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員工積分管理制度(通用5篇)
企業員工積分管理制度(通用5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企業員工積分管理制度(通用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企業員工積分管理制度1
一、目的
為提高員工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提高對優秀員工高質量服務工作的認同度;促進員工思想及業務素質的提高;增強員工的自覺服務意識;以利於開展良性競爭;提升部門整體服務質量。根據廠規以及員工日常服務行為規範,特制定本公司員工積分激勵方案。
二、範圍
適用於廣州市XX閥門有限公司全體員工
三、職責
部門各崗位進行相應的加減分操作,行政部實行監督修正權。
四、實施細則
採用積分制,面向各部門崗位,針對崗位的工作職責和工作規範、操作難易程度、環境因素、物料機器因素等進行積分考評制度。考核辦法則依據公司所制定的《廠規廠紀》和各類《管理制度》為準繩,對沒有違返以上條例的員工保留其分值進行每月累計,對違返上述條例的員工則扣除相應的分值後再進行累計。
1、每月每人設100分積分,按照積分組成得分項月底進行評分。
2、每三個月為一個計分週期,在一個計分週期內的平均積分低於210分員工將不會得到公司員工大會抽獎獎勵名額,連續四個計分週期位於全公司積分最高員工將會得到公司的年終獎勵。
3、積分總分計算方式:員工積分根據其工作的狀況長期有效,員工的積分與以下幾個方面掛鉤:
①月度獎項:“優秀員工”和“業務能手”獎。
優秀員工(3名,現金獎200元):每月積最高積分的員工,如超3名,由企管人員進行評選。
業務能手(3名,現金獎100元):每月積分個人“能”“績”兩項得滿分者,如超3名,由部門主管進行評選。
②季度獎項:“先進團隊”和“先進個人”獎。
先進團隊(1名,現金獎500元):一個計分週期最高積分的團隊(取團隊中員工的最高分和最低分總和),如超1名,由企管人員進行評選。
先進個人(3名,現金獎500元):一個計分週期各崗位最高積分的員工,如超1名,由企管人員進行評選。
③年終獎金分配:“全能團隊”、“全能個人”和“全勤獎”。
全能團隊(1名,現金獎2000元):連續四個計分週期評選為“先進團隊”。
全能個人(3名,現金獎1000元):連續四個計分週期最高積分的員工。
全勤獎(多名,現金獎500元):全年無遲到早退現象,無事病假的員工。
④崗位出聘任:全能個人獎員工提升為主管助理“班長”,協助主管日常管理工作。
⑤教育培訓:公司組織外部和內部各類培訓。
⑥員工大會和旅遊活動:公司組織各類抽獎活動和旅遊。
4、積分終止情況:
①員工主動提出辭職扣去本年度50%的積分後終止,不享受其它福利待遇。
②員工因為重大工作失誤,或者違反公司相關制度規定被辭退的扣去本年度全部積分,不享受積分相關的一切福利待遇。
五、積分組成
1、本積分考核的內容主要是從個人德、勤、能、績四個方面評分,總積分100分。其中:
①“德”主要是指敬業精神、事業心和責任感及道德行業規範等。(25分)
工作自主性:能積極主動的安排和完成自我職責內工作事項,並予以果斷處理。(5分)
工作自律性:能夠嚴格依照公司制度和工作計劃進行自我約束,併合理的運用和執行職權,嚴格進行自我控制無有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為。(5分)
工作責任感:能夠堅守崗位職責,並以完成工作要求為己任。(5分)
合作意識:具有團隊精神,能夠積極配合和協調跨部門和崗位的工作需求。(5分)
客戶誠信度:對外部客戶誠信守信;對內部客戶(工作下一工序和需協調配合的部門及人員)問題能夠得到及時給予辦理和處理。(5分)
②“勤”主要是指工作態度,是主動型還是被動型,工作積極性等。(15分)
遵章守紀執行:能夠嚴格執行公司《廠規廠紀》和各類《管理制度》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行為規範。
考勤:能夠保持按當月應出勤天數工作,無遲到早退現象。(3分)
辦公成本控制:能夠對日常辦公所需的辦公用品或損耗品進行節約,控制現象。(3分)
工作區域的清潔保持:能夠使日常職責範圍內的辦公區域產品或物品擺放整齊,持續保持乾淨整潔。(3分)
公司禮儀行為執行:對公司內部或對外接待的行為禮儀進行良好的執行。(3分)
③“能”主要是指技術能力,完成任務的效率,完成任務的質量、出差錯率的高低等。(20分)
業務知識熟練程度:能夠充分掌握並運用本崗位要求和業務知識。(4分)
業務創新能力:能夠突破固有工作局面,尋求新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對原工作水平和工作模式進行提升。(4分)
工作協調及問題解決能力:能夠積極組織和配合各部門、各崗位人員以解決問題,並完成工作任務;能夠充分利用自身能力和資源及時圓滿完成職責許可權範圍的工作任務。(4分)
安全事故控制:能夠精準的把握業務操作的規範標準,嚴格的依照標準執行控制,確保安全事故為零。(4分)
執行力:對上級的工作指令能夠準確、迅速的做出反應並實施。(4分)
④“績”主要是指工作成果。有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量的多少,能否開展創造性的工作等。(40分)
工作成果:具體完成的工作事宜及結果體現。(8分)
計劃實施程度:對月度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及實施進度的控制。(8分)
工作效率:能夠迅速、準確的完成工作事項。(8分)
工作失誤:對工作的決策、執行產生偏差,導致工作不能完成或其他後果。(8分)
相關部門滿意度:能夠獲得對外、對內等工作關聯部門的好評(口頭表揚)。(8分)
2、特殊扣罰積分:3-50分(根據特殊情況設扣分值,重疊的不累計積分,只計算最高的分數)
一般違紀:根據《廠規廠紀》和各類《管理制度》,罰款金額≤30元,視為一般違紀,按照德、勤、能、績各小項得分進行扣分。
重要違紀:根據《廠規廠紀》和各類《管理制度》,30<罰款金額≤100元,視為重要違紀,按照德、勤、能、績各大項得分進行扣分。
嚴重違紀:根據《廠規廠紀》和各類《管理制度》,罰款金額>100元以上,視為嚴重違紀,直接扣50分。
為增加積分弄虛作假,除扣除所獎積分外,再扣罰所獎積分的兩倍。
3、特殊貢獻積分:2-100分(根據特殊情況設加分值,重疊的不累計積分,只計算最高的分數)凡在我公司工作滿一年積分2分,滿兩年為4分,以此類推。(備註:員工辭職又復職的,
原工齡取消,按照新入職時間從新計算工齡,積分按新入職時間計加。)節省勞動工時,提前完成任務的,加20分。改進生產工藝,為公司節省財產的,加40分。提供合理化建議,並被公司採納的,加50分。提供銷售渠道,增加了產品銷量,加60分。
設計一項重大的技術革新專案,為企業減少了裝置設資,加80分。因工作出色或其它原因受到部門內部書面表揚,加20分。因協同配合出色或其它原因受到其它部門書面表揚,加30分。
因工作出色或其它原因受到全公司公開表揚,加40分。
因見義勇為或其它原因受到外部機構或個人電話、電郵等表揚,加100分。
六、積分獎勵和扣罰流程
首先:個人、同事、上級、外部機構和個人出提獎罰議案;
再次:被獎罰人的直接上級向行政部提出意見;
再次:行政部核實相關條件是否符合;
最後,行政部落實執行。
企業員工積分管理制度2
一、目的
為了促進和全方位調動公司員工工作積極性和自覺性,激勵人的主觀能動性,增加制度的執行力,滿足員工的精神追求,加速形成積極健康的企業文化,保證公司實現業務目標,特制定本制度。
積分考評,是透過記錄員工在企業中各類積極向上的努力和表現,將員工成長與企業發展緊密聯絡在一起,在提高員工工作樂趣的同時,使企業對員工的評價標準化、精確化、客觀化。按照評分規則評分後進行定期彙總,得出每位員工的總體得分。員工積分是崗位調整、晉升、評選先進、各類榮譽、福利待遇等獎勵措施的重要依據。
二、實施範圍
公司全體員工
三、職責:
人事行政部進行相應的加減分操作,總經辦實行監督修正權。
四、實施細則:
1、每人每月基礎積分為100分,根據工作的具體表現情況,給予加減分。
2、本制度的考核內容包括:員工在工作的表現,包括其出勤情況、績效考核、客戶服務、客戶關係處理、營銷技巧、團隊配合、自我學習、義務活動、活動參與等。
3、積分總分計算方式:員工積分根據其工作的狀況長期有效,員工的積分與以下幾個方面掛鉤:
(1)年終獎金考核係數
(2)崗位調動、晉升
(3)年度薪資的調整
(4)最佳員工的評選
(5)積分相對應的獎勵、獎品
(6)其他積分相對應的福利待遇
4、積分無效或終止情況:
(1)員工主動提出辭職,減去本年度50%的積分後終止,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2)員工因工作失誤導致公司損失的,本年度積分無效,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3)員工因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並記過處分的,本年度積分無效,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4)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國家法律法規被辭退的,減去本年度全部積分,不享受積分相關的一切福利待遇
5、積分增減項
1)加分項
(1)全勤積分:根據每月考勤,員工每月全勤(病假除外)加10分,連續三個月全勤另加50分;每月無遲到早退的加10分;連續三個月無遲到早退另加50分。
(2)績效積分:基礎積分100分,根據每月任務完成率及完成質量,經過績效考核、綜合素養素養多方面評定,在基礎積分上進行加減分操作,並計入總積分。
(3)榮譽積分:根據團隊或員工業績、綜合素養等多方面考核,制定以下獎項,並對應相應的積分獎勵。以下獎項每個部門每季度評定一次。
先進個人獎:透過績效考核和綜合評定,優秀者獲得先進個人獎,個人一次性加100分。
最佳進步獎:透過績效考核和綜合評定,提升或進步較大者獲得最佳進步獎,個人一次性加100分。
伯樂獎:為公司推薦人才並被公司錄用的,推薦人一次性加100分。被推薦人透過試用期考核,並評定為優秀人才的,推薦人再次獲得200分積分。
傑出貢獻獎:為公司做出傑出貢獻的,綜合評定優秀者獲得傑出貢獻獎,並一次性獎勵200積分。
傑出導師獎:新員工入職後,其指導帶教人員一次性獲得積分50分;三個月後經評定新員工表現優秀者,其指導人員獲傑出導師獎,並獲得100積分。
新人王獎:進入公司的新員工在三個月內均完成崗位績效考核,並表現優異的,獲得新人王獎,一次性獎勵100分。
(4)其他積分加分項:
書面提出合理化建議的,加10分;建議被採納併產生積極成效的,經評定加50-100分;
積極自我學習和深造,並考取與工作相關證書的,獲得積分50分;
工作積極主動,並受到部門主管、客戶口頭表揚的,每次加10分;
發現並及時糾正、彌補同事工作失誤的,每次獎勵10分;
其他值得激勵的行為,經評定後給予相應的積分獎勵。
2)減分項
(1)考勤:
遲到或早退5-10分鐘的,每次減5分;遲到或早退11-30分鐘的,每次減10分;
每月遲到、早退累計3次以上的,減20分;5次以上的減50分,且當月無評獎資格;
無故曠工一天,每次減50分;
代人考勤的雙方當事人,每次減50分;
(2)工作紀律:
參加會議遲到早退的,每次減5分;
不參加公司或部門組織的活動及會議的,每次減15分;
報表不規範書寫或資料有誤的,每次減10分;
提供或傳遞工作資訊失誤、失實的,每次減20分;
無正當理由不服從上級工作安排,不服從工作調配的,每次減10分;
工作期間玩手機、玩遊戲,看與工作無關的網站、長時間接打私人電話的,每次減10分;
工作期間幹私活,睡覺的,每次減20分;
幫助他人隱瞞違規違紀行為的,每次減30分;
損壞公司財物的,視損壞價值減10-50分;
因工作、服務態度,導致同事、客戶、供應商投訴的,每次減20分;
對客戶投訴未能及時妥善解決,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嚴重後果者,每次減100分;
因過失洩露公司機密,每次減50分;
其它工作表現不佳,根據實際情況,由主管負責酌情減分。
員工可以直接向主管或人事行政部報告違紀行為。各部門主管對上述過失行為進行監督管理,對違紀情況做出處理決定。總經理及人事行政部發現違紀行為可以直接進行減分,同時對受處罰員工的直接主管按管理不力論處,處以與受罰員工相同減分,凡主管對違紀員工包庇、開脫的,處以受罰員工兩倍減分。
6、減分項根據情節嚴重,按公司規定將予書面警告或記過處分,並予以公告,情節嚴重者可予以辭退處理,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7、員工申訴
認為公司減分不當或有過失之員工,可以在接到減分通知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準備相應的申訴材料向人事行政部提起申訴,在接受申訴期間,員工可以暫緩實施減分及處罰。
8、對本制度未涉及的情況,各部門主管報人事行政部,由總經理辦公會議討論決定獎懲方案。
9、連續三個月得分倒數前三名的員工,公司對其進行檢查,予以處理(包括嚴重警告、停薪留職、辭退等)
10、積分的執行
(1)透過員工的表現,各部門主管先進行溝通,然後由人事行政部對員工進行相應有的加減分操作。
(2)無論加分或減分,人事行政部均需告之員工,並給其遞交加分卡或減分卡。
(3)人事行政部月底整理加減分的狀況並計算出本月內員工的積分結果並公示。
五、積分獎勵:
1、積分排名獎
每月對積分前三名通報表揚,並分別給予對應獎品,每季度積分累計前三名進行通報表揚,並分別給予對應獎品,每年度前三名直接評為先進個人並分別給予對應獎品。獲獎後不影響積分。
2、積分兌換
(1)員工積分於每年底清零,不累計至次年。
(2)員工積分每半年度可兌換一次,根據積分值,可按需要兌換相應獎品。兌換獎品後扣減可用積分值,但不影響積分累計、積分排名。
六、其他
1、本制度自20XX年X月X日起實施。
2、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人事行政部。
企業員工積分管理制度3
第一部分:固定積分
(一)學歷
獎分方式:根據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的公司員工個人學歷證明為準進行獎分。
獎分方法:分為研究生、本科、大專、中專(或高中)四個等級(中專以下學歷不加分),每月固定獎100分、80分、60分、40分。
(二)職稱
獎分方式:根據公司人力資源中心備案的公司員工個人職稱證明為準進行獎分。
獎分方法:分為特高、高階、中級、初級四個等級,每月固定獎100分、80分、60分、40分。
(三)職務
獎分方式:根據公司人力資源中心認可職務為準進行獎分。
獎分方法:分為副總級、總監級、經理級、主管級、員級五個等級,每月固定獎80分、60分、40分、30分、20分。
(四)技能
獎分方式:在公司員工個人申報的基礎上,由公司各部門提供《部門員工技能等級確定結果》,同時副總、總監一併簽字認可。
獎分方法:分為優、良、中、差四個等級,每月固定獎40分、30分、20分、10分。
(五)工齡
獎分方式:根據公司人力中心備案的入職年限為依據。
獎分方法:入職滿一年,獎20分;滿二年,獎30分,依此累推,每滿一年加10分。
(六)特長
獎分方式:在公司員工個人申報的基礎上,由公司積分制管理領導組共同確定進行獎分(超出工作崗位本身後的特長)。
獎分方法:每項特長認可後獎30分(無特長的員工不獎分)。
第二部分:平時積分
(一)與員工做事掛鉤
1.責任心強、任勞任怨,竭盡所能完成工作任務獎50分,反之扣20分。
2.服從工作安排、積極、勤勉、誠懇,能自動自發地工作,起表率作用、工作精神面貌樂觀、進取心強,符合一項獎50分,反之扣20分。
3.遵守職業道德與操守,注重個人形象、言行、舉止,維護公司形象獎50分,反之扣20分。
4、對主辦業務有重大革新,並提出具體方案,經實行確有成效者;研究改善施工工藝及產品標準,被公司採納且節約成本在10萬以上者,有特殊功效者每一項技術創新和每掌握一項新技術,獎500分(符合一項)。
5、員工提出合理化的建議部門領導認可者;或提供有價值的資訊得到公司採納的,獎200分(符合一項)。
6、本公司員工為公司找人才,挖人才,根據人才優秀與否的情況,獎1000分-200分(副總級、總監級、經理級、主管級、員級五個等級)。
7、適時消滅意外事件或重大事故,使公司免遭嚴重損害者;對於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權益的事情,能事先揭發、制止者獎2000分。
8、領導幹部積極主動培養下屬,為下屬設定職業生涯規劃,並使其得到進步者,獎300分。
9、員工在完成分內工作任務後,能幫助其他員工完成工作任務的,獎50分。涉及借調人員時,配合的工作部門中的所有人都可以獎10分,另外借調過來的工作人員每人可獎積分50分。
10、當月嚴格遵守上下班簽到制度獎50分,遲到、早退一次扣2分-10分,未經批准擅自缺勤離崗者扣10分。
11、員工帶病堅持工作,發現一次獎30分。
12、無顧缺席公司召開的各類會議,發現一次扣30分。
13、每天能認真打掃衛生,隨時保持辦公環境及辦公桌面,獎10分,反之發現一次扣10分。
14、上班時間上網聊天、看電影、聽音樂、打遊戲、下載、瀏覽、安裝與工作無關的內容,利用公司網路群發與工作無關郵件的,扣20分,主動做思想工作的,獎20分。
15、工作時間嚴守工作崗位,專心工作、不串崗、不閒聊的獎20分,反之發現一次扣10分。
16、其他違反本公司各規章制度,應根據實際情況扣20分至200分,但流程制度執行的好,應根據實際情況扣20分至200分
17、未計入以上範圍者,可根據情況而定,獎扣分應合理。
(二)與員工做人掛鉤
1、不服從領導的指揮調遣,利用工作時間,擅自在外兼職者、洩漏公司機密,捏造謠言或釀成意外災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發現一次扣2000分。
2、養成好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在室內抽菸,不丟紙屑、果皮、菸頭,雜物,不亂塗、亂畫,發現一次扣20分。
3、員工做好人好事、拾金不昧,被公司知曉者;給災區捐款、獻愛心等,符合一項獎50分。
4、員工之間發現吵架、罵人、打架等不良行為者,發現一次扣2000分。
5、員工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培訓、活動,凡參加的員工,每次都可得到50分的積分獎分,同時做到第一排和第二排的員工額外得到20分的積分,但屬於最後一排者扣15分。積極參加的、培訓合格的、得到名次的、組織參與的還有額外加分(加分範圍在20分-200分)。
6、凡積極參與每月《企業文化管理辦法》和《企業宣傳管理辦法》會議的,報名、參加、策劃活動、組織、節目演出都可根據情況得到50分-500分的獎分。
7、未計入此上範圍者,可根據情況而定,獎扣分應合理。
第三部分:實施指導細則
1、所有員工的福利待遇兌現都統一按照積分制管理工作細則進行,公司董事長、總裁、總經理對公司所有員工享有獎扣分權利,但本人不參與積分制管理。副總、總監及經理對自己所轄部門的員工享有獎扣分權利,其最高上下限±分。
2、如遇情況重大、獎扣分值需超出許可權的,可向公司積分制管理領導組提出申請,但不能超出上一級的獎扣分值。
3、《獎扣分通知單》必須由兩人以上簽字,且至少一人為公司領導級,方可生效。
4、扣分預熱:給大家緩衝,第一次提醒不扣分;第二次警告,但還是不扣分,第三次再開始扣分。
5、本公司員工的積分初步將實行一週一彙總、一週一排名、一週一公示(待執行成熟後,按月彙總、排名、公示)。具體公示渠道為雲博和宣傳欄等。人力中心每月舉辦“積分”會議公示積分排名涉及待遇兌現時進行待遇兌現等。
6、每月可經組長提議,以專項檢查為主,進行獎扣分,獎扣分標準可參照上述標準或另行設定,但分值應合理、平衡。
7、本細則從釋出之日起執行。
企業員工積分管理制度4
1、目的
1.1為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主動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進一步強化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細化落實全員安全責任,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增強員工參與安全管理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更有效的預防安全事故,更有效保障公司各階段安全目標達成,促進公司安全、穩定發展。公司安委會結合公司各部目前實際情況,特制定《員工安全生產積分管理制度》。
2、適用範圍
2.1本制度適用公司全體員工
2.2公司安委會建立全員安全積分卡,對公司員工的基本情況進行備案,建立個人安全積分檔案,積分情況將與員工月度工資、年度安全獎考核掛鉤,並作為人事任免、業績考評、評先評優的依據。
3、職責許可權
3.1安環組負責統籌監督公司“積分制”考核工作,並負責對考核爭議專案的最終裁決;
3.2管理部負責“積分制”涉及部門與個人規定獎懲內容的具體執行;
3.3安環組負責實施安全“積分制”考核,並協助和監督相關部門落實獎懲;
3.4各部門應積極配合監管機構對本辦法的執行。
4、具體工作內容
4.1安全積分制考核由安委員統籌,並由安環組每月統計與彙總後提交管理部進行審議,確認無誤報公司領導批准後通報全司。
4.2設立安全紅線預警,主動控制安全管理預防,凡積分低於-1分的員工將組織培訓並作為重點監測物件。
4.3安全積分考核週期以年為單位進行,並實行月積分,年度總評的方式進行考核,年度積分考核結束後,所得分值將歸零後重新積分,每個獨立積分考核週期結束後由公司安環組根據實際情況,相應調整積分內容和標準。
5、積分標準
5.1.見附件表格《安全積分及獎懲記錄對照表》;
5.2以下八類潛在“不安全行為”(簡稱“八不準”)公司將重點對其進行整治,違反人員除了按公司獎懲制度處罰外,另將額外扣除該員工個人積分,每項5分;
5.2.1廠區內非吸菸區吸菸;
5.2.2非特殊工種或特種作業人員擅自操作特種裝置或作業;
5.2.3違規存放、使用危險化學品;
5.2.4擅自拆除、封堵、停用安全裝置或冒險操作故障裝置設施;
5.2.5未經培訓合格或授權,擅自操作非本崗位裝置設施及進入危險區域;
5.2.6未經許可擅自進行動火、臨時用電等危險作業;
5.2.7違規丟棄或傾倒廢棄化學溶劑及物品;
5.2.8擅自挪動、使用及故意破壞公司消防器材設施。
6、獎懲措施
6.1員工安全建議所得積分立即計入員工安全檔案,獎金於次月工資中發放。
6.2員工個人安全積分將一併納入年終績效評定,年度考核評優評先時將計入加分項。
6.3年度考核週期結束後,對於積分排名第一的員工頒發“安全生產衛士”證書,並給予現金獎勵。
6.4凡員工違反安全巡查專案,扣除當月績效20元/條;其直接部門主管負管理責任,扣除當月績效20元/條。
6.5凡員工發生任何安全事故造成工傷,其直接部門主管負管理責任,並受工傷人數扣除當月績效200元/人。
7、相關事項補充說明
7.1積分專案涉及員工個人隱私或保密內容時,經安環組領導審批,可不予公佈具體加分內容或人員姓名,直接標註加分分值即可;
7.2由於預期取得政府社保部門傷殘鑑定結論時間較長,故事故發生後將由安環組依據國家《工傷事故傷殘等級鑑定標準》進行評估判定;
7.3考核週期內,積分人員因人事及歸屬發生變動,個人積分不變。
企業員工積分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公司為促進管理績效,提高全員工作士氣,並使其所依據及遵循,特制訂此員工管理制度,員工在公司服務期間均應遵行。
第二條本員工管理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全體員工,包含外聘、聘任、兼職、調任、臨時員工及非正式職員。
第三條凡公司之所屬全體員工,必須共同遵守本員工管理制度所制定之任何事項及條文內容,若有未規定之事項,另行通知,並增列於本公司章程修正案中。
第四條本公司在全年度的營業方式和生活作息皆與淡旺季有關,
第五條本員工管理制度若與部門制度有相沖突條例者,一切仍以本員工管理制度為,但若遇特殊案例,可由總經理研議並公告通過後裁定。
第六條凡新人到職或表現較差之員工,此管理制度為必學制度。
第二章《新員工告知書》
第一條入職
1、新員工(以下簡稱乙方)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滿,如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延長試用期限或解除勞動協議;如乙方業績突出並對甲方有重大貢獻,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酌情提前結束試用;公司在試用期內給您發放試用期工資。入職後雙方簽署勞動用工協議及相關協議,雙方應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2、面試通過後,入職時須提供一寸彩照2張、身份證、學歷證。
3、因新入職員工對甲方情況、環境和操作不瞭解,包括甲方對乙方的個人情況和操守等不瞭解,為了給雙方有一個充分的認識過程,所有新進員工均有試工期,試工期為7天。試工期內如任何一方認為不合適可以隨時離職,乙方不需要給甲方培訓金;甲方不需要支付給乙方工資和不享受公司所有福利待遇。試工期通過後,期間考勤計入當月出勤,享受本崗位試用期待遇。
4、乙方自進入公司之日起,須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根據乙方實際情況和工作安排乙方的崗位,乙方必須服從崗位分配,不服從分配者,甲方將視情況給予經濟處罰、辭退或作其它處理。
第二條辭職、辭退、開除
1、辭職程式:
1)乙方因故辭職時,首先向人力資源部索要《唯一視覺員工離職申請單》,之後應依據《唯一視覺面試,入離職,檔案管理流程》辦理。
2)辭職者向甲方提出辭職申請後,甲方在五個工作日內給予明確答覆。
3)各部門對辭職人員的工作移交要指定交接人,並規定交接時間,原則上要求15個工作日內(試用期人員3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4)試用期員工(已過試工期)需《離職申請單》批准之日起7日後離職;正式員工於《離職申請單》批准之日起30天后方可離職。
5)組長及部門主管等重要崗位人員辭職必須提前3個月做出書面申請。
6)辭職者自申請遞交之日起到工作移交完畢這段時間,均視為出勤,但辭職者須恪盡職守,遵守規定,正常工作,辭職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協議,對甲方造成損失的,根據情節嚴重給予經濟處罰。
7)對無視甲方規定,不辦任何手續就擅離職守,或辭職要求未獲批准就離開公司的,視為違反本協議,甲方扣發乙方一個月工資,同時乙方必須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各種損失。甲方可採取一切必要的手段保護自身的利益,對情節特別惡劣者,甲方保留對其追究法律責任
2、甲方對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辭退:
1)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錄用條件,經考察試用工作能力及效率無明顯提高,仍不合格者;
2)乙方對所承受工作雖無過失但不能勝任者;
3)違反公司各項制度、隱瞞個人真實資料
4)工作責任心不強、工作不求上進者;
5)在甲方以外從事兼職者;
6)一年內記大過三次者;
7)有危害他人健康的傳染疾病者。
8)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違抗命令,不服從領導或擅離職守,情節嚴重者;
10)法律、法規規定可以解除勞動關係的其它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開除:
1)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者;
3)連續曠工達三天或一年累計曠工超過7天者;
4)工作疏忽,貽誤時機,致使甲方蒙受較大損失者;
5)營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賄賂、佣金者;
6)洩露甲方機密者;
7)聚眾罷工怠工,造謠生事,破壞正常的工作和生產秩序者;
8)偷盜同事和甲方財物者;
9)以暴力手段威脅同事者;
10)塗改檔案,偽造票證者;
11)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12)其它違法違紀行為。
4、當辭退/開除的情形出現時,如當事人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按國家及甲方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5、辭退程式:
1)乙方所在部門主管向人力資源部索要《離職申請單》,填妥後交總經理審批,最後交人力資源部;
2人力資源部依《離職申請單》及考勤記錄計算工資呈交總經理審批;
3)財務部於發薪日予以結算工資。
4)被辭退者不按規定辦理工作移交的,甲方有權扣發一個月工資,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將透過行政或法律手段加倍索賠。
6、乙方如被甲方開除,仍須按甲方規定辦理工作移交手續。如拒絕移交或不按規定移交,甲方將扣發一個月工資,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將透過行政或法律手段加倍索賠。
7、被辭退/開除乙方無理取鬧,影響甲方正常生產和工作秩序的,甲方將提請公安機關處理。
第三章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條本公司各部門上班時間如下:
攝影部:上午上班:8:30
化妝部:
化妝師:上午上班:8:00
化妝助理:上午上班:7:50
化妝部每週二上午上班時間9:00
早班:9:00――19:00
中班:10:00――20:00
晚班:11:00――21:00
數碼部:
上班時間:9:00――18:00
網路部:
早班:9:00――18:00
晚班:12:30――22:00
行政部門:
上班時間:9:00――18:00
說明:
1、各部門上班之前應整理儀容儀表(門市部,化妝部,網路部要求帶妝上崗),穿好工服,佩戴工牌。
2、用餐為輪流制,各部門人員不得全體同時用餐,必須保證各崗位有人員在崗,以應付工作需要;
3、個人用餐時間不得超過40分鐘;
4、值班為輪流制,具體人員安排由各部門自行制訂;
第二條正式員工每月可休假4天。臨時員工或試用員工不享受休假之待遇。休假按月計算,不得累積。
第三條打卡屬個人行為負責,任何情況之下,員工彼此間不得代打卡,代打卡者,第一次即重罰人民幣壹百元整,讓人代打卡者第一次即重罰人民幣五十元整,若重犯,立即開除。
第四條員工出勤打卡屬正常作息,非有重要公務不得藉故忘記打卡,凡無故不打卡或上、下班未打卡情況,均視曠工論處。
第五條員工不得遲到與早退,每超出1分鐘遲到者,罰扣人民幣貳元,依次累計,每超出1分鐘早退者,罰扣人民幣貳元,依次累計。
第六條因公司業務及部門之需要而必須加班者,不可藉故拒絕,以服務精神為重,若因此造成嚴重影響公司運作者,扣個人業績點數。
第七條公司不鼓勵加班,若因工作需要而必須加班者,需向總經理報備,否則不予發放加班費。
第八條公司之各項會議無論時間長短,一律不列為加班,必須無條件服從上級安排。
第九條員工因公事外出,須填寫《公出申請表》向相關領導報備,外出期間必須保證通訊工具之暢通,按預計返回時間返回公司。
第十條員工因私外出必須填妥離店登記表,並交接好手頭工作,指明職務代理人後,經公司主管許可後方可外出,外出期間必須保證通訊工具之暢通,且須在設定時間內趕回公司崗位,正常作息。若無法於設定時間內趕回者以遲到論處。若超出設定時間一小時,以請假1天論處。
第十一條員工填妥請假單,經核准後,方可離開公司,但其本身的各項工作,應由職務代理人負責,若發生誤件,差錯或顧客投訴等事宜時,請假者其責難免,按責任處罰。
第十二條私自外出未向主管報告者,半小時內扣薪半日,1小時以上者,則以曠工論處。第十三條凡出勤違規者,一律不核發全勤獎。
第十四條全月無遲到、早退、病假、事假、忘打卡者,發放全勤獎100元整.
第十五條在職員工出勤作息狀況,有任何異常現象時,部門主管與店長應負責考勤記錄。第十六條員工無故不得夜宿或寄宿公司,如需通宵加班,必須經總經理或店長許可。
第十七條因工作需要,必須通宵加班者,須配合當天值班人員,負責公司器材之安全、門戶鎖定、電源開關、水源檢查、上網裝置檢查及職場安全。
第十八條值班人員與通宵加班者不得攜非公司職員進入公司或夜宿公司,違者一經查處,罰款人民幣100元整。
第十九條通宵加班之員工,如第二天未列入休假名單,則第二天必須遵守正常上班考勤制度,按時打卡,違者以曠工論處。
第二十條未經同意,在全體員工已下班後,個人不得藉故返回公司內,值班人員有權拒絕其入內。
第二十一條休假採取“排表輪休”方式,不可排定週六、週日以及節假日休息,一線部門同日休息者不得超過部門全員比例40%,休假以先遞出休假單者優先排列。
第二十二條員工休假必須前一天下班之前遞出申請休假單,並經部門主管同意。公司不接受除書面形式之外的任何方式請假與臨時休假。主管無權同意任何電話、簡訊、口頭等請假方式。
第二十三條部門主管除不可排定週六、週日以及節假日休息。
第二十四條各部門排定休假輪值表,非有重大事由者,不得臨時或任意變動,若不得已有變,事先須向部門主管或店長報備核准後填寫調休單,並安排職務代理人,交接完畢後,方可實施調休。
第二十五條公司正式員工可享受每月4天的休假,如未休假,按日薪資的形式在當月薪資中發放;試用期員工無休假。
第二十六條病假薪資按日薪資扣除;事假按日薪資雙倍扣除;曠工按日薪資3倍扣除。第二十七條任何病假必須出示職業醫生所開具病歷證明,並與假畢24小時內上報公司,若無證明或逾期,不得享受病假待遇,以事假論。若因病重住院或臥床無法行動,公司原則上為其留職,但因公司運作,所空缺之職位公司已及時核補,個人不得有任何異議。
第二十八條輕微病假可商請主管核准,並可轉作休假方式,唯須請職務代理人全權代理,以示負責。
第二十九條一般病假,處偶發特殊病例,送醫院急診,不能行動外,不得臨時未上班請假,否則以事假論處。
第三十條公司正常上班時間內,非有重要事故,不得臨時請假超過2小時以上,否則扣除當日全薪。
第三十一條任何外出請假超過半小時以上者,皆須填寫公出單,並報經主管同意,店長簽字為準。
第三十二條各類考勤憑證(請假條,公出單),皆須註明事由按規範填寫,相關領導簽字,否則行政人事部有權不承認,按曠工論處。
第三十三條一般事假,請於兩天前請妥(急事經上級核准例外),請假時必須填妥請假單及職務代理人簽名,並經上級核准。
第三十四條請假未準而私自休假者,以曠工論處,並取消全月休假之待遇。若由此帶來公司損失,由本人負全責。
第三十五條因當日無單子安排臨休員工,需填寫臨休單,否則按事假論處。
第三十六條公司外聘員工具體考勤管理以和約商定之內容為準。其餘部分按公司管理制度進行。
第三十七條除公司特批外,員工不得在一個月內累積請假超過3天,否則超出天數按曠工論處。
第三十八條停工制度:
第一項若員工消極怠工,工作表現不積極,部門主管有權利讓其員工停工待崗,需向行政人事部報備。
第二項停工期間,員工必須按考勤管理制度正常出勤,當月只享受其基本工資80%,不涉及其個人業績提成.
第三項若停工超過7天,員工仍不思悔改,公司有權將其開除。
第四十一條未有特殊事由,休假不得安排連續兩天以上。
第四十二條公司各項會議均列入考勤範疇,按上班考勤制度執行,不得無故缺席,臨時請假、遲到與早退。若無正當理由無故缺席者,額外罰扣人民幣100元整,並取消全勤獎。第四十三條公司業務培訓亦列入考勤範疇,按上班考勤制度執行,不得無故缺席,臨時請假、遲到與早退。若無正當理由無故缺席者,額外罰扣人民幣100元整,並取消全勤獎。第四十四條為維持團隊的凝聚力和員工的向心力,凡公司整體性活動,如慶生會、公司聚餐、旅遊、聚會等一切團體式活動,全員皆須參與,並列入考勤範疇,不得臨時請假。第四十五條如確因病重不能上班,須在上班時間以前電話通知其上級,得到上級領導批准後,方可請假治療,假畢須填寫補假條與職業醫生之相關證明。
第四十六條公司有權對經常患病之員工安排進行全面身體檢查,以確定其在身理與心理方面是否適合繼續工作。
第四十七條任何員工辦理病事假超過15天者,上月薪資全額停發,待正常上班滿一個月後,統一在次月10日發放薪資時一併發放。
第四章會議制度
公司各項會議採用會議主持人制度。會議期間會議主持人為最高領導,會議主持人負責擬定會議議題、調控會議氛圍、掌握會議時間以及維護會場紀律。各項會議以簡潔明瞭為原則。參與會議人員必須服從會議主持人統一安排。除晨會外所有與會人員必須對所參加會議進行會議記錄。會議主持負責整理會議記錄並交由公司進行存檔。會議議題必須明確,所議各項事宜條理清晰,會議討論結果由具體責任人負責具體實施。
公司會議分固定會議與臨時會議。
固定會議有以下幾種:
一、年終總結大會
參加會議者為公司全體員工,會議主持由董事長主持。時間控制在30分鐘,會議時間為第四季度的季度總結會議時間。會議議題為一年工作總結;公司運營情況;下年度工作思路及獎勵表彰優秀員工。
二、部門例會
由部門內部人員參加,包括
1、門市部例會
參加會議者為部門所有人員。時間控制在15分鐘。會議時間由部門主管根據當天具體工作安排決定。該項例會為每天例會。會議議題為通報主管協調會所做各項決定;顧客意見反饋;部門內部溝通;發現日常工作中出現問題並加以解決。
2、攝影部例會
參加會議者為部門所有人員。時間控制在15分鐘。會議時間由部門主管根據當天具體工作安排決定。該項例會為每天例會。會議議題為通報主管協調會所做各項決定;顧客意見反饋;部門內部溝通;發現日常工作中出現問題並加以解決。
3、化妝部例會
參加會議者為部門所有人員。時間控制在15分鐘。會議時間由部門主管根據當天具體工作安排決定。該項例會為每天例會。會議議題為通報主管協調會所做各項決定;顧客意見反饋;部門內部溝通;發現日常工作中出現問題並加以解決。
4、客服部
參加會議者為部門所有人員。時間控制在15分鐘。會議時間由部門主管根據當天具體工作安排決定。該項例會為每天例會。會議議題為通報主管協調會所做各項決定;顧客意見反饋;部門內部溝通;發現日常工作中出現問題並加以解決。
5、數碼部
參加會議者為部門所有人員。時間控制在15分鐘。會議時間由部門主管根據當天具體工作安排決定。該項例會為每天例會。會議議題為通報主管協調會所做各項決定;顧客意見反饋;部門內部溝通;發現日常工作中出現問題並加以解決。
三、主管協調會
各部門主管參加。主管休假或不在崗時,事先由主管指派該部門責任人參加。
由於工作需要,由部門主管推薦並徵得會議主持,可允許部門部分員工例席會議。會議時間為每週一上午10:00――12:00,因特殊原因可順延。
臨時會議由會議召集人臨時召集相關人員召開,會議由召集人擔任會議主持人。
會議紀律:
1、不得無故缺席固定會議,由於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會議必須會前向當期會議主持請假並徵得同意方可。
2、會議之前必須交接好手頭工作,不得無故打斷會議進度。
3、會議期間必須關閉手機或者把手機調到震動檔。
4、不得無故遲到。由於特殊原因遲到,必須向與會者道歉,說明遲到理由,並徵求會議主持批准方可進入會場參加會議。
5、會議期間不得大聲喧譁,有新議題的提出必須示意主持人請求發言,徵得會議主持同意方可發言。
6、各項會議之主持人必須事先對會議有針對性的有所準備,若無準備,視同工作不負責,罰款50元整。
第五章培訓學習制度
為開發公司的人力資源,提高員工的素質,激發員工潛能提高工作績效,使員工獲得公司發展所需要的知識和技能,從而與公司共同成長.培訓學習模式如下:
部門學習:由各部門自行組織,每週二18:00――20:00,學習內容為各部門相關技能與專業知識。學習老師由部門成員輪流擔任。
自我學習:員工為提高業務水平及相關業務知識,須養成良好學習習慣,採取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模式快速提升自己的能力。
業務培訓:由公司不定期組織聘請專業老師進行專業輔導。公司成員除特殊原因外均須參加。不得遲到、早退、臨時請假。
外派培訓:公司優秀員工可獲得公司免費外派培訓機會。
學習紀律:
1、學習會場保持整潔、安靜
2、學習期間關閉手機,或把手機調至震動檔
3、無故不得缺課、曠課、早退
4、若有特殊原因須向相關領導請假,獲准後方可
第六章薪資體系
薪資體系依據“內部一致性和公平性,外部競爭力和吸引力”的分配製度,建立公平、公正、合理的薪資體系,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提高員工生活質量,同時也為員工職業生涯規劃提供良好的發展平臺。旨在建立以選拔、競爭、激勵、淘汰為核心的用人機制,全面提升唯一視覺的行業競爭力,實現的經營目標,特制定此薪資體系:
第一項薪資體系特點:
為適應公司發展的需要,按照市場化運作的要求而制定公司的薪資體系,使員工的薪資與崗位和績效緊密結合,最大化的實現員工的價值,同時給員工帶來強烈的企業歸屬感。第二專案的:
1、使薪資與崗位價值緊密結合;
2、使薪資與員工業績緊密結合;
3、使薪資與公司發展的短期、中期、長期收益有效結合;
4、解決員工在企業工作期間生活上的後顧之憂;
5、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實現員工向學習型、知識型、專業型過渡。
第三項原則:
薪資作為分配價值形式之一,遵循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及可持續發展的原則,具體體現為以下幾點:
1、公平性原則:薪資以體現工資的外部公平、內部公平和個人公平為嚮導。
2、競爭性原則:薪資以提高市場競爭力和對人才的吸引力為嚮導。
3、激勵性原則:薪資以增強工資的激勵性為嚮導,透過業績等激勵性工資單元的設計來激發員工工作的積極性。
4、貼心性原則:薪資涉及的福利工資專案旨在為員工解決貼心的生活問題,增強員工的企業歸屬感。
5、經濟性原則:薪資水平須與公司的經濟效益和承受能力保持一致
第三項薪資結構
員工收入總體上包括基本工資、福利工資、工齡工資、個人業績獎金組成,並根據不同崗位工作特點等進行了不同的組合。
試用合同期工資整體構成=基本工資+福利工資
轉正合同期工資整體構成=基本工資+福利工資+工齡工資
一、基本工資:是整個工資體系的基礎,依據員工職務及崗位確定的工資。
二、福利工資:因為工作、生活等方面,所發放的福利工資,是享受的福利待遇,包括全勤獎、崗位工資高溫補助等。
三、工齡工資:工齡增加意味著工作經驗的積累和豐富,代表著能力和績效潛能的提高。服務年限不同,員工的成熟程度不同,為企業做的貢獻不同,對員工給予相應的回報。工作按入職日期開始每滿一年,工齡工資則增加200元,三年封頂
(注:高溫補助每年6、7、8月享有,具體額度由總經理批示;)
第四項公司每月月底發放個人業績獎金,業績獎金構成,底薪與業績提成百分點在各自和約會分別註明。
第五項個人薪資及獎金部分屬機密事宜,個人不得外洩,若有不合可直接與總經理反映,力求合理。因員工洩露自己薪資或他人薪資而導致其他員工情緒不滿,造成人心渙散,進而影響公司日常作業時,該員工以洩密論處,罰款200。
第六項新人到職後,試用期一個月,若表現優異,可提前申請轉正,當月執行轉正工資.第七項部門獎金制度,應視公司各部門業務業績由各部門主管另行制訂,經總經理批示推行。
第八項員工福利
1.若員工因工作需要自動放棄帶薪年假,期間薪資公司按日常雙倍支付。
2.公司員工享受公司免費定購工作制服,並按公司制度於上班期間規定著裝。如員工在合同期內(一年內)離職,員工自己承擔工服費用,在離職工資當中扣除。
3.逢重大節日(如春節、五一勞動節、國慶節、中秋節等),公司將發放所有員工應節禮品或與之相應之獎金以做福利。
4.員工生日。
5.公司會定期與不定期的舉辦活動,比如晚會、聚餐、聚會、旅遊等,凡是公司所屬之員工,皆免費享受期間一切福利,但若自動放棄不參加者,扣除當月一天考勤記錄。
6.員工本人或直系親屬結婚,可享受員工拍攝套餐.
備註:
1員工消費及股東消費,一切程式皆須開單作業,維持系統正常化與流程規範化。單子上須有當事人與店長之簽名。
2員工消費或股東消費,各項銷售成本無利可言,因此無法列為個人業績獎金
3員工之親戚、好友、同學與鄰居結婚,請事先通知公司,公司方面會給予最大的優惠方式,須事前填單報備為準。
第七章服務規章
第一條不得於上班時間內在職場與工作區域食用正餐與零食,亦不得於上述地點睡覺、織毛衣及看報紙及與行業無關之小說、雜誌等從事與工作、學習無關之事宜。
第二條公司員工不得在禁菸區吸菸。
第三條上班時間一律說普通話,不能講方言。
第四條上班時間於公司內無論是否正常上班還是休假,隨時佩帶工牌。
第五條上班時必須穿戴好工作制服,制服必須保持整潔,釦子全部扣好,不捲袖口,嚴禁著便裝上崗。除特殊任務需要,制服不許穿出店外。上班前,職員應檢查服裝是否乾淨、挺括。洗淨手和指甲,並確保無口臭和體味。
第六條女性員工須化淡妝,整理儀容,要求乾淨、清潔,必須穿淺色系的高跟鞋。頭髮過肩則應束好。
第七條二線員工須儀表整齊,並保持穿著乾淨,不得搞怪另類,影響公司整體之形象。對儀容儀表不合規範的上班職員,公司有權責令其穿戴整齊後方可上班。
第八條員工隨時保持親切自然的笑容,在公司所屬範圍內遇有陌生人,無論認識與否,皆應點頭問好,保持禮貌。
第九條門市人員遇有外進入之顧客,無論消費與否,皆須暫停一切不必要之私務,大聲說出“歡迎光臨”,且主動上前問候(使用禮貌用語),並加以親切之服務。
第十條對外來訪客、來賓或消費顧客皆應安請入座,並以茶水招待,並立刻替其提供最好之服務。
第十一條使用電話時,語言儘量簡短,切不可過度佔線。禁止電話聊天,在工作忙碌時,暫勿接聽私人電話。上班時間接聽私人電話每次不得超過3分鐘,不得煲電話粥與簡訊聊天。職員禁止因私使用公司電話。
第十二條工作期間,員工彼此間不得嬉笑吵鬧或其它有失儀態之行為。
第十三條公司各部層皆有權責劃分,員工堅持自己崗位,並適時支援其它部門,在責任追加制度裡,須層層管理層層發揮,責任追加制度採取連坐式管理,所有與事件相關之員工、幹部均須對而負責。
第十四條在門市營業時間,不得上網聊天、玩遊戲、看電影等與工作無關事宜,不可播放哀怨低調之音樂。
第十五條不得於公開或私底下惡性漫罵、批評、散播不實謠言及挑撥是非,破壞員工彼此團結與和睦。對同事要有禮貌,並熱忱互助。
第十六條門市重視親切服務,溫馨的笑容,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不得職責顧客,漫罵或批評顧客。
第十七條尊重部門領導,若對部門領導的處理結果有異議,可向店長或總經理投訴,不得出現頂撞、漫罵等不合禮儀的行為,否則重罰。
第十八條顧客在公司等待時,相關之所有服務人員必須隨時關心問候,不可冷落顧客。非自己的顧客,但凡公司人員皆有義務代為服務,不得推託。
第十九條門市仍有顧客時,無論是否超過營業時間,不可催趕顧客及關燈等怠慢行為發生。第二十條對顧客所作承諾,必須按協商時間及時完成,不可敷衍了事,對其中存在的模糊條款需讓顧客簽名為證。
第二十一條從業態度不良,沒有笑容,沒有禮貌,說話口氣差,電話禮儀不足,因而遭顧客嚴重投訴者,立即開除。
第二十二條公司各部門須保障運營系統的正常運轉,各項表格、資料、公告、通告等,一律實行“簽名確認制”,任何員工未按規範運作,公司有權不接受其行為成果,並予以相應之扣罰。
備註:
第一項被下罰單人員,拒籤倆倍扣款,其金額在當月的工資或獎金當中扣除.
第二項離職人員皆須先行繳清各項罰款後,方可領工資及獎金。
第二十三條公司實行“個人責任制”,部門資產列報、部門環境清潔、部門業務業績等,皆由個人負責到底,絕不推諉。
第二十四條“門禁管制”是門市現場人員的職責,非公司正式員工不得於全員下班後再進入公司,由值班人員嚴格管制。
第二十五條數碼部員工妥善保管好數碼部物品,使用完畢歸置原位,其它部門員工非請勿入。有事進出數碼房隨手關門。
第二十六條隨時保持工作場合的乾淨、整齊、清潔,養成隨手關燈,關門、關水等良好習慣。
第二十七條公司內部一切訊息、資料、檔案、記錄、摘要等,嚴格保密,不得外洩或攜帶出公司。新人進公司必須簽署保密責任書。
第二十八條隨時幫助、支援、支援和配合公司同仁,團結一致是公司之重要精神。
第二十九條上班時間不得私自串崗、離崗。有事離開崗位時,必須事先交代職務代理人。第三十條服務重點要求:
1、對顧客主動握手,大方有禮、親切熱忱。
2、一線員工隨時派出名片,並不斷自我稱呼,使顧客記憶加深。
3、員工隨時稱呼顧客稱謂,並牢記顧客姓名。
4、堅持以“尊重顧客,他們永遠是我們的好朋友”的服務理念。
5、“送客出門七步遠”的送客禮儀。
備註:
1、凡屬公司所有之文案、部門運營系統流程、各部門章程及規範、顧客資料、聯單收據、工作檔案、展售商品、樣本及任何屬公司所有之檔案文案、資料等,非經公司負責人同意,不得私自複製、出讓、轉借、佔有、售賣及攜出公司等,否則將予以提出訴訟與要求賠償。
2、凡違反上述各項條例者,公司主管可直接進行下單處罰或行政處分,員工亦可向上申訴,申請期為三天,逾期不予受理。
第三十一條嚴格區分公司提供給私人使用之物品與提供給顧客使用之物品,若有違反,一經查實,開俱罰單一張,至少罰扣人民幣10元整。
第三十二條員工須隨時保持更衣櫃整潔,危險物品禁止存放於更衣櫃內。並妥善保管好自己物品,貴重物品請勿存放,如因此造成遺失,公司概不負責。
第三十三條上班時間接受親友來訪不得超過5分鐘,且僅限於門市招待,不得領至辦公區域。
第三十四條員工就餐後應注意衛生清潔,並隨手把簡易飯盒等垃圾丟至垃圾箱內。
第三十五條在店內發現顧客遺失財物應立即上交公司備案,隱藏失物而不上報者,將視為偷竊並做紀律處分。
第八章懲罰條例
第一條未於正常上班時間穿制服及佩帶工號牌者,第一次記警告一次,第二次開始,每次處罰5元。
第二條因服務不當,造成重大客訴,除取消該筆業績獎金外,另重罰100元。
第三條有關公司內部作業系統及作業程式之任何相關文案、影象等資料,一律不得外流或外借,若經公司查獲屬實者,一律嚴懲。輕者罰款人民幣200元整;重者罰款人民幣500元整,或直接開除。(部門主管要受連帶處分其罰款額度為員工的20%)
第四條對公司所有部門運營流程表格、本冊及聯單顧客資料等,凡屬責任範圍,員工皆須按要求填寫,凡經抽閱、盤查出現漏登、漏填現象,每個空格罰金伍元整。若造成嚴重後果者,另行議處。
第五條凡離職員工(不含停薪留職者)或同行,未經店長許可,當職員工不得同意其進入公司下列場所,違者罰款100元整:
1、數碼部;2、影棚;3、客服部;4、經理辦公室
第六條若因公司員工人為疏忽,因而導致發生賠償或退款等問題,將追究責任歸屬,金額賠償部分由員工全額承擔。若是由於工作交接產生的問題,則由工作交接雙方分攤所賠償之金額。
第七條部各部門工作用品,如道具、化妝品、低值易耗品、計算機軟硬體、各類耗材等,部門主管具有監管職能,定期盤點且編制報表發於財務部,若經抽查或複核時發現無記錄,每樣物品一律罰款5元整。
第八條公司任何執行檔案以總經理簽字為準,凡口頭說辭或允諾皆不予承認,員工必須按規定流程開展工作,若與顧客發生爭執,視情節輕重給予懲罰。
第九條下列事項經查屬實,對其人員按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一項不遵守公司各項條例規定者或未能配合公司各項制度改革。
第二項與顧客或與同事發生爭吵
第三項對顧客、公司及同事者惡意中傷。
第四項未經批准請假,不配合公司排程或無故曠工。
第五項惡意使用職能,影響工作的開展.
第六項不服從領導指正,且態度傲慢。
第七項服務態度不佳,言語惡劣,表情傲慢。
第八項以公司名義,對外私接生意,抽傭、侵吞公款。
第九項工作期間發生嚴重失誤,導致顧客無法按時取件。
第十項未進度按時完成工作且未呈報。
第十條違反公司制度規範者,相關領導可直接下單,罰扣金額(最少人民幣5元整起)。第七項嚴重違紀,直接免職或開除。
第十一條在個人全責職區內,無論環境清潔、物品保管、器材維護及金錢收支,皆須付最大之責任,若有嚴重之人為錯失,除須負責賠償之外,並以公司制度議處。
第十二條各級工作人員在所負責之權責劃分及部門資產管理上,應付全責,若有人為錯失
而導致公司財產、耗材及經營上之損害時,須按門市市價或成本金額的二分之一進行賠償。第十三條為保障公司各層主管的權威性及執行力,凡對上級所交付公司事項或業務督導有不理不睬、不服指正、陽奉陰違、不予理會或未徹底執行等行為時,輕者罰款,重則開除。第十四條部門工作,由於人為錯誤(如誤件、錯件、重灌框或禮服撞期等因素),影響到公司的運營系統,使公司蒙受損失者,其責任所屬之相關人員除承擔賠償金之外,追加罰扣,罰扣之金額視情節嚴重而定,至少為50元。
第十五條部門工作人員凡未按照公司制度開單人員,一經查獲,則該顧客之業績獎金部分,一律不得核發,若發現此種舞弊現象,導致公司財務損失時,將處以10倍罰款。第十六條顧客簽約單應主動說明備註條例後,方可讓顧客簽名。
第十七條本公司各部門主管對其職能沒有充分發揮與執行,或對上層領導所交付公務事項及業務督促不予理會,且未按規定時間完成,輕則罰款,重則降級或免職。
第十八條部門主管對部門業績、業務提升有絕對責任,若部門主管無法提升部門業績時,輕則取消崗位補貼,重則降級或免職。
第十九條如員工違反公司制度及規範,部門所屬主管對於情節重大者未能及時處罰、甚至包庇、縱容,經監管人員查獲,則一切罰扣金額由主管承擔。
第二十條“薪資保密”是公司現行政策,員工若洩露個人薪資,或藉機探詢他人薪資,一經檢舉或經公司查實,罰款500元整。
第二十一條員工自行洩露其本身薪資或額外獎金,經人投訴或向公司抗議時,將取消其福利津貼。
第二十二條未執行服務規範及相關工作流程的人員,視情節輕重,公司將開具數額不同之罰單。最低罰扣人民幣10元整。
第二十三條未能發現上一環節流程缺失且無針對性的加以彌補、指正,也未向上級彙報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之罰扣(最少人民幣10元整)。
第二十四條員工對公司所交付任務,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且又未及時彙報,形同瀆職,視情節嚴重處罰。
第二十五條“清潔責任區”是員工每日清潔打掃整理的重點,在職人員應盡其義務與責任,不可敷衍了事,未盡責而經抽查不合格者,並罰扣人民幣10元整。
第二十六條全月事假、休假等未配合公司的人員,扣個人全月獎金總和之10%,均分給部門其它正常在職人員,依次累計。
第二十七條部門主管無事先準備導致未能主持好晨會,每次扣罰人民幣貳拾元。
第二十八條未能認真遵守培訓學習制度或考核時未能透過,並罰扣人民幣伍拾元整。第二十九條凡罰款次數當月累計超過3次者,扣減當月業績的20%.
第三十條當月未完成月初設定下達之目標業績,並處罰金壹百元整。
第三十一條在店內偷竊顧客或同事之財物將被立即開除,並視情節嚴重扭送至公安機關。第三十二條被公司開除之員工,其薪資於薪資發放日一併領取並不享有任何解僱費。第三十三條未盡事宜,店長有權按公司經營原則與公司章程,參照服務規章以及事發實際情況開具罰單,罰扣金額最少10元整。
第三十四條任何人員有私下串聯、作假、轉讓業績、營私舞弊者。
第三十五條當月未經正常書面請假手續獲准,而私自休假者。
第三十六條未依正常上班時間值勤,而私自溜出班外者。
第三十七條當月未能配合部門或公司勤務,如人事調動、公務支援、公司會務與業務培訓等規定者。
第三十八條當月代替其他員工打卡者。
第三十九條當月被記曠工者。
第四十條因個人問題,導致顧客嚴重投訴者。
第九章財務制度及倉儲、領用制度
為確保公司管理有序,有效保管、使用公司財物,合理利用固定資產資源,降低運營成本,減少耗材損耗,特建立財務制度及倉儲、領用制度如下:
第一條公司各項收入、支出登記入帳,由專人負責,保證帳目清楚、準確。
第二條公司支出報銷部分除日常固定支出外,其餘皆須報請總經理批示,同意後方可報銷。
第三條公司各項進貨須由庫管親自點收、登記入庫並簽名俱結後,再交由各部門清領,以資憑證。
第四條公司物品領用須經店長同意,並由領用人簽字。
第五條各部門建立公司財物保管制度,定期每月月底對部門財物盤點並載入各部門物品清單,詳加入冊。
第六條、物品清單一式兩份,公司和各部門主管各執一份,以便核對。
第七條、為節約耗材,各部門須建立耗材定期損耗登記表,有序登記歸檔,以便對比核實。
第八條各部門須妥善保管所領用物品,並有效、合理使用。
第九條所領用物品若人為損壞,使用者及保管人將按價賠償。
第十條各部門主管負責保管、安放、使用本部門耗材。耗材只可在規定範圍內略有浮動,若有較大出入,主管承擔額外付出。(需議)
第十一條未得許可,員工不得先行購買後再進行報銷。
第十二條每月月底盤點時,各部門未依規定申報資產列報表時,如遇物品遺失、耗損或未符合帳面之記錄、虛報名目時,一經查獲按侵吞公物論處,該部門負責人須負按原物價格賠償之責。
第十三條顧客出租物品時,應支付押金,如還件時由於短缺物品,該工作人員須主動掌握還件時間及該樣物品,並適時反映,免得造成公司不必要之損失。
第十四條單項物品之押金,須超過所值,若顧客押金未能提高,又無法如期還件時,該服務人員須負賠償之責。
第十五條公司對外消費時,均應收取正式發票,以供當月稅務之扣抵額,單項消費不能出具正式發票,須開收款收據,若無收據須經辦人列明消費專案與金額並交由總經理批示。第十六條各部門遇耗材損耗或需物品時先打報告,經總經理或店長批示後,方可至庫管申領。
第十章
公司在正常運作及經營下,因工作環境,業務需要,成本變動,競爭壓力及內部各種管理制度結構性變化,以追求公平、公正、合情、合理的原則,而設定此一修正條例。在公司主管研議商討後,不定期提出新增條例或修改條例。條例變動後將於部門主管會議中商討,若無異議後,則編列於此制度中,供全體員工共同遵守,未規定之事項另行公告實施。未盡事宜請,若兩者有衝突,以公司員工管理制度為準。