門搞好各自業務範圍內的安全工作,督促有關部門做好職工的勞逸結合、女工保護和季節性勞動保護工作。
9.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上報,參與事故調查並提來源理意見。
10.在業務上理解上級安全部門和地方勞動部門的指導,按時報告安全工作情景。
六、財務部門安全責任
1.按規定的比例提取安全措施經費,專款專用,單獨立帳,由安全部門掌握使用,財務部門監督。
2.負責發放有毒有害等作業保健費和夏季清涼飲料費等工作。
3.監督檢查勞保用品購置費用標準。
七、人力資源部門安全責任
1.按要求組織有關部門對新員工進入公司的安全教育。對特殊工種,必須理解專業部門培訓並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2.組織中小型機械操作人員進行培訓,經考核合格後發證。
3.對患有職業病的人員應根據有關規定,及時調換工作、安排治療。
4.負責公司管理幹部的安全考核,把安全生產納入年度考核資料。
5.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八、行政部門安全責任
1.對本部門的安全負責。
2.負責生活及辦公用電、用水、食堂飲食衛生等安全工作。
3.負責及時安排修理危房、漏房。
4.負責車輛運輸的合理排程,監督、檢查車輛技術狀況及駕駛員遵章守紀的情景。車況不好的不準出車。
5.與安全部門配合,負責駕駛人員的各種安全教育活動。對車輛事故要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提出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並及時上報。
九、經營合同管理部門安全責任
1.對本部門的安全負責。
2.經常教育經營人員在生產經營活動中要注意安全。
3.承接專案時,經營人員負責協助調查各種現場施工條件,共同做好安全生產。
十、分公司經理安全責任
1.負責對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各項規章制度組織實施。全面負責分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堅持安全生產方針。
2.熟悉各種規章制度,以身作則。不違章指揮,不強迫工人冒險作業,對各種違章作業、野蠻施工行為必須立即制止。
3.經常對生產工人進行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知識的教育,不得指派未經技術培訓的員工進入技術崗位或未取得操作證的特殊工種上崗操作。
4.負責本分公司的安全工作,要經常性的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時採取措施,限期整改。
5.堅持執行“五同時”,每季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討論佈置安全工作,研究存在問題,提出改正意見,並組織實施。
6.發生事故要及時上報,保護現場,組織搶救,參加事故調查分析,並進取採取改善措施。
十一、專案經理安全責任
1.對承包專案工程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2.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結合專案工程特點及施工全過程的情景,制定本項工程各項安全生產辦法,或提出要求,並監督實施。
3.在組織專案工程專業承包、聘用專業人員時,要根據工程特點確定安全工作的管理體制和人員,並明確各專業承包人的安全責任和考核指標,支援指導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續,錄用勞務隊伍必須及時向有關部門申報,嚴格用工制度與管理,適時組織上崗安全教育,要對勞務隊伍的健康與安全負責,加強勞動保護工作。
5.組織落實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措施,組織並監督專案工程施工中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施工機具安全管理規定的實施。
6.領導、組織施工現場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發現施工生產中的不安全問題,組織制定措施及時解決。對上級提出的安全與管理方面的問題,要定時、定人、定措施予以解決。
7.發生事故,要做好現場保護與組織搶救工作並及時上報有關部門,組織配合事故的調查,認真落實制定防範措施,吸取事故教訓。
十二、專案付經理安全責任
1.專案付經理協助專案經理搞好專案工程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嚴格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模範執行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和安全生產規定,定期的組織安全生產檢查,發現隱患採取措施,及時整改。
3.認真執行“三項制度”的規定,並切實組織落實,監督實施。
4.組織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工作,領導各工種的崗前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驗收工作。
5.發生事故要做好現場保護與組織搶救工作,並及時上報有關部門,配合事故調查,制定防範措施,吸取事故教訓。
十三、專案技術負責安全責任
1.對專案工程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2.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程、規範、標準。結合專案工程特點,主持專案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
3.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施工方案時,要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其可行性與針對性,並隨時檢查、監督、落實。
4.專案工程應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要及時上報,經批准後方可實施。同時要組織上崗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教育,認真執行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與安全操作工藝要求。
5.主持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發現裝置、設施的不正常情景應及時採取措施,嚴格控制不貼合標準要求的防護裝置、設施投入使用。
6.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從技術方面提出整改意見和辦法。參加配合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範措施、意見。
十四、安全員安全責任
1.負責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2.熟悉施工圖、規程、規範,指導施工作業人員按章作業。
3.參加安全技術方案的討論,並協助領導付諸實施,在實施中進行監督檢查。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落實安全技術措施。
4.對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進行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5.負責對新工人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每一天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並作好安全日記。發現事故隱患及違規現象及時制止糾正,直至停工整改。理解安全部門及人員的安全檢查監督,及時解決提出的安全問題,並上報有關領導。
6.認真消除事故隱患,發生事故要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並上報有關部門領導,參加事故調查。
十五、專案施工員安全責任
1.認真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對所管轄班組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及安全操作規程,針對生產任務特點,向班組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並對規程、措施、交底要求執行情景經常檢查,隨時糾正違章。
3.經常檢查所管轄班組作業環境及各種裝置設施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解決。對重點、特殊部位施工,必須檢查作業人員及各種裝置設施技術狀況是否貼合安全要求,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其執行,做到不違章指揮。
4.定期和不定期組織學習安全操作規程,開展安全教育活動,理解安全部門或人員的安全監督檢查,及時解決提出的不安全問題。
5.發生員工傷亡事故要保護好現場,並立即上報。
十六、專案班組長安全責任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合理安排班組人員工作,對本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負責。
2.經常組織班組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監督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不斷提高自我保護本事。
3.開好班前會,不違章指揮、冒險蠻幹。經常檢查班組作業現場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並上報有關領導。
4.認真做好新工人的崗位教育。
5.發生因工傷亡事故,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有關領導。
十七、專案工人安全責任
1.認真學習,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模範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積極參加安全活動,認真執行安全交底,不違章作業,服從安全員的指導。
3.發揚團結友愛精神,在安全生產方面做到互相幫忙,互相監督。對新工人要進取傳授安全生產知識,維護一切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具,做到正確使用,不準拆改。
4.對不安全作業要進取提出意見,並有權拒絕違章指令。
5.發生傷亡事故,要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
6.正確使用和愛護勞動防護用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本事。
十八、電工安全責任
1.認真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及公司“施工用電管理規定”。
2.編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組織設計,並及時報批。嚴格執行經審批的現場臨時用電組織設計。
3.負責現場用電巡視檢查,發現違規用電現象立即制止。
4.負責各級配電箱的維護保養和管理。
5.學習安全技術知識,提高業務水平。
十九、電焊工安全責任
1.持證上崗。
2.負責電焊作業區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
3.配合安全員在施工作業前對電焊機的安全效能進行檢查。
4.負責電焊機的維護保養和管理。
二十、機修工安全責任
1.遵守勞動紀律和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
2.保證檢修質量,下班後清理好現場,堅持工作現場清潔整齊。
二十一、材料員安全責任
1.在採購中,必須對自身的安全負責。
2.材料進場時,必須按指定位置根據規格、品種分類有條不紊地堆放,同時要提醒裝運的駕駛人員在工場內做到安全行車。
3.所有材料不得淹埋電纜、電線及其它用電裝置。
二十二、炊事員安全責任
1.遵守勞動紀律,嚴格食品衛生制度,搞好個人清潔衛生工作。
2.腐爛變質的食品嚴禁購入和出售,生熟食品必須分開存放,飯、菜必須加蓋(罩),出售食品必須使用食品夾,嚴禁直接用手抓。
3.燒菜、煮蒸飯時揭蓋要細心,抬菜飯及湯時需走穩,以防燙傷。使用絞肉機、拌麵機時,嚴禁機器轉動時將手伸入食物。
4.經常打掃食堂清潔衛生。下班時,必須檢查煤氣灶龍頭是否關好,並收藏好食物,關掉好門窗。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篇6
一、 目的
為明確生產車間的消防安全職責,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防止火災發生,《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及我公司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 消防工作基本原則
1、消防工作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工作原則,實行部門領導負責的逐級防火責任制度。
2、消防安全是我公司進行生產、工作中的一項經常性任務,各班組負責人要把消防安全工作與其他工作同時計劃,同時佈置,同時檢查,同時總結。
三、 職責
1.車間主任是車間消防安全的主要責任人,對本車間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其職責包括:
A. 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有關消防法規與公司的管理規定,確保本單位消防安全符合法規要求,掌握本車間的消防安全情況;
B. 組織實施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C. 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D. 將消防工作與本車間的其他活動統籌安排;
E. 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組織保障;
F. 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教育;
G. 組織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改善消防安全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H. 組建專職或義務消防組織;
I. 組織制定滅火方案,帶領員工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追查處理火警事故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2.安全專員職責
A. 定期進行消防檢查工作。
B. 組織落實車間的消防演習以及相關訓練和培訓。
四、班組長職責
各班組負責人負責本班組的消防安全工作。對本班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開展本管轄區域的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五、本車間所有員工負責按照公司相關消防管理規定,定期對消防裝置、設施進行檢查和測試,發現問題立即報告。
六、員工應本著“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對本崗位的消防安全負責。遵守消防規定及要求,發現事故及事故隱患應立即上報。
七、二級倉庫管理人員應確保庫內物品堆放整齊,易燃、易爆、可燃物品要分庫儲存,並留有暢通的消防通道。化學品要按照要求進行儲存。
八、義務消防隊員應積極參加演習活動。火災發生時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撲救初起火災、組織員工疏散,在公安消防隊到場後,協助救火、並維持現場秩序。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篇7
1 、消防安全工作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專案部職能部門與職工相結合的原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我合同段消防安全責任牌已經張掛於各部門、各單位門口,具體消防安全責任劃分如下:
經理部駐地領導辦公區消防安全責任人:xxx
經理部駐地技術室、安全環保部、計劃合同部消防安全責任人:xxx
經理部駐地中心試驗室消防安全責任人:xxx
經理部駐地員工宿舍消防安全責任人:xxx
經理部駐地員工食堂消防安全責任人:xxx
混凝土拌和站消防安全責任人:李援朝xxx
鋼筋加工製作場消防安全責任人:xxxxxx
梁板預製場消防安全責任人:xxx
臨時油庫消防安全責任人:xxx
2 、防火防爆安全工作由專案部辦公室負責監管,安全監察部門協助管理,設定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
3 、專案部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確定所屬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針對專案特點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定消防安全標誌,並定期組織檢查、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
4 、防火重點部位,必須做到“四有”:有責任人,有安全制度,有消防組織,有消防設施和器材。消防設施和器材必須放置在安全、醒目地點,必須懸掛明顯標誌。
5 、對從事易於引起火災爆炸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進行消防專業知識培訓,達到“三懂三會”(懂得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會撲救初期火災),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6 、專案部根據需要,建立由職工組成的義務消防隊,有針對性的制定火災應急預案,並實施演練,提高火災撲救能力。
7 、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域,易燃、易爆可燃材料堆放區域,倉庫、廢品集中站和辦公生活及機械站等區域。施工現場的道路應暢通無阻;夜間應設照明,並加強值班巡邏。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搭設臨時性建築物或堆放可燃物品。開工前應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並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消防栓、砂箱、鐵鍬等。乙炔氣瓶與氧氣瓶的存放之間的距離不得少於5m,使用時兩者之間的距離不得少於10m 。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割和生火作業。用可燃材料作保溫層、冷卻層、隔音、隔熱裝置的部位,或火星能飛濺到的地方,應採取切實可靠的防火措施。冬季施工採用煤炭取暖,應符合防火要求,並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制定施工現場火災事故預案及緊急救援措施。建立防火制度,組織義務消防隊,每班有消防員;定期、不定期檢查,發現火災隱患,必須立即消除;建立各級消防負責人責任制。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篇8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依法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各崗位責任人員,責任內容和考核獎懲要求,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包括以下六個層面:
一、法人代表安全生產職責;
二、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
三、領導班子及其它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
四、中層部門安全生產職責(各管理科室、車間、分公司等)和部門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
五、班組和班組長的安全生產責任;
六、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
建設專案安全管理制度
1、企業新建、改建、擴建專案必須進行“三同時”審查,不經過“三同時”審查的專案不準施工。
2、企業進行新、改、擴建設專案要經過有關部門批准,並做出專案可研報告,由有資質的評價部門做出預評價報告,經市級以上安監部門組織專家組對預評價報告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後,由資質部門做出設計方案及安全專篇,並經市級以上安監部門審查合格,給予批覆後,准許組織施工建設。
3、企業要聘有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按照設計方案進行施工建設,有施工記錄,並由具備相應資質的監理部門進行施工監理。
4、建設工程竣工後,要由資質評價機構,進行驗收評價出具驗收評價報告,還要由市級以上安監部門組織有關專家組,進行竣工驗收,驗收評價合格後,准予試執行生產,生產正常後提供有關資料,申辦安全生產許可證,取得安全生產合格證後方可正常生產。
5、嚴格履行新、改、擴建設專案“三同時”審查手續,違反規定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安全設施、裝置管理和檢修維修制度
1、礦應設專人搞好裝置管理和維修,並有一名主要領導分管這項工作。
2、礦建立裝置臺帳、卡片、裝置牌板以及裝置分佈圖裝置規格、型號、購進時間、運轉、檢查情況,損壞、報廢等都必須詳細記載。
3、機電裝置要做到定期檢查、維修,半年一大修、一季—中修、每月一小修、日常班班檢查維修,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裝置帶病運轉。
4、主要裝置(顎式破碎機、圓錐破碎機、球磨機等)和安全防護裝置必須明確專人負責,掛上專責牌,專責人員必須建立崗位責任制。
5、裝置管理,操作人員愛護裝置,經常對裝置進行擦洗和注油.接班時要嚴格檢查裝置各部位是否正常、開車後要注意運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領導和有關人員進行處理。
6、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杜絕事故的發生。
7、加強裝置管理和維修,保證裝置正常運轉。
具有較大危險、危害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安全管理制度
1、企業安全管理部門牽頭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對本企業生產系統進行全面排查,確定具有較大危險有害因素的生產場所。
2、對已確定的具有危險有害因素的生產場所,如火工器材庫等,制定有效的'安全技術整改措施。
3、為保證安全整改措施落實,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方案,嚴格落實整改完成時間,整改任務責任人,整改資金到位,責任人,使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得到及時的治理和排除。
4、對危險有害因素的治理要儲存完整的安全整改治理檔案,妥善保管。
5、對危險有害因素要及時發現,及時治理,確保安全生產。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的消防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成立消防安全小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有關規定,制定如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每年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意識。
2、防火巡查、檢查制度,落實逐級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消防工作歸口管理,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
3、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做好消防值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4、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5、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6、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7、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8、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篇9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裝置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責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室實驗室庫房等場所嚴禁吸菸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學校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學生教室內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篇10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核心。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按照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和"管生產的同時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將各級負責人員、各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各崗位生產工人在安全生產方面應做的事情及應負的責任加以明確規定的一種制度。具體來說,就是將安全生產責任分解到相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專案負責人、班組長以及每個崗位的作業人員身上。
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的相關規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主要資料如下: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主要包括企業主要負責人的安全責任,負責人或其他副職的安全責任,專案負責人(專案經理)的安全責任,生產、技術、材料等各職能管理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的安全責任,技術負責人(工程師)的安全責任、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責任,施工員的安全責任,班組長的安全責任和崗位人員的安全責任等。
(2)專案應對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檢查和考核辦法,並按規定期限進行考核,對考核結果及兌現情景應有記錄。
(3)專案獨立承包的工程在簽訂承包合同中必須有安全生產工作的具體指標和要求。工程由多單位施工時,總分包單位在簽訂分包合同的同時要簽訂安全生產合同(協議),簽訂合同前要檢查分包單位的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安全資格證等。分包隊伍的資質應與工程要求相符,在安全合同中應明確總分包單位各自的安全責任,原則上,實行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包單位負責,服從總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分包單位在其分包範圍內建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4)專案的主要工種應有相應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砌築、抹灰、混凝土、木工、電工、鋼筋、機械、起重司機、訊號指揮、腳手架、水暖、油漆、塔吊、電梯、電氣焊等工種,特殊作業應另行補充。應將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列為日常安全活動和安全教育的主要資料,並應懸掛在操作崗位前。
(5)工程專案部專職安全人員的配備應按住建部的規定,以下工程1~5的工程不少於以上的工程不少於人。
總之,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做到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其資料大體分為兩個方面:縱向方面是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即從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專案負責人(專案經理)、技術負責人(工程師)、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施工員、班組長和崗位人員等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橫向方面是各個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即各職能部門(如安全環保、裝置、技術、生產、財務等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僅有這樣,才能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群防群治。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篇11
一、社群消防工作應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制,社群居委會主任對社群消防安全工作負總責,並確定一名副主任具體負責社群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社群內物業管理公司和其他非消防重點單位應按公安部61號令的要求明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並履行各自消防安全職責。
三、社群居委會每年應和社群內每戶居民簽定居民防火公約,並檢查防火公約的落實情況。
四、社群居委會每年應和社群內非消防重點單位、個體工商戶和物業管理公司簽訂年度《消防安全責任書》。
五、實行承包租賃或者委託經營、管理時,當事人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或協議中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對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他建築消防設施應明確管理責任。
六、社群消防安全服務中心應負責《消防安全責任書》的年度考評並落實各種獎懲措施。
七、社群和各單位應在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的基礎上建立落實各個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明確各個崗位的消防職責和消防安全責任人。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篇12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擬定單位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熟悉掌握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職和依法應承擔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責任,責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和各項規定。
四、按要求設定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標誌(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室內外消火栓、滅火器、消防電梯、防排煙風機、水泵結合器等處設定規範、醒目的標識,或用文字、圖例標明操作使用方法;重點部位、重要場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設定“提示”、“禁止”類消防標識)。
五、負責確定本單位各部門的消防責任人。
六、熟知本單位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確定本單位的重點防火部位,制定滅火和應急預案,明確第一、第二滅火力量,並實施演練。
七、制定檢查制度和巡查制度。每月應至少組織一次防火檢查,組織實施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並完整填寫防火檢查記錄。
八、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九、定期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工作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十、如臨時動火,辦理動火手續,並指派現場監護人,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十一、發現火情後,應積極組織人員撲救,立即報警並進行事故分析處理。
十二、組織管理專職消防隊或志願消防隊。
十三、落實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委託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熟記現場組織滅火應急演練的基本程式掌握消防設施器材使用方法。發現火情後,立即報警,並組織第一、第二滅火力量撲救初期火災。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篇13
一、總則
1、專案經理部確定專案部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規定各部門人員的消防安全責任。
2、安全環保監察部負責按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要求,制定各級人員消防安全責任制,會同有關部門對各級人員履行消防安全責任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3、各部門負責本部門消防安全責任的落實,對本部門人員履行消防安全責任的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二、各級人員的消防安全責任
1、專案經理消防安全職責
1.1專案經理是專案部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專案部的消防安全全面負責;
1.2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定,將消防安全作為專案部施工管理的重要內容,並與生產管理實行同計劃、同佈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1.3負責確定專案部消防責任人,各級人員的消防安全責任;
1.4督促檢查統計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實情況,定期聽取同級副職及有關部門關於消防安全工作的彙報,對專案部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問題提出指導意見;
1.5將消防工作與專案部的施工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
1.6為專案部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資源保證;
1.7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2、安全副經理消防安全職責
2.1為專案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專案部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
2.2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並檢查督促其落實;
2.3擬定專案部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4擬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2.5組織制定符合專案部實際的滅火和應急預案,並實施演練;
2.6組織實施對專案部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暢通;
2.7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2.8組織管理義務消防隊;
2.9組織實施專案部範圍內的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2.10專案部消防安全責任人委託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11定期向專案部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專案部消防安全工作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3、專案總工消防安全職責
3.1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和各項規定;
3.2督促檢查各分管部門消防安全工作落實情況;
3.3參加專案部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審定,協助組織專案部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3.4參加專案部防火檢查,與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及有關部門共同研究解決重大消防安全問題。
4、工會消防安全職責
4.1認真貫徹落實關與消防安全工作的法規和規定,督促協助消防安全管理人貫徹執行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定;
4.2將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工會工作的重要議程,並將其列為工會評比先進性的重要條件進行考核;
4.3參加並協助組織專案部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4.4參加專案部防火檢查,提出火災隱患的整改意見,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4.5參加重大火警、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並對各有關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4.6定期聽取有關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彙報。
5、各職能部門負責人消防安全職責
5.1貫徹落實消防方針,落實專案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項規定和制度;
5.2負責制定本部門的消防工作計劃及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5.3參加擬定專案部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及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5.4協助組織專案部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5.5負責配備、維護並定期檢查本部門的消防器材、設施、通道、標誌等;
5.6指定本部門的義務消防隊隊員,組織本部門員工參加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事實和演練;
5.7參加專案部防火檢查,督促本部門整改火險隱患及落實安全措施;
5.8組織本部門的消防安全法規及消防基礎知識宣傳活動,使員工增強消防安全意識和防火、救火、火災中逃生的技能;
5.9定期向專案部主管領導報告消防安全工作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5.10在職責範圍內,開展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的各項工作。
6、安全環保監察部消防安全職責
6.1貫徹落實消防法律、法規,組織制定專案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6.2組織擬訂專案部各級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對消防安全責任制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6.3組織制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6.4確定專案部重點防火部位及制定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同時定期組織演練;
6.5組織實施對專案部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暢通;
6.6組織管理義務消防隊,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培訓;
6.7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6.8組織專案部防火檢查,督促各有關部門整改火險隱患及落實安全措施;
6.9發生火警、火災時,組織實施應急預案,組織撲救初期火災;
6.10參加火警、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並對有關事故責任者履行處理手續;
6.11完成上級機關及專案部領導交辦的工作;
6.12負責對外來人員在專案部內工作期間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6.13定期向專案部主管領導報告消防安全工作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7、技術部消防安全職責
7.1在組織實施施工策劃、制定施工方案和操作規程等,考慮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7.2參加專案部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7.3參加專案部防火檢查,督促各部門整改火險隱患及落實安全措施;
7.4參加重大火災隱患的整改工作,參加火警、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
7.5定期向專案部主管領導報告消防安全工作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8、綜合辦公室消防安全責任
8.1參加並組織專案部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8.2組織起草綜合性報告、計劃和總結時應有消防工作內容;
8.3與安全保衛主管部門配合及時批轉有關消防工作的各類檔案;
8.4參加專案部防火檢查,會同有關部門督促整改火險隱患及落實安全措施;
8.5參與研究對重大火險隱患的整改工作,參加火警、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
8.6負責對駕駛員的消防安全教育,加強對車庫及燃油的管理。
9、工程管理部消防安全責任
9.1參加並協助組織專案部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9.2參加專案部防火檢查,會同有關部門督促整改火險隱患及落實安全措施;
9.3在編制專案部生產計劃的同時,應編制防火安全措施計劃,保證安全生產;
9.4在佈置檢查生產工作的同時要佈置檢查防火安全措施,並經常檢查消防措施的管理情況,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10、質量管理部消防安全責任
10.1參加並協助組織專案部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10.2參加專案部防火檢查,會同有關部門督促整改火險隱患及落實安全措施;
10.3參加重大火災隱患的整改工作,參加火警、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
10.4在控制工程質量的同時要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及措施。
11、機電物資部消防安全責任
11.1參加並協助組織專案部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11.2參加專案部防火檢查,會同有關部門督促整改火險隱患及落實安全措施;
11.3組織安裝機械和電氣裝置時必須符合《機械安裝規程》、《電氣安裝規程》、《爆炸和危險場所電氣裝置設計規範》要求,對建設專案的“三同時”負責;
11.4在消防重點部位安裝、增設、拆除機械和電器裝置時,必須會同安全保衛主管部門研究切丁消防措施,並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11.5參加火警、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
12、財務部消防安全責任
12.1對經批准的消防器材、裝備、設施等費用納入專案部財務計劃、予以保證;
12.2根據已批准的消防安全措施計劃專案,監督專款專用,對已完成的專案技術辦理結算手續。
13、作業隊消防安全責任
13.1負責本廠隊的消防安全工作,經常檢查本崗位防火責任制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
13.2管理好本廠隊的明火點,電氣裝置和各種易燃易爆物品,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13.3堅持周檢查制度,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或上報;
13.4發現火情後,應積極組織人員撲救,立即報警並進行事故分析處理;
13.5經常對本廠隊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13.6保證本廠隊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完好並落實到責任人。
14、班組長消防安全責任
14.1經常對班組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確保安全生產;
14.2堅持班組日檢查制度,發現問題後立即解決整改,一時解決不了的要及時上報;
14.3指定專人負責消防器材及消防設施;
14.4如臨時動火,需辦動火手續,並指派現場監護人,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14.5做好員工“三懂”、“三能”、“三會”的消防安全教育。
15、員工消防安全責任
15.1負責本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瞭解並掌握本崗位的火災隱患、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程式、措施、方法、通訊聯絡等要求;
15.2管理好本崗位的明火點、電氣裝置和各種易燃、易爆物品、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15.3每天對本崗位的安全防火、消防器材、消防設施、消防通道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或上報主管領導;
15.4發現火情後,應及時報警,條件允許時積極參加撲救、搶救物資、隔離火源、危險時按應急預案疏散。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篇14
第一條為明確消防安全管理職責,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依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各有關責任人員應按照本規定認真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條主要負責人作為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科研、經營、管理等活動統一安排,批准實施消防工作計劃;
3、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4、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准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6、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建立義務消防隊;
7、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實施演練。
第四條生產副經理分管消防工作,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實施和組織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擬定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並檢查督促其落實;
3、擬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的維護和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6、組織管理義務消防隊;
7、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8、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委託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第五條安全科是我單位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安全科履行下列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消防法規,協助單位領導抓好日常和節假日的消防安全工作;
2、具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並監督執行;
3、認真檢查、落實各項防火制度和安全措施,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消防管理;
4、具體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具體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義務消防員進行消防訓練和演習;
5、具體組織日常和節假日防火檢查,發現火災隱患及時督促有
關部門改正。對重大火災隱患,及時向單位領導彙報;
6、負責編制消防器材購置、維修計劃,並按計劃對單位的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檢查、維修,確保完整好用;
7、做好火災事故現場滅火和應急疏散的組織工作,協助公安消防監督機構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事故責任;
8、完成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委託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條各部門負責人應履行下列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單位規章制度,對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2、負責組織本部門制定、落實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3、制定本部門防火檢查和巡查的要求,確定防火檢(巡)查人員、內容、部位、頻次,並做好檢(巡)查記錄,對於存在的火災隱患及時進行改正。難於改正的,及時向消防歸口職能部門報告;
4、管理維護轄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做到專人專管,始終保持消防設施器材完好、有效;
5、制定本部門消防工作計劃,總結消防安全工作,提出獎懲意見。
第七條班組長應履行下列職責:
1、認真執行單位消防管理規定,負責本班組消防安全工作;
2、督促本班組員工落實崗位防火責任制,對轄區內的火源、電源、易燃易爆化學物品進行嚴格管理,落實各項防火措施;
3、負責組織轄區內的防火巡查,對發現的問題落實整改措施;
第八條每位員工對本崗位的消防安全負責,每日對本崗位進行防火巡查,發現隱患及時上報並進行整改消除。
第九條消防安全責任人應與各部門簽定消防安全責任書。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篇1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的規定,制定本責任制。
一、董事長、總經理
(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責任制
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規定:法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公司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生產、科研、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准實施消防工作計劃。
3、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4、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准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督促組織防火檢查,落實火災隱患整改,組織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6、批准建立防火機構及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
二、總經理、分管消防工作副總經理(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責任制
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組織擬訂消防安全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並檢查督促其落實。
3、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方案。
4、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組織實施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的維護保養,確保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6、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7、完成消防安全責任人委託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8、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
三、副總經理消防安全責任制
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集團(股份)公司副總經理對各自分管工作範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所分管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對董事長、總經理負責。
2、針對所管轄範圍內生產、經營、生活等不同的工作性質,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並檢查督促其落實。
3、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4、對新建、改建、擴建的專案,應按照國家《建築設計防火規範》進行稽核驗收,做到“三同時”。
5、運用簽訂消防安全目標責任書的形式把各級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到實處,嚴格考核。
6、主持召開分管範圍內的消防工作會議,聽取消防工作彙報。
7、抓好義務消防組織建設,消防器材設施落實。
四、分廠廠長、經理、部、處長(非法人單位主要負責人)消防安全責任制
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規定:非法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該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工作全面負責。主要職責是:
1、全面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認真貫徹消防法律、法規及上級對消防工作的要求,擬訂消防安全工作計劃。
2、支援、督促副職、安全管理人員做好分管工作範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協調消防工作與生產經營工作的關係。
3、定期召開消防工作會議,將消防安全工作與本單位的經濟責任制考核掛鉤,研究決定獎懲。
4、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5、加強義務消防隊伍建設,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防火滅火知識、技能培訓。定期開展事故預案演練,並做好演練記錄,不斷完善預案。
6、認真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和不安全因素,接受上級消防部門的監督檢查。
7、組織實施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的維護保養,確保完好有效,禁止挪用損壞或丟失。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8、定期向消防安全管理部門和分管副總經理報告消防安全情況。
9、發生火災事故,組織現場指揮撲救,並按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明事故原因和責任。
10、實行消防安全目標責任管理,逐級簽定消防安全責任書。
五、分廠、分公司、部、處室副職消防安全責任制
在單位消防安全主要責任人的領導下,負責逐項落實分管工作範圍內的消防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加強對生產裝置、工藝裝置、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2、組織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分管工作範圍內存在的火災隱患。
3、在參與新建、改建、擴建專案的設計、施工的同時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建築設計防火規範。
4、及時協調處理生產、工藝、裝置、檢修、施工與消防安全工作的矛盾。
5、定期向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所分管工作範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
6、配合做好分管工作事故調查。
六、工段長、班組長消防安全責任制
各單位的工段長、班組長是本工段、班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工段、班組的消防安全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本工段、班組各項消防安全責任制、消防安全規章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的制定和修訂,實行消防安全目標管理。
2、認真執行公司和本單位的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制止違章行為。
3、組織員工學習國家有關消防法律法規、防火滅火的基本知識。積極組織員工參加各項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和消防安全活動。
4、開展班前班後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預防事故發生。
5、嚴格管理配備在本工段、班組的各類消防器材、設施,責任到人,實行“三定”,列入交接班制度,禁止用於消防無關的地方。
6、發現火災事故立即報警,並按公司《義務消防隊撲救初起火災的滅火程式及預案》迅速組織事故處置和撲救,協助專職消防隊滅火救援。保護火災現場,配合事故調查,落實防範措施。
7、加強對火源、電源管理,嚴格動火審批手續。8及時彙報消防安全工作情況。
七、裝置、工藝技術人員消防安全責任制
裝置、工藝技術人員在進行裝置、工藝設計時應嚴格執行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其主要職責是:
1、裝置、工藝消防安全管理,要確保各項技術指標的安全可靠性。
2、負責編制管轄範圍內的裝置、工藝消防安全操作技術規程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對員工進行裝置、工藝操作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培訓和考核。
4、檢查裝置安全執行和安全生產情況,及時消除裝置、工藝事故隱患。制止違章操作。
5、在新建、改建、擴建工程設計,裝置、工藝改造和操作條件、工藝條件變動時,應充分考慮消防安全、消防設施,使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6、參與調查處理裝置、工藝火災事故。
八、員工消防安全責任制
集團(股份)公司全體員工應自覺遵守消防法律法規以及企業的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其主要職責是:
1、嚴格執行本崗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遵守本崗位消防安全操作規程,不擅離崗位,不違章作業。
2、加強對本崗位火源、電源和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的管理,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彙報、整改,並採取安全措施。
3、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動和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掌握防火滅火知識。
4、熟悉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掌握預防火災的基本措施和滅火的基本方法,做到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會協助專職消防隊滅火、會逃生自救。
5、自覺維護和保養配備在本崗位上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對撲救初起火災使用的消防器材要及時上報。
6、保證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暢通。
7、接受、協助、配合消防部門管理。
九、安全員消防安全責任制
安全員是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是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助手,對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其主要職責是:
1、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規定,制定消防安全工作管理目標和考核。
2、負責制定或修訂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並檢查督促其執行情況。
3、結合本單位生產經營的性質,負責制定或修訂本單位滅火救援預案,並組織教育演練,做好演練記錄。
4、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防火滅火知識培訓,積極組織員工參加消防安全活動。
5、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制止違章行為,消除不安全因素。
6、落實消防器材、設施的管理措施,及時上報消防器材損失,保證消防通道暢通。
7、負責火災統計、上報,參加火災事故調查,分析提出防範措施。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篇16
一、所有員工每半年進行一次集中消防安全培訓並進行考試,培訓時間為每年的三月份和十一月份,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消防法律法規、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單位配備消防設施的效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組織、引導顧客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二、宣傳教育培訓採取單位與部門、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等方式進行。
三、單位對新招入人員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培訓內容與年度培訓內容相同,並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
四、單位對所組織的培訓時間、內容及接受培訓人員進行認真詳細的記錄並存檔備查。
五、消防安全培訓由人力資源部與物管部共同負責,人力資源負責制定消防安全培訓計劃,物管部負責培訓內容、授課和技能訓練。
六、營業期間透過張貼圖畫、廣播、閉路電視等積極向學員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篇17
一、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部門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部門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部門的配送管理工作統籌安排。
3、確實逐級防火責任制,批准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4、按照消防安全法規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5、對本部門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6、發生火警,火災事故,組織職工撲救,保護現場,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調查處理工作。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指責
1、擬定部門消防安全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定部門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並檢查督促落實。
3、組織實施部門消防安全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4、組織實施對部門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安全有效,確保消防安全通道和安全疏散口暢通。
5、完成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委託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職工消防安全職責
1、認真執行各項消防安全法規、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確保本崗位不發生火災隱患。
2、每日班前、班後對本崗位進行消防安全檢查,隨時排除火線隱患。
3、熟知本崗位的消防安全知識和自防自救知識。做到會報警,會使用本部為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
4、自身做到不違章作業,並有義務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5、發生火災時,積極參加撲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