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實驗室規章制度(通用12篇)

公路實驗室規章制度(通用12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公路實驗室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公路實驗室規章制度 篇1

  1.概述

  實驗室是進行科學實驗的地方,不但要保證實驗室的安全性而且還要務必使實驗室保持清潔,為科學實驗創造良好的環境,實驗室衛生重在保持而不再打掃,各實驗人員在進入實驗室後必須遵守以下細則,否則禁止其在本實驗室進行實驗。

  2.實驗室衛生制度細則

  2.1:實驗室參加實驗的人員,必須整潔、文明、肅靜。

  2.2:進入實驗室的所有人員必須遵守實驗室的規章制度,實驗室為無煙實驗室,嚴禁在實驗室內吸菸,不得吃口香糖,不得隨地吐痰和亂扔紙張

  2.3:參加實驗的人員在實驗過程中,要注意保持室內衛生及良好的實驗秩序。實驗結束後,必須及時做好清潔整理工作實驗人員必須將工作臺、儀器裝置、器皿等清潔乾淨,並將儀器裝置和器皿按規定歸類放好,不能任意搬動和堆放。所有實驗所產生的廢物放入廢物箱內,並及時處理,清理好現場。

  2.4:在每次實驗結束後,實驗人員必須對實驗室進行清掃。

  2.5:實驗室主任負責安排日常的衛生清掃、儀器裝置的維護保養工作。實驗室成員有參加本室清掃及維護保養儀器裝置的義務。

  2.6:實驗室內各種裝置、物品擺放要合理、整齊,與實驗無關的物品禁止存放在實驗室。

  2.7:實驗室為保持室內地面、實驗臺、裝置和工作環境的乾淨整潔,必須堅持每天一小掃,每週一大掃的衛生制度,每年徹底清掃1--2次。

  2.8:實驗室內的儀器裝置、各人實驗臺架、凳和各種設施擺放整齊,並經常擦拭,保持無汙漬、無灰塵。

  2.9:衛生責任人應對實驗室桌面、地面及時打掃。注意保持室內場地和儀器裝置的整潔衛生。

  2.10:實驗室內雜物要清理乾淨,有機溶劑、腐蝕性液體的廢液必須盛於廢液桶內,貼上標籤,統一回收處理。

  2.11:保持室內地面無灰塵、無積水、無紙屑等垃圾。

  2.12:實驗室整體佈局須合理有序,地面、門窗等管道線路和開關板上無積灰與蛛網。

  2.13:下班前必須搞好清潔衛生,關好門窗、水龍頭,斷開電源,清理場地。

  2.14:不得將任何與實驗無關的物品帶入實驗室。

  2.15:對於亂擺放的實驗藥品、儀器等,實驗室負責人有權沒收或當做廢品處理,實驗工作人員不得有任何異議。

  公路實驗室規章制度 篇2

  1.化學試劑、化學藥物是實驗室的重要組成部分,藥品的質量以及正確發放和準確配製是試驗取得預期結果的重要保證,也是實驗室日常工作的主要部分。凡實驗室工作人員和學生,均應當遵守本室制定的藥品管理制度。

  2.購買藥品時,須根據實驗室的工作需要,主要是學生實驗,同時顧及實驗專案開發和科研性質的工作。根據以上需要制定藥品的採購計劃書,提出正確的品名、數量、級別,經過批准後購買。

  3.藥品進入實驗室,應當有專人負責接收、登記、建帳、入庫和保管。凡是實驗室工作人員,都應當熟悉主要的化學藥品的性質,尤其是劇毒、易燃、易爆、易揮發和有放射性、有腐蝕性的藥品,應當定室定點放在有提示性的專用櫃內,專人負責,其他人不得接觸。使用人員須向專人報告,填寫領取紀錄後方能領取使用。負責管理的人員在發放後應當及時收回剩餘的藥品及溶液,不得與其他藥品混放。配製試劑時,應在專用的通風良好的有防護措施的位置進行。有毒、有害藥品的廢棄物應當按要求進行處理,不得與其他雜物廢棄物混放。

  4.貴重藥品嚴格控制發放數量,使用多少,領取多少,不得浪費,不得多報多領。

  5.需要低溫儲存的.藥品須按要求放入所需的環境(低溫冰箱)。冰箱內應當專闢空間存放,並在冰箱門上標明。其他試劑不得佔用此空間。

  6.避光儲存的藥品及其所配製的試劑,均應按要求用棕色容器(瓶)儲存,或用深色紙包裹。

  7.藥品一律放入藥品櫃內,不得與配製的溶液混在一起放置。

  8.液體藥品放置矮櫃。固體藥品與液體藥品分開放置。

  9.所有藥品按英文子母順序放置。

  10.配製的試劑每天使用後放回原位,配製時,按保質期和使用量的需要進行。

  11.因使用不當或不慎造成人員傷害事故時,首先應搶救受傷人員。及時報告上級。

  12.使用中,做到安全、準確。不浪費,不亂棄亂扔。

  13.使用和存放化學藥品、試劑的實驗室、庫房,加強防火防水、防盜,做到安全使用,安全存放。

  14.管理人員需不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檢查應當有紀錄。對藥品的數量進行抽檢清點,清點時如發現與藥品帳目不符,要及時向使用人提出,並在紀錄上做出說明。

  公路實驗室規章制度 篇3

  1、實驗室所有儀器裝置,只供實驗室專用,私人不得外借,因公借用,需經實驗室主任同意方可,並做好借用登記。

  2、儀器裝置由專人保管,定期檢查。儀器裝置要建立統一的賬冊,做到物、賬、卡相符,賬務清楚。

  3、儀器裝置陳放有條理,做到防塵、防震、防腐蝕、防火和防盜。

  4、嚴格執行儀器裝置的操作規程,不準盲目使用儀器裝置。儀器裝置的使用說明書要歸檔保管。

  5、為提高儀器、裝置的利用率和完整率,負責各儀器的管理人員應做好登記,定期進行檢查和維修。

  6、需要專業人員操作的儀器裝置,其他人員未經專業人員同意不得擅自操作使用。

  公路實驗室規章制度 篇4

  實驗室規則

  一、進入實驗室的一切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實驗室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各實驗室進行各類實驗,必須根據教學、科研、生產計劃任務書的要求,經實驗室統一安排後方可進行。

  三、—切無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實驗室和動用實驗室儀器裝置及工具。使用實驗室認儀器裝置時,須經實驗室有關人員同意。並按規定辦理借用手續。

  四、使用實驗儀器裝置,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責任事故要賠償。

  五、實驗期間,如裝置或儀器發生故障或意外事故,應立即停機,並及時報告實驗室有關人員或有關部門。以便採用必要的處理措施。

  六、實驗室內禁止隨地吐痰,保持整潔美觀。離室前,應打掃工作場地,交接儀器,經實驗室人員同意後,才能離室。

  七、院外單位到實驗室做實驗或聯絡裝置及與實驗室有關的工作時,須先到裝置與實驗管理處辦理手續。

  八、要嚴格遵守安全、防火、保密等項制度,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認真負責,並做好交接班工作。

  公路實驗室規章制度 篇5

  實驗室安全規則

  一、實驗室必須確保人員、裝置的安全,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觀念。

  二、嚴格執行安全制度、防火制度,危險品的存放、領用、清毀制度,加強“三保”(保衛、保安、保密):做到“十防”

  (防火、防盜、防塵、防潮、防凍、防損、防爆、防震、防毒、防放射性汙染)。

  三、執行國家有關技安和工業衛生的規定,做好清潔衛生。重視“三廢”處理,實驗器材存放必須整齊牢固,講究文明。

  四、各種安全防範和勞動保護設施要準備齊全,不允許任何人以任何藉口借用或挪用。

  五、每個實驗室要設定一名兼職安全技術員負責檢查、監督各項安全制度的貫徹執行。學院主管部門,應經常檢查實驗室的安全工作,對違章操作,翫忽職守,忽視安全而造成失火、被盜、嚴重汙染、中毒、人身重大損傷、精密、貴重儀器裝置損壞嚴重等重大事故要嚴肅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公路實驗室規章制度 篇6

  一、儀器裝置管理包括從計劃論證、購置(自制)、安裝除錯、驗收使用、維護保養、更新改造直至報廢處理全過程,要求合理購置、充分使用、加強維護、科學管理。

  二、購置計劃內儀器裝置必須填寫《儀器裝置清購單》,自制裝置須填寫裝置任務書,並簽定自制合同,經實驗室(或教研室)、系主管和裝置與實驗管理處審批後方可進行。

  三、裝置管理員要及時辦理登帳(卡)、消帳、變更、交接、驗收、借還、報失、報損、報廢、積壓及事故處理等手續,按規定逐臺或歸類建立裝置的技術資料檔案。

  四、除正常教學使用儀器外,必須先登記方能提取使用,外部門或個人借用儀器裝置,必須按規定辦理借用手續,按期歸還。

  五、實驗室要加強裝置的維護保養,拆卸修理需經實驗室主任同意,大型精密裝置檢修,須報學院主管部門批准。有關儀器裝置要定期通電,有乾燥、防潮措施,儀器裝置要按類整齊擺放。

  六、按學院規定及時填寫裝置執行、維修記錄。

  七、裝置損壞、丟失等責任事故要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並予以經濟賠償。

  八、未盡事宜見《華東船油工業學院儀器裝置管理辦法》。

  公路實驗室規章制度 篇7

  1.瞭解實驗室安全用具放置的位置和水、電的閥門,熟悉各種安全用具(如滅火器、沙桶等)的使用方法,不得隨意搬動安全用具。

  2.電器裝置使用前應檢查是否漏電,常用儀器外殼應接地。使用電器時,人體與電器導電部分不能直接接觸,也不能用溼手、溼物接觸電源。水、電、氣等一經使用完畢立即關閉。

  3.實驗進行時,不得擅自離開崗位,也不準將外來人員帶入實驗室。實驗室內所有藥品不得攜出室外。

  4.絕對禁止在實驗室內飲食、吸菸,或把食具帶進實驗室。實驗完畢,必須洗淨雙手。

  5.實驗室中的水、電、煤氣使用完畢,應立即關閉開關。點燃的火柴用後要立即熄滅,不得亂扔。

  6.對實驗室中化學藥品的管理,要嚴格按照《化學學院危險品管理辦法》執行,絕對不允許隨意混和各種化學藥品,以免發生事故。

  7.實驗室中應配備必要的防護眼鏡,防護電弧光等強光的直接照射及配製化學藥品時發生爆炸而傷害眼睛。

  8.不要俯向瓶口去嗅放出的氣體;檢查氣味時面部應遠離容器,用手把離開容器的氣流慢慢煽向自己的鼻孔檢查。

  9.能產生有刺激性或有毒氣體的實驗必須在通風櫥內進行,並對有害氣體進行吸收處理後,再進行排放。

  10.在用金屬汞做實驗時,不要在實驗室內給汞加熱,不得將汞灑落,一旦灑落必須儘可能收集起來,並用硫磺粉覆蓋在灑落的地方,使之變成不揮發的硫化汞。

  11.使用劇毒藥品時,必須有二人同時在場。取用時應登記用量、用途及使用人等,要嚴格按照《劇毒化學品管理辦法》執行。

  12.實驗室中溶液的吸取,只能用吸耳球等抽吸,不得直接用嘴吮吸。

  13.做能產生易燃氣體實驗時,嚴禁用明火加熱。

  14.實驗中產生的廢液,須經處理後方可排放。

  15.做高壓、真空及壓縮氣體實驗時要採用耐壓容器,必須採取防爆措施。

  16.實驗室使用的壓縮氣體鋼瓶應保持在最小數量上,必須固定好,以免碰倒發生危險。決不能在靠近火源、直接日曬及高溫房間使用。

  17.易燃氣體鋼瓶,嚴禁與助燃氣體鋼瓶混放。

  18.實驗人員離開實驗室,應關閉水閥、拉下電閘,注意隨手鎖好門、窗,做好安全與防盜工作。

  公路實驗室規章制度 篇8

  化驗室所需的化學藥品及試劑溶液很多,化學藥品大多數具有一定的危險性,對其加強管理不僅是保證分析資料質量的需要,也是確保安全的需要。

  一.化學藥品保管室要陰涼、通風、乾燥,有防火、防盜設施。周圍禁止吸菸和使用明火。

  二.化學藥品進入實驗室後由專人登記入庫儲存管理。

  三.化學藥品應按性質分類存放,並採用科學的保管辦法。如受光易變質的應裝在避光容器內;易揮發、潮解的,要密封;長期不用的,應蠟封;裝鹼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等。

  四.化學藥品應在容器外貼上標籤,並塗蠟保護,短時間裝藥的容器可不塗蠟。

  五.對危險藥品要嚴加管理:1.危險藥品必須存入專用倉庫或專櫃,加鎖防範。2.互相發生化學使用的藥品應隔開存放。3、危險藥品都要嚴加密封,並定期檢查密封情況,高溫、潮溼季節尤應注意。5、危險藥品櫃周圍和內部嚴禁有火源。6、變質失效的要及時銷燬,銷燬時要注意安全,不得汙染環境。

  六.藥品不得與配置的溶液放在一起,固體藥品應與液體藥品分開儲存。使用完的試劑藥品應放回原位,

  七.管理人員定期對藥品進行檢查,確保藥品的用量並在保質期內使用。

  公路實驗室規章制度 篇9

  一、實驗前必須認真預習實驗指導書及有關理論,瞭解實驗內容、目的、要求、方法和注意事項,做好有關準備。

  二、做實驗時必須嚴格遵守儀器裝置的操作規程,服從教師和實驗技術人員的指導,嚴肅認真,仔細觀察和記錄試驗資料,實驗後按時送交實驗報告。

  三、愛護儀器裝置。實驗中儀器裝置若發生故障或出現異常時,應及時報告實驗指導人員處理,不準擅自擺弄,未經許可不準動用與本實驗無關的儀器裝置及其它物品,不準將任何物品帶出室外。

  四、實驗時必須注意安全,節約用水電、用電和器材。

  五、進入實驗室必須遵守規章制度,保持安靜,不得高聲喧譁和打鬧,不準吸菸,不準隨地吐痰,不準亂丟紙屑和雜物。

  六、實驗完畢應將儀器裝置及其它物品整理就位。做好清潔工作,經實驗指導人員檢查許可後方可離開。

  公路實驗室規章制度 篇10

  一、裝置丟失應在發現後一天之內向裝置與實驗管理處報告,填寫報失單,說明情況。重大事故須由裝置與實驗管理處在24小時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並在15天內將事故材料報送上級主管部門。

  二、裝置事故損失價值=需用材料+修理總工時×工時單價

  三、若裝置本體無損,丟失損壞裝置附件或零配件的,只按丟失或損壞部分折舊計算;若裝置由於丟失或損壞部件造成質量下降或用途受限的,按其質量下降程度或用途受限程度計算損失價格:若裝置由於丟失或損壞導致全部報廢按裝置原值扣除折舊計算,折舊年限為機械產品20年,電子產品10年。

  四、凡屬責任事故,當事人均應賠償,賠償比例如下:一般裝置(單臺在5萬元以下者)按損失費10~15%進行賠償,院管裝置及關鍵重大裝置(單臺在5萬元以上者)按損失費1~10%進行賠償,丟失院定專控裝置均按裝置原值賠償50~80%。

  五、發現裝置損壞或丟失,除賠償外,還將根據事故大小、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公開檢查,通報批評以及行政處理,對隱情不報的當事人、裝置管理員或部門主要負責人,一經查出將加重處分並分別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公路實驗室規章制度 篇11

  —、管理原則、合理使用、減少浪費、保證教學、科研和生產工作的正常進行。

  二、低值品系指凡不夠固定資產標準(單臺價值500元以下)又不屬於材料範圍內的工具、裝置,如低值儀器儀表、工具量具、教學模型。易耗品系指—般用具,如玻璃器皿和獨立使用的元件、接外掛、配件等。

  三、凡部門對領用的低值易耗品有特殊要求,而裝置與實驗管理處又不能滿足時,經部門領導批准,可以辦理自購手續。

  四、領用辦法:經領人填寫有效領用單,經部門領導審批後,方可領用。對於領用耐用期超過一年。能獨立使用的民用性低值品、包括各類電風扇、電熱器、照相機、放大機、收錄機、萬用表、吸塵器、空氣調節器、壓力容器、計算器等在領用之列。必須辦理與購置固定資產相同的購置審批手續。

  五、自購報銷辦法:同自購的低值耐用物品。報銷前必須到裝置與實驗管理處辦理登帳手續,在加蓋裝置科公章後方可報銷。

  六、低值品帳冊。每年進行一次清查,保證帳物相符。

  公路實驗室規章制度 篇12

  實驗室是化驗分析、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的重要基地,實驗時要始終貫徹“安全第一”思想,確保人員和裝置的安全。

  1、管理目的

  實驗室儀器和設施是測試產品及各種材料物資效能和質量情況的基本工具,只有實驗分析儀器設施的質量可靠,功能正常,正確使用,才能提供出準確、可告、真實的檢測實驗資料。所以公司必須加強對實驗室儀器設施的規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職責

  實驗室儀器、設施的管理由研發中心負責,其責任內容包括保管、使用、保養、檢修、申請更新等各個環節的工作。公司技術員工在使用實驗室、裝置和儀器前需要在研發中心進行登記並身著實驗服,研發中心負責對本次實驗責任人的工作進行指導和管理,並按本制度規定的實施內容進行工作檢查和考核。

  3、精密儀器的管理

  (1)各種精密儀器(包括電子天平、紫外可見光分度計、GC-MS氣質聯用儀、鐳射氣體分析儀、大氣重金屬分析儀、顆粒物分析儀等)需保持環境清潔、安放安全穩固,並注意防塵、防震、防潮、防止陽光直接照射、防腐蝕和防止電爐高溫熱源的影響。

  (2)不得隨意搬動拆卸、改裝精密儀器,如確有需要必須上報主管領導同意,並應作出相關的備查記錄。

  (3)精密儀器的使用操作方法必須嚴格按說明書規定,使用完後必須清理乾淨裝置、儀器殘留樣品、試劑,並整理歸位。實驗無關人員不得隨意撥動儀器旋鈕,以免損壞儀器,也不得挪作它用。

  (4)精密儀器技術資料應作為技術檔案妥善保管,並做好使用檢修記錄。非常用的技術資料應統一存放公司研發中心保管。

  4、玻璃儀器及化驗儀器用具的管理

  (1)滴定管、移液管、容量瓶等玻璃儀器須放在平穩不易摔落之處。

  (2)容量儀器的使用方法應嚴格按操作規定進行,以保證分析結果的準確度。

  (3)帶磨口塞的儀器(包括容量瓶、酸式滴定管、比色管、試劑瓶等)在清洗前必須先作記號,塞口不能互混。帶磨口塞的儀器長期不用時,磨口塞應墊一張紙片,磨口塞間若有沙粒時不能用力轉動,磨口塞間不能用去汙粉擦洗,以免損傷。

  (4)所有玻璃儀器在使用過程應特別注意輕拿輕放,防止破損。使用完畢後必須洗乾淨,不要在容器內遺留油脂、酸、鹼液等腐蝕性及毒性物質,並及時歸回原位。滴定管、移液管等洗淨後要用淨濾紙包住兩端,以防沾汙。

  5、實驗裝置(設施)的管理

  (1)所有的實驗裝置均應制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格要求操作者照章使用裝置,防範事故發生。

  (2)實驗裝置的配套電氣設施如電源控制櫃等如發生故障應通知相關專業人員修理,非本專業操作者不得擅自處理,以防意外事故。

  (3)實驗裝置中的機械傳動部位的潤滑和維護等工作,應按裝置動力科制定的潤滑控制點圖表和檢查維護部位,按時進行保養和檢查。常見的一般故障由操作者排除,出現大故障應通知裝置科安排解決。

  (4)實驗裝置使用後均要進行保養和場地清理,保持良好的實驗環境,離開實驗室前必須檢查裝置開關斷電情況,做好防火防電和防漏等安全事項。

  6、實驗儀器及裝置的報廢、更新管理

  (1)實驗儀器(包括器具)和裝置由公司各部門根據公司產品生產的需要,統一進行計劃管理,由各部門報出申購計劃,經公司稽核後統一規劃安排採購,並在研發中心做好儀器、裝置等進出情況記錄。

  (2)儀器、裝置的更新應遵循精度對口、選型先進、經濟合理的原則。對有特殊要求的儀器在購置時,實驗室可派專人配合採購部門進行質量把關。

  (3)實驗室應本著節約的原則,對能修復使用,又不影響測試工作精度的儀器裝置不能作報廢更新上報。無法修復,失去使用價值的,也要報請上級部門組織鑑定方能作報廢和淘汰更新處理。

  7、裝置報廢及事故的處理

  (1)裝置器具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由於主要零部件老化導致精度降低不能使用,屬於自然廢損;由於儀器裝置本身內在質量問題,在使用時,發生意外事故而造成損壞,則為非責任性損壞,按有關手續辦理廢損處理。

  (2)如因責任心不強,違規使用或保管混亂,造成損壞,應作為責任事故,除按有關手續辦理廢損處理外,還應對責任者進行處罰。

  8、飲食規定

  (1)避免在實驗室吃喝食物且使用化學藥品後需先洗淨雙手方能進食。

  (2)嚴禁在實驗室內吃口香糖。

  (3)食物禁止儲藏在儲有化學藥品之冰箱或儲藏櫃。

  9、穿著規定

  (1)進入實驗室,必須按規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2)進行危害物質、揮發性有機溶機、特定化學物質或其它環保署列管毒性化學物質等化學藥品操作實驗或研究,必須要穿戴防護具(防護口罩、防護手套、防護眼鏡)。

  (3)進行實驗中,嚴禁戴隱形眼鏡。(防止化學藥劑濺入眼鏡而腐蝕眼睛)

  (4)需將長髮及鬆散衣服妥善固定且在處理藥品之所有過程中需穿鞋子。

  (5)操作高溫之實驗,必須戴防高溫手套。

  10、環境衛生

  (1)各實驗室應注重環境衛生,並須保持整潔。

  (2)為減少塵埃飛揚,灑掃工作應於工作時間外進行。

  (3)有蓋垃圾桶應常清除消毒以保證環境清潔。

  (4)垃圾清除及處理,必須合乎衛生要求應按指定處所傾倒,不得任意傾倒堆積影響環境衛生。

  (5)凡有毒性或易燃之垃圾廢物,均應特別處理,以防火災或有害人體健康。

  (6)窗面及照明器具透光部份均須保持清潔。

  (7)保持所有走廊、樓梯通行無阻。

  (8)油類或化學物溢滿地面或工作臺時應立即擦拭沖洗乾淨。

  (9)養成使用人員有隨時拾撿地上雜物之良好習慣,以確保實習場所清潔。

  (10)垃圾或廢物不得堆積於操作地區或辦公室內。

  (11)工業消防用水,應與飲用水分別由不同放於一定處所。

  (12)盥洗室、廁所、水溝等應經常保持清潔。

  11、其他

  (1)本規章制度適用於所有進去實驗室的人員。

  (2)本規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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