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檔案室管理制度(通用9篇)

關於檔案室管理制度(通用9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檔案室管理制度(通用9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檔案室管理制度1

  為加強機關檔案的科學管理,保證檔案的完整、準確、系統、安全,提高機關檔案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特制訂以下管理制度。

  (一)檔案安全保密制度

  1、檔案管理人員必須遵守保密守則,要嚴守秘密,嚴防洩密、失密。

  2、檔案管理人員要嚴格執行檔案的查借閱手續,借出的檔案要及時歸檔、核實。

  3、檔案管理人員要增強保密觀念,經常檢查設施安全保密情況;離開檔案室時,必須鎖好檔案資料櫃,關好門窗。

  4、銷燬檔案要登記造冊,經分管副局長簽字批准後方能進行,銷燬時要有監銷人,並履行簽字手續。

  5、檔案室內嚴禁吸菸,以防火災。

  (二)檔案保管制度

  1、檔案室屬機要重地,外人不得隨便進入。

  2、保持室內衛生整潔,檔案分類排放、排列整齊。

  3、切實做好防盜、防火、防潮、防塵、防高溫、防強光等工作,室內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4、檔案管理人員要熟悉庫藏情況,對庫藏檔案和資料的保管情況定期進行檢查核對,做到帳物相符。

  5、未經批准,任何人不準將檔案帶出庫房,更不準私自摘抄、外傳。

  (三)檔案利用制度

  1、檔案管理人員應熟悉所藏檔案的情況,完善檔案檢索工具,及時準

  確地提供檔案利用服務。

  2、市水利局本單位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可查閱本部門形成的檔案。查(借)閱局會議記錄,必須經局辦公室主任批准後方可查閱。查(借)閱局黨務資料,須經局黨總支書記或局機關支部書記批准後方可查閱。

  3、查閱檔案須填寫《檔案借閱登記表》,未履行登記手續,檔案管理員可拒絕查閱。

  4、外單位查閱本機關檔案,必須持有單位介紹信,並經分管辦公室的局領導批准後方可借閱。

  5、查閱檔案時,嚴禁塗改、圈劃、抽換、批點、汙損、拆卷或增刪檔案內容,不得吸菸。

  6、歸還檔案時,檔案管理員要認真檢查清點檔案的完好狀況,及時記載檔案的利用情況。

  (四)立卷歸檔制度

  1、凡是水利局機關從事各項業務工作,所形成的具有參考利用價值的各種內容、形式和載體的文書材料,均屬立卷歸檔範圍。任何科室和個人都無權扣壓和銷燬必須歸檔的檔案材料。

  2、歸檔時間。文書檔案一般在每年年底全部收集完整,次年三月底前完成全部整理、立卷歸檔工作。會計檔案一般在會計年度終了一年後移交給財務管理站保管。工程技術檔案一般在工程專案竣工驗收後,由水利科負責收集、整理後移交檔案室,集中管理。各科室聲像檔案要注意隨時歸檔備份,每年12月提供局檔案室存檔。

  3、立卷歸檔的要求。歸檔的檔案材料要保持它們之間的歷史聯絡,區分儲存價值,分類整理立卷,案卷標題簡明扼要,目錄頁號編制準確,便於保管和利用。凡局機關形成的各類檔案材料,歸檔應為原件,且要求做到完整、準確、系統,存檔時由檔案管理人員審查核定。

  4、各業務科室向局檔案室移交的文件要有清單,歸檔時,必須履行交接手續,交接雙方及監交負責人應分別在清單上簽字,以備查考。

  檔案室管理制度2

  一、司法所檔案管理工作由指定人員負責,包括接收、收集、整理、保管。

  二、各類檔案的組卷要準確。卷內目錄、案卷封面填寫完整準確、字跡清晰美觀,裝訂案卷規範、統一、牢固。

  三、檔案整理。按規定製定統一的檔案分類編號方案。案卷的排列、編號符合規定要求。

  四、檔案的整理。鑑別沒有存檔利用價值的公文,可報主管領導批准,可定期清退和銷燬。對縣(區、市)司法局的檔案、簡報等資料,要做好歸檔工作,無須存檔要統一銷燬。

  五、檔案箱、資料櫃和檔案資料放置的裝置要整齊,做到不同規格分類排列。

  六、庫房管理。庫房保持清潔衛生,落實防盜、防火、防光、防高溫、防潮、防塵、防鼠等安全措施。

  七、檔案管理人員要有良好的司法檔案人員職業道德規範、嚴格遵守崗位紀律,嚴格執行檔案保密制度,嚴守國家機密

  檔案室管理制度3

  一、查閱利用本館開放檔案、資料者,須持身份證(或工作證、學歷證書)等有效證件,同時填寫查閱登記表;受他人委託者,還須出具他人上述任一證件(含影印、傳真件)及委託查閱申請書。

  二、查閱重要的或密級檔案,按《檔案保密制度》辦理;查閱本職範圍外的重要檔案,須經辦公室負責人批准;查閱珍貴檔案時,以影印件代替原件利用。

  三、檔案、資料一般不外借。確因工作需要外借的,除出具所在單位證明外,須經辦公室負責人或學校分管領導批准,並辦理外借手續(限5天內歸還);若續借,需辦續借手續。

  四、帶給利用檔案時,按學校有關規定收費。

  五、外國組織和人員利用開放檔案、資料,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六、查閱利用檔案時不得隨意塗改、拆卷或損毀。本室工作人員對違規者,有權給予勸告、責令賠償或其它處置,直至追究法律職責。

  七、未經主管校領導批准或辦公室授權,任何單位、個人無權公佈檔案資料。

  檔案室管理制度4

  1.0主要內容及適用範圍

  規定公司辦公室各類檔案資料的形成與歸檔、分類、鑑定與保管、借閱、保密、統計、銷燬等管理內容。客戶檔案管理執行《客戶檔案管理制度》。

  2.0檔案的管理機構

  2.1文書結案後,原稿由公司辦公室所轄檔案室歸檔。

  2.2各經辦部門或個人視實際需要,經有關領導批准後可留存影本。

  2.3檔案室主要職責:

  2.3.1制定或參與制定檔案工作的規章制度;

  2.3.2對企業其他部門檔案材料的歸檔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2.3.3做好企業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2.3.4做好永久性檔案向有關檔案機構的移交工作;

  2.3.5提高檔案管理的水平和技術,逐步實現檔案管理現代化、科學化。

  3.0檔案的種類

  3.1法規性檔案。包括上級頒發、需企業執行的,或由企業發行的各種標準、規章制度等。

  3.2企業的重大決議。包括由企業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總經理辦公會及其相關行政會議等形成的檔案和會議材料、會議記錄等。

  3.3計劃性檔案。包括企業總體計劃或規劃、開發計劃、專案質量計劃、營銷計劃、財務計劃等。

  3.4總結性檔案。包括企業年度和月度工作總結、下屬部門的年度和月度工作總結、單項性工作總結、調查報告等。

  3.5批示性檔案。包括企業各類計劃指標、技術指標、營銷指標等。以及企業各類命令、工作指示等。

  3.6憑證性文書材料。包括企業各部門上報的、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原始記錄和憑證,如財產狀況、房屋銷售、合同書、協議書等的原始記錄和文字。

  3.7證件性文書資料。包括法人營業執照、土地許可證、開發資質證、施工許可證、規劃許可證、預售許可證、企業和產品獲得各類榮譽牌匾和證書、達標證書和證明等。

  3.8彙報性文書資料。包括企業上報各級主管部門的檔案資料和相關統計表,以及公司領導在外部公共場合發言、彙報或釋出的各類文書資料。

  3.9勞資人力資源資料。包括企業下屬各部門的人力資源任命、人力資源調整、人力資源管理、人才引進和培訓、員工工資稽核記錄等相關資料。

  3.10聲像製品資料。包括企業及下屬各部門在其經營活動或政治、檔案娛樂活動中,以及在外學習、考察時或外部門提供的,以聲像形式記錄下來的各種資料,如照片資料、錄音資料、錄影資料、影片資料等。

  3.11題贈性資料。包括上級領導和外協友好部門或個人提供的題詞、書畫、工藝製品等。

  3.12技術性資料。包括各類工程圖紙、竣工資料等。

  4.0檔案管理的基本程式

  包括檔案的收集、整理、鑑定、保管、銷燬、統計、檢索、編碼、利用,這九道工序是檔案工作的整體,它們之間相對獨立,但又相互制約。

  5.0檔案的收集。

  就是把分散的,以及散失到其他部門的各類檔案資料,按有關規定,有計劃地分別集中到檔案室。其收集的主要方式是歸檔,即把公司活動中產生的有儲存價值的各種材料,由辦公室及企業下屬部門和個人定期協同檔案室進行整理、立卷、歸檔。

  5.1立卷歸檔的範圍:凡屬本標準第3條所函蓋的檔案資料,均應立卷歸檔。

  5.2立卷歸檔的時間

  5.2.1凡已辦理完畢的具有儲存價值的各種檔案資料,均應在三日內遞交辦公室立卷歸樓。

  5.2.2對於某些專門檔案,或駐地分散在外的個別業務部門的檔案,為方便日常工作,立卷歸檔時間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延長。

  5.3立卷歸檔的要求

  5.3.1各部門兼職檔案員在規定的歸檔時間內,把整理審定完畢的檔案資料,遞交檔案室立卷歸檔。

  5.3.2移交檔案要填寫移交清單,移交清單一式二份,雙方簽字後各執一份。

  5.3.3歸檔的檔案資料必須完整、真實、準確,請示和批覆、印本和底稿、正文和附件必須立在一起

  5.3.4立卷時應編制好案卷目錄,把檔案的作者、標題、日期等專案填寫清楚,概括而簡潔地擬寫好案卷標題,把案卷內容表達出來,裝訂整齊、牢固,無論何金屬物,填寫備考表,註明保管期限。

  5.3.5填寫案卷一律用碳素黑水鋼筆或毛筆,禁止用圓珠筆或鉛筆,字跡應清楚、準確。

  5.3.6立卷應以本部門形成的檔案為主,根據檔案形成的特點,保持檔案間的歷史聯絡,適當照顧檔案的儲存價值,使案卷能正確反映企業生產活動狀況和麵貌。

  5.3.7立卷應以部門為主,結合其他特徵的方法組卷,把有密切聯絡的檔案組合在一起。

  5.3.8立卷應把上級檔案與本公司檔案(除請示、批覆外)按保管期限和檔案年限分開立卷。

  5.3.9立卷歸檔後,發現需立卷的檔案資料,可按立卷原則進行插卷。

  5.3.10檔案組成案卷後,卷內檔案應按照一定規律進行排列,系統地反映問題,做到查詢方便。

  5.3.11各種實物檔案(獎品、獎盃、錦旗、獎章、證書、牌匾、饋贈品等)歸檔必須有原件,並保持其完好無損。

  5.3.12聲像檔案攝錄必須詳細記錄事由、時間、地點、主要人物、背景、攝錄者,歸檔聲像資料必須是原版、原件、清晰、完整。

  6.0檔案的借閱

  6.1檔案主要供本企業利用,一般不外借。如情況特殊,外單位人員須持介紹信,並經公司領導批准,可查閱無密級檔案。

  6.2各部門工作人員可直接查閱屬本部門業務工作範圍的檔案資料。如需查閱非本部門的重要檔案和有密級檔案,須經公司領導或原形成檔案的部門領導批准,方可借閱。

  6.3檔案的借閱者應負責檔案的完整和完全,不得私自影印、複製、翻印,不得擅自拆散、調換、抽取、汙損、加標註證,不得轉借,如有違紀,酌情處罰。

  6.4對珍貴或易損的檔案,應制成複製品提供使用。複製可採用影印、照片、重印副本、摘錄等方式。複製件應仔細校對,與原稿無誤後,註明檔案編號,然後提供使用。如有必要,給複製件加蓋公章,以示覆制不會有誤。

  6.5必要時,檔案室應對所提供檔案出具證明,證明材料寫好後應仔細校對和審查,加蓋檔案室印章後才有效。檔案室證明材料只能證明某事在檔案上有無記載,而不能對某事下結論。檔案管理員不可擅自以檔案資料作解釋或下結論。

  6.6檔案一般不得借出檔案室。如有特殊情況,可以作短期外借,最多為十天,但必須經有關領導批准並辦理借閱手續。如延長借閱時間,須辦理續借手續。逾期不還者,檔案管理員要及時催還。

  6.7借閱檔案須妥善保管,若有遺失,將根據檔案的價值和數量報公司領導批准後,責令其賠償一切損失。

  7.0檔案保密要求

  7.1檔案管理員和借閱利用檔案的人員要樹立高度的政治責任心,加強保密意識,雙方共同做好保密工作。

  7.2檔案分一般檔案和有密級檔案兩類。檔案密級他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7.3有密級檔案只許在檔案室查閱,不許帶離本室。有密級檔案複製時,需經公司辦公室主任或副總以上領導批准。

  7.4有密級檔案只限歸檔人使用,其他人員利用需經辦公室主任或副總以上領導批准。

  7.5對已到保密期限的檔案要請相關部門領導和辦公室主任鑑定解密,對解密檔案作一般檔案管理,及時提供利用。

  7.6外來參觀人員,統一由負責接待人答覆問題和辦理所需材料。

  7.7檔案管理員丟失或擅自提供洩露機密,應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直到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8企業在職工作人員調離本企業時,需按檔案室要求整理已形成的檔案材料,並退還所借檔案,檔案室審查無誤簽字後,才能調離。檔案管理員調離,應由辦公室主任監督辦理,檔案交接之後,方能調離。

  8.0超期檔案的銷燬

  8.1對超過儲存期限檔案,由檔案管理員登記造冊,經辦公室主任和檔案形成部門領導共同鑑定,報分管副總批准後,按規定銷燬。

  8.2經批准銷燬的檔案,可單獨存放半年,經驗證確無保留價值時,再行銷燬,以免誤毀。

  8.3銷燬檔案必須在指定地點進行,並指派專人監銷,嚴禁將銷燬的檔案作為它用,或作廢紙出售。檔案銷燬後,監銷人應在銷燬註冊上簽字。

  9.0檔案的保管

  檔案保管工作應做到四不:不散(不使檔案分散),不亂(不使檔案互相混亂),不丟(檔案不丟失不洩密),不壞(不使檔案遭到損壞)。同時,應做好防火、防潮、防曬、防蟲、防損、防盜、防塵工作,以提高檔案的安全性,對破損檔案應及時修補。

  檔案室管理制度5

  第一條為了規範公司檔案管理工作,保證檔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順工作程式,明確工作職責,杜絕資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檔案管理機構及其職責

  1、公司檔案工作實行二級管理,一級管理是指公司綜合管理部的統籌管理;二級管理是指各部門的檔案資料管理工作。

  2、綜合管理部檔案管理員負責公司所有檔案資料的統一收集管理,各部門的檔案管理員負責本部門檔案資料的使用管理。

  3、檔案管理人員要嚴格執行公司檔案管理規定,認真細緻地做好檔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發揮檔案資料的作用。

  4、綜合管理部檔案管理員有職責對二級檔案管理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每年對二級檔案管理進行一次檢查驗收。

  第三條歸檔制度

  1、凡是反映公司戰略發展、生產經營、企業管理及工程建設等活動,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檔案資料均屬歸檔範圍。

  2、凡屬歸檔範圍的檔案資料,均由公司集中統一管理,任何個人不得擅自留存。

  3、歸檔的檔案資料,原則上務必是原件,原件用於報批不能歸檔或相關部門保留的,綜合部儲存影印件。

  4、凡公司業務活動中收到的檔案、函件承辦後均要及時歸檔;以公司名義發出的檔案、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備查。

  5、業務活動中涉及金融財稅方面的資料,由財務部儲存原件;屬於人事方面的資料,由人力資源部儲存原件;屬於工程建設方面的,由規劃建設部儲存原件。以上部門應將涉外事務的影印件報綜合管理部備案。

  6、由公司對外簽訂的經濟合同,應保留三份原件,綜合管理部儲存一份,財務部及合同執行(或簽訂)部門各儲存一份。特殊狀況只有一份原件時,由綜合部儲存原件。

  7、在歸檔範圍內的其他資料,由經辦人整理後連同有關資料移交綜合管理部檔案室。部門需要使用的可影印或複製,歸檔範圍外的由各部門自行保管。

  第四條檔案保管制度

  1、公司綜合管理部設存放檔案的專門庫房,各部門應根據儲存檔案數量,設定存放檔案的箱櫃,並具備防火、防潮、防蟲等安全條件。

  2、歸檔資料要進行登記,編制歸檔目錄。

  3、檔案管理員要科學地編制分類法,根據分類法,編制分類目錄;根據需要編制專題目錄,完善檢索工具,以便於查詢。

  4、檔案要分類、分卷裝訂成冊,保管要有條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學。

  5、庫存檔案務必圖物相符,帳物相符。

  6、檔案管理人員要熟悉所管理的檔案資料,瞭解利用者的需求,掌握利用規律。

  7、根據有關規定及公司實際狀況,確定檔案儲存期限,每年年終據此進行整理、剔除。

  8、經確定需銷燬的檔案,由檔案管理員編造銷燬清冊,經公司領導及有關人員會審批准後銷燬。銷燬的檔案清單由檔案員永久儲存。

  9、嚴格遵守檔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檔案流失的防護工作。

  10、凡公司工作人員調離崗位前務必做好資料移交工作,方可辦理調動手續。

  第五條檔案借閱制度

  1、檔案屬於公司機密,未經許可不得外借、外傳。外單位人員未經公司領導批准不得借閱。

  2、借閱檔案資料,須經檔案保管部門負責人批准。閱檔務必在辦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攜帶外出。需要借出檔案的,須經檔案保管部門負責人批准。

  3、借閱檔案,務必履行登記、簽收手續。

  4、借出檔案材料的時光不得超過一週,必要時能夠續借。過期由檔案管理員催還。需要長期借出的,須經分管副總經理批准。

  5、借出檔案時,應在借出的檔案位置上,放一代替卡,標明卷號、借閱時光、借閱單位或借閱人,以便查閱和催還。

  6、借閱檔案資料者務必妥善保管檔案資料,不得任意轉借或影印、不得拆封、損汙檔案,歸還時保證檔案材料完整無損,否則,追究當事人職責。

  7、借出檔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丟失時,要及時追查,並報告主管部門及時處理。

  8、重要檔案、機密檔案不得借閱,務必借閱的要經分管副總經理同意,務必外借的,由總經理審批。

  第六條二級檔案應根據資料的性質和部門需要,每三年移交一次,務必保留的儘量留影印件,其餘資料交綜合管理部統一儲存。

  第七條本制度從二Oxx年十月一日起執行。

  檔案室管理制度6

  一、目的

  為規範公司各職能部門的檔案管理工作,確保檔案保管安全,發揮檔案價值,更好地為公司各項工作服務,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釋出《公司檔案管理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

  二、檔案的定義

  (一)檔案指公司及下屬專案公司在成立、產權變動、工程建設、經營管理、社會活動中所形成的具有參考、儲存價值的紙質檔案、電子檔案、光碟、照片、實物等各種載體的記錄。

  (二)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各類過程檔案屬於資料,不屬於檔案範疇。

  三、管理機構

  公司綜合管理部統籌公司及下屬專案公司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公司及下屬專案公司檔案工作的整體規劃、組織協調和指導幫扶;下設檔案室,負責保管公司及下屬專案公司重要檔案。

  四、工作職責

  公司綜合管理部設定檔案管理員,其工作職責為:

  (一)制定和完善檔案管理制度。

  (二)開展檔案管理培訓,指導和幫扶檔案管理工作。

  (三)負責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負責檔案室的日常管理。

  (四)對所有保管的原始檔案必須建立完整的電子臺賬並定期備份(至少每兩月一次)。

  五、檔案鑑定

  檔案鑑定包括歸檔檔案的鑑定、到期檔案的鑑定。

  (一)歸檔檔案的鑑定,包括歸檔範圍、密級、保管期限的鑑定。

  1、歸檔範圍。檔案管理員統計、鑑定檔案產生情況,梳理歸檔範圍,報領導審批確定。

  歸檔範圍載體包括但不限於:

  (1)公司管理檔案:如資質檔案,包括企業註冊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等;公司、公司形成並下達的各類正式檔案,包括決議、決定、條例、規章制度等法規性檔案、會議紀要材料、重要記錄;公司設立、變更的申請、審批、登記等方面的檔案材料;國家、地方政府政策檔案類。

  (2)專案資料:如開發檔案類(前期、配套檔案);圖紙類;合同類(包括商品房合同);工程技術檔案類;招標檔案類;專案企劃、銷售資料類;前期市場調研、土地分析等資料類;竣工報建資料類。

  (3)聲像資料及實物檔案:如反映公司重要活動事件的`剪報、聲像材料,有紀念意義的展覽照片、錄音、錄影等檔案材料;公司的歷史沿革、大事蹟、錦旗、證書、獎盃、獎狀、專案樓書。

  2、密級鑑定。檔案密級由低到高劃分“普通”、“秘密”、“機密”三級,洩漏會使公司權利和利益遭受不同程度的損害,因此,歸檔時要根據檔案內容與型別劃分密級等級,確保檔案安全。

  普通是公司可對外發布的資訊,如宣傳資料、榮譽證照、年度報告等。

  秘密是公司一般的秘密,一旦洩密會使公司利益受到較大損害,如重要會議紀要、人事檔案、規章制度等。

  機密是公司重要的秘密,洩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損害,如董事會決議、專案投資檔案、公司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等。

  (二)到期檔案的鑑定。公司及下屬專案公司對到期檔案進行鑑定,確定繼續儲存或進行清理、銷燬。

  檔案儲存期限除政府有關法令或公司其他規章特定者外,依下列規定辦理:

  1、永久儲存:

  (1)公司章程;

  (2)董事會及股東會紀錄;

  (3)財務報表;

  (4)政府機關核准檔案;

  (5)不動產所有權及其他債權憑證;

  (6)工程設計圖;

  (7)其他經核定須永久儲存的文書。

  2、十年儲存:

  (1)預算、決算書類;

  (2)會計憑證;

  (3)其他核定須儲存十年的文書。

  3、五年儲存:

  (1)期滿或解約之合約;

  (2)其他核定須儲存五年的文書。

  4、一年儲存:無長期儲存必要的。

  5、規章制度由公司及下屬專案公司綜合管理部永久儲存,使用部門視其有效期予以儲存。

  6、公司及下屬專案公司綜合管理部每年年底應組織檔案管理員及相關專業人員對檔案資料進行整理。對超過儲存期限的檔案,由檔案管理員填寫《檔案過期處理審批單》(詳見附件),報本部門及相關部門第一負責人稽核、公司總經理/董事會批准。

  7、決定銷燬的檔案資料,由檔案管理員負責填寫《檔案銷燬清冊》(詳見附件),銷燬檔案時至少有兩名監銷人。監銷人複核待銷燬檔案,銷燬完須在銷燬檔案目錄上註明“已銷燬”字樣和銷燬日期並簽字確認。

  8、檔案銷燬後,鑑定、銷燬過程中形成的《檔案銷燬清冊》及目錄應立卷歸檔、永久儲存。

  9、需繼續儲存的過期檔案,應明確繼續儲存的時間期限,並由檔案管理員在檔案卷內目錄、彙總表上註明。

  六、檔案收集

  (一)收集範圍。按照歸檔範圍進行收集。

  (二)收集方式。公司及下屬專案公司均應指定專人負責整理本部門的檔案資料,並定期向所在公司綜合管理部檔案管理員處提交檔案資料。檔案移交人需填寫《檔案移交清單》(詳見附件),隨同已整理的檔案(含紙質檔、電子檔、實物)一併移交檔案室,檔案管理員接收檔案並簽字確認,《檔案移交清單》雙方各留一份。

  (三)歸檔檔案要求。

  1、歸檔的檔案為原件(無原件的歸檔需為具有憑證作用的複製件)。

  2、非紙質檔案配文字說明一併歸檔。

  3、圖紙類歸檔前要驗證審批流程所需印章齊全才能歸檔。

  4、檔案的製成材料利於長久儲存。書寫材料:要使用耐久性強的碳素型黑色或藍色簽字筆、鋼筆,不得使用鉛筆、圓珠筆。

  5、聲像檔案應使用數碼相機、攝相機等拍攝,要影像清晰、畫面完整、未加修飾剪裁等,不能使用手機拍攝。

  (四)公司及下屬專案公司收集以下檔案後,須提交電子檔(含目錄)至檔案管理員處,以便備份存檔。

  1、公司成立、註冊、變更檔案。含公司成立的請示、批覆、會議紀要、章程、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工商證照及變更檔案。

  2、公司合併、收購檔案。含請示、批覆、會議紀要、備忘錄;股權轉讓、收購的協議、合同;工商證照及變更檔案等。

  3、與合作方的相關檔案。

  (1)合作意向書、框架協議、合作協議、合同、重要談判記錄等。

  (2)融資擔保檔案:融資公告、報表、擔保、抵押等相關檔案,融資合同、協議等(如發債、貸款等)。

  (3)盡職調查資料:①盡職調查報告;②業務約定書;③委託協議書;④盡職調查清單及問卷;⑤目標企業提供的有關書面資料(含工商、法務、財務、工程、市場、人力等檔案)。

  (4)工程專案檔案。包括土地獲取、專案報建、勘查設計、招投標、工程管理、監理、施工、竣工驗收、結算等各階段形成的檔案。

  (5)公司及下屬專案公司所獲榮譽。

  注:如公司及下屬專案公司發生撤銷、拆分、合併等情況導致檔案不能安全保管,須將上述檔案原件全部移交公司綜合管理部。

  七、檔案管理

  (一)檔案管理員接收檔案資料後,應按照專案分類進行保管,按檔案編號順序規則存放,做到檔案存放條理化、排列系統化、保管科學化,以利於檔案的保管和使用。

  (二)檔案存檔分類主要以公司、專案、資料型別等建立檔案盒/檔案櫃,在檔案盒/檔案櫃上貼上資料明細表,且在檔案櫃上標註公司/專案名稱和櫃號,並在電腦上做好臺賬登記(表格/文件),保證能從目錄彙總或電腦系統中以編號、關鍵詞、日期等方面檢索、查詢到所需檔案。

  (三)檔案管理員應至少每月一次對檔案保管狀況進行檢查,切實做好檔案“八防”(防高溫、防潮溼、防盜、防火、防黴菌、防光、防塵、防蟲)工作,確保檔案的完整和安全。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報告部門領導,並採取補救措施,減少檔案的損失。

  (四)檔案管理必須遵循保密制度,檔案室或檔案櫃的鑰匙必須由專人保管,檔案室非檔案管理員不得入內,檔案室內禁止吸菸和大聲喧譁。

  八、檔案利用

  (一)公司部門員工因工作需要,可以借閱與其工作有關的檔案資料。

  (二)借閱檔案需填寫《檔案借閱審批單》、《重要物品外借審批表》,經部門負責人—綜合管理部—總經理/董事長審批後方可借閱。檔案借閱方式為:借出、影印、掃描、查詢。

  填寫要求:

  (1)《檔案借閱審批單》按照審批單上的要求填寫相關內容,申請部門填寫申請人所在的部門,檔案標題或摘要填寫所要借閱/影印/複製電子檔的檔名稱,根據需要在“是否電子檔”或“是否影印”選擇是或否,用途填寫所要借閱/影印/複製電子檔的檔案用於辦理的事項。

  (2)《重要物品外借審批單》按照審批單上的要求填寫相關內容,申請部門填寫經辦人所在的部門,主送單位(或合作、上報單位等)填寫外借物品所辦理事項的主要單位,外借物品清單及借用時間填寫所外借的物品,借用時間必須填寫明確(如20xx年x月xx日xx:xx至20xx年x月xx日xx:xx),如不歸還必須註明不歸還原因及移交單位,涉及金額根據實際情況填寫,用途填寫所要外借檔案用於辦理的事項。

  (三)檔案管理員對檔案借閱進行登記,填寫《檔案借閱登記表》。借閱人對所借閱檔案必須妥善保管,不得私自複製、調換、塗改、汙損、劃線等,更不能隨意亂放,以免遺失,否則追究借閱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檔案應按期歸還,歸還時檔案管理人員要對檔案進行清點和檢查,包括檔案的件數、頁數,檔案原件完整,無損壞、無塗改等,並在《檔案借閱登記表》註明。如發現遺失或損壞,應及時報告部門領導。檔案到期仍需繼續使用的,借閱人需在到期前辦理續借手續。

  (四)外單位借閱檔案,應持有單位介紹信,經檔案保管部門所在公司總經理稽核批准後方可調閱。

  (五)檔案在使用外借期間,檔案管理員必須保留一份影印件存檔,以便其他工作人員的查閱。

  九、本制度自籤批之日起執行。

  檔案室管理制度7

  一、目的

  為了確保公司檔案的完整及安全,增強公司檔案的實用性和有效性,便於科學管理與開發利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檔案資料的管理。

  三、管理職能

  (一)公司辦公室負責公司檔案管理工作,設定專門的檔案室,負責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補充、開發、利用、銷燬等各項工作。

  (二)檔案管理員負責檔案室和存檔資料的具體管理工作,具體職責如下:

  1、接收各部門上交的存檔資料,做好收件登記;

  2、定期清理,主動按時收回各部門使用完畢的應存檔資料,補齊缺失的檔案資料;

  3、對收到的檔案資料按規則整理、分類、立卷,分類規範存放;

  4、妥善保管檔案資料,做好防損、防盜、防潮、防蟲等保護工作;

  5、建立檔案檢索索引;

  6、按規定辦理檔案資料借閱和收回手續,並做好登記,保證檔案資料安全無損;

  7、做好檔案室的日常清理、清潔工作,保持檔案室整潔有序;

  8、建立和維護電腦檔案管理系統,實行數字化管理;

  9、遵守保密制度。

  (三)各部門管理職責

  1、按本制度規定保管好本部門暫時儲存的檔案資料;

  2、及時將本部門經辦或接收的應存檔資料交檔案室存檔;

  3、妥善保管本部門借閱的檔案資料,不得洩露、遺失和損壞。

  四、資料歸檔管理

  (一)歸檔資料範圍

  1、各級政府和職能管理部門下發的各種檔案、通知、會議紀要、批覆、認定、政策法規資訊、標準、信函、法律文書、公示資訊等資料;

  2、公司對各級政府和職能管理部門上報的各種申請、請示、報告、彙報、說明、申訴、申報等資料;

  3、公司與其他單位互相傳送的聯絡函、告知函、介紹信、委託書、宣傳資料、單位資訊、證件、證明、回覆等往來資料;

  4、公司內部形成的各種檔案、通知、會議資料、決議、決定、意見、規劃、計劃、方案、報告、總結、簡訊等;

  5、公司制訂的各類管理制度、規定、辦法、作業指導書、操作規程、安全規程、責任制、責任書、經濟或管理協議、標準手冊等內部管理資料;

  6、公司對外簽訂的各種合同、協議、意向書等資料;

  7、公司產品立項、設計、開發、工藝技術、產品說明、包裝、建設、評審、驗收等專案資料;

  8、公司各類裝置在設計、製作、安裝、除錯、技術改造、使用過程中形成的圖紙、記錄以及使用說明書等裝置資料;

  9、公司各類基建工程勘探設計資料、圖紙、報建資料、施工記錄、驗收記錄等基建資料;

  10、生產、經營環節中的各類報表、臺賬、記錄、報告單等資料;

  11、各類財務憑證、賬薄、報表、臺賬、審計、統計結算、投融資、資本股權等資料;

  12、人員招聘、培訓、調動、任免、考核、考勤、勞動合同、薪資等人事檔案;

  13、公司取得的各種證書、證件、獎牌;

  14、公司訂閱或以其他方式獲得的各類報刊、期刊、文獻、圖書等資料以及參加外部會議或培訓取得的相關資料;

  15、公司文化、產品對外宣傳推廣資料以及產品標籤、標記、說明書等資料;

  16、公司組織開展各類活動形成的相關資料;

  17、記錄有公司相關資訊的圖片、照片、光碟、磁帶、電子儲存裝置等資料;

  18、其他具有儲存價值的資料。

  (二)歸檔資料收集

  1、結合公司具體情況,財務檔案由財務部管理,超過十年的可轉入檔案室;

  人事檔案由人事管理部門管理;

  生產管理類、經營管理類檔案,在部門日常工作中產生的報表、臺帳、記錄等資料由部門管理;

  其他資料一律交由檔案室統一管理,各部門應主動上交。

  2、凡是以公司名義對外的文字或圖片資料,需要蓋章的,經辦部門均在公司辦蓋章時留一份公司辦存檔,由公司辦印章管理人員在蓋章時收集。以部門名義對外發生的資料,如屬於立檔資料,由部門印章管理人員蓋章時收集後及時交檔案室;

  如資料還鬚髮出後由對方完善相關手續(如簽章)才能形成完整資料,則由印章管理人員在印章使用登記時說明,並於事後督促經辦人完善後存檔。

  3、各部門形成或接收的應存檔資料,由部門負責人(或各線副總)負責督促存檔;

  4、公司有償取得的資料,在報賬時由檔案管理人員在報賬單據上籤“資料已存檔”字樣,方可報銷。部門如需使用,可從檔案室借出或影印。

  5、公司人員外出參會帶回的資料,在報銷差旅費前須交檔案室存檔,否則不予報賬。報賬單上需有檔案管理人員的收文簽字。

  6、在檔案資料歸檔期,公司內部使用的各類應存檔資料,由檔案管理人員分別向各部門兼職檔案人員收集應該歸檔的原始資料,各主管部門兼職檔案人員應積極配合和支援。

  (三)資料歸檔要求

  1、歸檔的檔案資料必須齊全、完整、準確,符合形成規律,保持檔案之間的有機聯絡,便於查詢利用。

  2、歸檔的檔案資料應為原件,因故無原件的,可用具有憑證作用的替代資料或影印件歸檔,檔案資料歸檔後不得更改。

  3、非紙質檔案資料應與其文字說明一併歸檔;

  具有永久長期儲存價值的電子檔案,必須形成一份紙質檔案歸檔。

  4、歸檔的檔案資料一般一式一份。重要的、利用頻繁的和有專門需要的可適當增加份數。反映同一內容而形式不同的檔案材料應保持其一致性。

  (四)歸檔時間

  1、除公司訂閱的報刊、雜誌、圖書資料和各部門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報表、臺賬、記錄等按年形成的資料外,其他應歸檔資料均須在取得或完整資料形成時即原件交檔案室存檔。

  2、報表、臺賬、記錄等按年形成的檔案資料,於次年二月份整理完整交公司檔案室存檔或由部門代為保管。

  3、報刊於次月初從各部門收回歸檔;

  雜誌、圖書資料於次年二月收回存檔。

  4、工程專案建設資料在竣工驗收後三個月內歸檔。

  (五)歸檔移交

  1、各部門的兼職檔案管理人員(部門核算員)應檢查本部門歸檔檔案資料的齊全、完整與準確情況,整理完畢並編制移交清冊,由部門或專案負責人簽字核准後向檔案部門移交。重要專案的檔案資料移交時應編寫歸檔說明。

  2、檔案管理部門接收時應全面檢查歸檔檔案資料的質量。

  3、交接雙方應認真核對移交清冊,並履行簽字手續,移交清冊各留一份以備查考。

  檔案室管理制度8

  一、文書檔案歸檔制度

  1、各部門在各項活動中構成的具有價值的檔案、材料均屬歸檔範圍,交行政部統一管理。

  2、各部門構成的檔案、材料由兼職檔案員(各部門內勤)收集、審定、整理、立卷。

  3、歸檔的檔案材料應齊全、完整、準確可靠(檔案的正文與附件、印件與底稿、請示與批覆)無缺頁、破損現象。

  4、下發檔案不僅僅要在硬碟、軟盤中儲存留檔,還應留有書面材料存檔。

  5、凡歸檔的檔案務必留原件存檔,書寫整齊,用毛筆、藍黑色鋼筆、碳素筆抄寫,如有不貼合要求的檔案員有權退回原部門重新書寫。

  6、重要檔案如部門需用可進行復印,但原件務必歸檔。

  7、機關工作人員外出學習、考察、參加會議帶回的檔案、一律交辦公室統一登記、立卷、歸檔管理。

  二、專職檔案工作人員崗位職責制

  1、認真學習專業知識,貫徹執行<檔案法>、<檔案法實施辦法>,熱愛本職工作,忠於職守,維護黨和國家利益,工作盡職盡責,自覺遵守檔案工作各項規章制度。

  2、負責公司各種檔案資料的收集、分類、整理、編目、排列、上架、保管、借閱、鑑定、銷燬、移交等工作。檔案質量和工作質量貼合“規範”要求。

  3、負責公司有關部門檔案工作監督指導、業務培訓工作。

  4、負責檔案庫房各項制度的落實。

  5、用心帶給檔案的利用,充分發揮檔案利用效果,認真總結經驗,為領導決策和機關各項工作帶給優質服務。

  三、兼職檔案工作人員崗位職責制

  1、各部門配備一名兼職檔案員,負責本部門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歸檔立卷工作。

  2、兼職檔案人員要熱愛檔案工作,熟悉業務,工作認真負責,把好案卷質量關,按時完成兼管檔案的任務。

  3、兼職檔案員應於次年2月底前,將整理好的檔案向檔案室移交。

  4、嚴格執行各項檔案管理制度。

  5、理解本公司專職檔案員的監督指導。努力學習檔案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四、部門立卷制度

  1、凡本部門在各項活動中構成的檔案、具有儲存價值的資料均屬本部門立卷歸檔範圍。

  2、各部門兼職檔案員,負責對本部門的檔案資料進行收集、審定、整理、立卷。

  3、兼職檔案員要嚴格遵守相關的規章制度及各項檔案管理制度,按綜合檔案室提出的各項要求立卷,保證立卷質量。

  五、檔案保管制度

  1、各門類檔案由綜合檔案室集中統一管理,配備檔案員負責檔案的保管工作。

  2、按照檔案管理有關規定,對各類檔案應做到存放合理,排列有序,查詢方便。

  3、檔案員對室藏檔案材料要經常進行檢查,對已到借閱期限尚未歸還的檔案材料,要及時跟蹤追還,防止丟失。

  4、庫房要持續清潔衛生,溫度要經常持續在14—24℃,相對溼度要持續在45—60%,防止危害檔案的現象發生。

  5、檔案庫房內做到“八防”即防盜、防光、防高溫、防火、防潮、防塵、防鼠、防蟲,定期檢查。

  6、庫房內嚴禁吸菸,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停電時,一律用手電照明,不得使用易燃器具。

  7、與檔案庫房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隨時關好庫房門窗,確保安全。

  六、檔案保密規則

  1、檔案工作人員要提高警惕性,遵守保密紀律,堅持原則,認真執行各項制度。

  2、凡到綜合檔案室查閱檔案者,都要認真遵守安全保密制度,嚴格履行檔案查閱手續,檔案原則上不準帶出檔案室,確需帶出時須經主管領導批准並在指定時光內歸還檔案室。

  3、查閱檔案時,不得翻閱與查閱資料無關的檔案材料、無關人員不準進入檔案室。

  4、本公司工作人員不準將檔案、材料帶進公共場所和其他場所,不準帶回家中,要及時交給檔案管理部門。

  5、對於違反保密規定,洩露國家公司機密或造成必須後果者要依據<保密法>的規定,嚴肅處理並追究其職責。

  七、檔案借閱制度

  1、借閱檔案要嚴格遵守檔案管理制度,凡借閱者,應自覺履行借閱手續。

  2、凡借閱檔案,需經主管領導批准。外單位人員借閱檔案,應持單位介紹信,經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辦理借閱手續,並在借閱期限內按時歸還。

  3、借閱人員對檔案材料妥善保管,注意保密,不得以任何理由轉借他人。

  4、借閱人員未經領導批准,不得影印、抄寫檔案資料。

  5、檔案管理人員對歸還的借閱材料要認真進行檢查,確認檔案材料完好無損時,方可辦理歸檔手續。對摘抄、複製的檔案材料,經認真核對,正確無誤時,方能簽字蓋章。

  6、一旦發現檔案材料在借閱過程中被拆、塗抹或缺失等毀損現象,要及時向主管領導彙報,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職責。

  八、其他

  解釋權歸公司行政人事部。

  檔案室管理制度9

  第一條為加強企業檔案工作,促進檔案工作為企業各項工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以下簡稱<檔案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的企業檔案,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和管理活動中構成的對國家、社會和企業有儲存價值的各種形式的檔案材料。

  第三條企業應遵守<檔案法>,依法管理本企業檔案,明確管理檔案的部門或人員,提高職工檔案意識,確保檔案完整、準確和安全。

  第四條企業檔案工作理解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中央管理的企業制定本企業檔案管理制度和辦法須報國家檔案局備案。

  第五條企業負責檔案工作的部門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執行<檔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本企業檔案材料歸檔和檔案保管、利用、鑑定、銷燬、移交等有關規章制度;

  (二)統籌規劃並負責本企業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鑑定、統計和帶給利用工作;

  (三)指導本企業各部門檔案材料的構成、積累、整理和歸檔工作;

  (四)監督、指導本企業所屬機構(含境外機構)的檔案工作。

  第六條企業檔案工作人員應當忠於職守,遵紀守法,具有相應的檔案專業知識和業務潛力。

  第七條企業各部門負責歸檔檔案材料的收集和整理,並定期交本企業檔案部門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拒絕歸檔。

  第八條歸檔的檔案材料應完整、準確、系統。檔案書寫和載體材料應能耐久儲存。檔案材料整理貼合規範。歸檔的電子檔案,應有相應的紙質檔案材料一併歸檔儲存。

  第九條企業根據有關規定,確定檔案保管期限,劃定檔案密級。

  第十條企業採取有效措施對檔案進行安全保管,並切實加強對智慧財產權檔案和涉及商業秘密檔案的管理。

  第十一條企業對保管期限已滿的檔案進行鑑定。對確無儲存價值的檔案登記造冊,按有關規定經企業法定代表人批准後進行監銷。

  第十二條企業做好檔案統計工作。國有大中型企業應按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要求填寫有關報表。企業認真做好對國家和社會有儲存價值的檔案的登記工作。

  第十三條企業檔案現代化應與企業資訊化建設同步發展,不斷提高檔案管理水平。

  第十四條企業檔案部門應用心做好檔案的帶給利用工作,努力開發檔案資訊資源,為企業帶給及時、有效的服務。

  第十五條企業務必為政府有關部門、司法部門依法執行公務帶給真實、準確的檔案。

  第十六條企業帶給利用、公佈檔案,不得損害國家、社會和其他組織的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七條國有企業資產與產權發生變動,應按<國有企業資產與產權變動檔案處置辦法>做好檔案的處置工作。

  國有企業破產,破產清算組應妥善處置破產企業檔案;國有企業分立,檔案處置工作由分立後的企業協商辦理。

  第十八條企業對在企業檔案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十九條企業應當建立檔案工作職責追究制度,對不按規定歸檔而造成檔案材料損失的,或對檔案進行塗改、抽換、偽造、盜竊、隱匿和擅自銷燬而造成檔案丟失或損壞的直接職責者,依法進行處理。

  第二十條本規定由國家檔案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自20xx年9月1日起實施。<國營企業檔案管理暫行規定>同時廢止。其他有關企業檔案工作的規定凡與本規定牴觸的,以本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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