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業生產車間管理制度(精選8篇)

門業生產車間管理制度(精選8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門業生產車間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門業生產車間管理制度 篇1

  1、車間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2、車間員工要經常檢查裝置,遵守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裝置、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報告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3、車間員工在生產過程中,各種裝置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執行,並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裝置,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4、車間員工不準在車間內吸菸,擅自進行明火作業。

  5、車間裝置、生產原料和貨物不準佔用疏散通道。

  6、車間員工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相親疏散通道上堆放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7、車間員工嚴禁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大門上鎖或關閉。

  8、車間員工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等裝置。

  9、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裝置。

  10、車間員工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或特殊機臺。

  11、車間員工不準操作故障裝置未修好的任何裝置。

  12、車間員工不準上班時間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13、車間員工不準赤膀赤腳進車間,不準帶小孩和老人進入車間工作。

  門業生產車間管理制度 篇2

  1、車間內外嚴禁煙火,禁止攜帶任何火種,穿帶釘鞋和化纖衣服進入車間。

  2、非車間工作人員嚴禁入內,因工作需要進入灌瓶車間時必須經過領導批准。外來參觀人員要由廠內專人陪同參觀。

  3、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者方可獨立操作,未經培訓考試不合格者不得獨立操作。

  4、操作人員工作時必須穿著防靜電的勞動保護用品,不得赤手、赤膊操作;操作人員必須監守崗位,不得隨便離崗,因故必須離開時,應安排好替崗人員。

  5、操作人員必須嚴格控制灌裝質量,對超重瓶、漏氣瓶要及時處理,不得交給下班或過夜,不準在車間記憶體放。

  6、車間通風裝置要保持良好,生產前應首先開啟通風裝置降低車間內液化石油氣的濃度;在生產中,要定時對灌瓶車間的液化氣濃度進行檢測。當液化氣的濃度達到規定值(爆炸下限的40%)時,應停止灌裝,查詢漏氣原因並及時排除。

  7、車間內應加強裝置的維護保養,杜絕或減少跑、冒、滴、漏,以及保持車間內的液化石油氣濃度保持在規定值以下。

  8、車間內嚴禁摔、砸、滾鋼瓶,嚴禁用鐵器互相敲打、碰,防止產生火花。鋼瓶灌裝前應進行嚴格檢查,不合格鋼瓶不得進行灌裝。

  9、車間內應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操作人員必須做到人人會使用消防器材。

  門業生產車間管理制度 篇3

  1. 車間員工提前5分鐘到崗並做好開工前所有準備。遲到早退1~10分鐘扣5元;11~60分鐘扣10元; 61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2. 上班中途員工外出必須向車間請假,經批准後方可離開,並打卡正確登記出入時間,否則按曠工處理。

  3. 因事因病請假必須親自提前提出,病假無假條按事假處理,不得事後請假或他人代假,否則事假按曠工處理,病假按事假處理。

  4.事假一天扣款40元(每小時5元),病假需憑正規醫院診斷書,不計工資。每月事假不得超過2天,超過時間按曠工處理。每月病假超過三天以上者,超過時間按事假處理。

  5. 凡未請假或請假未獲批准而擅自離崗,不上班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6. 無故曠工一天扣80元(每小時10元)。當月曠工累計3日,全年曠工累計10日的,提請商務部予以辭退。

  7. 因生產需要安排加班或臨時通知上班,不得無故推託,無特殊原因不加班者按曠工處理。

  8. 上下班親自刷卡,不得託他人或代他人刷卡,否則每人次扣10元。

  9. 下班前妥善處理當日生產的部件、產品,並清掃責任區。沒有擦機臺、清掃責任區者扣10元。

  10. 離開工作崗位或下班後沒關閉責任範圍內的裝置、照明電源,下班後沒關車間窗戶者扣10元。

  11. 任何人不得攜帶易燃易爆、易腐爛、毒品、濃氣味等違禁物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之物品進入車間,違者扣10元。

  12. 員工不得在公司工作場所或工作時間內買賣私人物品,違者扣10元。

  13. 工作時間,不得聽音樂、玩手機,接打私人電話不得超過5分鐘,通話時不得大聲影響他人工作。違者扣10元。

  14. 員工於工作時間內,未經核准不得接見親友或與來賓參觀者談話,如確因重要事故須會客時,應經車間核准在指定的地點,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

  15. 員工在作業過程中,必須保持1米以上的距離,不得擠坐在一起,違者扣10元。

  16. 上班時必須穿工作服,坐姿端正,不得脫鞋、翹腿、左顧右盼,違者扣10元。

  17. 禁止脫崗、串崗、溜崗、睡崗,違者扣10元。

  18. 工作期間不得做與工作無關事情,生產現場禁止閒聊、吃食物、隨意吐痰、吸菸、喝酒、看書報、唱歌、吹口哨等。違者每次扣10元。

  19. 個人責任區內有食品、餐飲具、包、化妝品、毛巾、衛生用品、書報、衣物、鞋、內地面有散落零件等,扣款10元。

  20. 廢品、廢料未存放於指定區域,不合格品、待檢品、返修品、合格品無清晰明顯標識,扣10元。

  21. 工具(鉗子、螺絲刀、電烙鐵、通路儀)、工位器具(週轉箱、週轉車、零件盒)、抹布、拖布、包裝盒、酒精等使用後未及時放回到原位,扣10元。

  22. 不在本班組責任區內工作時,工作結束後未及時將工作地點清理乾淨,扣10元。

  23.合格部件、產品不按時入庫,返修品不及時返修,不及時清理廢品、邊角料、工作垃圾(廢包裝盒、廢包裝箱、廢塑膠袋),在現場存放超過一天,扣10元。

  24. 未對原料、部件、產品做好防塵,防潮措施,罩上塑膠袋或將其墊起,扣10元。

  25. 不愛護公共環境,隨處亂仍果皮、紙團、瓜子皮等垃圾,扣10元。

  26. 按規定填寫各種質量記錄,在工序流動中不允許揉搓、沾溼、撕毀、損壞和丟失。違者扣10元。

  27. 不按規定使用放置工位器具、週轉工具,不按規定對裝置進行保養和維護,扣款10元。

  28. 各崗位妥善保管生產工藝檔案(質量規定、操作規程),本崗位、責任區的檔案丟失、破損扣20元。

  29. 不得怠工或煽動他人,不得打架鬥毆、聚眾鬧事,違者扣20元。

  30. 禁止帶小孩或廠外人士在生產車間玩耍或濫動裝置,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擔。

  31. 未經車間批准,禁止將原物料、半成品、裝置部件等物品帶出現場加工,違者扣20元。

  32. 工作時間幹私活,扣款20元,用公司原材料做私活的按原材料價值的2倍賠償。

  33. 全體人員要愛護公司財物、消防器材、生產工具和生產裝置,因生產而領用的工具自行保管,用後歸還,如有人為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

  34. 有偷盜行為或擅自將公司財產佔為已有者,視情節輕重,無薪開除或送公安機關處理。

  35. 塗改工票數字及虛報情況和數字者,一經發現,按10倍數量處罰。

  36. 擅自拆除裝置的安全防護裝置,使用非本人操作的其他裝置,新員工未經培訓擅自使用裝置,扣款20元,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擔。

  37. 因個人原因影響生產進度、影響發貨,扣款30~50元。

  38.自責加工不合格品及將不合格品轉序者,按其對後續工序及成品質量的影響程度扣款30~50元。他責不合格品轉入本序而未發現且加工轉序者,按自責處理。

  39. 因工作失誤造成生產過程中的質量事故者,視情節及認識態度及後果扣款50~100元。

  40. 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安排,拔弄是非當面頂撞領導的視情況扣款50~100元,甚至提請主管領導解除合同。

  41.違反操作規程,擅自更改產品生產工藝或裝配方法,造成工傷事故或產品質量問題,裝置損壞以及原材料浪費的,視情節況扣款50~100元,並且由操作人員自行承擔後果。

  門業生產車間管理制度 篇4

  一、勞動紀律

  1、員工上班應著裝整潔,不準穿奇裝異服,不得穿拖鞋,一次罰款5元。

  2、員工上班應做到不遲到、不早退,嚴格按照上班時間刷卡考勤進入工作崗位,不到崗者作遲到處理,下班時間未到離崗者按早退處理,遲到一次罰款5元,早退一次20元。沒到下班時間不允許離開自己的崗位,更不允許站在門口喧譁,聊天,擅離崗著10元/次。

  3、員工每天上班開早會,不得遲到,一次罰款5元。

  4、員工在開早會時須站立端正,認真聽領導講話,不得做一些與早會無關的事項。

  5、上班時間不得串崗閒聊,不允許大聲唱歌喧譁,打鬧嬉笑,吵嘴打架,私自離崗,更不得擅自出廠或回宿舍,有事離崗必須向領導請示,得到批准後方可離開,如擅自離崗被發現一次罰款20元。(注:脫崗:指打卡後脫離工作崗位或辦私事;竄崗:指上班時間竄至他人崗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車間內禁止吸菸,吸菸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門外,不執行者罰款100元。

  6、上班時不得在工作時間內看報紙、雜誌,玩手機,吃零食,睡崗的如發現一次罰款50元。

  7、有事須提前寫請假條,不可代請假或事後請假,經相關領導批准,原則上每個班組請假不得多於2人。每月在四天休假後還想需請事假的,車間需根據生產情況安排簽署意見經相關領導批准方可休假,不假而歸按曠工處理,每天罰款50—100元。

  8、上班和吃飯,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停工隨時關水關電。不執行者一次罰款10元。

  9、下班前必須整理好自己崗位的產品物料和工作臺面,凳子放入工作臺下面,如發現一次罰款5元。

  10、員工在工序操作過程中,不得隨意損壞物料,工具裝置等,違者按原價賠償。

  11、服從指揮,聽從安排,下級服從上級,個人服從組織,對車間、班組的安排如認為不合理,可以越級反映,但不得頂著不辦或消極怠工,不得賭博或打架鬥毆,違者罰款50—100元,情節嚴重者建議厂部給予行政處罰直至開除。

  12、不得私自攜帶公司內任何物品出廠(除特殊情況經領導批准外),若有此行為且經查實者,將予以辭退並扣發一個月工資。

  13、對惡意破壞公司財產或盜竊行為(不論公物或他人財產)者,不論價值多少一律交公司總經辦處理。視情節輕重,無薪開除並依照盜竊之物價款兩倍賠償或送公安機關處理。

  二、現場管理制度

  1、員工有責任維護環境衛生,嚴禁隨地吐痰,亂扔垃圾。在生產過程中要注意節約用料,不得隨意亂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物件必須撿起。發現一次罰款5元。

  2、積極參與“5S”管理活動,保持車間內的整齊、整潔。工作臺必須定位擺放,不得放置與生產無關的物料,廢品應放置在不合格品箱內,合格品與不合格品不得混放。發現一次罰款5元。

  3、所有在加工的在製品、合格品、不合格品等均須用標識牌標識。

  4、填寫裝置點檢表應認真,真實記錄,並對裝置進行清掃與保養,不執行者罰款10元。

  5、每道工序必須接受車間品管檢查、監督,不得矇混過關,虛報數量,並配合品檢工作,不得頂撞、辱罵。發現一次罰款20元。

  6、填寫記錄應真實、清晰、字型工整,不允許虛報,發現一次罰款10元。

  7、愛護公司財產,嚴禁在機床裝置上人為刻劃,留下痕跡,一經查實將給予50元的處罰。

  8、每天上下班打掃衛生,物品擺放要整齊劃一,地面無雜物,工作臺面禁止放個人物品,發現一次罰款5元。

  9、衛生工具用完後須清洗乾淨放在指定的區域,工具不得亂丟,倒置、甚至損壞。發現一次罰款5元。

  10、下班時(或做完本工序後)應清理自己的工作臺面,打掃場地和裝置衛生並將所有的門窗、電源、氣泵關閉。否則,若發生失竊等意外事故,將追究本人和車間負責人的責任。

  三、生產工藝管理制度

  1、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裝置操作規程、質量標準、工藝規程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產品生產工藝或裝配方法。如有違規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否則,造成工傷事故或產品質量問題,由操作人員自行承擔。

  2、嚴格按照圖紙作業,每班生產的第一件產品必須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後方可批次生產,生產過程中必須對產品100%自檢,以避免不合格品流入下工序。如發現批次報廢,發現一次罰款50元,並根據損失情況進行賠償。

  3、裝置只能本工序的員工進行操作,其他員工不得擅自使用,如因此而發生的產品質量問題,將雙倍考核,造成的裝置部件損壞,將由責任人照價賠償。

  4、裝置加工產品時,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作業,如因人為操作不當導致部件損壞的,應當照價賠償。

  5、生產過程中,如果遇到原輔材料、包裝材料等不符合規定,需及時報告車間領導處理,如繼續生產造成的損失,後果由車間各級負責人負責。

  6、員工工作時無法按照工藝檔案執行時,需要及時提出由相關部門進行解決,不能強行工作。否則造成的問題嚴重時,由於員工知情不報將進行考核。

  門業生產車間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總則

  1、目的:規範各類工具的保管、領用、以舊換新、移交、報廢程式,以避免工具的超標領用及調任無交接等現象。

  2、適用範圍:員工使用工具的標準制定、領用、退庫、交接、報廢等。

  第二章:工具發放標準的制定

  1、操作工具的領用標準與最低使用期限由技術部統一制定與調整;

  2、如果各標準需變動時,務必由使用部門向原制定部門提出,原制定部門修訂後向各部門重新下發。

  第三章:工具卡的使用及管理

  1、工具卡中設不同登記頁:領用各類工具時在相應登記頁上登記。

  2、工具卡由各部門內勤保管,領用人領用工具時,到內勤處取卡,與領料單一齊送行政倉庫或業務倉庫領用。倉庫發料人員應在相應登記頁填寫領用工具的名稱、型號、數量並讓領用人簽字後返還內勤處。

  3、工具的保管就應職責到人。部門應專設一卡,登記公用工具,並確定工具保管職責人。各職責人負責此工具的日常保管、正常損壞後換領等工作,並對工具的限期內損壞、遺失等負責。

  4、行政及倉庫應專設工具帳目,對各部門各崗位各人員的工具領用狀況進行統計,以便和部門之間核對。

  5、生產車間耗材類產品及勞保用品的登記納入“工具卡”統一管理。

  第四章:工具的領用、更換及退還

  1、工具領用條件:

  A、操作工具首次領用,務必是在領用標準範圍內;

  B、換領務必以舊(壞)換新。

  2、工具領用程式:

  A、工具為首次領用時,領用部門填寫“領料單”,註明用途和保管職責人,交部門負責人籤準後,由工具保管人到部門內勤處取“工具卡”,一併交倉庫人員領料。倉庫人員填寫工具卡並由領用人簽名後交內勤。

  B、以舊(壞)換新領料時,使用部門應填寫“領料單”,取“工具卡”及原舊工具到倉庫換領。

  C、原工具丟失或在最低使用限期內損壞,按第五章規定賠償後方可再重新領用。

  3、工具交接或退還

  A、有如下狀況:

  a.調任交接。部門內或部門間人員調動,都應報人力資源處。人力資源處除辦相應人事調動手續外,應發給調動人員“工具移交表”一份,到部門內勤處取“工具卡”,登記表格,各工具應由部門經理確定移交、退庫還是繼續使用並簽名。調動人員持表與工具卡到業務與行政倉庫,請保管員核對,做如下處理並簽名確認。

  Ⅰ如移交,則在原保管人工具卡上註明轉xx人,接交人應取其“工具卡”交倉庫填寫並由接交人簽字確認;

  Ⅱ如退庫,按以下B退庫手續辦理;

  Ⅲ如繼續使用,則“工具卡”上相應專案不做變動,但工具卡上改變部門或崗位名稱,業務與行政倉庫統計表中,“部門”與“崗位”上做相應變動。

  b.離職退還。人員離職,在其填寫“離職單”的同時,由人力資源處負責發給其“工具移交表”一份,到內勤處取“工具卡”填寫,部門負責人確定其工具是移交給接任人員還是退還倉庫並簽名。離職人員持表與工具卡到業務與行政倉庫,請保管員核對,做如下處理並簽名確認。

  Ⅰ如移交,則在原保管人工具卡上註明轉xx人,接交人應取其“工具卡”交倉庫填寫並由接交人簽字確認;

  Ⅱ如退庫,按以下退庫手續辦理;

  Ⅲ如工具限期內損壞或遺失,應按第五章規定賠償後,倉庫人員方可簽名。

  B、退庫手續

  a.工具需要退庫時,由工具保管人辦理紅字“領料單”,與“工具卡”一併送倉庫退料。倉庫保管應檢驗工具的完好性,如完好則在工具卡上登出相應專案,並簽字確認。如工具已經損壞,則拒絕其退庫。

  b.由工具保管人取“工具卡”,與工具一併送倉庫退庫。倉庫保管在“工具卡”相應欄目中註明其退回日期,並簽名確認。

  第五章:工具的檢查與賠償

  1、倉庫人員收回舊工具時務必認真檢查,如仍可用,請領用人繼續使用。如可修復,可聯絡相關專業人員修復。如工具有舊品時(有必須損耗但不影響使用的產品),儘量請領用人領用可用的舊品。舊品領用只需以舊換舊,不需開領料單與填寫工具卡;工具領用須開領料並填寫工具卡。

  2、公司總安全員負責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操作工具的保管狀況,行政倉庫保管人員負責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工具的保管與使用狀況。

  3、如發現工具有未過最低使用期的損壞、遺失等影響操作的狀況,應責其在必須時間內補齊工具。方式有自已補購或賠償後重新領用。賠償標準:

  A、工具或勞保丟失,由職責人賠償原價。

  B、使用限期內損壞,以舊(壞)換新前務必賠償:

  C、勞保用品,超過規定使用期一半的,按半價賠償;在規定使用期一半以內的,按原價賠償。

  4、賠償與領用手續:職責人向倉庫說明狀況,由倉庫寫出損壞或遺失工具的`價格證明後,到財務出納處繳款,然後憑收據到倉庫辦理損壞工具以舊換新手續,或遺失工具重新領用手續。

  第六章:工具的借用

  1、為方便不常用工具的借用,機修工段設部分常用操作工具備借,也可辦理臨時借用。

  2、借用及歸還手續:

  A、工具借用務必填寫“工具借用申請單”,說明借用時間、歸還時間、用途、保管職責人等,經部門負責人與倉庫所在部門負責人簽名後,方可借用。

  B、倉庫保管員負責借出工具的催還,如有丟失或損壞,按上述賠償規定賠償。

  C、工具歸還時,保管員在“工具借用申請單”上簽名確認。

  第七章:舊品的報廢

  1、業務及行政倉庫每半年整理一次報廢工具的清單,填寫“工具報廢申請單”,經倉庫負責人核實與部門經理批准後,方可對報廢工具進行處理。

  門業生產車間管理制度 篇6

  目的:為了維持良好的生產秩序,提高勞動生產率,保證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訂以下管理制度。

  範圍:適用於生產車間全體工作人員。

  一、早會制度

  1.員工每天上班必須提前10分鐘到達車間開早會,不得遲到、早退。

  2.員工在開早會時須站立端正,認真聽主任或班長的講話,不得做一些與早會無關的事項。

  3.各條線的班長每天上班必須提前20分鐘到達車間組織員工準時開早會。

  4.各條線的班長在開早會時必須及時向員工傳達前天的工作情況以及當天的生產計劃,時間應控制在15分鐘。

  5.班長開早會時講話應宏亮有力,多以激勵為主,不得隨意批評和責罵員工。

  二、請假制度

  1.如特殊事情必須親自處理,應在2小時前用書面的形式請假,經主任與相關領導簽字後,才屬請假生效,不可代請假或事後請假(如生病無法親自請假,事後必須交醫生證明方可)否則按曠工處理。

  2.杜絕非上班時間私下請假或批假。

  3.員工每月請假不得超過兩次,每天請假不得超過兩人。

  4.員工請假核准許可權:(同廠規一致)

  (1)一天以內由班長批准;三天以內由車間主管批准;

  (2)超過三天必須由生產部經理批准;

  (3)連續請假按照累計天數依上述規定辦理。

  三、車間衛生管理制度

  1、車間工作人員應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勤洗澡、換衣、理髮、不得留長指甲和塗指甲油。

  2、進入車間必須穿戴工作服(無鈕釦,無外口袋)、工作帽、工作鞋;頭髮不得外露;工作服和工作帽必須保持清潔且每天必須更換。

  3、不得將生產無關的個人用品和飾品(如手錶,首飾等)帶入車間。

  4、進入車間應洗手消毒,工作過程中按規程洗手;車間內嚴禁存放個人生活用品和生產無關的雜物。

  5、車間內嚴禁飲食、吸菸和隨地吐痰。

  6、未經允許非加工人員不得進入加工車間;經有關部門同意後,必須達到加工人員的要求後方可進入。

  7、新參加工作的生產人員,必須經健康檢查並取得健康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工作。生產人員患有有礙食品的傳染性疾病(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等),或手有外傷等情況,必須立即調離食品加工崗位並妥善治療。

  8、車間生產人員和進入車間的其他有關人員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洗手:

  (1)、開始工作之前

  (2)、上廁所以後

  (3)、處理被汙染的原材料之後

  (4)、從事與生產無關的其他活動之後

  (5)、在從事操作期間也應勤洗手

  9、生產車間內接觸食品的裝置、工器具、操作檯必須採用無毒、無異味、耐腐蝕、易清洗的材料製作。表面應光滑、無凹坑、縫隙。車間內禁止使用一切竹木工器具和容器。

  10、車間內必須有用於工器具和固定裝置消毒的設施,並保持齊全有效,設施本身及使用過程中不得對食品產生不良影響。

  11、在工作前後及工作中必須按規定進行清潔、消毒(要有記錄)。所用的清潔消毒方法應有效又不影響食品的衛生。用化學方法進行消毒時,檢查消毒劑的配製記錄及使用條件,連續使用的消毒劑,定期檢查其濃度。用熱水消毒時,水溫應達到80℃以上。

  12、加工操作檯、機械裝置、工器具應經常清洗,不得有鏽蝕,並保持清潔,經消毒處理後的裝置、工器具、操作檯必須再用水徹底沖洗乾淨,除去殘留物後方可接觸產品。

  13、生產車間和其它場所的廢棄物,必須隨時清除,並及時清理出廠,廢棄物存放的容器及場地應及時清洗消毒。

  14、車間工作人員及有關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須經健康檢查並取得健康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工作。

  15、同一生產現場內不得同時生產兩種類別的產品,也不得同時加工影響車間衛生或產品質量的副產品。

  16、車間內只能存放有少量即將使用的空罐。空罐只能裝填產品,任何時候不能盛放有其他物品,以免誤入生產線造成質量事故。清洗車間時,必須移開或遮蔽好生產線上的空罐,以免沾汙。

  17、每天工作結束後(或必要時),必須徹底清洗加工場地的地面、牆壁、排水溝,必要時進行消毒。

  18、生產車間和其他有關工作場地內應保持清潔,不得堆放雜物,地面不得出現大規模的積水現象,生產中的廢棄物應隨時清理和清除。

  19、車間內的更衣室、掛靴間、洗手消毒間等,應經常進行清洗及消毒,保持其清潔。

  20、車間周圍應定期或必要時進行除蟲滅害,以防止害蟲滋生,車間使用殺蟲劑時,不得汙染食品,並儘量避免汙染裝置,工器具和容器,使用殺蟲劑後應徹底清洗乾淨,除去殘留藥劑。

  21、廠房、裝置、排水系統、廢物排放系統和其他機械設施,必須保持良好狀態。在正常情況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修。車間應做到整潔、空氣新鮮。無明顯水汽、積水。

  門業生產車間管理制度 篇7

  一、工作職責及處罰辦法

  1、上時按要求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掛好上崗證, 違者每次處以5元罰款,工作服不得穿出車間, 違者罰款10元。

  2、車間嚴格按照生產計劃部指令,根據車間裝置狀況和人員,精心組織生產, 違者每次處以20元罰款。

  3、車間如遇原輔材料、包裝材料不符合規定,有權拒絕生產,並報告質保部和生產計劃部。如繼續生產造成損失,將按《質量管理條例》進行處罰。

  4、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質量標準、工藝規程和sop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標準,在操作的同時並作好記錄,違者每次處以10元罰款。造成較大經濟損失將按《質量管理條例》進行處罰。造成安全事故者將交公司處罰。

  5、按照GMP、《醫療器械生產條例》要求對原輔材料、包裝材料進行管理並作好記錄,違者每次處以20元罰款。

  6、加強現場管理隨時保證場地整潔、裝置光潔。操作人員下班前均要打掃場地和裝置衛生,違者每次處以10元罰款。

  7、車間生產所剩的邊角餘料將由專職人員運出車間,由有關部門統一處理,未按時運出車間,每次處以10元罰款。

  8、車間員工和外來人員進入特殊工作崗位應遵守特殊規定,確保生產安全,違者每次處以20元罰款。

  9、裝置維修人員、電工必須跟班作業,保證裝置正常執行,對影響生產者每次處以10元罰款。

  10、禁止在車間聊天、嘻戲打鬧,違者每次處以10元罰款。

  11、車間員工必須服從車間安排,對不服從安排、謾罵者每次處以50元罰款,對人身攻擊者每次處以100元罰款並交公司人事部。

  12、對盜竊公司財產者,不論價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處理。

  13、本部門人員違反制度當月罰款達100元以上,車間負責人按其金額的20%處罰,車間副職分管人員當月罰款金額在100元以上,按其金額的25%罰款(本制度不包括第11條)。

  二、考核的內容主要是個人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業精神、事業心和責任感及行為規範。

  “勤”主要是指工作態度,是主動型還是被動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務的效率,完成任務的質量、出差錯率的高低等。

  “績”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量的多少,能否開展創造性的工作等等。

  三、考核的目的:

  對公司員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態度和業績作出適當的評價,作為合理使用、獎懲及培訓的依據,促使增加工作責任心,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破除“幹好幹壞一個樣,能力高低一個樣”的弊端,激發上進心,調動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公司的整體效益。

  門業生產車間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生產秩序,保證各項生產正常運作,持續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促進本公司的發展,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本公司紅衝車間、儀表車間、數控車間、拋光車間和組裝車間全體員工。

  第二章員工管理

  第三條工作時間內所有員工倡導普通話,在工作及管理活動中嚴禁有地方觀念或省籍區分。

  第四條全體員工須按要求佩戴廠牌(應正面向上佩戴於胸前),穿廠服。不得穿拖鞋進入車間。

  第五條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8小時,晚上如加班依生產需要臨時通知。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6:30前填寫加班人員申請表,報經理批准並送人事部門作考勤依據。

  第六條按時上、下班(員工參加早會須提前5分鐘到崗),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如遇趕貨,上、下班時間按照車間安排執行),有事要請假,上、下班須排隊依次打卡。嚴禁代打卡及無上班、加班打卡。違者依《考勤管理制度》處理。

  第七條工作時間內,車間主任、質檢員和其它管理人員因工作關係在車間走動,其他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相互竄崗,若因事需離開工作崗位須向車間主任申請方能離崗。

  第八條上班後半小時內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離崗,如有私事要求離崗者,須事先向車間主任申請,經批准方可離崗,離崗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

  第九條員工在車間內遇上廠方客人或厂部高層領導參觀巡察時,組長以上幹部應起立適當問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業員照常工作,不得東張西望。集體進入車間要相互禮讓,特別是遇上客人時,不能爭道搶行。

  第十條禁止在車間吃飯、吸菸、聊天、嬉戲打鬧,吵嘴打架,私自離崗,竄崗等行為(注:脫崗:指打卡後脫離工作崗位或辦私事;竄崗:指上班時間竄至他人崗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吸菸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門外。違者依《行政管理制度》處理。

  第十一條作業時間謝絕探訪及接聽私人電話,禁止帶小孩或廠外人士在生產車間玩耍或濫動車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未經廠辦允許或與公事無關,員工一律不得進入辦公室。

  第十三條任何人不得攜帶易燃易爆、易腐爛、毒品、濃氣味等違禁物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之物品進入車間;不得將產品(或廢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檯或流水線上,違者《行政管理制度》處理。

  第十四條車間嚴格按照生產計劃排產,根據車間裝置狀況和人員,精心組織生產。生產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產車間須完成車間日常生產任務,並保證質量。

  第十五條生產時如果遇到原輔材料、包裝材料等不符合規定,有權報告上級處理。如繼續生產造成損失,後果將由車間各級負責人負責。

  第十六條員工領取物料必須透過車間主任開具領物單到倉庫處開具出庫單,不得私自拿取物料。包裝車間完工後要將所有多餘物料(如:零配件、紙箱等)退回倉庫,不得遺留在車間工作區內。生產過程中各車間負責人將車間區域內的物品、物料有條不紊的擺放,並做好標識,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產品要跟隨流程卡。否則,對責任人依據《行政管理制度》處理。

  第十七條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裝置操作規程、質量標準、工藝規程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產品生產工藝或裝配方法。否則,造成工傷事故或產品質量問題,由操作人員自行承擔。

  第十八條在工作前仔細閱讀作業指導書,員工如違反作業規定,不論是故意或失職使公司受損失,應由當事人如數賠償(管理人員因管理粗心也受連帶處罰)。

  第十九條生產流程經確認後,任何人均不可隨意更改,如在作業過程中發現有錯誤,應立即停止並通知有關部門負責人共同研討,經同意並簽字後更改。

  第二十條在工作時間內,員工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正確使用公司發放的儀器、裝置。不得擅用非自己崗位的機械裝置、檢測等工具。對閒置生產用具(如:夾頭、模具、電扇、螺絲刀、老虎鉗等),應送到指定的區域或交回倉庫保管員放置,否則以違規論處。

  第二十一條車間員工必須做到文明生產,積極完成上級交辦的生產任務;因工作需要臨時抽調,服從車間主任以上主管安排,協助工作並服從用人部門的管理,對不服從安排將上報人事管理部門按《行政管理制度》處理。

  第二十二條車間員工和外來人員進入特殊工作崗位應遵守特殊規定,確保生產安全。

  第二十三條在生產過程中好、壞物料必須分清楚,必須做上明顯標誌,不能混料。車間主任、檢驗員、裝置維修人員、電工必須跟班作業,保證裝置正常執行和產品質量。

  第二十四條員工有責任維護環境衛生,嚴禁隨地吐痰,亂扔垃圾。在生產過程中要注意節約用料,不得隨意亂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須撿起,否則,按《行政管理制度》予以處罰。

  第二十五條操作人員每日上崗前必須將機器裝置及工作崗位清掃乾淨,保證工序內的工作環境的衛生整潔,工作臺面不得雜亂無章,不能堆放產品和廢品,生產配件或樣品須以明確的標識區分放置。

  第二十六條下班時(或做完本工序後)應清理自己的工作臺面,做好裝置的保養工作。打掃場地和裝置衛生並將所有的門窗、電源關閉。否則,若發生失竊等意外事故,將追究本人和車間主管的責任。

  第二十七條加強現場管理,隨時保證場地整潔、裝置完好。生產後的邊角廢物及公共垃圾須清理到指定位置,由清潔衛生人員共同運出車間;廢紙箱要及時拆除,不得遺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八條不得私自攜帶公司內任何物品出廠(除特殊情況經領導批准外),若有此行為且經查實者,將予以辭退並扣發一個月工資。

  第二十九條對惡意破壞公司財產或盜竊行為(不論公物或他人財產)者,不論價值多少一律交公司總經辦處理。視情節輕重,無薪開除並依照盜竊之物價款兩倍賠償或送公安機關處理。

  第三章員工考核。

  第三十條考核的內容主要是個人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業精神、事業心和責任感及道德行為規範。

  2.勤、主要是指工作態度,是主動型還是被動型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術能力,完成任務的效率,完成任務的質量、出差錯率的高低等。

  4.績、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量的多少,能否開展創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車間主任考核,對不服從人員,將視情節做出相應處理;

  第三十一條考核的目的:

  對公司員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態度和業績作出適當的評價,作為合理使用、獎懲及培訓的依據,促使增加工作責任心,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破除“幹好幹壞一個樣,能力高低一個樣”的弊端,激發上進心,調動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公司的整體效益。

  第四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制度由辦公室協同生產部制訂、解釋並檢查、考核。生產部全面負責本管理制度的執行

  第三十三條本制度自20xx年5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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