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校服穿著管理制度(通用5篇)

學生校服穿著管理制度(通用5篇)

  現如今,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學生校服穿著管理制度(通用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學生校服穿著管理制度1

  校服,是學校文化的組成部分,是校園中流動著的形象文化。優雅統一的校服更是學校團隊精神,精神風貌的直接體現。多年來,我校一以貫之地推進學校文化建設,建立“科學教育樹人,人文精神立魂”學校品牌。

  學生統一著裝,有利於學校對學生進行教育和管理,也有利於學校和班級進行教育教學活動。為使校服穿著規範化、日常化,學校特制定如下管理規定:

  一、著裝要求:

  1、星期一至星期五,學生在校期間必須穿著校服。校服須成套穿著。季節更替或有特別安排時,根據學校通知穿著統一校服。

  2、學校有重大儀式或特殊活動對著裝有要求時,學生須穿正裝校服。

  3、校服要保持整潔。

  4、穿正裝時,襯衫最上面一個紐扣宜扣住,領結或領帶要拉緊,不得鬆鬆垮垮。腳上宜穿平跟或低跟黑皮鞋。女生建議穿純黑色或純白色中短襪。

  二、愛護要求:

  1、學生要愛惜校服,養成良好的穿著、保護、洗滌、存放習慣。

  2、不得在校服上吊掛飾物,不得在校服上寫字或塗畫。

  3、校服損毀或丟失,學生透過班主任或自行到德育處報告,根據德育處提供的校服公司聯絡方式及負責人與校服公司洽談購買。

  三、管理監督:

  1、班主任具體負責本班學生校服的發放和穿著管理。年級組長負責本年級學生穿著校服的檢查、教育工作。

  2、學生穿著校服情況列入日常行為規範量化評比專案。

  學生校服穿著管理制度2

  為確保中小學生校服質量安全,保障廣大中小學生的切身利益,根據《上海市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教委等六部門關於加強本市中小學生校服管理的若干意見的通知》(滬府辦發﹝20XX﹞10號)、《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落實本市中小學生校服管理若干意見有關事項的通知》(滬教委基﹝20XX﹞43號)、《黃浦區教育局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檔案要求,制定本校學生校服採購、穿著制度。

  一、發揮家委會作用,強化學校責任

  1、建立由分管德育校長牽頭、德育處、總務處組成的校服管理工作小組,對校服質量監控負責,設立校服專管員負責具體發放、補定事宜。

  2、在校服訂購前,我校聽取家委會意見,家委會同意後,組織實施。會同學校家長委員會共同確定校服的款式、面料材質、輔料材質、顏色、價格等。與信譽好的生產企業簽訂校服採購合同,主動接受家長監督,及時在學校網站、公告欄公示校服採購情況。

  3、發揮學校家長委員會監督作用,學校積極配合家委會相關工作。家委會透過座談會、問卷等形式,聽取學生、家長對校服質量、款式、價格,以及校服穿著制度等方面的意見,學校接受家委會提出的改進建議,發揮校服穿著制度在學校教育中應有的作用。

  二、規範學校校服採購程式

  1、學校透過綜合比較,選擇產品質量高、信譽好的校服生產企業,經家委會稽核、同意後,按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教委釋出的校服採購格式合同,與校服生產企業簽訂合同。校服合同價格應在市教委、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制定並公佈的學校代辦校服價格範圍內。

  2、學校要將合同影印件及時報區教育局後勤中心備案。並督促校服生產企業儘快到區質量技監部門申報。

  3、學校將校服樣衣保留,作為驗收校服款式、面料、顏色等的依據。

  三、做好學生校服“雙送檢”工作

  1、學校接收校服時,嚴格查驗生產企業名稱標識、面輔料成分標識、洗滌標識、規格型號標識、校名標標識等是否齊全,是否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產品質量檢驗合格報告,是否與樣衣標準一致、外包裝及貨品有無破損等。質量標識不齊全、與樣衣標準不一致、外包裝及貨品有破損的,按照合同約定處理。校服生產企業未能出具校服質量檢驗報告的,學校拒收。

  2、學校在收到訂購校服後,將按照同一面料抽檢1套校服的要求,及時將校服送市纖檢所檢驗。檢驗合格後,學校在學校網站上公開校服質量檢驗報告,再將校服發放給學生。學生校服送檢費用由學校在公用經費中列支,不向學生另行收取。

  3、學校發現校服生產企業選用偽劣面輔料加工校服,對學生健康造成傷害或可能造成傷害的,將與校服生產企業交涉賠償,將相關情況報區教育局,並向質量技監部門報案處置。

  學生校服穿著管理制度3

  校服是一個學校學生管理與學生精神風貌的體現,學生統一著裝,對培養團隊精神、平等意識、抵制相互攀比、奇裝異服的不良習慣、規範行為舉止、增強自我約束力、提升自信心和朝氣蓬勃的精神狀態,維護學生安全,都有積極作用,為使校服穿著規範化,日常化,學校特制定如下管理規定:

  一、著裝要求:

  1、學生在校期間必須穿著校服。穿著哪款校服可根據季節等實際情況由年級統一決定。

  2、學生以學校名義集體外出參加的各類教育教學活動,必須穿著統一校服。組織者要嚴格管理,不穿校服者不允許參加活動。

  二、愛護要求:  

  1、學生要愛惜校服,養成良好的穿著、保護、洗滌、存放習慣。

  2、不得在校服上吊掛飾物,不得在校服上寫字或塗畫。

  3、校服損毀或丟失,應馬上上報政教處要求補辦;若要更換尺碼,學期初經學生上報班主任後向政教處彙報並聯系相關廠家購買。

  三、管理監督: 

  1、班主任具體管理本班學生穿著校服,引導學生穿著校服。年級組長負責本年級學生穿著校服的檢查、教育工作。

  2、政教處對班主任和年級組的工作進行監督,納入班主任、年級組長管理考核體系。

  四、檢查考評:  

  1、學生穿著校服情況列入年級與班級值周檢查專案。

  2、值日班級和值日教師重點檢查升旗、課間操等集體活動,“不符合服飾要求,1人次扣減1分”。

  本制度從20XX年9月1日起試行。

  學生校服穿著管理制度4

  校服是一個學校對師生管理與學生精神風貌的體現,學生統一穿校服,有利於提升自信心,保持朝氣蓬勃的精神狀態,培養團隊意識,規範行為舉止,加強自我約束,有利於牴觸相互攀比和穿著奇裝異服的'不良習慣,也有利於學校對學生的教育管理和開展教育教學活動,有利於推進校園文化建設。

  為進一步推動我校精神文明建設,更好的加強內部管理,塑造建寧學子良好的精神面貌,經校委會決定,為規範校服著裝,特制訂如下管理制度:

  一、著裝要求:

  1、學生在學校期間必須穿著校服,校服必須成套著裝。季節更替或者有重大活動安排時,根據學校通知著裝。

  2、學生以班級為單位集體參加活動,必須穿著統一校服。組織者嚴格要求,禁止不穿校服者參加活動。

  3、穿著校服要整潔,上衣拉鍊位置不得低於領口以下15釐米。

  4、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須向班主任遞交有家長簽署意見的申請書,經年級組長審查無誤後上報有關領導,批准後方可不穿。

  5、各年級不穿校服者須報政教處登記備案。

  二、愛護要求

  1、學生要愛惜校服,養成良好的穿著、保護、洗滌、存放的好習慣。

  2、不得在校服上吊掛飾物,不得在校服上寫字或者塗鴉。

  3、校服損毀不能穿或者丟失時,學生應及時補增。

  三、管理監督

  1、班主任具體管理本班學生的穿著校服。政教處負責全校、年級組負責本年級的學生穿著校服的檢查,教育工作。

  2、學生穿著校服情況列入日常行為規範評比專案,對不符合服飾要求的,按人次扣減相應的考核分。

  學生校服穿著管理制度5

  學生統一穿戴校服校牌,可以體現學生良好的精神風貌,也有利於學校對學生進行教育和管理,有利於學校和班級進行集體教育、教學活動。為使校服校牌穿戴規範化、日常化,學校特作如下管理制度:

  一、穿戴要求:

  1、學生在校期間須穿校服、戴校牌。冬季寒冷天氣除外。

  2、週一升旗儀式、學校大型活動或外出考察等,學生須穿校服戴校牌並佩戴紅領巾。

  3、校服穿著具體要求

  夏季:

  週一、週三、週五穿1號格子領夏季校服;

  週二、週四穿2號藍色夏季校服。

  (如天涼,可按秋季規定外加秋季校服)

  春秋季:

  週一、週二穿3號藍白秋季校服;

  週三、週四、週五穿4號綠白秋季校服(或黃黑秋季校服)。

  二、愛護要求:

  1、學生要愛惜校服,養成良好的穿著、保護、洗滌、存放習慣。

  2、不得在校服上寫字或塗畫。

  3、校服丟失或需要更換,請班主任在每學期初半個月內到總務處登記購買。(負責人:單彩珍主任)

  4、校牌丟失,請班主任直接在相關微信工作群與移動客服人員聯絡。(負責人:王曉軍)

  三、管理監督:

  1、班主任具體負責本班學生校服的發放和穿著管理;值周小組負責全校學生穿戴校服校牌的檢查工作。

  2、室外體育課或活動課,體育教師可要求學生把班牌放在書包裡。對脫下的校服要提醒學生及時帶走。

  3、學生穿戴校服校牌紅領巾情況列入值周小組的檢查專案,並列入班級考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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