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裝置點檢管理制度(通用5篇)
港口裝置點檢管理制度(通用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港口裝置點檢管理制度(通用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港口裝置點檢管理制度1
1.主站端裝置管理
1.1、系統主站端裝置配置為分散式雙前置機、雙後臺機、雙排程工作站。由於裝置失電或網路中斷導致雙前置機(雙後臺機)均退出執行的,應為一類缺陷,立即組織檢查處理,連續停機1小時的為異常,超過2小時為障礙。
1.2、由於裝置故障等原因導致排程模擬盤不能正確顯示實時資訊,應儘快進行檢查處理,從接到排程員通知起連續12小時不能恢復的為異常,超過24小時的為障礙。
1.3、正常情況下,不允許將排程工作站退出系統。當遠動人員確實需要在工作站上工作時,須徵得排程班長或當班排程正值的同意,而且要始終保證一臺工作站的正常工作。由於裝置故障或未經領導批准,人為原因導致兩臺工作站同時退出系統執行的,應作為一類缺陷,立即檢查處理,並至少恢復一臺工作站正常執行。雙工作站退出系統連續時間超過2小時為異常,超過4小時的為障礙。
1.4、電源故障,導致計算機系統無備用電源保障,應儘快組織處理,超過48小時沒有恢復的為異常,超過96小時的為障礙。
2.場站端裝置管理
2.1、在一、二次裝置定期檢修、校驗時,檢修人員應通知遠動班,配合完成遙信、遙控等聯調工作。遙測系統資料更改應及時反饋到遠動班,確保現場資訊準確地傳送到排程端。當遠動除錯、通道均正常時,只是由於一次裝置缺陷或二次裝置不正確,導致遙信遙控誤動拒動,應由排程室聯絡檢修工區儘快處理。
2.2、在一、二次裝置通道均正常的情況下,發現遙信,遙控誤動、拒動現象,遠動人員應及時查詢原因,立即處理。超過8小時沒有排除的為異常,超過12小時的為障礙。
2.3、遠動人員應嚴格執行變送器定期校驗制度,遙測的總準確度不低於1.5級。在測量回路正常情況下,由於變送器故障原因,沒有及時校驗、更換,導致遙測量不正確影響正常排程的,超過8小時為異常,超過12小時為障礙。
3.通道裝置管理
3.1、要保證實時資訊的可靠傳輸,遠動人員應定期測試通道的資料傳輸特性,發現問題及時通知通訊人員檢查、處理。
3.2、通訊人員在檢查、測試運動通道部分裝置時,應及時通知遠動班。在遠動裝置均為正常的情況下,只是由於通道異常導致主站與廠站端裝置的聯絡中斷,應由通訊人員及時修復,並參照有關通訊專業裝置缺陷管理辦法進行考核。
4、建立排程自動系統缺陷管理記錄薄,發現缺陷應進行登記,缺陷處理完畢應進行登出,並有負責人簽字。
5、考核要求:
本標準的考核作為遠動維護人員月度考核的一項內容,納入月度考核。
港口裝置點檢管理制度2
1.目的
為了保證運轉裝置安全防護裝置的齊全完好,有效保障人身、裝置安全,不斷完善和規範裝置管理,制訂此辦法。
2.範圍
轉動裝置的安全防護裝置包括所有運動部件、裝置的防護罩、防護網、隔離柵等,在我廠主要指泵類、減速機類裝置的聯軸器防護罩,電動機風扇罩,移動式風機和固定式風機防護網(防護板),皮帶和皮帶輪防護罩等,以下統稱“防護裝置”。
3.防護裝置規範要求
3.1防護裝置安裝規範必須符合裝置安裝技術規範;
3.2防護網網眼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規範;
3.3泵類、皮帶輪和風機防護裝置必須統一刷成黃色,電機防護裝置(防護罩)與電機同色。
4.安全防護裝置的管理職責
安全防護裝置屬於裝置的一部分或附屬裝置,必須把安全防護裝置的檢查、維護、檢修、更換納入裝置管理,明確相應管理職責,保障裝置完好。
4.1新增轉動裝置必須配備防護裝置,把防護裝置的完好情況納入裝置安裝驗收的標準之一;
4.2使用過程中機械專業人員對泵類、皮帶輪和風機轉動部件防護裝置進行檢查、維護、檢修和更新(納入裝置巡檢內容之一),電儀專業人員對冷卻風機和電機防護裝置進行檢查、維護、檢修和更新(納入裝置巡檢內容之一);
4.3工藝人員進行點檢和日常衛生清理及裝置防腐。
5.安全防護裝置管理考核
5.1防護裝置衛生差,每次處罰該臺裝置的衛生責任人(工藝)50元/臺;
5.2檢修裝置拆除防護裝置,但修復後未按規範安裝恢復,按裝置檢修不到位進行考核,每次處罰相關責任人50元/臺;
5.3發生遺失的由工藝崗位人員追查遺失原因,並提出考核意見報分廠,每次處罰相關責任人100元/臺;
5.4鏽蝕嚴重未進行防腐的.,每次處罰該臺裝置的衛生責任人(工藝)50元/臺;
5.5防護裝置正常腐蝕損壞後,電機防護罩和冷卻風機防護網由電儀人員在條件具備的情況下,一週內製作更新,其它防護裝置在條件具備的情況下,由機械人員一週內製作更新,不按要求更新的每次處罰相關人員50元/臺。
6.編寫依據
6.1 《裝置管理經濟責任制》。
7.記錄
7.1 《裝置檢點檢巡檢記錄》和《考核通報》。
港口裝置點檢管理制度3
(1)庫管兼保衛在厂部負責人的領導下及安全員的指導下負責廠區內車輛的安全管理及消防工作實施。
(2)庫管兼保衛按照《第八類工區內發生的車輛事故應急預案》處理有關車輛的緊急事項。
(3)進場車輛管理:
①進入廠區的車輛必須按照規定的線路行駛和停放,安全員和庫管兼保衛擁有交通管制許可權。
②石料運輸車輛做好防塵工作。
③重油和瀝青運輸車輛在裝卸中嚴格注意防火,雷雨天氣注意防雷擊,在裝卸過程中準備滅火器材(滅火器、泡沫滅火劑裝置等)預防火災的發生。
(4)出場車輛管理:
①車輛按照規劃好的路線離廠,廠區內嚴禁高速超車。
②過磅後的瀝青砼運輸車按照順序穩妥地離廠,防止車輛傾覆和交通事故。
③在進出廠車輛繁忙時須由安全員或庫管兼保衛指揮交通,防止意外傷害的發生。
(5)停放車輛管理:
①原則上不允許外來車輛停留廠區。
②在指定的位置停放車輛,不得在油料儲存區和石料堆疊設定停車場。
③將停放車輛置於廠區的監控系統之下。
(6)移動裝置及車輛的消防管理:
①移動裝置包括裝載機、料斗、集料帶、出料口等。
②車輛包括進場卸貨車輛、瀝青砼出場車輛、各類工程車、生活用車、來訪車輛等。
③所有移動裝置和車輛必須配備行動式滅火器,進入廠區的移動裝置和車輛必須在在監控設施的監控之下。
④廠區佈置的滅火裝置須滿足方便、效率的原則,實際操作中應該本著網路化、時限性原則配置滅火裝備,做到能第一時間撲滅火災。
⑤庫管兼保衛每週回顧安全管理及消防的實施情況,對不足之處提出書面報告到安全員處,同時向厂部負責人彙報安全和消防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7)安全員將所有安全及消防隱患單獨整理成書面報告,每週定時向技術安全部和厂部負責人彙報,並附上安全員自己的整改意見。對於安全器材和消防裝置的採購則由安全員上報,由技術安全部批准,再由採購部負責實施採購。
(8)所有涉及到安全和消防管理的工作均執行交叉管理原則、重疊管理原則,從企業法定代表人開始層層分解安全和消防責任。
港口裝置點檢管理制度4
一、裝置故障處理
1)物業如發生重大裝置事故,現場人員立即切斷電源,保護事故現場,工程部人員或使用部門應立即通知工程部、物業部及專案經理。工程部主要負責人和相關人員必須迅速趕赴現場,分析檢查故障的原因,採取果斷應急措施。
2)專案經理、工程經理、保安部經理檢視後,根據現場情況決定立刻修復或關閉有關裝置進行搶修。
3)找出原因後,工程經理和主管工程師須立即組織工程部人員進行搶修、排除故障、恢復正常執行,彙報專案經理。
4)主管工程師寫出一份書面報告,說明發生故障的原因,提出預防措施和再次發生故障的處理預案,報工程經理,抄報專案經理。
5)如果故障是由於操作人員違反規程造成的責任事故,由主管工程師根據情況對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報工程經理審批後給予處罰,並通知人事部備案;如果情況較嚴重,需要免除責任者,需報人事部和專案經理批准。
二、執行事故分析
1)不需要停止執行進行修理的事故,稱一般事故,由工程師調查與分析原因,提出修理意見和責任事故原因,吸取教訓,記錄在案,並彙報工程經理。
2)裝置因非正常原因,造成物業停電、停水、停冷、停梯及消防系統等裝置故障等影響物業正常營業,造成惡劣影響的均屬重大事故,應立即上報工程部和保安部(影響治安時)。應由工程部組織人員緊急搶修和配合有關主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對重大事故應在沒有查清楚,肇事者和員工沒有受到教育和沒有采取有效防範措施以前,決不放過。事故處理結果應上報專案經理批示。對事故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的部門與個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直至刑事責任。
港口裝置點檢管理制度5
為加強對裝置設施的安全管理,提高裝置設施執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確保設施安全、穩定、長期滿負荷執行,特制訂本制度。
一、 裝置設施選購
(1) 裝置設施管理人員應根據本企業特點、工藝要求廣泛收集資訊(包括:國際、國內本行業的生產技術水平,裝置設施安全可靠程度、價格、售後服務等),經過論證提出初步意見報總經理比準實施。
(2) 安裝、除錯、驗收、建立檔案等。
二、 裝置設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1) 制訂安全操作規程、裝置檢維修方案。
(2) 制訂裝置設施維護保養責任制,裝置定期檢查和考核記錄。
(3) 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監督安裝安全防護裝置。
(4) 做好員工培訓工作。內容包括裝置設施原理、結構、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維護保養知識等。經考核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5) 特種裝置的操作人員應持有有效地操作資格證書,否則不準上崗。
三、 裝置設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 嚴格執行本制度,由公司領導和裝置設施管理人員負責檢查落實。
(2) 裝置設施操作工人須每天對自己所使用的機器做好日常保養工作。作業過程中裝置設施發生故障應及時給予排除。
(3) 裝置設施管理人員應根據裝置設施零件的使用狀況,組織作好裝置設施的安全檢修工作,落實專人負責實施。將裝置設施故障消滅的萌芽狀態,確保裝置設施本質安全。
四、 裝置設施維護保養制度
(1)、裝置設施執行與維護堅持“裝置設施專人負責,共同管理”的原則精心養護,保證裝置設施安全。
(2) 操作人員要做好以下工作:
①自覺愛護裝置設施,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操作。
②及時消除跑冒滴漏。
③做好裝置設施經常性的潤滑、緊固、防腐等工作。
④做好裝置設施的執行、維護、養護記錄。
⑤保持裝置設施清潔,場所窗明地淨,環境衛生好。
(4) 裝置設施管理人員要建立裝置臺帳和檔案,包括原始資料和檢維修資料、檢測資料,對防雷防靜電設施等按照規定進行檢測且證件齊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