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財務制度(精選10篇)

新公司財務制度(精選10篇)

  在現實社會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新公司財務制度(精選10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新公司財務制度1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強原始憑證管理,根據稽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如: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複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

  二、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三、做好會計稽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稽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

  四、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複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複核。

  五、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採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資料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六、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

  七、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八、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餘額,並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公司主管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

  九、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洩,銀行帳戶印籤實行分管、並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籤。

  十、對應收帳款,每月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並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十一、營業收入要按照規定列入相關的收入專案,不得截留到帳外或作其他處理。

  十二、公司在業務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業務有關的支出,按規定計入成本費用。

  十三、加強對費用的總額控制,嚴格制定各項費用的開支標準和審批許可權,財務人員應認真稽核有關支出憑證,未經領導簽字或審批手續不全的,不予報銷,對違反有關制度規定的行為應及時向領導反映。

  十四、企業對存放的各項產品必須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盤點。發現財產物資的盤盈、盤虧、毀損、報廢等要及時進行處理,確保財產物資賬實相符和資金完整。

  新公司財務制度2

  為了小區有個優美的環境,廣大業主得到更好地服務,便於物業公司更好地管理,將來開創更多更好的創收專案,現制定以下物業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會計制度和有關財經紀律,按《會計法》辦事,遵章守法,做好財務會計工作。

  2、財務科負責本物業公司的經濟總核算。每月末收銀員把各住宅、商鋪收取的租金、物業管理費等,做好收支結算表、欠繳管理費情況表交到財務科,由財務科及時編制損益表和資產負債表等財務報表,進行稅務申報,並綜合公司資金運作的情況、管理費收入和費用開支的資料向公司領導報告。

  3、管理和控制物業公司各部門編制收支計劃,平衡工作,嚴格檢查備用金的使用,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制度,負責本公司資金運作的組織和調動,定期把資金變化情況向公司領導彙報。

  4、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及時完成收支核算,做好財務記載,正確核算,按時準確編報會計報表。

  5、負責公司的各項資產登記、核對工作,保證資產更新的資金來源,保障資產的更新換代。

  6、對公司的各項開支力求做到嚴格稽核、合理開支,對違反規定,未經審批的開支一律不得報銷。

  二、會計核算管理制度

  1、採用借貸記帳法,以權責發生製為原則,收入與其相關的成本、費用應當相互配比。

  2、合理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僅與本會計年度相關的,應當作為收益性支出(如辦公費用的支出);支出的效益與幾個會計年度相關的,應當作為資本性支出(如固定資產的購置)。

  3、會計年度自公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會計記錄的文字均使用中文;會計憑證使用複式記帳憑證。

  5、會計科目的設定,會計憑證、帳簿、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的編制,必須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並應及時向領導和有關部門報送會計報表。

  6、會計憑證、帳簿、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檔案,妥善保管,保管期滿需要銷燬時,要填寫

  三、現金管理制度

  1、根據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業務的需要,應在財務科保持有適量庫存現金,以備小額現金的零星支出,超出限額部分,應在當天存入銀行。現金必須在規定的範圍、限額內支出,現金支出不得在現金收入中直接坐支。

  2、現金的使用範圍:

  (1)支付給職工個人的工資、獎金、補貼、福利補助費、差旅費等款項。

  (2)支付給不能轉帳的集體單位或城鄉居民個人的勞務報酬或購買物資的款項。

  (3)結算其他的零星支付款項。

  (4)各個部門因採購工作需要,可透過申請方式進行申請採購備用金。

  (5)不準利用管理公司銀行帳戶為其他單位或個人支付和存入現金。

  (6)不準用白條或不符合財務制度的憑證頂替庫存現金。

  四、支票管理制度

  1、嚴格遵守《支付結算辦法》中有關支票使用的規定,不得簽發空白支票。

  2、支票金額起點為人民幣100元,支票的付款期限為自出票日起10天內。普通支票可以用於支取現金,也可以用於轉帳,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劃兩條平行線的,為劃線支票,劃線支票只能用於轉帳,不得支取現金。

  3、簽發支票應使用碳素墨水或墨汁填寫,票面必須有收款人名稱、出票日期、確定的金額、用途以及出票人預留的銀行印章。預留的銀行印章必須為單位的財務專用章及法定代表人的私章,支票印鑑應蓋在出票人簽章處,不得蓋在空白的磁碼區域上或多蓋預留銀行印章,否則銀行將予以退票。

  五、財務支出規定及審批程式

  1、財務支出規定

  (1)因公需要借現金時,借款人應填寫《財務支出審批單》、《借款單》,並按規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後,經所在部門領導簽字同意、送財務人員稽核、再報公司領導審批後,方可到財務部辦理借款手續。

  (2)各業務經辦人對發生的各項費用,應在費用發生之日起一週內辦理報銷手續。

  (3)報銷人員須憑合法的原始票據到財務部領取《報銷單》。《報銷單》填寫的各項內容要清楚,數字要準確,金額的大寫數字要正確,所填寫內容要與原始憑證相符,並將票據分類貼上整齊後,交由部門領導審批後,再將《報銷單》返回財務科,財務人員根據財務制度規定認真稽核,稽核無誤後,經公司領導簽字同意後,辦理報銷手續。

  (4)借款人辦理報銷手續時,財務人員應查閱《備用金臺賬》,查明報銷人員原借款金額,對報銷的超支款項應及時付現退還本人,對報銷後低於借款金額款項的,應讓其退回餘額以結清原借款所借賬款。

  (5)借款人員應及時沖帳,不能跨年度使用借款。年末借款的,應於12月29日前把借款歸還財務科,待次年一月重新辦理借款手續。

  (6)外購材料物資應該將供應商出具的發票、收到貨物的入庫單、現金採購的加附《財務支出審批單》,經有關部門稽核、複核,報審批人核准後出納方能付款。

  (7)稅款、行政規費的支出可由經辦部門簽字並提交財務會計稽核後,按審批程式報公司領導審批。

  (8)所有支出憑證由出納嚴格稽核其內容與金額是否與實際相符,票據是否合法、合規,收款單位的印章是否合法有效、領款人的簽字是否相符,稽核、審批手續是否完備,如有疑問必須查詢清楚並得到確認後方能付款。報銷人對所報銷發票的真實性負永久責任。

  2、審批程式

  業務經辦人—部門負責人(複核)—會計(稽核)—審批人(批准)—出納(付款)

  新公司財務制度3

  一、庫存現金管理

  1、出納現金須日清月結、每天盤點,做到賬實核對,每月會計參與的不定期盤點及月末盤點不少於兩次,並且出具《現金盤點表》;

  2、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2000元)應及時存入銀行;

  3、攜帶現金或支票往返銀行辦理業務需乘公司車輛或打車;

  4、出納保險櫃中,禁止存放任何私人財物,避免公私混淆,不得私設“小金庫”,取得的貨幣資金必須及時入賬,不得賬外設賬,嚴禁收款不入賬;不準挪用現金,不準白條抵庫,不準坐支現金,不準儲存賬外公款,嚴禁未經授權的部門或人員辦理資金業務或直接接觸資金;

  二、支票管理

  1、須建立《支票購買登記簿》並製作《支票領用登記簿》,新購支票由出納分類按支票號碼順序登記,使用完畢後需由會計或財務負責人進行簽字確認;

  2、支票簽發應在《支票領用登記簿》中登記支票號碼、支票用途、票面金額、內部經辦人、領取人、領取人電話等相關資訊,領取人需親自簽字確認;

  3、出納負責及時跟進收取支票進賬後的正式回單;

  三、日記賬管理

  1、出納每日完成收付款業務後,即時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手工賬或電子賬);

  2、根據稽核後蓋有“現金/銀行收訖”、“現金/銀行付訖”的現金/銀行收款憑證、現金/銀行付款憑證,逐日逐筆順序登記;

  3、記賬內容必須與會計憑證一致,每一筆賬都要記明記賬憑證的日期、編號、摘要、金額和對應科目等;經濟業務的摘要以能夠清楚表述業務內容為度;

  4、應逐筆分行記錄,得將收款憑證或付款憑證合併登記,也不得將收款付款相抵後以差額登記;

  5、每筆業務登記後均須結出賬面餘額,並登記每日收入和支出的合計數。

  新公司財務制度4

  一、取得發票要求

  1、收取的各類非定額髮票,必須字跡清楚,不得塗改,專案填寫齊全,各專案內容準確無誤,否則一律退還給開票方,不得作為結算、抵扣憑證;

  2、收取的各類發票應加蓋發票專用章,且發票專用章應清晰可見,同時印章的公司名稱及稅號須與發票抬頭處寫有開票公司資訊的公司名稱及稅號一致;

  3、收取的各類發票,應根據發票上的批註進行網上或其它方式的驗真;

  4、取得各類非定額髮票時,發票抬頭的公司名稱必須完整且與所在公司保持一致,所取得發票種類及開具內容必須與業務內容保持一致。

  二、費用報銷單的填列

  1、報銷的專案型別需與後附發票保持一致;

  2、報銷人、領款人、複核人、領導確認等需簽字齊全方可報銷;

  3、發票專案為一批的需附發票清單;

  4、當月費用需當月報銷,尤其不可出現費用報銷跨年現象(12月21後發生業務不在此範圍內)。

  三、費用的分類

  1、管理費用:包括不限於管理人員工資、辦公費、車輛費用、電話網路通訊費、差旅費、業務招待費、交通費等;

  2、銷售費用:包括不限於銷售(前勤)人員工資、與銷售相關的其他費用。

  3、財務費用:銀行收取的各項費用,包括賬戶維護費,電匯手續費,支票費用,利息費用等。

  四、費用報銷流程

  1、各項費用發生前需提報費用申請單(OA形式或紙質單據均可,需終審領導簽字同意方可發生該項費用);

  2、費用發生完成後,需憑領導簽字的費用申請單(或OA),費用報銷單,正規發票履行報銷手續,由會計稽核,領導簽字確認,出納複合無誤後報銷(如網銀支付報銷單後需付網銀支付回單)。

  五、差旅費稽核要點

  1、差旅費申請單的出差往返日期與機票或火車票往返日期是否一致,機票或火車票的出差人與申請是否為同一人。

  2、住宿費發票日期及天數是否與機票或火車票相符,住宿費及餐費發票是否為出差當地發票。

  3、如在出差地發生業務招待費需單獨提報,不可與差旅費一起提報。

  六、業務招待費稽核要點

  1、費用報銷單需列明招待時間、地點及相關人員;

  2、如發票為定額髮票且報銷金額為整數(如伍佰元整),需提供相應水單。

  七、借支或備用金的管理

  1、如因業務需要需借支,填報借支單,經終審領導簽字同意,給予借支。

  2、相應費用業務完成後一週內,履行報銷手續,歸還借支。

  3、如借支三個月後仍未歸還或履行報銷手續,則從當事人工資中扣減借支金額,當月工資不足部分,下月繼續扣減。如該員工離職,則扣減直屬領導工資。

  4、部門的經常性、常規性業務支出可申請備用金。備用金申請單需終審領導簽字同意。

  5、財務部出納需每月對部門備用金進行盤點,盤點表簽字確認無誤後歸檔留存。

  6、每季末需歸還備用金,下季初重新走備用金申請流程。

  新公司財務制度5

  一、發票管理

  1、發票領購、保管

  a)領購發票時,必須由發票管理員向稅務機關辦理髮票領購。

  b)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必須按規定存放到財務人員專用檔案櫃中。

  c)需開具時必須將已開具好的發票妥善保管,未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及時放到財務人員專用檔案櫃中。

  d)對於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存根及作廢的,月末必須按規定裝訂成冊,並按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存放時限存放,確保完整無損。

  e)嚴禁將公司領購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向他人提供使用。

  f)發票管理員必須按規定及時到稅務機關辦理髮票核銷手續。

  g)發票管理員因工作變動或調離必須按稅法和企業管理制度規定辦理移交手續。

  2、按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的開具範圍,開具發票

  公司銷售貨物,應稅勞務,根據增值稅細則規定,應當徵收增值稅的應稅勞務,必須向購買方開具專用發票。向小規模納稅人銷售應稅專案,應開具普通發票,未經稅務機關批准,不開具專用發票。

  3、專用發票按以下要求開具

  a)字跡清楚;

  b)專案填寫齊全;

  c)票物相符,票面金額與實際收取的金額相符;

  d)各專案內容準確無誤;

  e)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

  f)按照規定的時限開具專用發票;

  g)不得開具票樣與國家稅務局統一制定的票樣不相符合的專用發票。

  4、嚴格按照公司規定時限開具專用發票,不提前或滯後

  5、銷售貨物並向購買方開具專用發票後,如發生退貨或銷售折讓,應視不同情況分別按以下規定辦理:

  a)購買方在未付貨款並且未做帳務處理的情況下,須將原發票聯和稅款抵扣聯退還公司。將該發票各聯次註明“作廢”字樣,作廢該份增值稅專用發票。

  b)在購買方已付款,或者貨款未付但已作帳務處理發票聯及抵扣聯無法退還的情況下,購買方必須取得當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進貨退出或索取折讓證明單送交公司,作為公司開具負數發票的依據。

  c)公司取得的進貨退出或索取折讓證明單要裝訂成冊,並依照有關規定進行保管。

  6、增值稅進項稅抵扣聯按期裝訂成冊

  7、不丟失、損(撕)毀發票,不擅自銷燬專用發票的基本聯次

  8、不符合規定的專用發票,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9、丟失專用發票,必須按規定程式及時向當地稅務機關、公安機關報告

  10、不代開、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二、採購或報銷應取得有效發票

  1、各公司採購各種商品(含庫存商品、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低值易耗品及辦公用品等),以及報銷各種費用均應依法取得有效發票。

  2、向廣告公司支付的廣告費應取得廣告業發票,其他任何發票均不應作為報銷依據。

  3、向運輸企業支付運輸費應取得《公路、內河運輸業統一發票》,其他任何發票均不應作為報銷依據。

  (1)採購庫存商品應取得13%增值稅專用發票。

  (2)購買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應取得13%增值稅專用發票。

  (3)向印刷公司支付的印刷費若≥2000元,購買辦公用品金額若≥2000元,均應依法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

  (4)上述業務若因特殊原因無法取得規定的發票,應由財務負責人及公司負責人批准後方能以其他普通發票作為付款(或報銷)依據。

  (5)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合法、有效,不得收取過期發票或無效發票。

  (6)取得的所有增值稅涉稅發票(含增值稅專用發票、運輸發票等)必須在發票有效期內交給稅務人員掃描認證。

  (7)移交或接收增值稅涉稅發票時應如實填寫《增值稅涉稅發票交接表》,由交接雙方簽字確認。

  (8)稅務人員當月收到的所有增值稅涉稅發票應在當月掃描、認證完畢,不應遺漏或丟失。

  (9)財務人員進行賬務處理時,選用的會計科目及記錄的憑證摘要應與取得的發票開票內容保持一致。

  三、納稅申報

  1、每月計提所有稅款都應填寫稅金計算表,該計算表應列印並由財務負責人簽字後作為稅金計提憑證的附件。

  2、公司應按主管稅務機關的要求及時申報所有納稅報表並及時繳納稅款。

  四、稅務檔案管理

  1、將各主管稅務機關名稱及具體管轄的所有局(處或科、室)負責人名稱、職務、主管業務及聯絡方式等進行書面登記。

  2、將各年度所有法定納稅申報表及內部稅務管理報表按月裝訂成冊,並規範製作檔案封面,妥善存檔保管。

  3、將各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稽核報告、財產損失稽核報告及其他有關稅務稽核報告規範裝訂成冊,妥善保管。

  4、將稅務機關出具的各種批覆、檢查處理決定等檔案裝訂成冊,並規範製作檔案封面,妥善存檔保管。

  5、建立《稅務檔案保管清冊》,對所有稅務證件、申報軟體(含軟體及IP地址)、IC卡、儲存檔、納稅申報表、審計報告、稅務批覆、稅法檔案等詳細記錄在保管清冊中。

  6、若稅務人員離職,應規範辦理稅務檔案移交手續,填寫移交清單,移交清楚後方可辦理其他離職手續。

  新公司財務制度6

  一、現金管理制度

  第一條 工廠財務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有權處理低值易耗品。

  第二條 工廠涉及固定資產,經營狀況,損益類收入,戰略決策等重大的與股東利益息息相關的問題均必須向董事長和股東彙報。

  第三條 貨款管理:對涉及銷售收款,銷售人員不得接觸銷售現款,一律由工廠收回;開展銷售業務應將賒銷和現銷分離開來,銷售價格、銷售條件、運費、折扣必須在銷售前辦理審批手續;工廠負責方(工廠銷售方)無權收回任何貨款。

  第四條 付款管理:每月5日前把上月資金使用情況報總公司,向總經理及常務副總經理和董事長彙報,由公司財務稽核確認。對於工廠外購原材料,統一由工廠財務稽核,廠長簽字確認後付款。

  第五條 業務結算方式

  (1)工廠自行接單生產的按實際創利計算。若是公司下單,一般情況下,工廠銷售價格下降10%;特殊情況下,可能下浮比例大於10%,屆時另行規定。

  (2)工廠每期生產成本=本期生產耗用直接材料+本期生產耗用間接材料+本期直接人工+本期製造費用

  二、物料物流管理制度

  第六條 採購部需提供"月份材料採購數量金額明細表"、"月份(所有材料)應付帳款金額明細表"、"供應商對帳單(含上月餘額、本月餘額)"報總公司審查。

  第七條 供應商送貨單和工廠原材料倉庫的入庫單進行單價、數量、金額的一一核對,由採購、原材料倉庫核實後填表連同供應商對帳單報工廠財務;採購以本月採購情況統計表,原材料庫以類別材料入庫明細表反映。

  第八條 原材料庫需提供"月份原材料入庫數量明細表"、"月份原材料出庫數量明細表"、"月份原材料進銷存數量明細表"、"月份原材料倉庫盤點表"。

  第九條 原材料出庫必須開領料單,月末編制原材料出庫明細表,車間編制原材料領用明細表,兩個部門數量必須核對無誤。

  第十條 生產車間需提供"月份原材料領用明細表"、"月份成品入庫明細表"、"月份車間物料盤點表(按工序流程)"。

  第十一條 車間每月應編制原材料主料運營情況表,車間的原材料領用數量加上上月車間盤點數量必須等於本月盤存數量加上本月入庫成品數量,車間編制的本月成品入庫數量表與成品倉庫編制的成品入庫明細表必須相等。

  第十二條 成品倉庫需提供"月份成品入庫數量明細表"、"月份成品出庫數量明細表"、"月份成品進銷存數量明細表"、"月份成品倉盤點表".

  第十三條 成品倉庫本月編製成品入庫明細表、成品出庫明細表,成品倉得出庫數量必須與銷售部門的銷售數量一致。另外 ,對外購成品和工廠成品要分開

  第十四條 銷售部門需提供"月份成品出庫數量明細表"、"月份應收帳款明細表"、"月份客戶對賬單(含上月餘額、本月餘額)"。

  第十五條 銷售部門月底編制"客戶銷售情況明細表",銷售數量和出庫數量核對一致,銷售金額與客戶對賬單金額核對一致。

  新公司財務制度7

  一、在銷售合同中明確各項條款

  在與經銷商簽訂銷售合同時,要注意以下事項,以避免日後處理應收帳款時與經銷商產生分歧而帶來經營風險:

  1、明確各項交易條件,如:價格、付款方式、付款日期、運輸情況等;

  2、明確雙方的權利和違約責任;

  3、確定合同期限,合同結束後視情況再行簽訂;

  4、加蓋經銷商的合同專用章(避免個體行為的私章或簽字);

  二、定期的財務對帳

  財務要形成定期的對帳制度,每隔三個月或半年就必須同經銷商核對一次帳目,以下幾種情況容易造成單據、金額等方面的誤差,要尤為重視:

  1、產品結構為多品種、多規格;

  2、產品的回款期限不同,或因經營條件的不同而同種產品回款期限不同;

  3、產品出現平調、退貨、換貨時;

  4、經銷商不能夠按單對單(銷售單據或發票)回款;

  5、要主動拒絕用貨款墊支其它款項(客戶返利、破損產品貨款、廣告款、終端銷售推廣費用等);

  三、減少賒銷、代銷運作方式

  制訂相應的銷售獎勵政策,鼓勵經銷商採取購銷、現款現貨等方式合作,儘量減少賒銷、代銷的方式。

  四、建立信用評定、稽核制度

  對不同的經銷商給予不同的信用額度和期限(一般為半年)。對經銷商的信用管理要採取動態的管理辦法,即每半年根據前期合作情況,對經銷商的信用情況重新評定。

  五、經銷商的監管

  1、建立完善的經銷商開戶制度 ,對經銷商選擇時進行充分、科學的評估。評估的內容應包括:

  a.經銷商的資信狀況,包括:企業發展狀況、在行業中的口碑、歷史交易記錄、在銷售通路中上、下游的評價等。

  b.經銷商的財務狀況,包括:企業的性質、註冊資金、資金來源、固定資產、流動資金、企業欠債情況、還債能力、經銷商應收帳款等。

  c.經銷商的經營狀況,包括:公司發展方向、負責人經營理念、主營銷售渠道、是否有本行業的經驗、是否有經銷競爭產品、是否有代理暢銷產品、銷售隊伍、銷售規模、倉儲、物流配送系統等。

  d.負責人的個人資料,包括:社會地位、家庭背景、個人背景、家庭成員、婚姻狀況、個人愛好、不良嗜好等。

  2、強化經銷商的回款意識。經銷商在處理應付帳款時,會根據以下的原則而選擇先後支付順序:

  a、對經銷商利潤貢獻的多少;

  b、代理產品銷售金額的多少

  c、代理產品在經銷商心目中的地位;

  d、客情關係的維護程度;

  e、廠家對貨款管理的松、緊程度;

  3、控制發貨以減少應收帳款

  按照經銷商實際的經營情況,採用"多批少量"的方法可以有效地控制應收帳款。

  4、適當的通路促銷以減少應收帳款

  對重點客戶可實行通路促銷政策,有效地降低廠家的應收帳款。

  5、建立經銷商的庫存管理制度,透過對經銷商庫存的動態管理(銷售頻率、銷售數量、銷售通路、覆蓋區域等),及時瞭解經銷商的經營狀況保證銷售的正常運轉,有效地控制應收帳款。

  六、留意經銷商發生欠款的危險訊號,包括:

  1.辦公地點由高檔向低檔搬遷;

  2.頻繁轉換管理層、業務人員,公司離職人員增加;

  3.受到其他公司的法律訴訟;

  4.公司財務人員經常性的迴避;

  5.付款比過去延遲;經常超出最後期限;

  6.多次破壞付款承諾;

  7.經常找不到公司負責人;

  8.公司負責人發生意外;

  9.公司決策層存在較嚴重的內部矛盾,未來發展方向不明確。

  10.公司有其他的不明確贏利的投資(投機)如:股票、期貨等;

  11.不正常的不回覆電話;

  12.開出大量的期票;

  13.銀行退票(理由:餘款不足);

  14.應收帳款過多,資金回籠困難;

  15.轉換銀行過於頻繁;

  16.以低價拋售商品(低於供貨商底價)

  17.突然下過大的定單(遠遠超出所在區域的銷售能力);

  18.發展過快(管理、經營不能同步發展);

  當經銷商出現以上危險資訊時,廠家採取果斷、迅速的應變措施,可以降低應收帳款的回收風險。

  七、銷售人員的監管

  1、加強銷售人員的原則性,不折不扣的執行公司制定的銷售政策(應收帳款管理)。

  2、貨款回收期限前一週,電話通知或拜訪負責人,預知其結款日期;期限前三天確定結款日期,如自己不能如約應通知對方自己的某一位同事會前往處理,如對方不能如約,應建議對方授權其他人跟進此款;在結款日一定按時前往拜訪。

  3、嚴格最後收款期限

  a、客戶拖欠之日數,不應超過回款期限的1/3;如超過,應馬上採取行動追討;

  b、凡催討,均必須就應收款的催收與公司簽訂催收責任書。

  c、如果不馬上追討,相當於將回款的機會讓給別的公司,本公司的經營風險就相應的提高。

  4、加強銷售人員終端管理、維護能力: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終端維護的管理辦法,確保廠家貨款的安全。

  5、提高銷售人員追款技巧: 追討函件; 豐富、完善的客戶資料檔案; 讓對方寫下支付欠款的承諾函件,並加蓋公章; 與負責人直接接觸; 錄音; 向警方求助; 豐富自己財務、銀行等方面的知識。如:支票、電匯、匯票、承兌匯票、退票等。

  八、應收帳款的處理方法

  1.確保銷售資料(收貨單據、發票等)齊備,內容準確無誤。

  2.準時給予檔案;儘早給經銷商發票,同時要確認經銷商收到發票;

  3.完善客戶跟進制度。

  4.定期探訪:如客戶到期付款,應按時上門收款,或電話催收;即使是過期一天,也應馬上追收,不 應有等待的心理;

  5.建立形象並加強服務意識,認同及理解客戶的困難和投訴,同時利用自身的優勢幫助客戶解決困難;

  6.技巧訓練,如:電話技巧、上門拜訪技巧;同時應瞭解客戶的經營狀況、財務狀況、個人背景等資料;

  九、已被拖欠款項的處理方法

  1.檔案:檢查被拖欠款項的銷售檔案是否齊備

  2.收集資料:要求客戶提供拖欠款項的原因,並收集資料以證明其正確性;

  3.追討檔案:建立帳款催收制度。根據情況發展的不同,建立三種不同程度的追討檔案――預告、警告、律師信,按情況及時發出;

  4.最後期限:要求客戶瞭解最後的期限以及其後果,讓客戶瞭解最後期限的含義;

  5.行動升級:將欠款交予較高階的管理人員處理,將壓力提升;

  6.調節:使用分期付款、罰息、停止數期等手段分期收回欠款;

  7.要求協助:使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利益。

  十、對於呆/死帳的處理方法:

  1.折讓

  2.收回貨物

  3.處理抵押品

  4.尋求法律協助

  5.訴訟保全

  新公司財務制度8

  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和會計監督,規範財務行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公司法》,以及有關法規、政策、制度,結合本集團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集團公司,各全資子公司(含事業性質、企業化管理單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簡稱所屬企業)。

  第三條:集團公司和所屬企業是獨立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集團公司各職能部門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不得自立銀行帳號。

  第四條:集團公司對國家授權經營的國有資產負有保值增值責任,集團公司對各所屬企業所佔用的國有資產實行佔有責任制。各所屬企業必須設立會計機構,根據內部牽制制度合理配備會計人員,及時、準確、真實地核算企業所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並實行有效的會計監督。

  第五條:各所屬企業應加強經營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費用,確保企業財產的安全完整,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條:各所屬企業的財務部門和財務人員必須自覺地接受集團公司財務監督管理,除法定的會計帳冊外,不得另立會計帳冊,對會計帳冊應妥善保管,未經集團批准不得銷燬;對企業的資金,不得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嚴禁資金體外迴圈。

  第七條:集團公司對各所屬企業的管理以產權為紐帶,享有投資收益權。

  第八條:各所屬企業不得以其資產對非控股子公司或集團以外的法人提供擔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擔保的,必須經集團公司批准。

  第九條:集團公司設計劃財務部,對所屬各企業及參股公司佔有的集團資產實行統一管理。

  第二章集團公司財務管理機構及職責

  一:制訂和完善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會計核算制度及其他財會規章制度,並負責實施。

  二:負責集團總部會計核算、報表合併和財務分析,對所屬企業財會業務進行指導、檢查、考核。對發現違反財務會計制度有關規定的應予以糾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團預算管理體系,組織集團所屬企業年度預算的編制,並編制合併預算,負責預算執行情況的跟蹤、分析並提出建議。

  四:參與投資專案效益論證,實施過程的財務監督;負責集團公司投資權益的.管理,並向集團提供投資收益分析報告,參與各所屬企業投資收益分配工作,並對投資方面重大決策(如投資、融資、利潤分配等)向集團決策層提供建議;建立健全投資檔案,對集團股權性投資專案參與股權管理。

  五:負責集團授權經營考核及獎勵方案的實施與跟蹤,分解下達各所屬單位佔用的國有資產增值指標並按期考核;對授權範圍內的國有資產進行清產核資、產權登記、產權界定。

  六:對所屬企業財務管理實行財務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規定並負責實施。

  七:根據集團經營戰略,協調各所屬企業之間的資金分配和資金調撥,根據集團發展需要,策劃集團融資方案並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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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和會計監督,規範財務行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公司法》,以及有關法規、政策、制度,結合本集團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集團公司,各全資子公司(含事業性質、企業化管理單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簡稱所屬企業)。

  第三條集團公司和所屬企業是獨立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集團公司各職能部門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不得自立銀行帳號。

  第四條集團公司對國家授權經營的國有資產負有保值增值責任,集團公司對各所屬企業所佔用的國有資產實行佔有責任制。各所屬企業必須設立會計機構,根據內部牽制制度合理配備會計人員,及時、準確、真實地核算企業所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並實行有效的會計監督。

  第五條各所屬企業應加強經營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費用,確保企業財產的安全完整,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條各所屬企業的財務部門和財務人員必須自覺地接受集團公司財務監督管理,除法定的會計帳冊外,不得另立會計帳冊,對會計帳冊應妥善保管,未經集團批准不得銷燬;對企業的資金,不得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嚴禁資金體外迴圈。

  第七條集團公司對各所屬企業的管理以產權為紐帶,享有投資收益權。

  第八條各所屬企業不得以其資產對非控股子公司或集團以外的法人提供擔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擔保的,必須經集團公司批准。

  第二章集團公司財務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九條集團公司設計劃財務部,對所屬各企業及參股

  公司佔有的集團資產實行統一管理。

  一、制訂和完善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會計核算制度及其他財會規章制度,並負責實施。

  二、負責集團總部會計核算、報表合併和財務分析,對所屬企業財會業務進行指導、檢查、考核。對發現違反財務會計制度有關規定的應予以糾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團預算管理體系,組織集團所屬企業年度預算的編制,並編制合併預算,負責預算執行情況的跟蹤、分析並提出建議。

  四、參與投資專案效益論證,實施過程的財務監督;負責集團公司投資權益的管理,並向集團提供投資收益分析報告,參與各所屬企業投資收益分配工作,並對投資方面重大決策(如投資、融資、利潤分配等)向集團決策層提供建議;建立健全投資檔案,對集團股權性投資專案參與股權管理。

  五、負責集團授權經營考核及獎勵方案的實施與跟蹤,分解下達各所屬單位佔用的國有資產增值指標並按期考核;對授權範圍內的國有資產進行清產核資、產權登記、產權界定。

  六、對所屬企業財務管理實行財務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規定並負責實施。

  七、根據集團經營戰略,協調各所屬企業之間的資金分配和資金調撥,根據集團發展需要,策劃集團融資方案並實施。

  八、瞭解各所屬企業重大經營決策,提出財務風險防範措施,向集團提出建議。

  九、制定集團公司內部結算價格。按照市場價格制訂集團公司內部之間的結算價格,調解因價格而引起的集團公司內部經濟糾紛。

  十、如實反映集團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按照有關規定,編制集團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和集團公司的合併財務會計報告。

  第三章所屬企業財務機構職責

  第十條貫徹執行國家的財務會計政策法規,執行集團

  公司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具體實施辦法並負責實施。並報送集團公司計劃財務部備案,接受集團公司的財務監督。

  一、做好各項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健全內部會計管理制度。各企業應不斷完善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內部牽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記錄、定額管理、計量驗收、財產清查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健全內部經濟責任制,建立科學規範的內部經營考核體系。

  二、集團所屬各企業實行預算管理。

  (1)每年1月中旬,根據集團預算管理制度,向集團書面報告下一年度的財務預算草案。

  (2)2月中旬上報正式預算案。

  (3)各企業財務預算的主要指標應由集團公司董事會討論透過。

  (4)上報集團的預算案應由企業總經理或單位負責人簽字同意。

  三、所屬企業應真實地記錄和反映本公司的經濟活動和財務狀況,準確核算本公司經營成果,及時向集團公司上報月(季)度、中期、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每個會計年度終了,應根據集團要求聘請具高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年報進行審計。

  四、對外的長期投資專案,資產轉讓、兼併、破產、拍賣,必須經集團公司批准方可處置。

  五、擁有被投資企業20以上權益的所屬企業,對其長期投資必須採用權益法核算並編制合併會計報表。

  六、固定資產增加、報廢、調出或處置必須報集團公司批准。

  七、壞帳損失單戶在5萬元以上的,必須報集團公司批准,企業不得隨意核銷。各企業壞帳準備金可選擇按應收帳款總額比例提取和按帳齡分析法計提。按應收帳款總額比例提取的,壞帳準備金比例統一按0.5計提。應收帳款的考核辦法按照集團頒佈的《關於應收帳款的管理規定》辦理。

  八、每年進行一次財產清查盤點,對各項資產的盤盈盤虧,必須查明原因,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必須報集團批准後方可入帳。

  九、各企業在年度終了進行利潤分配時,須統一按照稅後利潤總額的15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積金超過註冊資本的企業,在徵得董事會同意後可以不再計提。

  十、各企業應嚴格執行集團頒佈的財務指令、通知等檔案,對檔案精神有異議的,應在接到有關檔案之日起5天內向集團有關部門遞交書面意見,集團有關部門應在收到檔案後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一條本制度由集團計劃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透過之日起執行。

  新公司財務制度10

  為適應公司管理要求,規範財務操作,根據公司財務工作現狀,並結合公司今後發展需要和財務管理需要。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公司各項財務收支管理原則

  公司員工應本著高效、節約的原則經辦各種事項,有計劃、有控制地安排各項開支。鑑於公司目前處於初創階段,各項財務支出,一律實行總經理審批制度。在此基礎上,公司的各項開支,採取計劃管理和定額管理相結合的具體管理方式。

  1、各項工程款項、材料裝置款項、業務款項,必須由各職能部門每月按專案編制詳細的資金預算方案,報公司審批,並按照用款情況納入每月資金用款計劃。

  2、各項辦公費用,由公司辦公室、財務部共同核定月度費用額度,報總經理審批。辦公室在定額範圍內按月編制計劃,並落實到各部門。財務部門按照審批後的有關計劃安排資金。

  3、每月資金計劃,由各部門按照以下具體要求編制,財務部門在綜合各部門計劃的基礎上,彙總編制公司總的資金計劃:

  (1)、工程款項、應按工程專案、合同專案及施工單位列出明細,由工程部門和預算部門編制

  (2)、裝置和材料款項。應按合同單位、工程專案等列出明細,由採購部門負責編制。

  (3)、辦公費用。包括辦公費、水電費、車輛費用等。

  (4)、工資。由人事部門會同財務部門統一編制。

  (5)、固定資產購置。列出固定資產清單,並註明使用部門等。

  (6)、低值易耗品購置。同固定資產購置要求。

  (7)、業務招待費、廣告宣傳費等其它費用。按專項費用單獨填報和列支。

  4、預算報告的審批。

  (1)、由使用或管理部門提出詳細的預算報告,經該部門主管認真核實。

  (2)、財務部稽核彙總。

  (3)、報經總經理審批。

  (4)、財務部安排資金和監督執行。

  5、公司將另行單獨制定預算管理辦法。

  二、用款制度

  1、已列入當月用款計劃的款項按正常審批程式辦理稽核簽字手續後交財務辦理付款。各項預付款項,在未取得發票等合法報銷憑證之前,按照規定一律先記入經辦人的個人往來,經辦人員應及時向對方索取合法的報銷憑證並及時報銷沖帳。

  2、計劃外用款,需另補報告,報經公司領導批准後按審批意見執行。

  3、超過50000元的大額現金需求,按照銀行現金管理要求,需提前一天向財務部門提出申請,以便財務部門準備。

  三、借款制度

  1、借款要求按照用款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2、借款數額要求嚴格預算,不準寬打窄用或挪作他用。

  3、借款在辦理完有關業務後一週內到財務報帳。特殊情況需由借款人出具書面說明,報總經理審批。

  4、前款不清,後帳不借。

  5、確因工作需要,由本人申請,財務稽核,總經理批准,可借給一定額度的備用金。

  四、差旅費制度

  1、市外差旅費報銷實行費用包乾、超支不補、節約歸己的原則。

  (3)住宿費實行在標準範圍內,憑有效發票,實報實銷。

  (2)伙食補助、交通補助,按照定額標準據實發放。

  實行包乾後,審批人員嚴格按“定任務、定地點、定人數、定時間”的“四定”原則執行,如遇特殊情況,需經原負責人批准方可報銷。

  (3)各部門在安排出差任務時,在定任務、定時間、定人員的基礎上,核定費用額度和借款金額。

  2、凡不宜實行總額包乾的出差任務由公司領導審定。

  3、有關補助的具體規定:

  (1)自帶車出差的不予發放交通補助。

  (2)出差期間,如遇業務宴請,取消當天伙食補助。

  4、市內交通費。因公市內辦事,交通費用據實報銷,並由財務部會同各部門負責人嚴格稽核把關。

  5、司機市內出車補助。

  6、有關差旅費的具體標準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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