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置監造規章制度
裝置監造規章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裝置監造規章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裝置監造規章制度1
一、不能在帶電的情況下插拔任何與遠教裝置主機、外部裝置相連的部件、插頭等。
二、在遠教裝置執行過程中,不得頻繁地關閉或開啟電源,不得隨意移動和振動機器。如果電腦出現宕機,應採用系統熱啟動和系統復位方式。如果必須關閉電腦電源也需要至少關機一分鐘後再重新開啟電腦電源。
三、遠教接收系統的電腦在使用時,如果硬碟出現嘎嘎響聲時,應立即關機,要及時請專業人員處理,以保護硬碟及資料。
四、不要用手觸控電腦顯示器和電視機熒屏
五、電壓過高或過低或是遠端教育裝置過載或失控時必須連線UPS電源等防護裝置。
六、雷電天不能使用遠教裝置,並將電源插頭拔下。
七、遠教裝置必須做好防塵工作,注意環境清潔。要及時清除裝置上的灰塵等雜物。裝置不使用或使用後,要用檯布蓋好。
八、遠教裝置不能使用有機溶劑擦拭,只能使用中性洗滌或清水。清潔機身時,要把(清潔柔軟的)抹布擰乾,不能把液體(水)滴入裝置內。電腦顯示器和電視機的表面有保護塗層,除非必要,否則不用擦拭;擦拭時只能用沾清水的脫脂棉等擦拭。
九、遠教裝置長時間不用,要一個月左右開機通電執行一次,以使遠教裝置始終保持在良好的狀態。
十、當環境發生異常(如:火、水等)時,要及時做好裝置的保護,必要時要將遠教裝置及時移出所處環境。
裝置監造規章制度2
一、聯鎖系統摘除(變更)申請
(1)因生產工藝變化(包括生產異常)或生產裝置(不含儀表裝置本身)存在缺陷需要摘除聯鎖,必須辦理聯鎖摘除工作票。由生產車間所在班組的班長或車間技術主管提出申請,填寫聯鎖摘除工作票,由車間主任簽字同意後報生產部進行稽核,生產部稽核同意後送總工程師審批,總工程師簽字同意後,生產車間與電儀人員均要採取相關的控制措施,待各項措施落實後由電儀人員執行並簽字;
(2)因生產需要,對工藝聯鎖引數進行調整,應辦理聯鎖變更工作票,由生產車間主任提出申請,填寫聯鎖變更工作票,報生產部進行稽核同意後送總工程師批准,相關生產車間與電儀人員均要採取相關的控制措施,電儀人員執行並簽字;
(3)因儀表裝置故障、變更,或聯鎖系統須進行維護、檢修、操作等需退出聯鎖狀態,應辦理聯鎖摘除工作票,由電儀負責人提出申請,填寫聯鎖工作票,經生產車間主任簽字同意後報生產部稽核,後由總工程師批准,相關生產車間與電儀人員均要採取相關的控制措施,電儀人員執行並簽字;
(4)因生產實際,暫時不允許進行摘除聯鎖或變更的,應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不同意部門要組織制定有效的管理方案,並落實。
二、聯鎖系統摘除後的恢復申請
(1)聯鎖系統在採取控制措施的前提下摘除後,使用單位相關部門要認真進行分析,拿出整改方案,積極整改。
(2)整改後,原申請部門要及時提出恢復聯鎖的申請,填寫聯鎖恢復工作票,審批手續與摘除聯鎖程式相同。
(3)恢復工作票與摘除工作票要做到一一對應,無論是生產過程中還是大檢修之後恢復摘除的聯鎖迴路,均應按要求填寫恢復工作票。
三、聯鎖工作票在填寫過程中,要求做到每摘除一個聯鎖迴路,填寫一張聯鎖工作票,不得出現一張工作票中有多個聯鎖迴路的情況。
四、電儀人員對聯鎖系統執行摘除、恢復或變更動作前後,必須及時通知生產車間,執行完後,及時將聯鎖工作票原件交到生產部。
五、生產部及時將聯鎖工作票原件收回存檔,其他部門(如申請部門)也應將工作票(或工作票的影印件)及時存檔;
六、嚴禁各部門在沒有辦理聯鎖工作票的情況下進行聯鎖的操作。
裝置監造規章制度3
1、機械裝置必須建立以預防為主的定期保養制度。其作業內容主要是: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作業範圍即深度和週期。因裝置型別、運轉條件、材料品質的差異而不同。故作業專案按週期長短分級執行。
2、各級定期保養週期、作業專案、技術規則範,必須根據裝置零部件的磨損規律,結合使用條件,參照原廠說明書要求制定。
3、必須處理好保養與生產之間的關係,在安排生產時,要考慮機械裝置保養所需的時間;在作保養作業時,要儘量利用生產時間或少佔生產時間,以減少對施工生產的影響。
4、定期保養包括每班保養和按規定的週期分級保養。
5、每班保養又稱例行保養,是操作人員或裝置使用人員在上下班和交接班時間進行的保養工作,重點是檢查清潔、潤滑。每班保養分工作前、工作中、工作後進行。
6、分級保養分為一級、二級、三級三種,大型裝置實行多級保養制,中小型機械裝置實行一、二級保養制。一級保養以潤滑、緊固為中心;二級保養以緊固、調整為中心;三級保養以消除隱患為目的。
7、大型機械一級以下的保養和中小型機械的各級保養由操作人員負責執行,如操作人員不能勝任的保養作業,由保養專業人員協助,二級以上保養由專業人員承擔,操作人員協助,根據施工機械不易集中保養的特點,保養作業儘可能在機械所在地進行。
8、各級保養均有其系統性和完整性,必須按照保養規程規定的週期和作業專案、作業深度按期執行,不應有偏差,更不能只強調高階保養而忽視低階保養。
9、機械裝置在定期保養外,尚需與停放保養,走合期保養,換季保養應結合執行。
裝置監造規章制度4
高處作業時的安全措施有設定防護欄杆,孔洞加蓋,安裝安全防護門,滿掛安全平立網,必要時設定安全防護棚等。一、高處作業的一般施工安全規定和技術措施
1、施工前,應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落實所有安全技術措施和個人防護用品,未經落實時不得進行施工。
2、高處作業中的安全標誌、工具、儀表、電氣設施和各種裝置,必須在施工前加以檢查,確認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3、懸空、攀登高處作業以及搭設高處安全設施的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4、從事高處作業的人員必須定期進行身體檢查,診斷患有心臟病、貧血、高血壓、癲癇病、恐高症及其他不適宜高處作業的疾病時,不得從事高處作業。
5、高處作業人員應頭戴安全帽,身穿緊口工作服,腳穿防滑鞋,腰繫安全帶。
6、高處作業場所有墜落可能的物體,應一律先行撤除或予以固定。所用物件均應堆放平穩,不妨礙通行和裝卸。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拆卸下的物件及餘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清理時應採用傳遞或繫繩提溜方式,禁止拋擲。
7、遇有六級以上強風、濃霧和大雨等惡劣天氣,不得進行露天懸空與攀登高處作業。颱風暴雨後,應對高處作業安全設施逐一檢查,發現有鬆動、變形、損壞或脫落、漏雨、漏電等現象,應立即修理完善或重新設定。
8、所有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標誌等。任何人都不得損壞或擅自移動和拆除。因作業必須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誌時,必須經有關施工負責人同意,並採取相應的的可靠措施,作業完畢後立即恢復。
9、施工中對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設施發現有缺陷和隱患時,必須立即報告,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二、高處作業的基本安全技術措施
1、凡是臨邊作業,都要在臨邊處設定防護欄杆,一般上杆離地面高度一般為1.0-1.2m,下杆離地面高度為0.5-0.6m;防護欄杆必須自而下用安全網封閉,或在欄杆下邊設定嚴密固定的高度不低於18cm的擋腳板或40cm的`擋腳笆。
2、對於洞口作業,可根據具體情況採取設防護欄杆、加蓋板、張掛安全網與裝柵門等措施。
3、進行攀登作業時,作業人員要從規定的通道上下,不能在陽臺之間等非規定通道進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車車臂架等施工裝置進行攀登。
4、進行懸空作業時,要設有牢靠的作業立足處,並視具體情況設防護欄杆,搭設架手架、操作平臺,使用馬凳,張掛安全網或其他安全措施;作業所用索具、腳手板、吊籃、吊籠、平臺等裝置,均需經技術鑑定方能使用。
5、進行交叉作業時,注意不得在上下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層作業的位置必須處於依上層高度確定的可能墜落範圍之外。不符合以上條件時,必須設定安全防護層。
6、結構施工自二層起,凡人員進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電梯的進出口),均應搭設安全防護棚。高度超過24m時,防護棚應設雙層。
7、建築施工進行高處作業之前,應進行安全防護設施的檢查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高處作業。
裝置監造規章制度5
控制系統主要包括DCS控制系統、PLC可程式設計控制器、閉路控制計算機系統、汽車裝車站以及在先進過程控制中使用的上位計算機等。
一、電儀工段應加強對系統的日常維護檢查,根據責任區劃分進行點檢和定期維護。
二、系統周檢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填寫缺陷記錄,並立刻組織人員處理解決。
三、由電儀工段專業人員按照實際進行備品備件儲備,並定期對軟體進行備份。
四、崗位操作人員必須認真執行操作規程,愛護機器裝置,嚴禁任何人執行與系統無關的軟體,計算機必須專人操作,嚴禁串用或隨意調整,操作人員和其他非電腦維護人員不得更換電腦硬體和軟體,嚴禁使用來歷不明的軟體、光碟和其它有可能帶來病毒的工具,嚴禁使用系統電腦進行上網。
五、工藝引數、聯鎖設定值的修改,要由生產部門提出申請或辦理聯鎖工作票後(申請和工作票要由生產部審批),由電儀專業人員或廠家人員進行修改並做好記錄。
六、非工作人員未經批准嚴禁進入控制室,控制室人員應按規定著裝。進入控制室作業人員必須採取靜電釋放措施,消除人身所帶的靜電
七、控制室內嚴禁吸菸,嚴禁帶入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不得在控制室吃東西,機櫃上下不得堆放雜物。
八、控制室內必須經常清掃,消防、安全設施要齊全,並定期進行檢查。
九、系統供電及接地系統必須符合標準,UPS電源是過程控制計算機系統的專用電源,室內的維修用電、吸塵器、電風扇、空調機用電及其他臨時性用電一律不得接入計算機電源系統。
十、非專業人員不得私自執行其他與生產無關的操作。操作人員和其他非電腦維護人員不得私自退出監控系統,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隨便支用電腦裝置。
十一、工控電腦是我公司生產控制和管理的核心,凡因個人原因所造成的事故,要嚴格追究其責任事故。
裝置監造規章制度6
根據甲醇廠裝置管理制度,對備用裝置的盤車進行了如下規定:
一、裝置使用車間備用裝置根據裝置實際狀況,分類制定盤車週期如下:
A.大型裝置盤車週期為每三天一次;
B.油站每七天啟動執行一次;
C.泵類裝置盤車週期為每兩天一次。
二、對於帶聯鎖自啟動的備用機泵,必須在保證生產和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盤車操作。
三、盤車操作規定如下:
A.大型裝置每次盤車90°。
B.泵類裝置每次盤車兩圈以上。
C.油站每次執行時間為30分鐘。
D.應在裝置轉動外露部位(如軸頭、聯軸器等)應劃出明顯的盤車標記,並與盤車週期相對應。
四、建立裝置盤車記錄,每次盤車後要準確填寫盤車記錄表.
裝置監造規章制度7
1.目的:
1.1為了更有效地管理和使用公司的辦公裝置,使現有辦公裝置在本公司充分發揮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2 .範圍:
公司所有辦公室以及附屬辦公場所(磅房、外來施工、會議室、電教室、門衛室等)
2.1辦公裝置,包括計算機、空調、網路設施、電話機、傳真機、影印機、音響桌椅、檔案櫃、飲水機、水瓶、萬年曆、風扇及附屬設施等專用於公司辦公、開會及培訓所用的裝置。
3.職責:
總經理批准執行;辦公室負責實施
3.1辦公裝置使用人負責裝置的正確使用和日常維護與保管,
3.2行政部負責辦公裝置的日常管理工作。
3.3公司財務部負責辦公裝置的報廢處理工作。
3.4辦公裝置配置,由使用部門主管提出申請、經總經理批准後,由公司行政部報採購部採購。
4.辦公裝置驗收、入庫、領取:
4.1辦公裝置採購後須辦理驗收、入庫、領用手續,行政部負責裝置質量的驗收,合格後,保管員根據實際入庫數量填寫"辦公裝置入庫單"入庫。
4.2行政部按計劃數量核發到所需部門
4.3行政部對各部門及相關部門辦公裝置進行登記,部門負責人在臺賬上簽字確認
4.4低值易耗品定額、定時發放,掃把、拖把、搓鬥、檔案盒、檔案夾、計算器飲水機、水瓶等以舊換新,人為損壞照價賠償
4.5檔案櫃、桌椅、計算機、印表機、空調等按財務折舊標準執行,特殊損壞報總經理批准
5.使用與維護要求:
5.1辦公裝置專用於員工辦公使用,不得挪於非工作之外其它用途。
5.2計算機及附屬裝置的使用及保管由部門指定專人負責。任何人不得私自拆開計算機及附屬裝置、更換配置、隨意搬離辦公地點;
5.3計算機使用人要負責所使用的計算機及相關裝置始終處於整潔、無灰塵的狀態;
5.4如出現故障需行政部派人專業維修,其他人員不得自行安排
5.5計算機及其他有密碼的實施。密碼要到行政部備案,不得私自更改
裝置監造規章制度8
一、聯鎖分為工藝聯鎖和裝置聯鎖,根據其重要性,分成A、B兩類。其中關鍵、重要的工藝系統聯鎖和可能涉及發生人身傷害、裝置損壞或產品重大質量事故的聯鎖劃為A類聯鎖,其他為B類聯鎖。
二、聯鎖需要變更(包括設定值、聯鎖程式、原理等的變更)、解除、恢復、取消時,應事先車間提出申請,由申請方辦理審批單,B類聯鎖生產部稽核,A類聯鎖廠領導稽核。在審批單上應寫明原因、實施方案及採取的防範措施。
三、執行聯鎖保護系統的變更、臨時/長期解除、取消等作業時,應辦理聯鎖保護系統作業(工作)票,註明該作業的依據、作業執行人/監護人、執行作業內容、作業時間等。
四、新裝置或裝置檢修後投運之前、長期解除的聯鎖保護系統恢復之前,應對所有的聯鎖迴路進行全面的檢查和確認。對聯鎖迴路確認,應組織相關專業人員共同參加,檢查確認後,應填寫聯鎖迴路確認單(表)。
五、聯鎖保護系統所用器件(包括一次檢測元件、線路和執行元件)、運算單元應隨裝置停車檢修進行檢修、校準、標定。新更換的元件、儀表、裝置必須經過檢驗、標定之後方可入系統。聯鎖保護系統檢修後必須進行聯校。
六、新增聯保護系統必須做到圖紙、資料齊全。
七、為杜絕誤操作,在進行解除或恢復聯鎖迴路的作業時,必須雙人操作的方式,一人操作、一人現場監護。在操作過程中應與相應車間工藝操作人員保持密切聯絡。處理後,必須在聯鎖工作票上詳細記載並簽字確認。
八、聯鎖系統的盤前開關、按鈕均由操作工操作;盤後開關、按鈕均由儀表人員操作。
九、凡緊急停車按鈕,均應設有可靠的護罩。
十、聯鎖保護系統應具有足夠的備品配件。
十一、聯鎖保護系統儀表的維護和檢修按維護檢修規程要求進行。
十二、B類聯鎖的解除由車間技術主管以上人員提出,生產部部長簽字同意,車間主任批准;A類聯鎖保護系統解除由車間主任提出,生產部長同意,生產廠長批准。對涉及裝置和大型裝置安全執行的重要聯鎖的解除,生產技術部根據實際情況上報公司裝備處審批。所有審批報生產技術部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