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生產企業裝置管理制度(通用6篇)
化工生產企業裝置管理制度(通用6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化工生產企業裝置管理制度(通用6篇),歡迎大家分享。
化工生產企業裝置管理制度1
1.目的:為加強對生產設施的安全管理,提高生產設施執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確保設施安全、穩定、長期滿負荷執行,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內的生產設施。
3.職責:生產部為本制度的具體落實部門,安全環境管理委員會為日常監督部門。
4.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內容:
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必須堅持生產全過程的系統管理方式;堅持不斷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技術水平的原則;能及時有效地消除生產設施執行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確保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
4.1生產設施選購
4.1.1必須堅持“安全高於一切”的生產設施選購原則,要求做到生產設施執行中,在能保證自身安全的同時,確保操作工和環境的安全。
4.1.2生產設施管理人員應根據本企業生產特點、工藝要求廣泛蒐集資訊(包括:國際、國內本行業的生產技術水平,生產設施安全可靠程度、價格、售後服務等),經過論證提出初步意見報總經理批准實施。
4.1.3安裝、除錯、驗收、建立檔案等。
4.2生產設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4.2.1生產部門制定安全操作規程、開停車方案、裝置停修吹掃方案。
4.2.2生產部門制定生產設施維護保養計劃,裝置定期檢查和考核記錄。
4.2.3安全環境管理委員會負責監督安裝安全防護裝置。
4.2.4生產部工務負責員工培訓。內容包括生產設施原理、結構、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維護保養知識等。經考核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4.2.5特種裝置的操作人員應持有有效的操作資格證書,否則不準上崗。
4.3生產設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4.3.1嚴格執行本制度,由生產部工務人員負責檢查落實。
4.3.2生產設施操作工人須每天對自己所使用的機器做好日常保養工作。生產過程中生產設施發生故障應及時給予排除。
4.3.3為了便於操作工日常維護保養,由生產設施管理人員確定生產設施“點檢”位置和技術要求,由生產設施管理人員負責檢查實施。
4.3.4預檢預修,是確保生產設施正常運轉,避免發生事故的有效措施。生產設施管理人員根據生產設施零件的使用壽命,預先制定出安全檢修週期和檢修內容,落實專人負責實施。將生產設施故障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生產設施從本質上的安全性。
化工生產企業裝置管理制度2
一、總則
1.1本制度適用於裝置檢維修作業的安全管理。規定了作業過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內容和要求。
1.2生產部是裝置檢維修作業的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具體內容和要求
2.1認真做好裝臵停工檢修的準備工作,成立臨時檢修領導小組,組織機構中必須設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對檢修全過程的安全工作進行安排、檢查、驗收。車間檢修現場必須有兼職安全員負責現場作業安全。
2.2停工檢修應做到五定。即定檢修方案、定檢修人員、定安全措施、定檢修質量、定檢修制度(規定)。
2.3裝臵停工後,按停工方案和工藝要求切斷進、出裝臵的物料,易燃易爆氣體的排空,要緩慢進行,放空管線末端必須採取防火措施。
2.4對盛裝可燃性物料的裝置,容器及管道應按規定進行徹底的清洗及蒸氣吹掃氮氣臵換,使其內部不含有餘氣,並用儀器測試指標合格後方可作業。
2.5在吹掃過程中,裝臵附近禁止動火。
2.6嚴格禁止裝臵停車後就使用壓縮空氣直接吹掃帶油品管線和容器,以防止爆炸起火。
2.7在停工檢修中,罐、塔、管線、容器等裝置如有易燃易爆物質時,其出入口或裝置系統連線處所加的盲板處應掛“有物料注意防火”警告牌。
2.8檢修中的用火規定
2.8.1施工現場嚴禁吸菸。
2.8.2施工動火必須嚴格執行(工業動火管理規定)。
2.8.3禁止使用汽油或易揮發的溶劑洗刷零件及工服。
2.9裝臵檢修作業人員必須戴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
2.10嚴禁交叉作業,特殊情況必須交叉作業時,應採取保護措施,否則不許作業。
2.11高空作業使用電焊時,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電焊機電源要獨立設臵電閘,焊機二次線路及外殼必須接地良好,焊條的夾鉗必須絕緣良好。在潮溼地點電焊作業時,必須採取絕緣措施。
2.12使用氣焊時,氣焊作業施焊點與乙炔瓶和氧氣瓶的安全距離不小於五米,氧氣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離不小於五米,搬運氣瓶時要輕拿輕放,氣瓶上的防護膠圈、防護罩要保證完好,搬運氧氣瓶的手套上不得沾有油汙
2.13裝臵檢修期間的臨時用電,均應按有關臨時電源使用標準,認真架設,達到使用要求,手持電動工具要配備漏電保護器,並定期進行檢查保證完好。工作前要檢查電源、線路是否絕緣良好,如有漏電現象一定要請專職電工進行修理。不得私自維修。在進行電氣修理時,要設專人監護。
2.14裝臵上拆卸的裝置及螺絲等部件,要妥善保管,特別是塔、架上嚴禁堆放零部件,以防落地傷人。
2.15保證裝臵檢修現場消防裝置、器材齊全、完好,嚴禁將拆卸的物品堆至路邊,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2.16檢修過程中如有改動,要繪出圖紙,並做好記錄和備案工作。以免裝臵執行時發生事故。
2.17在清洗油罐(容器)時如要進入,必須先用儀器測試有毒氣體的含量不超過國家標準後方可進入,並加裝送、排風安全設施。
2.18在裝臵、管線清洗排汙時,要規範管理,裝臵檢修中的帶油汙的廢棄物要放進指定的垃圾箱,然後進行統一處理。
2.19加強廠區內行駛的機動車輛,特別是外部施工隊伍四輪車的安全管理,要加強檢查,確認車輛效能良好,嚴禁超速行駛,進入生產區必須掛滅火裝臵。
2.20任何施工人員不準隨意挪用消防設施及器材,
2.21對外來施工維修隊伍必須嚴格執行安全規定。
2.22檢修期間要嚴格遵守上述安全管理規定,如發現違章操作,除處罰當事人還要處罰車間領導。對外部違章施工人員也要進行經濟處罰。
三、附則
3.1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3.2本制度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3.3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化工生產企業裝置管理制度3
1、目的
規範廠內廠房、設施管理,確保廠房設施符合生產要求的要求,保障生產順利進行。
2、範圍
廠內所有廠房設施。
3、責任
3.1裝置科負責制訂和組織實施廠房設施管理制度。
3.2各相關部門有按此制度嚴格執行的責任。
4、定義
廠房設施是指廠內建構(築)物(主要為生產廠房、倉儲檢驗廠房等)和生產、倉儲、檢驗用各種設施(主要有“五防”設施、潔淨廠房內的緩衝設施、照明設施、給排水設施、吸塵設施、人員淨化、物料淨化設施、消防電氣設施等)。
5、內容
5.1廠房設施的設計、佈局
5.1.1廠房設施的設計必須符合各相關專業的技術法規。
5.1.2生產廠房包括一般廠房和潔淨廠房。生產廠房的設計、佈局還必須符合生產要求和gmp要求。
5.1.3生產廠房的佈局原則:
a生產區的儲存區應有與生產規模相適應的面積和空間。
b生產車間應按生產工藝流程順序合理佈局,最大限度地防止差錯、防止交叉汙染,同一廠房內以相鄰廠房之間的生產操作不得相互妨礙。
c製劑生產車間除應具有生產的`各工序用室外,還應配套足夠的生產輔助用室。
d設定人員、物料進出生產廠房的通道。
5.2廠房設施的使用和維護
5.2.1只有合格的或經驗收的廠房設施才可投入使用。
5.2.2各部門必須按要求合理地使用廠房設施。
5.2.3各部門負責本部門廠房設施的日常維護工作。
5.2.4裝置科每半年對全廠排水、排汙地下管道進行一次排汙保養,每年對全廠建(構)築物進行一次保養。
5.3廠房設施的維修
5.3.1各部門發現廠房設施故障或損壞時應及時報修。
5.3.2廠內廠房設施的檢修工作由裝置科用時組織完成,並做出好檢修記錄,歸檔保管。
5.4廠房設施的改造、擴建、大型技術改造
5.4.1廠房設施的改造、擴建需裝置科稽核,報厂部研究同意。
5.4.2廠房設施的改造、擴建由裝置科組織實施。
5.4.3大型技改專案必須以厂部同意立項,外請有醫藥監理部門同意後方可施工。施工單位必須有相應的施工資格證明。工程結束時需報省藥監部門組織驗收。
5.5廠房設施的巡迴檢查
5.5.1各部門就對本部門廠房設施巡迴檢查,做好廠房設施的日常維護工作。
5.5.2裝置科每月會同有關部門對全廠主要廠房設施巡檢一次,並做好檢查記錄。必要時提出維修計劃,報厂部批准後組織實施。
6、記錄
記錄名稱儲存部門儲存期限
廠房設施檢查記錄表裝置科長期
廠房設施維修記錄表裝置科長期
化工生產企業裝置管理制度4
一、範圍
工藝生產中的工藝指標超限報警裝置、安全聯鎖裝置、事故停車裝置、高壓裝置的防爆卸壓裝置、低壓真空密封裝置、防止火焰傳播的隔絕裝置、電器裝置的過載保護裝置、機械運轉部分的防護裝置、火災報警固定裝置、滅火裝置及氣體自動檢測裝置、事故照明疏散設施、靜電和避雷防護裝置均屬於安全裝置和防護實施。對以上安全裝置和安全設施必須進行維護,保證靈敏好用。
作業過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護人體安全的器具和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防護面具、過濾式面具、防護眼鏡、防護口罩、特種手套、絕緣棒、絕緣手套、絕緣鞋等、均屬於防護器具。對防護器具必須妥善保管、正確使用。
二、管理分工
由安全部負責管理防護器具,生產單位負責管理各種安全裝置和設施。
分工原則
凡機械、裝置上的安全裝置如受壓容器上的安全閥、壓力錶等由裝置員管理。
凡屬電器的方面的安全保護裝置如各種繼電保護裝置、儀器、儀表、均有電氣、儀表工程師管理。
凡生產區內的火警報警裝置、滅火裝置和其他固定裝置,均有公司安全員管理。
三、維修與檢驗
各種安全裝置要有專人負責,經常巡迴檢查、維護管理。
安全裝置要建立檔案,編入裝置檢修計劃,定期檢修。
安全裝置不得隨意拆除,挪用或廢置不用,若確有必要申請拆除須經安全部門同意。
除安全裝置專責維修人員外,其他人一律不得亂動。
四、防護器材的選用和保管
根據作業性質、條件、勞動強度和防護器材效能及其防護性質,正確選用防護器材種類和型號,不得超出防護範圍進行代用。
崗位配備的過濾式防毒面具,應與使用人員頭型相適應。
各種防毒面具使用前、後必須仔細檢查。
各種防毒面具應定點存放
個人使用和保管的防毒面具,應登記造冊,定期檢查。
車間應有防爆手電、防毒面具、隔熱手套、膠靴、防護服和安全帶等急救器材,以備搶救用。
安全帶使用前要仔細檢查,用後妥善保管,防止腐爛和強度下降,定期進行強度試驗。
絕緣手套、膠靴、絕緣棒、絕緣電臺等常用的電氣絕緣工具要指定專人保管。
常用電氣絕緣工具按照電氣安全結緣規程規定定期進行耐壓試驗,嚴禁使用不合格的絕緣工具從事電氣工作。
五、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化工生產企業裝置管理制度5
一、範圍
1.工生產中的工藝指標超限報警裝置、安全聯鎖裝置、事故停車裝置、高壓裝置的防爆卸壓裝置、低壓真空密閉裝置、防止火焰傳播的隔絕裝置、電器裝置的過載保護裝置、機械運轉部分的防護裝置、火災報警固定式裝置、滅火裝置以及氣體自動檢測裝置、事故照明疏散設施、靜電和避雷防護裝置均屬於安全裝置和安全設施。對以上安全裝置和安全設施必須進行維護,保證靈敏好用;
2.作業過程中佩帶和使用的保護人體安全的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防護面罩、過濾式面具、防護眼鏡、防毒口罩、特種手套、絕緣棒、絕緣手套、絕緣鞋等均屬於防護器具。對防護器具必須妥善保管,正確使用。
二、管理分工
1.由安全技術管理部門分工管理各種安全裝置、設施和防護器具;
2.分工原則:
2.1凡機械、裝置上的安全裝置如受壓容器上的安全閥、壓力錶等由裝置工程師(陳寶貴)管理;
2.2凡屬電器方面的安全保護裝置如各種繼電保護裝置、儀器儀表均由電氣工程師(劉長春)負責管理;
2.3凡生產區內的火警報警裝置、滅火裝置和其他固定裝置均由消防專管員(盧雨)管理。
三、維修與檢驗
3.1各種安全裝置要有專人負責,經常巡迴檢查,維護管理;
3.2安全裝置要建立檔案,編入裝置檢修計劃,定期檢修;
3.3安全裝置不得隨意拆除,挪用或廢置不用,若確有必要申請拆除須經安全技術部門同意;
3.4除安全裝置專責維修人員外,其他人一律不得亂動。
四、防護器材的選用和保管
4.1根據作業性質、條件,勞動強度和防護器材效能及其防護性質,正確選用防護器材種類和型號,不得超出防護範圍進行代用;
4.2崗位配備的過濾式防毒面具,應與使用人員頭型相適應;
4.3種防毒面具使用前、後必須仔細檢查;
4.4各種防毒面具應定點存放;
4.5個人使用和保管的防護用具,應登記造冊,定期檢查;
4.6車間應有防爆手電、防毒面具、隔熱手套、膠靴、防火服和安全帶等急救器材,以備搶救用;
4.7安全帶使用前要仔細檢查,用後妥善保管,防止黴爛和強度下降,定期進行強度試驗;
4.8絕緣手套、膠靴、絕緣棒、絕緣墊臺等常用的電氣絕緣工具要指定專人保管;
4.9常用電氣絕緣工具按照電氣安全工作規程規定定期進行耐壓試驗,嚴禁使用不合格的絕緣工具從事電氣工作。
化工生產企業裝置管理制度6
1、範圍
為了加強裝置設施的管理,提高裝置設施的完整性,制定本制度。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及所屬各單位。
2術語和簡略語
本辦法採用GB/T 28001-20xx和Q/SY10021-20xx標準規定的術語。
3、職責
3.1公司生產一部是本細則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本細則的制、修訂及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3.2各部門負責本細則的具體實施。
4、管理內容
4.1裝置設施安裝驗收
4.1.1裝置開箱驗收
a)根據合同和裝箱單檢查裝置本身是否完整、受損,配套工具、附件是否齊全;
b)隨機技術檔案是否缺損;
c)驗收時,應逐項登記,發現問題及時與有關單位聯絡解決;
d)隨機檔案、資料經裝置管理部門驗收後由使用單位及時歸檔。
4.1.2非安裝裝置按裝置使用說明書除錯驗收合格後,組織驗收單位填寫“裝置(安裝)驗收記錄”,驗收人員簽字,使用單位方可投入使用,同時使用單位做好有關資料的歸檔工作。
4.1.3裝置安裝驗收內容
a)裝置安裝嚴格按照裝置使用說明書進行;
b)裝置安裝驗收與除錯具體內容:
1)外觀檢查;
2)安裝質量檢查與調整;
3)裝置效能檢查與除錯;
4)運轉試驗。
c)安裝除錯合格的裝置,組織安裝驗收單位填寫“裝置(安裝)驗收記錄”,驗收人員簽字,將裝置及技術資料移交使用單位,同時使用單位做好技術資料歸檔工作;
d)對於安裝驗收不合格的裝置,組織驗收單位負責協調、處理,直至驗收合格;
e)裝置遷裝或修理後重新安裝要嚴格按照安裝驗收的內容和程式進行。
4.1.4裝置使用單位應建立裝置技術檔案。
4.2裝置設施使用管理
4.2.1各單位裝置設施管理部門負責本單位裝置設施的使用管理。生產執行處負責監督檢查各單位裝置操作規程的編制以及執行情況。
4.2.2裝置操作規程
a)裝置投入使用前,由各單位裝置設施管理部門組織制定裝置操作規程和保養規程,經主管領導審批後,方可下發執行;
b)操作者要熟悉所使用裝置的操作保養規程,並嚴格執行,嚴禁違章操作;
c)各級裝置管理人員有權對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進行監督、批評、制止、直至處罰。
4.2.3裝置使用(操作)崗位責任制
a)裝置使用實行定人、定機(組)、定崗位的責任制,單人操作和單班作業的裝置實行專人、專機制,兩班以上或多人操作的裝置必須建立機長負責制,在機長的組織下,嚴格執行各項制度,管好用好裝置;
b)裝置操作者必須達到本崗位“四懂三會”的要求,逐步做到一專多能(四懂:懂效能、懂原理、懂結構、懂用途;三會:會操作、會保養、會排除故障)。裝置操作者必須經所在單位裝置主管部門或勞資、安全等部門組織培訓並經統一考試合格,發給操作證,憑證操作;
c)裝置操作者要嚴格執行技術標準和生產工藝規程。同時按照“十字(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作業”要求,及時進行裝置的維護保養,確保裝置處於完好狀態;
d)使用單位建立裝置操作定人定機臺帳,基層隊建立裝置設施管理活動記錄。
4.2.4裝置的交接班
a)裝置操作者必須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b)裝置操作者接班,必須按規定時間提前到崗,觀察、瞭解裝置和油、水、電、氣(汽)、工具、附件等情況;
c)交班人應提前做好清潔衛生,填寫“裝置運轉記錄”;
d)交接雙方按裝置巡迴檢查路線要求採用聽、看、查、問的方式,逐項或逐點進行交接。並且雙方均應在“裝置運轉記錄”上簽字。
4.2.5裝置巡迴檢查
a)裝置使用單位應制定裝置的巡迴點檢部位、路線及巡檢週期;
b)操作者應嚴格按規定時間、點、項或路線進行檢查,並填寫“裝置巡檢記錄” 。
4.3裝置設施現場管理
4.3.1裝置現場嚴格按標準化建設,推行定置管理。
4.3.2各單位應加強裝置現場管理,制定裝置現場管理辦法,確保裝置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