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入管理制度(精選7篇)
公司出入管理制度(精選7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司出入管理制度(精選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公司出入管理制度1
為了確保公司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司利益,規範人員、車輛、公司貨物出入。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人員管理
1.本公司員工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並打卡。按《考勤打卡管理規定》執行。新廠與老廠在不同區域上班的員工,須按規定在本區域打卡,不得異地打卡,保安要加強監督。
2.未到下班時間,員工不得提前下班。如有需要外出的,保安憑《出門證》放行。
3.上班期間需要外出辦事的,須持有車間主任或生產製造部開的《出門證》,保安憑《出門證》放行,並記錄出門和返回的時間。
4.外來人員無故不得進入公司(廠)。如因工作、業務等需要的來訪者,須填寫《來客登記簿》並填寫《來客接待申請單》,申請單要註明接待人的姓名,當來訪者離開時,由接待人簽註姓名,回單交回門衛處。
5.對攜帶物品進出的人員,保安要例行檢查,員工應積極配合。
6.嚴禁公司員工帶未成年人子女進入生產區域。
7.公司行政、辦公人員進出生產廠區的不用出門證,但保安要做進出記錄登記,有攜帶物品進出的,憑《出門證》或《出庫單》
第二條:車輛出入管理
8.各類機動車輛進入公司(廠)區內,應注意安全第一,車速應控制在10公里/小時內。如因超速而發生意外的,由駕駛人承擔全部責任。
9.公司各種車輛包括私車在新廠或老廠之間往來辦事的,憑內部通行證進出,但要按規定區域位置停放。出廠時,如保安有要求,應主動配合檢查。
10.外來車輛須按規定填寫《車輛進出登記表》,離開時加註離廠時間。
11.外來車輛空車離廠時,保安必須檢查。
12.公司員工的摩托車、電瓶車、腳踏車等,統一停放停車棚內,一律不得進入生產區。
13.各種車輛裝貨出廠的,保安門衛憑倉庫的《出庫單》或製造中心開出的《出門證》,才准許放行,否則一律不得放行。
14.本公司貨車出門的,保安要登記車輛出廠時的公里數,去向目的地,車輛返廠時記錄總里程,(一車一本登記簿記錄)每月彙總。
15.政府機關、財稅、銀行、工商等相關部門車輛進出公司,無須填寫《登記簿》。在進入公司的同時,保安應通知有關部門,做好接待工作。
第三條:物品出入管理
16.外來物品進入公司(廠),客戶攜帶工具或物品進入公司(廠)的,由客戶在《登記簿》上註明所帶物品,當客戶離開時,保安門衛要核對後才放行。
17.需外出維修的公司物品、裝置,由裝置動力科填寫維修聯絡單,並經生產製造中心副總鑑字,門衛憑單子放行。
18.委託外加工、委託外檢測的成品,半成品,各車間需外發的原材料,門衛憑《出門證》放行。
19.裝置外借,《出門證》須經生產副總簽字審批確認,門衛要作詳細登記後才許放行。
20.產成品出廠:門衛憑倉庫的《出庫單》,經核對無誤後放行。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與前制度有不一致的,按新制度執行。
公司出入管理制度2
為確保公司安全,加強對外來人員及車輛進出公司的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一、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員工之外的所有進出公司的外來人員及車輛;(細則中第四條為公司員工制定)。
二、職責:
安保科是公司門衛的管理部門,直接對外來人員及車輛進出公司進行管理。
三、細則:
1、對於進入公司的外來人員及車輛,必須持有效證件到門衛處登記。(上級領導、其它兄弟單位領導、客戶、口頭問詢即可)。
2、嚴格執行公司物資管理規定,任何物資進出公司大門,均應進行檢查,特殊物資應在門衛登記,未經登記的物資,門衛人員不予放行;凡進出公司的車輛及貨物必須持有安保科長簽發的有效證明(如放行條),經核對無誤後方可放行,否則不予放行。安保科長因事不在公司,則需致電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同意後方可放行,同時做好登記。
3、門衛負責管理進入公司內的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停放秩序。任何人及車輛不準攜帶危險品進入公司,絕不允許外來人員及車輛進入生產區域,特殊工作需要的,需報請領導同意後,由接待人員陪同方可。
公司出入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為維護公司安全,規範人員、車輛、物品出入的管理,特訂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範圍:人員、車輛、物品出入廠門時,應遵守本規定,由門衛負責管理。
第二章人員出入管理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出入廠門時應遵循以下規定:
(一)上下班應穿著制服,出入廠門必須打卡。
(二)部門經理或副經理以上人員,及因工作需要經常出入廠人員經批准,可以隨時出入廠(門衛處放置人名清單)。
(三)普通員工上班時間因公外出,須持外出通知單(或出門證)出門。
(四)員工於上班時間請假出廠時,應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後打卡出廠。
(五)廠內住宿人員,在勤務時間外,憑住宿證進出工廠。
第四條其他企業人員出入廠門時應遵循以下規定:
(一)洽公人員須於門衛處出示相關身份證明,辦理入廠登記手續,發給來客出入公司登記單,並聯絡有關單位接待。非經廠單位人員接待,不得任其進入廠區。公事完畢,公司接待人員須在來客出入公司登記單上簽字,由來賓交還門衛處。具體流程詳見行政系統流程管理中的出入公司管理流程。
(二)協作廠商長期派駐工廠人員,憑公司發給之識別證進出工廠。
(三)政府機關、客戶、人民團體或本廠區人員親友如有必要入廠參觀時,由經辦人或申請人填具參觀申請登記單,經核准後通知各有關部門並派員引導參觀。入廠時門衛應在參觀申請登記單簽註入廠時間,參觀完畢出廠時簽註出廠時間。
(四)本公司部門經理或副經理以上人員陪同賓客參觀,事前可免辦申請手續,但應於當日內補填參觀申請登記單,由門衛簽註入出廠時間。
(五)參觀時間以日常上班時間為限,若遇到休假日,須事先來函核准或經當日值班負責人核准。
第五條公司員工親屬或朋友來訪,門衛應要求其出示相關身份證件,並負責聯絡該員工進行接待。
第三章車輛出入管理
第六條外部廠商車輛出入廠門時應遵循以下規定:
(一)交貨車輛應填寫車輛出入證,並註明車號、隨車人數、裝運品名、事由、入廠範圍等事項,經門衛查對簽註時間後入廠。卸貨後空車出廠,車輛出入證須經洽辦人簽章,並於出廠時交還門衛。
(二)提運本公司各種貨品車輛,入廠時須填寫車輛出入證,經門衛查對簽註時間後入廠。裝貨出廠時,須交還經洽辦人簽章的車輛出入證並出示送貨單或物品出門證等證明,經門衛審查後出廠。
(三)非運貨車輛入廠必須在門衛處領取停車證,憑此證在廠區內指定區域行車、泊車,車輛出廠時必須返還停車證,否則,不允許出廠。
第七條本公司車輛出入廠門時憑車輛出入證不需進行登記,但裝運各種貨品出廠時,也應出示送貨單或物品出門證等證明,並經門衛審查後出廠。
第八條本公司員工的腳踏車不得進入廠門,全部停放在公司門外的車庫中。公司內部使用的腳踏車一般情況下不得出廠門,僅限公司廠區內使用。對於在廠區內住宿的外地員工,經部門相應主管批准後可以將公司腳踏車騎出廠外,但必須進行登記,腳踏車如果在廠區外發生故障,由該員工負責修理費用。
第九條公司內部使用的腳踏車不可騎入車間,只能在規定區域存放,以免發生安全事故。
第四章物品出入管理
第十條一般情況下,物品出廠均應憑核准的送貨單、出門證等證明經門衛核對無誤後放行。放行物品的分類(如材物料、半成品、成品、用品、資產、廢料、機械裝置等)及授權核准人員由公司相關部門制訂列表送門衛執行。
第十一條各協作廠商交貨時所隨帶他家廠商物品的運出,在進廠時先由保安人員查驗登記,於離廠時再經保安人員依原登記查對符合後才可放行。其他有關物品出入的管理參見保安人員執勤準則。
第五章附則
第十二條出入廠管理如有異常情形,門衛應即填報異常情況報告單(見附件),報告相關主管領導。
第十三條本準則如有未盡事宜,可隨時以命令補充或修正。
第十四條本準則由安保部制訂並負責解釋,經分管副總稽核,總經理批准後自發布之日起實施,修改時亦同。
第十五條本辦法實施之日起,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自行終止。
值班門衛意見:xxxxx簽名:xxx時間:20xx年xx月xx日
安保部負責人意見:xxxxx簽名:xxx時間:20xx年xx月xx日
分管領導意見(必要時):xxxx簽名:xxx時間:20xx年xx月xx日
公司出入管理制度4
一、目的
為確保公司的人身、財產安全、出入廠人員、車輛物品等管理有序。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所有進出廠人員、車輛及物品。
三、職責
1、所有人員及車輛按本制度執行。
2、門衛值班人員按本制度監督檢查和管理。
四、工作內容
1、人員出入管理
員工上班時間因公外出辦事,必須寫明事由,返回後在門衛處核籤返回時間,如不能返回時寫明理由,方可離開。
2、就餐時間含在工作時間內的非管理人員除上下班時間出入外,嚴禁出入大門,確因有事,門衛人員必須和部門領導取得聯絡,方可出入,門衛嚴格監督檢查,如無證明,不允許出入大門。
3、員工醉酒者一律禁止入廠。
五、車輛出入管理
1、送貨車輛憑送貨單等憑證進入廠內,需要時過磅稱量,然後聽從門衛或保管員指揮在指定位置等待卸貨,非本公司貨物進廠時在門衛處登記以便離開時方便清點,確認。
2、拉運糠醛的車輛一律憑裝車單在指定位置放停,所裝重量不得大於車輛行駛證規定的運輸重量。
3、外來人員或車輛出廠,經檢查無攜帶物資,即可放行,但應進行登記。如有物資攜帶出廠,應辦理物資出門證,否則門衛不予放行。
4、上班前與下班後,非加班工作人員不得在廠內逗留。
5、倒班生產工人可按倒班規定時間提前30分鐘入廠,交班後30分鐘內離廠。
6、非工作時間入廠要經車間主任同意,否則門衛不予放行。
7、非工作原因找人不得入廠,由門衛電話通知。(包括本廠人員)。外來辦事人員或車輛入廠是要經相關部門或人員同意,並進行登記後方可進入,否則不予放行。
8、任何部門人員,車輛出入工廠必須無條件接受門衛的檢查與指揮,否則公司將對當事人予以嚴肅處理。
公司出入管理制度5
1、感應門體兩側一米範圍內嚴禁帶卡人員行走。
2、員工需攜帶本人的門禁卡從通道出入,保持正常速度,出入時禁止並排行走。
3、出入門禁時如果出現報警或讀卡資訊和讀卡狀態與實際不符時必須立即退出門禁通道40釐米外重新透過,否則罰款500元每人次(以前後攝像頭抓拍照片為依據)。
4、門禁卡需與感應區保持同一水平線,員工要根據個人身高佩戴將卡片調整於感應區位置(感應區域為右下側和左上側)。
5、門禁卡要注意保護,不要隨意彎折,不得與其他卡片(如銀行卡、公交卡、飯卡等)或香菸等錫箔紙包裝物以及手機、收音機等遮蔽干擾物放在一起。
6、提高安全防範意識,自覺維護安全,禁止將本人的門禁卡借給其他人使用,同時應及時勸阻其他人借卡進門或破壞門禁設施等有損安全的行為。工程標準法規7、門禁卡丟失或損壞應及時到安質部辦理掛失登記並及時補卡按規定需繳納補卡費用20元。
8、員工辦理辭退前,須將門禁卡交回安質部後方可辦理辭退手續。
9、門禁系統24小時執行,營銷管理表格大全(最新精編)(49個doc)須保證裝置清潔,線路不受損壞,在使用過程中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公司出入管理制度6
為加強安全保衛,保持正常辦公秩序,制定以下門禁管理規定,望各部門及全體員工認真執行。
1、員工出入一律憑上崗證,上下班騎摩托車、腳踏車人員一律下車進入廠區。
2、外來客人辦事一律在門衛登記,保安與辦公室或有關人員聯絡,指引客人去向,對拒絕登記的客人,要積極的解釋,爭取配合。對無理取鬧的交民警辦公室處理。
3、涉及到有關領導和客戶參觀,請有關部門提前通知警衛室,派有關人員提前登記在大門口迎接。
4、公司物資出門一律憑辦公室開具的出門票,門衛保安要驗票、對物、見數,確認無誤後方可放行。材料出門必須由供應部門開具出門證明,裝置出門必須由裝置主管部門開具出門證明,後勤辦公用品、雜物等必須由辦公室開具出門證明,臨時物品出門由公司主管領導簽字,然後統一到辦公室換正式出門票。
5、公司機動車同時執行此辦法或有關公司規定。計程車不得進入廠區。每天8:00前,17:00以後,節假日,除公司必要車輛外,其它車輛不得出入,特殊情況需經保衛部或值班領導批准。
6、保安人員值勤規定應嚴格按《公司保安人員執勤規定》和上級保衛部門規定執行。
7、公司廣大員工要自覺遵守此管理規定,支援保安人員工作,違者進行嚴肅處理。
公司出入管理制度7
為了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維護公司財物和員工的人身財產安全,事業發展,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外來人員因公需進入公司,門衛詢問事由,必要時應查驗證件,電話通知接洽部門,經接洽部門或相關人員同意後,保安給來訪者指出接洽部位置和車輛停放位置。如接洽部門或相關人員不在或有其他原因不願接見的,保安應委婉拒絕。
第二條:公司大門放行時間:6:30—21:30,其他時間保安有權不予通行(加班、倒班可視情延長出入大門的時間)員工嚴禁爬越圍牆進出,違者罰款200元並開除處理。宿舍門放行時間:早上6:30—8:30,中午11:40—13:30,晚上:17:30—23:20。
第三條:晚上外出人員於23:20前回宿舍、節假日00:00前回公司。宿舍鐵門除特殊情況才可開啟,原則上常關閉。
第四條:被公司開除及離職人員,保安應憑行政部核准後的《離職人員申請單》給予放行,並嚴格檢查其行李及物品,嚴禁攜帶任何具有本公司標誌的物品出公司。
第五條:公司員工拿生活用品出宿舍,需作例行檢查,方可放行。
第六條:公司各種物品均需憑相應出門單據放行:
1、成品出貨憑成品倉簽發的出貨單;
2、外加工憑半成品倉庫外加工單;
3、原物料需退換貨時,憑物料倉庫簽發的退貨單放行。保安人員依相應單據,物品和數量核對無誤時方可放行。保安人員對出門證單據分類夾放,每天8:30以前將前一天出門單據送交行政部。
第七條:供應商來公司送貨時,由保安通知收貨部門後,方可放行進入公司。
第八條:快遞公司送的物品、信函、檔案等應由保安代收發,如需付相關快遞費用時及時通知對應人員簽收,保安應做好收、發工作,並登記。
第九條:外來車輛所攜帶物件有疑問時,應及時報告行政人員並加以確認。
第十條:摩托車出公司時保安人員應要求:其本人開啟坐箱及工具箱進行檢查,如有手提袋者需一併檢查。
第十一條:來訪者辦事完畢,需由接洽部門人員送至公司大門,如有特殊情況未有人員送至大門者,保安應打電話詢問接洽部門溝通後方可放行。
第十二條:下列外來人員嚴禁進入公司大門:
1、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品的人員。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員。
3、推銷產品及收購廢品的人員。
4、非洽談公務人員,或是洽談公務但被訪人員拒絕者。
5、來訪人員報不清受訪部門及受訪人者。
6、來訪人員不能出示有效證件者。
第十三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公司員工嚴禁離開公司:
1、員工出公司或宿舍攜帶公司物品無放行單據者。
2、員工攜帶物品有放行單據,但物單不符者。
第十四條:非計件員工進入公司後,按照要求在保安室外打指紋卡。如打手紋卡有異常需真實手工登記上班時間或下班時間,由公司副總以上人員核准生效。
第十五條:車間員工嚴禁帶手提包、揹包及零食進入車間。第十六條:上班時間,車間上班的人員原則上嚴禁接訪客人,若有特殊情況,需向保安說明情況,行政主管同意後在公司會議室會客。未經行政主管同意嚴禁將面試人員帶入車間參觀。車間員工有攜帶公司物品離開車間時,須有公司副總以上籤發的放行條:,否則保安有權限制止其外出。
第十七條:外來人員未經公司總經理同意和接待部門人員陪同嚴禁進入車間,進入車間者保安和車間工作人員應以阻止。
第十八條:如果公司製造部沒安排上班,各車間門需落鎖,節假日及上班以外時間,關閉窗戶及電源,員工如需進入車間,需經公司副總以上人員同意後方可進入,離開時需及時鎖門。
第十九條:公司員工進入公司嚴禁穿拖鞋、短褲、衣帽不整,女生嚴禁穿超短裙。
第二十條:所有車輛進入公司後均應在指定地點停放,摩托車、電動車、腳踏車出入廠門時,必須下車推行。
第二十一條:嚴禁出公司的車輛:
1、外來車輛出公司時拒絕檢查者。
2、貨物出公司無出門單據或所裝貨物與單據不符合者。
第二十二條:檢查時應注意的事項:
1、不可觸及人身。
2、檢查時態度要謙和有禮,避免引起被檢查人的誤會與反感,必要時婉言說明,並請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