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酸檢測管理制度(通用7篇)

核酸檢測管理制度(通用7篇)

  在當下社會,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核酸檢測管理制度(通用7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核酸檢測管理制度1

  一、發熱門診、門急診及掛號處規範核個人酸檢測資訊,務必不漏項,資訊正確。

  二、大規模核酸取樣資訊,醫務科核酸組及時把核酸檢測個人資訊及時傳輸到體檢資訊系統,確保檢驗科能及時收集到檢測人員資訊。

  三、門急診及隔離酒店樣本按本院批次準時送樣,避免耽誤PCR實驗室開展工作。

  四、新冠密切接觸者、有流行病學史患者及疑似病人1.5小時內出報告;發熱門診、急診患者及隔離酒店境外人員核酸檢測,6小時出報告;普通門診、住院患者、陪護人員原則上12小時內出報告;對於“原檢盡檢”人群的核酸檢測,一般在24小時內出報告。

  五、檢驗科在出報告後立即上傳報告到廣東省新病毒資訊檢測系統,針對個別人員資訊錯誤,由醫務科核酸組糾正。

  六、違反上述條款,將按醫院管理規定處理。

  核酸檢測管理制度2

  為貫徹落實中央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精神,加強核酸檢測工作,做到“應檢盡檢”“願檢盡檢”,排查消除風險隱患。根據《高等學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更新版)》結合學校實際,進一步加強常態化防控,對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工作,特建立本制度:

  一、需要進行新冠病毒核酸檢驗工作的人員劃分:20xx年秋季開學返崗工作的教職工作為應檢人員;保障20xx年秋季開學工作的後勤人員,物業人員,食堂人員以及安保人員作為應檢人員;對屬於確診病例和已發現的無症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接受集中或居家隔離人員、境外入閩人員、從疫情中、高風險地區返閩來閩人員、發熱門診患者、住院及陪護人員的作為應檢人員。以上人員做到應檢盡檢。

  二、學院醫療保障組負責聯絡定點核酸檢測醫院,到校設立檢查點,進行核酸檢測。核酸檢測呈陰性者,作為返崗工作的前置條件。發現核酸檢測呈陽性的人員,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醫療保障組呈報防疫部門,並協助展開醫學排查。

  三、對應檢盡檢人員核酸檢驗的費用,按相關規定從個人醫保中支付,對醫保未覆蓋的人員從學院防疫專項,經費中列支。

  四、為加大常態化防控條件下的篩查力度,對開學到校後有發熱跡象的人員,要求進行病毒核酸檢測。同時鼓勵師生參加檢測。

  五、為加強重點崗位重點人群的健康管理,對食堂工作人員,保安工作人員,在開學復課前應完成兩次以上的病毒核酸檢測。

  核酸檢測管理制度3

  近日,國家衛健委釋出關於印發大規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實驗室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目的是指導各地規範開展大規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工作,保障檢測效率和質量,有效控制新冠肺炎疫情。《辦法》全文內容如下:

  第一條為規範大規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工作,保障檢測效率和質量,有效控制疫情,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大規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是指轄區內區域性或全部人群需開展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檢測量超過轄區內單體醫療衛生機構日常最大檢測能力,需調動轄區內更多或轄區外檢測力量,共同完成的核酸檢測工作。

  第三條開展大規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的實驗室(以下簡稱大規模檢測實驗室),包括具備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資質的醫療機構實驗室(含醫學檢驗實驗室,下同)和疾控機構實驗室。

  第四條根據交通條件、人口及醫療衛生機構資源分佈等因素,對設區的地市級以上城市及縣域內開展大規模檢測的實驗室進行分類管理。

  第五條大規模檢測實驗室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醫療機構,或取得《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的疾控機構;

  (二)醫療機構實驗室應當符合《醫療機構臨床基因擴增檢驗實驗室管理辦法》的要求;

  (三)按照規定規範開展室內質控,並參加省級及以上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委託臨床檢驗中心或其他機構組織的實驗室室間質評,且最近兩次質評結果合格;

  (四)具備經過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稽核備案的生物安全二級或以上實驗室條件;

  (五)近兩年內未受行政處罰,信譽良好;

  (六)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根據檢測時效要求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六條承擔設區的地市級以上城市大規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的實驗室,除具備第五條規定的條件外,原則上還應當具備每天檢測至少5000管的能力。

  承擔縣域大規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的實驗室,除具備第五條規定的條件外,原則上還應當具備每天檢測至少1000管的能力。縣域內的最大檢測能力不足時,可委託其他大規模檢測實驗室開展檢測。

  地方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可根據檢測工作需要,對不具備大規模核酸檢測能力的實驗室統籌分派檢測任務。

  第七條按照《進一步推進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能力建設工作方案》建設的公共檢測實驗室和城市檢測基地,應當承擔大規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任務。

  第八條接受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排程前往支援的大規模檢測實驗室應當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的規定。受援地應當為實驗室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交通、食宿、場地、醫療廢物收集和處置等條件,保障檢測及時順利安全開展。

  核酸檢測管理制度4

  一、教職工定期核酸檢測

  根據檔案要求,學院教職工需開展定期抽檢,每週按不同部門抽取5%的教職工開展1次核酸檢測,迴圈進行。

  1.定期核酸檢測安排

  略

  如有教職工因出差、病假等其他原因當週無法參與核酸檢測,可適當在本部門範圍內進行人員調換,並提前1周向組織人事處報備。

  2.核酸檢測地點

  恆星大酒店(如有變動,將提前通知)

  3.核酸檢測時間

  第1周核酸檢測時間為本週五(10月29日),其他時間安排接通知後將提前通知教職工。

  二、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要求

  近期,國內多地出現新冠肺炎本土確診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疫情防控形勢嚴峻複雜。現將學院教職工疫情防控相關要求進一步明確如下:

  1.非必要不前往國內中高風險地區

  教職工外出應嚴格落實疫情外出審批制度,外出前透過“微信-國務院客戶端-疫情風險查詢”實時查詢國內中高風險地區,建議非必要不前往國內中高風險地區。

  2.嚴格落實“應檢盡檢”要求

  根據最新版高等學校疫情防控方案及山東省衛健委和青島市教育局相關要求:

  (1)凡出現發熱症狀(體溫超過37.3℃)的教職工,需在做好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去醫院進行1次核酸檢測,填寫核酸檢測臺賬(附件2),並將核酸檢測結果向組織人事處備案。

  (2)國慶假期以來,凡省外入魯返魯人員,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在景點遊玩的,均需持48小時核心酸檢測陰性報告入魯,填寫核酸檢測臺賬(附件2),並將核酸檢測結果以部門為單位向組織人事處備案。

  (3)凡從國內中高風險所在地級市或其他發生本土疫情但尚未公佈風險等級地區入青返青的,返青時需持有48小時核心酸檢測陰性報告,然後間隔24小時再進行1次核酸檢測,填寫核酸檢測臺賬(附件2),並將核酸檢測結果向組織人事處備案。

  3.嚴格落實每日健康上報、零報告制度和因病缺勤登記追蹤制度

  全體教職工每日須透過企業微信嚴格落實每日健康上報,如出現發燒、咳嗽、頭痛及咽痛等感冒症狀,應及時向組織人事處報備。各部門如有教職工因病缺勤,應及時落實具體原因,並做好相關記錄。

  4.積極做好個人防護

  嚴格落實“戴口罩、勤洗手、常測溫、少聚集”等個人防護措施,養成良好個人衛生習慣。一旦出現發熱、咳嗽、乏力等症狀,立即到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儘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其他要求

  疫情防控,責任重大,全體教職工應主動落實各自疫情防控責任,嚴格執行學院各項疫情防控措施。若因落實疫情防控責任不當而產生重大後果的`,視情節輕重追究相關責任。

  核酸檢測管理制度5

  1、發熱門診患者,必須開展核酸檢測,至少檢測1次,檢測結果出來前一律留觀;

  2、門診手術患者,手術前24小時內檢測1次核酸,檢測結果陰性方可手術;

  3、急診手術患者,在不影響搶救的前提下開展核酸檢測,至少檢測1次核酸;

  4、開展內鏡檢查等風險操作的患者,操作前24小時內檢測1次核酸,檢測結果陰性方可進行相關操作;

  5、普通門診患者中出現乾咳、乏力、嗅覺味覺減退、鼻塞、流涕、咽痛、結膜炎、腹瀉、肌痛等新冠肺炎相關症狀的,應至少檢測1次核酸;

  6、住院患者中出現發熱或呼吸道症狀的人員,應立即開展至少1次核酸檢測;

  7、新住院患者及其陪護人員,入院前24小時內檢測1次核酸,檢測結果陰性方可收住入院(急診除外);

  8、起始時間以核酸取樣時間為準,我院認可具備新冠肺炎核酸檢測資質的本市醫療衛生機構出具的核酸檢測結果。

  核酸檢測管理制度6

  一、嚴格落實預檢分診制度。來院人員必須配合流行病學調查、戴口罩、測量體溫、遼事通行程碼健康碼掃描、實名制掛號。

  二、對掃碼異常的重點管控地區人員,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非急診嚴禁進入院區。

  對掃碼異常的重點關注地區人員,需提供抵丹前7日內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三、“發熱病人”及“重點管控地區”來院人員至發熱門診就診。請配合執行“六清”篩查(測清體溫、問流行病學史、檢清新冠病毒核酸,胸部CT,血常規及新冠病毒血清學抗體)。可疑病人需隔離留觀,等待檢驗檢查結果及上級行政部門指令。

  四、普通患者儘量分時段就醫。一人一診一室,配合進行病史採集。

  五、患者所持肺部CT檢查結果14天內有效、核酸檢測報告7天內有效。

  核酸檢測管理制度7

  為貫徹落實上級主管部門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精神,加強核酸檢測工作,做到“應檢盡檢”“願檢盡檢”,排查消除風險隱患。結合我園實際,進一步加強常態化防控,對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工作,特建立本制度:

  一、需要進行新冠病毒核酸檢驗工作的人員劃分

  20xx年春季開學返崗工作的教職工作為應檢人員;保障20xx年春季開學工作的後勤人員,物業人員,食堂人員以及安保人員作為應檢人員;對屬於確診病例和已發現的無症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接受集中或居家隔離人員、境外入我地人員、從疫情中、高風險地區返我地人員、發熱門診患者、住院及陪護人員的作為應檢人員。以上人員做到應檢盡檢。

  二、幼兒園醫療保障組負責聯絡定點核酸檢測醫院

  到定點醫院進行核酸檢測。核酸檢測呈陰性者,作為返崗工作的前置條件。發現核酸檢測呈陽性的人員,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醫療保障組呈報防疫部門,並協助展開醫學排查。

  三、對應檢盡檢人員核酸檢驗的費用

  按相關規定從個人醫保中支付,對醫保未覆蓋的人員從幼兒園防疫專項,經費中列支。

  四、為加大常態化防控條件下的篩查力度

  對開學到園後有發熱跡象的人員,要求進行病毒核酸檢測,同時鼓勵師生參加檢測。

  五、為加強重點崗位重點人群的健康管理

  對食堂工作人員,保安工作人員,在開學復課前應完成兩次以上的病毒核酸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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